本文由书本网提供下载,更多好书请访问http://www.bookben.cn/ 严禁附件中包含其他网站的广告   胡同奇闻录   作者:独木不成林   第一章:强扭的瓜甜不甜   猫耳胡同处处透着古灵精怪。   遥想当年,东粱国和长茂国立下二十年互不侵犯条约之后,位于两国边境交界处的塞北小镇叶城突然火了,一帮子瞅见商机的淘金者蜂拥而至,争相围着猫耳胡同中心地带的霜叶茶馆盖起了作坊店铺,一时间原本萧条的猫耳胡同出现了大大小小各类店面十好几家,无论白天黑夜,全都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当然,猫耳胡同也冷清过好一阵子。东粱国和长茂国合二为一成了明国,始皇帝下令筑起了一条连接原东粱国首都和长茂国首都——现明国首都天安的运河,走马商贾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更为快捷便利的水运,致使叶城一度由人口过十万锐减到几千人。   世事难料,谁搞得清楚老天爷的想法。这不,猫耳胡同时来运转了。那些穿着五颜六色、花里胡哨的姑娘小伙们一股脑的全朝着叶城奔来,个个指名道姓要去猫耳胡同转一转。这到底图的是什么?您到胡同里溜达一圈就全明白了。   霜叶茶馆门口排起大长队,人人手里都拿着一个写着号码的小纸条,踮着脚尖往门口蹭。这又是为什么?说来说去,还不都是霜叶茶馆里那口古泉闹得。   说起那口古泉,透着几分邪行,传闻是茶馆的第一任掌柜岑霜叶在一个无星无月、死无对证的夏日夜里偶然发现的。以前,这茶馆后院里有一块相貌丑陋的巨石,因为体积庞大,无法挪开,便一直占据在后院里风景甚佳的空地上。掌柜岑霜叶对这块碍眼的石头颇有微词,几次三番想把它挪开劈碎,却均未得手。   这位掌柜也真是倔脾气,每天晚上都扛着斧头去砍上几把。日子久了,这石头也是有感情的,怎能任人如此羞辱,它一气之下竟开了口,拖着庞大的身躯杵在岑霜叶面前,指着她的鼻梁骨就骂开了。一边骂,它还一边抹上了眼泪,岑霜叶听着它的控诉,心肠顿时软下来,本想好言相劝几句,谁知那石头哭闹完,竟然一溜烟没影了。它的眼泪落下之地,竟然突突的往外冒泉水。岑霜叶小心翼翼地尝了尝泉水,这清澈透明的泉水带着一丝甜味。她灵机一动,就用这源源不断喷出来的泉水泡茶,没想到大受好评,成了猫耳胡同当之无愧的脸面。   故事的真伪先不去评论,单说用这泉水泡出来的茶,一口下去,心旷神怡,烦恼皆消,正所谓此水只应天上有,世间能有几人尝。始皇帝御笔亲题此泉为:“天上泉。”这可是活脱脱的名人广告,饶是几百年后,广告效应仍在。而且还有越传越邪乎的趋势,什么天上泉包治百病,什么天上泉是仙人留在人间的一滴眼泪,喝上一口幸福半生……当然,没人真指着它能治病祈福,但这并不妨碍人们的猎奇心理。   那群从四面八方而来,拿号排队的茶客,全都等着进茶馆里来上一杯天上茶,品一品,这可是当年皇帝老儿赞不绝口的绝世好茶。霜叶茶馆规矩多,晌午开张,每天只卖一百杯天上茶,您问第一百零一个人怎么办?凉拌,您哪,明个儿请早。   太阳已经晒到头顶了,霜叶茶馆竟然还没有开门的迹象。几个混不吝的大小伙子拽住蹲在门墩上望天的兼职发号员程贝贝一问才知,今天霜叶茶馆招新员工,正在面试呢。这消息弄得众人大为惊讶,霜叶茶馆的员工数量一直以来都是三位,掌柜、跑堂和兼职发号员。这个传统持续了几百年,一脉相传,无论谁死了,都是其孩子补上空缺,从未招过新人。这规矩,是第二任掌柜立下的,至今未做过任何更改。莫非,到了这第二十五代掌柜手里,要破旧立新,改上一改?   还是说,那位即将改写历史,成为霜叶茶馆第四号员工的女子亦或男子,有通天的本事,竟被号称一双冷眼看世界的第二十五代掌柜相中了?宁要坏了规矩,也要把她弄进茶馆?   可真是件稀罕事,这些茶客们突然提起了兴致,趁着茶馆还没开门,索性席地而坐,七嘴八舌侃上大山,话题自然是绕着第四号员工和第二十五代掌柜展开的。   此时,处于谣言中心的两个人,一个穿着五彩丝制的华丽袍子,优雅地坐在红木制雕花椅子上,托着盖碗,小口抿着天上茶,远远看上去别提多潇洒有派。   另一个头发乱糟糟、脸蛋上还破了几个血口子,瞪大双眼,直直地盯着面前坐着的英俊男子。   “你倒是说说看,如何赔偿。”英俊男子放下盖碗,冷冰冰地问道。   “冤有头,债有主,你想要赔偿,找它说理去。”那位看起来混乱不堪的女子指了指蹲在她脚边的一只通体洁白的波斯猫,不耐烦地说。   这位姑娘名叫雁落,芳龄十八有余,云岭人氏,因故离家出走,随意拦了一辆马车便被拉到这人称小天安的叶城。没想到刚到叶城不足一日,便闯了祸。说是闯祸,倒也不能全赖她。只不过,她一来就惹到猫耳胡同一霸,连知府谢馨宇都要敬上几分的霜叶茶馆第二十五任掌柜南归,您瞅着,这事准没完没了。   “那好。”南归慢慢起身,掸掸有些起皱的袍子,转过头对雁落微微一笑:“季宝,去把那只白猫捉来,拔了毛放火上烤着吃。”   “这……”那位叫季宝的年轻小哥挠了挠头,哭丧着脸望着南归。   南归平日里总板着脸,冷冷地看人,所以街坊们背地里称他为冷眼冰刀。没什么人见过南归微笑,尽管他笑起来十分漂亮,不仅仅是漂亮,他一笑,仿佛春风拂过面颊,一扫冬日里的寒冷。对于季宝来说,南归还是不要笑的好,通常情况下,他一笑,准有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鉴于以往的经验,估摸着最后倒霉的,收拾烂摊子的人还是自己。   “你敢!”雁落一听要把自己的宠物烤着吃,立马蹲下抱起猫,警戒地瞅着南归:“我身无分文,没有银两赔给你。且已经道过歉了,做人不能这么斤斤计较。你这个人,怎么一点同情心都没有,竟然和小猫一般见识。”   “没有银两,那就做工抵偿,道歉值几个钱。”南归说完这话,头也不回,转身上了二楼,留下雁落和季宝大眼瞪小眼的望着彼此。   “他不是认真的吧?”雁落嘟囔道:“不过只是一张字被毁了,干嘛这么不依不饶。”   季宝递给雁落一块抹布,带着无比同情的目光看着雁落:“那不是一般的字,是始皇帝御笔亲书。”   “那……岂不要很多银两?”雁落吃惊地望着季宝。   “恐怕你就是做一辈子的工,也偿还不起,不过别担心,在茶馆做事,管饭。”季宝拍了拍雁落的肩膀,他瞥了元凶波斯猫一眼,继续说道:“那只猫的饭,也管。”   雁落颓唐地坐在地上,嘴里不停地数落怀中的猫咪:“小猫啊小猫,你这次真是把我害惨了,刚到叶城第一天,我便成了人家的小工,还是一个铜板都不给的那种。”发完牢骚,雁落松开猫咪,重重地拍拍面颊,拿着抹布认命的干活去了。   正所谓冤家易结不易解,霜叶茶馆第四位员工雁落和第二十五任掌柜南归这梁子,算是结下了。   门吱呀一声响,霜叶茶馆总算是开张了。那些等得不耐烦的年轻人早就一个箭步冲了进来,抢占了靠近窗户的位置,大刺刺地翘着二郎腿,等候跑堂的服务。跟着在他们后头迈着四方步进来的大都是些上了年纪的人,他们熟络地和跑堂季宝作揖问候,但一双双精明的眼睛全都投向了正在角落里低着头擦桌子的雁落。   雁落全然没注意到众人投过来的暧昧目光,此时她正在回想今天清早发生的那一幕。她抱着猫咪下了马车,迎着风站在猫耳胡同口,抬头瞅着舒心客栈的大红招牌,一脸窘迫状。离家出走时,她是带着银两的,只不过全都用来替怀里的这只波斯小猫赎身。   要说这只小猫,生得那叫一个美。通体雪白,挑不出一根杂毛。那双眼睛,时而湛蓝,时而碧绿,熠熠发光,别提多逗趣可人。这猫不光长得讨人喜欢,还特善解人意,它一个劲往雁落怀里钻,撒娇似的伸出小舌头舔雁落的下巴,弄得雁落心情大好,一扫出门时的抑郁。   当雁落听说这只稀少罕见的纯种猫要被卖去杂耍班子,还要被训练跳火圈,顿时同情心大发。她低着头抚摸着小猫,这猫神了,像是通人性似的,竟然冲雁落低声喵喵的叫着,那声音如泣如诉,听得雁落的小心肝一颤。她没做多想,便把自己全身上下摸得着、找得到的值钱玩意一股脑交在了小猫主人手上。   直到她志得意满地抱着小猫下车之后,才反应过来,自己全部的盘缠竟然都花在为小猫赎身这件事上了。不过本着日行一善的原则,雁落倒没太过在意金钱上的损失。她抱着小猫,提着箱子朝胡同深处走去,一边走一边留意各个店铺贴在外面的招工广告。   恒昌酒家招小工一名,一日十个铜板,雁落耸了耸肩膀,酒家还是算了,是非之地,不易工作。   轰天炮竹铺招马夫一名,一日七个铜板,炮竹馆……恐怕里面的响动会吓着怀里的小猫,雁落摇摇头。   威震镖局招镖师两名……镖师?雁落看了看自己的小细胳膊,扛十几斤大米是没有问题,绕着胡同往返跑几圈也不是什么难事,但除了力气大之外,似乎就没什么跟镖师这项职业沾边的技能了。雁落叹了口气,走到了下一家。   就在雁落把注意力都放在招聘广告上的时候,那只小可爱波斯猫突然从新主人怀抱中挣脱出来,雁落下意识地拽住猫尾巴,没成想这只原本温驯的小猫照着雁落的脸就是两爪子,还没等雁落回过神,它便提气一跃,轻飘飘地上了房,站在房檐上,还不忘回头瞅瞅捂着面颊怒视自己的雁落。雁落朝着小猫大吼道:“小猫,危险,快下来!”   这只小猫非但不听新主人的命令,还得意洋洋地扭扭尾巴,几根猫毛落在了雁落的头上。雁落愤怒地把行李往地上一扔,捋胳膊挽袖子朝小猫挥舞着拳头。小猫一脸不屑,高昂着头,飞快地顺着房檐逃之夭夭了。   第一章:强扭的瓜甜不甜   雁落拖着行李,目瞪口呆地注视着那团小毛球从自己的视线里消失,待听到尖细的猫叫声,雁落才回过神,急匆匆地朝猫耳胡同背阴奔去。愣头苍蝇一般竟然闯进了霜叶茶馆的后院。一进门,雁落瞅着里面的装潢布局古香古色,颇有大户的风范,心知定不是寻常人家。她开口试着唤了几声,无人回应,正犹豫着要不要一探究竟的时候,小白猫翘着尾巴,正站在回廊扶手上冲她呲牙傻笑呢。   雁落左右四顾,见依旧无人出现,便横下心硬着头皮迈开步子去追小猫。要说这只小猫,还真是机灵,它一边在前面撒欢似的跑着,一边时不时回过头,用那双宝石般明亮的大眼睛瞅着雁落。   时快时慢,时进时远,这一人一猫玩得不亦乐乎,只见白光一闪,小猫眨眼间又消失在雁落的视线中。雁落是又气又累,一边揉着小腿肚子一边低声唤道:“我的小祖宗,活祖宗,算我输了行不行,您快点现身咱们好离开这里。”   许是雁落言辞恳切,许是小猫也折腾够了,它轻声地喵喵叫着,雁落顺着声音走进了屋。   “我的小祖宗。”雁落一进门就看到小白猫浑身抖抖瑟瑟地卧在红木书桌下面,一副娇柔无力,我见犹怜的可怜模样。雁落责怪的话到了嘴边,却还是生生的咽了回去,她俯身侧头望着小白猫,语气中带着几丝宠溺:“乖,我不怪你了,咱们赶紧离开这里吧,要是让主人家发现了,可就……”   “可就什么?”一个男声在雁落身后响起。   雁落大惊,一屁股坐在了地板上,扭过头,尴尬地说道:“对不起,未经允许便擅自闯入,我只是来寻自己的猫,绝对没有恶意。”雁落说着伸手抱住了小白猫,起身朝着那个男子深深地鞠了一躬。   那男子也不说话,而是迈着四方步坐在了木椅上。雁落抬起头,好奇地打量着眼前这个男子。这真是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雁落一直认为,整个明国再也找不出比清光更俊的人了,可眼前这个男子,竟然比清光还俊朗几分。一身月牙白色的长袍,身材修长,头发随意挽起,五官深邃,特别是那一双黑眼睛闪闪发光。   只不过,越是美好的面孔,背后越是丑陋不堪。雁落吃一堑长一智,经过清光事件之后,她十分腻歪漂亮的男子,通常这样的男子都冷酷无情,蛇蝎心肠,想来眼前这位也好不到哪去。   “你叫什么名字?”男子突然没头没脑的问上了这么一句。   雁落有些纳闷,迟疑了一下开口回话道:“雁落,您是?”   “南归。”南归瞥了雁落一眼,继续问道:“哪里人氏?为何会来叶城?”   雁落感到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还是回答了问题:“云岭人,来叶城……寻份差事。”   “哦。”南归突然起身走到雁落面前,轻轻弹了弹她的肩膀,雁落顺着南归的手势看到墙上挂着的一幅字上面清晰的印着两个猫爪子。   雁落心道不好,要出事,她赶忙又鞠躬又作揖:“对不起,对不起。”她说着走上前去伸手想擦拭字上污迹,却被南归一个侧身挡了下来。   “掌柜,快到开张的时间了。”一个年轻小哥敲了敲书房的门,探进头来对南归说。   南归冲小哥点了点头,然后用眼神示意雁落跟在他身后,雁落挠挠头,一手抱着小猫,一手拖着行李随着南归出了书房,临了,她还刻意回过头瞅了瞅那副字,原本龙飞凤舞的三个大字‘天上泉’搭配上两个小巧可爱的猫爪子,别提多逗趣了。   强忍着笑意,雁落跟着南归走进了霜叶茶馆。南归端坐在太师椅上,年轻小哥端上一壶热茶,放在了南归手边。南归不紧不慢地抿了一口之后,才把目光投向雁落,这也就有了开头那番对话。   雁落不知道的是,早在她一进霜叶茶馆后院,就被南归盯上了。南归当时正站在二楼活动筋骨,眼角的余光瞥见一个白影窜进了院子,片刻功夫又有一个女孩子捻手捻脚推开了虚掩着的后门,神色慌张的走了进来。一开始,南归以为是小贼,但转念一想,有谁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偷东西偷到霜叶茶馆来了,还真是不要命。联想到之前看到的那个白影子,南归此时已猜出了大概。   他斜眼看着一身上好绸缎,头发高高绾起,拖着行李的雁落,不由得皱了皱眉头。南归先入为主的认为雁落是离家出走、胸大无脑的贵小姐。他悄悄下楼走进了书房,见御笔亲书的字上印着两个猫爪子,只觉得哭笑不得,对于南归来说,那副字被毁了倒也没什么大不了。他本想呵斥这位不知天高地厚的大小姐几句,然后让季宝把她送回家。   但雁落那句“你这个人,怎么一点同情心都没有”,戳到了南归的痛处。虽然他很清楚,坊间称他为一双冷眼看世界,冷面冰刀……但还没有一个人敢像雁落这样,当着他的面指责自己。一向冷静自制的南归,决定要给眼前这个眨着大眼睛,一副天不怕地不怕嚣张模样的大小姐一点教训。   留在茶馆里帮工,看她那柔弱的身子板,恐怕连一天都撑不下去,想到这,南归冷笑了一声。   再说雁落,她倒是越干越起劲,擦完桌子,涮干净墩布又拖上了地板。如果说刚刚南归的态度让她有些愤怒的话,现在她可是想通了。本来她就要找份工作,安置下来。现在因祸得福,住的地方有了,工作也有了,再没什么烦恼事。   雁落闷头卖力地拖着地,可眼角的余光早就飘到茶客身上去了。   正中间那张八仙圆桌旁坐着几个衣着光鲜的中年男子,其中一位手里拿着一块玉佩,正和旁边那位一身靛青袍子的男子显摆着,只见他把玉佩往桌上一放,得意洋洋地舔了舔嘴唇。这时在一旁倒茶的季宝笑着开口问道:“四爷这玉佩可值不少银子吧,瞧瞧这成色,一准是……”   那男子摸摸鼻子说道:“你这家伙,就会打趣我,这才花了十两银子而已。”   季宝假装惊讶地说道:“您哪,真有眼力。前两天我瞅着张三爷花五十两银子买的那个玉佩还不如你这个哪。”   听完季宝的话,秦四爷笑得乐开了花,他大力地拍拍季宝的肩膀:“就你小子会说话,得得,今这桌的茶钱,记我账上。”   季宝呵呵一笑,连声道谢。雁落在一旁瞅得是目瞪口呆,那玉佩一看成色就知道是便宜货,哪里值十两银子。倒是季宝这几句马屁,拍得是恰到好处。捧着顾客,买卖自然是日日见好。   “话要是说到了点上,估计马尿都是甜的。”雁落小声说道。   “这也是种本事。”南归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雁落面前,冷冷地瞅着雁落手里的拖把:“说话行事,要让人觉得可心并不是件容易事。”   雁落一惊,手里的抹布落在了地上,她扭过头,死死地盯着南归:“你还真是来无影,去无踪。做生意讲究实打实,靠这些嘴上功夫,只能一时笼络人心。”   南归瞅着雁落的脸,噗嗤笑出了声,他唇角上扬,轻轻摇了摇头,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也不知你是真实诚,还是假愚笨。”   南归和雁落这不能称其为互动的互动,吸引了茶馆内众人的目光,特别是当南归浅笑的时候,众人绝倒。冷面冰刀竟然也有柔情四溢的时刻?还是对一个看起来营养不良的小姑娘?莫非,霜叶茶馆掌柜的春天来了?但当南归毫不怜香惜玉地指着转角处示意雁落去擦拭干净的时候,众人又都猛地摇摇头,刚才一定是眼花了,错把冷笑当浅笑,这南归南掌柜,依旧是那高高在上的冰山。   “这唱的是哪出戏?”南归的好友、耕耘书社的老板、人称云深楼主的余若书唇角带笑,语气平和的问道。   “大不该儿打伤人把大祸闯下。”(李逵探母)南归一边招呼余若书上二楼包房,一边回答道。   “人家明明是千娇百媚的姑娘,哪里像凶神恶煞的李逵了。”余若书扇子一合,冲南归一笑说道:“依我看,这是一出‘那一日后花园两心相印’。”(彩楼配)   “你是故意打趣我?”南归撇撇嘴:“听说城西的赵二小姐对你一见倾心,嚷嚷着要找媒人去向你说亲呢。”   “饶了我吧。”余若书耸耸肩膀,带着几声哭腔说道:“我今儿个来,就是想求你帮我推了赵二小姐。我话还没说完,你别露出那副幸灾乐祸的嘴脸。赵老爷对你的话一向言听计从,只要你开口,赵二小姐就是再大胆,也不敢纠缠我。这忙你是帮定了。”   “我若是不帮呢?”南归挑了挑眉毛。   “我的那些女学生,爱慕你的可不少,次次都是我帮你回绝人家。这忙你若是不帮,我便让那些女学生们跑来茶馆,别的不说,坐成一排不错眼珠的瞅着你,就够你一呛。再配上几首情诗,可就绝了。”余若书越说越起劲,直到他瞥见南归的脸色暗沉下去,才正了正神色,恳切的说道:“南归……”   “好了,我知道了。”南归有些不耐烦地冲余若书点了点头。这时季宝托着茶壶走到余若书身边正要帮他倒上茶,却被南归拦了下来:“去给他倒杯凉水。”季宝一愣,随即转身离开了。   余若书讪讪一笑,这不是他第一次来求南归帮他推拒婚事了。他也不想整日里总为这些事而烦恼,只不过现在的姑娘家都大胆的很,瞅上哪个小伙子,就一定要追到手。古人云,女追男,隔层纱,以至于总有些春心澎湃的姑娘摸黑钻进自己的屋子,弄得自己有苦难言。   明国是一个相当开明自由的国家,崇尚男女平等,严格遵守一夫一妻制。男女皆可从商从政。从积极的方面看,明国充满了活力,人人都可以追逐梦想。从消极的方面看,有些太过新潮的姑娘小伙,常常做出一些匪夷所思、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来。   特别是在恋爱这件事上,自由选择伴侣没有错,但错就错在有些追求已经演化成骚扰。这种情况在女子身上更为明显,老少爷们面对心仪的对象还有几分矜持,而那些半大的姑娘们可就真是热情如火,让人难以招架。   这点叶城公认的两位美男子余若书和南归深有体会,不同的是,余若书一向以温文尔雅示人,面对追求者,他总会婉转的暗示拒绝,不似南归。南归面对那些上杆子的姑娘们,通常采取无视的态度,若是还有不知趣的硬要胡来,南归那一记冷眼冰刀,定能吓得姑娘魂飞魄散。   趁南归忙着招呼茶客,余若书朝雁落勾了勾小手指,雁落嘟了嘟嘴,放下手里的拖布走上二楼。二人交谈了几句,余若书算是搞明白为何南归会留下雁落。南归不近女色,身边连相熟的姑娘也没有几个,这次破天荒的留下了异乡人雁落,这不能不让人感到好奇。   虽说这姑娘看上去只能算是小家碧玉的类型,除了一双大眼睛透着几丝灵气之外,也没太多可取之处。说话声音很清脆,却不够温柔。一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可爱是可爱,但却透着几分傻气。莫非南归认为雁落是块璞玉?余若书有些不解地想着。那副御笔亲书,就随意挂在书房的墙上,甚至都没装裱过,可见历任掌柜对此并不重视。   上面只不过蹭了两只猫爪印,依照南归的个性,顶多斥责两句就会放雁落走人。可到底是为什么,他一改平日里的作风,会留下一个姑娘在茶馆里呢?   想到这,余若书眼珠一转,张口问道:“雁姑娘为何会只身一人跑到这塞外小城来呢?”   “呃……”雁落嘴角抽了抽,嗯嗯啊啊不知如何作答。实话实说,未免会被人看低,编瞎话,可自己一时半刻也想不出什么来。   正在她支支吾吾之际,余若书又问道:“莫非和感情事有关?”   余若书只不过是随便猜测,却戳住了雁落的痛处,雁落涨红了脸,头摇动的样子堪比拨浪鼓:“不是,不是,当然不是。”   她这一连串的否定,却让余若书心里有个底,看来这姑娘是失恋之后出逃。他正想再问几句,却看到南归已经面色不善的站在雁落身后,冷冷地望着自己了。   “以前的事,不提也罢。”余若书宽慰雁落道:“你就放心地留在茶馆里吧,南归若是亏待了你,你就来找我,我叫余若书。”   雁落见余若书语气诚恳,笑容干净清爽,不似大奸大恶之人,便卸下心房回报以笑容。就在二人温情互动的时刻,南归在雁落身后严厉说道:“一不留神,你就逮到机会偷懒打诨,去把后院的落叶清扫干净,还有,门口地上那些纸屑是怎么回事?难道每件事都要我吩咐才去做吗?”   雁落无奈地转过身,低着头冲南归嘟囔一句便下楼去收拾后院了。   “你对她也太过刻薄了吧。”余若书望着雁落远去的身影,有些不满的说。   “这种富家小姐,撑不了几天就会卷铺盖走人。”   “会吗?”余若书打了一个响指说道:“不如打个赌,南归。我猜她没那么容易妥协。”   “赌什么?”南归眯起眼睛看着余若书。   “一个月,我赌她起码能撑过一个月。我若是输了,新近收的那副工笔画便归你。但你若是输了,就把那个掐丝双耳瓶送给我。”余若书垂涎双耳瓶已久,这次总算是逮到机会,焉能放过。   “一言为定。”南归伸出了拳头碰了碰余若书的拳头。   一个月?笑话!能撑过七天就不得了。南归朝着正在后院认真扫着落叶的雁落微微一笑,雁落只觉得后背泛起阵阵寒意,胳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第一章:强扭的瓜甜不甜   霜叶茶馆每逢初一十五,便会请上几个评书界叫座又叫好的说书艺人来说上几出。其他时候,茶馆只卖清茶。在茶馆里说书的那可都是能耐人,能上满堂座儿,没本事的可不敢接下这活,怕被猫耳胡同里这些行家们给哄下场,被磕出去可是相当没面儿的一件事。   再说霜叶茶馆,位于猫耳胡同中心地带,俗称猫耳尖儿,四楼四底。底座大多是慕名前来的旅行者或是附近的手艺工匠,摊贩商人,图的是一个热闹。   楼上可是别有一番洞天,一上楼,左面是四间风格迥异的包房,专供有头有脸的人士在此喝茶消遣,无论楼上楼下,皆设备齐全,干净卫生。   什么?您问楼上右面是什么状况?抱歉,无可奉告。右面是掌柜南归的私人地盘,若没受到邀请,是不许踏进一步的。您要硬进?也成,不过先提醒您,上次有个外省赶马的壮小伙,不信这个邪,硬闯上了二楼右侧,您猜怎么着,捂着方脸呜呜的跑下了楼,自此再没露过脸。   传说掌柜南归也是个练家子,功夫了得,能不能水上漂,云里飞不知道,但瞧着威震镖局总镖头威武大爷对南归的那尊敬劲儿,这二层右侧,还是少惦记为妙。   雁落工作的第一天,恰恰是阴历九月十五。正是听书的日子。今儿个晚上来的可是最近风头正劲的唱女大鼓的坤角瑞雪。说起瑞雪这个人,凡是江湖艺人差不多都认识她,倒不是她名声有多响亮,而是她师傅瑞荣是四大门之中瑞家班的领班。这位看上去也就二十出头的坤角瑞雪是萝卜不大,长辈儿上了。冲着她师傅的名气,胡同里的老少爷们也真是给面儿,不肯呼其名,而是尊称她为瑞小姐。   这位瑞小姐心气儿高,不屑于众人的吹捧,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含情脉脉的盯着霜叶茶馆掌柜南归的脸,看那架势,好像要把南归揉碎了吃进肚子里似的。   江湖儿女,性子直率,敢爱敢恨,从不藏着掖着。这不,瑞小姐因对南归一见钟情,便即兴唱起了《大西厢》,字正腔圆还包含爱慕之情,听得茶客们是心花怒放,恨不得自己就是故事里的张生,眼前这位二八俏佳人就是崔莺莺。   雁落站在角落里,捶着酸痛的腰,时不时的瞄一眼那些摇头晃脑、不亦乐乎的茶客们。此时她可没有闲心欣赏艺术,满脑子里想的都是何时关张,以及自己睡在哪里。眼瞅着月上柳梢,人才渐渐散去。雁落抖抖手脚,帮着季宝一起把茶馆收拾干净,这才喘着大气开口问道:“季宝,不知我今晚住在哪?”   还不待季宝回话,南归就冷冷地抛来一句:“柴房。”   雁落嗯了一声,拽着行李朝后院柴房走去。季宝有些气恼地瞅了南归一眼,便追上了雁落。已经是深秋时节,入夜冷得很,让雁落睡柴房恐怕不妥。这些话季宝刚刚想对南归说的,但见南归双手交叉在胸前,摆出一副忍不了就请走人的样子,季宝只得把话咽了回去。   他帮着雁落简单拾掇了柴房,铺上了一层厚厚的麦秆,才从后门离去。雁落对于住在柴房到没有什么过激的反应,对她来说有个地方落脚就谢天谢地了,更何况,这地方虽叫柴房,却没有木柴,而是堆放着一些杂物。虽然有些简陋,但还是可以住人。   那只小白猫也跟着雁落进了柴房,雁落朝它挥挥手,把陶瓷猫食盆放在了脚边。小白猫凑上前去,闻了闻碗里的蛋黄拌大米饭,露出嫌弃的样子。直到雁落变戏法似的又拿出两条小黄花鱼,小白猫才扭扭哒哒的低下头吃起来。   雁落瞧着小猫狼吞虎咽吃得正香,心里突然涌上一股难言的温热。她蹲在小猫旁边,时不时的用手挠挠小猫的额头。片刻功夫,盘干碗净,小白猫的肚子已经涨得圆滚滚的,它伸了一个懒腰,扭过头瞅了雁落一眼,箭一般的冲出了柴房。   雁落重重地拍拍额头,这个小祖宗,是不肯让自己安生一刻,雁落皱着眉头起身追了出去。估计是这只泼皮小猫吃撑了肚子,动作远不如今晨敏捷迅速,雁落见它的身影一晃,进了二楼右侧最头那间屋子。雁落生怕小猫再惹祸,赶忙推门跟了上去。   这一推门不要紧,雁落竟然看到□上身,只穿着一条薄薄亵裤的南归正拿着毛巾擦拭头发上的水珠。雁落不经意地一瞥,不由得倒退几步。那不是今个儿说书的瑞雪瑞小姐吗?她这是?浓妆淡抹,笑靥迷人,两眼含情……雁落只觉得一个头变成两个大了,她尴尬地冲南归点点头,结结巴巴地说:“抱……歉,我是来找……小猫的。”   南归哼了一声,一伸手就抓住了正试图逃窜到床底下的小猫,他攥住猫脖子,把她举到雁落眼前,语气嘲讽地说:“什么人养什么猫,看你一身脏兮兮的,连带着猫也……”   雁落一把抢过小猫:“打扰了掌柜休息,没事的话我先下去了。”她说着一扭身就要走,不知是地板太滑还是雁落太不小心,她一个趔趄摔了个大马趴。近在咫尺,南归却双手抱胸,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   雁落揉了揉摔疼的屁股,晃晃悠悠的起身,这才发现,怀里的小猫不见了。与此同时,从木质浴桶里传来了几声凄厉的猫叫。雁落伸头过去一看,差点背过气。那只原本通体洁白,好似一个绒毛球的小猫,经水这么一泡,竟然变成了一只小花猫。   “我瞅着是洋种猫,没想到却是唬人的土猫。”瑞雪如银铃般动人的声音在屋内响起:“这种野猫到处都是,干嘛弄得好像特矜贵似的,还真如南归所说,什么人养什么猫。”   这位瑞雪瑞大小姐一晚上都看雁落不顺眼,破了祖宗立的规矩,就招来这么一个傻兮兮的废物点心,也不知南归是怎么想的。虽然她身材相貌样样不如自己,但一想到这个平凡姑娘能和南归朝夕相处,瑞雪就难耐内心的嫉妒之情。   她之前和南归见过几次面,但每次都有师傅作陪,让她也不好表示什么,只能用一双凤眼不住地冲南归抛媚眼,只不过南归每次熟视无睹。南归越是冷淡,就越激起瑞雪的征服欲,她就不信了,凭自己的相貌身段,还搞不定一个茶馆掌柜。   这不,刚散场,她换了套轻薄的裙子,又重新描眉画眼一番,才扭着小蛮腰上了茶馆二楼。临敲门之前,瑞雪还低头检查了半天,见无任何不妥之处后才在门上轻拍了几声。   南归□上身,拿着毛巾打开了门,瑞雪站在门口冲南归妩媚一笑,一侧身便走了进去。南归不解其意,一边擦着身上的水一边站在远处望着瑞雪。这位瑞姑娘倒不认生,毫不客气地坐在床边上搔首弄姿,南归叹了口气,正要下逐客令,却被突然闯进来的雁落打断了。   雁落瞥了瑞雪一眼,沉默着把瞪着大圆眼睛,明显是吓傻了的小猫从浴盆里捞上来,她用袖口小心翼翼地擦着小猫身上的水滴。南归见状,默默地递给雁落一条毛巾,雁落却没有接下,而是转身抱着小猫离开了南归的房间。   目送走了雁落,南归披上袍子走到门边上,冷冷说道:“是自己走出去,还是被我扔出去?”   “南归,我……”瑞雪撒娇似的说:“我早就想向你表明心迹,自从在师父那里第一次遇见你,我就……我就喜欢上你了。”瑞雪说着从床边一跃而起,窜到南归面前,撅着嘴仿佛邀吻似的。   南归只觉一阵恶寒,他毫不犹豫地推开瑞雪,朗声说道:“瑞小姐请自重,正因为是旧识,南归才会给你留着面子。今天你说的那出《大西厢》,口白不清,扣子也没绑好,若不是凭着你师傅的人缘,根本拢不住座儿。我敬你师傅的为人,今天没直接把你磕出去,但霜叶茶馆以后是不会再请你了。”   “什么?”这下瑞雪懵了,再也顾不得谈情说爱,而是嘴角抽搐,五官扭曲,脸色煞白。磕出去这个词是评书界的专用术语,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您学艺不精,哪凉快哪歇着去吧。磕出去为评书界最耻辱的事,若是被同业人士知道了,自己那还有什么脸面在这行继续混下去啊。   其实,今晚上瑞雪的失常发挥,的确是个意外。她那时眼里心里全是南归,整个人根本没放在说书这件事上,才会口白不清。不过,多说无意,说砸了就是说砸了,叫好声虽然挺响,但多半是冲着自己师傅的名气,这点瑞雪心知肚明。   不愧是闯荡江湖的儿女,瑞雪见南归对自己无意,也只能讪讪一笑,说了几句客套话就转身走了。   送走了瑞雪,南归四顾环视,见后院里的落叶都被清理干净了,原本有些凌乱的杂物也都整齐有序的靠墙码放好,才回想起,这些工作全是雁落一个人完成的。原本南归以为雁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娇滴滴大小姐,可没想到,她干起活来还真是麻利勤快,南归心里隐隐觉得自己之前可能是看走了眼。   他见柴房还亮着蜡烛,犹豫了一下便走到柴房门口,只听见里面传来了雁落的说话声。   “你这个小活宝,就不能给我老老实实呆上一会。”雁落一边梳理着小猫的毛,一边埋怨道:“我才是冤大头,为了救你,花光了身上所有的盘缠,还把自己卖给这家黑店。”   小猫叫了几声,像是在回应雁落的话。   雁落突然爽朗地大笑起来,南归有些诧异,只听见雁落又说:“还真是,什么人养什么猫,你啊,从今以后跟我的姓,就叫雁阿斗吧。因为你主人我,就是一个扶不上墙的阿斗。”   阿斗?南归的唇角泛起了笑意,看来这个愣头青似的傻姑娘也不是那么没趣嘛。她的盘缠都用来买这只猫,恐怕是遇上了行走江湖的骗子。见她年纪轻轻,想来阅历不深,但她为何要说自己是扶不上墙的阿斗呢?   屋内又传来几声猫叫,敢情这只名叫阿斗的猫还和她的主人对上话了,有点意思。南归本来想进去安慰雁落几句,之前瑞雪那句话太过伤人,但见雁落似乎完全没受其影响,南归这一颗心也就放进了肚子里。   虽然雁落是被他逼迫留在茶馆做工的,但进了霜叶茶馆,就都是他南归的人了,他怎么刻薄剥削对待他们都可以,但决不许外人对自己的手下指指点点,说三道四。季宝常说他这叫,护犊子。   就这样,雁落度过了她在霜叶茶馆的第一个晚上。   第二章:傻小子被整事件   南归憋了一肚子的闷气,非要找个时机发泄出来不可。自从雁落带着她那只名叫阿斗的小花猫正式入住茶馆以来,几乎每天夜里,那只精力过剩的小猫总要溜到他房间里,窜上床往他怀里钻。第一次可给南归吓得够呛,一睁眼,瞅见枕边卧着一个小猫,那毛茸茸的尾巴还时不时的拂过南归的耳朵,弄得南归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待南归起身想要给它点颜色看看的时候,它却一溜烟跑走了,任南归翻箱倒柜也寻不着它的踪迹。抓不找阿斗,南归这火气自然而然就全都发泄到它的主人雁落身上了。   雁落早已换下那套精致的袍子,换上寻常女子穿的粗布小褂,头发一丝不苟的盘起,手里拿着一块干净的抹布,每天忙得脚不落地。她几乎包圆了除沏茶之外的所有工作,天不亮就起来擦拭桌椅,清洁地面,然后把茶具用热水泡过擦干净。   一开门,她又跟在季宝身后招呼客人,随叫随到。虽然不如季宝能说会道,但胜在总是一副笑呵呵乐天派的模样,惹得老茶客们对她喜爱有加。即使有些茶客故意挤兑打趣雁落,也不见她沉下脸,依旧是热情周到的服务,短短的五天时间,雁落就彻底融进猫耳胡同的氛围里了。   雁落这番卖力表现南归全然看在眼里,虽然没有表扬过雁落,但偶尔交谈的时候语气有所缓和也是事实。本来,南归是很婉转向雁落控诉阿斗的罪行的,只不过雁落这个人对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式的对话很不适应,其实雁落只需替那只活泼好动的小猫赔个不是,南归自然也就不会再多说什么。   而偏偏雁落这个人性子直,张口就对南归说:“您气量大,心眼儿宽,干嘛总跟小猫一般见识。”雁落这话是明褒暗贬,暗暗讥讽南归心眼小的跟针别似的,他又怎么听不出来。南归心知在雁落的脑子里,自己是一个心胸狭窄,小肚鸡肠的坏胚子,谁让雁落一次又一次碰到自己的底线了呢。   这不,南归眯起眼睛,唇角上扬:“看来,你还真是喜欢猫。”   雁落大力地点点头:“猫啊,德才兼备。你瞧,一到晚上,它总是支起耳朵,两眼放光,义务捕鼠,除暴安良,是动物界的孤胆侠客。白天的时候,它找个没人的地方一卧,两眼一闭,这就进入沉思冥想啦,多冷静自制。即使是二八月闹猫,那也别有一番情趣,一公一母,站在墙头唱着情歌,多恩爱甜蜜,柔情似水。总而言之,猫是这世界上最可爱的动物。”   南归听雁落说得头头是道,甚至有越说越兴奋的趋势,连忙冷下脸来,伸手指了指后院,不用他发话,雁落便乖乖拿起扫帚,去后院清扫落叶了。梧桐一落而天下知秋,听起来挺富有诗意,但清扫起来可就不那么美妙了。雁落抬起头,看着梧桐树上残存的那几片叶子,心有怨念,要落叶归根就一起落嘛,这么今天三五片,明天七八片的落,真折磨人。   就在雁落挥舞着手里的扫帚虎虎生风的时候,茶馆里来了一位神秘的女茶客。   那女茶客人还没进屋,那一身的香气就先攻占了茶客们的鼻子。一些沉不住气的小伙子屁股早就离开了椅子,弓着身子朝门外张望着。来客也真没让人失望,约莫着三十岁左右,乌黑的长发梳成了精致的元宝髻,额头饱满,趋于富丽。一双凤眼透着精明,牙齿洁白,颧骨稍高,风韵十足。一进门,也不说话,只是冲南归一点头,一笑,便被南归恭敬地请上了二楼包房。   末了,南归还转过头对一层的茶客们道歉:“今个儿小店有些私事,提前打烊,实在抱歉,诸位的茶钱就都免了。”说完南归迈着潇洒的步子进了单间。   这下茶馆一层算是炸开了锅,平日里来和南归南掌柜套近乎的女子也不少,但还真没有一个人能像那位女茶客一样让南归如此礼遇有加,到底那位女子是何方神圣?   茶客们一边起身往外走,一边还不住的回头瞄一眼二楼,只可惜那二楼窗帘紧闭,没让大家逮着机会。杂碎钱半搂着膏药周的肩膀,一脸坏笑着说道:“这下可明白为什么南归不近女色了,敢情是喜欢这种成熟美艳的。”   “胡说八道小心商家那个姑奶奶把你的臭嘴缝起来。”膏药周一把推开了杂碎钱。   众人又是一阵嬉笑声,倒是为人木讷的瓦匠吴说了一句傻帽话:“该不是南掌柜欠了人家银子吧。”   “你这个榆木疙瘩。”肉串刘照着瓦匠吴的后脑勺就是一拳:“那可是南归,南掌柜。得得,咱们也该干嘛干嘛去,等明儿个拽住季宝问个清楚也不迟,说不准还能碰上那个美艳夫人呢。”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那群闲极无聊的老少爷们便聚在门口排队等着拿号了。直到天亮透了,兼职发号员程贝贝才打着哈欠来到茶馆门口,分发完号码之后,他耷拉着脑袋托着下巴蹲在石墩上嗑瓜子。杂碎钱端着热气腾腾的羊杂碎汤,凑到了程贝贝面前,程贝贝抬起眼皮瞅了瞅杂碎钱。   “贝贝小哥,这么早就上工了,还真是辛苦,来来,喝碗杂碎汤暖暖胃。”说着杂碎钱把破了一角的瓷碗举到了程贝贝面前。   程贝贝把瓜子放在一旁,也不客气,接过杂碎汤咕嘟咕嘟灌进了肚子:“说吧,什么事?”   “也没什么事。”杂碎钱挠挠头,有些窘迫的回话道。   “没事你会送我杂碎汤?”程贝贝撂下碗,用袖口擦了擦嘴。   您问,为何一个兼职发号员的谱儿这么大?嘿嘿,您也不瞅瞅,他跟着的主子是谁,那可是霜叶茶馆的掌柜南归。什么,您还不明白?您那……这霜叶茶馆可大有来头,撇开那段天上泉的传说不论,它可是各路诸侯心中公认的忠义堂。虽然没《水浒传》里的忠义堂那么夸张,但却是令众人心服口服的的民间小朝廷,专门解决胡同里发生的纠纷。   这种江湖组织,并不在衙门里报备,但却照顾到猫耳胡同里各门各户的生意。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所以这头头也不是那么好当的,首先要对江湖中的大小事儿全懂得,要行为正大光明,不畏强权,能解决纠纷,总之一句话,要八面玲珑且公正不阿。   历任掌柜,都兼任猫耳胡同大总管一职。当然这只是个虚职,重要的是这些响当当的江湖人物都对茶馆掌柜佩服得紧,遇事都听他指挥,服从他的调动。   这下您明白了吧,别看程贝贝邋里邋遢,流里流气,说起话来嘴里跟塞进俩热茄子似的,但人家后头有南归这座靠山,就不得不让众位英雄好汉对他礼让三分。   再说那杂碎钱被程贝贝识破了小算盘,不由得假笑几声:“咱就是想问问,昨儿个来的那个俏媳妇,今儿个还见得着吗?”   “你这个老心不老的色胚,才见过一面就盯上人家了?”程贝贝伸了个懒腰,拖长声音回答道:“趁早还是死了这条心吧,那位夫人,昨晚上就骑马回家去了。”   “那她……和南掌柜是什么关系啊?”膏药周□话来:“来找南掌柜做什么?”   “什么关系我哪知道,至于做什么……嘿嘿。”程贝贝故意提高嗓门,吊起了大家的胃口,他见众人都支愣起耳朵一副你小子快说的神情,心里只觉得好笑,他猛地拍了拍脑瓜子说道:“抱歉各位爷,我还有事,先走一步。”说完拔腿就逃,气得杂碎钱指着他的后脊梁破口大骂:“你这个小兔崽子,竟然敢耍爷,别让爷逮着你……”   第二章:傻小子被整事件   美艳少妇是一去不复返,却不知从哪块石头里蹦出了一位傻胖小子,大大咧咧地住在了霜叶茶馆里。   这位傻胖小子约莫二十郎当岁,生得虎背熊腰,一身的囊膪,估摸着一刀下去不会见着血。特别是腰上那一圈肥膘,随着他的走动上下翻飞,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都让人犯迷瞪,此人莫非天蓬元帅转世?要不怎么如此之像肥猪呢。   再往上一瞅,那头剃得真有水平,跟西瓜地似的千沟万壑,倒是那张脸,长得还算对得起观众,小圆眼睛配上胖嘟嘟的脸蛋,倒有几分像出家的小和尚,傻不溜秋,就会咧嘴大笑。但别说,这种诡异的组合却不招人烦,还透着几分喜庆气。   一细打听,这位小伙竟然是那个美艳少妇的侄子,目前借住在茶馆里。啧啧啧,这是什么世道,那么美的一个人儿,竟然有这么一个猪头侄子。不过胡同里的老少爷们向来不以貌取人,这位小伙姓秦,人又生得肥胖,众人便给他取了个诨名——猪头秦。   猪头秦的身份倒有些特殊,说是客人吧,也没见南归掌柜对他对客气,可据猪头秦所说,他和南归没什么亲戚关系。   这倒也都无所谓,只要您有一技之长,还愁在胡同里不风生水起。就连手拿竹板子,且说且唱挨户讨要铜板的穷家门乞丐也算是人才,您那,还真别瞧不起叫花子,想当年始皇帝没当上皇帝之前,还沿街唱过数来宝呢。瞧瞧胡同里的朱家门独眼朱老六,那可是叫花子界的翘楚,人家肚子里可有百八十套数来宝段子,不服不行……这话岔远了,但足以证明,猫耳胡同兼容并包、博采众长。   可猪头秦这小子……   没两天,就把把胡同里的众位好汉们给气得鼻子直冒烟。南归南掌柜先是安排他帮肉串刘串肉串,好嘛,他撅折了一百多个竹签子,愣是没串上一块肉。南归无奈只得把他送到鸡眼夏那里,鸡眼夏心眼多,他一见猪头秦这副尊容,就知道这小子笨头笨脑,铁定是学不会挖鸡眼这门手艺。就让他负责烧热水,伺候顾客洗脚,谁曾想,这小子竟然拿着刚做开的水壶照着顾客的脚上浇下去,顿时只听一声惨叫,那位爷的脚变成了猪蹄子。南归给人家点头哈腰赔了误工费,医药费这才算是把事情给了结。到最后,没人敢收留猪头秦,南归只得咬牙把他留在了茶馆里。   再说那猪头秦打碎了第三十三个盖碗之后,饶是一贯冷静的南归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他拽着猪头秦那肥硕的胳膊,把他扔到了后院,让他跪在地上把杂草都拔干净,还威胁他说弄不好就不许吃饭。   刚开始猪头秦还咧嘴傻乐,可是跪久了,只见他左摇右晃,随时可能轰然倒下。雁落对这位突然出现的猪头秦也抱着几分好奇。特别是无论别人怎么挤兑猪头秦,他都一副乐观开朗的样子,让雁落觉得好像是在照镜子,从心底油然而生了一股亲切感。   雁落见已经是晌午了,南归还没有让猪头秦吃饭的意思,她心生不满,偷偷揣了两个白面豆包溜到了后院。   猪头秦一见有人来了,连忙仰起脸,咧嘴冲雁落大笑。雁落斜眼看到猪头秦的肥手上已经被野草刮破了许多条血口子,手指头盖被染得靛青。她从袖口里掏出一块干净的手帕递到了猪头秦手上,猪头秦不解其意,拿着手帕就往嘴里塞。雁落抢过手帕,把那两个大豆包送到了猪头秦嘴边,猪头秦一怔,随即接过豆包大口吃了起来。趁着功夫,雁落用手帕简单擦拭了猪头秦手上的血迹。   三下五除二,那两个豆包就被吃得连渣都不剩了。雁落又去舀了一碗天上泉,递给了猪头秦,猪头秦也不客气,一饮而尽,临了还吧唧吧唧嘴,十足的懒猪相。   雁落见他脸上还沾着少许豆沙,迟疑了片刻抬起手帮他擦拭干净。这有爱温馨的一幕全然落入了南归的眼睛里,只见他身轻如燕,落地无声,悄然出现在雁落身后。雁落只觉得的一股子阴气从脚心直奔到脑顶儿,心知那位难缠的爷儿距离自己铁定不到十公分。雁落先是冲猪头秦憨憨一笑,然后不着痕迹的挪动着步子,想要溜之大吉,却被南归一侧身拦了下来。   “谁准许你拿食物给他的?”南归语气不善。雁落尴尬的撇撇嘴,正要张口解释,却被南归一记犀利的冰刀眼给吓了回去:“不该你管的事,少管。”   雁落皱皱眉头,小声嘟囔道:“就算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你也不能让人家饿着吧,不就几个豆包,至于这么吝啬吗?”   雁落说得声音虽小,但还是一字不差的落进了南归耳朵里。南归实在是搞不懂,眼前这个低着头,装出一副温顺敬谦模样、实际上随时准备伸出爪子挠你一下的姑娘到底是何方神圣。刚开始,南归误认为她是耍性子离家出走的大小姐,可见她干起活来手脚利索,经验十足,不像是被娇生惯养长大的贵小姐。但也不像是寻常人家的姑娘,首先是初见她时身上穿着的锦绣袍子,那绣工手艺可值不少银子,她待人接物拿捏的恰到好处,谈吐温文尔雅,像是见过世面的女子。   不过每次她面对自己,就好像是小刺猬,随时随地竖起尖刺准备袭击自己。估摸着是对自己把她强行留在店里不满,虽然那确是自己一时气愤的无心之举。不过自从她来到茶馆之后,季宝不用再忙得四脚朝天、气喘吁吁了,自己的耳根子也清净了不少。在雁落没来之前,季宝这小子可是天天在眼前晃悠,你瞥他一眼,他就来了劲,不停地向自己控诉说要再不添加人手,他就甩手不干了。所以,雁落的出现,无异于天上掉下了一块免费馅饼,焉有不留下她的道理。   当然,即使是免费馅饼,也要搞清楚它到底是什么馅的。南归派季宝去和雁落套磁,借机打听雁落的来历。雁落只说自己是离家出来闯荡,全然不提离家的原因。她和季宝一番周旋之后,季宝无奈地败下阵来。不过南归在雁落的老家云岭也有不少熟人,他决定等忙完手头上的事情之后好好查一查这个叫雁落的女子。   当然,这些心理活动南归是不会告诉旁人的,对于雁落的工作态度,南归绝对是相当赞许,但其他方面,比如雁落这种小声嘟囔的行为,就让南归觉得很不爽,南归觉得他有必要拔下几根雁落身上的尖刺,以示警戒。   “雁落,厨房里的木柴不多了,你去买些回来吧。”南归一挑眉对雁落说道。   “木柴还有很多啊,而且都是清晨马二小子驾着驴车送过来的,为什么要出去买?卖柴的地方在城门口,一去一回要花费两个时辰,更何况,今个儿茶水也卖得差不多了,没必要……”雁落下意识地回嘴道。南归也不说话,而是冷漠地瞅着她,雁落扭过头,冲猪头秦歪嘴笑了笑,便头也不回地从后门离开了。   南归目送走了雁落,这才把目光转向傻愣愣蹲在地上吃手指头的猪头秦,他见到猪头秦的哈喇子都流到地上了,不由得轻声叹了口气。   就因为眼前这个窝囊种,闹得南归一整天都心情欠佳。   自打猪头秦到了猫耳胡同之后,总有些无聊的闲杂人等到茶馆来打听他的底儿。   “南掌柜,这位小猪哥是哪里人氏啊?听口音像是北方人。”   “不知。”   “总不能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吧,那他以前住在哪?”   “也不知。”   “我说南掌柜,这可就是你不对了,怎么能一问三不知呢。”   眼瞅着南归南掌柜那双冷眼又有要冻成冰杀人的趋势,老茶客们只得面面相觑,生硬的岔开话题,人人皆知,和南掌柜硬碰硬,受伤的肯定是自己。反正看南掌柜对猪头秦的那个架势,关系肯定不一般。至于掌柜和那位美艳妇人又有什么曲折,爷们儿只能自个琢磨去了,再问可就透着不知深浅,不讲江湖道义了。   好嘛,这帮子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美妇也。南归心里明白得很,只不过,这猪头秦的身份不能说,不可说,不便说。总之,这位肥头大耳、营养过剩的爷儿,南归底养着。偏偏这位猪头秦看不懂人脸色,他一瞅见南归,立马屁颠屁颠地凑过来,一双脏手毫不客气地抓住了南归的胳膊。   “南哥哥,我……”他一边唤着南归一边吸着鼻涕,南归见状更是郁闷不已。   “成了成了,接着干活去吧,古泉旁边的野草还没拔呢。”南归抽回手,面无表情的说道。   猪头秦先是一怔,然后晃悠着身子朝古井走去,他本想问问南归什么时候开饭,可见南归一脸不善,向来胆小的他竟然把话给憋了回去。幸好有雁落送来的两个豆包垫肚子,要不非饿得两眼昏花不可。   见猪头秦蹲在地上拔草,南归的唇蠕动了一下,似乎是想要说些什么,但终还是一转头,进了茶馆。   而被惩罚去买木柴的雁落可就背到家了,待她走到城门口,卖柴的早撤了,守卫大哥让她去城西寻一户姓侯的人家,没准能买到一些木柴。绕着叶城转了大半个圈,雁落这才算是买到木柴,又好说歹说让那位侯家小姑娘套上牛车把木柴连同自己送到了茶馆。   雁落回到茶馆时,已是暮色蔼蔼,炊烟袅袅。她一边吩咐侯小姑娘把木柴送到后院,一边踮起脚尖寻找黑心店主南归的身影,环视一周,没找到南归,倒见着猪头秦被七八个半大的孩子给团团围住,雁落有些诧异地朝猪头秦的方向走去。   “猪头秦,猪头秦,快给小爷我笑一个。”几个孩子追着猪头秦起哄。   猪头秦憨厚的冲孩子们笑了笑,孩子们完全没有放过他的意图,一个孩子走过来拧他的肥耳朵,见猪头秦并未生气发火,另外几个孩子走到他身边,拍肚子的拍肚子,掐脸蛋的掐脸蛋。还有一个孩子过分的骑在了猪头秦的身上,而猪头秦只是扭了扭大屁股,好脾气的任由这群顽劣的孩子们欺负他。   雁落看不下去,张口呵斥了几声,那群孩子应声逃开了,有一个坏孩子趁着乱照着猪头秦的肚子踢了一脚,留下了一个黑黑的鞋印。雁落关心的迎上前去,谁曾想,这猪头秦扭过头,竟然用一种嗔怪的眼光瞧着雁落。   雁落不解其意,试探性地伸手碰了碰猪头秦的肩膀:“怎么了?”   谁曾想,这猪头秦竟然吧嗒吧嗒抹上了眼泪,嘴上不住的叨唠着:“都怪你,他们都不和我玩了。”雁落赶忙赔不是,左哄右哄,可雁落越是哄他,他越来劲。哭声震天响,眼泪就跟那天上泉似的,突突得往外冒。   正在雁落不知所措之际,南归适时的出现化解了这诡异的一幕。   “吃晚饭了。”南归撂下这么轻轻的一句话之后就进了茶馆,猪头秦一听吃晚饭了,立马止住眼泪,在脸上胡乱一抹就跟着南归的屁股后头美滋滋的跑进了屋。雁落翻翻白眼,跟在了他们身后。、   让雁落没想到的是,猪头秦的晚饭仅仅是一碗野菜粥。猪头秦把菜粥一口气喝干净然后就眼巴巴地瞅着南归和雁落。他那可怜兮兮的模样弄得雁落倒了胃口,就在雁落试图递给他一个包子的时候,南归重重地打了一下雁落的手背。   “若是吃饱了就回自己的屋去。”南归头也不抬地说道。   雁落冲猪头秦耸了耸肩膀,无奈地起身离席返回了柴房。   第二章:傻小子被整事件   夜里,雁落听到后院有动静,探出头一看,猪头秦竟然还在挖野草,想来一定是南归命令他干得。雁落完全搞不懂南归到底是何意。猪头秦可是那个颇有风韵的夫人送上门来的,而且看那日的状况,南归对那位夫人十分恭敬,为何那夫人一走,他就如此刻薄的对待猪头秦呢?雁落想起清光告诉过她,无商不奸,果然商人都是奸诈虚伪的。一想到清光,雁落心中的怒火又蹭的一下冒了上来。   清光那个混蛋,别再让我遇到你,否则……否则我定然要你好看!雁落在心里反复叨念着,自我催眠似地闭上了眼睛。   一晃,猪头秦也在茶馆里住了将近一个月。他为人窝窝囊囊,痴痴傻傻,可就是这份窝囊痴傻劲,让胡同里的老老少少们全都十分喜爱他。逗他玩,拿他寻开心、打哈哈,这日子过得也算是别有几分趣味。   特别是每天傍晚,看他跟一群半大的小子在茶馆门口撂跤,说是撂跤,倒不如说是猪头秦充当人肉沙袋,供人取乐玩耍。看他跟一只大笨熊似的趴在地上,那乐子大了去了。   只是,乐极生悲……   那日清晨南归和威震镖局的总镖师威武一同出城去了,说是当中间人,要到晚上才能回来,店里的事情就都由季宝打点。   胡同里公认的两个练家子前脚刚走,后脚就有人闯进了猫耳胡同。那人一进胡同,直奔着霜叶茶馆就去了。老茶客们见他脸上有一条深深的刀疤,手里还提着一把长剑,心道这不是个善茬儿。他只身一人,硬要上二楼雅间,季宝伸手拦住了他的去路,谁曾想,他左手一挥,不知怎么的季宝竟然摔了一个狗□。   顿时茶馆里鸦雀无声,这位刀疤男歪嘴一乐,抽出宝剑照着楼梯扶手嗖嗖两下,那原本立在扶手上的雕花石质摆设竟然被劈成了两半。雁落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嘴唇,颤抖着走到刀疤男的面前,先作了一个揖,弯着腰把他迎上了二楼。这时季宝也回过神来,赶紧奉上好茶,并用眼神示意茶馆一层的各位爷先行离去。没想到却被刀疤男看在眼里,他从兜里掏出了一个块小石子,照着季宝的眉毛掷去,季宝只觉得脸上有些温热,伸手一摸,左眼眉骨竟然破了一个小洞,鲜血一个劲的往外冒。   好嘛,这是明摆着上门寻晦气。众位英雄好汉这下可坐不住了,有几个嘴里不干净的早就骂开了,大伙本想趁着人多力量大,上去把那个刀疤男一举拿下,谁曾想人家早有准备,一转身,飞似的扔出了几颗石子,打得刚才骂街的几位爷连连叫痛。   “谁还敢来?”那刀疤男微微一笑。   这么一来,茶馆里再没人敢轻举妄动了。这位刀疤男倒也真有两下子,知道射人先射马,想在猫耳胡同闯出个名堂,就要拿下这号称忠义堂的霜叶茶馆。眼下南归南掌柜和威震镖局的总镖师威武都不在胡同里,指着威武来救驾是没戏了,那就是文的了。众人全都瞪大了眼睛瞅着茶馆门口,眼下有人上门来砸场子,南归的好友,自称云深楼主的余若书这下总该出面了吧。   果然,片刻功夫,就有人通风报信请来了云深楼主余若书。余若书一进门直奔二楼,他面带笑容,对刀疤男作揖之后,便抛出一套江湖专用的春点暗语来套关系,问辈数。谁曾想这位刀疤□本不买账,他故意打翻了季宝奉上的好茶,一整壶滚烫的茶水顺势就要落在余若书的脚上,余若书眼急手快捞住了茶壶,可冒着白气的茶水还是洒在了他脚面上一些。   尽管如此,余若书仍笑眯眯的盯着刀疤男。   “可是被热水溅着了?”刀疤男突然从袖口里拔出一把短刀,照着自己左手的小拇指就剁了下去,立马鲜血四溢。刀疤男倒是不以为意,他甩了甩左手,鲜红的血被甩到了雁落的脸上,雁落只觉得恶心想吐,她扶着茶桌,双腿发软的瞅着刀疤男。   “找头儿。”刀疤男吐出了这两个字。   这不明摆着嘛,看来霜叶茶馆在劫难逃!   一层那些鸡眼、膏药、肉串、杂碎之流能顶个什么事!您瞅瞅,连一向风流倜傥的余若书都面色惨白,没了南掌柜,今儿个这事,恐怕要闹大了。   雁落哪里见过这架势,她此时是六神无主,一会瞧瞧余若书,一会瞅瞅季宝。   还没等雁落想到自救的办法,刀疤男又开了口:“都给我去后院。”   众人哆哆嗦嗦的随着刀疤男到了后院,只见他快步走到天上泉旁边,站定两眼直勾勾的盯着泉水。他这是要?雁落脑袋里涌上一种不好的预感,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他该不会……   正所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既然敢来,就一定是算计好了的。天上泉,天上泉,这可是皇帝老儿御笔亲题的地方,是猫耳胡同乃至整个叶城的脸面之所在,这个地儿,挑得绝,挑得妙,完全把胡同里的英雄好汉们给镇了。诸位爷们是有苦难言,那两行清泪只能咽进肚子里,横眉竖眼、摩拳擦掌,楞没一个敢站出来。   “找头!”刀疤男见自己镇住了猫耳胡同里的老少爷们,心情大好,嘴角上也泛起了浅笑,他指了指天上泉,示意在场的诸位,他要的找头就是这闻名遐迩的天上泉。   余若书只觉苦不堪言,这么多年以来,他还是第一次遇上有人来霜叶茶馆滋事,以往有南归坐镇,旁人别说来踢场了,就是大发厥词的都十分罕见。这下可好了,多年没出过事,今天一出事,就是大事。   “这位英雄,请待南掌柜回来,定会给你一个说法。”余若书冲刀疤男说道。   刀疤男似笑非笑地瞥了余若书一眼,他提着宝剑,绕着天上泉走了一圈,末了停在雁落身边。   “小姑娘,你倒是说说看,我会笨到等南归回来吗?”他伏在雁落耳边小声说道。   雁落生生地打了一寒颤,这个混混儿,今个儿是一定要砸了霜叶茶馆的金字招牌不可。雁落见他的手搁在了裤裆上,心道不妙,她下意识地推了刀疤男一把,刀疤男没有躲闪,反而借力把雁落推倒在地。   雁落坐在地上,抬头望着刀疤男:“你这样算什么英雄好汉,有本事等南归回来……”还不待雁落把话说完,他抬脚照着雁落的胸口踢去,这一踢力道十足,虎虎生风,落在心口恐怕会当场毙命。   就在那一脚快要落下之时,一个白晃晃的身子扑在雁落的身上,竟然是他!猪头秦!刀疤男那一脚全然落到了猪头秦的脸上,顿时他的脸被印上了一个硕大的鞋印。刀疤男眉头一皱,不再理会猪头秦和雁落,而是走到天上泉旁边,解开裤带,他这是要……对着天上泉尿尿!   在场的所有人全都面如死灰,完了,完了,几百年的基业,就要这么被毁了。   就在众人绝望的闭上眼睛的时候,一个身影挡在了刀疤男面前,在这个节骨眼上,挺身而出的竟然是一向窝窝囊囊的猪头秦!   “阿秦,你快过来。”雁落见状连忙起身走到猪头秦身边,伸手拉着他的袖口:“这里,危险。”雁落虽然也不想看到天上泉被毁,但她更不想看到猪头秦有个三长两短。   但这猪头秦却扭过头,撒娇似的对雁落说:“我不,这个坏家伙刚才要打你。”   “我……没事,你不是刚才替我接了那一脚嘛。”雁落推了推猪头秦的肩膀。   “可是……”猪头秦一撅嘴:“他是坏人。”   这下可热闹了,猪头秦这家伙,平日里傻里傻气,逢人笑容可掬,眼下却像换了一个人,执拗得跟头倔毛驴似的,任雁落好说歹说,都不肯挪开半步。   刀疤男哪里等得下去,他扬起手腕,照着猪头秦的脖颈子劈去,这可是要命的一击,一般人定然当场口吐鲜血,半柱香就底归西。可打在猪头秦身上,他却跟没事人一样。刀疤男只觉得自己的千金力道像是撞上了一团白棉花,猪头秦别说是归西了,连身子骨都没摇晃一下。   好嘛,这身囊膪也不是完全没有用武之地,刀疤男这样想着,手里的长剑却冲着猪头秦挥舞了过去。刀剑无情,就在众人以为这下猪头秦要命丧九泉之时,他竟然赤手握住了剑刃,似乎也没用什么力气,那柄泛着青光的利剑却折成了两半。   刀疤男手持断剑,怒不可知。他扔下剑柄,攥紧双拳照着猪头秦的胸口打去,只听喀吧一声,猪头秦没事,那刀疤男却疼得弯下了腰,原来他的手骨折了。天啊,这猪头秦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有如此蛮力?   还不待众人细想,之见刀疤男强忍住断骨之痛,抬起右脚一个飞踹,正中猪头秦肚子,猪头秦抓住了刀疤男的腿,轻轻一掰,竟然又折了!   霎时间,刚才横行霸道的刀疤男此时成了面条人,软趴趴地瘫倒在地上。   神了,真是神了!   众人全都目瞪口呆,完全不相信刚刚发生的那一幕,这真是……奇人!   过了许久,各位爷们才如大梦初醒一般,把猪头秦团团围住。   “猪头秦……不,秦爷!”   “秦爷,您这是太神了!”   “爷,爷……”   面对众人的奉承,猪头秦倒是表现得一如既往的憨厚,他不住地傻笑着,仿佛刚刚只不过是拔了几根野草罢了。   倒是余若书和季宝一左一右搀扶起了刀疤男,准备把他扭送去官府。那位刀疤男被架着出了茶馆,离开之前他还回头不解地望了望猪头秦,完全搞不懂刚刚自己怎么会输给那么一个废物点心。   傍晚南归回到茶馆,听完季宝和雁落的叙述,眉毛一挑,也不说话,转身就返回了寝室。雁落还想再说些什么,却被季宝给拦了下去,只得作罢。   为了答谢猪头秦的救命之恩,雁落一路小跑先去了估衣店,把自己的一套锦缎袍子当了,然后直奔聚贤烤鸭店,买了两只刚出炉的烤鸭,准备晚饭时好好犒劳一下猪头秦。   雁落提着烤鸭,一蹦一跳的返回了茶馆,一进门她就一边笑一边唤着猪头秦,可许久都不见猪头秦的身影。雁落有些疑惑地走进茶馆里一看,只见南归坐在靠近窗户的位置正小口抿着茶。   “猪头秦呢?”雁落问道。   “走了。”南归头也不抬的回答。   “去哪了?”雁落又问。   “不知。”   “你……”雁落有些赌气的把烤鸭撂在了茶桌上。   “你……”南归放下盖碗,侧过头看着雁落:“去二层右侧第一间屋子瞅瞅。”说完他又端起盖碗。   雁落不解地上了二楼,推门一看,胡同里有名的大刷子李老四正拿着刷子刷墙呢。屋顶已经刷好了,此时他正在刷侧面的墙。   大刷子李老四,雁落是认识的,他是胡同里有名的一把刷子,别误会,这里说的一把刷子,是说他刷墙的手艺。李老四刷墙,保证不落在地上一滴粉浆。这可是门绝活,一般人还请不来他呢,雁落只是不知道南归为何要让自己上楼来。   “雁姑娘。”李老四和雁落打招呼,手里的活计却没停下来,那长长的毛刷划过墙面,留下均匀的一道白线,紧接着又是一道,道道相连,天衣无缝,好似冬天里的白雪,透着清亮。   “李师傅,您这是?”   “是你们南掌柜让我来的,你瞅瞅,还满意吗?”李老四问道。   “您的手艺自然是没的说,只不过……”雁落挠挠头:“为何南归让我上来啊?”   李老四呵呵一笑,他放下手中的刷子,一脸暧昧的对雁落说:“雁姑娘,这屋子,可是南掌柜特意为你拾掇的。”   “为何?”雁落追问道。   “总不能让你一直睡柴房吧。”南归在门口接过话茬,雁落一回头,只见南归冷冷地瞅着她:“至于房钱……以后再议。”说完南归转头就走,雁落在他身后小声地说了句谢谢。   李老四看得是心花怒放,这可是他第一见着南归对女子的事情上心,今儿晚上回去可有的和哥们聊了。   第二日,风和日丽,猫耳胡同内一片歌舞升平,一扫昨儿个的阴郁。   那位寻事来的刀疤男被知府派去劳动改造,是众人意料之中的事情,但猪头秦的突然消失,却让大伙感到一阵怅然。   据说,南归南掌柜一回茶馆听到这事就给那位美艳妇人发了暗号,天还没黒透,人就被带走了。   到此为止,众人对他的来历仍一无所知。   那位美妇人和猪头秦到底是何人?   猪头秦是不是个深藏不露的练家子?   他为何会被托付给南归而在此隐匿?   有好事者添油加醋般把昨天那场闹剧给编成了段子,一时间大街小巷全都在讨论猪头秦的光辉事迹。有些较真的爷们还特意跑去霜叶茶馆,想从南归嘴里套点话出来,却只得到南归免费送上的一记冷眼。至此,猪头秦算是被写进了猫耳胡同奇闻录里。   至于这件事的受益者,当属搬进新房间的雁落和赢得双耳瓶的余若书。   不过,这才冰山一角,猫耳胡同的奇人奇事,多了去了,且听下回分解。   第三章:炮竹铺里拜把子   自打猪头秦事件之后,胡同里清净了小半个月,直到进了腊月,才开始有点过年的味道。胡同里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大家忙着采购年货,准备庆祝一年一度的春节,胡同里的商家们早就摩拳擦掌,准备大赚一笔。他们纷纷沿街摆摊,加上原本胡同里那些散户商人,一时间人声鼎沸,川流不息。   茶馆的生意也出奇的好,一开张,不到半个时辰便卖光了一百碗茶,早早便打了烊。许是送走了猪头秦,掌柜南归最近心情颇为愉悦,他甚至还提前给员工开了支。即使是打工抵债的雁落也分到了一个红包,打开一瞅,里面竟然有五两银子之多,要知道一两银子能买一石大米,一个九品官月俸才五石米,南归出手实在是有够阔绰。   不过,雁落马上坏心眼的想到,这些白花花的银子都是剥削她们三个所得,想来也就赶上南归所赚的一个零头。这么一想,雁落马上理直气壮地把银子揣进怀里。她本想约程贝贝去街市上转转,只不过一向人来疯的程贝贝这次却没凑热闹,而是拒绝了雁落的邀请,理由是要回家帮娘亲做腊八蒜,鉴于他承诺会送给雁落一瓶,雁落只得挥着小手绢目送程贝贝离开。   当雁落把视线投到季宝身上时,季宝一边轻声咳嗽一边说自己略感风寒,想回家歇着,如果雁落想找人上街闲逛,屋里还有一个大活人可以邀请,说完这话,季宝转身就走,留下雁落和南归大眼瞪小眼。   “我可没工夫陪你上街。”南归冷冷地对雁落说。   雁落摸摸了脑门,自己何时想过邀请南归?身边跟着一块冰坨子,还是那种一张口就损人不利己的冰坨,谁愿意跟他上街坏了心情。   “我也没想邀请你。”雁落一扬头,挺胸收腹,趾高气昂的出了茶馆。   南归在她身后低声说道:“那可是你一年的工钱,若是一天都花光了,可别哭鼻子来找我。还有出去别惹事,丢了茶馆的脸我可要你好看。”   雁落没回头,权当没听到南归的吩咐,南归犹豫了一下,还是转身上了茶馆二楼。没人跟着她,还真怕她惹出什么篓子来,不过……算了,也许是自己想太多了。年末,南归手里有许多事情需要处理,他隐隐觉得让雁落一个人上街瞎逛有些不妥,却也说不出到底哪里不妥。不过,雁落已经成年,也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自己何必瞎操心呢,想到这,南归觉得此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便拿起了账本,开始统计这一年的收益。   再说雁落怀里揣着五两银子的巨款,美滋滋哼着小曲上了街。年货,顾名思义就是没什么实际用途却让人瞅着心里犯痒痒的应景玩意。吃喝玩乐应有尽有,为得就是让您心甘情愿掏光荷包里的银子。   雁落从西头一直逛到了东头,遇见什么都上前摸一摸,瞅两眼,但那五两银子却一个子儿也没花出去。说是穷人乍富也好,说是雁落会过日子也罢,反正她开心地穷逛着。   以前在云岭的时候,雁落借住在清光家,清光家是开当铺的,每到年末生意尤其得红火,为了过年,那些看似家底殷实,其实早就败絮其中的乡绅们免不了来当上一两件首饰,换些银子预备过年。一向乖巧懂事,也可是说是老好人的雁落,总要帮着清光的父母打点生意。   上街闲逛买玩意儿这种事,雁落从来都没有机会尝试。偶尔她透过窗户看到外面同龄的少男少女们结伴吃着糖葫芦,手里攥着大风车,兴高采烈、有说有笑的时候,心里也不免泛上一股子酸水。但羡慕过后,她还是那个听话可人的雁落。有那么一两次,她婉转地请求清光也带她出去逛逛街,清光却用几句不软不硬的话敷衍了事。一想到清光,雁落那原本艳阳高照的心情蒙上了一层阴影。   就在雁落有些意兴阑珊的时候,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消瘦小老头拦住了她的去路。雁落不解地抬起头,那小老头笑着指了指身后戳在地上的广告幌子——问天问地问心处。雁落苦笑着摇了摇头,敢情这小老头是算卦的。雁落对求神问卜想来没有太多好感,她往后退了几步,想要躲开那个小老头,可那小老头却像是黏上了她,死活挡在雁落面前。   雁落叹了口气,小声说:“这位先生,我不需要算命,您还是做别人的生意去吧。”   “非也,非也,不是算命,而是问心。”小老头捋了捋胡子,眉角往上一跳,配上那双泛着贼光的小眼睛,还真有几分像大戏里的丑角。他见雁落一脸无奈,便又继续说道:“我每年只在腊月出来卖卦,且每日只买百卦,够了卦数立刻收摊。今儿个已经卖了九十九卦,就缺一卦,我也不收姑娘你的银子,免费替你算一算,可好?”   雁落上上下下打量了小老头半天,才笑着坐在了卦摊前:“先生要怎么算?”   “这位姑娘不如先抽一签。”说着小老头把签筒推到了雁落面前,雁落随手一抽,小老头接过签,瞥了雁落一眼之后沉声说道:“姑娘似乎在……感情方面遇到了些……阻碍。”   雁落把手指放在唇边嘘了一声,然后轻声说道:“先生不妨先听我说说,我若是说错了,您可别气。这算卦卜筮无非是攥尖儿,说得是用些江湖法子笼络人,给人断卦,然后接着消灾祈福敛钱。比如,您适才说我在感情事上出了问题,想来是因为我穿着朴素,且未着脂粉,按理说我这个年纪的姑娘应该打扮的漂漂亮亮才对。正值腊月,人人都上街采购年货,可我却独身一人,不像是与人有约,而手上空无一物,估摸着是要自个儿过节。这么一瞅,您就下了结论。”   老头听完雁落的话,非但没有生气,反而还哈哈大笑起来:“姑娘真是蕙质兰心。算卦的,眼耳口鼻全都装着家伙呢,用眼把簧,用耳听簧,揣摩别人的心意,这生意才能蒸蒸日上。”   雁落不置可否地撇撇嘴,起身就要离开,老头也不加阻拦,而是在她身后大声说了一句:“姑娘,那段姻缘线已断,倒是身边……”   老头后半句被正巧经过的耍猴人那震天响的打铲声给盖了过去,雁落并没听清后半句的内容,但老头那前半句姻缘线已断,弄得雁落已经阴郁的心情下起了雷阵雨。   她挤在人群里,有些怅然地看着眼前热闹的街市。这时身边一个大妈指着前面一个小摊子兴奋地尖叫道:“是年画朱。”   雁落跟在那位大妈身后朝着那个摊位挪动着步子。年画朱,住在城郊,只在腊月赶集的时候出现,您别瞅他生得五大三粗,满脸横肉,他身上可有一件宝贝,看看那双手,纤长有力,这可是祖师爷赏饭,旁人就是苦练也学不来。   他专画连年有余图,那红鲤鱼悠闲自得,畅游在碧水里,配上金莲粉荷,别提多鲜活亮丽。贴在家里,来年准能富贵吉祥。虽说胡同里卖年画的不少,但年画朱笔下的那股子喜庆劲,任谁也学不来。他短短十几天赚的银两,足够花上一年的,这双巧手,就像是个聚宝盆,有了它,不愁吃喝,日子过得别提多逍遥自在。   雁落瞅着年画动了心,从怀里掏出了荷包正想买上一张带回茶馆去,却被告知年画全部售空,明年请早儿。果然是做什么都不顺,雁落耷拉着头,转身刚要离开,却被年画朱拽住了袖子:“这位姑娘可是霜叶茶馆新近招来的伙计?”   雁落点了点头,年画朱又说道:“我和你们老板南归是熟识,早上就送过去两张年画,怎么,他忘了告诉你,让你空跑一趟?”   “不是,不是。”雁落挠挠头:“我只是瞅着您的年画漂亮,想买回一张贴在墙上喜庆喜庆,没想到太抢手,已经卖没了。”   “这样啊。”年画朱咧嘴一笑:“让南归送你一张不得了。”   “岂敢。”一提到南归,雁落立马想到了那双透着寒气的冷眼,这大冬天的,已经够冷了,若是再和南归说上几句话,保不齐自己被冻死。雁落作了个揖,就匆匆闪进人群里,消失不见了。   本来,年画朱想告诉雁落,自己晚些时候会去茶馆里拜访南归,不过见雁落跟条小泥鳅似的开溜了,莫非传言确有其事?南归他……因为看上了这位姑娘才不惜坏了规矩留她在店里帮工?   谣言止于智者这句话,全然不适用于胡同里的诸位老少爷们、大妈媳妇。对于他们来说,有八卦可侃,有绯闻可聊,才是人生一大乐事。至于事情的来龙去脉,是真是假,到没什么人关注了。而身为猫耳胡同第一俊男的南归,自然是重中之重的焦点人物。虽然南归用几记冷眼吓得众人不敢当着他的面儿八卦。但嘴长在众人脸上,大伙避开南归,三五一群闲暇时八一八,也算是丰富了自己的文化生活。   面对流言蜚语,南归采取的战术是置之不理,而雁落,则是迟钝到完全没发现众人对她投来的暧昧眼光。众人闹得虽欢,男女主角却完全没有回应,这八卦传到最后,就走了味儿。日子一久,也没什么人拿这件事出来取乐了。   而年画朱这个人,怎么说呢,也许是因为久居山林,太过避世,又可能是专心研习画画技巧,对这些人情世故不太了解。总之,他在这方面十分迟钝。但又是个热心肠,且敬佩南归为人,他以为南归和雁落有点嘛,便好心多画了一幅龙凤呈祥,夹在年画里让人送去了茶馆。殊不知,南归此时正怒视着桌上那张画工精湛的龙凤呈祥图,眼睛里突突得往外射着冷光。   第三章:炮竹铺里拜把子   雁落随着人流继续往前走动,只见不远处轰天炮竹铺门口聚了许多人,不像是采买炮竹,倒像是在看热闹。雁落一时好奇,便凑上前去。炮竹铺里站着七八个衣着破烂、凶神恶煞的女拨子。女拨子是女乞丐的别称,是近年来在叶城颇为猖獗的一个乞丐组织。里面众乞丐都是些寡妇。披头散发,手里拿着竹板,拉帮结伙到各商家店铺里强行乞讨,满嘴污言秽语,嬉笑打骂,弄得店家对这些人畏如蝎虎,还不敢轻易得罪她们。   若是不给银两,这帮女拨子日日夜夜在店铺外面搅和,势必要把商家的生意弄黄了为止。商家为了躲避她们的骚扰,不得不破财免灾,每个月按时奉上银两若干。女拨子俨然成了猫耳胡同里的扛把子,她们本着我是女流氓我怕谁的原则,完全忽视所谓的江湖规矩。南归曾几次去找她们的领头大姐谈话,但收效甚微。这帮子穷家门姐妹,也真是豪放,对着南归搔首弄姿不说,那位领头大姐竟然借着和南归说话的机会,试图对其上下其手。尺度之大,堪比窑子。南归的冷眼在面对这群疯癫女乞丐的时候,杀伤力减半。最终勉强达成了共识,女拨子们不能随意到商家讨要钱财,惹是生非,而商户们要按时给她们送去一定的银两。   这倒也不是南归任怂,这些寡妇全都没有正当职业,以前丈夫在世,出去赚银子养家,但丈夫一去世,这家就算散了。身上又没有什么一技之能,想出去工作也不容易。这群人凑到了一起,便组成了女拨子这么一个令人头痛的乞丐团体。官方也曾试图取缔该组织,但只要严打的风儿一过去,她们就又集结在一起。   若细想想,女拨子们的身世也算可怜,前几年皇帝下令整修运河,她们的丈夫便都被半强制地带走了,黄鹤一去不复返,他们因某处施工坍塌,全被当场压死了。后来官方倒也给了不少抚恤钱,但终归人死不能复生。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她们自暴自弃、自甘堕落,成为胡同里的一霸,总之这是一笔糊涂账。   至于她们为何会聚在轰天炮竹铺,就不得不先说说炮竹铺的女老板彤若了。彤若,号称胡同一枝花。生得那叫一个美,二十出头,白里透红的小脸蛋上嵌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那眉眼五官,比年画上的仙女都美上三分。一条乌黑亮丽的大辫子总是甩来甩去,胡同里未婚小伙们的心,就随着那大辫子荡漾起伏,心里虽然如小猫抓痒痒,越挠越痒,但却没人敢上门提亲。   您问,为什么?嘿嘿,这位彤若彤姑娘的脾气,堪比她家特产的轰天炮,又冲又暴。之前有一个相貌堂堂的书生跑去她家提亲,好嘛,被这位彤小姐用一串二踢脚给吓着了,听说是连滚带爬出的炮竹铺。事后彤若放出话来,不嫁,就是皇帝老儿请她做皇后娘娘她也不干。   彤若如此倔强是有原因的。轰天炮竹铺真正的店主并不是她,而是一位叫阳奕的少年。彤若是被人口贩子拐卖到叶城来的,那时阳奕的娘亲阳三姐见她可怜,便出了四两银子把她买了下来,自此,彤若便跟着阳三姐学习制作炮竹。阳三姐的丈夫早年就去世了,留下阳三姐和裹着尿布的阳奕。彤若悟性高,制作的炮竹声儿大得赶上大炮了,逢年过节生意别提多红火。   四年前,彤若十九岁。也是年根儿底下,她做了一盒子轰天炮,打算留着吃五津饺子的时候自己放着玩听响儿。就把那盒子炮竹放在墙角了。谁知大半夜,阳三姐起来小解,迷迷瞪瞪地看到一只大老鼠从眼前窜过,她没多想,抄起笼火用的铁钎子冲着老鼠头上砸去。谁曾想,偏偏砸到了那盒子轰天炮上,铁器摩擦出的火星恰恰溅在了上头。好嘛,只听轰的一声巨响,阳三姐被炸得成了血人儿,就这么死了。   这件事本是个意外,彤若却因此而怪罪自己,出殡那天,彤若在坟上不停地磕头,直到额头血肉模糊了也不肯起来。若不是南归说了一句,你死了,阳奕怎么办。恐怕彤若会就这么随着阳三姐去了。   彤若虽然不再闹自杀了,但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整天不是忙着制作炮竹,就是照顾阳奕。以前她常去霜叶茶馆喝茶,但自从那件事之后,就再也没露过脸儿。关于她的事情,雁落还是听程贝贝在介绍胡同里的各路诸侯时了解到的。   对雁落来说,彤若绝对是一等一的神秘人物,光听着她的故事,雁落就觉得心潮澎湃。今日一见,果真是性格大美女。只见那群女拨子把彤若团团围住,她仍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说着什么。   雁落想听听彤若的声音是不是清脆悦耳,便往前挤了挤,不知是谁在后面推了她一把,竟然把她推进了轰天炮竹铺里。她一进门就见到女拨子们那不算友善的目光,雁落嘿嘿一笑,正想转身出去,却听到一个女拨子说:“不是号称轰天炮竹轰天响吗?怎么,今儿个阳奕那小子不在,你就不敢放了?还是说,怕了?”说罢那女拨子□了几声。   “你可有两个月没交月俸了。”另一个女拨子插话道:“姐儿们也不为难你,乖乖交上月俸,咱们就走人,不挡着你的生意。”   “上个月阳奕害了病,店里一直关张,哪里来的银两上供。”彤若皱了皱眉头:“更何况,我就是手里有银子,也不会再给你们这群泼妇。仗着大家对你们的同情,你们越来越过分,他们忍得了你们,我可再也忍不了了。”   “呵呵呵,瞧瞧这话说得多干嘣脆。”领头的女乞丐眼珠一转说道:“听说,当年阳三姐活着时候,有一门绝活,随手一扔,叫它在哪儿炸它就在哪儿炸。不如你表演给姐几个瞅瞅,姐几个就不收你的银子了,如何?”   “你!”彤若两眼冒火,关于阳三姐的绝活,彤若虽然也练习过,但那个表演需要两个人配合。阳奕一早就驾着驴车去外城卖炮竹了,店里就剩她一人,根本没法表演。   女乞丐见彤若面露难色,不禁喜上眉梢:“恐怕是你学艺不精,演不出来吧,还真是丢了阳三姐的脸呢。”   “胡说八道。”彤若瞪着女乞丐的眼睛,大声说道:“你明明知道,那门绝活需要两个人配合,眼下阳奕不在店里,你是存心这么说的。”   “哦?”女乞丐微微一笑:“阳小哥不在店里,你大可以再找个帮手嘛,外面围着那么多人,难不成就找不到一个愿意帮忙的?”   彤若把目光投向了外面的人群,众人一听要做帮手,全然没有了看热闹的那股子劲头,不是抬头望天,就是低头看地,反正没一个愿意帮忙的。彤若轻声叹了口气,正准备把过年用的银子拿出来交给这群女流氓的时候,一个身影挡在了她的面前。   “我来帮忙。”雁落侧过头冲彤若眨眨眼睛。   彤若迟疑了一下,小声说道:“这位姑娘……你可知道什么是轰天炮竹绝活吗?”   雁落摇摇头:“不知。”   “那我看还是算了。”彤若撇撇嘴,正要转身进里屋拿出银两,却被雁落拽住了袖子。   “我虽然不知道轰天炮竹绝活是什么意思,但我想你肯定不会演砸了的。”雁落直视着彤若的眼睛。   “你认识我?”彤若有些迷惑了。   “不认识。”雁落冲彤若嫣然一笑,然后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那个……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见到你,就没来由的……不说那些了,先打发走她们再说。”   彤若重重地点点头,然后取出了一大盒轰天炮,她让雁落站在屋子中间。这时那些乞丐早已退到门外观看了。   “你若是害怕,就闭上眼睛,不过……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不让你动,你可千万别动。”彤若语重心长地对雁落说道。   雁落依言闭上了眼睛,这时彤若撕下一块红布蒙住了头发,然后按照寻常手法先连放了三个,只听三声巨响,炸得别提多脆生儿了。之后她把炮竹拿在手里,点燃了药信子,朝着雁落的方向扔了过去。雁落只觉得耳边上嗡嗡作响,敢情那炮竹在她耳边炸成了花儿。紧接着是一连串的爆炸,雁落的头上,肩膀上,脚底下全都是炮竹的碎屑。那些红彤彤的炮竹在她的周身炸开,红扑扑的一片甚是好看,围观群众们的手掌都拍红了。   彤若见雁落身子微微晃了晃,明明是很害怕,却仍笔直的站在原地,心里不由得涌上一阵暖意。她突然倒着拿起炮竹,点燃信子,却不出手,而是见炸掉一块儿之后马上交给另一只手,紧紧抓住炸开的下半部分,左右手交替表演着,一手一响,看得人眼花缭乱。这招绝活甚为凶险,若是稍有迟疑,换手慢了,这双手就算废在这儿了。但彤若一脸自信,动作潇洒娴熟,引来了满堂彩。   那群闹事的女拨子早就混在人群里走开了,雁落睁开眼睛,看着彤若那神乎其神的表演,不由得大声为其喝彩。彤若侧过头,对雁落报以感激的一笑。   表演完毕,众人蜂拥而上,抢购轰天炮竹,短短半个时辰,铺子里的存货就全卖光了。只要您有真本事,不愁没生意可做。彤若刚才表演的那一手绝活很神奇,同样,声儿脆的炮竹也必不可少。这不,彤若刚才那番玩命演出,成为了最好的广告。   送走了主顾,彤若拉住了雁落的胳膊,笑着把她请进了里屋,就在两位姑娘有说有笑地黏在一起的时候,南归远远站在人群后面,面无表情的看着她们二人的身影。   第三章:炮竹铺里拜把子   就在南归欣赏年画朱送来的年画时,有两个半大的孩子闯进了茶馆,直奔二楼敲开了南归的房门。一问才知,那群女拨子竟然跑去轰天炮竹铺闹事。南归急匆匆地出了店子,待他赶到炮竹铺门口,只见到雁落正站在中央,彤若手里还拿着点燃了的炮竹。这个雁落,真是不让自己省心,实在是太不知死活了,南归下意识地想出手阻止。却因雁落那句“我虽然不知道轰天炮竹绝活是什么意思,但我想你肯定不会演砸了的。”打消了念头。   他冷眼站在一旁,心想着如果彤若的表演有任何岔子,凭着自己的轻功,定能把雁落给安然无恙的救出来。   幸好,表演顺利。若不然,胡同里的老少爷们可就有个眼福,能亲眼看看南归南掌柜那身不轻易示人的好武功。   让南归有些不解的是,雁落并不认识彤若,为何要出手相助呢?不过仔细一想,雁落不还为了救一只小土猫而花光了身上的银两嘛。这个女孩子,热心肠已经到了过分的程度。不过,眼下还是先去和知府好好谈谈如何治理那帮女乞丐的事情吧。至于雁落,晚上等她回茶馆,再行收拾也不迟。   再说雁落和彤若二人坐在里屋炕上,聊上了天。若说起来,彤若的性子暴烈,身边也没有什么知心的朋友。雁落则是因为久居清光家里,没有机会认识同龄女孩。在二人的心里,都曾隐隐渴求过一份友情,这不,老天爷在过年时候送上了大礼,让她们两个人机缘巧合的认识了。   许是太过兴奋地缘故,雁落拽着彤若的手噼里啪啦说个不停:“你刚才演得那招换手,真绝了,看得我眼花缭乱,到现在心脏还狂跳不止呢。忘了说我叫雁落,云岭人,目前在霜叶茶馆做小工,也就是卖苦力。我们那位掌柜南归……不提也罢。听说你还有一个弟弟叫阳奕,不知他什么时候回来,很想认识一下呢。彤若,你不介意我这么称呼你吧,你长得可真俊,雪白的皮肤,乌黑的头发。让人一眼瞅见,像是驾了云,双脚都不像是自己的了,只想着走进你。”   雁落前言不搭后语的说话方式让彤若听得是一头雾水,她不露痕迹的抽回了被雁落握着的手,微微一笑,轻声说道:“今日多谢雁姑娘相助。”说着她盈盈一拜,雁落连忙扶起了她。   “不用谢。”雁落被彤若的笑容弄了个大红脸。   这时彤若取出了两盒炮竹,递到了雁落手上:“我也没什么好答谢雁姑娘的,这两盒炮竹你就拿去放着玩吧。”   雁落一怔,紧接着摆摆手:“不用客气,我……”   还不待雁落把话说完,彤若便接过话来:“雁姑娘就请收着吧,这也是彤若的一点心意。”   雁落为难地收下了炮竹,二人对视着彼此,谁也没有再开口。雁落本以为,自己会和彤若成为朋友,但彤若的这番客套却让雁落隐约明白,彤若没有想和自己做朋友的意思。想到这,雁落起身冲彤若笑了笑,推说还要回茶馆做事,便头也不回的跑掉了。   彤若盯着床边上那两盒炮竹,不知该如何是好。刚刚雁落的热情的确吓到了彤若,她一向不怎么与人亲近,别说是握住她的手了,就是路上不小心被人碰一下,她都会烦恼半天。   只不过,刚刚雁落帮了自己,自己却对她有些冷淡,彤若只觉得心里过意不去。她早就听过雁落的大名,也知道她是南归破格留下的跑堂。几乎每天清晨,她都远远看到雁落精气十足地拿着扫帚站在茶馆门口。一到晌午茶馆开张,又见她忙前跑后,没一刻歇着。一会出来迎客,一会出来送客。遇到一些腿脚不灵便的茶客,她搀扶着人家进出。雁落兜里总搁着几块糖,遇到从学堂归来的小孩子们便会分给他们几块,弄得胡同里的孩子们非常喜欢她。   这些天来,彤若每每瞥见雁落,都能看到她的笑脸,似乎没有什么烦心事似的。但刚刚雁落从这儿出去的时候,那双眼睛里分明透着一丝难过。正是那个眼神儿,让彤若揪心不已。她在房间里转来转去,直到阳奕归来,这才停住步子。   阳奕一进门,就跑到彤若身边大声问她:“我回来时候听人说,那帮子泼妇今儿个来闹事,姐姐还好吧?”   彤若把事情的原委着重告诉给了阳奕,阳奕一听立马儿火冒三丈,恨不得拿把菜刀去把那群女流氓给剁了。彤若给阳奕倒了一杯凉白开,看他喝完之后才说起雁落这件事。   阳奕听完之后,蹙了蹙眉毛说道:“姐姐想怎么样?咱们打盒点心去霜叶茶馆登门道谢?”   彤若不置可否的转过身去,她虽然觉得雁落有些聒噪,像只小麻雀叽叽喳喳叫个不停,但其实内心应该是很温柔细腻的一个人吧。适才她帮自己时说的那番话,平复了自己本来七上八下的心情。这时,彤若的脑子里突然涌上了一个念头,她吩咐阳奕去烤鸭店里买回来一只鸭子,再去酒馆里打上一瓶好酒,交代完这些事情之后,彤若顾不得披上大衣就急匆匆奔出门去。   雁落一回到茶馆,程贝贝就扑在她身上:“雁落雁落,我适才听人说,你在轰天炮竹铺里英雄救美,是吗?”   雁落轻轻点了点头:“也不算什么。”   “快给我讲讲。”程贝贝急切地搂住了雁落的腰:“那位彤小姐,近看是不是更美?她有和你说些什么吗?”   雁落推开了程贝贝,低声说道:“嗯,是挺美的,我和她也没聊什么。话说,你不是回家帮娘亲做腊八蒜吗?怎么又跑来茶馆了?”   程贝贝一努嘴:“给你送来一瓶,娘怕搁在家里,到时候忘记给你,就让我先拿一瓶过来,你寻个背阴儿的地方搁着,等腊八喝粥的时候就能吃了。”   “替我谢谢你娘。”雁落走过去抱起了坛子,不经意看到倚着楼梯扶手南归。她目前心情沮丧,没有力气和南归逗贫,便低着头,不言不语地从南归身边走过。   在擦肩而过的时候,南归对雁落说:“怎么跟霜打了的茄子似的,莫非是帮了人家的忙,人家不领情?”   雁落身子一顿,仰起脸,正好与南归的眼睛对上了。她只觉得南归那双眼睛深幽得好像古井似的,若一头栽进去,铁定从此暗无天日。   “有功夫消遣我,倒不如去治治那帮子女乞丐。”雁落回嘴道:“还是说,你欺软怕硬,不敢惩戒她们,倒在这寻我的晦气。”   “女拨子的事情不用你操心。”南归缓缓说道:“我看你是把我说的话都就着西北风吃进肚子里了,你出门之前我是怎么吩咐的?别惹事,别丢茶馆的脸。可你倒好,跑去炮竹铺逞英雄,你可知那绝活……”   还不待南归说完,雁落就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反正我无论做什么事情,您都看着不顺眼。您大可以把眼睛一闭,眼不见为净。至于丢人现眼,我帮助别人,有什么错?难道就要看那群疯婆子欺负一个弱女子吗?你这个人,真是……难以理喻!”   “你说什么?谁难以理喻了?”南归怒视着雁落的脸。   正在二人争吵之时,彤若闯了进来,她径直走到雁落身边,先是向南归作了揖,然后面带笑容的挽住了雁落的胳膊:“刚刚都是我不好,雁落姑娘可千万别生我的气。南掌柜,雁姑娘是为了替我解围才会出手相救的,您们二位可别因为我伤了和气。”   南归见彤若突然出现,也不好再责怪雁落什么,而是一点头上了二楼。   彤若见南归走远了,便伏在雁落耳边小声说:“雁落若是不嫌弃,请到小店里坐坐,我让阳奕去准备酒菜了,今儿个晚上咱们喝个痛快。”   雁落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彤若……彤姑娘这是何意?”   “你就别再叫我姑娘了。”彤若大方的说道:“你我年纪相仿,就以姓名相称吧。”说着彤若连拉带拽,把雁落拐去了炮竹铺。   程贝贝看着彤若婀娜多姿的身影,不禁擦了擦嘴角的口水,他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瓜子,一扭身上了二楼。   “南掌柜,若没什么事情,我就先回去了。”程贝贝见房门开着,便探进头说道。   “嗯。”南归挥了挥手,算是作答。   程贝贝犹豫了一下,又说道:“南掌柜刚才责怪雁落,其实是因为担心她受伤吧。”   程贝贝话音刚落,就感到脸颊一片生疼,敢情南归朝他脸上弹了一颗小石子。   “这年头,还不许实话实说了……”程贝贝一边捂着脸,一边笑着跑下了楼。   我才不稀罕她的死活呢,只不过……大过年的,她若是死了,太晦气!南归在心里琢磨着。   到底是南归自欺欺人还是程贝贝太过八卦咱们暂且不论,先去看看被拽去轰天炮竹铺的雁落吧。   一进店里,雁落眼尖得瞅见戳在墙角,双手抱胸一脸不屑样子的阳奕。这孩子,长得还真不赖。虎头虎脑,一双黑亮的圆眼珠子滴流乱转,小薄嘴唇微微抿着,一副桀骜不驯的模样,却让人讨厌不起来,反而觉得可爱得紧。   雁落故意夸张地上下打量阳奕,弄得阳奕有些不好意思了,她才哈哈大笑起来:“这位就是阳奕小兄弟吧。”   “谁是你兄弟?!”阳奕嘟着嘴瞪了雁落一眼。   “你这孩子……”彤若走过去照着阳奕的后脑勺就是一巴掌:“没大没小。”   “哼。”阳奕一边揉着头,一边说道:“烤鸭烧酒都买回来了,若是没什么事,我就先下去了。”他也不等彤若回话,就径直走去了后院。   彤若冲雁落耸耸肩膀,语气轻松地说道:“这死孩子,被我惯坏了,雁落别搭理他,等我得着功夫儿再好好教训他。”   “我倒觉得,你这个弟弟很有意思。”雁落坐稳之后,笑着对彤若说。   “他?别提了。”彤若摆摆手:“天天跟我对着干,现在这些小孩子……唉。”彤若给雁落倒了满满一杯烧酒,“这杯,我敬你。”   雁落端起酒杯,随着一声清脆的声响,二人皆一饮而尽。这是雁落第一次喝烧酒,酒刚进到喉咙里,她就觉得如火燎了般烧得慌,但见彤若面色如常,雁落心想不能落人下风,即使肚子里面已经是翻江倒海,但这酒,雁落可是一口都没落下。   彤若是老江湖了,一看就知道雁落不会喝酒,只是不好意思拒绝自己才一杯接一杯的往下灌。彤若拿起一张荷叶饼,在上面抹上了薄薄一层甜面酱,再加上两三段大葱,最后夹起几片鸭肉一卷,递到了雁落手上。   “聚贤烤鸭店的鸭子,听说味道不比天子脚下那家号称天下第一味儿的聚德烤鸭店差。听说雁落在来叶城之前,曾在国都天安小住过,不知有没有去尝尝那家的烤鸭?”   “算有过。”雁落有些窘迫地回答道。她的确去吃过聚德烤鸭店的招牌烤鸭,只不过那是她这辈子吃的最憋屈和不爽的一顿了。那日她和清光约好去吃烤鸭,已经过了约定的时间将近一个时辰,还是不见清光的踪影,雁落无奈之下只好把早已凉透了的鸭子打包带走。   因为担心清光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亦或太过忙碌以至于忘了时间,她便带着鸭子去了丞相府,目前清光是丞相府里二小姐的门客。雁落见过那位二小姐几次,是位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雁落对其颇有好感。清光果然是在那里,正和一帮子同为应届科举考生的男男女女谈笑风生呢,雁落本想给清光一个惊喜,她躲在假山后面想逗逗清光,却听到了令她终生难忘的一席话。他竟然……   “雁落,雁落。”彤若看雁落两眼发呆,便伸手推了推她的肩膀。   雁落回过神来,傻傻一笑说道:“那家铺子的烤鸭倒也没见得多好吃,我瞅着,还不如咱们聚贤烤鸭店做的这种味道香呢。”   “哦?这样啊……”彤若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到底是两位姑娘家,聊着聊着也不能免俗的谈到了最近流行的衣服料子,首饰样式,水粉胭脂。也许是那场绝活表演让两个人建立了某种微妙的联系,一向脾气暴躁的彤若在面对雁落的时候,反而像是个普通的女孩子,而雁落这个人大大咧咧,没什么心计,非常好相处。二人越说越投机,到最后,彤若搂着雁落的肩膀说要结拜,认雁落做她的干妹妹。   雁落听到这话,感动得差点哭出来。她自幼没什么朋友,除去清光那个混蛋,根本就不认识什么同龄人,更别提闺蜜好友了。以前她不敢奢望这些,现在到了猫耳胡同,她傍晚坐在茶馆门口,看着那些年轻的姑娘小伙们三五一群的嬉笑走过,心里产生了某种渴望。若是能有一个知心好友该多好啊,一起上街闲逛,分食一块烤白薯,手牵手小声说着心里话。   所以当雁落听到彤若说要认她当干妹妹的时候,那头点得跟小鸡吃米似的:“我愿意,我愿意。是不是要歃血为盟?”说着雁落就挽起袖口,恨不得马上拿刀自残一样。   彤若微微一笑,她用手弹了弹雁落的额头:“那些陈年谷子烂习俗,咱不遵守也罢。什么是歃血为盟,若是没有那份心,就是剁手指也没用。认作干姐妹,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重在行动。今儿个雁落仗义出手,我心里十分感激。所以心里一早就把你当做妹妹了,只要你不嫌弃……”   “姐姐,彤若姐姐。”雁落这时候倒不犯傻了,小嘴儿跟抹了蜜似的,不住的叫着彤若姐姐。彤若心里高兴,端起酒坛子咕咚咕咚往肚子里灌,雁落怕彤若喝高了,急忙抢过坛子,二人你争我夺,酒坛子里大部分的酒没进肚子里,全洒袍子上了。   阳奕趴在房门边上,瞅着两位妙龄姑娘闹成一团,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他虽然不太喜欢这位看着有点缺心眼的雁落,但如果彤若喜欢也就罢了,似乎自从娘亲死了之后,就再也没见彤若笑得这么开心过,不枉费自己大冬天的排队去买烤鸭。   两位新结拜的小姐妹玩到夜深人静才感到倦了,彤若酒量高,完全没有醉意,而雁落此时已经开始发酒疯了,拽着彤若的袖子,嘴里哼唱着小曲,两眼迷离,面颊通红,甚是可爱。彤若本想让雁落在自己家里住上一晚,但阳奕适时的出现,伏在彤若耳边说:“都半夜了,茶馆里还亮着蜡烛,恐怕南掌柜是在等她回去。”   彤若迟疑了片刻,突然想起来,今儿个那群女拨子上门闹事,雁落自告奋勇愿意做助手,那时彤若似乎远远看到了南归的身影,看来这位南归掌柜对自己的干妹妹雁落,有点不一般……想到这里,彤若夹起了雁落的胳膊,艰难地把雁落送回了霜叶茶馆。   一进茶馆,彤若和阳奕就嗅到了一丝火药味,此时南归南掌柜正手捧着一本书,目不转睛地看着,似乎像是没察觉到彤若一行人的到来。   彤若轻咳了一声说道:“南掌柜,抱歉这么晚才把雁落送回来,今儿个我和她……”   南归也不抬头,伸手一指茶馆二楼:“右面第一间是她的屋子。”   彤若撇撇嘴,这时雁落突然醒了过来,她一抬头,冲彤若嫣然一笑:“彤姐姐,我自个儿上去吧。”也不知是不是酒壮怂人胆,雁落大胆地朝着彤若的面颊上吻了一下,临了还冲阳奕眨眨眼睛,才晃悠着身子上了楼。   彤若尴尬地擦了擦脸颊:“没想到,这小家伙喝多了之后,变得这么热情。”   南归用眼角的余光瞥到雁落竟然轻吻了彤若,心里只觉得一阵恶寒:“彤老板,女拨子那件事我已经处理好了,你和你弟弟不用担心。”   “多谢南掌柜。”南归既然说处理好了,那就肯定没问题,彤若算是放了心:“南掌柜,我和雁落一见如故,已经认她做了干妹妹。”   “哦?”南归冷笑了一声:“她可是麻烦精,彤老板最好想清楚。”   彤若皱了皱眉头,有些不悦地回话道:“她已是我的干妹妹,以后自然有我护着她。”   “那只怕以后彤老板要多费心了。”南归似笑非笑地瞅着彤若。   “那是自然。”彤若有些赌气的说:“今天表演的时候,我看到南掌柜站在人群后面……”   “嗯,几个小童告诉我女拨子到你的店里闹事。”南归合上了手中的书。   “可是担心我干妹妹雁落?”彤若笑眯眯的瞧着南归。   “怎么可能!”南归起身抖了抖袍子,一副准备送客出门的表情。   彤若见南归的脸越来越沉,茶馆内的空气像是凝固了似的,心知触到南归的底线,便拉着阳奕向南归行了礼,转身离开了。   出了茶馆,阳奕不解地问彤若:“南归会看上那种黄毛丫头?”   “什么黄毛丫头!”彤若说着踢了阳奕一脚:“以后要叫她雁姐姐,知道吗?至于南归,呵呵,恐怕他对雁落并没有那个心思。”   “那姐姐为什么要说……”阳奕听完彤若的话,更加搞不清楚南归和雁落的关系了。   “仅仅是觉得,有趣而已。”彤若大笑着摸了摸阳奕的头。   南归吹灭了一层的蜡烛,手提着小灯走上了二层,推开卧室的门,只见床上有不明物体蠕动着身子,凑近一看,竟然是醉酒了的雁落。   第四章:迎新春胡同选秀   南归其人,冷言冷眼冷血,最受不了腻腻歪歪的姑娘小伙,和他打交道,一定要谨记八字箴言:“有话快说,没事快滚。”胡同里的英雄好汉们深知南归的脾气,没人敢去摸老虎屁股,最多是换来他一个冷眼飞刀而已。殊不知,能惹怒南归的事情还有一件,而且只要沾上这件事,您那,还是早点准备好棺材,随时入土为安吧。   南归好干净已经到了病态洁癖的程度,上次瑞雪姑娘坐了他的床沿,他就命季宝把那床崭新的单子拿去烧了。现在,一身酒气,嘴角似乎还流着不明液体的雁落整个人都大刺刺的躺在他整洁如新的床榻上。南归那双眼睛里这次冒的不是寒气,而是火焰。   他牙咬切齿的缓缓朝床榻走去,短短的几步路程,却走的异常沉重。此时,他的脑海里正飞速上演着无数惩罚雁落的画面,一剑锁喉?还是慢慢把她折磨致死?又或者,砍去手脚,把她泡进那坛子腊八醋里?总之,一切血腥暴力都不足以抵消南归心中的愤怒之情。   当他走到床边上,正准备把雁落拎起来送回她房间的时候,也不知雁落是不是借酒装疯,她在床上巧妙地翻滚着,竟然躲开了南归伸过来的手。   南归无奈地瞅着趴在自己床上,眼睛微微闭起,嘴角上扬的雁落:“醒醒,回你屋睡去。”   雁落又动了动,她身上穿着的袍子早被弄得褶皱不堪,不经意间露出了小半个肩膀。南归翻翻白眼,她这是要干什么?□自己?   “喂,我和你说话呢,快起来。”南归抓住了雁落的手腕,轻轻一拽,便把雁落抻了起来。   雁落突然睁开眼睛冲南归呵呵一笑,口齿不清的说道:“清光。”   “谁是清光?”南归皱了皱眉头。   “你这个混蛋清光!”雁落突然攥紧拳头照着南归的胸口就是一拳,南归躲闪不及,平白无故挨了这一拳。   “傻瓜才会喜欢你,傻瓜才会相信你……我真是无可救药的笨蛋!”雁落的声音里带着几丝哭腔,弄得南归心里没来由的一颤。他从来没见过雁落沮丧或是失落,这几个月以来,她都是笑着面对所有人。清光?这个人就是她离家出走的原因吗?   “雁落,清光是谁?”南归低低地问道。   “清光?清光是我的……”雁落话还没说完,哇啦哇啦吐了出来,好嘛,全吐在南归的身上了。   南归心里刚刚产生的那一丝丝怜悯之心算是彻底烟消云散了。他掐住雁落的胳膊,准备把她扔出自己的房间,却瞅见雁落的眼角竟然泛着泪光。她这是怎么了?为了那个叫清光的男人而流泪?南归撇撇嘴,他先是褪去了身上沾满污秽物的袍子,然后抱起雁落,送她回了房间。   一向爱干净的南归,却没有第一时间清洁自己,而是跑去后院舀了一碗天上泉,伺候着雁落喝下之后,又替她盖好了被子,才返回卧室,准备洗澡。   洗干净自己之后,南归只着亵衣走进了雁落的房间,屋子里酒气熏天,他点了一支檀香放在窗台上,见雁落睡得很沉稳,总算是放下心来。   这么一折腾,南归了无睡意,一个人坐在书桌前发呆。雁落很少提及她家里的事情,听季宝说,她父亲早逝,母亲一直外出工作,她从小就寄居在别人家里。至于具体情况,雁落并没有细说。但因她性格开朗活泼,导致南归以为她应该是那种不知愁滋味、被保护的很好的大小姐。但如果是大小姐,就没法解释为何她干起活来如此麻利了。总之,雁落这个人,让南归有点猜不透。   今儿个她逞英雄,充好汉,南归本想骂她一顿的。但他还没逮着机会,就让这条小鱼给溜了。没想到,她竟然能和彤若那个炮竹脾气的女子成为朋友,听刚才彤若那语气,若是自己亏待了雁落,她就要拿上二斤火药炸死自己似的。   现在,又冒出个清光!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南归对雁落是越发的好奇,有句老话说的好,好奇害死猫。您那,走着瞧。   待雁落酒醒,已是第二日傍晚了。她躺在床榻上慢慢伸了一个懒腰之后,才晃悠着两条小细胳膊起床换上了干净的袍子,用冷水洗过脸,整个人才算是清醒过来,她慢慢回想起昨夜里发生的事情。自己被彤若姐姐送回茶馆,然后……然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何全然没有印象?雁落有些后怕,自己应该没惹出什么岔子来吧?她急急忙忙跑下了楼。   天啊,茶馆已经打烊了?自己岂不……睡了小一天?雁落整个人傻在原地,这还得了,平日里自己和旁人闲聊打混几句,南归这个黑心掌柜总会免费赠送冷眼一记,现在自己竟然旷工一天,完了完了,他该不会要抽了自己的筋,扒了自己的皮吧。   正在雁落忐忑不安的时候,季宝抬头冲她一笑:“酒醒了?”   雁落不好意思地点点头:“实在是抱歉,没想到会醉成这样。今儿个辛苦你了。”雁落说着走上前去想帮季宝收拾桌椅。   季宝却伸手挡了下来:“厨房锅上正熬着鸡茸蘑菇粥,桌上还有一红漆木匣子,里面还有我娘做的荷叶枣饼,可能已经半凉了,热热再吃。酱菜柜子里就有,你自己找找。”   “季宝。”雁落感动地握住了季宝的手:“你真是大好人。”   季宝迅速地把手抽了回来:“别别,和我没什么关系。那荷叶枣饼是我的午饭,没吃了剩下了,你不吃的话就便宜了程贝贝那小子。酱菜是必然居的马师傅送给南掌柜的,南掌柜不喜欢吃咸的东西,那坛子酱菜一直没打封,再不吃就坏了。至于鸡茸蘑菇粥,你要谢就去谢南掌柜吧,是他做的。”   “他做的?他为我做的?”雁落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想得美。”南归不带一丝温度的声音在雁落身后想起:“不过是我这几天吃的太过油腻了,想吃些清淡的养养胃而已。你若是想吃就自己去盛,不过收拾厨房,刷锅洗碗的工作可都是你的。一整天旷工,难道还想吃白食?”   雁落撇撇嘴,小声嘟囔道:“就知道你没这么好心,还不是让我卖苦力。”她冲季宝耸耸肩膀,转身去了厨房。   待雁落走远了,季宝才扭过头,一脸坏笑的看着南归:“掌柜子,我怎么记得,你最讨厌吃蘑菇啊?”   “你记错了。”南归冷冷地回话道。   “也有可能。”季宝不置可否地继续低头工作。他这种我心里有数,你装蒜也没用的态度,弄得南归非常别扭。他也搞不懂,自己为何没有一早上就让季宝把那个醉酒并在自己屋里肇事的雁落给提拎起来,反而吩咐季宝,今日二楼雅间不接客。难不成,自己是怕吵醒雁落?最夸张的是,自己放着一堆活计不做,跑去厨房熬什么鸡茸蘑菇粥,待熬到一半才察觉到,自己最讨厌吃蘑菇了。   难不成,自己被昨晚上雁落那几滴眼泪给弄得精神上出现了异常?罢了罢了,许是过年,心情有些放松,才会对手下的这群人稍加关怀。   雁落一进厨房便闻到阵阵香气扑鼻而来,她抄起一个木碗,盛了一大勺热粥放在餐桌上晾着。打开食盒,拿出一块荷叶枣饼,还没凉透,她倒也不客气,一口咬了下去,一股子红枣味蹿进了五脏六腑,别提多香了。她一边吃着枣饼,一边抱出了酱菜坛子,打开封条,往里一瞅,好嘛,一整坛子的八宝菜,色泽诱人,酱香浓郁。馋得雁落两眼发直,她咽了口唾沫,盛了一小碟酱菜,就着热乎乎的小粥,吃进肚子里,雁落只觉得人生圆满了。   南归站在厨房外面,斜眼瞅着吃相不算漂亮的雁落,无奈地皱了皱眉头,这个雁落,倒真好养活。他见雁落吃的差不多了,才缓缓走到雁落面前,轻声说道:“再过几天就是春节了,刨去年三十那天,从初一开始,胡同里会按照惯例举办观音娘娘散福会。因为是大家自发组织的活动,所以每年都会轮流主办,今年轮到了巧绣坊的老板商紫梅负责筹备。这是她第一次负责组织散福会,没什么经验,且巧绣坊里算上老板自己也只有三个人,临了还有一个小绣工请假回老家了,恐怕人手吃紧。这几天你就过去帮把手,看看能做什么就做什么,但丑话说在前头,你可别给人家添乱。”   雁落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每年春节各地都会有不同的祈福活动,比如在她的老家云岭,就有弥勒佛迎春会,天安城有喜迎菩萨会……总之离不开吃喝玩乐,歌舞杂技。没吃过猪肉,但还是见过猪跑的,这任务应该不会太难。而且最重要的是,到别处帮忙,就可以暂且避开南归这张冰山脸,大过年的,雁落可不想晦气缠身。   雁落本想第二天清早就去巧绣坊报到,没想到天刚黑,巧绣坊家的女老板商紫梅就找上了门,点名要见南归,那语气表情,不像是来讨论散福会,倒像是来会情郎的。饶是迟钝的雁落都看出商老板打得小算盘了。前有坤角瑞雪,后有绣坊老板尚紫梅,还真有人上赶着往冰窟窿里跳。想到这,雁落不由得感慨一番,人若是生了一副好皮囊,哪怕里面是猪下水,也有人抢着要。   第四章:迎新春胡同选秀   感慨归感慨,雁落对于这场散福会还是相当期待的。刚才巧绣坊老板商紫梅和南归谈论筹备事宜的时候,雁落也在场,通过二人的对话,雁落对于整个活动的流程也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   观音娘娘散福会,是猫耳胡同乃至整个叶城每年一度最大型的活动。但凡人多的地方,就准闹腾出点事情来。比如四十几年前就有一桩,那时新帝登基,方圆百里之内的人全都呜嚷呜嚷地奔到叶城来。没成想一辆花车塌了,好巧不巧压死了站在下面抬头看戏的四岁孩子,弄得众人也没心情玩乐了,散福会草草便收了场。   如果说压死孩童是偶然事件,大家凑在一起摇头晃脑叨唠几句就过去了,可十年前那场闹剧,仍让人记忆犹新。那年花车游街,本来一切都顺风顺水,人群里笑声连连,洋溢着喜庆劲儿。但谁曾想,花车队伍刚驶进猫耳胡同,打头阵的时任霜叶茶馆掌柜南苏竟然一个倒栽葱,从花车上跌了下来,摔得是头破血流,更重要的是,他腰上挂着的那块玉佩被人趁乱偷了去。   据说那块玉佩价值连城,知府派出捕头四处搜寻,胡同里的练家子们也都自告奋勇参与寻找玉佩的行动,从初一到十五,把猫耳胡同翻了一个遍,也没找到那块玉佩。钱财乃身外之物,丢了就当破财免灾。可这财是破了,灾却接二连三的跑了出来。南苏掌柜摔破了头,在床上躺了五天。他也是个练家子,身体倍儿棒,众人都以为不过是皮外伤,养几天就好,谁知道,第五天夜里,他一口气没喘上来,就这么去了。   好嘛,胡同里少了他这根定海神针,顿时乱了套。临近城里的小混混们全都一股脑来到了叶城,逞强斗胜,群殴对打,一到夜里,您听着吧,惨叫声不绝于耳,第二天清早一打听,谁谁家那个不争气的混账跟人打架,脑袋开了瓢儿,正在医馆歇着呢。这还不算什么,南苏掌柜出殡那天,城郊小树林里竟然起了火,正值天干气躁,这火一着起来,足足烧了七天才止。这林子里的野兽见家园着了火,全都撒丫子颠了,颠就颠吧,可全奔进了叶城。这下可热闹了,有人声称见到了黑瞎子,又有人说自家的鸡崽被豹子叼走了,总之人人自危。到这裉节儿(关键时刻)上,这群老少爷们姑娘小伙才想起观音娘娘,这不,一股脑全扎进了娘娘庙,烧香磕头,盼着胡同里这场乱子能过去。   您别说,这观音娘娘,神了。第二日就有一个自称是南苏外甥的十六岁男孩走进了霜叶茶馆,他手里拿着南苏的手书,上面写着从今以后,南归便是茶馆的掌柜云云。字迹不假,但众人却对这位突然冒出来的南归心里生疑。这霜叶茶馆的掌柜,可不仅仅是经营一个茶馆那么简单,他底是整个猫耳胡同挑大梁的人物,那可不是一个十六岁小毛孩子能胜任的了得。   南归面对众人的质疑,并没有慌张忙乱,反而板着一张冷脸把众人请出了茶馆,并许诺第二天傍晚定会把胡同里这些杂事解决好。待到第二天下午,天一擦黑,各路诸侯就都赶到了茶馆。一进门,便看到墙犄角有几只已经咽气了的黄鼠狼,还有一排小混混蹲在地上,全都哭丧着脸。   据南归解释,偷鸡的是这些黄鼠狼,叶城里并没有黑瞎子或是豹子之类的猛兽,这全都是大伙儿自己吓自己。至于那些想趁火打劫,滋事扰民的小混混,现在全都服了软,对着众人低头认错。   至此,众人见识到了南归的手腕和能力,但对于他成为猫耳胡同新一任大总管一事,还是抱着一丝迟疑的态度。虽说他是南苏掌柜的亲戚,但怎么说也只是个外来户,想领导众位英雄好汉,瞧着他还不够级别,但又没一个人敢当着南归的面把这些疑虑说出来。南归那双冰刀眼可不是盖的,被他瞅上一眼,立马让人觉得透心凉。   正在众人支支吾吾之际,威震镖局的总镖头威武护镖归来,他一进茶馆,径直朝着南归走去,二人简短的客套了几句之后,便一前一后上了二楼。大约过了一柱香的时间,二人才并肩走下来。威武当着大家的面认可了南归的身份,并扬言若是有人不服南归,大可以去威震镖局找他威武较量一番。   较量一番?谁敢啊?!胡同里的各位奇人虽然都有绝活在手,但懂拳脚功夫的总在少数,就是懂拳脚功夫,谁又打得过塞外第一刀的威武威大爷。这样,南归算是正式成为霜叶茶馆的掌柜兼猫耳胡同大总管了。   您别说,自打南归住在胡同里之后,邻里之间磕磕绊绊虽然免不了,但整体来说,是朝着欣欣向荣的方向发展着。生意蒸蒸日上,人人的小日子过得都挺红火,这逢年过节,就更要乐呵乐呵了.   借着观音娘娘散福会,赛花车,唱大戏,为了讨观音娘娘欢心,还要把娘娘庙里那尊泥菩萨给请出来,披着大红绸子,供在胡同中央,各个花车从城外到城里,浩浩荡荡游行到破五儿,最后才走到观音像面前,烧香磕头,祈求这一年平平安安,生意兴隆,这年才算是过完了。   人力所及有限,大部分事情还底靠着菩萨娘娘。但娘娘也会打个盹,合合眼,比如那块玉佩,就一直没有再出现过,又比如,这男女之间的小姻缘。   刚刚雁落也在二楼,本想多了解一些关于观音娘娘散福会的事情,却被商紫梅那娇滴滴的声音弄得直起鸡皮疙瘩。偏偏这位商家姑娘还把手轻轻放在自己的肩膀上,声音柔柔的问她:“这位姑娘就是雁落吧,果然名如其人,有沉鱼落雁之姿。”   商紫梅这话刚说完,南归就差点把口中的茶喷出来:“她?沉鱼落雁?”   雁落瞅见南归一脸讥讽之意,心里只觉得不大痛快。   这时商紫梅笑着走到南归面前,妩媚的说道:“你露出那种表情,很伤人的。”   雁落皱着眉头看着商紫梅,她穿着窄袖短衫,下套紧身石榴红长裙,酥胸半露,描眉画眼,连手指甲被凤仙花染成了大红色,不似紫梅,倒似牡丹。一身素衣的雁落站在她身边,倒像是一个小跟班。   千娇百媚,顾盼生姿,说得就是商紫梅这样的女子吧,再看看南归,眼里带笑,好像一个色迷迷的坏老头。雁落不禁大为鄙视,这年头无论男女,都重色轻才,自家的掌柜南归看似尤为严重,先是有神秘女茶客,这会儿又来了商紫梅,还真是桃花朵朵开。   雁落那透着鄙夷的眼神弄得南归大为不悦,他瞪了雁落一眼,便吩咐她先出去歇着。雁落对他的这番举动更加嗤之以鼻,原来是嫌自己戳在这里碍着他的事了,自己是识大体的人,还是赶紧给这对小鸳鸯让开地方,也算是功德一件。雁落冲商紫梅点点头之后,便推门离开了。   雁落抬头瞅了瞅茶馆二楼左侧的包房,叹了口气,转身出了茶馆,走到了外面。   她靠着大门,微微抬头凝视着黄昏里的落日。边塞小镇叶城,被落日染成了红色,漫天漫地的红,却没让雁落感到一丝暖意,反而是那冬日里特有的寒气,更浓了,浓得仿佛沁入了骨髓。也许是因为这扑面而来的寒风,胡同上早就绝了行人。   摆货摊的小商贩们早早便推着小车回家了,连平日里站在枝头叽叽喳喳叫个不停的麻雀都不见了踪影。   雁落估摸着小猫阿斗此时应该卧在床头,眯着眼睛打瞌睡呢。   胡同很静,甚至整个叶城都很静,浓烈的静,完全没有一丝声息。雁落突然觉得,就像这干枯的冬天似的,自己的日子像是埋在地里的死尸,也许还没彻底凉透,但也差不多了。   “日子如尸。”余若书突然出现在雁落身边,轻轻地说道:“你瞧,那草枯了,那树也干了,人人都缩在家里,一点生机都没有。”   “嗯?”雁落不太懂余若书的意思。   “所以,要找些乐子嘛。”余若书冲雁落抿嘴一笑:“请我进店里坐坐吧。”   “今儿个茶已经卖完了,你想喝,明儿个请早。”雁落认真地说道。   “哦?”余若书不置可否的点点头,转身进了茶馆:“那给我倒一杯天上泉水总可以的吧。”   “要不要去请南掌柜,他在楼上……”   还不待雁落把话说完,余若书就把手指头放在唇边摇了摇:“不用,我只是进来歇歇脚,顺便讨碗水喝。”   雁落撇撇嘴,歇脚?他的店铺距离茶馆不过十几米远,要觉得累了怎么不回自己店里歇着。讨水喝?他当自己是穷家门乞丐啊,算了,反正自己闲着也是闲着,雁落掉头去了后院,盛了两碗天上泉水,又从厨房拿了一盘核桃酥。余若书也不客气,一边喝水一边吃点心,雁落见茶馆里也没什么活计可干了,就坐在余若书的对面,和他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上了。   通过余若书的介绍,雁落对于观音娘娘散福会有了一个更加系统全面深刻的了解。哪里是什么散福会,分明是鹊桥相亲会嘛。只限未婚男女参加,且根据每辆花车收到的点心数目决定谁是当年的金童,当选金童的人可以在花车上挑选一位姑娘作为玉女,最后由这两个人代替全城人到观音娘娘面前磕头祈福。   据小道消息透露,几乎每年当选的金童玉女,之后都成为了夫妻,恩恩爱爱小日子过得别提多有滋味了。所以每到这个时候,叶城里的姑娘小伙们全都忙得炸开了锅。装饰花车,准备节目,都想着一拔头筹,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雁落对于成为什么金童玉女完全提不起兴致,倒是对于当选之后获得的奖品颇有兴趣。成为年度胡同金童玉女的两个人,将获得由荷香村糕点铺无偿提供的福临门八大件点心匣子。   荷香村的点心,在整个明国都很有名,首都天安还有一家分店呢。百年老店,口碑质量皆有保证。特别是八大件,更是点心中的翘楚。听说每年只出售八十八盒八大件,其中有六十六盒作为贡品送进了宫,民间能买得到的只有二十二盒。二十二盒,二十二盒,整个明国有几千万的人口,可想而知有多抢手。   雁落对于八大件是只闻其名,甚至没那个运气瞅上一眼,现在听说获胜的男女将分享一盒八大件点心匣子,雁落顿时心潮澎湃。只不过她转念一想,自己要长相没长相,要才艺没才艺,就是去参加花车游行,恐怕也是最后一名,那盒传说中的极品点心,离自己无限遥远。   似乎像是猜到了雁落心中所想,余若书缓缓说道:“雁落是眼馋那盒点心?”他见雁落忙不迭地点头,又说道:“那有何难,今年我也会参加游花车,获胜之后把点心送给你好了。”   “真的?”雁落两眼放光,马上很狗腿的冲余若书笑笑。   “怎么,你认为还有人更胜我一筹?”余若书突然走近雁落,伸手摸了摸雁落的头,柔声说道:“放心吧,看在你这么想吃的份儿上,我就帮帮你。”   “你为什么……这么好心?”雁落突然用戒备的眼神望着余若书,这家伙和南归是好友,保不齐也是一肚子坏水。   “我刚才不是说过了嘛,日子太无趣了,找些乐子呗。”   雁落低头一算计,反正要参加花车游行的人又不是自己,丢人现眼或是讨得满堂彩貌似都和自己没什么关系,自己也没什损失:“那就先谢谢你了。”   “不客气。”余若书冲雁落嫣然一笑。   雁落不知道的是,余若书嘴里说的乐子,并不是花车游行,而是她自己。雁落更不知道的是,刚刚她和余若书的那番看似有些暧昧的互动,全然落入了正在送商紫梅下楼的南归眼睛里。   如果说,送走商紫梅时,南归的脸色不过是多云转阴的话,此刻站在余若书和雁落面前的南归,脸色堪比戏文里号称青天大老爷的包拯。雁落下意识地朝余若书的方向靠了靠,莫非这位南大爷儿刚才和商紫梅的约会进行的不顺利?要不然为何摆脸色呢。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雁落朝余若书和南归摆摆手,一溜烟跑回了自己的屋子。   南归皱着眉头,上下打量着余若书:“你又想出什么鬼主意了?”   “我好好一个大活人,什么时候变成鬼了?”余若书故意混淆视听:“倒是你,偷偷摸摸与商家姑娘约会……虽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过,你们也底注意点影响是不是。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然……行那……”   “行什么?”南归冷冷地瞅着余若书。   余若书嘿嘿一笑,摸着下巴说:“行什么?自然是商讨观音娘娘散福会的事情,要不然还能做什么?还是说,你们刚刚并没有……”   南归忍无可忍地伸手按住了余若书的肩膀,一边施加力道一边轻声问:“我瞧你最近很清闲嘛,需不需要我找点事情给你做?”   “那倒不需要。”余若书深知见好就收的道理。虽说不八卦不成活是猫耳胡同里老少爷们、媳妇姑娘的座右铭,但若是太过了,惹恼了南归掌柜,那可不是好玩的,起码自己不想为了娱乐大众而被南归抽筋扒皮,晒成人干儿按串儿卖。他冲南归讪讪一笑,转身就走,却被南归挡在了门口。   “你刚才和她说什么了?”南归语气不善的问道。   “她?你是说雁落?”余若书嘴角上扬,这可是南归自己往上撞的,焉有不戏弄他一下的道理:“也没说什么,就是给她讲了讲花车游行和金童玉女的事情。貌似她很感兴趣呢。”   南归嗯了一声:“她也要参加?”   “不好说。”余若书见南归已上钩,美得嘴角都快翘到天上去了:“每年参加的都是些庸脂俗粉,难道有了雁落这么朵清秀小花,你不觉得,今年的花车大有看头吗?”   “不觉得。”南归翻了翻白眼,雁落想要参加花车游行?为什么?她看上某家小伙子了?   “时候不早了,我回去了。”余若书说着往门口走去,快到门口的时候,他扭过头,冲南归说道:“忘了告诉你,今年的花车游行,我也参加。”说完他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茶馆,留下南归一个人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   余若书也要参加花车游行……余若书也要参加花车游行……南归整个脑子里都充斥这条新闻,难道是自己耳朵出了问题?花车游行这种事情,以前他们二人都是避之唯恐不及的,现在怎么余若书会上赶着想参加了?难不成,他也有个意中人?不应该吧,胡同里的姑娘们,南归基本上都认得,余若书看上任何一个人,自己没理由不知道。等等……说起新面孔,自己店里的雁落不就是一个吗?莫非,余若书看上了雁落?雁落是不是也看上了余若书?这事情复杂了。南归只觉得一个头变成了两个大。   您别笑,其实冷面帅气的南归南掌柜,也有一颗八卦的心。   第四章:迎新春胡同选秀   第二天清早,雁落就跑去了巧绣坊。在店里坐了到天色发白,商紫梅才披着裘衣从二楼下来。二人一见面,免不了客套一番。客套之后,商紫梅便给雁落布置了任务,让她帮自己装饰花车。   因为观音娘娘散福会这项全民参与活动已经举办了多年,驾轻就熟,也不用特意去通知街坊邻里,众人心里都有谱。唯一需要费些脑筋的就是最后用来授予金童玉女奖的花车布置。颁奖花车按照规矩是由当年的组织者负责的,因个人审美品位皆不同,所以每年的花车风格都很迥异。清雅秀丽的风格有之,雍容华贵的风格也有之,全取决于组织者的个人喜好。   具体到商紫梅姑娘,那可真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贵。整个花车用金色锦缎包裹,上面还点缀着用红绳编成的吉字结,粗摸着估计少说也有几百个。雁落好奇地询问商紫梅,这些吉字结可有讲究。商紫梅还没开口,倒被一旁站着的小绣工抢过话去:“这上面整整一千个吉字结。主子说,这叫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今年我家主子参加花车游行,肯定能当选玉女。”   雁落听罢不禁冒出了几滴冷汗,敢情这位商小姐把花车当婚车了,只是不知南归会不会参加,听余若书那语气,南归是不屑于参与这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但保不齐,他为爱冲昏了头脑,那自己想要的点心匣子,岂不没戏了?想到这,雁落神色有些黯然。   商紫梅见雁落神情沮丧,以为她是在为即将到来的花车游行而苦恼。想想也是,自己的相貌,就算不是国色天香,也是千娇百媚,人见人爱。估摸着雁落心里和自己一比较,只觉甘拜下风。虽然她和自己争夺南归肯定没有胜算,但本着要把一切可能性扼杀在摇篮之中,商紫梅绝对不能让雁落有机会挖自己的墙角。   情场如战场,怎么给他人可乘之机,虽说南归并未对商紫梅表示特别的好感,但就凭着商家和南家多年相交多年,前任掌柜南苏还是自己的干爹,这关系,铁着呢。未来与南归夫唱妇随是肯定的,眼下只要把这些碍眼的人物一股脑清除赶紧即可。   这么一想,商紫梅便心生一计:“眼下人人都在装饰自家的花车,街上买鲜花的店早就被有钱人家拿空了。咱们只好去城郊那片野林子里采点野花回来充门面。天儿冷,如果雁落姑娘不想去也不用勉强。”   雁落耸了耸肩膀:“无所谓,反正茶馆里也没什么要紧事,况且我也没去过城郊,正好出去走走。”   商紫梅算准了雁落不会拒绝,便手提着小竹篮,和雁落肩并肩朝城郊的野树林方向走去,那位小绣工则被留下看店。   一路上,商紫梅和雁落没有太多交谈,商家小姐心里瞧不起这位衣着朴素到有些寒酸的雁落,而雁落对于这种出门采花都要精心装扮的臭讲究大小姐,也没对少好感。商紫梅旁敲侧击地向雁落打听,南归有没有在私底下提起过自己,雁落撇撇嘴,摆出一副我和南归不熟,你问错人了的表情,让商紫梅越发讨厌她。   二人坐在驴车上,一个忙着绣花,一个朝窗外望去,倒也相安无事。好不容易熬到了城郊,一下马车,铺天盖地的白色映入了二人的眼睛里。   高大的松树像是披麻戴孝似的,白茫茫的一片晃得人睁不开眼睛。山不见了,湖不见了,皑皑白雪吞噬了整个世界。天地之间,一派纯净天真,寻不着一丁点儿瑕疵。雁落下驴车时动静大了点儿,没想到惊扰了松上的雪,雪团扑扑地落在雁落的头上、肩上,一股子清洌洌的味道钻进了她的鼻子里,虽然冷,却也格外的爽。   商紫梅朝雁落使了个眼色,便提着竹篮走进了野树林。这片树林很玄乎,若是外乡人,十有八九会迷路,商紫梅故意把雁落往林子深处领,雁落哪里知道商紫梅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想整自己,她只顾着欣赏雪景,偶尔看到一两只野兔子,还不免大惊小怪地叫上两声。   林子深处有一小片梅花树,白的红的连枝盛开着,映着白雪,煞是好看。雁落小心翼翼地掏出剪子,专挑花骨朵多的树枝剪下来放进竹篮里。   商紫梅斜眼瞥见雁落美滋滋的剪着梅花,她开口柔声说道:“雁姑娘慢慢摘,我去那边瞅瞅。”   雁落没太在意,含混的应了一声继续忙着手上的活计。商紫梅朝着雁落的背影冷冷一笑,提着竹篮子悄悄走开了。   赶驴的见进去两个,出来一个,大感奇怪:“怎么就商小姐一个人出来了?那位茶馆的雁姑娘呢?”   “她说还想在里面多玩会儿,小姑娘家,玩心重,咱们先回巧绣坊,别耽误了正事。”商紫梅随口说道。   赶驴的也没太理会,点点头就赶着驴车返回猫耳胡同了。   再说雁落一边玩,一边摘梅花,直到她发觉自己的眉眼发梢都结了冰霜,才抬起头,望望天,一瞅天色也不早了,便开口唤着商紫梅的名字,可哪里还找得到人。   雁落提着竹篮,前前后后找了半天,都不见商紫梅的踪影,心里有些慌神,莫非商姑娘遇到危险了?可是自己并没有听到商姑娘的求救声,还是说有其他突发事件?还是别想太多了,先离开野林子再说吧。雁落凭着记忆想走出树林,但走来走去,却始终走回到原点。   莫非,是鬼打墙?雁落赶紧拍拍自己冻得发红的面颊,呸呸,什么鬼打墙,不过是自己吓自己。但无论雁落往哪个方向走,都没能走出林子。眼凑着天渐渐暗了下来,雁落心里十分着急,这野林子里也没半个活人,莫非自己今晚上就要睡在这儿了?唉,估摸即使自己一晚上不回茶馆,南归也不会发现自己失踪了,更不会出来寻找自己。   眼下雁落又急又饿,像没头苍蝇似的瞎转悠,就在雁落迷迷糊糊之际,突然感到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住了,她下意识地把竹篮护在了胸前,只听一声巨响,着着实实摔了一个狗□。   等雁落从地上爬起来,才发现刚刚自己是被一个看着和阳奕差不多大的小男孩给绊倒的。   “为什么躲在这里,还伸出脚绊人?”雁落气鼓鼓地质问道。   “是你自己没长眼睛。”那个男孩子闭着眼睛,手里玩着几颗石子。   “你叫什么名字?真是太没礼貌了。”雁落生气地走到小男孩面前,大声吼道:“我在和你说话呢,睁开眼睛看着我。”   小男孩哼哼了两声,侧过头,依旧是双眼紧闭,脸上流露出不屑的样子。   那种神情,雁落相当熟悉,那是南归南掌柜的标准表情,自己在茶馆里受他的白眼欺负,怎么到了外面,平白无故还要面对这种脸色。雁落一生气,重重地推了推小男孩的肩膀,谁知道小男孩没坐稳,一下子摔在了地上。   雁落没想到他会摔倒,赶忙把小男孩扶起来,逆着阳光,她看到小男孩有些消瘦的轮廓,黑色头发上朦朦胧胧着一层光晕。雁落下意识地用手背擦了擦他脸上沾着的雪。   “对不起。”雁落低声道歉。   小男孩没说话,只是甩了甩雁落的手,坐在一旁揉着手腕,刚刚他摔倒的时候擦伤了手腕,雁落见状掏出了一块干净的手帕,帮小男孩包扎起了伤口,小男孩挣脱着想要拒绝,但却拗不过雁落那双颇有力气的双手。   “这下我们扯平了。”雁落冲小男孩一笑:“我叫雁落,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不在家里呆着,一个人跑到野树林里?”   “你很烦。”小男孩不耐烦的说道。   雁落翻翻白眼,这家伙,该不是南归的亲戚吧,怎么都是这副拽拽的,好像别人欠他银子似的德行。   “你知道怎么离开树林吗?还是说,你跟我一样迷了路?”   “谁和你一样会迷路啊!”小男孩恶狠狠地说道。   “那你能告诉我离开的路吗?”雁落陪着笑脸,低声下气地问道。   “不能。”小男孩快速回答。   “为什么?”雁落摸着头,傻愣愣的看着小男孩。   小男孩突然睁开了眼睛,雁落这才知道,他的眼睛是看不见东西的。那双漂亮的眼睛蒙着一层灰色的雾气,瞳孔上还有一片清晰的白点。   “对不起,我不知道。”雁落鼻子一酸,喃喃说道。   “谁要你同情。”小男孩扭过头,摆出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   雁落犹豫了一下,坐到他身边:“你为什么会一个人在树林里?”   “……爹爹晚上会来接我。”小男孩小声说道。   “这样啊,那我陪你等你爹爹好了。”雁落笑着说。   小男孩撇撇嘴:“是你自己迷路了,想等着我爹爹把你带出去吧。”   雁落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二人沉默了一会之后,雁落又开口说道:“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遥远的国家有位美丽的公主……”   “打住,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子啊。”小男孩没好气的说。   “那换个故事,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遥远的国家里有位英俊的王子……”   “喂喂!”小男孩毫不客气地再度打断了雁落。   “你还真是难伺候……”雁落嘟囔了两句:“从前,也不是很久,大概十八年前,有个女孩在云岭的一条胡同里出生了,她爹娘是普普通通的生意人,经营着一家很小的炸酱面馆,一家人很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小女孩六岁生日的时候,爹爹带她上街去买礼物,没想到一辆横冲直闯的马车朝着他们奔来,爹爹挡在了小女孩面前,被大马踩断了肋骨,口吐鲜血,当场死亡。   小女孩的娘亲无法承受这种打击,她把炸酱面馆卖给了别人,带着女儿离开了小镇,前往云岭城区投奔爹爹以前的好友。那户人家是开当铺的,家底殷实,他们收留了小女孩和她娘亲。但自从爹爹死后,娘亲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经常发呆,还总说些别人听不懂的话。   第二年,小女孩生日前夕,她娘亲突然消失不见了,只留下字条说想出去闯荡挣银子,请求那户人家好好照料小女孩,从此以后再也没露过面。小女孩知道自己被她娘亲抛弃了,有段日子,小女孩总是躲在床底下默默哭泣。那户人家有一个儿子,和小女孩年龄相仿,每次小女孩伤心难过,那个男孩就会呆在她身边,静静看着她。小女孩也许是因为害羞,慢慢地就很少在男孩面前哭泣了。”说到这儿,雁落叹了口气。   “然后呢?”小男孩追问道。   “然后?然后他们就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了。”雁落声音有些哽咽的说道。   “你哭了?”小男孩缓缓问道。   “没有。”雁落挤出了一个笑容,尽管她知道小男孩无法看到。   “我闻到了咸咸的味道。”   “可能是汗水吧。”雁落揉了揉眼睛解释道。   “你当我是笨蛋吗?我分得出来泪水和汗水的滋味。”小男孩的声音里带着一丝苦涩:“我虽然是个瞎子,但鼻子却好好的。”   雁落没有说话,而是伸手拍了拍了小男孩的头。   “喂,雪是不是很美丽?”小男孩突然问道。   “嗯,很美。”雁落一边笑着,一边凝视着白茫茫的雪景。   就在雁落和小男孩温情脉脉相依偎的时候,巧绣坊内,南归正虎视眈眈地瞪着商紫梅。   “她呢?”南归冷冷地说道。   “她?你是说雁落,她还没回茶馆?”商紫梅睁大了眼睛,做出一脸无辜的样子。   “哼,我身边的人你也敢动?!她若是没事还好,她要是出了事情,我肯定要你好看。”南归说完便摔门而出。   商紫梅震惊地望着南归远去的身影,他竟然为了一个小丫头片子冲自己发火?!她攥紧了拳头,愤怒地捶了捶墙板。   南归出了巧绣坊,骑上一匹黑色的大马朝着野树林方向奔驰而去。刚才他在店里,听程贝贝说,商紫梅摘了不少梅花,正得意洋洋地装扮花车呢。南归这才想起,雁落还没回来。不知怎么的,他心头没来由的涌起一股异样感。没多想便披上袍子出了茶馆,临了他还吩咐季宝把自己那匹马牵出来。   到了巧绣坊,他还没进店,便听到里面传来商紫梅嗲嗲的笑声,他往里一探头,瞅见商紫梅正和一个嘴角长着黄豆大小黑痣的男人开心的说着什么。那男人南归瞧着十分眼熟,一时半刻却又想不起他的名字。商紫梅从怀里掏出了大把的银子塞到那男子手里,二人相视一笑,那男子才作揖离开。   他出门,南归进门,二人擦肩而过,黑痣男惊讶地看着南归,然后低着头,小腿紧蹈顺着墙根没影了。   商紫梅一见南归大驾光临,那脸笑得跟朵花似的,起身急忙迎了上去。   没成想,南归来巧绣坊是为了找雁落,这让商紫梅觉得颜面尽失。   南归早就知道商紫梅对自己有情,但自己已经暗示过她很多次,只能做朋友,是她冥顽不灵,做着白日美梦。本来,她做她的白日梦,碍不到自己的事儿,但如果影响到南归身边的人,就不能原谅了。一想到商紫梅竟然把雁落丢在野林子里,南归就气不打一处儿来,他心里只盼着雁落千万别遇到什么危险。   第四章:迎新春胡同选秀   南归找到雁落时,月亮已经挂在了天边上。雪地反射着月光,衬着雁落那张有些泛红的小脸蛋,看上去与平日里的雁落大不相同。南归第一次发现,雁落有一双清亮亮的黑眼睛,带着几分直率,又有几分倔强,直挺挺的鼻子配上一双不大不小的嘴唇,有一种很特别的味道。特别是她眼睛里流露出的温柔,让南归的心没来由的感到安宁。   “雁落。”南归下意识地唤了一声。   雁落一抬眼,看到站在不远处的南归,又惊又喜,她朝南归挥了挥手:“南掌柜。”   南归走到雁落身边,瞅了瞅坐在她身边的小男孩:“你爹爹还没回来?”   “嗯,还要再等会儿。”小男孩和南归熟络的说着:“这个笨蛋,该不会就是你请的第四位员工吧。”   “喂喂,我还喘着气呢,你当我已经死了啊。”雁落不满地说道。   “你要是死了,我倒省心。”南归白了雁落一眼:“走吧,在外面浪荡了一天,也该收收心,回去了。”   雁落犹豫了片刻,用请求的语气对南归说:“能不能再等一会儿,等他爹爹回来,我们再走?”   “你担心他有危险?”南归皱皱眉,但见雁落紧咬着嘴唇,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他无奈的说道:“放心吧,只要他不找别人麻烦,就谢天谢地了。”   “南归!”小男孩不高兴地嘟起了嘴。   “你到底走不走?”南归见雁落磨磨蹭蹭不肯离开,有些不耐烦的说道:“要再废话,我立马打昏了你,把你拖走。”   还不待雁落说什么,小男孩就插嘴道:“这么凶,怪不得雁落讨厌你呢。”   “你什么意思?”南归眯起了眼睛,一脸不善的瞧着雁落。   雁落撇撇嘴,紧张地说道:“没什么,没什么,我马上走,立刻走,毫不犹豫地走。”说着雁落侧过头对小男孩一笑:“你一个人要小心点知道吗?”   小男孩微微一笑,轻声回话道:“你这个笨蛋才要小心点,别被人骗了还给人家数钱,特别这位南归南掌柜,一肚子坏水……”不待小男孩把话说完,南归就攥着雁落的手腕,连拉带拽把她拖出了很远。   快走到林子外面的时候,南归才放慢步子,转过头不经意地瞥了雁落一眼,只见雁落额头冒着冷汗,表情痛苦,他赶忙停了下来,直直的盯着雁落的脸。   雁落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也没什么事情,只是刚才摔了一跤,擦破了皮,走起路来有些痛。”   南归突然弯下腰,慢慢挽起了雁落的裤腿,她右膝盖破了皮,掉了好大一块肉,南归伸手轻轻一碰,雁落下意识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刚才怎么不说?”南归有些生气的问雁落。   “你根本也没给我机会说啊。”雁落回嘴道。   南归直视着雁落那双闪着亮光的眼睛,雁落以为南归又要和她吵架,便不甘示弱的瞪着南归。南归突然觉得,面前这位女孩子眼睛里的光亮是他从未在其他女子身上见到过的,那里面像是含着水汽似的,射在人脸上,湿漉漉的,却又透着一丝暖意。   雁落在和南归的大眼瞪小眼比赛中败下阵来,她故意伸了个懒腰,借此避开南归的注视。只不过她这个动作做的有点夸张,一伸一扭,像一条小白蛇似的,许是动作太过了,竟然让南归瞥到了她里面穿着的那抹鹅黄,南归不傻,自然知道那是女儿家裹身子的肚兜儿。这个小丫头,是在跟自己卖弄风情?微风夹带着雪气拂过南归的面颊,让他心头感到一阵莫名的瘙痒。   “雁落。”南归声音低沉的叫道。   “嗯?”雁落撇撇嘴,她已经做好了挨训的准备。   “今天的事情,抱歉了。”   雁落睁大眼睛望着南归,这家伙,这个冷面冷心的家伙,为何要跟自己道歉?   “是商紫梅故意丢下我的,对吗?”雁落像是想到了什么,她见南归点点头,便又说道:“那也用不着你道歉,又不是你出的主意。”   “但是我……”南归有些窘迫的插嘴道:“总之,这件事我心里有数。”   雁落对南归的说辞嗤之以鼻,心里有数又怎么样,还不都是你这个看似冷酷,其实是大色胚的家伙搞出来的,你要是没到处招蜂引蝶,自己也不会无缘无故被整,说来说去,罪魁祸首就是你这个大混蛋。这番话,雁落是不敢当着南归的面说出来的,只能在心里腹诽两句,自我安慰。   就在雁落沉于自己脑子里的小剧场时,南归突然把她给抱了起来,雁落想要挣脱,南归却在她耳边狠狠说道:“你若是乱动,我就把你给扔到河里喂鱼。”   “你吓唬谁啊,河水早就冻上了。”雁落扭动着身子:“快放我下来。”   “我可以在冰上凿个洞,把你扔进去。”南归威胁道。   雁落眼珠一转:“你这是……关心我?”   “闭嘴。”南归没好气地说。   雁落笑了笑,并没有再拒绝南归。她累了一天,又摔伤了腿,实在是没有力气再和南归争辩什么。南归低头看着乖乖依偎在自己胸口的雁落,嘴角上荡漾起淡淡笑意。   出了树林,南归并没有骑上马,而是迎着如水的月光,把雁落抱回了茶馆。一路上二人无话,似乎全都在享受这份难得的宁静与平和。   “那个小男孩,你认识他?”雁落冷不丁的问了一句。   “嗯。”南归似乎不愿意多谈此事。   “他长得真漂亮,只可惜……”雁落有些惋惜的说。   “没觉得。”   “没觉得什么?”雁落有些不解的扬起头看着南归。   “没觉得他漂亮。”南归闷声说道。   雁落翻翻白眼:“那是,在南归南掌柜心里,天下之大,有谁比得过自己。正所谓,倾国倾城,沉鱼落雁,闭月羞花……”雁落一股脑说了一大串形容词,听得南归火冒三丈,他只不过说那个小男孩没见得多漂亮,就引来雁落的讥讽,还真是蹬鼻子上脸。   南归猛地一松手,把雁落放在了地上,板着脸说道:“比起你这张平凡无奇的脸来,我自然是美的。”说完南归就进了茶馆。   雁落凝视着南归的背影,他刚刚是在搞笑吗?自然是美的……这句话,也太恶寒了吧,今天南掌柜莫非是吃了什么脏东西,去树林里找自己,还背自己回来,临了还奉上这么一句,他这是下足了血本娱乐自己吗?雁落舔舔嘴唇,都说小孩的脸,说变就变,这南归南掌柜的脸,变得才快呢。记得以前听清光的娘说过,女人到了一定年龄,性子就会发生变化,通常是朝着不可理喻,无药可救那个方向发展。莫非,男人也和女人一样?可瞅着南归掌柜,还没到那个岁数啊?   再度陷入小剧场的雁落没有察觉到,这看似空无一人的胡同里,有好几双贼不溜秋的小眼睛正在暗处盯着她呢。看热闹不怕乱子大,反而是越闹腾越好,傍晚在聚贤烤鸭店里,余若书亲口承认要参加花车游行,并暧昧的表示,他这么做,全是为了某位姑娘。   这时候一些八卦人士联想到最近余若书去茶馆,常和小活计雁落有说有笑。这里面,有□!莫非余若书嘴里说的某位姑娘,就是雁落?一个平日里和余若书关系不错的大妈好奇地问他是不是雁落,余若书非但没否认,还朝众人暧昧一笑,这一笑不就是默认了嘛。离开烤鸭店,众人满心期待着明儿个一早上去茶馆里盘问雁落,没成想,在经过霜叶茶馆的时候,竟然看到冷眼冰刀南归抱着雁落出现在门口。   大新闻,大新闻,这是赤 裸 裸的三角恋,南余两大美男,竟然同时和雁落纠缠不清,这真是胡同近十年以来,最有趣的一出戏。到底雁死谁手,众人拭目以待。有些无聊人士还开了盘,暗地里赌雁落会选择谁。温文尔雅的余若书获得了众多人的支持,但也有一小部分死忠南归的人表示,依照南归不按理出牌的个性,来个霸王硬上弓,先下手为强也是有可能的。   总之,原本寂静的胡同变得热闹起来,众人都满心期待着即将到来的观音娘娘散福会。   第四章:迎新春胡同选秀   大年初一,万众期待的观音娘娘散福会总算是到来了。   散福会的第一天最热闹,猫耳胡同里的诸位英雄好汉都挖空心思,绞尽脑汁,势必要在这一天拿出从不示人的绝活。据小道消息透露,今年的花车游行最具看点。年轻的姑娘小伙倾巢出动,把那花车打扮得跟婚轿似的,人人一身体面的新衣,个个都想拔得头筹,成为今年的金童玉女。   在这些姑娘小伙中,云深楼主余若书,轰天炮竹铺女老板彤若和巧绣坊商小姐商紫梅最为抢眼。他们站在装饰迥异的三辆花车上,不用表演任何节目,就吸引了所有的人目光。愣是把好几年没露面的八仙、宝鼎之类的给震了下去。   特别是余若书,不知犯得什么邪行,一向不喜抛头露面的他竟然亲切地冲路人挥手致意,一副皇帝巡游的范儿。普通老百姓们早就顺着游行路线搬着小板凳占好了地儿,起晚了没占着好位置的,只能顺着竹竿爬上房。至于城里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家,沿路搭架竹棚,就跟在戏园子里听戏似的,嚼着花生,磕着瓜子,喝着小酒等候花车的到来。   此时雁落正和季宝挤在人群里,往嘴里送着刚出锅的糖炒栗子,兴致勃勃地闲聊着。三天前南归把雁落抱回茶馆,让雁落对南归心生了一丝感激。谁曾想转眼第二天,也就是前天,南归那家伙就暴露了其恶劣的本性。那天早上彤若来茶馆邀请雁落上她的花车,本来嘛,花车游行图的就是一个热闹。雁落刚想点头答应,却被南归那一句:“让她上花车,恐怕彤小姐今年就当不成玉女了。还是说,彤小姐是故意邀请她站在自己身边,好显得出类拔萃?”   彤若听完南归的话,立马耷拉下脸来,刚想反驳,却见雁落冲她微微一笑,捏捏她的手背亲热地说:“我也没准备什么衣服鞋子,就不上花车给姐姐添乱了,但若姐姐当上了玉女,那八大件可是要分我几块才行。”   “你啊,嘴真馋。”彤若假意捶了捶雁落的肩膀之后,便转身离开了,临了还没忘记狠狠地瞪南归一眼。   南归倒是镇定自若,仿佛彤若那一眼瞪得不是他。他不想让雁落参加无聊的花车游行,他觉得,坐在花车上人人指手画脚的感觉就跟马戏团里的大马猴似的,要多现眼有多现眼,无论如何,雁落也算是茶馆里的员工,她丢人,自己面儿上也无光。   乍听起来,南归掌柜的这种说辞也算能接受,但要是细细想想,这里面可就有些门道了。是怕雁落丢人现眼,还是不想让她在花车上和余若书亦或其他什么年轻小伙来一段浪漫邂逅?   南归掌柜果然出招狠,下位准,雁落不参加花车游行,断了余若书与她双宿双飞的念想,那接下来,余若书又要怎么接招呢?   不好说,不好说。   关于坊间疯传的三角恋戏码,雁落完全不知情。年三十那天,她跑去程贝贝家蹭饭,半夜吃五津饺子的时候,她毫不客气,一个人起码干掉了两打,吃的是满嘴流油,脸冒红光。当然她也不完全是吃白食,比如和面擀皮,全是她一个人弄的。本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原则,雁落在程贝贝家表现得相当抢眼,深得贝贝妈的欢心,吃完饺子要走时,贝贝妈还打包了二十来个饺子送给雁落。正所谓英雄所见略同,雁落和贝贝妈在弘扬饮食文化上有异曲同工之妙,都发誓要尝遍天下美食才不枉来人世走一遭。程贝贝看着雁落和他娘亲,只觉得自己引狼入室。   初一清早,贝贝妈非要让程贝贝去请雁落,说大家一起看花车热闹热闹,要不雁落一个人怪冷清的。程贝贝可不是傻帽儿,在茶馆里工作,他早练就了一身会察言观色的好本事。昨儿夜里他把雁落送回茶馆,南归站在二楼,不动声色地瞅着他们,嘴上没说什么,可那眼神,把程贝贝的小心肝给戳出一个大洞来。   程贝贝长着一对扇风耳,什么流言蜚语,八卦扯谈,准能一字不差的落入他耳朵里。那个二男争一女的无聊戏码,他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余若书对雁落,铁定没动情,雁落对余若书,就更没那个意思了。   至于南归对雁落,这还真不好说,程贝贝跟了南归快四年,还是头一次见他对女人上心,刀子嘴铁石心,乍一看是南归讨厌雁落,但有句老话说得好,打是亲,骂是爱。雁落在野林子里迷路,南归可是第一时间冲出去找她,为此还和商紫梅吵了一架,到最后,竟然把人给抱回来了。这说明什么?您问我,我问谁去?   至于雁落对南归,这倒有点不清不楚。吵归吵,闹归闹,虽然雁落每次面对南归,都跟吃了枪药似的,要么横眉冷对,要么噼里啪啦瞎说一气,但那场景,在程贝贝看来,分明是小两口在耍花腔,逗着玩。   无论如何,今儿个程贝贝早早便到了最佳观赏地点,大口嚼着糖葫芦,等着八卦剧情上演。   “季宝,那边的竹棚是谁家搭的啊?瞧瞧,连地上都铺了竹板子,还用红绸布包在外面,大白天的,就点上花灯了。”雁落伸手指了指在胡同口最开阔地带的那个看台。   “那是卖大烟的杨老爷。”季宝瞥了一眼回话道:“他身边站着的那个姑娘叫芙蓉,以前是戏班子里唱青衣的,后来攀上了丧偶的杨老爷,这戏也不唱了,嫁进杨府改当姑奶奶去了。本来,从良女子,凡事更该小心谨慎,偏偏这位芙蓉不是一般人。非要在人前显摆,你瞧瞧,她手上戴着的金戒指,成色多足。还有那满头的串珠簪子,全是值钱玩意,生怕人不知道她嫁进有钱人家。”   雁落听季宝的言谈里透着几丝不屑,不禁噗哧一笑:“怎么听着跟你追求人家未遂,然后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似的。”   “呸。”季宝白了雁落一眼。幸好这时花车朝着他们的方向缓缓驶来,这位杨夫人一瞅见花车,来了精神儿,抖着绣花手绢把花车拦了下来。   立马从她身后窜出一个老妈子,双手拿着名帖走到了花车跟前,道上一声辛苦了。这叫‘截花车’,花车上的人若是收了帖子,就要表演节目。这不,她截下了把式行的花车,只见花车上那面七彩旗子一摇,锣鼓声咚咚锵,演出这就算开始了。拿大顶,翻跟头,最后还来了一个钻火圈。众人看的是目瞪口呆,嘴巴都何不拢了,精彩的表演过后,小锣鼓又咚咚响了一阵,这是截花车的看家就要递上早就打好的点心匣子,作为犒劳。   这位杨夫人送起点心来大手大脚,可以说是拿着银子往台下撒,也真是相当的风光。这不,她又拦下了余若书的花车,说起来,不愧是人称云深楼主的余若书,人家玩的就是高雅。四个面目清秀的小童,手里舞着四只纸糊的梅兰竹菊,翩翩起舞,而余若书一袭白衣,坐在他们中间,姿势优雅地抚着琴。他眉眼之间,透着一丝淡淡的忧愁,微微飘扬的黑发散发着阵阵清香,伴着稍显清冷的风拂过看客们的心尖儿。   那场面,别提多有意境了,看得台下台上的大姑娘们脸红心跳,恨不得自己化成蝴蝶,一头扎进余若书那不算宽厚的怀抱里。一曲终了,杨夫人亲自捧着点心匣子送到了余若书手上,余若书起身答礼,他冲杨夫人嫣然一笑,若是没有老妈子在后面托着,恐怕杨夫人会当当场晕倒在地,幸福地死掉了。   雁落见余若书卖弄风情,好笑之余,她觉得那盒传说中的点心应该是十拿九稳,还有谁能比眼前这位英俊潇洒的男子更有魅力吗?也许,还有一个,只不过那个人是肯定不会参加花车游行的。   余若书收了点心,一扭头,看到了正在大吃特吃的雁落,他突然下了花车,朝着雁落的方向走去,众人一看,八卦即将上演,自动让出路来。余若书不费吹灰之力便走到雁落面前,他瞅着雁落那张有些迷惑的脸,浅浅一笑,从袖口里掏出一方熏了香的手帕,轻轻地擦拭着雁落嘴角的食物渣滓:“留着点肚子等着八大件。”说着他还摸了摸雁落的头,好像哄小孩子似的。   围观群众没想到余若书竟公然跟雁落调情,顿时,口哨声,鼓掌声,嬉笑声混作一团。余若书却跟没事人似的,从容地迈着步子返回了花车。   雁落过了好久才反应过来:“他是故意的吧?”   季宝一副你也太后知后觉了的表情,让雁落倍感无奈。   第四章:迎新春胡同选秀   幸好又有一辆花车朝他们的方向驶来,转移了雁落和季宝的注意力。杨夫人化身为散财童子,小手一挥,拦住了花车。这辆花车上坐着的不是别人,正是巧绣坊的女老板商紫梅。她一袭华服,无论是头发还是妆容都一丝不苟,明显是有备而来。她表演的是传统的扇子舞,一把红色小扇被她舞得煞是好看,动作极为优美、柔和。台下喝彩声不断,而她的脸上却始终没带上什么喜庆劲。   您问为什么?还不都是那段八卦闹得。南归史无前例的冲她发火之后,商紫梅愣是一夜没合眼,第二天一早带着几样绣品就奔去了茶馆,说是给雁落赔罪。却被南归给挡了回来,他嘴上说不必客气,但商紫梅那双大圆眼珠子可不是白长的,她又怎么会瞅不出南归在生气呢。本想再说几句热乎话讨讨好,可南归却完全不领情。商紫梅虽然喜欢南归,可也没到那种上赶着摇尾讨好的地步,她一转身就离开了茶馆。   直到大年初一,商紫梅都没再去找过南归,她心里头对南归是又气又恼。可碍于面子,又不好对他表露心计,这满腔的爱意只能憋在心里。她今个儿打扮得漂漂亮亮,为的是勾住南归的魂儿,谁曾想,花车已经行驶到了胡同口,还不见南归的踪影。难不成,自己这番装扮白费了?   商紫梅虽然满腹郁闷,但该表演还是要表演,胡同里的老少爷们、大妈小媳妇都瞅着呢,无论如何,这玉女自己是当定了。一曲舞毕,杨夫人看着高兴,吩咐仆人奉上六大包点心,连敲鼓吹喇叭的都有份儿。商紫梅为了表示感谢,便走下花车缓缓来到了杨夫人身边儿。   客套一番之后她转身要返回花车,却被杨夫人拦了下来。   “夫人?”商紫梅有些诧异地望着杨夫人,莫非她想再看一遍?   “商姑娘,你这绣花鞋我瞅着不错,是哪里买的?”杨夫人柔柔问道。   “鞋子?”商紫梅不知如何回答才好,这鞋子是那天她从黑痣男手里买下的,听说是天安升高鞋店里的老师傅亲手做的,鞋底子镀了一层雕花金箔,所以在雪里一走,步步生花。但她不明白为何杨夫人会问起自己这双鞋子来:“这是从升高鞋店买的。”   “什么时候买的?”杨夫人追问道。   “夫人这是何意?”商紫梅被追问的不耐烦了,语气有些冷淡的说道。   “这事情,巧了,年末我家老爷从天安给我买回了一双步步生花绣鞋,谁曾想,前几天家里进了小贼,鞋子丢了。今儿个一瞅您脚上这双,越看越像我那双。”杨夫人瞥了瞥商紫梅的鞋子。   “那不可能。”商紫梅斩钉截铁的反驳道:“这鞋子是我花了大价钱买的。”   “步步生花绣鞋,那位老师傅每年只做三十几双,且每双上面都在暗处绣着购买者的名字。商小姐,你敢脱下来让我瞧瞧吗?”杨夫人冷笑了一声。前几天杨府里进了小贼,放着金银古董不偷,偏偏偷她的衣衫鞋袜,弄得她全身上下都膈应得慌。没成想,竟然在花车上看到了自己丢失的鞋子。   杨夫人这话一出口,这胡同里几千人如同煮饺子似的热闹场面,好像往里面添了一大勺子冷水,顿时安静了下来。   这又唱得是哪出?   商紫梅气得脸色发白,衬着那涂了红油的嘴唇,显得有点像上吊死了的女鬼。赛花车,比的就是谁的节目好看,谁的衣裳漂亮,她为了能一鸣惊人,没少花费银两。衣裳是自己亲手绣的,肯定力压群芳,但脚下的绣鞋……就有点掉价儿了。她正为这件事苦恼,没成想黑痣男带着一双美鞋来到了她的店里。她不太认识黑痣男,只知道这家伙投机倒把,专做应景儿的生意。   本来商紫梅不想和这路人扯上关系,但当黑痣男掏出那双步步生花绣鞋时,她就彻底被迷住了,立马掏了二十两银子把这双绣鞋买下来。难不成,这鞋是赃物?商紫梅的小脸青一阵,白一阵,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若放在其他大户人家,见商紫梅这么难堪,这事情可能就嘻嘻哈哈过去了。偏偏她面对的是戏园子出身的杨夫人,这事情,难办。   好嘛,这场面,算是僵住了。   “杨夫人,您先受小的一拜。”为商紫梅敲鼓的一个汉子挤上前来,这人生的跟铁塔似的,粗壮魁梧,说起话来也是嗡嗡作响。   杨夫人斜瞅了他一眼,脖子一歪:“姑奶奶说话,哪有你插嘴的份儿,该不是想搂媳妇想疯了,到这儿卖什么乖。”   人群里顿时发出呵呵的笑声。   杨夫人这一句话,就把大汉给噎回去了。这位大汉三十而立,却仍未讨上一房老婆。让杨夫人逮到了话茬,斗贫嘴讲究一个斗字,无论谁占着理儿,若是说不过人家,嘴巴里含着热茄子,或是舌头打架,您哪,还是乖乖躲在一边看热闹,别插嘴的好。   看客们见大汉讪讪离开,就更不敢贸然劝架了,全都瞪大了眼珠子,等着瞧这戏如何收场。   正在双方僵持不下之时,南归骑着黑马不紧不慢地进入了众人的视线。一直骑到杨夫人面前,他才下了马,到一声您吉祥,杨夫人冲南归回过礼之后,便直直的盯着南归的脸。   “南掌柜,今儿个这个事,底给我一个说法。”她不依不饶地说道。   南归冷冷地瞅着杨夫人,他突然靠在杨夫人耳边小声说道:“夫人不仅仅是丢了几件衣裳一双绣鞋吧。”他说着把一个小香包塞进了杨夫人手心里,因他动作奇快,看在众人眼里,他不过是挥了挥袖子而已。   杨夫人手心里攥着那个小香包,脑门却冒出了冷汗,这个香包是她嫁人前相好送的,上面绣着他和自己的名字,一直是自己的贴身之物,并没有丢失,怎么会落到南归手上?看这架势,若自己再纠缠下去,他就要把那个相好的名字公之于众,这万万不可。杨夫人勉强的冲商紫梅笑了笑:“可能是我看走了眼,商姑娘别介意。”说着她冲仆人使了个眼色,仆人赶紧送上几盒点心。   商紫梅见南归为自己解了围,以为他不再生自己气了,便讨好地凑过去:“南归。”   南归瞅了她一眼,不带任何感情的说道:“商姑娘还嫌不够丢人现眼吗?”   商紫梅如晴天被雷劈了似的,傻愣愣地望着南归,看客们见状无不撇撇嘴。早说了,送上门不是买卖,这位商家小姐,对南归还真是执迷不悟啊。一时间众人议论纷纷,商紫梅脸上挂不住了,推说自己胃痛犯了,也不管众人信不信,就跳下花车低着头离开了。   南归这一幕另类英雄救美,雁落看的是津津有味,没想到,南归这家伙也挺有情有义的嘛,关键时刻知道给自己的小情人解围,虽然最后那句‘丢人现眼’有点多余,不过总体来说,还是很不错的。   雁落侧过头,兴高采烈地对季宝说:“还别说,咱们南掌柜一出手,事情真就解决了。果然,为了爱,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啊。”   “这都什么跟什么。”季宝白了雁落一眼。   “雁落。”南归突然隔着人群叫了雁落一声:“你就那么想要八大件点心吗?”   “呃?”雁落没反应过来,张大了嘴巴瞧着南归。   南归若有所思了片刻,竟然一跃而起,跳上了商紫梅的花车。天啊,观音娘娘啊,玉皇大帝啊,这南掌柜,莫非,莫非要参加花车游行?这真是惊世骇俗的一幕,令在场的所有人都大呼过瘾。   南归并没有表演任何才艺,只是站在花车上,冷冷地看着人群,却赢得了排山倒海般的叫好声。   “他该不是为了……”雁落拽着季宝的胳膊,支支吾吾的说道。   “为了什么?”季宝以为雁落开窍了,便赶紧追问道。   “为了和我抢八大件吧。”雁落恶狠狠地说道:“他真是太狡猾了,本来,余若书答应帮我赢得八大件,现在好了,他一参赛,余若书肯定没戏了,我的点心……”说着雁落就做抹泪状。   “你没救了。”季宝皱皱眉,推开了雁落的手。   正像雁落预料的那样,南归一出,谁与争锋?!他轻轻松松的成为了本年度的金童,至于玉女,嘿嘿,众人的目光全投在了南归身上,他究竟要选谁呢?商紫梅退赛,雁落压根没上花车,只剩下大美女彤若了。   南归环视四周,只见花车上的各位美女都拼命冲自己搔首弄姿,似乎自己若是没选择她们,她们就立刻上吊自尽一样。   真麻烦,南归揉了揉太阳穴,刚刚也不知道自己中的什么邪,竟然会跳上花车。雁落想吃八大件有何难,那家老店的掌柜和自己是熟识,别说是一盒八大件,就是三四盒也没问题。可他就是不想看到余若书赢得比赛,应该说,他不想让余若书用一盒点心拐走自己的员工。特别是刚刚余若书与雁落之间那番恶心的互动,让人瞅着气不打一处来。南归一赌气,才会做出了这个令他后悔莫及的决定。   众人都眼巴巴地盼着新任金童玉女出炉呢,南归眼珠一转,计上心来。他伸手指了指余若书:“我选他。”   “什么?众人不解地瞅着南归,南掌柜这不是开玩笑吧,但见他一脸正经,根本没有反驳的余地,大家便又都把目光投向了余若书。   余若书苦笑了几声,南归这是在报复自己,罢了,谁让自己刚刚调戏雁落有些过火,打翻了南归肚子里那瓶老陈醋呢。   “南掌柜,我是男人。”余若书故意绷着脸说。   “我想你穿女装也不会太难看。”南归上下打量着余若书,然后他摆摆手,不知从哪里钻出几个小童,连拉带拽把余若书弄进了一顶轿子里。只听见轿子里噼里啪啦的响了半天,然后一身桃红色女装的余若书心不甘。情不愿的从轿子里钻了出来。   南归强忍住笑意,走到余若书身边:“还不赖嘛。”   “南归,咱们走着瞧。”余若书愤怒的说。   “离她远点。”南归正了正神色说道:“要不然下次可就不是穿女装这么简单了。”   余若书愣了一下,一时竟然没想到如何回嘴,时辰一到,金童南归和玉女余若书就代表胡同里的各路诸侯焚香磕头,拜谢观音娘娘。   雁落和季宝挤在人群里,爆笑不止:“穿女装的余若书,还真是出人意料的楚楚动人啊。”雁落对季宝说。   “嗯。”季宝点点头,南掌柜这招真是绝了,既煞了余若书的威风,又长了自己的志气:“你似乎挺高兴的?”   “当然。”雁落洋洋得意地说道:“无论余若书是金童还是玉女,起码半盒八大件算是归我所有了。季宝,你说说,我要是去求南掌柜,他会不会把剩下的半盒也送给我呢?”、   “你还真是……”季宝差点被雁落气得吐血:“你已经超出迟钝的范围了。雁落,难道在你眼里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吃吗?”   雁落低下头,抿了抿嘴说道:“因为吃东西的时候会觉得很幸福。”   “呃?”季宝诧异地望着雁落那张有些失落的脸。   大年初一的花车游行就在一片欢声笑语中结束了,等待雁落的,将是一份惊喜,亦或惊吓?   第五章:四不像与公孔雀   游完花车,拜过观音娘娘,南归一行人便回到了茶馆。一路上雁落时不时的瞄一眼余若书手里的点心匣子,俨然一副我是馋猫我怕谁的傻样。偏偏雁落这只小猫不仅嘴馋,说出话来还很呛人。   她老远看到程贝贝之后,小腿紧蹈蹭到程贝贝身边,洋洋得意地冲他挤挤眼:“我说什么来的,这八大件还是落到我手里了吧。贝贝,你刚才瞅见没,南归和余若书给观音娘娘上香时,一道紫光划过东边的天,那光照在他们俩身上,就好像是披着一件大红袄似的。”   “那不是什么紫光,是晚霞好不好。”程贝贝无奈地拧了拧雁落的耳朵:“你这家伙,眼睛里只看得见吃的,连晚霞和紫光都傻傻得分不清楚。”   雁落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引来众人一阵轻笑。   南归瞥了余若书一眼,突然开口问道:“雁落,你可要好好谢谢余若书,若不是他愿意男扮女装,你这点心可就只能吃上一半了。”   雁落睁大了眼睛望着南归:“南掌柜是说,你那半盒也归我所有?”   南归嗯了一声算是回答,雁落心里别提多美了,她一蹦一跳到了余若书身边,郑重其事地说:“谢谢你。”   还不待余若书回答,南归又问道:“雁落,余若书扮成女子美不美?”   “美,美,特别美。”雁落狗腿似的朝余若书点头晃脑,弄得余若书哭笑不得。进了茶馆,雁落麻利的去给众人沏茶倒水,一堆人在茶馆里嘻嘻哈哈聊着天。南归从余若书手里拿过了点心匣子,低头走进了厨房。   南归倚在门边儿上,看着雁落又是煮水,又是刷杯子,偶尔有几滴水溅到她的脸上,映着烛火,闪着晶晶的亮光。南归默默走进去把点心放到了雁落面前,雁落冲南归微微一笑,然后用剪刀小心翼翼地剪开红绸子,把点心取出来盛在了白瓷盘子里。   “这盒点心你不留着自己吃吗?”南归有些不解的问。   “自己吃?”雁落耸了耸肩膀:“当然不是啊,过年大家聚在一起,喝喝茶,吃吃点心,你不觉得那感觉很好吗?”   “所以,你发疯似的想要得到这盒点心,就是为了分给大家吃?”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好吃的东西自然是要大家一起分享嘛。”雁落随手拾起一块金丝枣花酥送到了南归嘴边:“咬一口尝尝吧,枣花酥,酸甜可口,保证你吃一块想两块,吃两块想……”   没等雁落把话说完,南归已经一口咬了下去,半块枣花酥已经进了肚,雁落见南归没有拒绝,心里十分高兴,她冲南归呵呵一笑:“是不是很好吃?”   南归冰冷的心里突然被一股难以言喻的幸福感点燃了,他有些恍惚,分不清到底是枣花酥太美味还是雁落的笑容太灿烂,总之,这一刻他似乎忘掉了所有的烦恼,仿佛这世上只剩了他俩而已。   掐指一算,雁落住进霜叶茶馆也有将近四个月了,南归和雁落虽然仍旧一见面就吵架,动不动就横眉瞪眼,但这吵吵闹闹的日子里却隐约带着几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打个比方,就好像豆汁,初闻起来恶心得令人想吐,但要是抛开成见,喝上几碗,您别说,还真有味儿。那味道闻久了,就好像会发酵膨胀一般,变成一种依恋,甚至是一种贪念。   这种感觉最近时常困扰着南归,比如他越来越讨厌余若书那个衣冠禽兽缠在雁落身边,又比如他一见到雁落被人欺负,就压不住火。节前雁落被商紫梅丢在野林子,他去巧绣坊找商紫梅,偶遇的那个黑痣男,他当时没认出来是谁,但在抱雁落回来的路上,他想起了那个黑痣男的身份。   南归不动声色地出去打探一番,得知商紫梅买了赃物。若是搁在以前,南归肯定会上门去提醒商紫梅,可那天他一想到雁落被丢在荒无人烟的树林里,随时可能遇到危险,肚子里那股子的愤怒,自然而然全怪罪到商紫梅身上了。对,南归南大掌柜是故意不告诉商紫梅,让她在众人面前出丑的,他就是要给她一个教训,谁让她敢动自己身边的人。南归自动把对雁落的这种感情归为护犊子,就好像主人照顾自己的小猫小狗一样,只许自己打骂,却决不能容忍他人指手画脚。   “南掌柜,南掌柜,南归……”雁落见南归直直地盯着自己的脸,以为是又做了什么错事,让他看着不顺眼了。   “嗯。”南归有些不好意思地收回了目光:“还不赶紧把茶水和点心端出去,大家在外面等着呢。”   雁落点点头,托着点心盘出了厨房。   众人如同饿狼捕食一般,瞬时风卷残云,盘干碗净。雁落站在原地傻了眼,她自己还一块没吃呢。但见众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雁落心里也觉得暖洋洋的,似乎那香甜可口的点心融化在了唇齿之间。这种感觉好像一家人坐在一起,说说笑笑、开开心心的每一天呢。   雁落的眼角渗出了一滴小小的泪,已经有很久,久到她忘记了过年的滋味。在清光家借住的这些年,年夜饭她都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吃着自己亲手做的一桌子菜。并非清光家没有邀请她,只是看着饭桌上清光和父母之间那种温存的互动,雁落心里既羡慕又难过。过年是家人团聚的日子,然而雁落却一直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她不想也不愿在这种重要的时刻打扰清光,那是属于他一个人的幸福时光,自己没有权利硬插一脚,更何况,平常时候清光的父母对自己已经很好了。   来到了猫耳胡同,住进了霜叶茶馆,雁落认识了许多朋友,南归,季宝,程贝贝,彤若、阳奕,余若书……这些人都很照顾自己,而那种照顾又不同于清光父母对她那种出于同情的关怀,而是一种会让人心里头觉得热烘烘的友情。他们关心自己,只因为她是雁落,而不是什么人的女儿。这种在常人看来微不足道的幸福,却深深地烙印在雁落的心里。所以,当她听说成为金童玉女可以获得荷香村的八大件点心匣子时,会表现得那么急切。   一个人吃饭,是很寂寞的事情,要是每一天都能和今天一样,该多好。雁落故意背对着大家,悄悄抹去了脸上的泪水。   雁落这些细微的举动全然落入了南归和余若书眼睛里。   余若书把雁落拉到身边,一边笑一边柔声问雁落:“我帮你赢了点心,你怎么报答我?”   “啊?”雁落撇撇嘴:“你想要什么?”   “不如,雁姑娘以身相许吧。”余若书故意揉了揉雁落的头发,但目光却落到了站在雁落身后的南归身上,南归翻翻白眼,侧过身不再看他们。   雁落还没反应过来,只听嘎嘣一声,一个盖碗掉在地上,摔成了两半。众人顺着声音望去,摔掉茶碗的人是余若书店里的小伙计,绰号四不像的李小鹿。她紧咬着嘴唇,委委屈屈的瞅着余若书。   “碎碎平安,碎碎平安。”季宝赶忙走到她身边,关心的问:“没受伤吧,我这就拿扫帚把碎片扫了,你小心,别伤着自己。”   李小鹿毫无反应,仍旧直直的看着余若书,雁落不解地用胳膊肘戳了戳余若书:“小鹿子怎么了?是不是病了?”   余若书皱了皱眉头,轻声问道:“小鹿,你……”   还不待余若书把话说完,李小鹿就如惊弓之鸟一般,扭头跑出了茶馆,留下一屋子人目瞪口呆,只有南归继续喝着天上茶,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   余若书有些尴尬地冲众人说:“小鹿这孩子,不知中的什么邪,大家继续,别被她搅了兴致。”他话虽然这样说,但那双大眼珠子却飘到了门外。   南归嘴角上扬,这个细微的小动作泄露了他此时颇为愉悦的心情,没过多久,众人也以时间太晚为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了。   雁落送走了众人,疲倦地要去收拾桌子,却被南归拦了下来:“大过年的,明儿个早上在收拾也不迟。”   雁落一怔,随即点点头,南归斜眼瞅着雁落:“到我屋来。”   “为什么?”雁落脱口而出,但见南归那双冰刀眼又开始散发冷空气之后,雁落只得低着头,一边叹气一边跟在身后进了他的屋子。   进了屋,雁落拘束地立在他面前:“南掌柜。”   南归坐在床边上,低声说道:“过来。”   “嗯?”雁落懵了,她无意中瞥见床头上并排着一对鸳鸯戏水绣枕,立马心里长了草。南归要干什么?因为今天和商紫梅吵了架,长夜漫漫,难以忍受孤独寂寞,要对自己……霸王硬上弓?雁落的脸红一阵,白一阵,支支吾吾就是不肯挪动步子。   南归见雁落愣在原地,只得起身一把拽住了她的胳膊,因为距离太近,以至于雁落可以清楚地闻到南归身上那淡淡的薄荷味道。   “你到底要做什么?”雁落哆哆嗦嗦的问南归。   南归突然噗哧一笑,这笑容可不同于以往那种冷笑或是皮笑肉不笑,这是一个彻彻底底发自肺腑的笑:“你这小脑袋瓜子,到底在想些什么。”说着南归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个做工精美的木头食盒。   “这是荷香村的老师傅送给我的过年礼,你收着吧。”说着南归把食盒塞到了雁落手上:“点心后嗓子,醋心,少吃点,多喝水。”   雁落揉了揉眼睛,这是做梦吧,刚才南归竟然笑了,还给自己点心,这个梦,也太荒诞离奇了。周公大人,您就是让自己做梦,也弄点真实可信的出来啊,现在这场景,也太诡异了吧。   夜,静得连掉根针都听得清楚,而雁落的心里却是翻江倒海,没一刻安生。那看似汹涌澎湃的浪潮,打在心里却不疼,反而湿乎乎的,像是被小猫用舌头舔过似的。这种感觉让雁落觉得很熟悉,熟悉到她没敢多想,提着食盒转身就逃离了南归的屋子。   南归望着雁落的背影,只觉怅然,难得自己向她示好,却换来这种反应。罢了,不再想这些了,今天这一天,过得很好。南归的脑海里闪现出他抱着雁落走在清冷无人的路上,雁落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害怕,飞速眨着眼,那长长的睫毛像蝴蝶似的,上下颤动着翅膀,那时候南归觉得自己手哆嗦得厉害,心里头像是住进了几万只蚂蚁。   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雁落探进头来,一脸窘迫的说道:“南归,我想再说一次谢谢你,今天我过得很开心。”说完雁落就砰的一声带上了房门。   小丫头片子,刚才似乎脸红了,莫非……她对自己产生了某些难以启齿的幻想?南归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闷声笑着。   第二天清早,天还没亮透,余若书就敲开了茶馆的大门。   “南归,小鹿子失踪了。”余若书焦急地说道。   “失踪了?”雁落跟在南归身后,探出头望着余若书。   第五章:四不像与公孔雀   大清早一睁眼,鹅毛大雪夹着硬邦邦的冰粒子从天而降,下个没完没了。不到一个时辰的功夫,足足积了三寸有余。猫耳胡同从里到外好像被大刷子李老四用白粉从头到尾涂了一遍,白亮得能映出人影儿。   赶上这日子口儿,大家全猫在家里,吃吃炖肉,喝喝小酒,临了往床上一靠,美滋滋地逍遥一天,谁会冒着大雪出门子啊。等等,您瞧瞧,站在茶馆门口那位爷,不正是耕耘书社老板余若书嘛,他一脸焦急,莫非发生了什么事情?   “南归,小鹿子不见了。”余若书冲着南归嚷道,全然没有平日里那种洒脱悠然劲儿。   “她一个大活人,怎可能说不见就不见。”南归一边整理身上的袍子,一边说道。   “以往每天早上她都会按时敲我房门,叫我起床,今儿个……”余若书面露尴尬之色:“我左等右等不见她来,便在院子里喊她,谁知这孩子的床铺整齐,估摸着压根昨晚上就没回来睡。”   南归弹了弹自己肩膀上落着的雪花,漫不经心地说:“没准小鹿子约了朋友出去玩,忘了时间。”   “怎么可能!”余若书皱皱眉,抢白道:“你又不是不知道小鹿子这孩子……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时,站在南归身边的雁落插话道:“小鹿子昨晚上摔碎了一个盖碗,然后扭头就跑出去了,莫非从那之后她就没回余府?”   南归像是想到了什么,他瞥了余若书一眼,转身走进了茶馆:“进来再说。”   进了茶馆,南归也不搭理余若书,而是接过季宝沏好的天上茶,美滋滋的品着:“若书,今儿个这茶可是从天安捎回来的,香得很。普通的茶水喝到两三碗才有味儿,这茶可不一般,用天上泉水一冲,那味儿和色儿全显出来了。来,你瞅瞅,湛绿湛绿的,多像六月的池子里的荷叶。这茶不光喝着香,就是喝到发白了,把茶叶取出来直接放进嘴里嚼嚼,那嫩得跟小油菜心儿似的。”   余若书哪里有闲情逸致品茶,您别说,他听完南归这番没头没脑的话,脸色赛过了碗里的茶水,活脱脱一个阴曹地府里的冤死鬼,碧绿碧绿的。   雁落想插话却被南归那冒着寒气的眼神给吓得缩了回去,南归冲蹲在窗边上玩羊拐的程贝贝挥了挥手,程贝贝一吸鼻子,一路小跑到了南归跟前,低着头把耳朵凑到了南归嘴边。也不知南归和程贝贝说了什么,程贝贝抓起长袍,胡乱一披就出了茶馆。   余若书猜到程贝贝是出去打听小鹿子的去向了,但他还是不放心,坐在木椅上不住的伸头往外瞄,哪里还似平时那个儒雅洒脱的余若书。   您问,这小鹿子到底有什么来历,把余若书急成这样,别急别急,这就细细道来。   小鹿子大名李小鹿,是个苦命的女娃。   在她六岁之前,一切还都顺风顺水。   她爹是个花柳座子,早年间在胡同口摆摊儿,木桌子上放些小瓶子罐子,里面装着土黄色的药粉,旁边立着一个土布幌子,上面写着:“专治花柳,药到病除。”说白了,就是治梅疮之类的花柳病。价格合理,服下第一瓶就起效,但想除根,那是做梦。而且,您要是停了药,包管病情变得更严重。   但得了这种隐疾的主,大多讳疾忌医,通常是差身边的小侍从偷偷摸摸买上一两瓶来用。反正治不死人,也治不好人,得了这种病的人都有心理准备,买药吃药不过图个安慰而已。小鹿爹的生意做得不算红火,但也勉强能维持温饱。   在小鹿两岁的时候,一个从国都天安来叶城游玩的贵公子,一时不慎,不知在路上哪处烟花巷子染上了淋症。刚开始他仗着自己年轻,不肯医治,没成想病来如山倒,不出半个月,就面黄肌瘦,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子。他路过小鹿爹的摊子,死马当活马医,买了几罐子药粉,按照小鹿爹的吩咐就着马尿服下,当天夜里情况转好,他还没来得及高兴呢,第二天早上只觉双腿肿起,痛得他满地打滚。   无奈之下,只好吩咐店小二把小鹿爹找来,小鹿爹说他这是阴毒之气上身,必须加大药量。这位贵公子没闯荡过江湖,听小鹿爹瞎掰一通,竟然信以为真,当即又花银子买了几瓶,服过之后,浑身哆嗦,骨节里嗖嗖的冒冷气,尿出来全是大血块儿。第二天清早又喝了一碗凉鱼汤,汤水还没溜到肠子,就上吐下泻,吐着吐着他只觉得牙床活动,伸手一摸,哎呦我的娘啊,一口小白牙稀里哗啦的全掉了下来。这位爷儿,一翻白眼,一命归阴了。   那死相,别提多恐怖。小鹿爹心里害怕,也不敢再摆摊了,卷铺盖带着小鹿娘和小鹿跑到城郊住了下来。起初小鹿爹还感到惶恐不安,整日里呆在那位贵公子的坟前磕头,但日子一久,这档子事也就抛在脑后了。   转年,小鹿娘开怀,生了一个小子,可惜还没满月,就全身起红斑死了。您别说,小鹿娘这肚子真争气,孩子才死不到半年,她肚子又鼓了。那时候小鹿已经五岁了,说不懂事吧,朦朦胧胧又有些自己的主见,但终究还是小孩子脾气。她娘羊水破了的时候,她也在场。   接生的婆娘让小鹿一边玩去,小鹿不依。大人们顾不上她,只能由得她去。没想到她娘肚子里这个孩子先伸出了一条胖嘟嘟的小腿,接生婆一看不好,胎位不正,只能硬拽了。好不容易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孩子是出来了,只不过,已经成了两半。   小鹿娘见了,一口气没喘上来,随着孩子就这么走了,小鹿爹抱着两半的孩子,伏在小鹿娘身上嗷嗷大哭,小鹿站在门边上,茫然地看着眼前发生的惨剧,产婆见状也灰溜溜的颠了。   小鹿家发生的事情,一下子传遍了胡同。这时候有人依稀记起几年前死的那位贵公子,顿时冤死鬼索命成为了主流说法。毕竟小鹿爹做过亏心事,半夜鬼敲门也是有可能的嘛。小鹿爹这人,贪财,但胆子不大,被众人这么一说,她爹把罪过全揽在自己身上了,一时没想开,投河死了。   这下小鹿成了彻彻底底的孤女,加上她家出了这么多晦气事儿,七大姑八大姨没一个愿意收留她。那时刚刚成为耕耘书社老板的余若书听说了这件事,就把小鹿接到了自己店里,加以照顾。对外宣称小鹿娘的表妹的儿子娶了余若书姑姑的侄子的女儿,反正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众人对此倒没太大意见,反正有人照顾小鹿子,免得她沦为乞丐。   从余若书收留小鹿子到现在,也有小十年的光景了。现在余若书已经二十六岁,小鹿子也满十七岁,是大姑娘了。春节前她还扭扭捏捏去街上给自己扯了几尺蓝绸子,做了一条裙子,不敢穿出来见人,就在房间里穿着新裙子美滋滋转悠几圈。   小鹿子这孩子,特乖,也特怪。乖的是,平日你吩咐她做什么,她绝不说一个‘不’字,那是相当的任劳任怨。虽然雁落干起活来也挺利索,但她那张嘴可不饶人,起码一碰到南归,就跟吃了枪药似的,嘟嘟嘟吵个没完没了。小鹿子可不是这样,她简直是把余若书的话当成了圣旨,余若书让她往东,她绝不敢往西,这样乖巧听话的活计,谁不喜欢。   至于怪,这里面就更有说头了。自从她见到自己刚出生的弟弟被产婆撕成两半之后,从此落下了毛病。不敢和生人说话,甚至连和陌生人四目相对都会落荒而逃。她一紧张就爱瞪大双眼,好像一只受惊的小鹿,但又不像小鹿那般活泼。她身材高挑,像是一匹骨骼清奇的骏马,可见到人总驼着背,又不像马儿那般英挺。她工作的时候像老黄牛似的,但又不像牛那般笨拙。也许只有在面对余若书的时候,她才会偶尔撒撒娇,耍耍小性子,像是一头小叫驴,却又比驴来的可爱。所以,小鹿子的外号是,四不像。   雁落和小鹿子不熟,充其量只能算是点头之交。通常情况下,小鹿子都留在店里帮忙,很少会跟在余若书身后瞎转悠。虽然没有深入交谈,但雁落却挺喜欢这个有点乖又有点怪的女孩子。本来雁落想趁着吃年夜饭的时候和小鹿子搭搭讪,没准能成为好友呢,可不知犯得什么邪行,小鹿子打碎盖碗之后就跑了。   这让雁落小小的怅然了半天,她还偷偷问彤若,小鹿子是不是不喜欢自己,换来彤若一记青白眼。和彤若接触久了,雁落总感觉遇人不淑。这位彤大小姐,分明就是女版南归,还是加强版,脾气跟她卖的轰天炮竹似的,要多冲有多冲。弄得雁落总觉得自己无时无刻不活在被侮辱与被损害中,不得安生。   虽然,雁落是心甘情愿被彤若压迫的,但偶尔她还是幻想能有个温柔如水的姑娘做朋友,起码比被彤若拧耳朵,掐手背好得多。为了尽早找到可以与自己有难同当的姑娘,雁落盯上了小鹿子。   当她满心欢喜的向彤若表达了自己想勾引小鹿子,让她成为死党之一的时候,彤若冷冷一笑,表情酷似南归,然后伸出手指,狠狠地弹了弹雁落的额头:“你啊,做梦去吧。做朋友?小鹿子能不磨刀杀了你,就谢天谢地了。”说完这话彤若就带着阳奕回家去了。留下雁落一个人傻呆呆地捂着额头。   雁落私底下认为,这是彤若嫉妒吃醋的表现,为此她还窃喜了一晚上。没想到清早起床就听说小鹿子失踪了,雁落这下可坐不住了,她比余若书还忙活,在茶馆里走来走去,时不时推开大门张望一番,冷风把雪花送进了茶馆里,气得南归一把拽住雁落的胳膊:“你就不能给我老老实实找个地儿呆着?!”   雁落一撅嘴,刚想要反驳,只听程贝贝的声音飘进耳朵里:“南掌柜,四不像……小鹿子人在大杂院。”   “大杂院?”雁落和余若书同时脱口而出。   南归眼珠一转,扭过头对雁落说:“雁落,去换件漂亮的裙子,再化化妆,然后你去大杂院把小鹿子接回来。”   “为什么让雁落去?”余若书从椅子上跳了下来:“我去就好。”   “你去?”南归眉毛一挑:“你去,别说把人接回来了,恐怕连门儿都不让进。雁落,还愣着干嘛,快去拾掇拾掇,把人接回来之后,你还有工作要做呢,可别净想着浑水摸鱼。”   雁落无奈地望望天,自己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被南归扣上了一顶浑水摸鱼的大帽子。难不成自己是他的奴隶?这话雁落不敢对南归讲,只能小声嘀咕几句,然后转身返回自己住的屋子。自己这可不是服软,只不过是为了找小鹿子,对,为了找小鹿子!不能不说,雁落的自我暗示能力一流,总能把负面情绪转移成正面情绪。   南归见雁落听话的上了楼,才低声对余若书说:“这都是你闯的祸。”   这句话弄得余若书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而雁落则取出自己所有的袍子,摊在床上,一时不知选哪件才好。   第五章:四不像与公孔雀   就在雁落东张西望不知选择哪件袍子好的时候,南归神不知鬼不觉的站在了门边上,他指了指摊在角落的几件,雁落心领神会拿起衣服走进里屋。过了一会儿,换上了新衣的雁落出现在了南归眼前。   南归斜眼瞥见雁落那有些凌乱的头发,无奈地叹了口气,他从雁落的首饰盒里选了一支白玉簪,递了过去,雁落准备化妆梳头,而南归还立在门口,完全没有要回避的意思。弄得雁落有些不好意思:“掌柜子,你去楼下等吧。”   “怎么,害羞了?”南归似笑非笑地瞅了雁落一眼,一转身,下了楼。   雁落翻翻白眼,心里头不住地对自己说,好女不和恶男斗,自己大人有大量,不和南归这种小混星子一般见识。总之,在雁落的小剧场里,她是悲天悯人的活菩萨,南归是修炼成精的毛狐狸,本着普度众生的原则才会一次又一次任由南归欺负自己。   无论如何,雁落收拾利索之后便离开了茶馆,去大杂院寻找李小鹿。   大杂院位于城南,里面住的全是老而无子的大爷大妈们。李小鹿心地善良,时常到大杂院里帮着老人干些力所能及的活计,她话不多,脾气又好,每次干完活也不多呆,一溜烟顺着后门便跑掉了。大杂院里的老人们知道李小鹿认生,不敢和陌生人说话,所以每次见到李小鹿,也只是点头一乐,一切尽在不言中。   大年初一晚上,李小鹿敲开了大杂院的门,仿佛失了魂似的两眼无神,众人赶紧把她让进院子,她嘴里说着余若书、雁落什么的,大家也不好细问,便让她住进了瘸腿老太的屋子。   众人估摸着十有八九是感情事,与其越帮越忙,还不如静观其变。眼下南归、余若书和雁落的三角恋是胡同里最为火热的话题,而小鹿子似乎在暗恋余若书,这事情,外人管不了。   大冬天房门窗户全关着,雁落敲了半天,才有一个瘸腿老太打着哈欠从一间屋子里走出来,伸手指了指屋内,哑着嗓子说道:“大清早的,还让不让人睡觉啊。”   雁落规规矩矩地作了个揖,赔着笑脸道:“这位大妈,真不好意思,我是来找耕耘书社伙计李小鹿的,请问她住在哪间?”   老太瞧着雁落的脸,晃着脑袋说道:“你就是霜叶茶馆的新伙计雁落?这套衫子倒挺新。”说完她一侧身,“进来吧,小鹿子就在我屋。”   雁落一进门,便看到屋里正中间放着一个大铁盆,盆里面的木柴估摸着是烧了一晚上,也没压过火,现在烧得正旺,雁落的脑门子热得直冒汗。   迎面一条暗色条案上摆着一个粗瓷花瓶,上面插着两三头水仙,粉红色的小花娇俏可人,这香味随着雁落进门那股冷气直钻进她鼻子里,雁落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老婆子家里可没天上茶招待你。”老太偏脸朝雁落说。   “大妈,您别忙活,我坐在一边等小鹿就好。”雁落忙不迭地接话道。   老太哼了一声,转身便进了里屋。   雁落耸耸肩膀,候在屋里,等了许久,也不见小鹿出来,她坐的有些闷了,又听见窗外传来小孩子们嬉笑打闹的声音,一时好奇,便推开窗子,探出头去。一阵寒气扑面而来,反倒让她觉得身子清爽了不少。外面一片冰天雪地,有几个住在大杂院的小孩正在雪里踢毽子。   其中一个小孩见雁落探出头来,便冲她挥挥手,招呼她一起玩毽子。雁落犹豫了片刻,她试着唤了几声小鹿子,但里屋依旧没动静,她便一转身推开房门,朝院子走去。   雁落喜欢踢毽子,以前在清光家的时候,没人陪她踢,夜里她一个人悄悄溜到花园,自己跟自己玩,虽不敢说能踢得多花哨,但胜在能连续踢上几百个。叫雁落出来的那个小孩冲雁落点点头,把手中的毽子朝空中一抛,雁落立马迎了上去。裙摆飞扬,毽子上下翻飞,好似一只过分活跃的小麻雀。雁落仰着头,不经意露出白 皙的脖颈,她的眼睛闪闪发光,玩的不亦乐乎。   小孩子们见雁落技法娴熟,全都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这突如其来的掌声吓着了雁落,她用力过猛,把毽子踢过了头顶,径直朝身后落下。小孩子们全都张大嘴巴,以为这下毽子要落地了。谁知雁落不慌不忙地来了一个鹞子翻身,小裙子转得溜圆。一伸脚勾住了毽子,然后微微用力,毽子好似长了眼似的越过头顶,重新落到了雁落身前。雁落用脚轻轻一磕,毽子听话地回到了她手上。   她这番表演,镇住了在场所有人,小孩子们兴奋地拍红了手掌,簇拥在雁落身边,仿佛雁落是毽子第一人似的。其实,刚刚雁落的那招鹞子翻身,多半是运气好所致。让她再做一遍,恐怕是不可能的。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此时的雁落,正洋洋得意,好似中了什么彩头。   就在小孩子们拽着雁落的胳膊东拉西扯的时候,从老太屋里走出了一个年轻女子,雁落定睛一瞧,正是失踪的小鹿。她冲孩子们道了声抱歉,便冲到了小鹿面前。   早在雁落被瘸腿老太请进屋时,小鹿就透过门缝打量了她半天。她没想到会是雁落出来寻自己,更没想到,脱下了活计装束的雁落,会这般迷人。先说打扮,一套月牙白缎对襟褂子,只在袖口和衣领处绣着几只银色的小燕子,下身是一条水粉色百褶罗裙,全素无花,腰间系了一条淡蓝色丝带,丝带随风而舞。   再说雁落脸上的妆容,你说她没化妆吧,可那仿若能掐出水来的娇嫩脸蛋上泛着红晕,嘴唇粉嘟嘟的向上扬着。头上只插着一支白玉凤簪,完全不见耳环项链之类的装饰品,更没有大金大银那些庸俗玩意儿,清淡素雅到了极致。配上雁落大方不扭捏的性子,让人看着心里直痒痒。这个雁落与平日里一身粗布长袍,梳着两个大辫子的女孩,哪里像一个人?这般模样和气度,好像画里的人似的。小鹿只觉得如一盆冷水浇头,冻得牙齿上下打架。   再看看自己,一身蓝绸子长袍,上面还绣着大红色的蝴蝶,要多怯有多怯,还有自己脸上的妆,好似老城墙,噌噌地往下掉白渣儿。小鹿越想越难过,索性一转头,逃回里屋,任雁落和老太怎么唤也唤不出来。   雁落贴在门边上,隐约听到从屋里传来一阵细细的哭声,联想到刚刚小鹿看自己的眼神,以及昨晚她摔坏杯子时的反应,雁落大概猜到了事情的原委。看来,小鹿的反常表现也引起了南归的注意,要不然他也不会让自己打扮漂亮之后来见小鹿。和着,自己就是南归手里的一团儿面,任他揉捏。想到这,雁落突然轻笑了起来,小鹿这件事,自己管定了,但绝不是任由南归牵着自己鼻子走。   雁落心生一计,她吐吐舌头,对着门缝慢慢说道:“我受余老板所托来寻你,既然小鹿姑娘不愿意见我,恐怕也不乐意见到余老板。临出门前余老板对我说,小鹿姑娘也长大了,当初把你留在书社,仅仅是想照顾你,你并不是书社里的活计,和你之间也没签下什么合同文书,小鹿姑娘来去自由。我这就回去告诉余老板,小鹿姑娘在大杂院生活得很好,暂时没有想回去的打算,请他放心。”说完雁落故意跺跺脚,假意已经走了,其实她仍趴在门缝上听动静呢。果不其然,屋里面发出叮叮当当一阵响声,那哭声也不加掩饰的越来越大了。   雁落咧嘴一笑,还真让自己猜中了,虽然自己刚刚说了谎,但小小的谎言不过是为了幸福的结局,无伤大雅。雁落哼着小曲一蹦一跳返回了书社,殊不知她的举动全然落到了一个陌生男子的眼睛里。   一进书社,余若书就朝她冲了过来,雁落装作一副委委屈屈的样子说:“这位小鹿姑娘脾气可真大,我才说了几句,她就给我甩脸子,一把推上了门,让我吃了闭门羹。以后这种差事,少找我。”雁落似嗔似怒地对余若书说。   余若书苦笑着挠挠头,不知如何接话:“小鹿这孩子,平日里很少和人打交道,失了礼,请雁落看在我的面子上不要怪罪她才好。”   “我当然不会怪罪你,要怪就怪出主意让我去找小鹿的人。”雁落一边说一边狠狠地瞪了南归一眼。   “她是怎么说的?”南归冷冷地瞅着雁落。   “还能怎么说,就说自己不想回书社,还说她也没和书社签下文书,没理由一直被拴住。”雁落这话虽然是冲南归说的,但一双圆眼睛却始终没离开余若书的脸。   余若书听完雁落的话,若有所思了半响,才恍恍惚惚起身准备离开。临了雁落冲着余若书的背影喊了一句:“还有一句话,我忘了说。”   余若书赶忙扭过头,死死地盯着雁落。   “她说,以后请余老板少去找她。”雁落说完便一屁股坐在椅上,伸手出抓起了一块点心。   余若书嘴角抽了抽,默不作声地点点头,缓缓出了茶馆。   直到余若书走远了,南归才走到雁落身边,抢过她已经咬了一口的酥皮桂花糕:“你在耍什么花样?”   “许你耍,就不许我耍吗?”雁落冲南归嫣然一笑,掸掸手上的点心渣儿,得意洋洋地回自己屋去了。   南归只觉得一个头变成了两个大,他早就看出李小鹿对余若书的那般心思,点了余若书不知多少次,谁知那家伙根本没往心里去,每每都找借口推说是南归瞎联想。以往余若书和李小鹿之间还算相安无事,但自打雁落出现之后,估摸着李小鹿心里产生了某种恐慌感,余若书总有事没事和雁落挤眉弄眼,耍暧昧。特别是吃年夜饭的时候,余若书竟然说什么让雁落以身相许,总算触动了李小鹿心里的那根弦儿。那晚她一个人跑出去,南归就猜到她肯定不会返回余府了。   所以,对于清早余若书登门拜访,南归并不感到惊讶,事实上南归早已料到会如此。按照南归的计划,让雁落穿上一套漂亮袍子去刺激一下李小鹿,激发一下她的嫉妒心与好胜心,比如来找余若书大吵一架之类的。到那时候,所有事情都摆在明面儿上了,还愁余若书再打哈哈。本来南归认为,雁落性子直率,但对感情事迟钝得很,定不会发现李小鹿对余若书的暧昧情愫。再加上她对任何事都相当上心,肯定会没完没了缠着小鹿,让她回府,李小鹿一向不善于拒绝别人,铁定会跟着雁落回到茶馆。   可谁知,计划赶不上变化,事情并没有朝南归预想的方向进行。雁落不知在搞些什么,刚才她对余若书说的那番话,一听就知道是她自己瞎编的,但她为何要骗余若书?之前她不还叫嚷着要和小鹿成为朋友吗?怎么一转眼就变了,莫非自己想错了什么?南归不解着摇摇头,把手里攥着的那块点心放进了口中,嘴上嚼着,脑袋里也没闲着。还是说,雁落并不迟钝,她也看出来小鹿喜欢余若书,那么,她这番举动是为了……不让小鹿和余若书走在一起?这是不是意味着,雁落对余若书有意思?   南归的脸色越来越差,到最后,他一甩手,发狠地说道:“你敢!”   在不远处收拾桌子的季宝被南归吓得够呛,他手一哆嗦,抹布掉在了地上。南归那句没头没尾的‘你敢’应该是冲雁落说的吧。许是季宝望着南归太久,引起了南归的不满,南归两眼冒着冷光,刚想开口,却被季宝抢白道:“掌柜子,你和雁落的事情与我无关,切莫殃及池鱼。”说完这话,季宝就丢掉了抹布,一扭身去了后院,躲开了南归。   南归望了望季宝,又抬头瞅了瞅茶馆二楼,嘴里小声嘟囔道:“反了反了。”   第五章:四不像与公孔雀   晚饭过后,季宝在茶馆门口挂上了两盏红灯笼,又在茶馆一层撒了清水,拿笤帚扫干净了地面,点上几支檀香,茶桌上还摆了不少花花草草,南归也换了一件天青色的袍子,倚着门儿,胡同里的各路诸侯早就准备好了新春贺礼,全都手里提着,肩膀扛着,陆陆续续进了茶馆。   过年嘛,自然少不了互相走动。大家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说说大话,吹吹小牛,没人会在这个日子口儿矫情。   这不,茶馆常客张五爷亲自送来了一盆吊兰,这吊兰可不是一般的品种。您瞧瞧,垂下一棵,打这棵里又长出另一棵,然后从这棵里还能蹿出一棵来。一棵套一棵,整整套了六棵。这叫什么,叫六六大顺,这可是有钱人家攀比贵气的玩意儿。饶是见多识广的各路好汉都翘起大拇指,连连称赞张五爷这盆吊兰够讲究,送人真有面儿。   张五爷倒是不太在意这盆吊兰,而是如小狗讨好主人一样凑在南归身边,不住地作揖道谢。众人细问才知,张五爷前段日子做生意,遇人不淑,吃上了官司,张五爷的老婆找上了南归,也不知南掌柜到底有什么通天的法子,张五爷仅仅被关了七八天,就无罪释放了。张五爷事后曾给南归送过三锭金灿灿的大元宝,却被南归原封不动送回去了。张五爷无以回报,这才托人花重金买了一盆吊兰,希望借以讨得南归掌柜的欢心。   南归的心思全然没放在寒暄客套上面,他敷衍地和众人谈笑着,一双眼睛却时不时的瞄着楼上。以往雁落最喜欢热闹,尤为喜欢听那些神乎其神的故事,怎么今儿个她竟然乖乖呆在楼上,完全没动静了呢。房门紧闭,也不似往常在走廊里和小猫阿斗玩线球,莫非她中邪了?还是说,她生自己的气,在闹脾气?可眼下自己也走不开,等送走了这帮子拜年的客人,再上楼去问个清楚,顺便问问她对余若书到底是什么感觉。   殊不知,南归心里头惦记着的雁落小姑奶奶,正穿着一套黑色的袍子,头发盘在脑后,上面还缠着一块蓝布碎花方巾,俨然一个农村妇女硬充绿林好汉。雁落趁南归在前门接待访客的时候,早就捻手捻脚从后门溜了出去。她一路上东躲西藏,仿佛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似的,幸好路上的行人大多赶着去访亲戚,探朋友,没人注意到顺着墙角小跑的雁落。她有惊无险的来到了余若书住的地方。   前几天下的雪还没化开,地上房檐上全都一片白,雁落一身黑站在门口,格外显眼,饶是夜里,也能清楚地看到她。她东张西望了半天,然后一咬牙,猫着腰钻到侧门堆放垃圾杂物的地方。好嘛,真够难闻的,雁落捏着鼻子,透过缝隙直直的瞅着余府侧门。   正如她预料的一样,刚过子时,一个瘦小的黑影就悄悄溜进了余府,雁落见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急忙跟上前去。只见那道黑影停在了正房窗外,好像个木头人似的,一动也不动。雁落悄悄走上前去,一伸手捂住了那个人的嘴巴。那人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吓了一跳,惊恐地扭过头瞪着雁落。   雁落抿嘴一笑,伏在她耳边小声说道:“小鹿姑娘莫惊,我来只是想问你一件事情,你点头或是摇头就可以。但是别发出声响,你也不想惊动里面的人吧。”   雁落这几句话里藏着针儿,潜台词是你要是不乖乖回答我的问题,我就大吼一声,到时候惊动了余若书,我看你怎么跟他解释。   李小鹿胆子一向不大,再加上雁落故意装出的那副吊儿郎当的痞子气,弄得小鹿如惊弓之鸟般狂点头。   雁落见李小鹿吓得脸色煞白,小薄嘴唇不住的抽搐着,好似遇到了采花贼、大魔头一般。雁落是故意这样做的,她就是要吓吓小鹿,好听听她的真心话。   这招甚为有效,当雁落询问小鹿是不是喜欢余若书的时候,小鹿没多想就点头称是了。就在二人于窗外拉拉扯扯的之际,屋内的余若书听到了动静,便冲着窗外喊道:“谁在外面?”   雁落见状架起李小鹿的胳膊就往外跑,等余若书推开房门出来张望的时候,那里还寻得到人影儿。   跑出余府二十多米开外,雁落才停下步子,但握着小鹿的手却没有松动的迹象。   “你可是真心喜欢余若书?”雁落瞪圆了眼睛,牙咬切齿的问道,那神情就好像捉奸在床的悍妇一样。   李小鹿这次倒没害怕,反而回瞪着雁落:“你凭什么质问我!我就是喜欢他,喜欢他很多年了。你这个轻浮的女人,和南归掌柜暧昧不清,还纠缠余大哥。”   “怎么,你吃醋嫉妒?”雁落眉毛一挑,讥讽道。   “我是吃醋嫉妒,但如果余大哥喜欢你,我……我……但你却脚踩两只船!”李小鹿脸色涨红,眼里含泪,提高了音量冲雁落喊道。   “如果余若书喜欢我,你就要退出吗?你保证不再喜欢他了?”雁落无视李小鹿的手足无措,步步逼近。   “他若喜欢你,你又真心待他,我……我会祝福你们。可你管不着我的心,我暗暗喜欢他是我自己的事情。”李小鹿一边边吸着鼻子,一边斩钉截铁地说道。李小鹿平日里看上去老实巴交,仿佛是个任人欺负的软柿子。没想到骨子里倔得很,她这句我喜欢他是我自己的事情,听得雁落差点竖起大拇指叫好。雁落就怕李小鹿不敢承认自己喜欢余若书,现在听到李小鹿坦然承认心意,雁落那悬在半空中的心总算稍微下降一点。   雁落盯着李小鹿的脸看了半天,突然噗哧一笑,伸手捋了捋她有些凌乱的头发:“傻姑娘,你这么喜欢他,为什么不告诉他?”   “什么?”李小鹿一边躲闪着雁落的骚扰,一边张大嘴巴问道。   “我和你们余老板,根本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关系。我不喜欢他,他也不喜欢我,他只不过是没事拿我寻开心而已。倒是你,为了这些子虚乌有的事情吃飞醋,有这功夫,还不如好好想想,怎么才能夺取余若书的芳心呢。”雁落真诚的说道。   “为什么?”李小鹿茫然地瞅着雁落。   “为什么我会帮你,还是为什么我会知道你喜欢余若书?”雁落冲李小鹿眨眨眼睛:“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因为我喜欢你这个人,不想看你自己闷头生这些闲气。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白天我去大杂院找你,你见到我也不说话,就跑回屋关门哭上了。我之所以会打扮,还是南归吩咐的,听到你哭,我就明白南归的用意了。估摸着他是想让你嫉妒吃醋,然后说出心里话吧。”   “南归掌柜也知道?”李小鹿双手捂着脸,恨不得钻进地缝里。   “嗯,应该是,不过不用理睬他。”雁落顿了顿继续说道:“你只要告诉我,要不要和余若书在一起就行。”   “要。”李小鹿小声说道,她见雁落露出了不满意的神情,便伸直了腰,大声重复了一遍:“我喜欢他。”这话刚出口,她就下意识地捂住了嘴,仿佛自己说了什么了不得的话。   雁落热络地搂住了李小鹿的肩膀,窃窃私语道:“那你就要听我的,不过事先声明,我可不保证余若书一定会接受你。但只要付出过,争取过,无论结局如何,起码不会留下遗憾。”   李小鹿重重地点点头:“我明白。”   雁落伏在李小鹿耳边轻语了几句,悠悠然转身离开了。目送着雁落的背影,李小鹿只觉心潮澎湃,眼眶里积攒了多日的泪珠子噼里啪啦落下来。长久以来第一次,她觉得,也许自己的愿望并不那么遥不可及,正如雁落所说,付出过,争取过,才不会留下遗憾,李小鹿突然很期待明天的到来。   此时雁落正迈着大步,急匆匆地赶回茶馆。已经是后半夜,恐怕房客们也都告辞了,一定要赶快回房才行,要不然被南归看出了自己打得小九九,保不齐会来搅局,毕竟余若书是南归的好友嘛,自己的计划也不是什么高明的玩意儿,还是瞒着南归的好。   雁落这人虽然热心,但也还没到瞎帮忙的地步。她在来找小鹿之前,细细回想过和余若书接触的这些日子。余若书看起来像是一只公孔雀,没事总喜欢开屏翘尾巴,自恋是自恋,却还没到自大的地步。对那些送上门的大姑娘,他总是巧妙的拉开距离,看似和每个人都很亲近,其实早就在自己身边拉起了一条几乎不可逾越的警戒线。   余若书有事没事都和自己插科打诨,暧昧调戏,多半是为了惹恼南归。南归这人护犊子,他欺负自己可以,却不许其他人欺负。余若书早就发现了这点,才会不遗余力的和自己眉来眼去。他的目的是惹恼南归,而不是追求自己。这些雁落心里头明白得很,想来南归心里也清楚,只不过南归不喜欢自己的权威一再被挑战罢了。   而余若书对小鹿子,可就真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了,乍瞅一眼,只不过是员工和老板的关系,但若细琢磨一下,这里面可透着一丝味道。南归恐怕早就发现这件事了,只不过依照这家伙的性子,没逮到机会是绝不会轻易点破窗户纸的。   雁落对于南归那种躲在黑布后面,俨然一副上知五百年,下知五百年,胸有成竹,一切尽在掌握的调调儿很不满,所以才会故意破坏南归的计划。撮合是一定的,但就是不按照南归的计划实施,不让他再为所欲为,目中无人,把所有人都玩弄在股掌之间。   雁落从后门溜进了茶馆,见上下两层全都黑着,估摸着客人已走,南归掌柜也歇着去了。她如释重负般吸了一口长气,还没待呼出来,就被一个黑影推了一把。雁落只觉得头皮发麻,面前似乎立着一座大山,一股子热气直喷到脸上。莫非是,采花贼?雁落顺势攥紧了拳头,凭感觉挥了出去。   第五章:四不像与公孔雀   当雁落把拳头挥出去的一瞬间,她闻到了一阵熟悉的香味,想要收手,却发现来不及了。一想到对方是个练家子,雁落心下一沉,闭上眼睛,等着被对方反击。谁知道,拳头落在了那人的胸口上,发出重重的声响。凭他的身手,躲避自己的拳头轻而易举,为何他不躲?雁落不解地睁开眼,南归那张英俊十足却又寒气十足的脸便映入了她的眼睛。   “南……掌柜。”雁落飞快地眨着眼睛,这是什么状况?为什么自己会靠着墙壁,而南归距离自己不过半个手臂而已。   南归并不说话,而是用那双赫赫有名的冰刀眼凝视着雁落。雁落被他身上那股子强大的气流吓得不行,扭动着身子想要从这种看似暧昧的场景中逃掉。南归可不会给她这种机会,他迅速地伸出双臂,把雁落牢牢地圈在了自己的身前。   “南掌柜,您喝多了?”雁落呲牙咧嘴的说道:“要不要我请个大夫来?还是扶您回屋歇着?”   南归轻声叹了口气,缓缓说道:“你去哪了?”   雁落舔舔嘴唇,她早有防备,并预先想好了说辞:“我出去转转,一个人呆在屋里,太闷了。”   南归盯着雁落的眼睛,雁落也不甘示弱回望过去。南归对雁落这种表情熟悉得很,眼前这个姑娘,分明是在打肿脸充胖子,心里明明怕自己揭穿她说谎,可嘴上倔得跟头小毛驴似的。   “没遇到什么人?”   南归故意拿话领雁落,雁落焉有听不出来的道理,但帮小鹿这件事,她不想对南归泄露半分:“没有,我走小路,没碰到什么人。”   “雁落,你……”南归停顿了一下,他觉得,直截了当问雁落对于余若书是否有意,太过直接且不合时宜,便换了一个方式问:“我和余若书是多年好友,对他的事情,还是有几分了解的。他这人,有时候贪玩,没分寸,你可别往心里去。”   南归这是在暗示雁落,可千万别把余若书对她献殷勤当成追求,更别进而迷上余若书,余若书心里头有人,但那个人不是雁落。南归这些话,雁落全都没听进去,她脑子里净想着明天的事情,直到南归的脸快贴上她的脸时,她才惊呼一声,涨红了面颊。   “南掌柜,时候……不早了,我想回房歇着。”雁落结结巴巴地说。   雁落一副神经兮兮的样子,让南归误以为她真喜欢上余若书了。当下南归脸色一沉,冷冷地说:“你还知道时候不早了?明儿个还有不少来拜年的客人,早点起,别睡懒觉,一整天都有你忙得呢。”说完这话南归就轻飘飘地转身离开,留下雁落一个人,傻呆呆地站在黑灯瞎火的后院。   许久之后,雁落才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刚刚南归靠近的时候,雁落觉得自己的心脏跟打鼓似的,聒噪极了。现在想想,那阵没来由的心跳加速……应该是吓得!对,应该是被南归给吓倒了,绝对没有其他含义。这么一想,雁落才觉得踏实了不少。   转眼就到了第二天清早,雁落早早起来把茶馆里里外外收拾得焕然一新。她下厨炸了一个糖油饼儿,煮了两鸡蛋,还跑去胡同口买了一碗咸豆浆,然后把这些吃的都交给了季宝。   “这些都是给南掌柜预备的早点。”雁落谄媚地冲季宝笑笑:“我已经扫了地,也把所有的杯子盘子都刷干净了。如果没什么事儿,我想请半天假。”   “这……”季宝犹豫了一下:“有什么要紧事处理?”   “也不是什么要紧事,就想上街买点胭脂水粉,过年嘛,总要乐呵乐呵。”雁落一边说着,一边瞄着茶馆二楼。貌似南归还没起床,自己要是不趁这大好时机溜走,等他一醒,想旷工可就难了。   季宝想了想,放雁落半天假也无伤大雅,而且她一早上干了这么多工作,休息半天也未尝不可。终究是个女孩子,趁着过年,逛街游玩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季宝冲雁落点点头,算是答应下来了。雁落就跟大牢里刑满释放的犯人似的,凑到季宝身边,不由分说拽住他的手,上下摇晃了几下表示感谢,这才屁颠屁颠地跑出茶馆。   “季宝!”南归站在茶馆二楼,盯着季宝被雁落碰触过的手,语气不善的唤道。   季宝听到南归的声音,第一反应是,今天出门没看黄历,简直是灾星普降,诸事不宜。好端端的,怎么就让南归看到雁落和自己握手那一幕呢,真是有理说不清。不过,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季宝抬起头,朗声说道:“南掌柜,雁落亲自给您准备早点,您要不要下来吃呢?”   季宝话音刚落,只见人影一闪,南归就站在了他面前。倒还真是迫不及待,不是轻易不露功夫嘛,怎么现在一听到是雁落准备了早餐,就不管不顾了呢。季宝腹诽了几句,但脸上还赔着真诚的笑容。   南归也不客气,伸手就拿起了一张糖油饼儿,一口咬下去,一股甜甜的香味充斥在了舌头上。别看雁落嘴馋贪吃,但却绝不是光吃不练的类型,她的厨艺,虽不能说多花哨,但胜在能把一些家常小菜做出新意。比如这张糖油饼,寻常人家做都是裹白糖,再讲究的一些人家用红糖。   而雁落用的是椴树蜜,甜中带着一丝草木清香,所以她做的糖油饼不光酥脆可口,还甜香四溢。配上白水煮蛋,以及略微有点咸的豆浆,南归这顿早餐吃得是心满意足。但在吃的过程中,他还不忘继续折磨季宝:“雁落去哪里了?”   “说是想逛街,要不要我把她找回来?”季宝一边说,一边朝门口蹭着步子。从雁落一进茶馆的门,季宝就知道,她是南归的命门儿。事实证明,他当初的猜测是正确的。无论什么芝麻蒜皮的小事,一摊上雁落,南归掌柜立马化身为夺命锁喉冰刀男。季宝突然觉得,珍爱生命,远离雁落才是明哲保身之举。   南归虽然对雁落这几天的表现心生不满,但看在那顿精心准备的早点儿份上,暂且先放她一马。用过早点儿,还不容南归喝碗茶,喘口气,拜年的人群就挤进了茶馆。南归嘴角抽了抽,但还是起身走到了门口迎接访客。   一帮子男男女女坐在茶馆里,喝茶侃大山。   “南掌柜,你听没听说,城东边那户姓蒋的人家,三十晚上出事啦。说是大儿子和二儿子吵着要争当家主,刚开始只是斗嘴瞪眼,到后来嘴里头不干净,就骂上了。好像是二儿子骂他嫂子是破鞋,惹恼了大儿子,动起手来。这下乱了套,是老婆孩子一起上,拉胳膊拽腿,搂脖子抱腰,一群人扯在了一起。引得附近的老少爷们全扒住墙头,瞧得是不亦乐乎呢。去年蒋老爷去世前,若是听了南掌柜的话,分了家,也就没现在这档子现眼事儿了。还是南掌柜有先见之明啊。”   “那是,也不瞧瞧咱们南掌柜是什么人!”   “这胡同……不,这叶城里有了南掌柜,可抵得上三四个戴官帽子的呢。”   众人的这番阿谀奉承,一个字也没钻进南归的耳朵里。这都晌午了,雁落还没回来,她是要在外面吃午饭吗?本想带她、季宝和程贝贝去方氏涮肉馆大吃一顿的,看来只能改晚上了。季宝见南归心不在焉,估摸着他是在想雁落,便挺身而出,替南归招呼着客人。   好不容易送走了最后一波访客,已是夕阳西斜,红霞满天。雁落还没回茶馆,南归像是想到了什么,也没和季宝打声招呼,便扭头走了出去。   在街上找了一圈,也不见雁落的踪影,南归估摸着她可能去彤若那里了,一时半刻不会回去。自己闲来无事,不如去余府里看看余若书,顺便问问他小鹿那件事。   余若书府上也是访客不绝,南归是刚出虎穴,又入龙潭,没完没了的说着拜年吉祥话,让他一度以为自己是年画里抱着红鲤鱼的胖娃娃,仿佛跟自己说上几句话,就能心想事成,吉祥如意似的。   余若书见南归面露倦色,便让他去自己房里歇息片刻,南归没拒绝,转身就奔着正房而去。没想到竟然看见雁落鬼鬼祟祟蹲在余若书房间门口,手里拿着一个信笺,正往门缝里塞呢。南归赶忙躲在柱子后面,盯着雁落的侧影。雁落把信笺塞进去之后,像只偷油吃的小耗子似的,急匆匆地起身,左右看看没有人,便低着头跑向了后门。   南归顿时火冒三丈,眼睛里突突的往外喷着冰冷的火焰。他推开了房门,弯腰拾起了那个信笺细细打量着。信封上贴着一片红枫叶,放到鼻子下面一闻,竟然有淡淡的清香。这信里面到底写了什么?莫非是封情信?雁落她难道就这么喜欢余若书吗?   正巧余若书来正房找南归,南归一见到余若书那张清秀俊俏的脸蛋,就气不打一处来,他把那封信递给了余若书。余若书不解,打开一看,里面写着一行娟秀的小字:明日未时,舒心客栈二层,下面并无落款。余若书扭过头刚想问南归这是何意,却发现南归早就没影儿了。   南归施展轻功,片刻功夫便到了茶馆,他吩咐季宝守在门外,就说自己身体不适,恕不招待众位了。然后南归返回自己的房间,盖上被子,嘟着嘴望着天花板,心里盘算着等雁落回来如何收拾她。   聪明一世的南归,直到此时还没发现,自己的举动有多反常,更没有开动他那聪明绝顶的脑袋瓜子好好想想,刚刚在余府的那一幕,是不是另有蹊跷。在他的心里眼里,只有一个声音在反复叨念着:雁落喜欢余若书,雁落喜欢余若书……   第五章:四不像与公孔雀   雁落从余府出来后,哼着小曲,美滋滋地回到了茶馆。一进院子,她眼尖地瞅见柳树枝垂了下来,隐隐约约能瞥见一丝绿意,那抹似有似无的色彩让后院充满了生机。外面炮竹声噼里啪啦响个不停,茶馆内春意盎然,雁落突然觉得心里头暖洋洋的。   有多久了,没有这样幸福的过年,又有多久了,不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雁落抬头望了望茶馆二层最右侧那还亮着橘色光芒的房间,脑子里突然浮现出南归那张不算友善的面孔,无论他们如何争吵,都是他给了自己过这种生活的机会。肉麻够了,雁落笑呵呵地上了二楼,她还没给南归拜过年,不如趁现在夜黑风高……不对,是良辰美景……这似乎听起来更恶俗,雁落脑子里没词儿了,索性甩甩头,大步冲向了南归的房间。   门没关,雁落轻敲了几声见无人回应,便有些诧异地推开门,走了进去。只见平日里英俊帅气的南归此时正躺在床上,脸色蜡黄,似乎是生了病。   雁落急急忙忙走上前去,关切的问道:“南掌柜,你哪里不舒服?我这就去找大夫?”雁落转身要走,却被南归拉住了衣袖:“南掌柜?”   “没事,可能是这几天太忙,累着了。”南归望着雁落,眼神出人意料的温柔。   雁落被南归那柔情似水的眼神弄得打了一个寒颤,她迅速扯回自己的衣袖,往后连退了三步才开口说道:“南掌柜有什么吩咐,我这就去做。”   南归望了一眼自己空无一物的掌心,微微嘟起嘴,有些不满的说道:“我想吃八宝饭。”   八宝饭?那又耗时又费力好不好,南归还真会点,雁落本想拒绝,但见南归一脸渴求的样子,心里一软。罢了罢了,这可是她第一次听到南归掌柜低声下气的求人,若不是生病到很严重的地步,恐怕南归也不会这样孩子气吧。雁落冲南归重重点了点头:“我知道了,你就在床上歇着吧。”说完雁落还细心地帮南归掖掖被子,才转身去了厨房。   待雁落关上房门的一刹那,南归露出了狡黠的笑容。他是故意装病,想引起雁落的注意。为了绊住雁落,不让她明天去客栈向余若书表白,南归思考了许久,才想出了这个馊主意。但见雁落对自己十分关心,南归不禁又高兴又得意,连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何而高兴,只是单纯的看着雁落为自己张罗忙活,心里觉得十分踏实。   就在南归满面春风,笑得肆无忌惮的时候,只听房门吱呀一声响,雁落端着一个杯子走了进来。刚刚南归脸上的那种表情,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笑容?雁落使劲眨眨眼,可能刚才是自己眼花了,一定是这样!见雁落进门,南归立马收敛起了笑容,换上一副病怏怏的模样,让雁落觉得自己刚刚出现了幻觉。   “南掌柜。”雁落轻唤着南归:“这是冰糖枸杞梨水,我已经用凉水冰过了,不烫,你喝了润润嗓子吧。厨房里没有银耳了,你将就这喝。”   “嗯。”南归起身,靠着床梆接过了梨水,慢慢地喝着:“雁落。”南归突然唤道。   “啊?”雁落凑在南归身边急急地说:“怎么,是水不合口味?要不我去重做?八宝饭我已经蒸上了,半个时辰之后就能吃。”   南归看着雁落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不由得嘴角上扬,亲切地说道:“谢谢你。”   雁落整个人傻在了原地,刚刚南归竟然跟她道谢?!太阳打西边,不对,太阳打南边出来了。简直是亘古开天地之后,头一遭灵异事件啊。   就在雁落发愣的时候,南归又说道:“雁落,以后不要叫我南掌柜了,叫南归就可以。”   什么?南归?雁落现在完全肯定,南归病的不轻,都开始说胡话了。雁落冲南归假笑了几声:“南掌柜,我去看看炉子,一会就回来。”说完雁落几乎是横冲直闯逃出了房间。   南归用手托住下巴,不解地自问道:“我有那么可怕吗?把她吓成这样。”   一杯梨水润湿了南归的心,让他觉得,在心底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变得不一样了。   过了不久,雁落端着热气腾腾的八宝饭进了屋,南归示意让雁落坐在他身边,雁落犹豫了一下,才扭扭捏捏地坐在了床上。南归也不怕烫嘴,接过碗就吃了起来。八宝饭特有的清香味道让南归食欲大开。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内,雁落做的八宝饭却一点都没有偷工减料,枣香扑鼻,红、绿梅丝点缀其间,色香味俱全,充分满足五脏庙的需要。   雁落瞅着南归那副饿死鬼投胎的吃相,不由得噗哧一笑,南归瞪了雁落一眼继续埋头大吃特吃,全然没有理会雁落投来的目光。   对于任何一个厨师来说,食客吃光他所做的东西,就是对他手艺无声的赞赏。特别这位食客还是一向挑剔冷血的南归。   “慢点吃,锅里还有。”雁落柔声说道。   南归侧过头,冲雁落嫣然一笑,他这难得的笑容把雁落弄了一个大红脸。雁落低下头,不好意思地玩着手指。南归吃饱喝足之后,故意伸了一个懒腰,然后一下子将头放在了雁落的肩膀上。在他的头枕上雁落肩膀的一瞬间,雁落全身都僵硬了。   二人几乎是没有距离的贴在了一起,雁落可以清楚地感觉到从南归身上发出的热气。他该不是发烧了吧?雁落下意识地把手背贴上了南归的额头,一碰,果然很烫。雁落刚想开口,却被南归握住了自己的手。   雁落尴尬地想抽回手,但无论怎么用力,都挣脱不开,她刚想出声让南归放手,却见南归双眼紧闭,似乎是睡着了。雁落哭笑不得,只能放任南归这种暧昧的行为。雁落虽然迟钝,但毕竟是发育成熟的大姑娘,被南归这么一握,心里头不免产生了某种异样感,尤其是南归的脸蛋隔着袍子贴在自己肩膀的时候,更是气短得说不出话来。雁落慢慢合上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颤抖的身子平静下来。   可这种努力看似没有什么效果,她的身子抖得更厉害了。即使以前和清光在一起,也没有这般亲密的动作……自己太冤了,平白无故被南归占了便宜。估摸着明儿早他醒来,根本不记得这件事,唉,算了,谁让自己是菩萨心肠呢,雁落继续发挥她自我安慰的良好品质。   雁落本以为自己也会很快的睡着,谁知道禁不住心里头痒得很,南归的气息缠绕着自己,弄得她如坐针毡,但又不敢有什么轻举妄动。偏偏南归不明这些,时而无意地用鼻子蹭到她的耳垂,殊不知,雁落的脸红得跟猴屁股有一拼了。   第二日雁落醒来,惊讶地发现已经躺在自己的床上了。想来是南归早晨把她送过来的。雁落换了一套干净的袍子就起身下楼,南归不在店里,只有程贝贝和季宝在低声说着什么。   “南掌柜呢?”雁落轻声问道。   “出去了,说是马上就回来。”季宝抬头冲雁落微微一笑:“掌柜特别吩咐,说预备了早点给你,在厨房,要我拿给你吗?”   “不用不用,我一会自己过去拿。”雁落连忙挥挥手:“季宝,什么时辰了?”   “午时一刻了。”季宝说道。   “什么?”雁落立马来了精神,她和李小鹿约好午时在客栈见面,自己俨然已经迟到了。顾不得多说,雁落一个箭步冲下楼,头也不回地跑走了。   待雁落跑远了,程贝贝才反应过来:“临出门时南掌柜吩咐我,如果雁落要出门,一定要把她拦下来,这下惨了。”   季宝摸了摸程贝贝的头,露出了一副你自求多福的表情。程贝贝无力地瘫坐在了地上,为什么,这是为什么,自己要卷进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里啊。程贝贝扪心自问道。   与此同时,雁落已经呼哧带喘地赶到了舒心客栈,李小鹿早就踮着脚尖左顾右盼了。雁落来不及道歉就把李小鹿拽进了她们订下的客房。   进了屋,李小鹿解下自己背着的包袱,端坐在了镜子前。雁落站在她身后,细细地端详着她的脸。雁落心里暗暗使了劲,一定要把李小鹿打扮得漂漂亮亮,好震震那只公孔雀余若书。趁还有些时间,雁落赶紧拉过李小鹿梳洗打扮。先是把头发盘成飞天髻,插上一只赛兰香。这花可是雁落拽着花店老板磨叽了半天才讨来的。赛兰香顾名思义,香气馥郁,据说香气经月不散。到底是不是这么邪乎,雁落没有考证过,但这花儿闻上去确实很特别。至于妆容,雁落倒没费心,她只是把珍珠粉轻轻拍打在了小鹿的脸上,又用玫瑰粉调整了肤色而已。   画好了妆,雁落又拿出早已熨帖周正的鹅黄蚕丝六幅湘裙伺候小鹿换好,最后从包袱里掏出一双水粉色绸面小鞋,鞋面上绣着一只五彩丝蝴蝶。小鹿从没见过如此精致的鞋子,她穿好之后便迫不及待地试走了几步,那蝴蝶像活得似的,衬着她的脚好生可爱。   女孩子聚在一起,很容易就熟络起来。雁落瞅着如小黄雀般在房间走来走去的小鹿,随口说道:“瞧你美得,一会儿见了余若书,可别吓得说不出话来。”   “怎么会……”李小鹿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小声争辩道:“倒是雁落,你刚刚不是说南归掌柜生病了嘛,忙完我的事情之后,你可要好好照顾他。”   李小鹿话音刚落,雁落就掐住了她的耳朵,假意嗔怒道:“他生病,关我什么事?”   “哦?不关你的事?”李小鹿笑着打趣道:“南掌柜为了你,可是豁出脸面参加花车游行。听说那日你在野林子里迷了路,还是他把你给抱回来的。”   雁落彻底无语了,这帮子人,怎么就如此不遗余力的要把自己和南归撮成对呢。难道他们的眼睛都有问题吗?自己和南归之间,的确有火花,可那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所爆发出的火花好不好,为什么在他们看来,这就是有□的表现呢?虽然,偶尔南归也会表现得稍有人性一点,比如那次把自己抱回茶馆,又比如他参加花车游行之后把点心送给了自己。   可自己之所以会迷路,还不都是南归这朵烂桃花惹得祸。至于花车游行,他可是利用这个机会狠狠地整了一次余若书。一想到余若书穿女装的样子,雁落又不厚道的笑出声来。   李小鹿看着雁落时而皱眉,时而瞪眼,时而傻笑,不由得无奈地望望天。如果说自己是因为胆怯而不敢追求爱情,那雁落就彻彻底底是一个爱情迟钝儿。就连自己都看出南归掌柜对雁落有几分不寻常,亏得雁落生了一双又圆又亮的眼睛,怎么就是瞅不出来呢。   “如果南归掌柜对你真的有意思,你会接受吗?”李小鹿试探性地问道。   雁落一怔,突然回想昨夜她和南归之间的互动,想起南归握着她的手,异常的温暖。生病了的南归,反而比平日里看着亲切许多呢。但转念一想,他不过是自己的老板,自己是他的员工……更何况,自打经历过清光事件之后,雁落对情啊爱啊这类事情,早就有了一份抵触之心。她心事重重,曾经发生过的那一幕像空气一样,无声地充斥在她的心里。那些憋屈,像是一条条小溪,汇集成河,日复一日积累起来。沉默了片刻之后,雁落回话道:“不会。”   “为什么?”李小鹿好奇地问。   雁落苦笑了一下,并没有再说些什么。   李小鹿还是第一次见到雁落露出那种无奈和茫然的神情,似乎她的心里装着一个无论谁也无法窥见的秘密似的。若不是时间紧急,李小鹿一定会拽着雁落问个清楚,在她心里早就把雁落当成了好友。   雁落见李小鹿傻傻地瞅着自己,便开玩笑似地捶了捶她的后背:“我出去躲着,待他来了之后,可千万别紧张,把心里话告诉他。君既无心我便休……呸呸,我的意思是,加油!”雁落冲李小鹿吐吐舌头,便退了出去。   李小鹿望了望镜中的自己,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安静地等候余若书的到来。   雁落猫着腰,躲在转角处,未时刚过,余若书一脸疑惑地走进客栈,直奔着信笺上写的地点而来,雁落不禁兴奋地攥紧了拳头。   李小鹿打开了房门,侧身请余若书进了房。雁落高兴地捂嘴偷笑,她灵机一动,悄悄走到门口,把耳朵贴上去准备偷听,许是他们说话声音太小了,雁落听不清楚,正在皱眉懊恼之际,她感到一阵冷气袭来,不用回头,她也知道来人是谁。   “雁落。”南归冷冷地唤道。   第五章:四不像与公孔雀   听到南归那声呼唤,雁落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也许自己再也看不到春江水暖、草丰林茂、繁花锦簇了,甚至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虽然雁落并不认为自己有何重大过错,毕竟她和南归都是本着帮助别人乃快乐之本的原则行事的。但无论如何,那日自己在余若书面前演了戏,还骗了南归。雁落心虚,根本不敢面对南归。   南归见雁落蜷缩着身子,好像自己会一口吃掉她似的,心生不忒。他一回茶馆就听说雁落跑出来了,果然她还是要向余若书表白吗?亏得自己今儿早上特意去给她买了驴肉火烧,还亲自下厨熬了一锅菜粥,她竟然连碰都不碰,一门心思想着余若书。南归心里头这团怒火是越烧越旺,他一把拽住了雁落的胳膊:“跟我回去。”   “你干嘛?!”雁落怒视着南归,急于想从他的魔爪中挣脱开来。   南归沉默不语,手上的力道却没放松,他觉得如果有必要,就是点了雁落的穴道把她扛回去也行。他的意图被雁落识破了,雁落挣扎着倒退,整个身子已经贴在了门板上。雁落越是躲闪,南归就越气愤,当他搂住雁落的腰时,雁落也不知从哪来的蛮力,竟然推开了南归,可她自己重心未稳,七扭八歪撞开了房门。   这下可好了,屋里面那两位和屋外面这两位,大眼瞪小眼,南归看到盛装打扮的小鹿,这才知道自己误会了雁落。他刚想拉住雁落解释,雁落却抢先一步跑到了小鹿身边。   “别哭了,天底下什么样的男人没有,何必单恋一只公孔雀?”雁落一边擦着小鹿脸上的泪水,一边恶狠狠地瞪着余若书。   余若书倒是摆出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这事情已经说开了,如果你不想留在书社工作,我也不勉强,你随时可以搬出余府。”   这还是雁落第一次见余若书如此冷漠,印象中只有万年冰山南归才总是那个调调儿。难道,余若书真的对小鹿没有意思吗?可是,他们俩之前的那些火花又是怎么一回事?就在雁落陷入沉思的时候,李小鹿已经低着头跑出了客栈。雁落想去追她,却被南归拉住了手腕。   “为什么要那样对她?”南归面无表情地看着余若书。   “我和她本来就没什么,是你们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余若书挑衅似地回瞪着南归。   “没什么?”南归冷笑了一声:“是谁把书社里的医书全都送人,就怕小鹿想起她爹娘的惨剧来的?是谁为了能让小鹿自由自在的成长,而放弃去天安做官的机会?又是谁事无巨细地照顾小鹿,找来各种老师教她琴棋书画?你骗得了我们,可骗得了你自己吗?这些感情,难道真的只是同情而已?”   面对南归咄咄逼人的质问,余若书神情一暗:“我不过把她当做小妹妹,我和她……年龄差了太多岁。”   “不过十岁而已。”雁落插话道:“余若书,你明不明白,爱情这种东西,不像是一件衣服或是一双鞋子,买下来之后就永远的属于你了。若却是对小鹿没有那个意思,直截了当的拒绝也没什么。但若是因为一些根本就无关紧要的矜持或是原则,错过了彼此,就会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   余若书,你认真想想,现在你放弃了,若是某一天,李小鹿遇到了另一个人,开始了一段新的爱情,你真的可以笑着接受吗?哪怕心已经痛上了几百遍?如果让你裹足不前的仅仅是彼此之间的年纪,那你有没有想过,十年后,二十年后……甚至更久,久到你们已经白发苍苍了,你还会纠结年龄问题吗?十六岁的女孩子,正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在这样的时刻,遇到正确的人,小鹿敢去争取自己的幸福,为什么,身为男人的你,却胆怯了呢?”   “她还太小,我怕她长大了……会后悔。”余若书艰难的说出了这几个字。   “怕她后悔什么?后悔和你在一起不如想象中的美好?”雁落走到余若书身边,笑着说:“这可不像是我认识的那个意气风发的余若书,这时候你应该说,这世界上,还有谁比我更能让她幸福呢。”   “雁落……”余若书听完雁落的话,只觉得眼前豁然开朗,似乎任何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他高兴地伸手像搂住雁落的肩膀,却被南归一侧身拦了下来:“有功夫闲聊,还是先去把小鹿找回来吧,别鸡飞蛋打一场空。”   雁落不满地瞪了南归一眼,这家伙说话就不能不这么带刺儿吗?   余若书兴冲冲地跑去大杂院找李小鹿了,房间内只剩下雁落和南归两个人。   雁落清清喉咙,小声说道:“这件事我不该瞒着你,只是……”   “只是见不得凡事都由我做主对吧。”南归帮雁落补充上了下半句。   “实在是对不起。”雁落可怜兮兮的瞅着南归。   饶是南归一肚子的火气,却无处发泄,他闷闷地说:“反正事情顺利解决就好。”   这时雁落走到南归面前,伸出手背贴在了南归的额头上:“已经不发烧了呢。”说完雁落冲南归浅浅一笑。   南归无奈地把手放在了雁落的头顶:“你只要不再惹我生气,我就没那么容易生病。”对于自己装病这件事,南归也感到一丝羞愧,他赶紧转移话题道:“走,咱们回茶馆吃点东西吧。”   雁落点点头,跟在了南归身边出了客栈。   在回去的路上,他们二人并肩而行,雪虽然早就停了,但地上厚厚的积雪却还没化开,人走在上面发出吱呀吱呀的响声,让人觉得格外惬意。   南归突然问雁落:“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子?”   听到南归的问题之后,雁落整个人都惊讶地立在原地。什么样的男子?什么样的男子?这句话若是放在一年前问雁落,她准会脆生生的回答,清光那样的男子。但经历了那件事之后,清光这个名字就好像一个耻辱的印记似的,刻在了雁落的心里。每每想起,雁落在咒骂清光无情无义的同时也暗暗瞧不起自己。一直傻傻地被他蒙蔽着,心甘情愿成为他的女佣、厨娘、跟班……而自己竟然把这些当成了和清光恋爱的证据,傻得可爱,傻得可怜。这是雁落对于自己人生中唯一一次的恋爱,姑且称之为恋爱的总结。   离开清光之后,雁落从没有想过再去谈一场恋爱,并非是对清光念念不忘,也不是对爱情感到绝望,雁落只是单纯的想简简单单地活着。也许,若干年后,遇到了什么人,爱上了什么人,结婚生子,都有可能。但当下,雁落却不和爱情沾上边儿。   “雁落?”南归见雁落走了神,便出声唤道。   “喜欢什么类型的男子啊?”雁落停顿了一下,笑着对南归说:“肯定不是冷面冰刀这种类型的。”   雁落不过是说了一句玩笑话,可却让南归听得十分不是滋味。他低着头也不接话,雁落没有发现南归的变化,撮合成了李小鹿和余若书,她高兴都来不及,迈着轻快地步子奔回了茶馆。跟在她身后的南归,阴沉着脸,攥紧了拳头,一副招惹我你就死定了的表情,吓得街上众人都不敢和他打招呼,纷纷侧身假装没看到他。   进了茶馆,雁落看到彤若和阳奕也在,便兴冲冲地搂住彤若的肩膀,把刚刚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讲给了彤若,当然,其间穿插了雁落的自吹自捧,反正无伤大雅的吹吹小牛,众人听过一笑了之即可。   待到炊烟袅袅之时,余若书牵着小鹿子的手,脸红着步入茶馆。一进门他就豪气说道:“今个儿我请大家去恒昌酒家吃饭。”   “这叫人逢喜事精神爽,不宰白不宰,所以,大家不用客气,敞开肚子,一定要把余老板吃穷儿为止。”雁落故意打趣余若书,引来众人一片附和之声。   只有南归南掌柜一个人闷头坐在椅子上不说话,余若书不知南归闹得什么别扭,便开玩笑地对雁落说:“吃穷了也没问题,反正小鹿子不会嫌弃我。”   众人又是一阵窃笑,这才三五一群起身前往恒昌酒家。不知不觉,雁落和南归落在了队伍最后,雁落一边望着前面那对小情人,一边有一搭无一搭的和南归说着话:“南掌柜,估摸着咱们很快就能吃到喜酒了。”   “南归。”南归低沉着声音说道,他见雁落一脸不解,便解释道:“叫我南归。”   他这又是抽得什么疯?干嘛一定要让自己唤他的名字?雁落撇撇嘴,扭捏地说道:“南归。”   “嗯。”南归这才转怒为喜,脸上的表情柔和了不少。   真是莫名其妙的一个人,变脸跟翻书似的,还净说些没头没脑的话,南归这个人,神智上是不是出现了什么问题?要不然怎么没事老犯病呢。很多次雁落都想对南归说,有病及早就医,早治疗,早痊愈,拖来拖去拖成愁。可她又着实怕南归的冰刀眼,所以这些话只能憋在心里,腹诽几句而已。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酒过三巡之后,人人脸上都洋溢着喜气。   “今年,是一个好年呢。”雁落自言自语地说道。   “嗯,是一个好年。”南归坐在她身边轻声附和着。   第六章:戏院里的狐狸精   余若书和李小鹿好上了这件事,一柱香的时间就传遍了猫耳胡同。大过年的,又有如此劲爆的新闻可八,霜叶茶馆里顿时人满为患,天上茶卖没了?不要紧,爷们几个就坐在这里打哈哈,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这些脸上带着暧昧笑容的闲杂人等都是茶馆里的老茶客。人家只不过占个座儿,南归掌柜饶是心里再不爽,也不好意思把他们给轰出去。   本来南归寄希望于余若书会站出来制止大家,可偏偏余若书这个不争气的东西,非但不生气,还坐在人群里嬉皮笑脸地接受众人的提问。这个爱出风头的家伙到底把自己的店当什么了?!这件事所带来的唯一好处就是,南归确定了雁落对余若书无意。不知为什么,这个认知让南归觉得通体舒畅,甚至还有一丝窃喜。   但南归把这种感觉归结于自己对员工无微不至的照顾,余若书虽然长得帅,但吊儿郎当,就一个披着俊俏儒雅外表,其实一肚子坏水的小混星子。雁落大大咧咧,没什么心眼,若是落到了余若书手里,掉层皮还算轻的呢。   这么说余若书似乎有点过份,但牺牲掉小鹿子一人,可以保全整个胡同里的女性,甚至包括母猫母狗的安全,算是值得的。毕竟小鹿子是余若书一手带大,对他的脾性早就有所觉悟,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至于雁落,还是乖乖留在自己的视线之内,以免发生意外。   对于南归的这种纠结诡异的心理,余若书可是全看在眼里。他搬了个小板凳,坐等着看好戏。一个冷面冷心,不知爱情为何物的刁蛮任性男,一个是热情直爽,馋嘴贪吃,固执认死理儿的瘦小蛮力女,这一对儿,有的瞧,绝对是八卦界上等的素材。   鉴于自己和南归也算兄弟兼损友一场,余若书以旁观者清的过来人身份指点了南归几句:“南归,我和小鹿子那件事,说多了也没什么新意。和你做了多年兄弟,从没见你对姑娘上过心,就算是千年冰山,也总会有融化的时刻吧?”   余若书这回可算是八到点子上了,问出了大家一直想问却又都不敢问的问题。霎时间,茶馆里一片寂静,众人齐刷刷的目光全投向了那位正半靠着窗户,小口抿着茶的南归南掌柜身上。   “怎么算上心?”南归瞥了余若书一眼。就一眼,已令胡同里的诸位英雄好汉心跳加速,血液倒流。天神啊,菩萨啊,在有生之年竟然能见证如此美妙的时刻,不枉六道轮回,受尽痛苦与折磨。   南归南掌柜,一向不屑于参与这些八卦讨论,更别说是以他自己作为对象的胡侃了。今儿个是什么黄道吉日,神仙显灵,南归掌柜竟然如此配合。一群有头有脸的大老爷们全都做星星眼,西子捧心状,眼巴巴地瞅着南归。   “我还是换了简单点的方式问你吧,像你这种木讷迟钝的孩子,说复杂了你也不明白。”余若书调笑道:“有没有因为某人一个不经意的动作而心跳加速,突然觉得那个画面很美好而唇角上扬?”   “心跳加速?”南归突然想到了雁落喂他吃点心时微笑着的神情,又想起自己抱着她走在夜色中,她的睫毛一闪一闪仿佛天上的星子。照顾假装生病的自己时,那毫无保留的关切与体贴……最近似乎在面对雁落的时刻,自己的心常常不受控制的剧烈跳动,有时候很想笑,却又不愿在她面前展露笑容,到底自己是在别扭什么啊?   余若书见南归陷入沉思,他得意地扬扬眉,趁热打铁继续问道:“又或者,有没有因为很小的事情而感到内心酸酸的,好像喝了二两老陈醋,想发泄,却找不到途径,只能咬牙切齿假装不在乎?”   有,怎么没有!当雁落误会自己和商紫梅有暧昧关系的时候,自己很想敲开她的脑袋瓜子看看,里面到底都装着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有,当她和余若书两个人拉拉扯扯,纠缠不清的时候,自己很想过去揭穿余若书这个伪君子的真面目,好叫雁落别很傻很天真的迷上余若书。   最让他觉得不爽的就是雁落公开表明,最讨厌自己这种类型的男人!自己有什么不好?年纪轻轻便成为霜叶茶馆的掌柜,五官端正,一身好武功,洁身自好,深受叶城百姓的喜爱和尊敬,除了为人较为冷漠,但那也都是被这群吃饱了撑得没事干的家伙逼得。   再说,自己对雁落,什么时候冷漠过?她的事情,自己那件没费过心?到头来,自己却被嫌弃。这一肚子的酸水,真不知道该如何倒掉。南归阴沉着脸,越想越气愤,越想越搓火,恨不得把雁落这个小东西抓过来好好训斥一番。   “这就是喜欢了。”余若书忙不迭地下了定义。   南归一口茶水没含住,喷了一地,引得众位英雄不厚道的一阵暗笑。正好,另外一位当事人雁落从后院走了进来,她虽不知众人为何笑得如此开心,却也友好的附和着大家。   雁落这一笑不要紧,可给众人逮到了机会,他们也不再捂嘴偷笑,而是直接咧开嘴大笑着。南归瞪了雁落一眼,但见雁落不解地望着自己,他心里头的那股子怨气却又‘嗖’的没影儿了。莫非自己真的喜欢上了雁落?   就在南归冥思苦想如何岔开话题的时候,一个瞅着眼生的小哥突然闯进了茶馆,一进门他便大声叫嚷道:“南掌柜,不好了,您快去劝劝吧,庄乐戏馆和品红剧团的人打起来了!”   南归眉头一皱,冲那位小哥点点头,一拂袖出了茶馆。众人见又有热闹可凑,全都匆匆付了茶钱,跟着南归朝戏园子走去。   一群人呼啦呼啦作鸟兽散,片刻功夫茶馆里就剩下季宝和雁落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雁落歪头瞅着季宝。   “哼,折腾多少年了,也不嫌累得慌。”季宝翻翻白眼说道:“婊 子无情,戏子无义。”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雁落追问道。   您问到底是什么事情?还能是什么事情,自然是见不得光的丑事了。   庄乐戏馆和品红剧团以前是一家儿,名叫天安大戏院。天安大戏院可是老字号,前朝就有了,专为宫里面的人表演,想当年别提多受开国皇帝老儿的宠爱,小公主大婚,还请他们演了一出呢。   百八十年前,天安大戏院的第九代班主生了两个女儿,听说她们互相瞅着对方不顺眼。为了争班主之位,明争暗斗,多次起了龌龊。第九代班主一气之下,把小女儿号称醉贵妃的兰蕊给赶出了戏团子。   兰蕊号称醉贵妃,得名于她的代表作《贵妃醉酒》。这出《贵妃醉酒》也不是一般的角儿能演的,对身段和唱功都有极高的要求。特别是其中的几段唱词:   “海岛冰轮初转腾,   见玉兔又转东升。   冰轮离海岛,乾坤分外明,   皓月当空,恰便是嫦娥离月宫。”   音色婉转,姿态婀娜,举手投足全是戏,看得人仿佛也染上几分醉意,正所谓美中见醉,醉中见美,美乎?醉乎?只有戏中人才知晓。总之,这位兰蕊兰姑娘只身一人来到了叶城,建了戏班子,也叫天安大戏院,明摆着是要和远在千里之外的天安城里的那家对着干。您别说,经这位兰姑娘的不懈努力,口传心授,这叶城的天安大戏院竟然存活了下来,还成为叶城里有名的休闲娱乐好去处。   谁知这位兰名角儿命薄,四十出头就去了。只留下一个独女名叫兰芳,兰芳虽然只得她母亲五分真传,但在这叶城立住脚也绰绰有余了。兰芳不像她母亲把一身绝活全藏着掖着,不肯传给外姓人。她一上来就挑了几个机灵懂事的孩子作为徒弟,悉心教导,指望着他们能光大天安大戏院。   在她收的几个徒弟中,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特别扎眼。男的名叫竹君,打娘胎里一出生就帅,无论是身高还是脸蛋,都是一等一的没话说。不光长得好,那嗓子身段也没治了,行动坐卧走,哪个角度都帅得潇洒,帅得恰到好处,帅得无与伦比,帅得让人对他心服口服。那可是戏园子里的样板儿人物,头牌,响当当的角儿,票房的保证,女人们为之痴狂的对象。   另外那个女的名叫菊叶,是竹君的小师妹,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处处含情,纤细柔软的腰肢,掐一下都能挤出水来。平日里俩人一见面,一句师哥,一句师妹,那叫一个腻味。任谁都说,他们俩是一对璧人。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班主兰芳有一个女儿,名叫兰芯,长得丑,还不是一般的丑,奇丑。五音不全,上长下短,根本不是唱戏的料儿。兰芳怕自己百年之后,女儿罩不住戏园子,吃了亏,便亲自出马,撮合竹君和自己女儿兰芯。当然,为了弥补自己女儿形象上的先天不足,兰芳不仅把自己的一肚子戏当成嫁妆送给了竹君,还把天安大戏院交在了他手上。   谁知道,成亲那天晚上,小师妹菊叶缺席。众人以为小师妹是因失恋而不愿出现,也没多想,没想到第二天清早,紧挨着天安大戏院竟然开了一家名叫品红剧团的新戏园子。众人好奇,走到门口,只见牌子上写着“班主菊叶”。兰芳得知后,生生吐了一口血痰,她让女婿竹君去把菊叶找来问话,谁知菊叶摆谱,根本不见竹君。兰芳突然想起自己母亲和大姨之间的纷纷扰扰,一口气没喘上来,中风死了。   一年之后,竹君把天安大戏院的招牌换成了庄乐戏馆,官方解释是为了祛祛晦气,可据小道消息传说,竹君是故意报复已故的班主兰芳,毁了她的招牌呢。   正在众人暗地里揣测,这对被棒打了苦命鸳鸯会再续前缘的时候,师兄竹君却为兰芳禁声三年守孝,并未如大家猜测的那样和小师妹搞在一起。一见到小师妹,他目不斜视,仿佛陌生人一般。这人品,没出一丝岔子,让胡同里的英雄好汉们佩服得紧。   再说小师妹菊叶,过几年也结了婚,见到师兄竹君也不似年轻时那般柔情似水。俨然一副郎无情,妹无意的戏码,胡同里的看客们以为,这段八卦算是没看头了。   没曾想若干年之后的今天,这段陈年谷子烂芝麻又被翻了出来。   待雁落了解完这两家戏院的渊源,赶到事发地点的时候,远远瞅见南归那张脸冻得跟冰坨子似的,而他的左手食指上提着一条大红色的亵裤。雁落绷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南归的耳朵快赶上顺风耳了,那么嘈杂的场合还能清晰的捕捉到雁落的笑声。   “雁落,过来。”南归把红亵裤扔在了地上,然后冲雁落勾勾小手指。   看客们全都不解地扭过头盯着雁落,这干她什么事?   第六章:戏院里的狐狸精   正月十五元宵节,猫耳胡同是人潮汹涌,摩肩接踵,人人手里都提着小灯笼,千奇百怪,什么样式都有。路边卖元宵的摊位也被里三层外三层包围了起来。吃过元宵,这年就算是过完了,众人自然是抓住最后的时间狂欢。   而一向喜欢凑热闹,爱吃零嘴儿的雁落却没有挤在人群里,而是可怜兮兮地呆坐在庄乐戏馆的后台。她无聊地瞅着戏班子的人忙进忙出,自己却跟个影背似的碍眼得很。她是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的不乐意,这日子口,自己却没吃上白芝麻桂花元宵,想来就憋气。   若不是前几天自己着了南归的道儿,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一想到这儿,雁落就用手背擦擦眼睛,好似抹泪儿。   几日前,准确的说是三日前,在众目睽睽之下,南归手指头上挑着一条红亵裤,神情严肃地望着众人。雁落本来和季宝混在人群里凑热闹,谁知南归这家伙有千里眼,顺风耳,愣然从八百十号人里寻着了自己。   随着那声“雁落,过来。”   众人好奇的目光齐刷刷地射在雁落身上,雁落挤眉弄眼地指指自己的鼻梁骨:“我?”   南归见她的模样既可笑又可爱,语气柔和了不少:“嗯。”   看热闹的各位爷立马给雁落闪出了一条路来,瞧着架势,仿佛那条红亵裤是雁落遗留下来的。雁落虽然满腹疑惑,但也不好当众驳了南归掌柜的面子,她乖乖走到南掌柜面前。   南归用余光瞥了雁落一眼,轻声问道:“你平日里喜欢听戏吗?”   南归这话问得奇怪,但雁落还是本着有一说一的原则,老实回答道:“谈不上喜欢,但也不讨厌。”   “那你可知道,演出时候用的东西叫做行头,有专人负责打理吗?”南归又问道。   “知道,俗称箱官儿。”雁落点点头。   “地上那条红亵裤,就是箱官儿从行头里发现的。”南归冷笑了一声:“雁落,你并非本地人,对那些流言蜚语并不了解,所以我才叫你过来问话。庄乐戏馆班主的女儿兰蓝一口咬定,这条亵裤是品红剧团班主菊叶的贴身之物。说是菊叶故意放在她爹爹的行头箱子里,用来败坏她爹爹名声的,这事你怎么看?”   “怎可能……”雁落撇撇嘴:“就是想败坏名声,也不用拿自己当枪使啊。我对这两家的渊源并不了解,但我想,菊叶班主和竹君班主都是成了名的角儿,定不会没事找事,互相泼脏水,这里面,有猫腻。”   “兰蓝,你脾气太冲啦,事情还没弄清楚,怎么说动手就动手呢。”这时一个身材精瘦的中年男子走到了南归身边,他先冲南归作了一个揖,然后转头温柔地看着兰蓝。   站出来打圆场的这位爷正是如今红得发紫,紫得发黑的猴三爷。猴三爷本姓侯,专演猴戏,早年是从别的戏班子跳槽进了天安大戏院,后来菊叶另立门户,跟着走了一大批人,猴三爷却没走。   生旦净末丑,虽然猴戏被归为武生范畴,却历来是不受重视的戏种。也难怪,猴戏偏重于杂技杂耍,无非是画猴脸,演猴子,观众看着挺乐呵,也就得了。真正要听唱功儿,那还底数文武老生这类的行当。   一出《智激美猴王》,竟然让猴三爷转了运,红遍了整个叶城。这也是该着他走运,只不过一出垫场戏,却被在叶城游玩的太子爷看上了,不光鼓掌叫好,还赏赐了丰厚的礼物,临了还翘起大拇指说猴三爷是猴中之王。好嘛,猴戏这下算是翻了身,猴三爷也提了气。姑且不论太子爷懂不懂戏,总之,被皇家看上的,那还能有错?观众是乌央乌央奔进了庄乐戏馆,猴三爷,人家早就挑大梁,挂头牌了。什么小生花旦、青衣花脸,您哪,通通靠边去。   眼下猴三爷可算是抖起来了。   英雄不问出身,遥想当年,猴三爷别说得瑟了,就连自己的本名都没人记得。街上的泼皮无赖们唤他为“哈巴猴儿”,这外号是从哈巴狗演化而来,本来是骂狗腿子贱骨头的,话糙理不糙,猴三爷当年的确是放在案板上都没人愿意动刀子的一块死肉。平级的哥们弟兄都叫他“猴子”、“猴子哥”,至于那些有名有姓的金主儿就更是拉长声音,瘪瘪地称为他“猴儿——啊”。就连留着屁帘儿,刚会满地走的儿子也毫不给他留面儿,无论人前人后,全都一擦鼻涕,奶声奶气的叫到:“大猴爹。”   您瞅瞅,猴三爷当年分明是人嫌狗不待见的废物点心一个。可这都是命啊,他爹爹演猴,他爷爷演猴,他爷爷的爷爷,往上捣腾八辈儿还是演猴。所以,猴三爷与生俱来了猴相,怨不得别人拿他开玩笑,没辙没涝的。   可现在您再这么叫,保准猴三爷甩脸子。   人家现在可是飞黄腾达,水涨船高了。这称呼自然而然也要变一变。因为年代久远,没人记得猴三爷的大名,可又不好意思去问,毕竟是成名成腕儿的角儿,这点眼力见儿众人还是有的。既然姓侯,听闻在老家排行第三,那就猴三爷好了。瞧瞧,猴三爷,叫起来朗朗上口,有滋有味,有谱儿有派!   猴三爷这个尊称横空出世,便得到了胡同里诸位英雄好汉的一致认可。至于庄乐戏馆的活计哥们,就更是追在他屁股后头一口一个:“三爷”了。免去了“猴”字,里外里透着亲啊。   庄乐戏馆的班主竹君也改了口,称他为“三哥。”竹君可是挑梁头牌,名震全国的角儿,他这一改口,还谁敢小瞧猴三爷?众人嘴里都跟含了糖球似的,腻味极了。但人家猴三爷就吃这套,这不,出了这么大的事,竹君班主去城里大户演小戏了。没人主事儿,猴三爷当仁不让的站了出来。   竹君之女兰蓝小时候也没少叫猴三爷为哈巴猴儿,但自从哈巴猴变成猴三爷之后,兰蓝见到他也收起了以往的顽劣态度,而是恭恭敬敬的行礼作揖。现在见猴三爷插话进来,兰蓝虽然心有不满,但也不好当众把猴三爷撅回去,只得立在原地,气鼓鼓地嘟着嘴。   “兰蓝,别使小性子。我瞅着那位雁姑娘所言有理,定是有人栽赃陷害。品红剧团班主菊叶也是成了名的腕儿,怎么会做出如此荒唐的事情。你啊,跟吃了二斤火药似的,不问青红皂白就带着兄弟们去砸人家场子。等你爹爹回来之后,看他不好好收拾你。”猴三爷见兰蓝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心知自己这话起到了一定作用,便接着说道:“要怪就怪这使坏的人,大过年的,搅和的人不得安宁。这人也真是心术不正,偏偏挑了今儿个竹君班主和菊叶班主都不在的日子,想来是早有预谋。”   “猴三爷倒是心若明镜。”南归不动声色地瞅了猴三爷一眼:“既然两位班主都不在场,那我就先问问大伙,最近戏园子里有没有不寻常的事情发生?”   两家戏院的弟兄们都你瞅瞅我,我瞅瞅你,似乎在隐藏些什么,却又不好说出口来。   南归转过头直视着兰蓝的眼睛:“兰姑娘,有什么话不妨讲出来,要是老藏着掖着,红亵裤这件事我可就不管了。”   “别别!”兰蓝一听南归要甩手不干,急忙跨出一步,凑到南归面前:“南掌柜,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就是说出来怕没人信。”   “哦?”南归眉毛一挑。   围观群众见兰蓝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好奇心立马被提了起来,大家全支楞着(竖起)耳朵,等着听下文呢。   兰蓝舔了舔嘴唇,小声说道:“年前有人说,在两家的后台见到了狐狸精。”   您说什么?狐狸精?尖头尖脑,一身儿光亮的毛皮,有毛茸茸尾巴那种?   别逗了,您说的是毛狐狸,人家兰蓝小姐说的是狐狸精,成了人形的妖怪!   胡同里的老少爷们一听狐狸精这三个字,全都默不作声,胆小的顺着墙根儿就溜了,胆大的也背过脸去。大家行走江湖,对这些神啊鬼啊的玩意可都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谁也不想招惹一身晦气。大家出来混不过是为了讨生活,没人想把命搭进去。所以,没一个人想卷进红亵裤事件。   南归这个人精儿,自然是看出众人没一个愿意出来搭把手的,不过他心里早就有了主意,这帮子人,平日聚在一起胡吃海塞,东家长西家短胡侃一气还行,但真让他们帮把手,特别还是这种带着神鬼色彩的事情,他们跑得比兔子都快。这件事正如雁落所言,‘有猫腻’,南归隐约推断出了大概,但是无凭无据,不足以服众。而且他也想借这件事情教育教育雁落,所以刚刚才会唤雁落过来。   “红亵裤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毕竟关系到两位班主的清誉,马虎不得。”南归顿了顿,犀利的眼神扫过了在场的众人:“既然这件事交到了我手上,自会水落石出,查出是谁捣的鬼,还两位班主清白。一个月之后,仍在此地,南归会给众人一个交代。”   南归话音刚落,这群爷们便小鸡吃米似的点着头:“那自然,南掌柜出马,定能抓住那个搅屎棍。”   雁落自以为没她的事儿了,刚要离开,却被南归挡了下来:“这位雁落是我店里的活计,如果兰小姐信得过我,我想让她这段时间呆在戏院里。虽然她瞅着不太精明,但八字全阴,且目光清明,能见到一般人看不到的东西,有她呆在戏园子里,如果真是狐狸精捣鬼,她定能发现。”   “什么?”雁落惊呼一声。八字全阴?目光清明?和着自己是见鬼体质!对,自己的确能看到鬼,要不南归这个大头鬼怎么阴魂不散,总和自己过不去呢。雁落想要揭穿南归的谎言,但见南归异常严肃,已经由冰坨子变成冰窟窿了。雁落突然觉得,去戏园子里呆几天也不错,起码狐狸精会幻化为娇滴滴的美人,而不是眼前这位移动冰山。   南归见雁落嘴里嘟囔着什么,便凑到她耳边,一边往里吹着热气一边说道:“你不是一看到我就烦吗?这不正好给你一个机会从我身边逃开一段时间。事先声明,你到了戏院可别给我惹是生非,麻雀落在拖布上——愣充大尾巴鹰。好好观察,看看是谁装上尾巴当狐狸。”   雁落没料到自己所想被南归点中,只得尴尬地耸耸肩。   这时南归又小声说道:“你先别美,只不过是派你去调查而已,你这个小毛猴,别想跳出我的手掌心。”   “你以为自己是如来佛啊……”雁落回嘴道,却换来南归一记冰刀眼,她立马收了声。   现在,雁落坐在后台运气(生气),自己当时怎么就服了软,着了南归的道儿呢。这可好,已经三天了,别说狐狸,就连一只苍蝇也没见着。雁落托着下巴,百无聊赖斜眼瞅着舞台上欢蹦乱跳的猴三爷,这时她感到后脖颈子似乎被一个毛茸茸的东西扫了一下,一回头,什么也没看着。   雁落心下一惊,莫非是狐狸尾巴?   第六章:戏院里的狐狸精   前台大戏唱着正响,没人注意到眯着眼睛,四下打量的雁落。那种被毛尾巴扫过的感觉到现在还残留在她的后脖颈子上,麻酥酥的,想起来就觉得格应(不舒服)。雁落起身想去洗把脸,却见一个人影溜到了她的面前,借着烛火定睛一看,原来是刚刚翻完跟斗,下了戏的猴三爷。   猴三爷见雁落脸色煞白,便开口问道:“雁姑娘可是见到了什么?”   雁落连忙摇头否认,猴三爷不以为意,接着说道:“其实我也感觉到过好几次,总觉得有人在自己耳边吹气儿,那气轻飘飘的,好像是小猫挠痒痒似的,带着一股甜入心脾的脂粉味。”   雁落见猴三爷那表情语气,仿佛正沉浸在回忆中,咂摸滋味呢,特别是猴三爷脸上的那种笑,别提多猥琐暧昧,弄得雁落头发根儿全都冲天竖起。   “要说起来,这狐狸精的故事戏文里还少吗?以前我学徒那会儿,师娘瘫在床上,看了不知多少个赤脚医生,总不见好。后来请了一个老和尚来做法,要说这事也神了,愣是从床铺底下逮到一只红毛公狐狸,没成想,不出半个月,我师娘就健步如飞,跟没事人一样。”猴三爷见雁落一副似懂非懂的样子,索性把话挑明了:“老和尚说,那条贼狐狸每晚上都悄悄钻进师娘被窝儿,做那些男女之事,生生把师娘给榨干了。所以说,遇到了成妖成怪的玩意儿,一定要把它给灭了,要不铁定吃不了兜着走。”   “您不怕哪个?”雁落打断了猴三爷的话。   “怕,怎么不怕?!”猴三爷撇撇嘴:“但身正不怕影子斜,那些玩意专找心术不正之人,不敢近咱的身。”   雁落不置可否的点点头,这时一个身材臃肿的中年女子急冲冲地朝他们奔过来。   “你这只泼皮臭猴子,昨儿个又没刷碗,看我不……”那位中年女子照着猴三爷的屁股就是一脚,雁落赶紧转过头,假装没瞅见。   谁知猴三爷非但不生气,还赔着笑脸点头哈腰地凑了过去:“我欠打,您踢得好,踢得妙,踢得我呱呱叫!”   嘿嘿,不用多说,您肯定也瞅出来了,猴三爷他啊,惧内,俗称怕老婆。您看现在他老婆五大三粗,好似屠户家的婆娘。想当年,人家生得可水灵了。若不是唱劈了嗓子,也不至于落得演丫环。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不信不行。虽然不是角儿,但脸蛋身段生得美,想娶她的大小伙子没有十个也有八个,谁知道,一朵鲜花插在猴粪上了。谈到讨老婆一事,就不能不夸一夸班主竹君,若不是竹君亲自去说合,这位俏姑娘才不会下嫁给猴三爷呢。   只不过,这几年营养过剩,心宽体胖,俏姑娘的体重成直线上升趋势,若是演丫鬟,她挡在小姐前面,好似一堵移动大山。戏迷们可不干了,在台下起哄闹场,弄得俏姑娘,这时该改口称为胖大嫂,含泪由幕前转为幕后,只能偶尔扮个土匪婆娘过过戏瘾。   尽管如此,胖大嫂在猴三爷心中的地位仍高高在上,哪怕猴三爷成了角儿,见着胖大嫂还像老鼠见了猫,言听计从、任劳任怨。旁人要是打趣他两句妻管严、怕老婆,猴三爷非但不恼,还拍手称是。   “臭猴子,竹君哥马上就要回来了,听说是要排《真假美猴王》,你可别给竹君哥脸上抹黑,好好演,若是砸了场子,看我不回来扒你一层皮。”胖大嫂掐着猴三爷的耳朵吼道。   胖大嫂一发飙,猴三爷急忙点点头,脸上还堆着笑:“哪敢啊。”   “哼,这还差不多。”胖大嫂冷不丁的收回手,瞪了猴三爷一眼继续说道:“我去竹君哥家里帮着嫂子做桌吃的,竹君哥从大户家唱回来肯定乏了。今儿个晚饭你自己解决,别等我了。”说完胖大嫂一转身,扭着肥屁股,垮嗒垮嗒地走了。   躲在后台看热闹的爷几个这才探出头,嬉皮笑脸地瞅着猴三爷。人家现在是角儿,不像以前可以出言讥笑他怕老婆,但暗地里嘲笑总是可以的。猴三爷多猴精的一个人,他有自知之明,虽然恼他们总是扒房檐捡乐子,可却不敢当面和他们干一架。没辙,戏园子这碗饭,也不是那么容易下咽的。周围的老少爷们别看平日里乐呵呵,见面总是尊称一声“猴三爷”。但您以为,他们是好惹的吗?   捧着您,是给您面子,别给脸不要脸。搅和了爷几个的兴致,暗地里给你穿穿小鞋,比如多拉半个音,少拉半个音,让你摸不着调儿,岂不现眼。再狠点的,趁你翻跟斗的时候敲上一锣一铲,就不信你不惊慌失措,乱了阵脚。到时候,踩错了步点儿是小,摔伤了胳膊腿,没准这辈子就栽在台上了。   猴三爷深知此中玄妙,对于这些伙计,他从不端着架子,有时还偷着塞给他们烧酒烤鸡贿赂着,所以猴三爷在戏班子里是人见人爱的开心果。   “爷几个今辛苦了,咱临时有事,不能陪着爷们喝几杯,赶明儿我做东,咱们找日子喝个痛快,”猴三爷一作揖,便蔫不出溜地颠了。   留下几个爷们哈哈大笑。   “三爷该不是去会小妞吧?”   “小妞?我看是小寡妇!”   ……   雁落站在旁边听得是面红耳赤,直到这几位爷收了声,她才走上前去,缓缓说道:“几位爷,我想……”   不待雁落说完,一个打鼓的爷们便开口说道:“这位就是霜叶茶馆的雁姑娘吧,你想问什么就直接问,还没咱爷们几个不知道的事。”说着又是一阵大笑。   “依我看,你想问不过就是班主和菊叶班主之间的私情。”武丑小石头插话进来:“比如,菊叶班主那么拔尖儿的一个人物儿,就算被竹君班主抛弃了,也不至于自甘堕落找了那么一个窝囊废。”   “窝囊废?”雁落眉毛一挑。   “可不是,这叶城里的未婚爷们哪个也比拉胡琴的跛子冯强啊,你可是不知道,跛子冯那副三孙子样儿,就跟阴沟里的老鼠似的,见不得光。”   “别光说跛子冯,你看看竹君班主的老婆兰芯,可真是要多难看有多难看。我晚上要是抱着那么一个玩意睡,准做恶梦!”   “憋太久了,保不齐会出乱子。所以说啊,那条红亵裤,没准就真是菊叶的呢。”小石头调笑着说:“他们俩干柴烈火,早晚会着。”   “嘘,这话要是让兰蓝听见还得了。”打鼓的爷们敲了敲小石头的后脑勺:“雁姑娘,这些不过是我们爷几个闲得无聊放放屁,你可别当真。”   雁落苦笑一声,待这群爷们走远了,竹君班主之女兰蓝才闪进来:“你都听见了吧,那个贱货……”   “兰蓝姑娘……”   “你若是不信,我今儿个下了套,肯定能抓到那只狐狸精的尾巴。”兰蓝挽住雁落的胳膊:“走,咱们去恒昌酒家,我求三爷把跛子冯约出来了。”   不待雁落拒绝,兰蓝就拽着她去了恒昌酒家。   雁落和兰蓝趴在门缝上,侧着耳朵偷听里面的谈话。   “爷们,咱干了这杯!”   “三爷……”   您别看跛子冯讨了个人中凤凰,可到头来,还是三脚踹不出个屁的窝囊人物。一辈子只会拉拉胡琴,任人吆喝来,吆喝去。要长相没长相,要身条没身条,瘦得跟小鸡子似的,还面色蜡黄,给人哭丧都不用化妆。可谓丑中极品,是叶城公认的牛粪坑。往菊叶身边一站,我的娘啊,这根本就是现实版的武大郎与潘金莲。   谁会把他当人看?嘿嘿,今儿个叶城爆红的猴三爷却对他奉若上宾,好似对待什么皇亲国戚似的。   跛子冯什么时候受过如此礼遇?这可是抬举他,给他面儿,他早就紧紧攥住猴三爷的手,仿佛猴三爷是他亲爷爷似的。一瓶子二锅头下肚之后,酒壮怂人胆,在跛子冯眼前,猴三爷那是惊天地泣鬼神的大好人,自打他从娘胎里生出来,就没人这么抬举他。   他突然抱住头,嗡嗡地哭上了:“三爷,我的三爷……你哪,让我说什么好……”   “咱什么都不说了,来,满上!”   好嘛,又是一瓶二锅头进了肚,跛子冯这话匣子算是打开了,他一脚踩在椅子上,仰头咕咚咕咚地灌着白酒。那白酒顺着下巴流到了前胸,他一伸手胡乱擦了擦,似哭似笑的嚷道:“三爷,我……我就是一个废物,我对不起我爹。”   “这是怎么了?”猴三爷一把搂住了跛子冯的腰。   “我忍了一辈子,我憋屈了一辈,她还不许我说,不许我说,我偏说,我就说!”   “说什么啊?”猴三爷问道。   “您瞅瞅,我过得是什么日子,我就是一孙子,一人嫌狗不待见的三孙子!您是名角儿,连太子爷都翘起大拇指赞您。可我呢,我算个什么东西,连东西都算不上。他们都以为,我娶了菊叶是捡了天大的便宜,其实我就是一屎壳郎,驴粪球。”   “这话说得,我瞅着兄弟你喝高了。”   “我没醉,谁说我醉我跟谁急。”   “还说不是醉话,兄弟,你也不瞅瞅,你晚上睡觉搂着的是什么人物儿,那可是咱们叶城当年的一枝花,多少的乡绅公子求着盼着都得不到的运气,让你小子不费吹灰之力给占了。”   “占了?占了!”跛子冯突然大笑起来:“三爷,不, 三哥,这龟孙子绿帽子谁爱戴谁戴。”   “这什么话?”   “哥哥啊,你抽我几个嘴巴吧,我就是天生一个贱种,才会被那个臭婆娘耍一辈子。”跛子冯说着又哭上了。   “冯弟弟,怎么说哭就哭上了呢,你这福分,可是大了去了,还不知足啊。”   “福分?福个屁,哥哥,你可不知道,这十几年,弟弟我过得有多苦,加上婚礼那天,我才上过她四次身子。而且,她……她根本就没落红!别看她平日里装得跟什么似的,其实就是一婊 子,对,就是一婊 子!”   “弟弟,你喝多了,咱不能再喝了。”   “哥哥,你让我喝,还有,你瞧瞧我那个狗 日的儿子……”   “他又怎么了?”   “他……根本不是我的种儿!”   “什么?”   “什么?”   雁落连忙捂住兰蓝的嘴:“别出声!”   兰蓝推开了雁落,气冲冲地朝品红戏院跑去,一边跑着,嘴里还叨唠着:“谁也别拦着我,我去弄死那个不要脸的臭婆娘!”   雁落见形势危急,她拦了一辆马车,直奔霜叶茶馆,这事儿闹大了,估摸着只有南归掌柜才能震住场。   第六章:戏院里的狐狸精   《红楼梦》中曾借着王夫人之口说道:“唱戏的女孩子,自然是狐狸精了”。正所谓“无狐媚,不成戏。”古时候寻常男女想要自由恋爱,那可难了去了,多半是包办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倒是戏文里那些婀娜多姿,顾盼生情的狐仙媚娘,机缘巧合与某某落魄书生公子私会定情,演绎了不少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   但具体到现实生活中,估摸着没人愿意招惹上这些法力高强、能摄人心智的妖孽。起码,雁落就不想惹上一身骚气。可偏偏这些倒霉事全让她赶上了。当她从跛子冯那里探得菊叶的为人之后,便马不停蹄赶回茶馆。本是想找南归出面去阻止兰蓝发疯,没成想南归掌柜听完她的叙述后,依旧是一副悠闲自得的模样,仿佛即将在品红剧团上演的惨案不过是舞台上的一出闹剧而已。   “南掌柜……”雁落轻声唤道。   “雁落,你还没吃元宵吧,厨房里还剩了几个没下锅,你若是饿了就自己去煮。”南归低着头继续翻看着手中的诗集。   “南掌柜——”雁落拖长了声音,这都火烧眉毛了,南归还老神在在好似一尊大佛。   “是白芝麻桂花馅儿元宵。”南归补充说道。   他怎么会知道自己最喜欢的元宵口味儿?雁落有些诧异地望着南归。不过,眼下不是研究元宵口味的时候,刚刚兰蓝走时,那两眼可飕飕的放着绿光,跟要吃人似的。雁落担心兰蓝趁竹君班主不在,闯下大祸。可看南归这架势,明显是不想走这一趟。   “这事是你揽下的,可不能这么撂挑子走人。”雁落坐在南归对面,直直地盯着南归的脸。   南归被雁落盯得有些不耐烦了,他慢悠悠合上手中的书:“跛子冯是不是说菊叶和竹君有□?是不是还说儿子并非是他的?”   “你都知道?”雁落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南归微微点了点头,算是承认了。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你为什么不早说?”雁落追问道。   南归突然探出身子,凑近了雁落,他轻轻弹了弹雁落的额头,缓缓说道:“这件事,你自个琢磨去。”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嘛?你既然知道,为何不告诉我?你是不是还有事藏着掖着?”雁落一边躲闪着南归的袭击,一边不依不饶地问道。   南归收回手,似笑非笑地对雁落说:“我的确猜到了几分,但——没打算告诉你。”说完南归起身就要离开,雁落眼急手快拽住了他的袖口。   “为什么啊?”   南归侧过头,冲雁落扬扬眉:“因为很有趣。”南归一闪身,抽回了衣袖,飘飘然上了二楼。   雁落双手攥拳,朝着南归的背影挥舞着。这个男人,还真是一如既往的恶趣味,看着别人家鸡飞狗跳,他明明能帮忙,却袖手旁观。冰山,冰坨,冰窟窿,冰窖……雁落把能想到的关于冰的词语一股脑全都用在了南归身上。   “雁落。”南归的声音在二楼骤然响起,雁落以为南归改变了主意,准备同自己一起去品红剧团,谁知南归冲雁落挤挤眼:“你若是再磨蹭,恐怕品红剧团早就被兰蓝给拆了。”   雁落气得直跺脚,她抖抖手,无奈地大步出了茶馆。南归望着她的背影,脸上浮现出浅浅的笑容,希望这件事能让雁落从中学到点东西。他犹豫了片刻,还是转身下了楼。虽然事情正按照他预想的上演,但他可不想横生枝节,导致雁落受伤之类的,毕竟兰蓝和菊叶那两个人,全都不是善茬儿。自己就在暗中保护她好了,南归拿定主意之后,便跟在雁落身后去了品红剧团。   不出雁落所料,兰蓝正挡在品红剧团门口,叫嚣着让菊叶出来呢。这位菊叶菊班主,也真沉得住气。任兰蓝嘴里的脏话如何难听,人家大门紧闭,就是不出现。这下可好了,兰蓝更有理了,菊叶这只狐狸精是心虚不敢出来见人。兰蓝从小就恨菊叶,恨得无以复加,恨不得把菊叶抽筋断骨才能消去她心头的愤怒。   爹爹竹君,人前是大拿,人后也是大拿。对谁都绷着个劲儿,端着架子,即使是对他的老婆兰芯也是如此。兰蓝小时候以为,爹爹和娘亲之间相敬如宾,后来才反应过来,哪里是相敬如宾,分明是相敬如冰嘛。娘心里苦,净偷着抹眼泪了,兰蓝劝她,她却哑着嗓子说自己对不起竹君,自己毁了竹君的幸福云云。   这些都是屁话,爹爹竹君要不是靠着姥姥,能红遍半边天吗?能挂头牌儿,能挑班当角儿吗?娘可没有什么对不起爹爹的,当年爹爹若不是为了前程,怎么会舍弃小师妹菊叶选择娘亲。不过既然选了娘亲,就该好好过日子,整天朝秦暮楚,算什么东西!兰蓝虽然从未逮到过她爹爹和菊叶之间存有暧昧的证据,但她心里对爹爹竹君的怨,对菊叶的恨却是一日比一日深。   哪怕爹爹和菊叶擦身而过,都让兰蓝觉得他们之间有猫腻,这怀疑的种子一旦生根,只要有适合的土壤,就定能开出臭气熏天的花朵来。更何况,胡同里那帮子吃饱了没事干的看客们成天凑在一起东家长,西家短。关于爹爹和菊叶这对师兄妹的绯闻,更是从年初炒到年尾,虽然是老梗,可是日日翻新,从来不重样儿。   若是放在一般人身上,听到这些没边儿没沿儿的事情,也就一笑了之,最多骂上一句,谁会真往心里去啊?您别说,兰蓝小姐就会,那些流言蜚语就好像苍蝇似的,专叮她这颗破了皮的蛋。   兰蓝在门口骂得是热火朝天,菊叶根本不为之所动,人家在屋里正烤火吃白薯呢。兰蓝见这法子没什么效果,便又生一计。她朝着街上围观百姓大嚷:“今儿个我让胡同里的老少爷们大爷大妈们评个理儿,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菊叶,您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儿,就算我爹爹当年和您有一腿,您也不能一直死缠烂打。您都结婚有孩子了,怎么能如此不守妇道?就算这孩子不是跛子冯的,您也要替他想想,积德德,别让人戳您儿子的后脊梁骨说是野种……”   “什么?那孩子不是跛子冯的?”   “我就说嘛,跛子冯哪降得住菊叶那号人物啊!”   “嘿嘿,那这孩子是谁的?该不是会是竹君的吧?”   “呸呸,你们这帮说闲话的,小心姑奶奶我撕烂了你们的狗嘴。”门吱呀一声响,还没见到人,便听见菊叶的怒吼了。   “瞅瞅是谁出来了?我说菊叶班主,您老躲在暗处,也不怕长了绿毛。”兰蓝双手抱在胸前,瞪着菊叶的眼睛,菊叶也毫不示弱的回瞪了过去。   “我道是哪个有娘生没娘养的玩意儿在外面撒泼,出来一瞧,原来是师兄的独生女兰蓝啊。”菊叶讥笑道。   “有娘生没娘养也总比路上的野种好。”等了十几年,兰蓝可算是盼到了和菊叶撕破脸的这一天:“刚刚我在恒昌酒家喝小酒,没想到菊叶班主的丈夫跛子冯也在,他啊,一个人抱着酒坛子往胃里灌,边灌边说什么‘那个臭婊 子,就让我沾了四回身子之类的。’我以为跛子冯是在说相好,也没太在意,谁知他又说什么‘儿子也不是自己的种儿’。我这才反应过来,和着刚刚他骂的全是您。   这些年您和我爹爹的绯闻就跟那韭菜似的,割了一茬,不多久又长出另一茬。本来嘛,您也是响当当的一个人物儿,又是个女的,被传这种闲话自然会更尴尬一些。所以,那红亵裤一事,我刚开始虽然着急上火,但细想想,觉得您不会这么伤风败俗,就算是旧情人,也不至于到这份儿上吧。   但今儿个我听跛子冯酒后吐真言,真恨不得扇自己几个嘴巴,我娘总说我,对人太热乎,没心没肺。是啊,跟您这条会发嗲撒娇的狐狸精比,我哪里是个儿?!不过,您要败坏自个的名声我管不着。想当年您一出师,就踹开姥姥另立门户,间接逼死了姥姥。现在您还不肯放过我们兰家,我求求您,到别处去发骚去,别再祸害猫耳胡同了。”谁也没料到,竹君之女兰蓝竟然生得如此好口才,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没一句重样儿。听得各位爷们是两眼发直,全都用鄙夷的目光盯着菊叶。   红颜祸水,瞧瞧菊叶,就是最好的证据啊!   “我不跟你这种小丫头片子一般见识,我怎么了?我活的光明正大,问心无愧。”菊叶强压住火气,一字一顿地说道:“我和师兄,的确有那么一段,可那是男未娶,女未嫁,我们哪点做错了?说我欺师灭祖,另立门户,逼死师傅,你可知道,你姥姥当年是怎么逼我的?!明明知道我和师兄是一对儿,却利用下三滥的手段拆散我们。对,我是怨,是恨,但怨的不是你娘,恨的不是你姥姥。满口甜言蜜语的人是你爹爹,对我许下什么美好承诺的人也是你爹爹,可你爹爹是怎么做的呢?他才是彻彻底底的伪君子,真小人。这样的男人,还有什么值得我爱的?”   菊叶这番话,说得兰蓝是哑口无言,正在兰蓝绞尽脑汁想词儿的时候,竹君和跛子冯一前一后赶到了戏团门口,与此同时,雁落站在人群里,正试图挤进去,却无意中瞥见猴三爷正鬼鬼祟祟地朝庄乐戏馆方向走去,雁落突然想起南归那似笑非笑的神情好像是想告诉自己什么。她心思一动,便跟在了猴三爷身后。   再说此时的品红戏团门口,可算是聚齐了身处于八卦漩涡中心的几位人物。竹君班主一如既往的帅,潇洒,即使发生了红亵裤事件和女儿泼妇骂街事件之后,他还是那么从容洒脱,那种与生俱来的范儿弄得看客们有些不好意思。   倒是菊叶一见到跛子冯就气不打一处来,她随手抄起一条扁担,照着跛子冯就狠命打去。跛子冯躲闪不及,被拦腰打趴下了。他脸上身上全是泥,嘴里还呼呼的冒着酒气。但见到菊叶那副似乎要玩命的表情,他打了一个激灵,这酒算是醒了一大半。   “你怎么不去死?对对,这儿子不是你的,你们冯家绝了后,你还不赶紧一头撞死得了。”菊叶把一肚子的火气全发泄在了丈夫身上。   跛子冯双手抱头,跪在地上哇哇大哭:“我错了,我知错了还不行吗?菊叶,你打我骂我都行,但千万别带着儿子走。都挂我这张嘴上没把门儿的。”说着跛子冯卯足劲,抡圆了照着自己的脸蛋左右开弓,只听噼里啪啦一阵巨响,惊得在树枝上立着的猫头鹰‘咕咕’直叫。   这时竹君走上前去,冲着跛子冯深深鞠了一躬:“冯兄弟,都是我这个不争气的女儿到处惹事,请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别往心里去。”说着竹君拽过兰蓝,按着她的头,让她给跛子冯和菊叶道歉。   兰蓝哪里能咽得下这口闷气,她冲着竹君嚷道:“你少在这儿充好人了,那条红亵裤到底是怎回事还没说清楚呢?那上面明明绣了菊叶两个字,难不成是入夜亵裤自己跑进行头箱子里的?这狐狸精,到底是人是精,还说不好呢。说不准是你们俩在众人面前演段戏,师兄妹嘛,配合自然默契。”   “你!”竹君一甩手,给了兰蓝一个重重的耳光:“我怎么会生出你这么一个混账玩意儿!”   好嘛,这下可热闹了,兰蓝坐在地上大哭,连带着跛子冯也哭天抹泪,菊叶一转身回了戏园,留下竹君收拾残局。   这帮子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那能放过这么一出生旦净末丑全凑齐了的大戏。孰是孰非似乎已经不重要了,大家全都舔着嘴唇等着看竹君如何收这个场呢。   “若是遇到狐狸精,不死也要扒层皮。”南归站在不远处嘴里嘟囔道。   第六章:戏院里的狐狸精   眼下,品红戏团门口不光聚着看热闹的百姓,连两家戏团里的员工或端着大茶叶缸子,或嗑着瓜子,吸溜水声不绝于耳,瓜子皮上下翻飞,敢情到这听不要钱的京戏来了。不过眼下女主角菊叶回了屋,跛子冯和兰蓝蹲在地上哭,竹君班主又阴沉着脸,一副深不可测的样子。莫非这戏就要戛然而止了?   不过,在嗑瓜子和喝水声的掩护下,人民群众充分发扬了我八卦,我存在,我存在,我八卦的猫耳胡同精神。有的咬耳朵,有的在掌心里写字,还有的只交换一个了然于心的眼神。倒是便宜了街边卖烤白薯的大爷,小生意做的别提多红火了。温饱得到满足之后,自然而然需要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比如‘听戏’。   南归冷眼瞅着竹君班主,他对于这位号称胎里帅的名角儿并没有太多的好感。虽然二人的年龄有一定差距,但仍时不时的被胡同里的大妈姑娘们拿出来比较。竹君喜素色,最爱穿天青色的大褂,头发用根木头簪子一盘,透着古香古色。眉毛犀利如剑,眼睛闪亮如星,嘴角上还总挂着一丝善解人意的笑容。最令人拍案称奇的是,竹君的脸上没有一条细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子儒劲儿,人家可是年年当选胡同里中老年妇女的梦中情人,和南大掌柜走的不是一个路线。   饶是见多识广的竹君班主,面对眼前这种状况也犯了难,他赔着笑脸请众人散去,可愣是没一个人听他的。这时他心里有点后悔,早知道应该先去茶馆请南归过来,别看他年纪和自己差着将近两轮,但人家就是有那个一呼百应的派头。   “不,不好啦,菊叶班主上吊了!”只见品红戏团的大门突然打开了,从里面跑出来了一个年轻女子。   “什么?”众人全都傻了眼,只见几个黑影嗖嗖的窜了进去。   “师妹,你怎么就这么想不开……”竹君见到躺在床上,气若游丝的菊叶。   菊叶班主刚刚一个没想开,竟然扯下裤腰带,勒脖子上吊了,若不是发现的及时被救了下来,恐怕今儿个就要闹出人命。   兰蓝终归是年纪轻,她哪里知道会发生这种事,一进菊叶的屋,她吓得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跛子冯更是哭得不成人样,他推开了竹君,走上前去死死地拽住菊叶的手。   “你们都逼我,索性让我死,让我死了,你们就踏实了。”菊叶一边呻吟一边骂道。   “师妹,唉。”竹君侧过头,眼里含着泪光:“我说各位贵人,请高抬贵手。我和小师妹之间,真是一清二白。不带这么把人把死里毁的。兰蓝啊,我和你娘的确没有什么感情,但人这一辈子,哪能光靠着你爱我,我爱你活着?我敬重你娘,更敬重你姥姥,当年的事,并不像你们想象的那样。你姥姥对我有大恩,可以说,没有她,就没有竹君。   那时候她对我说,你娘不懂戏,也不会唱戏,她怕自己祖传的这点玩意就这么绝了后,她更怕百年之后,没人照顾你娘。我是自愿要娶你娘的,我不能让你姥姥抱憾终生,我更不能让兰家的戏就这么断了。所以我和师妹分了手,娶了你娘。我竹君对天发誓,结婚之后,从没做过一丝一毫对不起你娘的事情。   师妹,我知道你恨我,怪我,怪我没把话跟你说清楚。后来你嫁给冯先生,我以为,日子一久,什么情啊爱啊的就都淡了,大家平平淡淡过自己的日子罢了。谁知道,原来当年那些旧事竟然还横在中间,我对不起你,对不起冯先生。”竹君越说越激动,到最后他脸色涨红,大口地喘着气。   “你们谁也没有对不起谁,该道歉的人是他!”雁落突然出现在戏团里,跟她在身后的是胖大嫂和猴三爷,还有竹君的媳妇兰芯。   “是你自己说,还是我替你说?”雁落瞪了猴三爷一眼,朗声说道。   猴三爷扭过头瞅了瞅他老婆,磨磨唧唧地走到菊叶床边上,众目睽睽之下,他只觉得小腿肚子直打转儿,手哆嗦着,气喘着,慌慌张张的说道:“那红亵裤是我放的!”   好嘛,猴三爷这一声弄得全场都哑巴了。众人皆屏着气,伸脖子瞪眼睛,全等着听下文呢。   突然,菊叶失声尖叫了起来,然后抱着被子嗡嗡地哭着。   胖大嫂照着猴三爷的腮帮子就是一巴掌:“你这个猪狗不如的东西!姑奶奶我今儿个非把你揍成馅饼。”   好嘛,这下戏园子炸开了锅,胖大嫂那雨点般的拳头稀里哗啦的落在了猴三爷身上头上,猴三爷也不还手,任由老婆打骂。直到猴三爷额头出了血,众人才缓过神来,劝架的,救人的,还有旁边跟着瞎起哄的,乱成了一锅粥。   “都给我住手!”躺在床上的菊叶坐了起来,直直地盯着猴三爷的脸说道:“三爷,我菊叶自认为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你为何要栽赃陷害我?”   猴三爷一边用袖子擦着脸上的血,一边回话道:“你是没做过对不起我的事,可我打心眼里讨厌你和竹君,你们一肚子男盗女娼,寡廉鲜耻。”   “你胡说些什么?!”胖大嫂抡起拳头猛捶着猴三爷的后背。   猴三爷一转身,如小猴子似的躲开了:“今儿个当着街坊邻里的面,咱们索性把话说开了。我跟你说,你平时嘴里总叨唠着竹君哥这好那好,每次见到竹君都恨不得倒找钱贴上去,你以为我是只瞎猴吗?我全都看在眼里!当年我追你追的好苦,可你呢,连看我一眼都不乐意。   是,我配不上你,我只是一泥猴脏猴。后来,你唱坏了嗓子,可我还是心恋着你。谁曾想,你眼里只有竹君!竹君让你嫁给我,你二话不说就同意了。为的什么?你倒是告诉我啊!我傻,我笨,我呆,我以为你是想和我好好过日子。事事依着你,哄着你,你呢,有事没事就往竹君房里跑,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子啊。竹君,竹班主,睡了叶城第一美人菊叶不说,连我媳妇都不放过,这口气,你让我怎么咽?!   这些年,我在剧团里过得都是些什么日子?你们说我是哈巴猴,说我是臭猴子,若不是我时来运转,还不把我当人看呢。好嘛,我现在成角儿了,也能压轴出场了。竹君班主表面上不说什么,心里头恨死了我。要不,为什么要重排《真假美猴王》?弄七八个孙悟空在台上,这是故意毁我啊!一堆主角儿,红花,谁当绿叶?敢情我是给别人做嫁衣,想仗着我的名气捧红他手里的人!”猴三爷越说越顺,到最后,还耸耸肩膀,理直气壮的瞪着他老婆胖大嫂。   胖大嫂愣了一下,攥紧的拳头松开了,她一屁股坐在地上,两眼发呆:“你……你怎么能这么想我和竹君哥?你怎么敢这么想!”   竹君走到猴三爷面前,毫不犹豫地扇了他一个耳光:“你给我听好了,我和菊叶是清清白白的。我和你老婆……是兄妹!她是我同母异父的妹妹,自小便被送了人,这不是什么光彩事,我和她不愿意对人提起,但只要力所能及的地方,我都照顾着她,哥哥护着妹妹,这有错吗?至于排《真假美猴王》,也是妹妹的主意,她说你年岁也不小了,还要在台上翻跟头打滚,怕你累着,才让我选几个机灵的孩子跟着你学猴戏,为得就是把你的戏发扬光大。还真应了那句老话,人心隔肚皮。”   猴三爷傻在原地,沉默了半响,他一蹬腿,一合眼,昏死了过去。待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众人见他无性命之忧,便都悄悄离开了。只有菊叶、竹君这几家人还坐在原地,纠缠了将近二十年的孽缘,终于理清了。   出了戏团,众人才想起来,刚刚好像是雁落把猴三爷带过来的,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不为人知的故事?   对于他们来说,猴三爷和雁落之间的故事是个秘密,但对于南归来说却称不上有多神秘。   刚刚雁落尾随猴三爷进了庄乐戏馆,她瞅见猴三爷鬼鬼祟祟地朝正房走去,手里头似乎还拿着什么东西。雁落正要跟过去一探究竟,偶然瞥见胖大嫂和兰芯冲她走来,她当机立断,拉着胖大嫂和兰芯,跟在了猴三爷身后。   猴三爷进了竹君的屋,直奔着床铺而去,正在他试图把一支雕菊花玉簪塞到竹君枕头底下的时候,雁落一行人闯了进来,人赃俱获,还有什么可狡辩的。雁落果断制止了胖大嫂想要抽猴三爷的冲动,而是令其押着猴三爷来到了品红剧团。用雁落的话说:“胖大嫂,你难道不好奇为何猴三爷会栽赃陷害竹君吗?”雁落这一句话,暂且压下了胖大嫂的火气。   至于之后的事情,您也都看到了。   雁落回到霜叶茶馆,已是天色发白,南归掌柜还呆在一层看书。雁落迟疑片刻,还是拉开椅子坐到了南归对面。   “猴三爷的心病可是除去了?”南归抬起头,望着雁落。   雁落闷声说道:“反正每一件事能逃不出你的手掌心。”   “也不尽然。”南归轻叹了口气,他转身走进厨房,不一会工夫端出了一碗元宵:“虽然已经过了元宵节……”   不待南归把话说完,雁落就接过碗,拿起勺子吃了起来:“白芝麻桂花馅儿元宵?!”雁落又惊又喜的叫着。   南归也不说话,而是静静地坐在一旁,看着雁落把元宵连着汤全吃进了肚子里。   “南归,谢谢你。”雁落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谢什么?”南归故意挑挑眉。   “谢谢你的元宵。还有,我明白你让我去查红亵裤这件事的目的了。”雁落仰起脸,冲南归甜甜一笑:“有些事情,即使是亲眼看见,亲耳听到也不一定属实,鬼神就是再法力无边,也敌不过黑暗的人心。”   “还有一句。”南归轻声说道。   “什么?”雁落好奇地看着南归,南归轻轻摇摇头,转身上了二楼。   南归未说出口的那句是,珍惜眼前人。他突然觉得,自己若是一只成仙的狐狸就好了,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解决这些感情事。   第七章:南归的小未婚妻   作者可能删除了文件,或者暂时不对外开放.请按下一章继续阅读!   第七章:南归的小未婚妻   面对谢婉儿咄咄逼人的话语,雁落只觉好笑。南归又不是一条小狗狗,拴上链子就会跟着主人浪迹天涯、无怨无悔,他可是嚣张不可一世的霜叶茶馆第二十五任掌柜南归啊。眼前这个踮着脚尖刚刚到自己下巴的小妮子,到底是哪里来的自信,让她如此确定,南归会为她守身如玉,直到她长大呢?   “首先,请称呼我为雁落或者雁伙计,丑女人这种字眼可不是正经八百的姑娘会说的。其次,我和南归只是员工与老板的关系,再无其他,请不要乱吃飞醋。最后,你要嫁给谁,亦或他要娶谁,都不关我的事。你若是不放心,大可以买条绳子把他牢牢拴在屁股后头,如果他同意的话。”雁落一板一眼地说道。   “我才不信呢,南归哥哥生得那么俊,身手又好,朝夕相处下来,你会对他没感情?”谢婉儿歪着脖子说。   “这世上生得俊的人多了,更可况,我见过和南掌柜不相上下的人物儿,可那又怎样?难不成遇到帅的,功夫好的就要一股脑占为己有吗?”雁落很想敲开谢婉儿的脑袋瓜子,看看她里面都装着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早熟思想。十二三岁的孩子,不是应该去街上跳皮筋、玩老鹰捉小鸡吗?眼前这个小姑娘看起来清纯可爱,但却早早学会了对男人投怀送抱,还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谢姑娘,你与其把时间都花在和我逗贫上,还不如去琢磨琢磨如何把南掌柜守住,毕竟……离你们成亲,还有些时日呢。”   “你不说我也知道,商家那位大婶一直惦记着南哥哥,每次见了南哥哥,就跟小耗子闻到了香油似的,恨不得伸出舌头来舔两口。还有那个说书的坤角,叫什么暴雪来的,不知是真穷还是哭穷,袍子上面总是少几个盘扣,经常裸着大半胸脯,也不怕冻着自己。至于平日里那些虾兵蟹将,就多了去了。不过南归哥哥从来都没拿正眼看过她们,这点我比你清楚。”谢婉儿噼里啪啦说了一长串都不带打嗑巴的。   好口才,雁落在心里为谢婉儿的动物性占地盘意识而竖起了大拇指:“所以,你怕我近水楼台先得‘冰’?放心吧,我这人怕冷,九九八十一种死法里,唯独不想被冻死。”   “八十一种死法?我怎么没听说过?”谢婉儿好奇地插话道。   “你自然没听说过,我也是今天知道的。”雁落眉毛一挑,笑着说:“因为是我刚刚才想到的。”   谢婉儿紧咬着嘴唇,怒视着雁落,她觉得雁落的脸上写着四个大字:‘你被耍了!’   雁落冲她吐吐舌头,快速地说道:“我要去准备晚饭了,你自个玩。”说完便转身一溜烟朝厨房跑去。一边跑,雁落还一边偷笑,一个半大的孩子,装什么美艳成熟嘛。不过,不能不说南归掌柜魅力无穷,老少皆宜,简直是居家旅行必备的祛暑降温移动冰山。   谢婉儿的出现让雁落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时光,似乎也是眼里心里都只有那一个人,只不过与热情劲爆的谢婉儿相比,雁落是小巫见大巫了。但那种感觉,却很相似,都是单纯的喜欢着一个人。女孩子,果然都是很早熟的,但等到长大后再回头看看当初的自己,就知道有多傻多幼稚了。   雁落耸耸肩膀,拿出食材,开始准备晚饭。她待锅烧热了之后,舀了勺绿豆浆汁倒进锅里,用小铲子把浆汁摊成小圆片,只听油锅里嘶嘶作响,片刻功夫焦黄明亮的摊饹馇就做好了。雁落把新出锅的饹馇切成小块,投进羊骨汤里,撒上胡椒面小火慢炖,待饹馇入了味儿,她便关了火,盛出几碗放在餐桌上。   这道小菜是冬天家家户户桌上必有的一道,名叫饹馇汤,是雁落最喜欢吃的小食。记得小时候娘亲总是会给自己做上一大锅,一家人围着灶台你一碗我一碗,有说有笑地吃着。吃到最后,各个脸色红润,全身上下都暖和极了。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是她记忆中最美好的日子。只不过……物是人非。雁落惆怅地摇摇头,然后打起精神去唤谢婉儿吃饭。   南归还未回来,季宝正在和谢婉儿说着什么,见到雁落,谢婉儿立马耷拉下脸来,好像雁落欠了她多少银子似的。雁落还不至于和小孩子置气,她冲季宝微微一笑:“季宝,不如留下来吃完晚饭再回去吧。”   季宝瞥了谢婉儿一眼,犹豫了一下答应。本来他正准备回家,但见谢婉儿和雁落之间火星四溅,南归又不在,万一言语不和,二人动起手来可怎么办。当然,在他看来,雁落动手的可能性较低,但谢婉儿就不好说,这个小姑娘,脾气不是一般的冲。   一进厨房,雁落便把两碗饹馇汤端到了季宝和谢婉儿面前,季宝点头谢过之后便拿起了勺子,还没到嘴边,就听见坐在他身边的谢婉儿发出‘呸呸’的声音。   “刚出锅,是不是烫着了?”雁落赶忙走上前去关切地问。   “这是什么东西?真恶心!”谢婉儿把勺子扔在了地上。   “这是羊肉饹馇汤,是我小时候最爱吃的……”   还不待雁落把话说完,谢婉儿就把汤碗往前一推,翘着二郎腿说道:“你这是打发要饭的啊。”   “那你想吃什么?”雁落叹了口气,强忍着不悦问道。   “你会做什么?”谢婉儿盛气凌人地瞅着雁落。   她只是一个小孩子,别发火,别跟她一般见识……雁落不停地自我催眠着:“要不来碗馄饨?你要是不爱吃带汤水的,刚才做汤还剩了一块羊肉,我去给你炒盘它似蜜,甜香鲜嫩,绝对没有膻气。”雁落说着转身就去动手切肉了。   半个时辰之后,满头大汗的雁落把做好的它似蜜放到了谢婉儿面前,谢婉儿拿起筷子,一边拨拉着盘里的肉,一边翻白眼:“就这也叫它似蜜?我不吃了。”她说着一起身,甩了甩袖子,只听‘哐当’一声,打翻了盛羊肉饹馇汤的铁锅,汤汤水水流了一地。   雁落本以为谢婉儿是无意中打翻的,谁知谢婉儿盯着地上的汤水,唇角上挂着某种残忍的笑容。饶是好脾气的雁落也无法再忍耐下去了。   “你也适可而止一点吧,不要认为小孩子做错事就永远能得到原谅。”雁落愤愤地说:“我没有任何义务照顾你,任你使唤。”   “雁落……”季宝皱皱眉,挡在了雁落面前,刚刚他背对着谢婉儿,并没有看到谢婉儿对雁落的挑衅,倒是现在雁落因为打翻锅子而冲谢婉儿发脾气,让他有些看不下去:“她不过只是一个孩子,又不是故意打翻的,你至于这么生气吗?”   “年龄并不能作为借口。”雁落瞪了季宝一眼:“当别人为你做了什么之后,要懂得礼貌和尊重,要学会说谢谢,没人有义务对你好。”   “雁落,婉儿只是个性顽皮而已,你跟一个孩子较什么真儿。”季宝回瞪着雁落。   “你不能这么护着她,这样迟早会害了她,她现在已经够目中无人的了,难道你……”雁落还没说完,便被谢婉儿抢过话去:“我又不是故意打翻的,只是不小心而已嘛,你怎么如此不依不饶。我知道了,你是欺负我没有爹爹,欺负我娘亲不在身边,你和他们一样,永远都数落我,说我不是。”谢婉儿说话时还带着几丝哭腔。   “没有父母就可以不尊重其他人吗?没有父母就可以为所欲为,让所有人都迁就你吗?”雁落冷冷地质问道。   “雁落,够了。”季宝猛地推了雁落一把,拉起谢婉儿出了厨房。雁落站在原地沉默了许久,才转身开始收拾地板。   刚刚这一幕,全然落入了南归掌柜的眼里,他本想去安慰雁落几句,思考了一会儿,还是没有迈开步子。   等雁落收拾妥当准备回自己房间的时候,她听到从南归房里传来了阵阵哭声,那尖细的嗓子不用猜也知道肯定是谢婉儿。雁落也没敲门,径直走进去,坐在了床沿上。只见谢婉儿双手抱着膝盖,可怜兮兮地蜷坐在床上,两只眼睛哭得跟桃子似的。   “你哭什么?”雁落问道。   “我哭,干你什么事?”谢婉儿一边抽泣着一边反问道。   “不关我的事,我只是想告诉你,你哭得样子很丑,若是被南掌柜看到了,肯定会吓他一跳的。”雁落慢慢说道。   “你胡说,你……你就是嫉妒我,嫉妒我和南归哥哥……你还欺负我,因为我没有爹娘……”   雁落被谢婉儿这几句似嗔怒似埋怨似撒娇的话雷得是外焦里嫩,嫉妒她?欺负她?天理何在啊!   “你给我听好了,在这世界上,没有谁离开谁就活不下去的。爹娘也罢,爱人也好,保不齐某一天就会消失不见。装可怜、扮可爱,也许能获得别人短时间的同情与关心,但你不可能一辈子如此过活。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更何况你娘亲并没有遗弃你,你们不是每年都会见面吗?为什么还不知足呢?你娘亲也有追求幸福,过自己生活的权力。这么说可能很残忍,但你自己终究有一天要面对这些。你说你喜欢南掌柜,可你今日的所作所为,只不过是给南归掌柜增加负担而已。你不停地再向周围的人索要温暖,但你又付出了什么呢?爱与关怀,从来就不是一味索取,而不付出。   南掌柜忙了一天,却仍要替你去城里办事,你说不回家就不回家,而南掌柜却不得不去向你的爷爷解释。你一进茶馆就趾高气昂,不可一世地议论别人是非,因为你和南归掌柜的关系,会让人们误会这些话是他告诉你的。你的所作所为,已经给你喜欢的人造成了困扰,你知道吗?如果喜欢南掌柜,就努力成为不让他操心的人。”雁落说完这席话就要离开,却被谢婉儿拉住了胳膊。   “你真的很讨厌,没人敢在我面前大呼小叫的。”谢婉儿郁闷地说:“他们都宠着我,护着我,但是……但是我……”谢婉儿突然扬起头,照着雁落的面颊亲了一下:“我觉得我也不是那么讨厌你。”   雁落笑着把谢婉儿搂在怀里,终究还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坦率得可爱。   “喂,那个什么羊肉饹馇汤对你来说很重要吗?”谢婉儿靠在雁落肩膀上,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   “是,那是我童年时的回忆。”雁落见谢婉儿眼巴巴地瞅着自己,便继续说道:“我爹爹在我五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在他下葬的那日,天空下着大雪。我被孤零零地扔在空荡荡的房子里。外面风雪混成了一团,天地之间只剩下无尽的银白色,好像有数不清的白发魔女在猛烈地撞击着门窗。那时我觉得,平日里温馨甜蜜的家随时都有可能被卷上天空,被撕得粉碎。我吓得蜷缩在被窝里,咬着手指哭了,锅上还炖着羊肉饹馇汤,诱人的肉香飘荡在屋里,却没法激起我一丝一毫的食欲。   那种仿佛被全世界遗弃的感觉直到如今还残存在我的记忆里,尽管我曾经无数次安慰自己,那时我只是个孩子,孩子的眼泪并不丢人。那些顺着面颊滑落的泪滴打湿了床单,我一遍又一遍的呼唤着娘亲和爹爹。在我看来,这是不过是一个冗长的噩梦,我会伴着晨光在娘亲的怀抱中醒来。   我不知道的是,那是一场百年不遇的暴风雪,如刀子般锋利的冰雪气势汹汹地向人间袭来。尽管会有冰雪融化,春意盎然的一天,但对于我来说,人生从这一天起就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我永远的失去了质朴善良的父亲,这个被称为家的地方,从此变了样。等到娘亲回来的时候,那锅饹馇汤已经煮好了,我记得娘亲手给我盛了一碗,默不作声的盯着我的脸,等我吃完之后,她自己也吃了一碗。我望着她,很想扑进她怀里,但娘亲严肃的神情让我感到害怕。那是我和娘亲在一起吃的最后一顿饭,然后她就把我送去了朋友家。”   “然后呢?”谢婉儿追问道。   “然后,然后我就长大了。”雁落冲谢婉儿淡淡一笑。   “哦?”不待谢婉儿发问,雁落就以时候不早,该休息为由退了出去。直到雁落回到自己房间关上门,南归才慢慢走到谢婉儿身边。谢婉儿一见到南归,就迫不及待地钻进了他怀里:“南哥哥都听到了?”   “嗯。”南归点点头:“你啊,真是太皮了。”   “哥哥觉得我做的过分?”谢婉儿嘟起嘴:“还说会一直喜欢婉儿呢,才几天功夫,你就移情别恋了。”   “婉儿,别闹了。”南归弹弹谢婉儿的额头:“你是我最珍贵的小妹妹。”   “我和雁落,谁更珍贵?”谢婉儿一挑眉,眼里含笑瞅着南归。   “我和她根本就没那种关系,你别听他们胡说。”南归的脸突然红了起来,他有些不满地说道。   “不过她手艺不错,做的东西很好吃,而且我观察了她一天,见她干起活来手脚也挺利索,以后应该能照顾好哥哥。”谢婉儿吐吐舌头继续说道:“我故意弄洒了对她来说有特殊意义的汤,她心里肯定不好受,南哥哥快去安慰她吧,别错过这个大好机会哦。”   “那你……”   “我能照顾自己的。”谢婉儿拍拍胸脯保证道:“我要向雁落说的那样,做一个不让哥哥操心的人。”   南归揉揉谢婉儿的头发,笑着走了出去。   此时雁落正坐在窗台边上望着黑漆漆的天空,连她自己也搞不懂,为什么会把爹爹下葬那天发生的事情告诉给谢婉儿,看来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讨厌那个孩子,反而是对她产生了某种特殊的感情。谢婉儿用刁蛮任性来掩饰心中的寂寞,而自己则用善解人意来装作一切安好,这就是所谓的同病相怜吗?雁落轻轻吹起了口哨。   “雁落。”南归的声音在雁落身后想起。   雁落惊讶地转过头望着南归:“南掌柜。”   “你忙活了一晚上,都忘记吃饭了吧。”南归把手里提着的食盒放到雁落面前:“已经没有羊肉了,只能做炸饹馇,你……你若是不喜欢吃就丢掉吧。”南归有些窘迫的说完之后,也不等雁落有所反应就一阵风似的离开了。   雁落无奈地苦笑了一声,她打开食盒,只见里面整齐码放着一打炸饹馇,还有一小碟酱油。雁落随手拿起一个沾了点酱油放进嘴里,又脆又香。这是南归亲手做的?雁落突然噗哧一笑,这家伙,也有温柔体贴的时候啊。   南归趴在门缝上,见雁落一边笑一边吃着自己做的食物,只觉心里泛起了阵阵暖意。   这一夜,南归、雁落和谢婉儿都睡得很安稳。   清晨,知府派来了马车接谢婉儿回府,谢婉儿抱着南归的腰,撒了半天的娇之后才松开手,她一蹦一跳地走到雁落身边,踮起脚尖,伏在雁落的耳边说道:“我不在的时候,要帮我盯紧了南归,别让那些花蝴蝶靠近他。还有,如果是你喜欢他的话,我不会生气。”谢婉儿说话的音量不大,但南归却听得清清楚楚。他用眼角的余光捕捉到雁落那有些尴尬的表情,心里头难免觉得不舒服。   “难道喜欢我是一件很丢人现眼的事情吗?”南归小声嘟囔道。   雁落侧过头,对南归投去不解的目光,南归转过身,假装没看到。   谢婉儿轻笑几声,登上了马车。   “喂。”南归突然叫住雁落:“你是不是很讨厌我啊?”   第八章:大鞭杆子俊俏男   一转眼,春暖花开,猫在家里一冬天的各路英雄好汉全都打着哈气、伸着懒腰挤进了猫耳胡同,歇了一冬天,也该收收心,亮出绝活赚点银子了。   但却有这么一号人物,与胡同里的热闹气氛格格不入……   这位爷儿,雁落并不认识,但见茶客们对他恭恭敬敬,就连南归也对他礼遇有加,想来肯定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儿。   这位爷从来不排队拿号,无论何时来到霜叶茶馆,都有免费供应的天上茶可喝,这明显违背茶馆规矩的举动却得到了南归的首肯。每天黄昏十分,都能看见这位爷儿迈着轻飘飘的步子,抬脚跨进了门槛儿。只见他左手拿着一把做工精美的折扇,右手背在身后,目不斜视,唇角微微上扬,颇具魏晋名士风度。进了茶馆,他径直朝靠窗户的位置走去,端端正正地坐稳之后,用扇子在手心里一磕,不用张口,季宝就低着头端来一壶天上茶。   更夸张的是,霜叶茶馆里一向人声鼎沸,人潮汹涌,平时能找个空座都是一桩难事,可这位爷儿,占着最好的座儿不说,连茶桌也独霸着,还愣是没人敢过去打扰。偶尔有些茶客悄悄瞥上两眼,但随即又赶快转过头,生怕被这位爷发现似的。雁落试着问了季宝几次,但每次得到的答案不是:“那位爷儿是一个人物儿”,就是“你想知道,自己去问他。”这种不负责任的回答,雁落对于季宝的敷衍很是恼火,本来她曾试图去问南归掌柜,可鉴于南掌柜自谢婉儿走后情绪就异常古怪,她实在不想去惹上一身腥。雁落真是搞不懂,南归那看似精明的脑袋瓜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就说那天送谢婉儿上马车吧,本来一切相安无事,雁落把谢婉儿那句“如果是你喜欢他的话,我不会生气。”当成了小孩子的玩笑话,并没有放在心上。可也不知南归抽得什么疯,突然问自己是不是讨厌他……这让雁落好一阵为难。在这些日子的相处中,雁落对南归的感觉早就由最初的讨厌变成了尊敬与……与信任,可这些肉麻话自己如何说得出口?!   雁落思前想后,决定假装没听到南归的问话,她抬起头冲南归干笑几声,便一溜烟跑去了炮竹铺。进了炮竹铺,她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告诉给彤若,临了还补充了一句:“彤若,你说南归是不是嫌弃我啊?想找个机会把我撵走?要不然他为什么要问我是不是讨厌他呢?”   听完她这一席话,彤若差点把炮竹扔到雁落身上。眼前这位姑奶奶,是真傻还是装傻啊?南掌柜那么明显的暗示,怎么听进她耳朵里,立马变了味儿呢?彤若长叹一口气,就算南归心若坚冰,听到雁落这话恐怕也底瞬间爆裂。你说雁落不懂感情事吧,她处理余若书与小鹿子那件事的时候也挺有办法的,可怎么一轮到自己,她就顿时痴傻呆乜了呢。   本来,彤若打算做做好事,一句惊醒梦中人,但转念一想,平常南掌柜多心高气傲的一个人儿啊,从来都是被人仰望注视的对象,难得在自个儿结拜妹妹雁落这儿吃了瘪。也好,煞煞南掌柜的嚣张气焰,以后雁落妹妹嫁过去才不会吃亏。说起成亲,自己应该准备多少炮竹作为贺礼呢?   您瞅瞅,连大美人彤若私底下也以八卦他人为乐呢。   “雁落,雁落……”季宝轻轻拍了拍雁落的肩膀:“你在发什么呆啊?该收拾收拾准备关门了。”   雁落回了神,扭头冲季宝呵呵一笑,正巧那位爷儿也准备离开,他迈着八字步,动作别提多潇洒,特别是那眼神,黑幽幽的放着光,他好像没看到季宝和雁落似的,推门而出。雁落好奇地伸着脖子瞧着那位爷儿,只见他行走于炊烟袅袅的胡同之中,好似不食人间烟火的大神,沿路的店家全都探出头,静静地瞅上一眼,然后又快速地缩回去,好像怕惊扰了这位爷似的,直到他的身影一拐弯消失了,雁落才慢吞吞地收回目光。   “南掌柜,听说那位爷准备金盆洗手了?”季宝望着南归。   “嗯,他说做完最后一笔生意之后就要把店铺交给那人,然后告老还乡。”南归冷冰冰地说道。   “他是做什么生意的啊?我怎么以前从未见过他?”雁落□话来。   “你还是盼着别让他做你的生意才好。”南归说完这话就上二楼歇着去了,雁落冲季宝无奈地摊摊手。   装什么神秘嘛,雁落虽然好奇心强,但也知道不该打听的事情绝不打听这项基本原则,她跺跺脚,一边捶着后背一边回到了自个儿房间,一想到即将到来的夜晚,雁落就恨不得找个地方躲起来。   二八月正是闹猫的日子,小猫阿斗成天拖着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幽怨地在茶馆里踱来踱去。以前无论你怎么唤她的名字,她都一副冷冰冰爱理不理的贵小姐派头,现在可好了,你只要看她一眼,她准‘喵喵’地冲你叫,你要是停下步子,她就跟领了圣旨似的,满地打滚不说,还拼命地舔着自己身上的毛儿。那副娇柔妩媚的模样,好似独守春闺的小媳妇,巴不得从天而降一位大官人共赴巫山云雨。   追求真爱没有错,可阿斗没日没夜地倚窗呼唤情郎就让雁落有些吃不消了。雁落几次想去批评阿斗,可阿斗小姐太会察言观色,揣测人心。她一见雁落皱起眉,就摆出娇弱无力的样子,一双大眼睛里含着水汽,连那叫声也透着缠绵悱恻。得,一个字——‘忍’。不忍又能怎样,堵住阿斗的嘴?还是把她扔到地窖里?雁落心软,哪里舍得让阿斗受委屈。那这委屈,只能雁落自己受着了。   您别说,阿斗小姐还真招惹来不少多情种子。房顶上,窗户下,楼梯口……无处不在的公猫们甚至为了争取最佳勾搭位置,还用上了爪子,差点在霜叶茶馆里演出全武行。在经过一系列艰苦奋斗、争风吃醋、献媚取宠之后。终于,有一只通体纯黑、无一根杂毛的公猫凭借他伟岸的身躯,矫捷的四肢,低沉又不失磁性的歌喉击败了所有的情敌,在这场群雄逐阿斗的爱情狩猎战役中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本来,阿斗找到真爱是件值得撒花庆祝的事,但南归掌柜有令,阿斗若是怀孕了,生下来的小猫必须送人,南归还说,霜叶茶馆是喝茶休息之所,不是野树林,更不是动物园。一只阿斗加上雁落就让他够吃不消得,若是再添上几只小猫,这日子彻底没法过了。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南归立场十分坚定。雁落思前想后,决定找黑猫的主人谈谈,怎么说自己和他也算是半个亲家,没准公猫主人会愿意照顾小猫呢。   雁落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等来了这对猫情侣,瞅瞅,这两只猫那个黏糊劲儿,成双成对儿,头尾相贴,缠绵悱恻得玄乎。雁落走上前去,故意伸手要抱阿斗,那位黑旋风公猫可不干了,闪电似地伸出爪子就要挠雁落,雁落一侧身,让黑旋风扑了空。   黑旋风冲阿斗‘喵喵’叫了两声表示抗议,阿斗为难地左看看雁落,右看看黑猫,一个是自己的情郎,一个是自己的主人。阿斗呜咽一声,像是在对雁落说抱歉,然后就跟着黑旋风朝窗台一跃,跑走了。   雁落早有准备,她小跑着跟在了情侣猫身后。这对通人性的小猫似乎知道雁落并不是要抓它们治罪,它们就跟逛大街似的,在猫耳胡同里悠闲地走着,时不时地还回头瞅瞅雁落。雁落跟在他们后面,直奔着猫耳胡同深处跑去,春宵苦短,两只小猫加快了步伐,一主两宠,一前一后,来到了一间店铺门口。   雁落眼瞅着猫情侣飞身一跃,翻墙进了一家店,一抬头,见那户店面大门虚掩着,、她好奇地想要推门而入,却猛地收回了手。   其他店铺门口都点着红灯笼,唯独这家,黑灯瞎火,阴风阵阵,朦朦胧胧之间雁落瞥见屋里似乎有点点微光。进还是不进,这是一个问题。雁落有些心慌意乱,仿佛往前再迈一步就将踏入未知可怕的深渊。她回过头,瞅了瞅来时的路,黑布隆冬、曲里拐弯儿的胡同,一点都不像白天那般繁华与热闹。难道是自己出现幻觉了吗?雁落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模糊起来,古老的茶馆、屋顶上长满了荒草的炮竹铺,泛着霉味儿的古董店,还有路口那对儿缺了门牙的石狮子。   死气沉沉,寒气逼人!这时雁落再扭过头望着那屋里的橘色微光,那上下跳动着的火焰像是有某种魔力般,牵引着雁落,推开大门,跨过门槛,走了进去。   这家店铺雁落从未进来过,隐约间她甚至觉得,这家店铺是凭空冒出来的,要不然为何自己在猫耳胡同住了大半年,却一直都没来过这里呢。几声猫叫,打断了雁落的思绪。她咬咬牙,硬着头皮朝里面走着,一边走,她还一边出声唤道:“我是霜叶茶馆的伙计雁落,来此地寻猫,如有打扰,请多多包涵。”   雁落等了一会儿,见无人回应,便走到正房门口,她借着月光看到门框上贴着对联儿,大红撒金的纸如今已褪了色,只剩下两行状似连珠,绝而不离的草书大字儿:小鬼好大头,相爷好大胆。这幅对子说得是儒生于谦遇到大头鬼时的情景,本来是妇孺皆知的笑话,可衬着此时幽幽的气氛,雁落怎么也笑不出来。   她十分害怕,正想转身告辞,谁知正房里传出了细微的响动,好像有人在窃窃私语。雁落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请问有人在吗?”她一边说着,一边走了进去。一进正房,便嗅到一股淡淡的花香,进屋一瞧,一张油光瓦亮的木桌上散落着几本旧书,还摆着一套看似很古旧的文房四宝,雁落随手拿起一本,翻开一看,竟然是经典鬼故事集《子不语》。当下她头皮发麻,小腿肚子直打颤儿。   这时又从里屋传来叹息声,雁落攥紧拳头,绕过屏风想一探究竟。   好嘛,还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雁落完全被眼前的这一幕吓懵了,她甚至没有发出尖叫声,而是傻呆呆地看着那两个躺在棺盖儿上,水 乳 交 融的人?亦或鬼?   总之,恐惧充满在雁落的心头,以至于让她忘记了此行的目的。她只觉浑身战栗,不知所措地僵立在原地。一阵冷风袭来,那个裸 露香肩的女‘鬼’突然转过身,脸上没有一丝血色,鲜红的双唇似笑非笑地上扬着,这时一个低沉的声音突然划破清冷的夜晚:“三更半夜,扰鬼清梦。”   第八章:大鞭杆子俊俏男   “三更半夜,扰鬼清梦。”   莫非,自己真的撞鬼了?雁落努力睁大眼睛,哆哆嗦嗦地说道:“抱歉,我不是故意的。”她一边说一边往后退着步子:“你们,请继续……”说完她撒丫子拔腿就逃,像一阵风似地跑到了大门外。   到了大门口,正巧有一位提着红灯笼的人走过,雁落借着烛光隐约看清了这间店铺。好嘛,还真是吓死人不偿命。只见店铺门口整齐的摆放着一排纸糊的金童玉女,通过亮光往院子里瞅瞅,左侧横七竖八地摆着七八口质地不同的棺材,右侧杵着三顶不同大小的棂轿和长短不一的抬杠。   一阵小风刮过,冷气嗖嗖地钻进雁落的领子里,从脚心往上冒着阴气,要多渗得慌有多渗得慌!敢情,这是间提供一条龙服务的殡葬馆。在这种专和鬼魅打交道的地方,遇到一对鸳鸯薄命鬼也没有什么稀奇的吧,雁落自我安慰地想着。   “原来是霜叶茶馆里的小姑娘啊。”提着灯笼的那个人突然走到雁落身边,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   雁落一回头,看到来人竟然是这几天在茶馆里被奉若上宾且神秘莫测的男子,她一时手足无措地说道:“原来是老先生您。”   “老先生?”那位男子眯起眼睛,似笑非笑地说道:“难得小姑娘注意到我这个老头子。”   雁落被他语气里的夸奖之意弄得有些晕乎:“我……您还没去歇着?”   男子并没有顺着雁落的话往下说,而是瞥了殡葬馆一眼,噗哧一笑说道:“你哪,大晚上的怎么跑着来了?”   “这个……一言难尽。”雁落挠挠头,不知该从何讲起。   “相逢即是缘分,不如小姑娘跟我回家聊聊天,磕磕瓜子,拉拉家常。”男子见雁落面露难色,又说道:“小姑娘不信老头子的人品吗?我和南掌柜是旧识,可不敢欺负他身边的人。而且,我想刚刚小姑娘在店里看到了些脏东西吧?”   “您怎么知道?”雁落惶恐地盯着他的脸。   “因为,我是这家店铺的老板嘛。”老头亲热地推了推雁落的肩膀:“走走,别立在着,吽冷的(特冷),赶紧到我家暖和暖和。”   雁落还没搞清楚状况,就跟着男子七拐八拐到了猫耳胡同的背阴儿处,一年四季着不到光的‘耳朵眼’。雁落听说过耳朵眼这个地方,却从未来过,一来才知道,这根本不是人呆的地方,分明是乱坟岗子。   像是猜到了雁落心中的疑问,男子幽幽地说道:“早年间还没修水路,客商们都是赶车到处运货。出门在外,保不齐有个三长两短嘛,但距离故土隔着千上万水,能把尸首安然运回安葬的少之又少,大多数客死异乡的商贾们都被随意埋在这儿了,反正这儿是背阴地,官府也懒得管。到后来,一些老而无子、或是落魄了的市井闲人、落魄子弟还有一些说不出名字的神秘人物全都被裹着草席埋在了这里。”   听完男子的解释,雁落更是心惊胆颤,万分后悔自己意志不坚,竟然跟着他跑到这种地方来了。可现在想回头难了,自己不认识回家的路,随身又没带着什么照明用具,这要是瞎跑一气,不小心跌进坟坑里可不是闹着玩的。只能走一步算一步,雁落哭丧着脸跟在男子身后。   二人穿梭于众多形态各异的坟包之间,走走停停到了一处开阔地,说是开阔地,也不尽其然。一间摇摇晃晃好似马厩似的小木屋立在中间,左右两边傍着长满了野草的坟头儿,   “请进。”男子颇有派头地伸手礼让道。   一进门,男子就给雁落搬来一张椅子:“坐坐,别客气,您就把这儿当自个家。”   “老先生,您就别忙活了。”雁落连忙接过椅子,还没坐下去,就被老先生一伸手挡了下来。   “我先擦擦土。”男子说着用袖口在椅子上蹭了蹭:“这椅子,您别看它生得平淡无奇,但坐在这上面另有一番滋味。”   “滋味?”雁落不解地瞧着男子。   “那是。”老先生抿嘴一乐:“这可是千年银杏木棺材板儿钉成的,就是皇帝老儿死了也用不上这样金贵的棺材啊。小姑娘,你瞅瞅椅子背儿,那上面刻着的可是二十四孝故事画,这还是我师祖的手艺,到我师傅那辈儿就失传了。你摸摸这椅子面,没一块疤节,光是处理它就要花上整整三年。”   “什么?”雁落只觉毛骨悚然,当场从椅子上跌了下来。   “您别客气,老头子不是个小气人,难得有人来家里坐坐,自然要拿出最体面的物件招待您了。”男子扶起雁落,把她按在椅子上。   “这这……”雁落挣扎着想要起身,可肩膀被人死死按住,完全动弹不得。   “都说了,小姑娘别跟老头子客气嘛。”男子笑眯眯地看着雁落:“这可是块风水宝地,当年我师祖就是在这儿学会的独门手艺。小姑娘往外瞅瞅,左右两边坟头里住着的邻居可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一个是前朝的风流小寡妇,一个是和主子偷情的俏丽小丫鬟,估摸着两人也就十七八岁,水嫩得很,只可惜,没一个到我这串门子的,可能是嫌弃我这个老头子。”   “啊!”雁落心慌意乱地应了一句,她环视四周,希望能找到什么防身的武器,怪自己太大意,怎么就着了这老头的道儿,跟在跑来这种鬼地方呢。   倒是这位老先生,神色安详,翘着二郎腿,猛地从怀里掏出一本书来:“《西游记》小姑娘读过吧。我琢磨了好些日子,才瞧出点儿名堂来。依我看书里面的唐僧根本不信佛,取得也都是些伪经。平日里装出一副人模狗样,满口阿弥陀佛,不近女色,可你说说,那些女妖精怎么偏偏就死缠烂打着他呢。书里面说,吃了他的肉可以长生不老,姑且当真的听。但您想想,她们都成妖成魔了,想长生不老,办法多着呢,何苦吃一个臭男人的肉。您说这是为什么?”   “哦?为什么?”雁落不知如何回答才好,只得反问回去。   “据我猜测,定是这位东土大唐和尚不举,在庙里没搞上小尼姑,不得已放出话说自己的肉有奇效,然后配上他那副嗲嗲的模样,引得那群女妖是春心荡漾,假借吃肉之名,暗地里苟合,啧啧……”   “他既然不举,又如何苟合?”雁落眼珠一转,问道。   “嘿嘿,这就小姑娘你不懂啦。”男子话音一转,调笑着说道:“泻火的方式多种多样,他下头做不了主,不代表玩不出花样来。那些可都是妖精魔怪,手腕自然不是常人能比的。”   “可每次孙悟空都会去救他啊。”雁落反驳道。   “这里面就更有学问啦,小姑娘。”男子耸耸肩膀,轻声说道:“那孙悟空一次一次地去救他师父,是师徒之情使然,还是另有□?虽说孙悟空是一只毛猴子,但七情六欲总是有的嘛,特别是面对那群花枝招展的女妖,他却始终坚守道德底线,不像猪八戒,恨不得解下裤子就捅上两下。是女妖不够貌美吗?还是孙大圣没那个心思?我瞅着,都不是,是孙大圣心有所属,才不会为之所动。说起来,他和他师父这段禁忌之爱,也真是让听者落泪,闻着者伤心。唐僧一边和女妖们打得火热,一边又和孙悟空纠缠不清,孙悟空有苦没处发泄,全都憋在肚子里,所以才一棒打死了那么多妖精,他那是泄愤啊!”   “这都什么和什么啊……”雁落翻翻白眼,   “玩笑玩笑。”男子一晃脑袋继续说道:“只不过,我这模样生得不讨喜,不似唐僧那般俊俏,隔壁那两位芳邻不愿来我这儿。不过,我瞧着小姑娘你生得粉粉嫩嫩,好似树上的苹果,一掐都能挤出水来……”   雁落眼角抽了抽,哭笑不得地瞥了男子一眼:“您刚才在店铺外面问我是不是见了脏东西,此话怎讲?”   “呦,您还记得那。”男子呵呵一笑,摆明了再和雁落兜圈子:“我姓沈,行五,小时候大家都叫我沈五儿,后来继承了殡葬馆,胡同里的各位爷抬举我,便称我为引魂沈。顾名思义,就是把那些横死的鬼送到奈何桥。黑白无常不勾横死鬼的魂儿,致使他们只能在人间瞎溜达。老祖宗传下来的手艺,整个明国独一份儿。您家里要是有需要,尽管开口,既然是熟人,咱一定给您优惠。”   “优惠……”雁落拼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眼前这个小老头,说起话来还真是不招人待见啊:“您不是准备金盆洗手了吗?”   “这您都知道?”引魂沈捋了捋胡子说:“老头子不中用了,干完最后一票就收山来常伴两位芳邻。店铺里的事情都交给我的师弟,说起我这个师弟,那手艺更绝了……”   “您别打岔。”雁落连忙打断了引魂沈的话:“那脏东西是怎么回事?”   “瞧我这记性,真是人老了,不中用,您说说,咱吃了那么多补药,怎么就是不见效呢。”引魂沈自言自语地说道,俨然没有在茶馆里的派头,反而像是一个耍宝卖乖的小萝卜头:“敢情您还不知道那,前几天城东王老爷家里二儿媳妇受不了婆婆的虐待,夜里卷铺盖颠了,谁知道闯进野林子,迷了路,还把随身带着的细软包袱弄丢了。您想想,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媳妇,哪扛得住林子里的冷风啊,发了一晚上烧,楞然就这么死了,第二天清早被劈柴的小哥发现送回了王府,王家老爷便把她送到我铺里,让我把她收拾利索些,再办葬礼。”   “啊……”雁落同情地叹了口气:“不止有一位,我分明听见有人在说话,似乎还是个男的。”   “啧啧,您遇到他啦。”引魂沈瞪大了眼睛:“还真是有缘。”   第八章:大鞭杆子俊俏男   “啧啧,您遇到他啦。”引魂沈瞪大了眼睛:“还真是有缘。”   “他是谁?”雁落只觉得头皮发紧,她隐约能猜出引魂沈要如何回答了。   “嘿嘿,他啊……”引魂沈咧嘴一笑,神神秘秘地说道:“我师祖,人称沈阴阳沈七七。我守了店铺四十几年,都没真真切切地见到他,倒是小姑娘你第一次去,就听见他说话了。”引魂沈一边说,一边抽泣起来,好似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   雁落挠挠头:“我也不想遇到他……谁让他……和那个刚去世的小媳妇……”   “什么?”引魂沈不满地插嘴道:“小姑娘别胡说,我师祖可是天下第一的情种。”   “哦?”雁落撇撇嘴,有气无力地望着引魂沈。   “要知道,沈氏殡葬馆和霜叶茶馆是前后脚建起来的。老祖沈七七和岑霜叶可是有一段不得不说的故事。”引魂沈见雁落的积极性被调动了起来,便继续说道:“霜叶掌柜劈石事件你知道吧,那块石头伤了自尊心,抹着眼泪跑掉了。正巧遇到七七老祖,要说七七老祖也真是一个良善人儿。他把大石头请回了铺子里,安置妥帖后,还天天唱小曲哄大石头仙人开心。石头仙人被老祖的真诚善良打动了,主动把引魂之术交给老祖。本来,一人一石过得挺乐呵。谁知老祖七七喜欢上了霜叶掌柜,霜叶掌柜似乎对老祖也有那么点意思,二人眉来眼去之间被石头仙人看到了。   谁曾想,这石头仙人早就对霜叶掌柜动了情,它见师祖和霜叶情投意合,吃醋啦,嫉妒啦。可天庭又派天兵来接石头仙人回去,临走时,它诅咒师祖和霜叶一辈子有情人不成眷属。不止如此,它还发狠说师祖和霜叶的后人也都一辈子寻不到真爱,郁郁而终。   果然,师祖和霜叶阴错阳差并没有在一起,霜叶掌柜没有什么亲戚,那诅咒对她来说倒没太大的影响。可苦了我们沈家,早年包办婚姻,寻不到真爱也就罢了。现在自由恋爱了,沈家无论男儿女儿却仍是凄凄惨惨切切。比如我,这辈子就没称心如意过,那两位芳邻也……”   “得得,您打住!沈先生,您这位师祖生得什么模样?”雁落赶紧转移话题,她可不想再听引魂沈讲什么坟头艳鬼。   “师祖啊……”引魂沈故意冲雁落挤挤眼:“貌美如玉,特别是那双眼睛,传说能看透生死呢。而且,师祖从来不绾头发,任由青丝如瀑布般倾泻,别提多有味儿了。只可惜,我没能亲眼目睹师祖盖世无双的风采……”、   “我也没看清楚他的样子,只隐隐看到一个影子而已。”雁落解释道。   “一回生,二回熟,保不齐哪天他就找您去了呢。”引魂沈故作暧昧地说道:“这都是缘分啊。”   缘分!缘分个大头鬼!雁落被引魂沈气得直想骂人:“天色也不早了,沈先生,我想回去休息,不知您能不能送送我,我第一次来这,不认得路。”   引魂沈也没拒绝,起身就送雁落回了茶馆。一路上引魂沈唠唠叨叨没完没了地讲着骇人的鬼故事,弄得雁落几次想照着他屁股踢上一脚。好不容易熬到了目的地,雁落几乎是跑着进了茶馆。引魂沈倒没太在意,他细声细语地冲着雁落的背影小声嘟囔道:“跑这么快也没用,您和他啊,早就被红线绑上啦。”   雁落记不清踢翻了多少花盆,撞到了多少次门框,总之她是在一片混乱之中连滚带爬钻到了床上。恍惚间她似乎看到那个女鬼身后有一个披头散发的男子正用一双泛着金光的眼睛窥视自己,沈七七不是喜欢霜叶掌柜吗?为何还会和其他女鬼搞这一套?天啊,刚刚那女鬼似乎还瞟了自己一眼,观音娘娘保佑,无论是小媳妇女鬼还是沈七七,可千万……千万别……缠上自己!   累了一晚上,也被吓了一晚上,雁落的头一落在枕头上,大脑就不听使唤了,昏昏沉沉地合了眼。   恍恍惚惚,朦朦胧胧之间,雁落觉得一个黑影在窗外闪过,揉眼一看,一个身材高大,披着齐腰长发的白衣男子,飘飘然出现在她的床头。雁落刚想惊呼,那男子却伸出一个手指压在了她的唇上,他冷若寒冰的手指弄得雁落直打哆嗦。雁落抬起脸,努力睁大眼睛想把来人瞧个仔细,可四周黑灯瞎火的,什么都看不清楚。   “嘘……”那男子往雁落的耳朵里吹了一股子凉气:“雁落小姐。”他的声音轻柔柔的,似羞似怯,若是寻常时候,雁落没准还会多看他两眼,但现在……   “沈……沈七七掌柜?”雁落喃喃说道。   “嗯。”男子回答得相当迅速。   “您是死是活?”雁落冷不丁地来了这么一句。   “说我死了,但还能在人间逍遥,说我活着,但又和活人不大一样。”沈七七文绉绉地回话道。   “那您……找我可有什么事吗?”饶是一向对鬼神之事半信半疑的雁落,小心肝也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雁姑娘刚刚不是正想着在下嘛。”沈七七突然坐在床沿上:“所以在下就来了。”   得,让他这么一说,敢情是自己招惹来的,雁落把被子裹在身上,警戒地盯着沈七七。   “去过猫耳朵眼背阴儿了?”沈七七随意地拨拨头发,一阵青草香味钻进了雁落的鼻子里。   “嗯,去过了。”雁落心里正盘算着如何送走这位鬼掌柜:“对您的遭遇,我深表同情。”再三斟酌之后,雁落幽幽地吐出了这么一句话。   “呵呵,您说什么呢?”沈七七冲雁落嫣然一笑:“定是沈五儿胡说八道来的。我和霜叶那陈年旧事,不提也罢……”   “您已经对霜叶掌柜忘情了?所以才会和那个小媳妇……”勾搭儿二字还未出口,雁落就赶紧捂住嘴,深怕惹恼了这位鬼爷。   “我和哪个小媳妇?你是说王家的二儿媳妇啊……我和她可是清清白白的,是她自己后悔离家出走,想要再钻进身体里,那哪行啊,我是拦着她,不让她瞎折腾。没想到,看在您眼里,就变成我调戏小媳妇了。”沈七七有些郁闷地说。   “我不是那个意思……您……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别和我一般见识。”雁落连忙解释道。   沈七七沉默了片刻,突然噗哧一笑,他凑到雁落身边,轻轻说道:“别怕,我来找您,可不是想吓唬您,只是觉得咱们投缘,想认识认识。”   和鬼有缘?雁落的唇角抽了抽:“承蒙您瞧得起。”   “什么话……”沈七七沮丧地瞅着雁落:“好些年没和人说说话了,今儿个遇到您,特想和您聊聊,但您要是害怕,我这就走。”沈七七说着起身要走,雁落迟疑了一下,小声说道:“那个……反正我也睡不着了,您想说什么就说吧。”   沈七七转忧为喜,乐呵呵地坐回了原位:“当年我追求霜叶未遂,跑去背阴儿喝闷酒,遇到了被霜叶逼出茶馆的石头仙人,它亲自□我,把那些阴司的事儿全都一五一十讲给我听。学成之后,我便返回猫耳胡同,继续追求霜叶,但仍遭拒绝。唉,我……我一时没想开,拿小刀割腕自杀了……悔不当初啊,现在想想,我死的根本不值得嘛。”说着沈七七挽起左边的袖子,雁落看到一条深深的疤痕缠绕在他的手腕处。   “死前我把一身绝活都教给我外甥了,可惜,他不争气,愣是没能把我的魂儿送到地府里,导致我终日只能在人间游荡。”沈七七越说声音越低沉,雁落下意识地想拍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但手抬到半空却又放了下来。   “雁儿,你说说,我的命苦不苦?”沈七七说着低下头,摆出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   雁儿?雁落一怔,心道这个鬼爷还真是自来熟:“您也别难过,说不准未来哪个徒子徒孙能把您送过去呢。”   “咱们都这么熟了,雁儿还您您的,莫非是嫌弃我这个鬼朋友?”沈七七嘟着嘴,可怜兮兮地斜眼瞅着雁落。   好嘛,这事算是没完没了了。雁落侧过脸,对沈七七挤出了一个十分勉强的笑容:“那能,有您……你做我的朋友,是雁落的荣幸。”   沈七七听了雁落的话,粲然一笑,他的手突然伸向了雁落的耳朵,雁落本能地一躲,却发现自己的耳朵上别着一朵鲜花,若是吸吸鼻子,还能闻到甜甜的花香。   “从今以后,雁儿就是沈七七的朋友啦。”沈七七像个小孩子似的冲雁落吐吐舌头。他孩子气的举动缓解了雁落心中的恐惧。鬼魅之事,也不像传说中的那么可怕嘛,雁落暗暗想着。   “快天亮了,我也要走了。”沈七七依依不舍地望着雁落:“明儿晚上我还能来吗?”   雁落犹豫片刻,还是点头答应下来。   然后,沈七七就像一阵风似的消失在了雁落的房间里,雁落不记得自己是何时睡着的,更不记得自己是何时醒来的。当她彻底清醒过来的时候,人正坐在餐桌旁,大口地喝着棒子面粥。   昨晚发生的那一切,像梦,又像现实,背阴地,棺材木椅子,沈家老祖沈七七……这些事物掺杂在一起,像是一个蕴藏着玄机的谜,搞得雁落昏头转向。   “雁落。”南归冷冷地唤着雁落的名字,雁落一惊,把筷子掉在地上。   “真是笨手笨脚的。”程贝贝递给了雁落一副新筷子。   雁落茫然地接过筷子:“谢谢。南掌柜,有事?”   “你耳朵上别的那朵花是怎么回事?”南归伸手指了指雁落的右耳朵。   雁落下意识地把花取了下来,拿到手里一看,吓得她把新筷子扔到了地上。这,这……这竟然是一朵用银纸叠成的冥花!   “这花上还有字呢……”季宝指了指雁落手中的纸花:“王章氏……不是那个新晋死的小媳妇吗?”   “雁落,你昨天晚上见到谁了?”南归走到雁落面前,直直地盯着她的眼睛。   “我……”雁落想告诉南归,她遇到沈七七了,可转念一想,这种说辞也太不可信了,便支支吾吾地说道:“遇到引魂沈了。”   “什么?你遇到那位爷了?”季宝和程贝贝几乎是同时脱口而出。   “还被他请去家里坐了坐。”雁落补充道。   “啊!”季宝对雁落苦笑了一下:“雁落,你的麻烦可大了!南掌柜,是不是去请沈掌柜过来谈谈呢?”   “不用,我亲自去一趟。”南归说完狠狠地瞪了雁落一眼,然后一转身出了茶馆。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雁落挠挠头瞅着程贝贝。   “季宝,你说雁落赶明嫁给南掌柜,咱们是不是就要改口称她为老板娘了?”程贝贝并不搭理雁落,而是扭过头冲季宝努努嘴。   “有可能。”季宝把一双新筷子交到雁落手上:“不过,在你成为老板娘之前,若是再把筷子弄掉地下,就罚你去刷干净所有的茶碗。”   雁落无比纠结地双手托着下巴,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第八章:大鞭杆子俊俏男   雁落像牛皮糖一样黏在季宝身边,季宝去东她去东,季宝往西她也往西。半个时辰之后,饶是好脾气的季宝也受不了雁落这种人盯人式的骚扰了。他侧过头,露出一副我怕了你这个小姑奶奶,有话快说的表情。雁落见状连忙凑上前去,一双大眼睛眨巴眨巴地瞧着季宝:“为什么你们一听到引魂沈的名字,就那么紧张呢?南掌柜去找他做什么?”   季宝舔了舔嘴唇,随手抽出一把凳子,晃悠着胳膊坐了下来:“沈氏殡葬馆是和霜叶茶馆齐名的老店,不同的是,霜叶茶馆做的是活人生意,沈氏殡葬馆做的是死人生意。关于引魂沈是不是真能把孤魂野鬼引到阴间,我不确定,但他们沈家还有一门绝活,我有幸亲眼见识过。你知道什么是鞭杆子吗?”   “赶车用的家伙?”雁落嘟囔道。   “非也,我说的鞭杆子可不是车行里那套,这里面学问大着呢。”季宝撇撇嘴,接着说道:“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就是从事死人买卖的,也有各种不同的手艺。鞭杆子,就是这个行当里一句春点。你若是到猫耳胡同溜达上一圈,随便拦着个人问问他,什么是鞭杆子,那人准会以为你中邪了。鞭杆子这个称呼,深入人心,带着晦气与不祥。说是装神弄鬼也好,说是确有其事也罢,但这里面透着的鬼气儿却是生意人都避恐不及的。   一言以蔽之,这是个渗人的买卖!你知道胡同里的各路诸侯都怎么发毒誓吗?比如:哥哥啊,您这是要了我的命,明儿,明儿我一早把货给您送去,要不然鞭杆子蹲我家门口等着,行不行?这可是叶城最毒的誓言了,比说什么断子绝孙有用多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鞭杆子能招来鬼魅?”雁落不解地望着季宝。   “哼,招来鬼魅算轻的。”季宝哼了一声继续说道:“从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厚生重死。哪个地方能没有几间棺材铺和杠房……但这些地方大多只接待正常死亡的对象,那些横死的恕不接待。可这世上总有些自杀情杀仇杀误杀之类的,而这些意外死亡的人通常又十分惨不忍睹。举个例子,比如上吊死的全身硬得跟砖头似的,一条大舌头吐在外面,遇到这样的,怎么给他穿上寿衣?还有那些横死的姑娘媳妇,若不收拾干净了,怎么放在棺材里让亲属悼念?”   “所以,沈氏殡葬馆也有这方面的业务?”雁落艰难地吞咽了一口唾沫。   “岂止是有,沈家在鞭杆子事业上,绝对是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堪称宗师级别的人物。”季宝提高了嗓音冲雁落说:“到了引魂沈这辈儿,他专门负责引魂工作,而鞭杆子的工作就全都交给了他的师弟沈承希,听说他能把八十岁的老儿捏成十八岁的英俊大小伙子,在他们那个圈子里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只不过神龙见首不见尾,我也是跟在南掌柜身边才有幸见过他一次。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只要他们出现的地方,就准出事!”   “出事?”雁落迷糊了。   “这几天引魂沈老往茶馆跑,果然,茶馆常客王老爷家的二儿媳妇出事了。我跟你说,这人要是快死之前,身上都带着味儿呢。引魂沈在茶馆里坐了几天,王家就死人了,好嘛,他还把你请去了老巢,这事情还能有完?”   “可是……”雁落抢白道。   “可是什么,沈家可是跟黑白无常牵着线呢,要是名字没出现在生死簿上,他们绝不会轻易地找上门来。”季宝没好气地说。   “你这根本就是愚昧无知。”雁落不满地瞪着季宝:“虽说引魂沈看起来神神叨叨,但却也不失亲切,是一个挺友善的老者,让你这么一说,跟吃人不吐骨头的怪物似的。南掌柜就是为了这件事跑去殡葬馆?也太小题大做了。”   “天上泉的传说你知道吧,想当年那块大石头离开霜叶茶馆,偶遇沈家老祖沈七七,沈七七这人十分精明,他用花言巧语把大石头哄骗到自个儿家,并学会了引魂之术,成为远近有名的大鞭杆子。那块石头不傻,日子一久也察觉出沈七七对它并非真心。一打一骗,让大石头心灰意冷,在重返天庭之前,它诅咒这两家的掌柜一辈子都遇不到真爱,就是遇到了,也会阴错阳差失去彼此。霜叶掌柜对此说法嗤之以鼻,她终身未嫁。但殡葬馆却由沈家继承,历任掌柜都终身未娶。”季宝解释道。   天啊,这个故事为何会有三个版本?引魂沈、沈七七和季宝说得都不尽相同,孰真孰假并不重要,反正只是一个传说罢了:“所以,南掌柜相信这个传说,并且认为沈家真的有某种法力,他担心我的安危,才跑去找沈家的?”   “你啊,身在福中不知福,脑袋瓜子快赶上榆木疙瘩了。”季宝摇摇头,起身不再搭理雁落。   “喂,季宝,那朵冥花……”雁落冲着季宝喊道。   季宝扭过头,冲雁落呵呵一笑:“估计是王家小媳妇在阴间太寂寞了,托引魂沈来寻一个玩伴呢。”   “才不是……”雁落小声反驳道。昨晚上发生的那一幕,现在想想还有几分后怕,那个披头男子,真的是沈七七吗?他似乎说,今天晚上还要来找自己……来吧来吧,该来的躲也躲不过。   雁落又一次自动忽略掉了南归,刚才季宝和程贝贝的那些话,已经超出了暗示的范畴,早就是明示了。可雁落就是有法子绕开关于南归关心她的这个话题,到底是装傻充愣,还是哑巴喝馄饨,心里有数?季宝和程贝贝一直搞不懂,为何叶城少女心中的偶像南归会在雁落这儿一次又一次的吃瘪,就好像一拳打在了枕头上,连个响动都听不着。亏得南归掌柜毅力甚佳,面对雁落这种看似无意却让人异常恼火的无视,仍能保持风度不气不恼。   南归出去了一整天,直到晚饭时候才回来,雁落这回倒是有了眼力见儿,忙着给南归沏茶倒水,南归见她难得对自己如此温柔,之前想训斥她的话又全都憋回了肚子里。今儿早上他一看到雁落耳边别着的纸花,就猜出了大概,跑去殡葬馆一问,果然如此。他这次主动找引魂沈,可算是送上门供他娱乐消遣自己。但为了雁落,南归生生地把这口闷气忍了下来。   没辙啊没辙,谁让是雁落先闯进殡葬馆的呢,引魂沈揪着话茬不放,南归也不好争辩什么。要说这件事也不怪雁落,她肯定也不知道自己宠物阿斗的小情人是引魂沈的师弟——鞭杆子沈承希养的猫。总之,阴错阳差,算是招惹上了沈家。好在南归也不是个软角色,他见招拆招,和沈家斗上了。至于谁输谁赢,却要取决于雁落。   “雁落,别忙乎了,我不饿。”南归用眼神示意雁落坐下来。   “掌柜……南归……”雁落把一盘金澄澄的大麻花放在了南归面前:“我自己拧的,你吃吃看。”   南归见雁落露出一副你快表扬我吧的表情,不禁莞尔一笑,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子,总是知道如何让自己没脾气:“雁落,以后少去沈家铺子。”南归掰了一块麻花放进嘴里嚼了起来。   “可是……”雁落为难地看着南归:“我觉得,引魂沈也不是什么坏人,都是那些神乎其神的谣言弄得好像他是什么脏东西似的。”   “谁也没说他是坏人。”南归打断了雁落的话:“你老实说,昨晚上见到了什么?”   “这……”雁落咬了咬嘴唇,还是没有告诉南归她夜里见到沈七七的事情。   南归有些失望地低下头:“我还有事情要做,你先回房歇着吧。”   雁落见南归垂下了头,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只能傻傻地站在原地盯着南归的脸:“我是不是说错什么话了?”雁落有些委屈地问。   南归一怔,抬起头直视着雁落,他突然起身走到雁落面前:“你啊,让我说什么好……”说着南归用手抚摸着雁落的左耳朵:“记得,不许轻易收下别人送的东西,无论是人是鬼都不行。”   雁落迷茫地点了点头,她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到南归的抚摸上,明知道应该快速避开,但双腿吃不上劲儿,怎么也挪不开步子。南归的手指细长而有力,从指间传来的阵阵暖意缓缓钻进了雁落的心里。南归的手慢慢游走在雁落的耳廓上,一点一点地移动着,雁落的脸瞬间涨红了,她低下头,十分拘谨不安。   “唉……”南归在雁落的耳边轻声叹了口气:“雁落,我永远都不会骗你。”   “嗯?”雁落诧异地瞥了南归一眼,又迅速掉转了目光。   “总之,你记得这句话就好。”南归收回手,一转身出了茶馆。   雁落下意识地摸了摸面颊和被南归抚摸过的耳朵,都热得发烫,自己这是怎么了?莫非……莫非是……生病了?雁落把双手按在心脏处,似乎心脏跳动得很快呢,这种感觉,以前也有过,可为什么完全不记得了?   带着这份莫名的悸动,雁落返回房间,推开门,只见沈七七斜躺在自己的床上,微微露出了白皙的脖子和锁骨……观音娘娘啊,自己是不是中邪了?雁落使劲揉了揉眼睛。   “我好想你。”沈七七不知用了什么邪法,一晃身站到雁落面前:“你想我了吗?”   第八章:大鞭杆子俊俏男   月色溶溶,万籁俱灭,有鬼在床,安能不怕?   沈七七的出现,成功地把雁落心里那刚冒出头的暧昧小嫩芽给吓了回去。现在,雁落的心跳更快了,但却是胆颤心惊。虽说昨儿晚她亲口答应沈七七,可以再来找她,可冷不丁地看到自己床上躺着一只鬼,还是一只衣冠不整的鬼,饶是雁落神经再大条,对人再热情,也吃不消这种人鬼殊途的友情。更何况,眼前这个如白玉般通透的俊俏男子正对她步步紧逼,那是什么诡异的眼神啊?似玩味,似嘲弄……雁落只觉四肢异常僵硬,连带着手脚还在微微颤抖。   沈七七高大的身体挡住了微弱的烛光,站在暗处的雁落因为紧张和恐惧反而看起来幽幽动人。沈七七凝视了她片刻,才回过神来,像是为了掩饰自己刚刚的失态,他冲雁落坏坏一笑:“雁儿为何一身素色?”沈七七指了指雁落身上穿着的那条白色罗裙。   “嗯?”雁落纳闷地看着沈七七:“没什么原因,只是随便从衣橱里拿出一件穿上罢了。”   “哦?”沈七七伸出手轻轻碰了碰雁落的肩膀:“这裙子的颜色非同一般。”   “有吗?”雁落惊讶地反问道。   “当然。”沈七七嘴唇微微开启,缓缓说道:“这颜色好似今晚的月光,雁儿在这月光的映衬下,宛若月中仙子。”   恶寒!雁落唇角抽了抽,沈七七这是要唱大戏吗?怎么说起话来肉麻至极,能让人把隔夜饭都吐出来。   “这不是戏园子,您要是想吼两嗓子,出门往左转,有两家戏院供君选择。”雁落瞪着两颗亮晶晶的黑眼珠子,怒气冲冲地对沈七七说。   “雁儿……”沈七七故作可怜地凑到雁落身边:“我以为,咱们是朋友呢,原来你也嫌弃我是个鬼……我,我不活了……”   你本来就死了好不好……雁落不满地腹诽道,但见沈七七那副欲说还休、眼含秋水的模样,她又实在硬不下心肠来打击沈七七。罢了罢了,据观察,沈七七也不似猛鬼恶鬼,只是性子泼皮了些,做朋友就做朋友呗,反正躲也躲不过。   “好了好了,闹够了没?”雁落故意扳着脸:“今儿个我倒是见识了,什么叫鬼哭狼嚎。”   “雁儿,你说话真不留情……”沈七七嘟着嘴冲雁落眨眨眼睛:“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什么问题?”雁落定睛瞅着沈七七。   “你想我了没?”沈七七微微一笑,那笑容好似一面镜湖上泛起的点点波浪,弄得雁落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这哪里是鬼,分明是小妖精……   “我看你不是横死鬼,是大色鬼!”雁落没好气地说道::“你有这个闲工夫,还不如去坟地里转转,看看哪家新死了俏丽小姑娘,跟我这耗什么劲儿?”   “你……你这是公然的歧视!做鬼真是不容易,白天见不找光,晚上想和人说说话,还被人讨厌。”沈七七一边诉苦一边用眼角的余光偷瞄雁落,他见雁落并无任何反应,便话锋一转说道:“我……我有礼物送给你。”说着沈七七指了指窗台处。   雁落撇撇嘴,上次他送给了自己一朵冥花,这次又要耍什么花样?雁落走到窗台边上,低头一看,竟然是一座玲珑剔透的冰雕,雕刻的是一个正在踢毽子的少女,裙角轻扬,面带微笑,形象十分逼真:“这是我?”雁落惊讶地问道。   “嗯。”沈七七面对雁落那张泛着甜美笑容的面孔,突然没来由得紧张起来:“我自己没事弄着玩的,你喜欢就好。”   “我在大杂院踢毽子那日是白天,你怎么看到的?”雁落像是想到了什么。   “我……”沈七七一怔,随即冲雁落暧昧一笑:“我是在梦里与你相会。”   雁落的嘴角再度抽搐起来,这人……不对,这鬼的脸还真是比城墙都厚,比石头都硬。无论你跟他讲什么,他都有办法把话题从正路上引开。不过,这尊不算大的冰雕却十分讨雁落的喜欢,她还是第一次收到如此别具一格的礼物,虽然送礼者是个鬼吧。   “无论如何,谢谢你,沈七七。”雁落郑重其事地道谢:“这份礼物,我很喜欢。”   雁落如此郑重其事的道谢,反而弄得沈七七有些不好意思:“好了好了,春宵苦短,我们快点上床去吧。”   什么?!雁落脑子里那根紧绷着的弦,被沈七七这句“上床去吧”生生地扯断了。待她回过神来的时候,自己已经和沈七七坐在了床上。   “你是不是想歪了?”沈七七冲雁落挤挤眼,正如他预料的一样,雁落的脸唰得红了起来。   雁落瞪了沈七七一眼,冷声说道:“是你自己思想太龌龊了吧。”   沈七七呵呵一笑,不置可否地说:“可能是,也可能不是。”   “好了好了。”雁落有点恼羞成怒地打断了沈七七:“你来找我,不是想聊天嘛,那咱们就说说话好了。既然你做鬼好多年,肯定见识过不少匪夷所思的事情,说几件有趣的事儿来听听好吗?”   “那有何不可。”沈七七换了个姿势,半躺在床上,用胳膊支起头凝视着雁落,雁落拘谨地坐在床沿上。   “孟婆汤的传说知道吧?”沈七七见雁落点点头,便继续说道:“当年我还能喘气的时候,曾跟着大石头仙人梦游过一次阴曹地府。在奈何桥畔结识了孟婆,要说起来,那孟婆长得可真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漂亮啊,也不知是后世哪个泼皮无赖硬把孟婆写成满脸褶子的大妈。”沈七七有些忿忿不平地挥舞着拳头,引来雁落一阵轻笑。   “我接着说,娇滴滴的孟婆笑嘻嘻朝我走了过来,她用那双柔弱无骨的手抚摸着我的面颊,一边摸,还一边说,‘如此细皮嫩肉,该从哪下口呢?’若不是大石头仙人打掉了她的手,我怀疑她会当场把我吞进肚子里。孟婆正要发飙,却被大石头仙人那句‘他是活人’给忍了回去。孟婆一转身,又回到奈何桥边上摆摊送汤了。   说起这事儿,就不能不说世人以讹传讹的能力有多强悍。孟婆送汤不假,但那却不是让人忘记前尘旧事的汤,而是包含酸甜苦辣咸的混合汤。一开始我还奇怪,为何孟婆汤要做这么多口味儿,一转眼的功夫儿,喝过汤的新鬼们全都扑通跪在地上,四肢抽搐几下之后便不省鬼事了。正在我纳闷之际,不知从何处窜出几个牛头马面,他们径直走到新鬼们面前,拿着生死簿小声嘀咕着什么,这时其中一位大手一挥,新鬼们便被分成几类用黄纸包好。我不明白这是何意,扭头要问大石头仙人,突然感到耳边一阵冷风刮过,那些新鬼连同牛头马面全都消失不见了。   我以为是根据他们生前所犯的罪而带去了不同的小地狱审判,谁知孟婆却说,‘这一批质量太差了,都没有作奸犯科之人。充其量只能当凉菜伴着吃。还喘气的这位小哥哥,瞧你,一副傻愣愣的样子。一看就知道什么都不明白,得得,我今儿个也没什么事情做,不妨带你去开开眼,见识见识地府的如画风景。’   我被孟婆连拖带拽,来了一趟地府一日游。乍看之下,和戏文里唱的差不多。除去偶尔刮起的夹带黄沙的大风弄得眼睛生疼之外,其他的倒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在路上偶遇地府第一猛男钟馗大哥,他请我们去他府上坐坐,这一坐不要紧,愣让我发现了他和孟婆姑娘那不能不八上一八的□。   钟馗生得五大三粗,但性子却细腻得很。他对待情人孟婆可谓无微不至,温柔体贴,忙前跑后地端茶送水,俨然一个居家好男人。不愧是赐福镇宅圣君,满腹经纶,言谈举止中显露出其作为地府实权派人物的威严。待到饭点儿,钟馗打了个响指,立马出现一个手托银质盘子的侍从,他迅速地布置了一桌子好菜,我刚想动筷子,却被石头仙人拦了下来。石头仙人把一粒仙丹悄悄塞进了我的嘴里,顿时一股子冷气游走在胃里。我刚想问个究竟,无意中却瞥见桌上那些原本看上去精致的食物变成了一盘盘死鬼。我恍然大悟,敢情孟婆给那些新鬼们灌下的汤,不是为了抹去记忆,而是……而是彻彻底底的填鸭!那些不同口味的汤填出了不同口味的鬼美餐……真是要多恶心有多恶心啊。”   “啊?”雁落震惊地望着沈七七:“不是说,喝了孟婆汤,人就要传世轮回吗?难道那些都是骗人的?”   “转世轮回?”沈七七冷笑了一声:“人只有一辈子可活,这辈子没珍惜,难道还寄希望于下辈子不成?!后来大石头仙人告诉我,鬼魂不过是住在阴曹地府里那些爷的食物罢了。除了享受人间香火供奉的阎王爷之外,其他鬼卒们如何生计?吃鬼这件事其实天界早就知晓,只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总要给鬼卒们留条活路嘛。越是生前大恶之人,死后的鬼魂滋味越鲜美。反倒是那些圣人之类的,味如嚼蜡,只能丢给天庭里那帮吃饱了没事干的仙君们,供他们娱乐而已。”   “这……”雁落不知该说什么好:“所以你才没有去领孟婆汤?”   “自然不是,我是横死鬼,外甥不争气,愣是没把我的魂引到地府去。”沈七七皱皱眉,心有不甘地说道:“雁儿,你以为我喜欢在人间瞎溜达吗?我早就呆腻味了,巴不得赶紧被鬼卒们沾着芝麻酱吃了才好。不过……”   “不过什么?”雁落扭过头直视着沈七七的眼睛。   “不过,我现在到不想做人家的盘中餐了。”沈七七用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回望着雁落:“因为我想陪在你身边。”   “又来了……”雁落翻了翻白眼:“你做鬼还不忘调戏别人吗?”   “错啦,我只想调戏你。”沈七七冲雁落嫣然一笑:“你啊,跑不出我的手掌心。请鬼容易送鬼难,未来你藏在哪,我就搬去哪。反正我有大把的时间,跟你耗上几百年,就不信你不服软儿。”   “为什么是我?”雁落抗议道:“开玩笑也底有个限度。”   “因为……”沈七七伸出手想去摸雁落的下巴,却被一阵敲门声打断了。   “雁落,大晚上的你自言自语什么?”南归冷冰冰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雁落焦急地走到门前,大声回话道:“没……事……”   “雁落,开门。”南归又说道。   “我……”不待雁落反应过来,南归已经撞开了门,雁落惊慌失措地望向床榻,哪里还有沈七七的鬼影子……谢天谢地,雁落长出了一口气,若是南归看到沈七七,她还真不知如何解释。   倒是南归眼尖,瞅到了窗台上摆着的那座冰雕:“雁落,我再问你一次,你是不是有事情瞒着我?”   “没……没有啊。”雁落艰难地回话道。   南归直直地瞪着雁落的眼睛,像是要从那里面捕捉到蛛丝马迹似的。   没人注意到,沈七七站在街道上,抬头静静地望着霜叶茶馆二层右手侧的一个房间,透过窗子,他可以隐隐约约看到一身白衣的雁落以及双手抱在胸前的南归。   南归,你该不是对这个只能算是五官清秀的姑娘动了真情吧?有趣有趣,难得有此等乐子可凑,焉能放过,沈七七英俊非凡的面孔上闪过一丝神秘的笑容。   第八章:大鞭杆子俊俏男   狭路相逢勇者胜,南归和雁落的第八十一次互瞪以南归的胜利告终。雁落因为心虚而率先躲闪开了目光,她低着头死死地盯着脚尖,露出一副打死我也不告诉你的表情。   南归抿了抿嘴唇,他实在是搞不懂,自己这到底是图个什么?!护着她,怕她受伤害,可她倒好,背着自己耍花样,宁愿撒谎也不肯告诉自己真相。白天明明警告过她,无论是人是鬼送的东西,都不许收下。这话说了跟没说一样,她全当成了耳边风。全叶城善做冰雕的只有一人,就是那个人,让南归火冒三丈,却又不得不加以忍耐。南归故意忽略掉心头泛上的那阵酸意以及淡淡的委屈,冷声说道:“比起其他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你反而更不信任我吗?”   此话怎讲?怎么说着说着问题上升到信任与否的程度了?雁落之所不愿告诉南归她见到沈七七这件事,完全是不想被南归当成大疯子嘛。通过戏园子闹狐狸精一事可以看出,南归掌柜对鬼神之说是相当的鄙夷,雁落是不想招南归不痛快,才闭口不谈的。好不容易,自己和南归的相处渐渐走上了正轨,南归面对自己也不再那么冷言冷语了,偶尔还能表示一下关心,自己实在是不想搞砸了这种和睦气氛。没成想,到头来还是惹得南归不高兴。雁落对此也感到十分委屈:“我什么时候说过不信任你了?你这人怎么总是断章取义,妄下结论呢。我……”   不待雁落说完,南归就铁青着脸一甩袖子离开了。   望着南归挺拔的身影,雁落失落地小声说道:“我只是不想让你讨厌我……”   只可惜,南归走的太过匆忙没有听到雁落的解释。二人都憋了一肚子的气,无声地歇息去了。   雁落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打滚,她怎么也想不通,为何南归变脸如同翻书似的,前几天还艳阳高照,这几天就忽降冰雹了。若是搁在以前,雁落才不会在意南归的看法呢,但现在……说不在意,可心里头却觉得挺别扭。雁落用被子蒙住头,蜷缩在被窝里不停地诅咒着南归:“拽什么嘛,坏家伙,是坨冰有什么了不起的,随便怀疑我,还不肯听我解释,真过分……下次再对我冷脸,我就……我就拿斧头劈开你这块万年冰山,再把你扔进炉子里,就不信你不化成水!”   而坐在红木椅子上,一手端着茶碗,一手翻着诗集的南归也是心不在焉。他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索性合上手中的书,起身走到窗台前。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的目光渐渐不受控制的落在雁落身上呢?一开始,只不过因为她弄脏了御笔手书且态度恶劣,想给她点教训罢了,但随即发现她干活麻利,为人热情,是一名出色的伙计,再往后……事情就变了样……莫非真的如余若书所说,这就是喜欢吗?南归绞尽脑汁想了半天,也没得出什么有价值的答案,就这样耗到了天亮。   一切如常,开张营业,往来送客,但精明的茶客却发现,南归掌柜和雁落伙计似乎是在有意无意地回避对方,但好像又在偷偷关注对方。瞧着吧,有戏!各路诸侯纷纷交换眼色,虽然不知是什么事情刺激了这两位脑子里少根筋的人,但这刺激相当的有效果。   不信您瞅瞅,平日里冷面冷眼的南归,现在改黑面包公了,看谁都像作奸犯科之人,尤其是当他看那些和雁落谈天打趣的爷们时,更是露出一副恨不得拿出狗头铡伺候的模样。   再瞧瞧雁落,虽然还是大大咧咧的爽朗作风,但那眼神可时不时地飘到南归身上,望着望着还微微撇嘴,就好像独守春闺的小媳妇似的。看这架势,二人狼狈为奸……是勾搭成奸……不对,是相亲相爱,指日可待啊。   但这戏,还不够味儿,似乎少了某些作料。正所谓心想事成,就在这些看客们感到有些乏味的时候,绣房老板商紫梅突然来到茶馆,她的出现,不亚于涮羊肉调料里的香菜,恰到好处的把众人的胃口给吊了起来。   自打迎新春花车事件之后,商紫梅老板就足足在房里憋了一个月,在暗恋对象面前丢人现眼,这种耻辱让商紫梅情绪低落了许久。哭过了,懊恼过了,商紫梅洗洗脸,换套袍子又重新扬起斗志。正所谓重整河山待后生,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百折不挠,越挫愈勇。这位商家小姐不去参加科举考试,进而踏上仕途实在是可惜了。   但谁能否认,爱情不是一场战役呢,想要笑到最后,没有点坚持不懈的精神怎么行。这不,商紫梅小姐面带微笑,衣着光鲜亮丽地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南归见了商紫梅,先是眉头紧皱,随即像是想到了什么坏主意,他快步走上前去,寒暄之后竟然请商紫梅上二楼雅间品茶谈天。临上楼时,他还故意停下来瞥了雁落一眼,不待雁落有所反应,他就大步进了房间。   雁落站在原地,不知所措地低下头,引来诸位看客一阵窃笑。南掌柜啊南掌柜,您都多大了,还玩这种幼稚的游戏?用这种方法让雁落吃醋,得不偿失啊。万一雁落胆怯了,退缩了,您该怎么办?更何况,屋子里还有一个虎视眈眈的人物——商紫梅。看来,南掌柜的精明能干也是相对而言的,面对感情事,他也真是很傻很天真。   这帮子看客就顾着乐呵,却没人想出手帮帮南归,仿佛人人都等着瞧南归在雁落这儿碰钉子呢。难道说南归平日里做人太不成功了?要不怎么没一个愿意帮把手,反而个个都唯恐天下不乱。   “雁落。”季宝轻轻碰了碰雁落的胳膊:“别想太多了。”   “嗯?”雁落侧过身,瞪着季宝:“他请什么人去雅间,关我什么事。”说完雁落一扭头进了厨房。   还说不关她的事?那她生什么闷气嘛,自己还没把话说明,她就急赤白脸地反驳了。甚至没有像以往那样称呼南归为南掌柜,而是用他……可见,这怨念不小。南掌柜这种招数,也就雁落瞧不出来。还真是,什么人找什么人。吃醋总比无动于衷要好,让□来的更猛烈些吧。季宝摸了摸下巴,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   直到夜幕沉沉,南归才算是把商紫梅这只打不死的小蟑螂送出茶馆。正所谓请神容易送神难,南归利用商紫梅让雁落吃醋,但也要相应地付出一定代价嘛,天下哪有免费的肉馅饼。不过,南归浪费了一整天和商紫梅周旋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的。比如,他明确告诉了商紫梅,做朋友可以,但想进一步发展绝无可能。   本来南归以为商紫梅会哭天抹泪,没想到她沉默了许久,然后缓缓说道:“是因为楼下那个姑娘吗?自她一出现,我就觉得,你变了。”   “变了?有吗?”南归有些尴尬地问道。   “霜叶茶馆历来只有三个员工,你却破天荒地让她住了进来。别跟我说什么一时气愤,为了惩罚她弄脏御笔手书。依你的性子,根本不惧怕什么皇帝老儿。留下她,是你自己动了心吧?先别急着否认,就算那时候你对她没动心,也有几丝好奇不是吗?当然,你可以说,那时你很讨厌她,所以才把她留下供你折磨。”商紫梅苦笑了一声,继续说道:“到底是日久生情还是一见钟情,估摸着你也说不清。反正啊,你的眼里就只容得下她一个人了。”   “这……”难得有人把南归说的没词了:“唉,我不知道。”   商紫梅静静地望着眼前这位自己从十二岁就喜欢上的男子,他的眼睛,从来都没有为自己停留过。在雁落出现之前,商紫梅还曾幻想过也许未来的某一天,南归会回应她的真心,但爱情是你情我愿的事,只有一方付出真心是不够的。商紫梅嫉妒过雁落,憎恶过雁落,但今日见到南归望着雁落的眼神,商紫梅觉得自己无论再做什么也于事无补了。   这场爱情争夺战,还未拉开序幕她就已经一败涂地。商紫梅毕竟不似坤角瑞雪,她对南归更多的是暗恋而非欲望。那心中满满溢溢的斗志,全都被一杯天上茶给冲淡了。一向说一不二,果敢能干的南归竟然对自己说‘我不知道,’看来他真是动了心。   可这样放弃,商紫梅又心有不甘,所以她故意对南归说:“也没准是你护犊子的心理在作祟,跟雁落朝夕相处久了,产生了感情,就好像养只小猫小狗似的。所以啊,别多想,顺其自然吧。”   “仅仅是这样?”南归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商紫梅不给南归思考的时间,她拽着南归东拉西扯闲聊了起来,直到天黑下来才起身离开。   茶馆早就打了烊,季宝和程贝贝也都各回各家了。南归脑子里有些混乱,喜欢或是护犊子?自己对雁落到底是什么感觉呢?南归突然想起,那日抱着雁落回家,以及前两日抚摸雁落的耳朵时,自己心脏跳动得厉害,好像有无数只小蚂蚁在里面钻来钻去似的,要不要再去……引诱一下雁落?比如,亲吻面颊?或者,嘴唇?   南归红着脸,缓缓走到雁落的屋外,犹豫片刻,他轻轻敲了敲门,压低声音说道:“雁落,是我。”   第八章:大鞭杆子俊俏男   “雁落,是我,南归。”南归等了一会儿,不见雁落来开门,以为她在生自己的气,不由得提高了音量说道:“我和商紫梅之间并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关系,你不要误会。今儿个请她去雅间,是想图个清静好把话说开。唉……好了,别耍小性子了,让我进去,我把殡葬馆那件事细细说给你听,雁落,雁落!”   南归掌柜难得低声下气地说话,可屋内的人却完全没有任何反应,南归有些气结地说道:“你再不开门,我可闯进去了。”不知为何,南归的脑海中闪过一个场景,他托起雁落的下巴,凝视着她的眼睛,然后……然后就……南归一边幻想着即将发生的事情,一边推开房门。   房间内空无一人,只有小猫阿斗和一只黑猫蹲在窗台上,得意洋洋地瞅着南归,特别是那只小黑猫,眼放绿光,尾巴都翘到天上去了,跟他的主人就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好!好!!好!!!”南归咬牙切齿地瞪着那对情侣小猫:“你以为,我会轻易放过他吗?想动我身边的女人,还真是给点颜色就想开染坊。”   南归一甩袖子,头也不回地奔出了霜叶茶馆。   全然不知即将大祸临头的雁落此时正跟在沈七七身后,来到了位于城北的一座破败小屋。   一打烊雁落就返回房间休息,没成想一推门,差点贴上沈七七那张英俊十足的脸蛋。   “你怎么来了?”雁落瞥了一眼窗外:“天还没黒透啊。”   “你啊,真是不会说话,我对你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情愿冒着可能灰飞烟灭的危险也要来找你,可你倒好,非但不扑进我怀抱里撒娇,还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沈七七故作痛苦状,引得雁落噗哧一笑。   但随即雁落发现沈七七面色煞白,虽然身为一只鬼,没有人色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沈七七现在的脸色绝对不同于之前那几次,仿佛是在忍受什么巨大的痛苦。雁落心肠一软,柔声问道:“你真的没事吧?要不要坐下来休息一下?”   “我要躺在你怀里歇着。”沈七七狡黠一笑,得寸进尺地说。   雁落一皱眉,摆出一副爱答不理的模样:“若是没事就回棺材里躺着去。”   “好大的火气。”沈七七走到雁落面前,舔了舔嘴唇说道:“是不是某人惹到你了?何必往心里去呢,走,我带你去个地方。”   “我不去。”雁落没做考虑便拒绝了沈七七的提议。   “不去?”沈七七不高兴地耷拉下脸来:“莫非是怕被南归知道?”   “我为什么要怕他?!”雁落脱口而出。   “那不就得了。”沈七七冲雁落挤挤眼,一脸坏笑地说道:“跟我走吧。”   雁落就这样被沈七七算计了。   左拐右拐三走两走,雁落愣是被带到了一处连鬼都不屑于居住的小破地方。   鬼屋,这分明就是一处鬼屋!上次被引魂沈带去乱坟岗子,这次又被沈七七拉到阴宅,雁落不禁撇撇嘴,莫非自己真如南归所说“八字全阴,且目光清明,能见到一般人看不到的东西。”要不怎么这些魑魅魍魉都抓住自己不放呢。   站在门口,雁落死死盯着沈七七的背影,不愿再往前挪动一步。看看这黑漆大门,再抬头望望天上挂着的那轮寒月。让雁落有一种身为聊斋人,死为聊斋死人之感。   就在雁落发呆胡想之际,沈七七已经把她推进了屋。   雁落下意识地闭紧了眼睛,过了许久,她才硬着头皮咬牙睁开眼,这一睁不要紧,吓得她足足倒退了三步。   外面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而屋内却是异常的明亮,或长或短的蜡烛巧妙地放在房间各处,干净的案几上放着一小碟点心和一叠书籍,一只竹笛挂在墙上,窗台上还摆了一盆水仙花,幽幽的香气飘荡在房间里。隔着一袭青纱帐,雁落窥见到一张巨大的木床,床榻上面整齐地铺着淡蓝色的锦被。   这真是鬼住的地方?雁落狐疑地打量着四周。   像是猜到了雁落心中所想,沈七七笑着对雁落说:“是不是觉得人间烟火味儿太重了?”   雁落点点头,有些茫然地望着沈七七:“你一个人住在这儿,不会很孤单吗?”   沈七七一怔,不知如何回答雁落的提问,只能用几声干笑来掩饰自己的窘迫。   “我不是有意要打探什么。”雁落急急地解释道:“只是觉得,你好像很……寂寞。”   “怎么会?!”沈七七仰起脸,卖弄风情似的朝雁落挤眉弄眼:“有你在我身边,我怎么会感到寂寞。”   又来了……雁落无奈地摇摇头,她快步走到沈七七面前,表情十分严肃地说道:“别再说这些没边儿没沿儿的话。虽然我们才认识短短几天,而且人鬼殊途,但我觉得你不是坏人,也愿意和你做朋友。”   沈七七没料到雁落会如此一本正经,一时也不知如何接话。他直视着雁落的眼睛,在他看来,雁落就好像是一匹小马驹,一双大眼睛清澈如水,偶尔嘟嘴的样子透着调皮,望着自己时眼神里充满了关爱与同情,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涌上沈七七的心头。   “所以,如果你闲得无聊了,就来找我谈天打发时间吧。”雁落真诚地说。   这是怎么了?自己一开始不过是想逗逗雁落,顺便惹恼南归而已,可现在这个情形,完全不受控制了。沈七七只觉得心里闷闷的,他挠了挠头,走到雁落面前,犹豫再三,轻声说道:“雁儿,有一件事我想告诉你,我……”   还没等沈七七把话说完,南归就突然出现在他们二人面前了。南归一伸手,把雁落拉到他身后,冷声质问道:“你闹够了吗?”   “南掌柜大驾光临,真是让寒舍蓬荜生辉。”沈七七脸色一变,语气不善地回话道:“我只不过是请知心好友雁儿来家坐坐,南掌柜至于亲自登门要人吗?雁儿不过是你的员工,你未免管得也太多了。”   “我还觉得自己管的太少呢。”南归瞪了雁落一眼,继续说道:“沈掌柜,若没别的事,告辞了。”   “那也要问问雁儿愿不愿意跟你走吧?”沈七七双眼含笑望着雁落。   雁落一头雾水,完全搞不清楚眼前的状况,她看看沈七七,又瞅瞅南归,嘴里小声嘟囔道:“凶什么凶,就会跟我凶……沈七七,抱歉,今天不能再和你聊天了,咱们改日……”   “改日也不见。”南归抢过话茬,拽起雁落的胳膊转身离开了。   小屋四周瞬时一片静谧,沈七七吹灭了所有的蜡烛,一个人坐在门槛上,抬头望着被薄云遮住了的月亮。他托着下巴,心中泛起一种莫名的感觉,似乎在刚刚某个时刻,弄丢了什么东西,以至于整个人恍恍惚惚的。   与此同时,南归和雁落两人肩并肩沉默地朝茶馆方向走去。同样一缕月光照在二人的脸上,一个怅然若失,一个怒气冲冲。   一个时辰前,南归寻雁落未果,一人来到了沈氏殡葬馆。还不待他敲门,引魂沈就捋着胡子迎了出来:“无事不登三宝殿,南掌柜您短短三天之内往我这儿跑了两趟,还真是看得起沈某。”   “废话少说,他在哪?”南归面无表情地问道。   “您哪!”引魂沈冲南归眨眨眼睛,开始叨叨了:“前几日我闲得无聊,给雁落小姑娘摆了一卦,没成想,她和我们沈家有缘,不是一般的有缘,是特有缘。正所谓有缘千里来相会,千里姻缘一线牵,我自然要撮合她和本家人了。要我说,南掌柜您啊,还是行行好,高抬贵手,放过雁落小姑娘,成全了……”   “成全什么?!”南归怒气冲冲地瞪着引魂沈。   “您别急,我这不是就事论事嘛。”引魂沈委委屈屈地凑到南归耳边,踮起脚尖窃窃私语了几句,南归听罢,一扭头消失在了夜色中。   “南归,我……”在回茶馆的路上,雁落几次三番鼓起勇气想向南归解释,但话到嘴边却又都生生咽了回去,只不过见一个鬼朋友,他至于生这么大的气吗?   “明个儿王家老爷的二儿媳妇出殡,你和她也算有缘,去送她一程吧。”南归冷不丁地冒出这句之后就再也没搭理过雁落。   二人一路无话,进了茶馆各回各屋休息去了。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猫耳胡同就聚齐了一帮子闲杂人等。原来,这王家老爷要替横死的二儿媳妇发大丧,出大殡,大摆排场。倒不是王老爷有多疼爱这位儿媳妇,而是儿媳妇的娘家不是善茬儿,见自家女儿受了婆婆的气,离家出走,最后落个这种下场,这还能轻饶得了王家。   王家是破财免灾,息事宁人。请了全叶城最好的吹拉弹唱班子开道,还雇了六十四个壮汉抬杠,这叫抬龙杠。在前朝,是只有皇亲贵戚才能享受的待遇,本朝皇帝对这些繁琐礼仪十分厌恶,摒弃了许多讲究规矩。饶是如此,六十四抬大杠也是稀罕事。不光如此,王家还顾了八十一个全口的小媳妇哭丧。最后还许诺,只要是披麻戴孝去送丧的,全都送三十个铜板外加一顿午饭,这等便宜焉能不占。   即使不贪财,也要去见见世面嘛,毕竟是引魂沈的收山之作,听闻王家用了一百两银子才请动他,一百两银子,这在一般小老百姓家里可是想也不敢想的巨资!   众人全都停了手里的买卖,乌央乌央挤在胡同里,大家都想看看,这一招鲜吃遍天的绝活儿。   雁落随大流乌央乌央挤在人群里,踮着脚尖张望着,她也十分好奇这位引魂沈究竟有何种本事,能让胡同里的老老少少为之疯狂。   说曹操曹操就到,只见一个白衣男子昂首挺胸站在队伍的最前面,距离虽远,但雁落还是看清了来人的相貌。   怎么是他?   “怎么是他啊?”站在雁落身边的一位大嫂嘀咕道。   “大嫂,他是谁啊?”雁落赶忙问道。   “他啊……”大嫂拖长声音回话:“引魂沈的师弟,大鞭杆子俊俏男沈承希。”   “沈承希?沈承希!”沈七七是沈承希?!自己被骗了!雁落咬牙切齿地反复叨念着沈承希的名字。   不知何故,引魂沈并没有出现,沈承希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他面无表情地往天空撒着纸钱,只见漫天飞舞着银色的纸片,好似鹅毛大雪,顷刻间天上地下一片雪白。这还不是最神的,只见他潇洒地挥了挥手,道路两旁的树枝上挂满了纸钱,竟然没露出一丁点别的颜色。一时间,猫耳胡同变成了小地狱,而在前面引路的那位就是不折不扣的阴司使者。   这惊人的绝技引来众人的喝彩声,而夹在人群里的雁落却是一脸茫然,从一开始,就没有什么鬼,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沈承希故弄玄虚,自己被他耍得团团转。亏得自己还把他当成朋友!   雁落慢慢脱离了围观的人群,一个人朝着沈承希的住处走去。   葬礼折腾了大半天,直到未时才结束,沈承希坐在一顶素色轿子上,慢慢敲打着站麻了的双腿。都怪自己的师兄引魂沈临阵脱逃,说什么夜观星象,明日不宜出门之类,非让自己代为前往。一开始沈承希坚决不许,但引魂沈说自己收下了王家一百两银子,且都花光了。若沈承希不答应,明天旷工,王家怪罪下来可不是闹着玩的。   反正引魂沈已经退休了,王家肯定要找现任掌柜沈承希算账。沈承希无奈,只得答应下来。引魂沈的那套绝活他早就掌握了,定不会出什么篓子,只是这么一来,估摸着雁落就会知道自己骗了她。昨天在南归破门而入之前,沈承希是想向雁落坦白自己欺骗她一事,但没成想中途被打断了,唉……看来自己要寻个机会去跟雁落解释清楚才行,沈承希暗暗拿定主意。   “雁儿?”沈承希见雁落站在自己家门口,又惊又喜,他跳下轿子,快步迎了上去。   “你到底是人是鬼,是沈七七,还是沈承希?”雁落冷冷地问道。   沈承希一怔,有些难为情地冲雁落笑笑:“对不起,雁儿,我之前骗了你,因为……”   “你到底是谁?”雁落打断了沈承希的话。   “我是沈承希,雁儿,你听我解释……”沈承希快速地说。   “没必要。”雁落突然狠狠地瞪着沈承希,眼神里充满了愤怒的火焰,片刻之后,那团火苗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堪比南归掌柜独门绝技冷眼冰刀更为冷漠的眼神:“我们以后不要见面了,无论是你,还是沈七七,都不再是我雁落的朋友。”   雁落说完这话就头也不回地跑走了,沈承希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想拉住雁落,但却在半途缩了回来。自己一开始的确是觉得她有趣才扮鬼逗弄她的,可相处下来……   “唉……”沈承希懊恼地攥紧拳头,重重地叹了口气。   回到茶馆后,雁落一个人跑去后院,坐在地上傻傻地望着天上泉。   “给。”南归紧挨着雁落坐了下来,他从袖子里取出一颗糖交到雁落手上。   雁落接过之后也没道谢,而是剥开糖纸把糖球放进了嘴里:“话梅糖?”   “嗯。”南归突然解开外袍,把雁落搂进自己的怀里。   “怕我着凉为什么不直接把袍子脱下来给我?”雁落没好气地说道。   “因为我也怕冷。”南归郑重其事地回答。   二人沉默地依偎着对方,过了许久,南归突然闷声笑了起来。   “为什么笑?”雁落小声问道。   “因为觉得你很好笑。”南归毫不留情地说。   “……”雁落忿忿地起身要走,南归轻轻拉住了雁落的袖子,压低声音问道:“生气了?”   “我只是讨厌你那副什么都了然于心的样子。”雁落瞪了南归一眼,赌气地说。   “雁落,呆在我身边吧。”南归脱口而出。   “什么?”雁落诧异地睁大了眼睛。   “我是说,你给我老老实实地呆在茶馆里工作,要听我的话,别总想偷懒,更别招惹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南归的脸上泛起了一层红润,他为了掩饰自己的窘态,故意板着脸教训起了雁落。   伴着话梅糖酸酸甜甜的味道,雁落不禁微笑起来,也许,也许就这样一辈子挺好。殊不知,与沈承希比起来,即将出现的那个人会让她的人生更为混乱。   第九章:蓝颜全都是祸水   有句老话说得好:吃一堑,长一智。雁落也不是第一次被男人欺骗,应该说比起清光的卑劣无耻,沈七七……沈承希的谎言倒也没让她那么痛苦。他不过是装神弄鬼隐瞒身份骗取信任,耍自己玩罢了。而清光那个家伙,却是不折不扣的大混蛋,利用美貌把年幼无知的自己玩弄在股掌之间……所以说来,沈承希和清光根本就没有可比性!饶是如此,雁落心里头还是觉得涩涩的,那种感觉就好像炝锅时被油烟熏到了眼睛似的。   这世间的男人,果然是长得越美越无耻。想那沈承希,翩翩白衣公子,一袭齐腰青丝,朱唇未动,就已闻得暗香阵阵。讨女人欢心又十分有办法,摘花别耳,冰雕诉情,小屋烛光……再加上他能说善道,暧昧情话张口就来,从不重样儿。哪里是殡葬馆的鞭杆子,分明是倚楼和歌、当众调情的轻浮人士。也就自己会上了他的当,什么沈家老祖,为情而死,地狱无门之类的扯淡,一听就是糊弄小孩子的把戏,偏偏自己傻不愣登的信以为真,还对他说什么‘愿意和他做朋友’之类的狗屁话,真是好心没好报!   雁落对于貌美男子的憎恶之情达到了空前的高度,男人要是生得漂亮,不是反应迟钝的草包美人,就是祸国殃民的心机美人。总是,绝对不会是什么良善之人。那些五官标致但一肚子坏水的男子,就该扔去鸟不拉屎的地方做苦工,先晒坏了他们白 皙的皮肤,然后磨破他们纤细的手指,最后让他们喊哑甜美的嗓子,把他们彻底地改造一番,让他们再也不能仗着自己的脸蛋出来祸害人间。   蓝颜全都是祸水!雁落攥紧拳头,誓要和漂亮男子势不两立。   “那南掌柜呢?”彤若坐在雁落对面,听她絮絮叨叨了一上午,两只耳朵都快起茧子了。这要怪都怪南掌柜,好好的,干嘛给雁落放了三天大假,还是带薪休假,导致雁落穷人乍富。这位荷包里揣着三两‘巨额’财产且一肚子怨气的雁落,自然而然要找她的小姐妹,也就是自己发泄情绪兼消磨时间了。   正值阳春三月,店里也没什么生意,陪雁落闲聊也未尝不可。只是这一聊不要紧,话闸一打开,雁落就如解冻了的江水呼啦呼啦地把彤若冲垮了。在雁落夹叙夹议的连篇废话中,彤若总算是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过是被那个鞭杆子男恶作剧了一把,至于这么生气嘛,要说起来,还不是雁落自己太固执,硬要相信沈承希是鬼,想来南掌柜没少暗示她,只不过她啊,总把南掌柜的话当成耳边风,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所以啊,活该!   当然,这话彤若是决计不会说出来的,首先她要维持自己的良好形象,第二她不厚道认为,雁落的这些窘事能给自己带来不少乐子。说白了,猫耳胡同里冷傲美艳的彤若老板,也是一个好八卦并把八卦作为终生事业的一般人,只是她潜伏的比较深,普通人没有发现到罢了。   “南掌柜?”雁落挠挠头,支支吾吾了半天才把话说清楚:“他,他……”   “怎么,你觉得他长得不英俊?”彤若一挑眉,故意挖了个坑儿,专等着雁落跳下去。   只听‘扑通’一声,雁落果然不负彤若所托,一头栽进了陷阱里:“南掌柜那不叫英俊,他那是……面如满月,目若青莲,知世间一切苦,解众生一切愁。”   “你说的那是佛祖吧?!”彤若被雁落这席话气得直翻白眼。   谁知雁落非但没有收敛,反而还变本加厉,她重重点点头:“南掌柜在我心里,堪比开显佛教,度化众生的释迦摩尼佛。他一次又一次地救我于危难之中,可我以前还总是不领情,把他的好意当成了驴肝肺,但无数次的事实教育了我,南掌柜那就是猫耳胡同里的一尊大佛,渺小如我,只有顶礼膜拜的份儿。”   “呃……”彤若觉得自己额头上蹭蹭地冒着冷汗,实在很难想象南归顶着释迦摩尼式的发型,一身红金袈裟的搞笑模样。南掌柜啊南掌柜,此时你要是知道在雁落心中,自己竟然是这么个形象,不知是该哭还是该乐呢?谁让你平日在雁落面前耍帅装先知,这下可好,演过了,没有激起雁落心中的爱慕,反而让她把你当圣人了,这就叫弄巧成拙。只不过这些话彤若是绝不会上杆子告诉南归的,她觉得就这样混沌着挺好,都说开了才没意思呢。   “雁落啊,你刚刚不是说,南掌柜把你搂在怀里片刻吗?什么感觉啊?”彤若头一歪,眯着眼睛问道。   “感觉?”雁落脸一红,迟疑了半天才喃喃说道:“也没什么感觉,就觉得挺暖和。”   “有没有心跳加速?两腿发软?口干舌燥?”彤若急切地询问道。   “你在想些什么啊!”雁落用胳膊肘戳了戳彤若的腰:“南掌柜是我心中的大佛,是崇拜的对象,他抱我,是怕我冻着,根本就不是你认为的那个意思。你别玷污南掌柜的清誉好不好?!”雁落一本正经地对彤若说。   不开窍到这种地步,也真难得,南掌柜啊,你自求多福。彤若不禁为南归曲折的爱情之路长长地叹上一口气。   “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了,今儿个天气不错,咱们出去转转吧。”彤若拉起雁落的手,两个姑娘有说有笑出了炮竹铺。   雁落半搂着彤若的腰,二人亲昵地在猫耳胡同里闲逛着。   眼下正是季节交错,乍暖还寒的时候,湖面上漂着浮冰,但水下却是一派暖意。温暖的春风无可遏止的来到了叶城,来到了猫耳胡同。雁落看着街上往来的行人,听着此起彼伏的叫卖声,吆喝声。   不远处推小车卖针头线脑的张奶奶似乎在和铁匠大牛争吵着什么,许多人都丢下生意跑去看热闹了。彤若用眼神询问雁落要不要过去瞅瞅,雁落捏了捏彤若的手背,拉着她朝城郊野林子走去。   “要是迷了路,我可抱不动你。”彤若打趣雁落道,气得雁落伸手胳肢她的痒痒肉,两个姑娘嘻嘻哈哈笑作一团。   在去野林子的路上,雁落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彤若拉着家常:“阳奕最近怎么样啊?有一阵子没见着他了,长高了没?”   “死淘死淘的一个孩子,年纪也不小了,玩心还特重。这不过完年没什么生意嘛,他没事就去胡同口和人杀棋,棋力不高,脾气却不小,前儿个还差点跟程贝贝动起手来。一个想悔棋,一个偏不让,这就吵吵起来了,谁也说不服谁,最后揪着脖领子干了一架。好嘛,两人的脸上都挂了相,却又不知怎么的握手言和跑去林子里打鸟了。等晚上回到家,还大言不惭地跟我说什么自己下的多牛多牛,杀得别人片甲不留。依我看,就一臭棋篓子,显摆个什么。”彤若说起话来,就跟她卖的炮竹似的,噼里啪啦,又快又响,雁落根本没有机会插话。   “毕竟才半大的孩子,喜欢下棋总比跑去捅人家鸡窝偷蛋好多了吧。”雁落笑着安慰彤若:“我以前学过下棋,等没事时候和阳奕杀两盘。”   “瞧瞧,刚还说阳奕是半大孩子,我看你也是……”彤若摸了摸雁落的头,慢慢说道:“只准赢,不许输哦。”   雁落抿嘴一笑,没有搭腔。清光爱下棋,身为他的跟班兼玩伴,雁落对象棋也算是略懂一二。   “不说这个了,雁落你听说那件事了吗?”彤若压低嗓音,故作神秘地凑在雁落耳边:“专做红木家具的吴家有俩闺女,都没出阁。吴二小姐个性喜静,平日里很少出门子,倒是比她年长一岁的吴大小姐,好动,你就是把她绑在椅子上,她也坐不住,就跟有人用火燎屁股似的。前段日子她也不知发什么疯,竟然改穿男装,还把头发按照男子的样式绾起,说什么追求男女平等。过节时我见着她一次,可把我给逗笑了。男女平等就平等呗,干嘛把自己整得跟大老爷们似的。她倒是不管不顾,我行我素,逍遥自在得很。   但没过多久,就惹出了麻烦。破五那天她串完亲戚家已经是傍晚了,急急忙忙往家赶,谁知突然闹肚子,她本想憋着,没想到肚子越来越疼,大有要决堤的趋势。她见路上有间茅厕,也顾不得多想就钻了进去。   好嘛,正在她解裤腰带的当口,一个姑娘猛地大吼道:“有色鬼,有色鬼进了茅厕!”这下可不得了了,茅厕里的姑娘们群起而攻之,吴大小姐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就被推了出来,那群姑娘加上路对她连踢带打。吴大小姐急赤白脸地吼着:“别打别打,我是吴家的姑娘。”谁知那些人根本听不进去,反而加重了手上脚下的力道,把吴大小姐给打的是满脸开花,浑身上下青一块紫一块,疼得她直哭爹喊娘。”彤若说完就捂着嘴偷笑起来。   “看来,这爷们也不是好当的。”雁落冷不丁地来上这么一句,弄得彤若不顾矜持地放下手,哈哈大笑起来:“谁说不是呢,也不知现在的小姑娘们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好好一姑娘,非要弄成个假小子。”   二人相视一笑,手挽手快快乐乐地游玩去了。   春色满园,李白桃红,正是踏青观景的好时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今天的天气甚为宜人。但此时此刻,南归正冷着一张脸,凝视着面前那位唇红齿白、笑容格外灿烂的男子。   “南掌柜,这位就是咱们叶城的新知府——清光。”原叶城知府谢馨宇朗声说道:“清大人,这位就是霜叶茶馆的掌柜——南归。”   “幸会,清大人。”   “幸会,南掌柜。”   远在城郊的雁落突然打了一个喷嚏,惊动了树上立着的一只小麻雀,三月天,孩子脸,怎么说变就变了呢,雁落撇了撇嘴。只恐怕,变了的不仅仅是天气。   第九章:蓝颜全都是祸水   前任知府谢馨宇去年年根儿底下递上奏折,以‘老病不堪厘务’为由,请求辞官还乡,新年伊始,皇帝准奏,新知府将于节后走马上任。官场变迁,本来碍不着猫耳胡同里诸位爷们的生意,就是改朝换代,猫耳胡同还是猫耳胡同。官商勾结之类的龌龊事情,最为英雄好汉所不耻。太阳照常升起,小日子该怎么过,还怎么过。霜叶茶馆掌柜,胡同‘忠义堂’的大总管南归对新知府一事也不甚上心,直到他得知新知府的大名之后,才突然提起了兴致。   该不会这么凑巧,是那个人吧?南归掌柜目不转睛地盯着面前这位风度翩翩的男子。   新任知府清光,相貌堂堂,谈吐高雅,举止端方,特别是一双深邃的眼睛,闪烁着自信的光芒,真是一个俊俏的人物儿。清光凭着那双仿佛能洞察一切的眼睛,给了衙门里那些猴精猴精的典吏衙役们一个无声胜有声的下马威。   他的前任谢馨宇谢大人是一个干巴瘦小老头,八字胡,罗圈腿,见人脸上总带着三分笑。他任知府数十年,深得百姓们的爱戴。而且他性子温和,爱开玩笑,日子一久,也没人当他是父母官,反而像是对待自家亲戚那样热络,年长的喊他一声谢老弟,年幼的尊称他为谢大爷。   谢馨宇总说,“身为百姓的父母官,要坚持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彻底贯彻落实当今皇上所提出的‘发展地区经济,切实提高百姓生活水平’的基本政策。应该说,谢大人在任职期间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其管辖地区成为了边塞经济文化最活跃的中心,叶城更是成为了仅次于国都天安的繁华城市。百姓们安居乐业,老有所终,幼有所养,谢馨宇大人功不可没。   但自从他的儿子去世,儿媳改嫁之后,虽然表面上他还是一副乐天知命的模样,但据可靠消息称,每到初一十五,夜深人静之时,谢大人总会独坐在院中,一壶薄酒,一坐就是一整夜。第二日仍精神抖擞的出现在众人眼前,只是那双眼睛越来越浑浊,那身形越来越瘦小枯干。众人担心他,他亦担心众人。若不是还有一个年纪尚轻的小孙女谢婉儿,也许谢馨宇会选择工作到生命枯竭的那一刻。但经南归和余若书的不懈努力,他终于决定辞官返家,全心全意照顾谢婉儿,顺便游山玩水,颐养天年。   继任者清光与蔼可亲的老顽童谢馨宇的派头完全不同。他少年得志,英俊潇洒,处处让人有耳目一新之感。饶是见多识广、阅人无数的南归也不禁暗暗称赞清光的风流气度。   清光是庚辰科进士,与曾一度失踪的秦将军末子秦之光同榜,秦之光是二甲第十六名,而清光是二甲第十七名。及第之后,清光本应在天安蹲几年冷衙门,但因他与权倾朝野的丞相勒江艺之二女勒锦之私交甚好,在大考前他曾在丞相府做了不少日子的门客,通过这层私人关系,他得到外任知府的机会。   不能说一步登天,但起码算得上是官运亨通。秦之光这等有身份背景的人物也仅仅是被派去了恭城。恭城穷山恶水,人丁稀少,别说是大展宏图了,就是想刮点油水都没戏。而区区一个丞相门客,却来到了号称边塞小国都的叶城,这可是大大的露脸机会,若是干好了,不出几年,就能得到升迁,甚至被调回国都天安也是有可能的。这等千载难逢的好际遇让清光给赶上了,他自然是斗志昂扬,恨不得马上飞去叶城,干出一番惊天地的大事业来。   清光觉得自己是凭借着出色的内在条件和无以匹敌的好运气得到的这份肥差,但他的同僚们却都酸溜溜地说,清光只不过是仗着英俊的相貌和挺拔的身姿成为了勒锦之的入幕之宾,才讨来这份美差。对此说法清光嗤之以鼻,但他也不否认什么,毕竟这副好皮囊给他带来了数不清的机会,而这些机会,是别人求也求不来的,要怨就怨他们的爹娘没本事,把他们生成了过目即忘的大众脸。同是人生肉长的,怎么差距如此之大呢。   从天安到叶城的漫漫赴任之路,若不是有才女兼好友勒锦之在侧,清光恐怕会郁闷致死。他一向喜热闹,最讨厌一个人独处,从小他就习惯了前呼后拥似的生活,过惯了锦衣美食的日子,从云岭到天安,清光一直是众人瞩目的焦点,哪怕进了丞相府做门客,他依旧从一大帮学子中脱颖而出,成为了勒二小姐的知己。   至于清光和勒锦之的关系,不得不八上一八。初进丞相府,清光就被有才有貌的勒锦之小姐所吸引了,他略施小计,当众写了一首俏皮小词,成功的吸引了勒锦之的注意。在之后的晚宴上,清光更是侃侃而谈,展现了其绝佳的口才与风度,引得丞相大人连连叫好,并于饭后拉着清光去书房小酌。一来二去,人人皆知清光是丞相府里的红人儿。再加上清光时常和勒锦之单独出去游玩,即使到了晚上也毫不避嫌地共处一室,众人推测清光将成为勒二小姐未来丈夫的不二人选。对此清光和勒锦之莞尔一笑,既不否认,也不承认,俨然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但在众人看来,这分明就是默认。   默认也好,事实也罢,总之,勒锦之随着清光来到叶城走马上任。不得不提上一句的是,他们一行人途中在淮水边上的一座破庙休息,清光无聊地抽了一支签,签语云:“定知和氏璧,遥掩玉轮辉。”解签老僧连道恭喜,说此签若问的是功名定能大吉大利。这让清光对自己的锦绣前程充满了无与伦比的自信。   一到叶城,还未入城门,老知府谢馨宇就带着衙役迎了出来,要说谢馨宇也真是个急性子人,清光一下马车,风尘仆仆,略带倦容,谢大人就递上官印,只用了一柱香的时间交接完毕。清光也没有怪罪之意,而是马上接见了部属,站在城门口发表了他到叶城的第一次演说。清光春风得意,妙语连珠,加上他的嗓音磁性十足,极具魅力,引得属下们猛拍胸脯,向新上司表示忠心。   本来,清光应该回府邸歇息一天,明日再宴请叶城当地的乡绅名流。但他一向不喜拖沓,做事雷厉风行,硬要当晚就设宴招待,下属们只得乖乖照办。清光坐在官轿内,志得意满地准备踏上从政之路。在路过猫耳胡同的时候,一阵吵架声吸引了清光的注意力。他吩咐停了轿子,略加整理衣装之后,清光迈着从容的步伐走到了案发现场。   其实,只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一桩,卖针头线脑的张奶奶不小心占了铁匠大牛的地方,大牛让张奶奶挪挪窝,张奶奶不依,大牛一挥手,一个寸劲儿竟然打翻了张奶奶的小摊。这下可好了,张奶奶哭天抹泪说大牛欺负她一个老人家,大牛急忙想拾起掉在地上的货物,却被张奶奶用拐杖打破了头。好嘛,一个哭哭啼啼,一个满脸是血,都嚷嚷着让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   清光搞清楚事情的原委之后,掏出了二两银子,一两递给大牛,吩咐他先去医馆看病。正待他要将另一两银子交给张奶奶时,南归适时出现在他们面前。张奶奶一见南归,也不哭也不闹了,而是用袖子一抹脸,冲南归咧嘴一笑。南归依旧是面无笑容:“这个月的银子程贝贝没给您送过去吗?”   “送了送了。”张奶奶连忙说:“我在家闲着没事情可做,想出来……”   南归眉头一皱:“没事情做就占别人的摊子,还用拐杖敲人家的头吗?”   “我……我不是一时没控制住嘛……”一把年纪的张奶奶此时就跟个小媳妇似的,脸色涨红,低着头绞着手帕。   “好了,别在我面前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南归瞥了张奶奶一眼,继续说道:“以后要是觉得闷,想摆摊子,就去茶馆门口摆,可不许再倚老卖老欺负人。”   张奶奶连连称是,程贝贝赶忙扶着张奶奶的胳膊转身离开了。   处理完这件事之后,南归才把目光投向立在一旁多时的年轻男子。   “南掌柜,这位就是咱们叶城的新知府——清光。”原叶城知府谢馨宇不知从哪钻了出来:“清大人,这位就是霜叶茶馆的掌柜——南归。”   “幸会,清大人。”南归依旧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   “幸会,南掌柜。”清光冲南归微微一笑。   寒暄之后,清光亲自邀请南归今晚去府中用餐,南归犹豫了片刻,点头答应下来。清光见争吵事件已经解决,便又重新坐回轿子,赶着回府了。   目送着清光一行人的离去,南归陷入了沉思。这位仪表不凡的新知府清光,是不是雁落醉酒后嘴里叨念着的那个清光呢?南归本想找雁落问个清楚,但却被告知雁落和彤若去城郊踏青了,南归心中的疑惑与不安只得暂且压了下来。到了约定赴宴的时间,雁落仍未回府,南归吩咐季宝,待雁落回来后让她去知府府邸寻自己。无论如何,南归一定要雁落于自己在场的时候见到知府清光,只有这样他才能放下心。   雁落和彤若在野林子里玩得十分开心,还偶遇了上次她迷路时认识的瞎眼男孩。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那个男孩邀请两位姑娘去他家小坐,说是小坐,倒不如说是卖苦力。一进屋,彤若就被小男孩央求着进了厨房,捋胳膊挽袖子做起了猪肉韭菜馅饼。雁落本想去帮忙,却被小男孩告知另有任务。   “我养的那只小猫前几天抓了我的大腿,沙疼沙疼的,我一气之下不再理它。可也就转眼工夫,我就不生它气了。可能是我当时太凶,让它害怕了,它这几天一直躲在后院门口,喵喵的叫,就是不敢进屋。雁落,你去帮我把它抱进来好吗?”   “包在我身上。”雁落笑着摸了摸小男孩的头,一蹦一跳出了屋。   到了后院门口,雁落推开门,上上下下左左右右,连根猫毛都没见着。   “喵喵喵,小猫猫,你主人原谅你啦,快点出来吧。”雁落弯着腰,四处寻找着小猫的踪影。她突然感觉到身后有人,正要回头,却被拦腰抱了起来。   “他原谅了小猫,你是不是也原谅了我?”一个熟悉的声音在雁落耳边响起。   “沈承希!”雁落牙咬切齿地吼道:“放我下来。”   第九章:蓝颜全都是祸水   “沈承希!”雁落大声吼道:“马上放我下来!”   “你若是不原谅我,我就不放手。”沈承希紧紧地搂住雁落的腰,丝毫没有想放手的迹象。   “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雁落扭过头,怒视着沈承希那张比女人还要漂亮的面孔。   “雁儿,是我不好,不该骗你,可你也要听我解释嘛。就是杀人放火,还能辩解一番呢,你也太霸道了吧。”沈承希放低声音,委委屈屈地说道。   “没那个功夫,你放不放手?”雁落卯足了劲儿,也没能从沈承希的怀抱中挣脱出来,只得提高音量大吼道:“彤若,彤若!”   彤若听到雁落的声音,拿着擀面杖就从厨房冲了出来,她万万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沈承希,而且,为什么他们俩会相拥在一起?有□!   “沈掌柜,你这是做什么?”彤若朗声问道:“追求雁落妹妹未遂,就要霸王硬上弓吗?”   “什么?追求?霸王硬上弓?彤若你在说些什么啊?”雁落一脸诧异地望着彤若。   “彤老板有所不知,我和雁儿早就暗生情愫,若不是南归那个家伙挡在中间硬要拆散我们,我们早就在天愿作比翼鸟了。”沈承希说得跟真的似的。   “既然如此,我就不打扰二位了。”彤若说完转身要走,急得雁落在她身后大叫道:“你别信他的,彤若,他……”   还不待雁落嚷完,沈承希就捂住了她的嘴,并在她耳边吹着气:“你要是再叫,我就吻你了。”   沈承希说话的声音虽小,但还是被彤若听进了耳朵里,她侧过头,用眼角的余光看到雁落那两条小细腿悬在半空中不停地乱踢着,要多搞笑有多搞笑。雁落妹妹,放心吧,沈承希不会对你怎么样的,也就拉拉手,亲一个而已。自己若是救你,岂不失去了看南归翻脸的大好机会。正所谓,三人行,必有□也。而且这两个男人全是猫耳胡同一等一的人物儿,妹妹你啊,还真是有福,就慢慢消受吧。彤若捂着嘴,偷偷地乐了几声,便一溜烟钻回了厨房。   目送彤若离开之后,沈承希收回了目光,他突然发现,雁落在他的怀里也不挣蹦了,温驯可爱得跟刚出生的小猫似的。他慢慢松开手,放下了雁落。   雁落直直地立在沈承希面前,一脸淡然,文文静静得好像春日里新发的柳条,这样的雁落,却让沈承希感到一丝寒冷,那原本温暖的小风变得阴凉阴凉的,沈承希下意识地伸手想去碰触雁落的面颊,却被雁落一闪身躲过了。   沈承希一怔,用一种茫然的目光盯着雁落,傍晚的余晖透过树枝的缝隙散落到雁落的身上,她的发梢上像是涂了一层闪闪发亮的金色。沈承希此时就像小男孩见到了成熟女人,有些害羞地抿了抿嘴唇:“真的生气了?”   雁落没有回话,她的视线越过了沈承希,飘向了林子深处。   “我早就见过你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你去大杂院踢毽子那次,其实我也在场。一开始我对你挺好奇的,要知道,南归那家伙属于生人熟人都勿近的类型,能让他破天荒留下的人,应该有几分不一般的能耐吧,从那时起我就开始留意你了。后来闹猫,你养的小猫和我养的小猫成了一对儿,我本想抽空去告诉你的,但却一直没腾出时间。那晚我正在帮新死的王家二儿媳妇收拾,没想到你闯了进来,我只是想装神弄鬼吓吓你而已。之后你去我师兄住的地方,我就跟在你们后面……我晚上去茶馆找你,起初是想气气南归,但后来……”   “为什么要让南归生气?”雁落冷冷地问道。   “这……一言难尽。”沈承希面露难色:“如果我告诉你和我南归的渊源,你能不能别再生我的气了?”   “不好说。”雁落翻翻白眼,沈承希这家伙竟然还敢跟自己讲条件?!鉴于他的无赖表现,雁落本想拍拍屁股走人的,但沈承希提到了南归,成功地吸引了雁落的注意力,姑且听一听吧,雁落暗暗想道。   “我第一次见到南归的时候,也就七八岁,他也不会超过十岁。我和师傅前去国都天安替一些皇亲国戚引魂,落脚地就是南归的家。那时他的娘亲刚刚去世,他因思念过度而一病不起,虽然住在他家里,可我却没见过他。某天夜里,我偶然在院子里见到他穿着亵衣,蹲在花丛里默默哭着,我一时心软就走过去安慰他。两个年龄相仿的小孩子,很快就混熟了。因我白天要随师傅去工作,只能在晚上和他相见。一见面,我就给他讲那神啊鬼啊的故事,他听得是津津有味。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终有一天我要和师傅离开天安返回叶城,那天晚上,当我告诉南归我要走了的时候,他……他……”沈承希结结巴巴地说道。   “他怎么了?”雁落好奇地问道。   “唉,雁儿,这件事,我只告诉你一个人,你可千万别告诉其他人,要不然我会死的很惨。”沈承希见雁落点点头,便咬咬牙,运了口气说道:“他竟然抱着我,还吻了我的脸蛋……”   “什么?”雁落睁大眼睛,露出一脸不可置信的神情。   “唉,因为我身形单薄,披着头发,说话声音奶声奶气的,还总穿着鲜艳的袍子,再加上我们总在夜里见面,他以为我是个小姑娘呢。”沈承希有些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头:“那时候我们只不过毛头孩子,抱一下,嘬一口也没什么。可偏偏,几年后他来到了叶城,还成为霜叶茶馆的掌柜。”   “他是到叶城之后,才知道你是个男人的?”雁落笑得整个人都抖动起来。   “是。”沈承希痛快地承认道:“他以为小时候我是故意骗他,恨不得杀了我,要不是我师父从中调解,恐怕我现在早就死无全尸了。”   “想不到,南掌柜还有这么一段经历,正所谓爱你爱到骨头里,恨你自然也恨到骨头里。”雁落没想到能从沈承希这里获取如此劲爆的八卦新闻,她攥住沈承希的手,重重地上下摇晃着:“沈承希,你说,南掌柜该不会还喜欢着你吧?”   “绝对不可能!”沈承希咬牙切齿地回话道。   “有趣啊有趣,原来南掌柜这冰坨子也曾经为某个人融化过,虽然那个人是男人吧。”雁落的脑海中迅速浮现了一个场景,一身青衣的南归凝视着沈承希的身影,许久之后,南归慢慢走上前去,以指当梳,替沈承希绾上那千千青丝,这时候若能满天飞舞着红枫叶,伴着一阵悠悠竹笛声,别提多诗情画意了。   “雁儿,不许腹诽我,更不许瞎幻想。”沈承希拽了拽雁落的袖口:“现在你明白为何我和南归是死对头了吧?”   “不是冤家不聚头,我看你和南掌柜……才是真的有缘。”雁落抿嘴一笑,故意打趣道:“真是没想到啊,南掌柜的初吻对象竟然是你……”   “什么初吻对象?!”沈承希一瞪眼:“我就当是被小猫小狗舔了一口。好了好了,你也取笑够了,可以原谅我了吧。”   雁落见沈承希眼巴巴地瞅着自己,脸上还堆满了讨好的笑容,唉,罢了,也怪自己太迟钝,是人是鬼都没分出来:“这件事就算了,不过,你和他又是什么关系?”雁落指了指屋内。   “你说小闰啊,他爹是我表哥。”沈承希眉毛一挑,歪嘴说道:“你该不会喜欢上那个死孩子吧?他虽然长得比我俊俏那么一点点,但架不住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啊。”   “沈承希。”雁落正了正神色,语重心长地说道:“我觉得,你有病,得治。”   “我这是心病,心病还须心药医。”沈承希耸了耸肩膀,柔声说道:“小雁雁,你愿意帮我治疗吗?”   “不愿意,您还是另请高明吧。”雁落如轰苍蝇般朝沈承希摆摆手。   就在沈承希一脸委屈地凝视着雁落的时候,彤若再度出现,她瞥了沈承希一眼说道:“天儿不早了,你先带雁落回茶馆吧,我呆会再走。”   “我陪你。”雁落急忙凑到彤若身边,轻轻挽住她的胳膊,笑着说道:“还没尝过彤若的手艺呢。”   彤若捏了捏雁落的鼻尖,慢条斯理地回话道:“你啊,快点回去吧,免得南掌柜担心,还是说,你想让他再把你抱回去?”   雁落嘟嘟嘴,无奈地点点头:“我这就走。”   送雁落回茶馆这项光荣却不艰巨的使命就落在了沈承希身上,一路上他像只花蝴蝶似的,绕在雁落身边,满口甜言蜜语,刚开始雁落还瞪他几眼,或是斥责他几句,到最后,雁落只顾着低头走路,完全不搭理身边这位异常英俊也异常烦人的男子。   这条回家的路本来不算太长,但被沈承希这么一折腾,雁落觉得十分疲惫,只想赶紧喝一杯天上茶顺顺气。   这么晚回家,也不清楚南归他们是不是已经用过晚饭了,他知道自己和彤若出去游玩,应该不会担心才是。一会见到南归,一定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千万不能偷笑他,万一惹恼了他可不是闹着玩的,雁落小声嘀咕道。   “雁落,雁落。”沈承希把手搭在了雁落的肩膀上:“你就那么不喜欢我吗?我和你说话,你却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嗯,不喜欢。”雁落随口说道。   “……”沈承希愣了一下神,随即冲雁落嫣然一笑:“你不喜欢我没关系,我喜欢你就好了。”   “你的脸也太大了吧。”雁落搞不清楚今天自己一共翻了多少次白眼。   “你怎么知道我一见到你,脸就会发胀变红的?”沈承希又惊又喜地说道:“莫非你一直在偷偷关注我?哎,让你这么一说,我都不好意思了。”说着沈承希故作羞赧地低下头。   “你……我彻底无语了。”雁落一刻也不愿意在沈承希身边多呆,她头也不回地冲进了茶馆。   “此时无声胜有声,雁儿,我明白,一切尽在不言中啊。”沈承希故意提高音量,果不其然,雁落听后,一个趔趄差点摔倒。沈承希摸了摸下巴,雁落这个小姑娘还真是有趣得很,逗一逗其乐无穷啊。   “我的小姑奶奶,你可回来了。”雁落刚迈进门,程贝贝就迎了出来:“瞧瞧都几点了,我看你是玩野了。”   雁落毫不犹豫地弹了弹程贝贝的脑门:“没大没小的,有事?”   “那声音很耳熟,该不是殡葬馆的沈公子吧?”季宝瞅了雁落一眼。   “什么?你和他们家混上了?”程贝贝皱皱眉,小大人似的吧唧吧唧嘴:“南掌柜说得好,你还真不让人省心。”   “南掌柜呢?”雁落侧过头望着季宝。   “去知府府邸了,掌柜子吩咐说,你回来之后换套干净袍子就去找他。”   “我?”雁落不解地问道:“是新知府宴请乡贤吗?为何要我去?”   “不知,你快点上楼梳洗一下,轿子早就在后院等着了。”季宝把雁落推上楼。   雁落一头雾水,但还是乖乖回屋梳洗打扮一番。   与此同时,知府府邸内,一片静谧,只能听到棋子与棋盘碰撞发出的细微声响。棋逢对手,将遇良才。新任知府清光已经很久没有遇到如此强劲的对手了,他抬起头冲南归微微一笑:“南掌柜好棋力。”   “清大人过奖了。”南归的目光至始至终都停留在楚河汉界这四个大字上,让雁落前来参加晚膳,到底是对还是错呢?南归慢慢吸了口气,该来的躲也躲不过,起码自己在她身边,应该,不会出什么太大的问题吧?   第九章:蓝颜全都是祸水   雁落坐上轿子出门时,天空下起了毛毛细雨。季宝细心地塞给雁落一把画着黛玉葬花图案的油纸伞,雁落抱着伞,随手掀起窗帘往外张望着。她重新梳了头,还在发髻上别了一支银质蝴蝶簪子。略施薄粉,轻描朱唇,再加上一身桃红色的缎面袍子,一改平日里的简朴作风。   路过胡同口的时候,雁落瞅见有一帮子少男少女正提着红灯笼,聚在新搭的木秋千周围,欢声笑语连成了一片,小商贩们也把握住机会推着小车穿梭于人群中。雁落探出头和那群孩子们打招呼。只听阳奕夹在人群里大声说道:“雁落,你这是要去会情郎吗?”他话音刚落,其他孩子便跟着哄了起来。   雁落缩回脖子,脸上泛起一层淡淡的红晕。她也说不清楚,为何要打扮成这副样子。南归只吩咐说换件干净的袍子便可,但自己……不知为什么,雁落很想给新知府留个好印象,毕竟她这次前去赴宴,代表了霜叶茶馆。更重要的是,这是南归对自己慢慢产生信任的一个标志,自然要把握机会,好好表现一番,替南归争争脸才是。种种原因,才使得自己稍加修饰的,雁落挠挠头,自言自语道。   到了知府府邸,雁落下了轿子,沿着笔直的青石板路,进入了知府办公的院子,一路上衙役们都用好奇的目光盯着她的脸,也难怪,衙役们只记得一身粗布手拿抹布埋头干活的雁落,完全没法把眼前这个窈窕佳人同之前的那个人联系在一起。   到了东侧知府居住的院子,带路的那位衙役让雁落在外面稍候片刻,自会有下人出来迎接。雁落刚想对衙役表示感谢,却见他已经一扭头退出了院子。雁落撇撇嘴,双手抱在胸前,静静地等候着。这时一阵若有若无的荷花香气飘进了她的鼻子里。眼下并不是荷花盛开的季节,这阵花香是从哪来了?雁落顺着香气寻到了一间屋外。   房门半掩,一席绣着松林的墨色门帘挡在了雁落的面前,雁落站在门口,抬手捋捋头发之后才轻轻敲了敲门。半天不见有人回应,雁落以为屋内无人,便大胆地推开门走了进去。   屋内很宽敞,正中间摆放着檀木制案几,案几上整齐地码放着文房四宝,墙上悬挂着几张不知名的山水画,角落里有一个青铜香炉,袅袅青烟正缓缓升起,雁落走进一闻,正是荷花的香味,想不到新知府还是一个雅人呢。   这时,突然有清脆的口哨声从内屋传出,好似小鸟鸣啭,透着几分俏皮与活泼。真是想不到,知府大人竟然跟个毛头小子似的吹口哨。随着口哨声越来越近,雁落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明明门窗紧闭,为何会感到有股凉飕飕的小风拂过全身,左右两只胳膊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雁落觉得自己像是一颗玉米豆子,被放进了热油锅里,随时都有爆炸的可能。   那声音为何会让自己有种似曾相识之感呢?眼下正是调任升迁,人事变动的时候,新进士们走马上任……应该没那么凑巧,叶城的新知府是清光那个混蛋吧?叶城号称塞外小天安,富庶程度可想而知。国都有不少权贵之人都惦记着叶城这块地方呢,若不是前知府谢大人深受皇帝老儿的信任,加上他的儿媳妇改嫁四皇子,这四皇子可是传说中的皇帝接班人。   听闻四皇子当年曾苦苦追求过谢婉儿的娘亲,但不知怎么的错过了彼此。谢大人的儿子去世之后,四皇子又对她展开了猛烈攻势,总而言之,算是走到了一起。据小道消息透露,皇帝当时想给谢大人升官封爵,只不过被谢大人婉拒了。他说他想一直留在叶城,皇帝见不好勉强,只得赏赐了许多贵重之物。这之后,即使有些大臣们心仪叶城这块风水宝地,也不敢公然争取什么,触怒了四皇子和四皇妃,就别想在官场上混了。众人皆是老江湖,这点道理焉能不懂,所以,饶是叶城这么一块美味肥肉放在眼前,愣是没人敢下筷子。   但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谢大人总有要退休的一天,听说他一递上奏折,就有一帮子人蠢蠢欲动,到处打通关节。不过,清光即使高中状元,但因资历尚轻的缘故,也不太可能被委以如此重任吧。雁落自我安慰道。   但她的心脏却不接受这种说法,跳动得越来越剧烈,嘴唇发干,小腿肚子有点不听使唤了,她艰难地往后退了几步,用后脑勺抵住冰冷的墙壁。雁落和清光之间,有一种无法解释、玄之又玄的羁绊,比如雁落不辞而别的那天……   脚步声越来越大,雁落很想掉头逃跑,或是找个地方躲起来。但没容她多想,片刻之后,一个人从内屋走了出来。那张曾经令自己魂牵梦绕的俊脸就这样闯进了视线里,果然是他!雁落只觉心中那颗小小的玉米粒‘噼里啪啦’地炸开了,只不过,这盘爆米花加的不是蜂蜜,而是辛辣的绿芥末。   来人见到雁落,惊愕得挺直了后背,目不转睛地盯着雁落的脸:“雁落……”   雁落缓缓朝清光走去,只有三四步路,但却好像要用一生的时间走完似的。雁落觉得,自己骑在一匹灰色的烈马在猫耳胡同里横冲直撞,街道两旁的店铺飞快地消失在身后,转角处突然窜出了另一匹大马,迎面撞了过来,电光火石之后,一切归于平静,除了雁落跳个不停的眼皮。二人的重逢比雁落幻想中的要快了许多,似乎没等她把再见面的第一句话想好,他们就再度遇到彼此了。从天而降,不对,是从地狱爬上来的清光让雁落有些措手不及,宛若梦中,这个梦,一定是噩梦。   “好久不见,清光。”雁落紧紧咬住嘴唇,试图平息内心那如排山倒海般袭来的滚滚浪潮。往事一幕幕涌上眼底,雁落根本无从躲藏,只得任由那些或甜蜜或痛苦的回忆不停地撞击着自己的心脏。雁落曾经设想过再见清光时自己的反应,是过去扇他几个耳刮子,还是含泪质问他?等真正到这重逢的一刻,雁落反而没有主意,她搞不清楚,此时充斥在自己心里的感觉,究竟是爱还是恨,是委屈还是哀怨。   四目相视,雁落和清光的目光如红线般纠缠在了一起。雁落望着清光,她的掌心里出了一层细细的汗。   不知什么时候,雨停了,刚刚从冬眠中苏醒过来的夜虫儿在窗台边上叽叽的叫着,带来了初春时节特有的清新与湿气。半个月亮早已爬上了天际,透过格子窗,如水的月光倾泻在雁落的脸上。   见到雁落,清光的确是愣了一下,喉咙里就好像卡着什么东西似的,但转瞬之间,那东西便消失不见了,清光又恢复了平日里的潇洒,他半开玩笑的说道:“你怎么会在这里?该不是一路跟踪我吧?我就说嘛,你不可能真离家出走。”   听到清光的话,雁落只觉心里‘咯噔’一下,一股寒气从头顶一直冲到脚下,心中的那团似火又似冰的东西,一下子消失不见了。   一阵漫长的沉默之后,雁落抬起头,冲清光微微一笑,她凑到清光面前,踮起脚尖,伏在他耳边轻声说道:“离开你,是我这一生中最明智的决定。”话音刚落,雁落猛地推了清光一把,然后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清光望着雁落的背影,歪嘴一笑:“第一眼看到你,打扮的挺漂亮,以为有所长进了,没想到,还和过去一样。”清光迈着四方步,跟着雁落出了屋子。   雁落一口气跑到后院,她只顾低头猛跑,一拐弯不小心撞上了人,还不等她道歉,那人就抢先开口了:“听衙役说你已经来了,半天却不见人影,趁知府换袍子的空档,出来转转,兴许能遇到你,没想到还……”   南归突然停了口,他见雁落的脸上仿佛凝着一层青色,像是受了莫大的委屈,却硬要逞强忍着不让泪水流下来。南归有些心疼地注视着雁落,他突然抓住了雁落的肩膀,轻声说道:“别担心,有我在。”说这话时南归的声音如同紧绷着的弦,微微颤抖着。   雁落感到那双握住她肩膀的手异常的炙热,像是两片在火上烤了许久的铁皮。雁落的脸一下子红了,她的心随着南归的举动而感到一阵荡漾,一种莫名的力量游走在雁落的身上,这股力量推动雁落做了一件平日里她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待雁落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扑进南归的怀里,双手紧紧地搂着南归的腰。说不出为什么,在自己心情最沮丧痛苦的时刻,南归的出现,仿佛有种能抚慰人心的力量,似乎只要有他在,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像是在寻求一个庇护所,又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雁落的双手完全不受不受控制,她的头靠在南归的心脏处,听着他有力的心跳声。一种前所未有过的感觉充斥在了雁落心尖,很安全,很舒服,甚至还带着一丝难以言说的甜蜜。   “雁落……”南归的脸一下子涨红起来,他有些笨拙地拍了拍雁落的后背:“发生了什么事情?”问这话时,南归已经确定了之前的猜测,新知府清光就是她醉酒时嘴里叨念的那个人!南归抿了抿嘴,虽然面色平静如水,但在这深不可测的湖水下面,却涌动着暗流。   “南归,我……”雁落仰起脸,可怜兮兮地望着南归,她很少有这么任性的时候,但此时此刻,她真的只想在南归的怀抱里多呆上一刻,哪怕之后会被南归大骂也好,她不愿就这么松开手。雁落不得不承认,在她心中,南归的分量变得有些与众不同。尽管平日里两个人没少拌嘴吵架,但他却成为了雁落最信任的人。   “嗯。”南归低下头,见雁落并没有痛哭流涕,不禁觉得松了一口气。他冷眼瞥到清光站在回廊处,正一动不动地望着他们。清光不冷不热的态度反而让南归感到一丝不悦。故意捧起雁落的面颊,微微一转身贴了上去,距离虽近,却并没有真正吻上。但在清光的角度看来,这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深吻。   面容潮红,双目紧闭的雁落,看似冷静,但眼里却泛着笑意的南归,二人相拥相依,公然在知府衙门里大秀恩爱。   巧的是,受邀前来参加晚膳的乡绅们也都看到了这一幕。   第九章:蓝颜全都是祸水   “呦,那不是南掌柜嘛,可真大胆。”李老爷偷笑道:“不过没想到雁落小姑娘换了套袍子,看着还挺俊的。”   “今年胡同里是喜事不断啊,先是余若书老板,现在又是南掌柜。”武二爷随声附和道:“刚开始我以为是余老板和南掌柜二男争一女,现在看来,南掌柜和雁落估摸着早就好上了。”   “啧啧,瞧瞧南掌柜把雁落抱得多紧啊!俩人可真腻歪。”李老爷冲武二爷挤挤眼。   “呵呵呵,怎么,你也想试试?”武二爷打趣道。   “哪敢啊,我家夫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清光适时的咳嗽几声,才让这些老爷们停止了八卦闲谈。清光深深地瞥了南归一眼之后,一转身朝着大厅走去,诸位老爷稀稀拉拉地跟在他身后。   南归慢慢放开雁落,温柔地伸出手帮雁落整理着有些乱的头发。   “南归,有件事我想告诉你。”雁落咽了口唾沫,艰难地说道:“我和清大人是旧识。”   “嗯。”南归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   “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雁落补充道,她忐忑不安地观察着南归的反应。   “现在不喜欢他了?”南归直视着雁落的眼睛。   雁落重重地点点头:“我和他,势不两立。”   “哦。”南归把视线从雁落的脸上移开了,他指了指左侧说道:“咱们也进去吧,总不能让新知府干等着。”   咦?南归得知自己喜欢过清光之后,竟然没表示出一丁点的惊讶,他难道不想问问刚才自己和清光之间发生了什么吗?还是说,他根本就不在意,不关心呢?雁落只觉得心头涩涩的,似乎有万般的委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她下意识地拽住了南归的衣袖:“那你刚才为什么抱住我?”   “是你先抱住我的。”南归转过头,似笑非笑地看着雁落:“而且,想抱就抱了,哪来的什么原因。”   “可是……”雁落还想继续发问,却被南归打断了话茬,他唇角微微上扬,浅浅一笑:“还是说,你想要的不仅仅是一个拥抱?还想要什么?我可以尽量满足你哦……”   不等南归说完,雁落倒退几步,一溜烟朝大厅跑去。天啊,南归莫非吃错了药?还是被沈承希附体了?那个冰山男竟然会说出如此轻佻的话来。满足你……雁落的小心肝上下乱颤。沈承希说这些恶心巴拉的话时,自己心静如水,完全没有任何不正常的反应。但为何南归这句话,让自己有一种天晕地转之感?就好像一 丝 不 挂地在蚕丝被子上来回翻腾,有一种说不出口的愉悦感和羞涩感。   真没想到,南归,南掌柜竟然是深藏不露的大情圣,自己……自己差点就着了他的道儿。但是,被南归抱在怀里,听着他强健的心跳声,自己竟然产生了不想松手的奇怪念头。难不成,自己和那些追求南归的女子一样,贪图他的美色?那样说来,自己岂不更恶劣,借职务之便,对南归上下其手,左拥右抱……   雁落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场景,赤身裸体的南归被用红绳子绑在了床榻上,而自己正一脸坏笑地用一根羽毛拂过南归的脖子……观音娘娘啊,自己的脑袋瓜子一定是被沈承希这家伙给污染了,要不然怎么满脑子全是南归呢?   南归见雁落时而皱眉时而轻笑,不由得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看来刚刚那句话是有效果的,起码现在这个小妮子已经顾不得去想清光的事情了。本来嘛,有时间回忆逝去的旧情人,还不如抓紧时间,好好把握眼前人。南归绝对不会承认,刚刚的某个时刻,他的的确确是想吻上雁落的。不是演戏给众人看,更不是为了让清光嫉妒,仅仅是因为嘟着嘴,两眼有些迷蒙的雁落,深深地触动了他心底里的那根弦,让他情不自禁想去品尝一下雁落的双唇。不过在最后一刻,他还是放弃了。吻是一定会吻的,但不是现在,而且,若是自己主动吻她岂不太无趣了?最好,最好是让她意乱情迷,扑倒自己……   扑倒与被扑倒是相当深奥玄妙的问题,南归掌柜恐怕想的有点早了。但他刚刚和雁落的那番亲密互动,成功地激怒了新知府清光。   清光凝视着一前一后进门的两个人,他的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在其他人看来清光大人十分平易近人,宛如一阵清新的微风。但南归却知道,这阵微风随时都能变成飓风。   孩童时的玩伴被抢走了,让你很不高兴吧。南归冷冷地注视着清光。   只要我愿意,她肯定会乖乖回到我身边。清光毫不示弱地回瞪着南归。   他们二人这番无声的较量,全都落入了刚进门的勒二小姐眼睛里。   她怎么在这里?勒锦之诧异地望着坐在南归身边的雁落。   筵席上,年轻有为、英俊不凡的清光成为了众人瞩目的焦点。叶城特产的驴肉和白酒十分对他的胃口,他越喝越开心,越吃越兴奋,只见他容光焕发,潇洒地起身,用那圆润清脆的嗓音向在座的各位乡绅致上了祝酒词,当然这祝酒词的内容是清光早就想好了的,不外乎表决心,装样子,间接吹捧自己的工作能力,就差边挥舞拳头,边拍胸脯说‘我行,我不是一般人儿。’   清光的做作发言听得雁落直撇嘴,这个清光根本就是一外表光鲜亮丽的山苹果,咬一口,能把人牙酸倒了。不过乡绅们倒是很吃清光这种调调,他们不时的鼓掌欢呼,姑且不论是真心赞美还是假意谄媚吧。清光致辞结束后,掌声雷动,就好像刚刚他们听得不是官员的即兴演说,而是名角唱的贵妃醉酒。虚假繁荣害死人啊,雁落侧过头悄悄瞅了南归一眼。只见南归面无表情,两眼虽然望着清光,但放在餐桌下面的手指却轻轻地敲着椅子腿儿。   不愧是头顶金色小光圈、身披红色袈裟的大佛,一眼就看透这个只会花言巧语、画符骗人的小道士了。雁落脑子里突然想到某侠义小说里的一句话:“南归大佛,法驾叶城,神通广大,法力无边。”到底是哪本书上说的呢,雁落一时想不起来出处。总之,领悟精神即可。   就在雁落小剧场的同时,在座的众人全都端着酒杯站了起来,就跟古时候恭候天子临幸的妃子似的等着和新知府清光碰碰杯。南归轻咳嗽了一声,试图唤回雁落的心神,只是雁落太专注于窗外的景色,完全没有理会到南归的暗示。   有一只小黄鹂不知为何从房檐上掉了下来,一头撞在了院子里的一棵柳树上。它扑腾了半天才在柳枝上站稳,像是感到有人在注视它,小黄鹂扭过头用闪亮亮的眼睛瞅了雁落一眼,才张开翅膀飞进如墨的夜色里。   雁落双手托着下巴,后背略微有些弓起,她望着小黄鹂远去的方向,下意识地轻声问道:“小黄鹂又不是蝙蝠,黑灯瞎火的,它这是要去哪?它是迷路了想回家吗?”雁落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笑了出来。小黄鹂是在追着月亮的光辉飞行呢。雁落这种一惊一乍的表现,南归很熟悉,在场同样有一个人也很熟悉。   “又发呆了?”清光攥着酒杯走到雁落面前:“这次是什么迷住了你?小鸟?蝴蝶?还是什么奇怪的花花草草?”清光飞快地瞥了南归一眼,然后转过头对众人说道,“恐怕大家有所不知,我和雁落是发小,她一直借住在我家里。”   “哦?怎么没听雁落姑娘提起啊?”   “雁落,这就是你不对了,既然认识清大人,就该早点帮咱们引见引见嘛。”   “这是有缘千里来相会,没想到清大人和雁姑娘是青梅竹马,清大人才华横溢,想必雁姑娘也是如此吧,还真是人不可貌相。”   众人兴致勃勃、七嘴八舌地询问起清光和雁落的事情来。清光正巴不得众人提问呢,他抓住话茬,得意洋洋地说:“落落她从小就不喜欢读书,平日里总倒腾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如她刚到我家的时候,成天跑到花园里摘下来一大把花儿,撕花瓣玩。一边撕,嘴里还数着数,我问她这是何故,她郑重其事地揪下来一朵牡丹花,硬放到我手上。她让我攥着花,闭紧眼睛,在心中默默的许愿。她解释说,如果花瓣是双数的,那么神仙就会满足自己的愿望。好嘛,为了让她满足愿望,我家花园里的牡丹可算是倒了霉,等半个月之后一看,全都光秃秃的只剩下绿杆了。’”   清光绘声绘色地描述引得众人一阵大笑。   “没想到雁落小时候这么顽皮呢。”   “啧啧,还真是女大十八变。”   “我看现在也没变多少啊!”   雁落没想到清光重提旧事,她窘迫地低下头,努了努嘴想开口说什么,可最终只是艰难地冲众人笑了笑。   这时一双大手放在雁落的头上轻轻揉了揉:“下次许愿不要再折磨花花草草了,直接告诉我就好。”南归的声音仍旧冷冰冰的,但他话里难得一见的柔情令在场的众人傻了眼。   几乎所有人都下意识地弹了弹耳朵,莫非刚才出现集体幻听了?南归,南掌柜竟然当众做了爱的表白?八卦,大八卦,雁落和南归也在一起不少日子了,可那关系就跟水中月,镜中花似的,让人捉摸不透。但现在,南归掌柜竟然主动开口做下如此承诺!正所谓,勾搭久了,也就成了奸,大家全都做星星眼状望着雁落,期待雁落给南归一个爱的回应。   “真的?我说什么你都答应?”雁落睁大眼睛,惊讶地看着南归。   “你想好了?”南归突然俯下身子,对雁落耳语道。南归的语气太过暧昧了,饶是反应迟钝的雁落也听出话里的深意,雁落如同小兔子般双手交叉抱在了胸前:“我,我什么都不需要,现在这样挺好的。”   冰山化身为狼可不是件好玩事,看来南掌柜最近真的很寂寞,怎么都饥不择食的调戏上了自己呢,自己一没长相,二没银子,包养不起他啊……错了,是入不进他的眼才是。还是说,他这是在变相教育自己,远离沈承希,远离清光,远离一切长得漂亮但却一肚子男盗女娼的家伙?这招真高,自己完全对这种暧昧情调产生了恐惧心理。不愧是大掌柜啊!总是用事实来说服教育自己,雁落在心底里暗暗佩服南归的天才之举。   南归这句话,成功地转移了众人的注意力,清光忿忿地插话进来:“只怕落落的心愿多的数不过来呢。”   “那又何妨?”南归轻抿了一小口白酒,若无其事地说道。   “清光,来试试这几道菜吧,是我吩咐跟来的厨子特意做的。”勒锦之适时地□话来。   这时众人才反应过来,餐桌旁还坐着一个了不得的大人物呢。当朝丞相家的二小姐,才貌双全、温文尔雅、人见人爱的勒锦之,勒小姐。   “就顾着说话,忘记招呼大家了,大家千万别客气,这几道菜可是勒丞相与家厨反复研究,实验了数十次才成功的名菜。勒丞相是个全才,通才,连厨房之事也十分精通。这几道菜里,凝结了勒丞相的智慧,连我也没有机会品尝一番。”清光向众人介绍道:“丞相大人十分爱护锦之,怕她到了叶城水土不服,特别让家厨随行。所以,诸位今儿个是有口福了。”   听完清光的介绍,不知谁带头鼓起掌来,众人全都激动地望着勒二小姐,有几个多愁善感的爷眼角还挂着泪,仿佛他们面对的不是几碟菜,而是丞相本人似的,就差没跪下磕头了。雁落始终搞不明白,不过是几道菜而已,至于弄得跟唱大戏似的吗?老年间有些人每天都顶礼膜拜御赐之物,但现在早不兴这一套了。看看南掌柜,小猫阿斗弄脏了御笔亲书,南掌柜也没让自己切腹谢罪啊。雁落吐了吐舌头,用筷子加了一口放进嘴里。   味道,很一般,相当一般……就这水准,根本没可能在猫耳胡同立住脚,倒是这帮平日里吃惯了山珍海味、嘴儿十分挑剔乡绅们竖起大拇指连连叫好,透着虚情假意。   “相由心生,吃自然也由心生。”南归小声对雁落说。   雁落噗哧一笑,今儿个冰山男是怎么了,俏皮话一句接一句,变着法逗自己开心。雁落和南归这番小动作自然是落进清光的眼里,他实在是搞不清楚,眼前这个看似不凡的男人为何会对雁落这般上心呢?明明只是自己的小跟班,却摇身一变成了为霜叶茶馆的二当家。   清光回想起刚刚和南归下棋的时候,南归曾随口说道茶馆的二当家还在路上,可能会迟些到府云云。清光万万没有想到,这位二当家,竟然是雁落!早在清光离开天安之前,丞相曾特意把他叫进书房密谈了一阵。据丞相所言,这个霜叶茶馆大有来头,背后撑腰的不是别人,正是当今圣上。清光一开始以为,霜叶茶馆是皇帝安排在叶城的一条暗线,为了监视边关的一举一动。但见到南归之后,清光直觉上认为这等人物一定不屑于做那种勾当。   但到底是为什么,霜叶茶馆会成为连丞相都避上三分的地方呢?又是为什么,皇帝会关注区区一个小茶馆?清光对霜叶茶馆以及这位看似云淡风轻的掌柜南归充满了好奇,特别是这份好奇中还掺和进了自己的发小雁落。雁落怎么会成为霜叶茶馆的二当家?他们是怎么认识的?看现在这两人的黏糊劲,莫非雁落喜欢上南掌柜了?清光猛地摇摇头,这怎么可能,雁落从小就暗恋着自己,而且是爱到死心塌地,无以复加的程度,让她往东她绝不敢往北。清光一边思考着一边夹起了菜。   雁落无意中瞅了清光一眼,她突然张大眼睛,本能地大吼了一声:“那是鸡蛋做的。”   清光赶紧一甩筷子,扔下了那块食物。众人全都不解其意,大家的目光在清光和雁落身上游走。最后还是清光清清嗓子开了口:“我自小不喜鸡蛋,若是吃上一口身子便会起红疹子,亏得落落还记得这件事。”清光说完冲雁落嫣然一笑,那表情在众人看来自是有一番优雅贵气,但在雁落眼中,不啻于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雁落突然回想起以前在清光家的日子,他吃鸡蛋起疹子,但吃其他的蛋却不会,比如鹌鹑蛋。清光嘴很挑,家养鹌鹑下的蛋还不肯吃,一定要吃野鹌鹑下的。那时雁落总提着小竹篮去林子里给他寻鹌鹑蛋,一去就是一整天。不光如此,清光不爱吃白水煮的鹌鹑蛋,一定要吃腌过的。   累了一天,回到家里雁落仍不能歇着,她在自己屋里支起了一个小火炉,小心翼翼地熬着卤水汤。这是秘制卤水汤,和寻常吃的那种不太相同,除了添加必备的干货之外,这里面还添加了泡好的干蘑菇,这样卤水汤中就会带着一丝鲜味。不仅如此,还要把用白水煮好的鹌鹑蛋敲打一番,要让蛋壳裂开且不掉下一片渣滓,只有这样,浓郁的汤汁才能浸入到蛋黄里。   这可不是放在锅里煮着就完事了,还要把时不时的把锅底的鹌鹑蛋翻到上面来,把上面的鹌鹑蛋翻到下面去,这样才能保证每颗鹌鹑蛋都入了味。雁落曾经以为,那就是自己的一生。闻着空气中飘荡的香气,坐在门槛上等着心上人回家,简简单单,平平凡凡。   然而,从清光决定参加科举考试开始,雁落心中那小小的幸福感便开始逐渐消失了,就好像满满的一缸子水,在太阳的暴晒下慢慢蒸发得不见踪影。特别是自己随着清光离开云岭到了天安,由静谧的镇子变成了繁华的都市。雁落感到心里空荡荡的,也许从那个时刻开始,雁落和清光就渐行渐远了。直到那件事的发生,雁落心中那越积越高的砖头,在摇摇欲坠了很久之后,终于一股脑的散落在了地上。   被从小一直暗恋着的人愚弄了,欺骗了,那种受辱感让雁落无法顺畅的呼吸。当时她想把手里的食盒狠狠地摔在地上,让那些汤汤水水流淌在丞相府精致的花园内,但她最终没有那样做。并不是因为她被护卫架着扔出了府邸,而是在那一刻,她觉得自己之前的努力看起来既卑微,又可笑。   清光是她童年中最美好的事物,雁落羡慕他有一个温暖的家庭,那种羡慕使得雁落不停地追逐着清光的身影。那种羡慕渐渐转化为暗恋,飞蛾扑火,自取灭亡的暗恋。雁落尝到了苦果,她离开了天安,远离了清光,同时也把自己的心再度封锁起来。她就好像是一株刚探出头的小草,一夜寒霜袭来,不得不缩回头去。   这时勒锦之突然端起酒杯,细声细语地对雁落说道:“雁姑娘,许久不见,锦之先敬一杯。”   “这怎么敢当?!”雁落忙起身还礼。虽说勒锦之身上并无官职,但她爹爹可是正一品的丞相,她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雁落以为勒锦之误会自己和清光的关系了,她连忙澄清道:“勒二小姐,我和清光只是发小而已,您可千万别误会,当初在丞相府,多有得罪,还请勒小姐海涵。”   雁落这套不伦不类的场面话让南归噗哧一笑:“雁落,你不说话还好,说完之后,恐怕勒二小姐才是真的误会了呢。早就听闻勒二小姐才貌双全,清大人又是英雄少年……”南归故意顿了顿继续说:“还记得阿秦吗?就是你刚来时候借住在茶馆的秦少爷,他和清大人皆金榜题名,而且我听闻陛下还称他们二人为‘天安之光’。”   “秦少爷?”雁落一怔,秦少爷,阿秦,猪头秦!雁落的下巴差点落在地上:“他?参加科举考试了?天安之光?”   “是。”清光咬牙切齿地说道,他清楚地记得,科考那天秦之光拱着肥屁股坐在椅子上扭来扭去,嘴里还哼着小调。那么一个看似废物点心的人竟然排在了自己前头,而且自己还和他并称为什么天安之光。这是清光最为耻辱的事情,即使是勒二小姐也不敢轻易去碰他这块伤疤,没想到今天却被南归掌柜轻而易举地说出口,这不是明摆着要自己难堪吗?   “我还挺想阿秦的呢。”雁落冲南归嘟嘟嘴,然后扭头对清光说:“清大人下次再遇到阿秦,请一定转告他,让他有时间回茶馆坐坐。”   “你!”清光两眼喷火,恨不得当场掐住雁落的脖子。   “对了,这杯酒我敬你和勒二小姐,一是祝你金榜题名,二是祝你们早日喜结良缘。”雁落一脸真诚地望着清光。   第九章:蓝颜全都是祸水   雁落犹豫了片刻,端起酒杯,真诚地对清光说道:“这杯酒我敬你和勒二小姐,一是祝你金榜题名,二是祝你们早日喜结良缘。”   一时众人皆安静下来,清光和勒锦之肯定有暧昧关系,但碍于二人的身份,大家谁也不好八卦,现在由清光的发小雁落主动提到,诸位乡绅都眼冒星星等着看清光和勒锦之的反应。   清光听完雁落的话,先是一怔,随即眯起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雁落的脸,似乎想从上面找到可以证明雁落在强颜欢笑的蛛丝马迹,但雁落一脸坦荡荡的回望着清光,让清光有些摸不着头绪。   清光和雁落的这番眼神互动,南归看在眼里,心里却十分不是滋味。与此同时,八卦事件的另一女主角勒锦之倒是小口抿着茶水,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悠闲样子。   早在天安的时候,勒锦之就曾听清光提起过雁落的大名,说是从小寄居在清光家,父亲早逝,母亲因故出走。清光的原话是,谈不上青梅竹马,雁落更像是自己贴身的小跟班。一开始,勒锦之对雁落并不是太上心,但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看到雁落提着食盒在丞相府门口等清光回家。   那时候已是傍晚时分,炊烟袅袅,路上的行人都纷纷往家赶,雁落一个人就站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孤零零凝视着丞相府的大门,与四周的喧嚣画面形成了强烈的反差,然而她却一直微笑着,眼睛里没有一丝的落寞,就是那样的神情,深深地吸引了勒锦之。勒锦之对清光青睐有加,一方面是清光本身所具有的个人魅力与才华,另一方面确是这个名叫雁落的姑娘。   但勒锦之一直都没有找到机会同雁落说上几句话,直到科举考试的前一天。那天清光等一班准备应考的门客都聚在院子里赏花闲谈,放松心情。不知谁提议去临近的碧湖里划船游玩,一呼百应,一行人便浩浩荡荡地准备离开丞相府。   刚到门口,勒锦之就看到双手背后,站在角落里转圈圈的雁落。她侧过头,想招呼清光过去和雁落打声招呼,却见清光恼羞成怒地瞪着一位姓贾的学子。   “我们的大才子清光,不光学问做得好,对女人也有一套啊。大家来看看,那个小娘子,对清光可是情深意重,听说每天都给清光做一大桌子菜,眼巴巴地等着情哥哥呢。不过咱们清光可……”   “你说够了没有!”清光猛地推了贾学子一把:“我怎么可能看上她?!她跟着我从云岭来到天安,不过是为了照顾我的日常生活,只不过是……”   “只不过是什么?”贾学子一脸坏笑地冲清光挤挤眼。   “只不过是个佣人!”清光脱口而出,声音之大,连站在青石板路对面的雁落也听到了。   雁落有些迷茫地望着清光,只听‘咚’的一声,左手上攥着的两串豆沙馅的冰糖葫芦落在了地上,几颗红艳艳的山楂滚到了清光脚边。雁落下意识地握紧了右手上提着的食盒。   “真幼稚,竟然买这种小孩子的玩意。”清光说着一脚踢开了山楂。   雁落像被雷击中了一般,傻傻地站在原地,就在勒锦之准备插话进来打圆场的时候,雁落如同炸了毛的猫朝着清光冲了过来,一边跑还一边挥舞双拳:“佣人?你说我只是佣人?”   许是因为雁落当时的面部表情过于狰狞,丞相府门口的侍卫一个箭步窜到了雁落身边,一左一右把她架了起来。   “清光,你给我把话说清楚,什么叫佣人?”雁落大吼道:“在云岭的时候,你不是说……”   “我那时不过是问你,愿不愿意跟我来天安罢了,是你自作多情,误会了。”清光露出一副厌恶的表情,他侧过身,小声对勒锦之说:“咱们还是回去吧,这些乱七八糟的人搅了出游的兴致。”   不待勒锦之多想,清光就挽着她的胳膊返回了丞相府。那是勒锦之在天安最后一次见到雁落,第二天她曾悄悄派人去寻雁落,但听说她已经退了房,搬出了客栈,店家也不知清楚她去了哪里。勒锦之把这件事告诉给清光后,清光没有露出一丝担心的神情,反而只是撇撇嘴,半是平静半是气恼的说:“担心她做什么,肯定是返回云岭我爹娘那里了。”   让勒锦之万万没想到的是,半年之后,会在叶城遇到雁落,而且看她的气色,要远远好于在天安的时候,而且那位南掌柜似乎对她很上心,这让锦之放心了不少。   “我想雁姑娘可能是误会了,我和……”勒锦之刚想解释自己和清光的关系,却被清光给打断了:“承蒙关心,倒是你自己的终身大事,身为好友的我,十分担心。”说完清光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末了他冲雁落歪嘴一笑,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   清光那高傲不屑的笑容让雁落回想起以前在云岭的日子。清光从小就立志从政,对于自家的生意完全不上心,惹得清光的爹爹十分不悦。他爹爹一直希望他子承父业,而不是踏进官场那盆大染缸里。雁落为了能让清光专心不□扰的准备科考,她主动帮清光爹娘照顾店铺,打理生意。   大部分时候都忙得不可开交,只有在少之又少的时间里,雁落能坐在店铺门口,懒洋洋地晒会儿太阳,看看街上往来的行人,听着他们或轻或重的脚步声,想着自己未来的人生。楼上清光正在朗声背着诗词,楼下清光的娘正在炖着猪肉炖粉条,锅碗瓢盆发出和谐的声响。似乎一切都充满了温馨与平静。那时候,雁落以为,这样的幸福会延续到生命完结的那一天,但在丞相府门口发生的那件事,让雁落清楚地知道,那些幸福不过是自己的妄想。   “不劳清大人费心。”南归突然淡淡地说道。餐桌上跳动的烛火使得南归的眼睛闪着某种明亮的光彩,他的视线飞快地从众人的脸上掠过,然后停留在雁落的脸上。   “哦?”清光玩味一笑:“我的这个发小可是个麻烦精,南掌柜还要多多费心呢。”   “那自然。”南归面无表情地说道。   雁落狠狠地瞪着清光,这个混蛋竟然当着南归的面让自己下不来台!雁落小心翼翼地瞅了南归一眼,见南归依旧好像一尊大佛似的喝酒夹菜,但从他的毛孔里渗出的阵阵冷气让雁落不由自主地哆嗦了一下。南掌柜这是……生气了?都怪清光,惹得南归不高兴了。雁落此时很想磨刀霍霍向清光,最好是先割下他的那条可恶的舌头,让他乖乖闭嘴。一想到清光没了舌头,只能跟含着几个热茄子似的发出‘呜’呜的声音,那场面就叫,恶人有恶报。雁落冷不丁的笑了几声,引得众人投来不解的目光。   “喝酒,来,知府大人,咱们碰一杯。”乡绅们敏锐地察觉到,不能在八下去了,再八下去,恐怕不知道要捅出什么篓子来。众人赶忙端起酒杯,轮番向清光敬酒,一边敬酒,一边拍马屁。最有意思的是,那些马屁竟然还都一套一套的,没一句重样,各具特色。但大家都没忘记赞美清光的英俊五官。什么貌若潘安,才比子建……清光架不住这帮子马屁精的花言巧语,几乎是有敬必干,一定要喝到不剩一滴才算过瘾。   宾主尽欢,清光像是忘记了雁落的存在,他谈笑风生,真正地与黎民百姓打成了一片。众人闹到深夜才闹哄哄地散去。   临走时,清光和勒锦之起身相送,又是一番客套寒暄。南归被勒锦之叫住不知在说些什么,雁落只得站在远处傻傻得望着天空。月色微凉,过堂风嗖嗖地从雁落的身上溜过,她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春捂秋冻,自己不该这么早就换上春装。雁落清了清嗓子,她总觉得喉咙里似乎含着一口痰,可怎么咳嗽也咳嗽不出来。   “不错啊,一个人跑到叶城,还勾搭上了男人。”清光那略带嘲讽的笑声在雁落身后响起。   雁落扭过头,翻了翻白眼:“别拿你那个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哦?那他为何会让你成为霜叶茶馆的二当家?还处处维护你?你该不是想说,他是真心喜欢你的吧。落落,咱们发小一场,也没什么好藏着掖着的,你到底有几斤几两,自己清楚的很。凭你的姿色,恐怕入不了那种男人的眼。”清光飞快地说道。   “你胡说什么?!”雁落愤怒地瞪着清光。   “别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清光故意眨眨眼睛,轻巧地说:“人家给你个笑脸,你就迫不及待地贴上去,落落,你这老毛病,怎么总是改不了。”   “你!”清光的话成功地激怒了雁落,雁落挥舞着拳头,毫不犹疑地冲向了清光:“你根本就不是个男人。你明知道我暗恋你,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利用我,奴役我,让我当你的厨娘和老妈子。你这个小白脸,当年我瞎了眼才会喜欢你!”雁落的拳头眼看就要落在清光的左面颊上了,但清光却纹丝不动,两眼含笑凝视着雁落,一副有本事你就打我的表情。   就在雁落的拳头距离清光的面颊不过一个指甲盖大小的距离时,雁落突然缩回了手,她死死地盯着清光的眼睛,像是在盯着一个突然出现在自己家门口的陌生人一样,她的嗓音异常冰冷,说出口的每一个字都仿佛有千斤之重:“从今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谁也别碍着谁的眼,最好老死不相往来。”   不待清光反应过来,雁落又说:“我之所以收回这巴掌,不是说还喜欢你,而是因为你爹娘这些年以来对我照顾有加。但如果下一次我再听到你诋毁南掌柜,哪怕是说他一个字的不是,我绝对不会就这么放过你!”   “你……是为了他才愤怒的?”清光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雁落。”南归适时地插在清光和雁落之间,他伸手揉了揉雁落的头发,轻声说道:“咱们走吧。”   雁落点点头,老老实实地跟在南归身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知府府邸。   第九章:蓝颜全都是祸水   月明星稀,只有一只流浪的大黄狗吐着舌头孤独地望着天空。南归和雁落并肩走在无人的街道。在知府衙门里那场闹剧似乎没人愿意主动提起,雁落间或瞅瞅南归,但见他表情严肃,不敢贸然和他搭腔,只得轻声叹气。   二人进了茶馆,不期然看到余若书这个大闲人。余若书急切地拽住南归,伏在他耳边嘀嘀咕咕地说着什么,南归听罢冲雁落挥挥手,示意雁落先去休息。雁落本想利用这个时间跟南归好好地解释一下自己和清光的关系,但见南归有事情要处理,雁落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迈开步子,上了二楼。   雁落并没有走回她的屋子,而是径直走进了右侧尽头南归的房间。她虚掩着门,把蜡烛放在了窗台上,捻手捻脚地走到南归床前,犹豫了一下坐在了床边上。不知为什么,雁落觉得自己一定要跟南归把话说清楚,决不能让南归误会自己和清光之间有什么可耻的关系。许是太累了的缘故,雁落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揉着泛红的眼睛,慢慢地,她的头挨在了枕头上,半睡半醒之间,雁落似乎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味,那香气让她觉得很安心。   当南归走进自己的房间时,那支放在窗台上的蜡烛刚刚好燃烧完,屋子里漆黑一片,借助浅浅的月光,南归看到了睡在他床上的雁落。他的心跳声如同打鼓似的‘咚咚’作响,南归停住步子,待适应了屋内的黑暗之后,他的视线便落在了雁落身上。只见雁落蜷缩在床上,如同一只刚出生的小猫或者小狗。   南归猛地想起雁落醉酒那天走错了屋子,睡在自己床上,那时恨不得掐死这个搞脏自己床单,还大吐特吐的姑娘,但现在……南归看到雁落裸 露 在外的肩膀,在月光中散发着淡淡的光彩,有一股清爽的香气从床上飘过来,钻进了南归的鼻子里。他慢慢朝雁落走去,身体的某个部分突然开始叫嚣,浑身上下又痛又酸,似乎只有眼前这个姑娘能缓解自己身体里的那股子燥热。   雁落一动不动地睡着,南归站在床边上,缓缓地伸出了手,当他有些颤抖的手指要碰到雁落的肩膀时,雁落在床上动了动。这让南归有些不知所措了,他死死地盯着雁落的脸,见她似乎并没有醒来。迟疑了片刻,南归缓缓伸出手,就在他碰到雁落面颊的一刹那,仿佛像是被什么东西烫到了,他快速地缩回手。   自己这究竟是在干什么啊?趁着雁落睡着了,就占她便宜吗?可是她主动跑到自己床上的,是不是在暗示自己什么?再说,自己一向洁身自好,如果……如果发生了什么,一定会负责嘛……   南归这样想着,他壮着胆子把手放在了雁落的面颊上,轻轻地抚摸着。慢慢地,他的手顺着面颊摸到了雁落的嘴唇,又顺着嘴唇摸到了雁落的脖颈……刚才进屋时,身体里叫嚣着的某种力量似乎又回来了,他只觉心跳如雷,下意识地解开了领口处的盘扣。   他慢慢把自己的脸凑到了雁落面前,一种前所未有的兴奋与激动充斥在南归的身体里。从格子窗透过来的月光,照在雁落的睡颜上,空气中全是甜甜的香味,南归颤抖着把唇凑到了雁落的唇边,缓慢而坚定地压了下去。   “阿斗,不要闹了。”在睡梦中的雁落突然开了口,隐约中,雁落似乎感觉到自己身边像是有一团火在熊熊燃烧着,她下意识地睁开眼睛,不期然地看到了南归那张有些泛红的脸:“南归?”   南归迅速拉开和雁落之间的距离,在雁落的注视下,他的脸变得通红,尴尬地坐在床边上:“怎么不回自己屋歇着?”   雁落赶忙起身,慌乱间她半个身子倒在了南归身上,南归眼急手快扶住了她。正所谓无巧不成书,无调戏不成□,好巧不巧,南掌柜的手竟然摸上了雁落的胸 部。   南归傻了,雁落更傻了,他们二人你瞪着我,我瞪着你,完全不知如何是好。过了许久,雁落含混不清地说道:“那个……南归,你的手……”   “哦,我的手……”南归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手还放在不该放的地方呢,他迅速把手抽回到袖子里。   尴尬的气氛蔓延在房间里。   “雁落……”   “南归……”   二人同时唤着对方,相视一笑,雁落吐吐舌头对南归说:“我和清光的事情,之前没有机会告诉你,正如他所说,我和他只是发小,或者说,我只是他的女佣。”   “嗯。”南归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雁落,你为什么要跟我解释呢?”   “哦?”雁落挠挠头,是啊,自己为什么如此害怕被南归误会,一个劲想告诉他自己和清光之间并无暧昧之情呢。难不成,难不成……难不成自己是太敬仰他,真的把他当庙里的大佛了,面对佛祖,绝对要如实招来,想那孙猴子都翻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更可况自己。   “仔细想想。”南归诱导道:“是不是很担心我会生气?”   雁落点点头,南归又说道:“刚刚你警告清光,不许他诋毁我的名誉,是不是担心我?想保护我?”   “当然。”雁落理直气壮地说道:“你是猫耳胡同里众人最为敬仰的人物,怎么让清光那个坏小子乱嚼舌根,坏了你的名声。南归,你放心,如果那个家伙敢找你麻烦,我第一个冲出去解决他,刚才真不应该提醒他鸡蛋的事情,让他过敏起一身的红疹子才好……”   “雁落。”南归凑近雁落,轻声说道:“你对我的感觉,除了敬仰之外,还有什么呢?”   “崇拜。”雁落毫不犹豫地说道:“在我心中,你比任何一个算卦的都灵验,你说的话,每次都是正确的。如果我早遇到你,也就不会中了清光的妖法,替他干了那么多年的苦力。”   南归万万没想到,自己诱导了雁落半天,这个不开窍的家伙竟然说自己堪比算卦的。自己要真是算卦测字的就好了,起码可以算算眼前这个眉飞色舞的姑娘心里到底对自己有没有感觉,难道是自己会错了意,其实雁落并不喜欢自己?要不然为何每次自己暗示她的时候,她总是一副懵懵懂懂的模样呢。南归的神情有些暗淡,他别过脸去,不再凝视着雁落。突然他感到自己肩头一沉,等他转过视线,看到雁落的头枕在他的肩膀上。   “多谢你,南归。”雁落小声说道:“以前借住在清光家,为了讨好他的家人,我不得不整日工作,小心翼翼,深怕有一天他的家人赶我走,那时候我活的很累。我也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清光的,可能是羡慕他有一个完美的家庭,可以随心所欲的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吧。追逐他的身影,幻想着和他在一起,自己也能有那么一个温暖幸福的家。现在想想,自己那时候真是既无趣,又可笑,完全为了他而活着。丞相府门口发生的那一幕,在当时看来,可能是我人生最黑暗最低落的时候了,可现在想想,那却是我新生活的开始。误打误撞的认识了你,认识了彤若,认识了许多人……我是第一次,为自己而活着,而且活得很自由,很开心。”雁落的声音有些哽咽,她悄悄把泪水蹭在了南归的袖口。   “你啊……”千言万语到了嘴边,最后却化成了这么一句叹息,南归伸手搂住雁落的肩膀,一本正经地说道:“不许把鼻涕抹在我袍子上。”   雁落破涕为笑,她仰起脸,眼珠一转,像是想到了什么:“我听沈承希说,你曾经强吻过他呢。”   “什么?!”南归咬牙切齿地瞪了雁落一眼:“这个混蛋……”   “这么说来,是真的喽?”雁落打趣道:“那个沈承希长得确实不赖,想来小时候白白净净、眉目清秀,乍看上去应该挺像个女孩子的。”   “雁落。”南归冷眼寒目地斜了雁落一眼:“你对这件事倒挺感兴趣?不错,我的确吻过沈承希,怎么,你也想试试?”   雁落一吐舌头,冲南归做了一个鬼脸,但南归却没打算这么轻易地放过雁落,他侧过身,一手挑起雁落的下巴,慢慢地贴了上去。雁落吓得大力地推了推南归的肩膀,引得南归一阵大笑。   “你该不会以为,我要对你做点什么吧?”南归眉毛一挑,似笑非笑地说。   这家伙,竟然又耍自己玩,雁落气得撇了撇嘴。本以为今天这块邪恶的冰坨子稍有融化的迹象,可以和平共处一段时间,没想到转眼工夫,他就恢复了本性。美男全都是祸水,像南归这种美男子更是祸国殃民的代表人物。雁落起身想要离开,却被南归攥住了手腕。   “我饿了。”南归直截了当的说道。   雁落嘟嘟嘴:“饿了自己去做,关我什么事。”   “你饿不饿?”南归问道。   “呃?”雁落点点头。   “乖乖坐在床上别动,我去做点吃的。”南归伸手捏了捏雁落的鼻尖,微笑着说。   不待雁落反应过来,南归就已经推开门走远了。   雁落盘着腿抱着被子坐在床上,发呆地望着门口。刚刚南归竟然冲自己笑了,虽然是很浅很浅的笑容,可他的的确确是笑了。其实,南归笑起来很漂亮,雁落自言自语道。   这真是漫长且折磨人的一个晚上,但似乎也不是那么糟糕透顶。雁落一边吃着南归做的蛋炒饭,一边偷瞄着南归的脸,南归故意无视雁落那双含笑的眼睛。   在某个时刻,南归觉得自己心中有一样东西不见了,他搞不清楚到底丢了什么,但他却知道是谁偷走了那样东西。似乎一切都开始变得不一样了……南归沉思着。   送走了客人,清光和勒锦之站在后院里闲谈着,星子们不是何时被那层层薄云遮住,筵席时的喧闹声悄然消失了,整个后院一片静谧。   “再见到雁落,是不是觉得很惊讶?”勒锦之抬头瞟着清光的脸:“真是女大十八变,没想到她打扮起来……”   “一点都不好看。”清光小声嘟囔道。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样的雁落,以前她连头发都只用一根黑色的带子绑起来,只穿娘亲不要了的袍子,虽说那些袍子新得很,但雁落从来就没有像同龄女孩子那样张罗着打扮自己。清光不愿承认,再见的一刹那,他很惊讶。他甚至没法把现在眼前这个雁落同自己印象中的小跟班联系在一起:“锦之,你别胡想了。”   “是我在胡想还是你在胡想呢?”勒锦之抿嘴一笑,她走到清光身边,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清光和雁落的事情还是让他们自己解决吧,勒锦之暗暗想道。   “锦之,你不是不知道,我喜欢像你这样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落落那种小丫头片子……”   “我又没说什么。”勒锦之歪着头看着清光:“日子还长得很呢。”   就这样,清光度过了他在叶城的第一个晚上。   第十章:棒打驴肉与火烧   吃喝玩乐说八卦,一直是边塞人民的座右铭。无论是嘴上无毛的年轻小伙,还是把脸涂成猴屁股的黄花大闺女,亦或整天捧着铁缸子吸溜茶的老帮子们,人人皆秉承叶城的光荣悠久的历史传统。也难怪,叶城里云集了各路英雄好汉,吃的,喝的,玩的,乐的,应有尽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人家做不到的。温饱得到满足之后,人民群众需要更高的精神追求,比如八卦。   八卦这东西,就跟抽大烟似的,上瘾,而且是越八越上瘾,越八越想八,那些流言蜚语,谁和谁好上了,谁和谁闹离婚,哪个败家子卖了祖坟,哪个傻小子成了上门女婿……总之,兼容并包,话题层出,以至于到后来,一天不八别人浑身难受,茶不思饭不想,非要说上两句闲话才能睡踏实。   无论什么东西,只要一玩上瘾,就朝着专业化的路线进军。别的不说,先底固定八卦的地点,再票选一个八卦界的领军人物。不愧都是久经江湖考验的老八卦份子,大家一致认可了霜叶茶馆为八卦界的神庙。至于头头儿嘛,本来最有可能当选的是书社老板余若书,但鉴于他现在整天忙着谈情说爱,两只眼里只容得下小鹿子一人,这个八卦协会总舵主一职,似乎不太能胜任。但庙不可一日无神,为了八卦事业的繁荣富强,一定要找到有谱儿有面儿的能人来当舵主。   但不知为什么,挑来挑去,折腾了大半天,愣是没找到适合的人选。就在大伙聚在霜叶茶馆里垂头丧气的时候,茶馆发号员兼八卦进急先锋程贝贝突然来了一句:“我瞅着鞭杆子沈老板不错。虽然经常神龙见首不见尾,难得露回真容,但他胜在不光知晓活人的八卦,还了解死人的秘密。”   众人听了程贝贝的话,茅塞顿开。想那沈承希沈老板,阅人鬼无数,又有通地府的能耐,定可以把八卦事业发扬光大。而且,据匿名人士透露,沈承希和南归南掌柜颇有渊源,似乎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若由沈老板出面主持八卦庙,再加上忠义堂名誉大总管南掌柜的鼎力支持,猫耳胡同的八卦定能推陈出新,与时俱进,大大的丰富百姓的业余生活。   可如何逮到沈承希且逼他就范,成了摆在各位爷面前的难题。正所谓,得来全不费工夫,就在众人犹豫着如何登门去请沈老板的时候,沈承希冷不丁的出现在了茶馆门口。谁说一定要三顾茅庐才能请动诸葛大人,人家沈老板掐指一算,就知道茶馆里的老少爷们正念叨他呢。   一身白衣,头发随意披在肩膀上,要多有范儿有多有范儿的沈承希迈着轻飘飘的步子,从从容容地走进茶馆里,众人赶忙起身相迎,他老人家挥挥袖子,算是打过招呼了。各位爷瞅得是如痴如醉,虽说上任殡葬馆掌柜引魂沈也是个气派人物儿,但毕竟年事已高,姑且不谈是不是老眼昏花,单凭那一脸折子,就怎么也不可能让人觉得心旷神怡。   可瞧瞧眼前这位主儿,一个人独占着风景最佳的茶座,右手轻轻地抚着额头,一双狭长明亮的眼睛时不时的从众人脸上扫过,引得一些年纪尚轻,定力不佳的主儿心儿砰砰跳。在茶馆里品茶的各位也都是猫耳胡同里响当当的人物,可愣是没一个人敢上前去打扰沈承希。   季宝早就瞥见了沈承希,他本想上前去招呼,但转念一想,无巧不成书,无偶遇不成八卦,沈承希鲜少来茶馆喝茶,这次前来,恐怕是另有所图。至于他图的是南归还是雁落,就不得而知了。高举宁拆十座庙,不毁八卦事的大旗,季宝一把拽住了刚从厨房出来的雁落,他朝着沈承希的方向努努嘴,示意雁落去搞定那位鞭杆子俊俏男。雁落先是抬头望了望茶馆二层,仍没有南掌柜的身影,她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拖着步子去服务沈承希了。   “沈爷,今个儿什么风把您吹来了?”雁落故意点头哈腰,一副任人宰割的小伙计模样。   “春风。”沈承希冲雁落妩媚一笑:“雁儿没听说过香山居士那首诗吗?谁能闻此来相劝,共泥春风醉一场?有道是,酒不醉人人自醉,伴着春风美人,就是喝上一口茶水,也能醉卧温柔乡。”   “没听说过,我倒是知道香山居士写过一句诗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雁落眉毛一挑,面无表情的回话道。   “哦?”沈承希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伶牙俐齿的雁落,只觉十分有趣,虽然他知道雁落借用野草来揶揄自己的烦人程度,只不过,脸皮厚度堪比城墙的沈承希,怎会轻易放过雁落呢,特别是目前南归不在店里,这大好的调戏机会,焉能放过?   “我若是野草,雁儿就是春风,缠缠绵绵到天涯。”沈承希舔了舔嘴唇,故意暧昧地压低声音说道。   “大清早的,你就跑来故意恶心我是不是?”雁落呸了一声,扭过头不想再理沈承希,却被沈承希拽住了袖口:“往来都是客,你这服务态度可算不上和蔼可亲。”   雁落不得不一边翻着白眼,一边和沈承希周旋,这家伙根本就是一碎嘴子,说起肉麻话来脸不红心不跳,比早上牛车拉的粪还要让人恶心几分。雁落不由得在心底里呼唤着南归的大名,南无阿弥陀佛,救苦救难的观音娘娘,猫耳胡同的首席大神南归南掌柜,您到底何时出现,救小的我逃离苦海啊!雁落对于沈承希那滔滔不绝的情话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她一心只盼着南掌柜佛光普照,消灭这只碍眼的苍蝇。   南归掌柜向来早睡早起,鲜少有睡过头的时候,昨儿个夜里和雁落坐在屋里嗑瓜子闲聊,直到清晨天色发白才散去。南归本想小憩两个时辰,等太阳照在头顶上的时候再开张营业。谁知他这一睡,竟然睡到了下午。茶馆早就开门了,侃山的声音震天响。南归慢悠悠地起身梳洗完毕,换了一套崭新的靛蓝色袍子,迈着四方步下了楼。   他刚走到楼梯口,就斜眼瞅见季宝面露难色地迎了过来,一副欲说还休的小媳妇模样。南归一愣,皱皱眉,正所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看季宝这表情,十有八九是那位不请自来的冤家。南归冲季宝挥挥手,便径直朝一层靠窗户的座位走去。   “我就不明白了,你为什么说喜欢我?”雁落站在沈承希身边,牙咬切齿地说道。   “我也不明白,你为什么不喜欢我?”沈承希微微一笑,倚着窗子望着雁落。   “不喜欢还需要理由?!”雁落很想用手里头攥着的抹布好好擦擦沈承希那张英俊的面孔,这家伙也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雁落根本就没瞅见他进门,可一转眼,他就得意洋洋地翘着二郎腿坐在椅子上,一副悠闲自得的样子。   “喜欢就更不需要理由了。”沈承希起身凑到雁落跟前,小声说道:“雁儿若是不信,就闭上眼睛,我证明给你看。”   “你在搞什么鬼?”雁落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   “你就这么不信我?”沈承希嘟着嘴,委委屈屈地说道:“我的心,拔凉拔凉的。”说着他还故作西施捧心幽怨状。   “不信。”雁落撇撇嘴,毫不犹豫地说道:“心冷好办,我这就去厨房提上一桶热油,保证浇下去让你通体舒畅,最好再把你的心啊肝啊,肠子肚子之类的切成薄片,用韭菜花酱豆腐辣椒油一拌,就着炸馒头片,俨然一道夫妻肺片。”   “雁儿想吃,承希焉有拒绝之理?!”沈承希指了指自己的心脏:“我的身心都是你的,你想从哪咬都成。”   “你怎么跟只苍蝇似的。”雁落本想恶心一下沈承希,却因功力不足,被他恶心了,果然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没有最不要脸,只有更不要脸。   雁落握紧拳头照着沈承希的肩头打了过去,沈承希也不躲闪,而是满脸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柔声说道:“雁儿,我太幸福了,有句古话说得好,打是亲,骂是爱,你对我又打又骂,这说明,你爱我之深,已经刻入骨髓啦。”   “需要我亲自动手把你的心脏挖出来烤着吃吗?”南归冲雁落使了个眼色,雁落如获大赦般绕开沈承希,一溜烟跑去了厨房。   “我就知道,走到哪都有出来搅局的。南归,你是嫉妒我和雁落相亲相爱,白头偕老……”   “你竟然把那件事告诉她了?!”南归猛地拽住沈承希的脖领子,压低声音地说道:“我看你,还真是活腻味了呢。”   “放手放手,两个大男人的拉拉扯扯做什么,还是说,南掌柜对咱们小时候那件事,依然记忆犹新……”沈承希轻弹了弹南归的手背,一脸坏笑地道:“该不是,你对我仍有情吧?”   “情!”南归毫不犹豫地攥紧拳头,照着沈承希那张英俊的脸挥舞过去,就在沈承希要由神秘莫测阴柔美男变成五眼青熊猫傻小子的时候,他语速飞快地说道:“别打别打,我来茶馆有正事找你。”   “何事?”南归没有放松拳头,仿佛只要发现沈承希搞花样,就会毫不客气地下手猛击其头部,使其清醒。   “昨儿夜里驴肉王和烧饼二傻打起来了,烧饼二傻还摸黑到我店里说要到订副棺材给驴肉王。我早上出门时,见他们二人合开的王二傻驴肉烧饼铺子大门紧闭,怕是出了事,才跑来只会你一声。”沈承希一本正经的说道。   “什么?今儿个驴肉烧饼铺子没开张?”   “不会吧,他们俩那是拜把子的兄弟,好的都能穿一条裤子了。”   “为什么动手?总要有个理由吧。”   没等南归开口,茶馆里众位爷就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一时人声鼎沸,南归瞪了沈承希一眼,转身招呼雁落和他同去驴肉烧饼铺子一探究竟。沈承希忙不迭地跟在了他们二人的屁股后头,南归心有不悦,但也不好说什么。他和驴肉王只是点头之交,而沈承希却是驴肉王的好哥们,想要弄清楚这件事,还真不能缺了沈承希。   三人并肩行走在猫耳胡同里,远远看去,相当的和谐,相当的赏心悦目。看在众位茶客心里,那是三人行,必出□也。   但也有人捋着胡子,颇为担心驴肉王和烧饼二傻这对儿兄弟,众人只盼着,南掌柜马到成功,速速解决他们二人的纠纷,这猫耳胡同,可不能一日无驴肉烧饼。   第十章:棒打驴肉与火烧   孔老先生有句话,说得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八个大字,就说出吃的真谛了。   国人贪吃,好吃,敢吃。有句俗话说得好,一顿不吃饿得慌,三天不吃倒在床,七天不吃见阎王。话糙理不糙,吃什么,怎么吃,一直是百姓最为关注的事情。当然,在老祖宗们看来,果腹是最下品的,吃的精,吃的细,吃的妙,吃的奇才是最高境界。民以食为天,人们越来越追求饮食上的新奇特,什么小燕子的窝,大鲨鱼的翅,黑瞎子的手,梅花鹿的嘴……越吃越邪乎,越吃越百无禁忌。到最后,但凡能进嘴,不会死人的,皆为食材。   据传闻,在国都天安特别流行一道菜,名为生烤鹅掌。据说是把一只只活鹅的手掌洗干净,直接放到旺火上烤,一边烤一边撒上椒盐辣椒面之类的调味料,直到鹅掌变成熊掌那么大的时候,在用银质的刀子切下来。有钱人家食用这道菜的时候,会让府里貌美的丫鬟抱着活鹅唱评戏,只听活鹅的惨叫声和年轻丫鬟的歌声混在一起,美其名曰:天籁之声。要知道,在烧烤的过程中,鹅并没有断气,而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爪子被烤熟了割下来供人食用。那场面,真是要多残忍有多残忍。更恶心的是,饕餮一族在食用完鹅掌之后,会用小刀直接劈开鹅的头颅,进食鹅的脑浆,追求所谓饮食的美感。   虽然这只是传闻,不足取信,但还是一定程度的反映出国人对饮食的不懈追求。当然,比起耸人听闻的生烤鹅掌,驴肉火烧这道佳肴听起来就温和多了。正所谓‘天上龙肉,地下驴肉。’关于龙是否真正存在还有待考证,更可况,即使真的有龙,谁敢食用?小心被号称真龙天子的皇帝老儿取了首级。既然龙肉吃不到,也不能吃,食客们只好退而求其次,把目光放在了驴肉身上。   秘制驴肉起源于国都天安城西的老街口一带。传说是一对姓武的兄弟最早开始卖驴肉的,每日午时,德胜门城墙上火炮一响,准能瞅见这对兄弟推着小车屁颠屁颠地候在城门边上。小车上放着一案板,案板上放着做好的驴肉,这些驴肉都用一块红绸子遮着。来往的食客全都往一个铁桶里扔铜板,这两位小爷根据数额的大小切肉,一切都藏在那块神秘的红绸子下面,旁人根本就不知道一共有多少肉。   哥哥武大切好肉后,直接用纸一包,拿好了,下一位。您问,为何不称称分量?保准那位武二小哥跟您瞪眼。不用称,绝对够分量。您不信就去旁边的店家称称,保准不多不少,刚刚好。可您啊,下回就别想买他家的驴肉了。这两个兄弟的性子,比驴都倔。   据坊间谣传,武家驴肉的奥秘全在那陈年老汤上了。想必您也听说过活叫驴这个词,没错,他家的驴肉正是从活驴身上一刀一刀剜下来的,不放血,直接用热水往驴身上一浇,然后拿着刀片肉,保证片片带着血筋,肉质绝对鲜嫩。要用整整四十四只活驴的肉,熬上整整八十八天,才做出了那锅非同寻常、无与伦比的驴肉原汤。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样的肉,您说,能不鲜美诱人嘛。仍然坊间小道消息,那两位兄弟做的驴肉被送进了宫里,太后娘娘食用完毕,凤颜大悦,重重地赏赐了这对兄弟。金银财宝,豪宅良田自然不用赘述。这位老太后也真是没事闲的,吃饱了撑的难受,乱点鸳鸯谱,愣是给这两兄弟一人一大美妞,官家称呼为宫女。   美妞就美妞呗,反正这兄弟俩还没老婆,现在天上掉下俩林妹妹,不娶白不娶。好事成双,武氏兄弟便于同一天把这两位娇滴滴的黄花大闺女娶进了门。那俩姑娘也都是勤快人,夫唱妇随,这不挺好的嘛。两家的小日子过的是顺风顺水,武大还生了一个儿子,叫武恩德,说是感谢太后娘娘的大恩大德。   可谁曾想,天有不测风雨,都到了知天命的年纪,这两兄弟却打起架来。起因是武二的老婆跟武二哭诉,说武大偷看她洗澡。这下可不得了了,武大老婆揪着武二老婆的头发往墙上扔,说武二的老婆跟武大面前卖弄风骚。武二见自己老婆受欺负了,立马冲上前去给了武大老婆几个嘴巴,这下武大也坐不住了,提着切驴肉用的刀子和武二干了起来。   一件芝麻蒜皮,保不住还是捕风捉影的小事,竟然弄得驴肉武家血流成河。武大和武二媳妇死了,武二肺部被捅了一刀,一说话就咯血,别说杀驴炖肉了,就连上完茅厕提裤子都费劲。武大媳妇也瞎了一只眼睛,她带着独生子武恩德回娘家叶城了。临了还把那锅陈年驴汤给端了去。   到了叶城,武大媳妇给儿子改成自己的娘家姓,正巧武大的娘家在叶城卖烧饼,这两家合二为一,在猫耳胡同里开了一家驴肉火烧店,驴肉王和烧饼二傻便是这两家的后人。   日子久了,这传说也就越来越邪乎,只供姑妄听之。不过,这家驴肉火烧店的生意确是越做越红火,短短几年便成为了叶城远近闻名的招牌店铺。   猫耳胡同里从来都不缺美食佳肴,小碗干炸酱面、香菇素馅包子、天安牛羊肉饼、爆羊肚、粉灌炸猪肠……总之,各具特色,全都是勾引馋虫的诱人玩意。特别是赶上饭点儿,叫卖声、吆喝声、锅碗瓢盆撞击声,声声入耳,声声引得人食欲大开。饶是在如此嘈杂热闹的环境,仍然能听到二傻那浑厚的男低音:“王家驴肉,二傻烧饼,王家驴肉,二傻烧饼。”   而今天,已经到了饭点儿,猫耳胡同里繁华依旧,却听不到二傻那极富感染力的叫卖声了。猫耳胡同侦查小分队队长南归携其队员雁落,以及编外人员沈承希此时正站在驴肉火烧店铺门口。   南归冲沈承希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去敲门,沈承希嘴里小声嘟囔着:“还真把我当你的小情人啊……”他斜眼瞅见南归的脸有要凝结的趋势,赶忙一步跨到雁落身后:“雁儿,你去敲门好不好?”   雁落不解地瞅了南归一眼,见他没有反对,便抿着嘴走上前敲了敲门。无人来应,再敲,仍是无人来应,雁落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攥紧拳头正要砸门时,红漆木门吱呀一声打开了。雁落下意识地抬腿迈过门槛就要进屋,却被从屋内扔出的一道暗器砸中了额头。   “好疼。”雁落条件反射地蹲下身子,双手捂住刚刚被暴力袭击过的额头。   沈承希连忙蹲在雁落身边,嘘寒问暖着:“雁儿,要不要紧?来,让希哥哥给你吹吹。”   听完沈承希的话,雁落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你,离我远点。”   沈承希见雁落对自己如此抵触,神情一暗,他扭过头,冲南归努了努嘴。这时南归走到雁落跟前,优雅地伸出手,雁落一怔,没多想便握住了南归的手,被他从地上拉了起来。   “那就是刚才砸中的你‘暗器’。”南归伸手指了指躺在槐树下的酥皮火烧。   “呃……”雁落无奈地翻了翻白眼,南归轻轻帮她拂去了脸上沾着的芝麻粒。   沈承希不满地在旁抗议道:“雁儿,不公平,你对他比对我好!”   “我为什么要对你好?”雁落摸了摸下巴:“南归是好人,你是坏人,真爱生命,远离坏人。”   “我不干!”沈承希气鼓鼓地望着雁落:“他才不是好人呢,他小小年纪,就想占我便宜,企图玷污冰清玉洁的我……”   “住嘴。”南归狠狠地瞪着沈承希:“我们是来办正事的,哪那么多废话。”南归说着甩了甩袖子进了正屋,雁落像个小尾巴似的紧紧跟在南归的身后。沈承希碰了一鼻子灰,低着头,内心感到十分郁闷。   正值傍晚时分,院子里异常安静,几棵歪脖槐树被太阳晒得打了蔫儿,墙角那几盆迎春花开得正盛,一串串金色的小花随风而舞给院子增添了几分春意。   两个大男人住的宅子,肯定算不上整洁。雁落斜眼瞥到院中央的竹架子上挂着几条男式亵裤,雁落本想假装没看到,偏偏沈承希一脸坏笑地冲她挤挤眼,弄得雁落脸一红,不知如何是好。   正在雁落尴尬之际,一个男子从二楼一步一步地走了下来,他背着一个竹篓,腋下夹着一块案板,边走嘴里还不停地嘟囔着。   来人一见南归,先是一怔,随即从袖子里掏出块脏兮兮的手绢来擦了擦鼻涕,直到把鼻头擦得快脱皮了,他才放下手,含混地说道:“南掌柜,沈老板……”   “二子,你这是要出远门?”南归不动声色地上下打量着烧饼二傻,他无意间瞅见二傻的衣摆上有暗红色的血迹,手背上也有些细小的血口子。   “这……”二傻眯着眼睛盯着南归,他用那块擦过鼻涕的手绢在额头胡乱搓了一把,支支吾吾地说道:“嘿嘿,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二傻的脸上长了许多小痘子,有几颗颇大的痘子还流淌着黄水。   “让他走,谁也别拦着。”从屋里传出了一个男人的吼叫声:“有本事你就再也别回来。”   雁落眉头一皱,猜到屋里那位正是远近闻名的驴肉王,只不过她搞不懂,为何这对感情深厚的哥们会闹得这么僵呢?雁落路过驴肉烧饼铺几次,见里面生意兴隆,兄弟俩配合默契,小日子过得挺舒坦。   不待雁落多想,只见一个穿着翠绿色对襟小褂的姑娘跑进了院子里,这位姑娘跑起来花枝乱颤,胸前是波涛起伏,暗潮汹涌。雁落下意识地侧过头望着南归和沈承希,南归依旧是冷着一张面孔,完全无视眼前的一片大好春光。沈承希索性直接扭头回望着雁落,他一脸讨好,仿佛在告诉雁落,我的眼里只有你,没有她似的。雁落赶忙转回头,再看烧饼二傻,两眼发直,嘴都笑得合不拢了。   那姑娘一屁股坐在了石凳上,毫不扭捏地褪下了绣花鞋,翘着二郎腿慢悠悠地揉着脚后跟。许是跑得太热了,她呼啦一下解开了小褂,露出半个雪白的胸 脯。   “秋秋,你怎么来了?”二傻哑着嗓子问道。   “二子,别闹了,赶紧去把案板放下。”这位叫秋秋的姑娘根本没瞧二傻一眼,而是把目光投在了南归身上:“什么风把南沈两位大能人给吹来了?”   “我道是谁,原来是秋来凤姑娘。”沈承希歪嘴一笑:“落落,想必你还不认识这位秋小姐吧?秋小姐可是咱们猫耳胡同里一等一的厉害角色呢。”   第十章:棒打驴肉与火烧   秋来凤,人称秋姐,籍贯不详,生辰八字不详,是叶城里首屈一指的女妖精。说她是女妖精,倒不是因为她生的有多美,事实上,刨去她胸前那两块疙瘩肉,她的五官只能算是中等水平,精心打扮之后,也只能说是略有几分姿色,绝对比不上商紫梅或是瑞雪。   但她可比那两位姑娘能耐大了去了。说到这,咱先来说说她娘秋牡丹。她娘是专吃开口饭的,在牙行里讨生活,这里说的可不是曲艺表演,而是说,嘴皮子功夫了得,能把死人说活了,活人说死了,为主子牵线搭桥,敲敲边鼓儿,跟着蹭吃蹭喝。您别小瞧这活儿,若是没有十二分的精灵劲儿还真应付不来。   想当年,她娘就是这个行当里拔尖的人物儿,到了秋来凤这辈儿,自然是深得真传,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嘴皮子练得那叫一个顺溜,人又聪明,她娘对她寄予厚望,本以为她进了牙行,定能如鱼得水,谁曾想,世道变了,皇帝老儿一道圣旨,下令关闭全国上下所有的牙行,直接导致像秋来凤这样的人物失了饭碗。几年前秋牡丹病死了,秋来凤也跟着销声匿迹了。就在众人渐渐淡忘了猫耳胡同里还有这号人物的时候,她竟然又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了。   “呵呵。”秋来凤冲沈承希抿嘴一笑:“都怪我平日里少问候,您二位爷就替我担待点儿。”   “您这是什么话。”南归面无表情的说道:“当年您娘亲就时常赏脸来我店里喝茶,倒是您这几年过得……”   “人嘛,总有时来运转的一天。”秋来凤冲南归摆摆手。   “秋秋。”二傻凑在秋来凤身边,扭扭捏捏地唤着她的名字。   秋来凤一扭头,缓缓向后退了一步:“二子,小王呢?”   “秋姐。”没等二傻回话,驴肉王就出溜窜到秋来凤面前了。这还是雁落第一次近距离瞅见驴肉王,这位爷五短身材,谢顶,右眼还有点斜,袍子上全都是油迹污渍,脚上趿拉着磨得不成样子的千层底布鞋。   单凭二傻和驴肉王看秋来凤时那色迷迷的眼神,南归就明白这里面的故事了,色字头上一把刀,瞧着两位爷,被秋来凤迷得跟三孙子似的。说句实在话,南归心里最发怵解决这些男女之事。你爱我我爱你的,本来也没有个是非对错的标准,你想帮把手吧,没准人家还不稀罕。既然是最老套狗血的三角恋,自己也没有担心的必要了,就在南归准备带着雁落撤离的时候,驴肉王开了口:“二傻,这没你事,回屋去。”   “什么……什么叫没我事?”二傻急赤白脸地吼道:“咱们……咱们俩一块认识的秋秋……”   “秋秋?你叫的还真腻乎。”驴肉王不屑地说道:“二子,若没有我,就凭你也想认识秋姐?没有我,谁买你的烧饼?”   驴肉王这两句话,直接戳中了二傻的软肋,顿时哑了场。所有人都沉默地望着二傻,二傻也不吭声,紧绷着脸一动不动地瞪着驴肉王。   “你倒是说说看,南沈两位老板今儿个怎么会来咱家里?”您别瞅驴肉王个头小,但说起话来跟打鼓似的震天响:“该不是你跑去跟南掌柜说咱们俩要分家的事了吧?你也真没出息,打不过我,就跑去找人帮忙。”   这下二傻绷不住劲儿了,他的嘴角抽了抽,似乎想要回嘴却一时没找到合适的词。倒是站在一旁的秋来凤脸上挂着浅笑:“让南掌柜和沈老板看笑话了,他们两兄弟,成天吵吵闹闹的,其实好的跟一个人似的。铺子没事,明儿个就能营业,您二位爷还是请回吧,别误了正事,这儿由我照应着就行。”   南归和沈承希对视一眼,秋来凤的突然出现固然可疑,但清官难断家务事,既然没发生什么大事,他们三人也不好久留,转身正要离开,只听沈承希一声惨叫,众人全都诧异地望着他,不知谁先笑了一声,随即整个院子里爆发出一阵哄笑。   原来,驴肉王养的一头瘸腿瞎眼小毛驴不知何时窜到了沈承希身后,还蔫不出溜地拉上了一泡奇臭无比的大粪,偏偏一向身手矫捷的沈承希这次不知中了什么邪,愣是一脚踩了上去,他那双崭新的白锦缎素色靴子算是寿终正寝了。   “没想到,你也有这种娱人娱己的精神。”雁落一开始还捂着嘴笑,后来索性放下手,抱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   “不知道,踩上驴屎会走什么运?”南归双手背后,脸上露出难得一见的笑意。   “沈老板,要不要换双我的鞋子?”驴肉王忙不迭地说道。   沈承希低头瞥了一眼驴肉王脚上那双被磨出了三四个大洞的千层底布鞋,尴尬地摇了摇头:“不麻烦王老板了。”说着沈承希甩甩手,冲雁落飞快的说道:“雁儿,我先走一步。”不等雁落开口,他就扭头奔出了后院。   南归冲驴肉王和二傻点点头,悠悠然地绕开驴粪,潇潇洒洒地带着雁落离开了。   在回茶馆的路上,南归把秋来凤的来历细细地讲给了雁落,雁落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嘴唇问道:“这位女能人为何会和他们俩扯上关系?”   南归不动声色地回答道:“不怨狼吃羊,只怪羊上坡。”   “呃……应该不会出什么篓子吧。”雁落一副欲说还休的模样:“南归,刚才我似乎瞅见你拍了那头小毛驴……”   “有吗?”南归冷眼瞅着雁落:“你听没听过一句俏皮话,驴粪球,表面光?”   雁落噗哧一笑,无奈地瞅着南归,这家伙还真是时时不忘揶揄沈承希,还真是曾经爱有多深,如今恨就有多浓的典型代表人物。   “南归,你有没有觉得,对沈承希有点……刻薄?”雁落小心翼翼地说道。   “怎么,你心疼他了?”南归猛地停了步子,扭过头语气不善地质问雁落。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雁落瞪了南归一眼,她算是看出来了,只要沾上沈承希这三个大字,英俊潇洒、器宇轩昂的南归南大掌柜就化身为无理取闹的小孩子,不通情理兼任性撒泼,活脱脱一只跳上灯台偷油吃的小耗子。虽然与他平时的形象不符,但……但似乎也挺可爱的。雁落迅速狠狠掐了一下自己的手背,用可爱这种字眼形容南归,真是罪过罪过,阿弥陀佛。   二人一路上拌嘴逗贫,笑呵呵地回到茶馆,一进门,余若书那张久看生厌的俊脸再度出现在雁落和南归面前,他冲南归使了个眼色,南归点了点头:“雁落,我有事先出去一下。”   “什么事啊?弄得这么神秘?”雁落好奇地问道。   余若书凑到雁落耳边小声回答:“好事。”   “走吧。”南归一把攥住余若书的脖领子,把他从雁落身边拽开了。   “南归,驴肉王和烧饼二子的事?”雁落急急地问。   南归迟疑了片刻,语气平和地说:“他们是焦不离孟,猫耳胡同里的哼哈二将,放心,不会出什么乱子的。”   “可秋小姐……”雁落还想说什么,却被南归打断了话茬:“我会盯着她的。”说完南归就转身和余若书离开了茶馆。   虽然南归说不会发生什么意外,但雁落就是放不下心,她总觉得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特别是驴肉王和烧饼二子看秋来凤的眼神,那里面充满了浓浓的爱意,爱情可是能叫人发疯发狂发癫发傻的,万一他们要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上演一出兄弟相残的戏码可怎么好?但南归说不用担心,还说会盯着秋来凤,想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吧。雁落半躺在床上,陷入了沉思。   入夜,南归仍未回店里,只有雁落的房间亮着蜡烛,伴着习习夜风,雁落似乎听到门外有响动,她有些疑神疑鬼地披上袍子走到门口,慢慢推开门,见外面空无一人,正要长出一口气缓解一下紧张的心情,却突然被一个人蒙住了眼睛。   “沈承希……”雁落咬牙切齿地唤着他的名字。   “我不是沈承希,我是沈七七……”沈承希故意压低声音说道。   “无聊。”雁落转身推了沈承希一把:“怎么?换了一双新鞋子?”   雁落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沈承希有些憋屈地坐到了床边上:“雁儿,南归这家伙陷害我,要不我怎么会……”   “哦?南掌柜怎么会陷害你?是你自作多情了吧?自己不小心,还怪罪别人。”雁落双手交叉抱在胸前,打趣道。   “你……你总是护着他。”沈承希嘟着嘴,侧卧在雁落的床上:“我今儿晚上可真是累得呼哧带喘,回家沐浴熏香之后,换了套干净袍子本想来找你一起吃晚饭,谁曾想生意上了门。你说说,什么时候上吊不好,非在我整装待发,要和你约会时候抹脖子。我带着家伙风风火火的赶去了那家,好嘛,人救下来了,没死成。我问他为何上吊,他喘着粗气跟我说,傍晚他在书房苦读,过了吃饭的时间也没有察觉到。   直到油灯耗枯,他才放下书本,准备去灶房弄点吃的。没想到一抬眼,竟看到一美艳妇人立在床前,手里头拿着一个竹圈,他探头往里瞄了一眼,只见里面景色宛若仙境,无数的仙女手捧着灵芝白玉环绕在四周。那美妇人示意让他凑过来细看,他点点头,麻利地把头探了进去。顿时只觉呼吸困难,脖子上像是缠着一条巨蟒,那些美景美人突然消失不见了,他挣扎求救却无人搭理,正在绝望之际,他娘亲拿着一把菜刀冲了进来,砍断了缠绕在他脖子上的绳子,他这才得救。”   “这是……吊死鬼?”雁落突然感到后背发凉。   “谁说不是呢,据老人儿说,上吊死的的人一定要在人间寻一个替死鬼才成。我寻摸着,这位美妇人一定会再去找个替死的。”沈承希随口说道。   “雁落。”南归突然闯进了雁落的屋子,他顾不得质问沈承希为何会出现在这里,焦急地对雁落说:“二傻上吊了。”   第十章:棒打驴肉与火烧   太阳都晒屁股了,霜叶茶馆却仍没有开张营业的迹象。茶客们全都蹲在大门口,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昨晚上的事儿。   “那传闻该不是真的吧?二傻子上吊了?”鸡眼夏扭头对身边的膏药周说。   “我亲眼瞅见他被南掌柜送进医馆的,那小细脖子上明晃晃的亮着一条血道子呢。”杂碎钱有些幸灾乐祸地接话道:“您别说,傻人有傻福,愣是没死。”   “你们听我说,昨儿前半夜茄子脸书生在脖子上套了圈,幸好发现的及时没死成,当时沈老板也在,书生说他是着了一美艳夫人的道儿,才会迷迷瞪瞪往里钻的,要不然,他活得好好的,干嘛寻死。当时沈老板就说,这横死的索命鬼肯定还要找其他替死鬼,果不其然让大鞭杆子给料中了,后半夜二傻就蹬腿抹脖子了。”肉串刘捂着嘴小声说道。   “可二傻也没死啊,那女鬼该不会要在胡同里寻个新替死鬼吧?”膏药周只觉牙齿上下打架。   “不好说,说不好。”杂碎钱撇撇嘴:“等一会儿买把香去庙里拜拜,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二傻到底为什么想不开啊?”膏药周问道。   鸡眼夏冷笑了一声,双手背后,晃悠着身子说道:“自然是为情所困了,和着你们还不知道那?秋姐,秋来凤回来了。这只老家雀精得要死,盯上了驴肉王和二傻了。说是去店里买驴肉火烧,可那褂子上面少了三盘扣,该露的全露,不该露的也露。驴肉王和二傻哪见过这场面,当时恐怕就驴子骡子傻傻得分不清楚了……”   “啧啧,瞧您这话说得,不过话糙理不糙,还真是那么回事。”杂碎钱一脸坏笑道:“小和尚开了荤,自然是要吃到饱。”   霜叶茶馆外面是人声鼎沸,霜叶茶馆里面也是热闹非凡。   南归是沾着一身露珠回到的茶馆,雁落和沈承希也是前后脚进的屋。   昨晚上南归一行人离开驴肉烧饼店铺之后,秋来凤也以时间太晚为由离开了。这兄弟俩一个睡东屋,一个睡西屋,谁也不搭理谁,本来,这样太太平平的过一夜也罢了,谁曾想,驴肉王隔着窗户出言挤兑二傻,二傻一着急就结巴,而且是越着急,越结巴。驴肉王自然是知道他的这个毛病,他越说越顺嘴,到最后连二傻小时候尿炕这档子事都提起来了。   二傻涨红了脸,憋足了劲儿吼了一嗓子:“他奶奶的你别欺、欺人太甚。也、也、也不知道那个孙子捡了秋秋的手帕往档下揣。”   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二傻一语戳中了驴肉王的丑事,驴肉王焉能这么轻易放过他。他起身抄起平时熬驴汤用的木头勺子就冲进了二傻的房间,一言不合,自然动起手来。要说起来,这两位也都不是练家子,这架打得跟婆娘似的,你抓我脸,我拽你头发。许是为了增强效果,他们一边打,嘴里还骂骂咧咧,骂就骂呗,翻来覆去都是问候对方七大姑八大姨那套……这种瓜西西的村街骂法,着实算不上有品。   打累了闹够了,驴肉王呼哧带喘地回屋躺在床上歇着去了。子时刚过,乍听一声撕心裂肺的驴叫,仿佛被人剜心剔骨似的。驴肉王赶紧起身出门一瞅,伴随着自己成长的小瞎驴此时正蜷缩在地上,口吐白沫,两眼往上翻,露出吓人的眼白。驴肉王马上扑过去抱住了小瞎驴的头,两只眼睛不听使唤地流着眼泪。   这头曾配合南掌柜恶搞沈承希的小瞎驴一声声的惨叫,揪着驴肉王的心,拽着驴肉王的肺,真是让他柔肠寸断。这头小驴是他爹爹去世之前拄着檀木拐杖特意给他买的,那时候他爹爹一边咳着血一边跟他说:“马儿高傲不羁,骡子没心没肺,只有驴儿好,还不是所有的驴都好,胳膊腿灵活的大驴欺人,还爱尥蹶子,不如这瘸腿瞎眼的残废驴好。”   那场景,似乎历历在目……驴肉王紧紧地搂着小驴的脖子,他的手在抖,脚在抖,浑身上下都在抖。那小驴似乎知道自己大限已到,从它那两颗瞎眼珠子里流出了一行浑浊的泪,就这样,陪伴了他将近二十年的瞎眼驴咽了气。明明自己晚上喂它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会这么突然的死了呢。驴肉王猛地抬起头,看着站在树荫底下的二傻,他带着哭音儿吼道:“你好狠的心啊,二子,我们情如兄弟,你竟然对它下手……”   “我……我……”二傻惶恐地扭过头,冲回了自己屋子。他只觉得眼前一片黑暗,整个人呆呆地坐在木椅上,刚才驴肉王那凄凉绝望的眼神弄得他连张口替自己辩解都没了力气。和驴肉王干完架之后,二傻一个人跑去了院子,斜眼瞥到小瞎驴正用那双蒙着雾的瞎眼冲着自己,二傻一时气愤跑到小驴身边,抬起腿来照着它屁股就是一脚。打不过你主人,我还治不了你嘛。他本想再踢几脚泻泻火,但小驴仿佛通人性似的,用头蹭着他的脖子。弄得二傻十分内疚,他从袖子里掏出了几块糖,扔进了小驴嘴里,见它吧唧吧唧吃的挺香,二傻笑了笑便回屋睡觉去了。   没想到,万万没想到,小驴竟然死了。   二傻直觉上认为小驴的死和他脱不了干系,一回想到驴肉王抱着小驴失声痛哭的场景,二傻只觉得浑身打颤。他性子本来就婆婆妈妈,说好听点是细腻,多愁善感,说不好听的就是娘娘腔,小驴的死让他慌了神,他越想越觉得是自己踢的那一脚坏了事,越想越觉得自己对不住驴肉王。正好犄角旮旯有一条捆麻袋用的绳子,他照着戏文里唱的那样在房梁上系了一个圈,把头往里那么一搁,闭眼蹬腿,奔着阴曹地府就去了。   南归和余若书办完正事之后,他不太放心驴肉王和二傻这两人,便提着纸灯笼赶到了驴肉火烧店。他们刚走到门口,就听见里面传来了驴肉王的哭声,南归心道不好,也顾不得什么礼仪了,直接翻墙进了后院,他一眼就瞅见西屋房梁上悬着一根绳子,顾不得多想就踹门进去割断了绳子救下二傻。南归急冲冲地抱起二傻就往医馆奔去,余若书焦急地跟在后头。驴肉王直愣愣地站在院子里,直到人都走远了才反应过来。二傻抹脖子了?!驴肉王重新回到死去的小驴身边,低着头呜呜的哭着。   再说南归把二傻送进医馆,见并无大碍便请余若书代为照顾片刻,他自己返回茶馆去通知雁落。眼下事情紧急,顾不得询问雁落为何沈承希会在她屋里,南归交代完事宜之后又赶忙折回了医馆。雁落和沈承希按照南归的吩咐,火速前往了位于猫耳胡同东南角的驴肉火烧铺。   到了店铺门口,沈承希用眼神示意雁落不用敲门,他们二人捻手捻脚地顺着墙根溜到了窗沿底下,只听里面传来阵阵窃窃私语声。沈承希沾着唾沫捅破了一层窗户纸,他眯着眼睛往里一瞅,只觉眼前一道艳光,心里头已经猜出了七八分。   雁落有样学样地也往里瞄了一眼,果然是她!   之前自己的直觉是正确的,这个秋来凤,有问题!只见她一手搭在驴肉王的肩膀上,一手轻轻地抚摸着驴肉王的头顶。那神态,别提多悲天悯人了。她一身花花绿绿的装扮,不像是来安慰驴肉王,倒像是来卖弄风骚的。现在屋里没人,秋来凤故意把驴肉王的头揽在了自己怀里,没完没了的磨蹭着。雁落有些不好意思地瞥了沈承希一眼,沈承希故意在她耳边轻声说道:“雁儿可是思凡了?”雁落毫不犹豫地猛踩了沈承希一脚,沈承希也不躲闪,而是苦笑着耸了耸肩膀。   “秋姐……你怎么来了?”驴肉王哭哑了嗓子,颤颤悠悠地问道。   “我能不来嘛。”秋来凤眉梢儿一挑,似嗔怒似撒娇地回话道:“我的好弟弟,你还想被二子拖累多少年啊?”   “这……”驴肉王用那双肿得跟核桃似的眼睛盯着秋来凤的俏脸。   秋来凤顺势抱住了驴肉王的肩膀:“守在叶城这一亩三分地儿,能有什么出息?凭弟弟你的手艺,就是去伺候皇上也绰绰有余。”   “可是……”驴肉王被着突如其来的赞美弄蒙了。   “可是个什么!”秋来凤双手一叉腰:“蕲州那位姓章的老爷,可是没少在我面前夸你,说你年纪轻轻就继承了祖传的手艺,但为了二子,拒绝了无数有钱公子的邀请,愣是呆在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十好几年。你重情重义,可瞅瞅人家怎么对你的,我的小弟弟,姐姐只是外人,都觉得寒心,更何况你了。他见不得你和我好,一会嚷嚷着要出走,一会动手打人,现在竟然还弄死了你爹爹留下的小毛驴。这样无情无义的一个人,你还顾着他做什么?”   “秋姐,但……”驴肉王被秋来凤这几句话说得没了主意。   “我的亲弟弟,好弟弟,别多想啦,明儿个一早姐姐就带你去报官,让官老爷治他的罪。依我看啊,这叶城也不是什么善地儿,弟弟还不如跟着我去蕲州。”   “去蕲州?”驴肉王猛地抬起头。   “蕲州地大人多,漂亮姑娘更是数不胜数,你要是见着喜欢的,姐姐我亲自给你说去。”秋来凤说着拉起驴肉王的手,摆出一副欲说还休的模样。   “可我就喜欢秋姐这样的……”   “你啊……”   得得,全明白了。   雁落和沈承希一边掸着鸡皮疙瘩,一边相视撇嘴。就在他们二人准备撤退的时候,雁落脚下拌蒜,身子直直地向前倒去,沈承希眼急手快搂住了雁落的腰,他本想板正雁落的身子,谁知他们俩没领悟出对方的意图,拉扯在了一起。还真是天意弄人,好巧不巧一片乌云正好遮住月亮,整个院子顿时漆黑一片。电光火石之间,雁落觉得自己的双唇似乎碰到了不该碰的东西,一股子陌生的男性气息扑面而来。雁落狂眨着眼睛,惊慌失措地瞅着眼前那俊俏如桃花的脸蛋。   沈承希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够呛,怎么就这么寸,会……会双唇相碰呢。饶是一向油嘴滑舌,嬉皮笑脸的沈承希也觉得不好意思,他下意识地轻咳嗽了一声:“雁儿……”   “谁在外面?”秋来凤厉声问道。   第十章:棒打驴肉与火烧   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雁落自认为算不上勇士,但也绝对不是缩头乌龟,只是,现实太悲惨,很容易失血过多而死。   秋来凤那一声吼,震耳欲聋,弄得雁落完全没了主心骨,她双□叉,左脚踩在沈承希的右脚上,右胳膊拽着沈承希的脖领子,左胳膊摽着沈承希的肩膀。总之是要多狼狈有多狼狈,要多诡异有多诡异。幸好沈承希也是练家子,他火速扛起雁落,施展轻功跃过了墙壁,这套动作做得干净利落,临了他还掐着嗓子学了几声猫叫。估摸着里面的人认为,只不过是小猫在院子里折腾,也就没有推门出来探探究竟。   沈承希拉着雁落的手一直跑出去老远才松开:“还真是惊险。”   “谁让你出声的?!”雁落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对沈承希表示不满。   “那能怪我吗……”沈承希有些扭捏地说道。他这个人是吊儿郎当,没大没小,嘴上没把门的,但……但怎么说也算是一洁身自好的有为青年。二十来岁的一个热血男儿,却从来没有那些不清不楚的暧昧关系。也就在处理年轻女尸的时候说上几句俏皮话,但那不是工作需要嘛。   遇到雁落,一开始是好奇而已,并没有想与其结识的意思。若不是那对儿情侣猫撮合,也许二人一辈子也说不上话。再后来,沈承希瞅见幼时好友,现任死对头南归如此护着雁落,激起了他的斗志。南归的事,他总想插上一脚,搅搅局。没想到,伸出去的脚,竟然收不回来了,比起南归那张冰山脸,雁落这只小狸猫更加吸引他的视线。他故意把□里那套东西拿出来调戏雁落,看着她时不时吹胡子瞪眼,伸爪子攻击自己,沈承希只觉得又好笑又好玩。挑逗来,挑逗去,渐渐的,沈承希觉得一天不逗逗雁落心里头就没着没落,和雁落耍贫嘴之后,整个人如沐春风,心旷神怡。   但就在刚刚,那轻微的一个碰触,甚至算不上是真正的亲吻,却让沈承希内心悸动不已,就好像大夏天来上一杯冰酸梅汤,从头爽到脚,若是能再来一次就好了……沈承希这个人向来敢想敢做,认准了某件事就绝不中途放弃。他猛地把雁落拉进怀里,低下头就要再品芳泽。雁落早有防备,她握着拳头毫不犹豫地照着沈承希的面颊挥了过去。沈承希并没有躲开,而是任由那记重拳落在自己的颧骨上。与此同时,他的唇却瞄准了雁落的唇,雁落一侧脸躲开了。沈承希只好在她的面颊上舔了一口。   他的脸颊很疼,但心里却是桃花朵朵开。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沈承希清楚地知道自己喜欢上雁落了。无原因,无理由的喜欢上了。一靠近雁落的脸蛋,他就心跳加速,浑身发热,恨不得端起雁落的脸,狠狠地嘬上一口才好。就好像一层窗户纸,捅破了,亮得晃眼的阳光就嗖嗖的飞进屋子里。说作茧自缚也好,说自作自受也罢,总之,沈承希看清了自己的心思。   还真应了流传在猫耳胡同里的那句话,勾搭久了,也就成了奸。既然明确了心意,接下来就是如何征服眼前这个倔强的小姑娘了。南归虎视眈眈,如同老母鸡似的护在雁落身边,而雁落对感情事似乎又有些迟钝,自己想要得手,形势不容乐观。只不过,比起闷骚的南归,自己胜在够主动,脸皮够厚,要知道,再香的花也要插在牛粪上……是再香的花也有被摘下来的一天!自己完全可以利用雁落和南归之间尚处于暧昧不明的阶段,先下手为强,把雁落吃抹干净……不对,是攻陷雁落的身心……总之,雁落这个人,自己是要定了。沈承希一会儿皱眉一会儿浅笑,弄得雁落摸不着头脑。   “你……还好吧,该不是被我给打傻了?”雁落下意识地伸手在沈承希眼前晃了晃。   “雁儿。”沈承希这一轻唤是万般柔情,雁落觉得她连隔夜饭都吐出来了。   “从今天起,我正式接管你。”沈承希冲雁落嫣然一笑:“记得,不许其他男人近你的身,特别是南归,见到他一定要倒退三步,双手护在胸前。你的吻,是我一个人的。”   雁落瞪圆了眼睛直直地瞅着沈承希,他真的傻了,真的。好嘛,还真是多事之‘春’,驴肉王和二傻打官司,秋来凤想挖墙脚,现在连大鞭杆子沈承希也不正常了。莫非是集体中邪?花粉过敏?观音娘娘啊,这都是造的什么孽!总之,今儿晚上别想睡了。雁落撇撇嘴,不再搭理沈承希,而是掉头朝茶馆走去。   沈承希跟在雁落身后,脸上挂满了笑容。小姑娘害羞了呢,好现象,还是说,她其实对自己也动心了?所以才会假装摔倒趁机吻我自己?沈承希彻底地陷入了自己的小剧场中,完全没有感到雁落此时正阴沉着脸,嘴里嘟囔着什么。   只不过是碰了一下……就当是被驴亲了,被猪啃了,一场意外,别放在心上。雁落不停地安慰自己,长到二十几岁,别说和男孩子亲吻了,就是手牵手逛大街,或是和喜欢的人拥抱都从来没有发生过。现在无端失去了初吻,雁落心里头觉得很委屈,眼睛里像是进了沙子,磨得只想流眼泪。她曾无数次幻想自己的初吻,比如溪水旁,柳树下,微风拂过发丝,夕阳染红天际……很浪漫,很甜蜜,最重要的是,要和自己真心喜欢的人。但现在……雁落咽了口唾沫,垂下头,拖着步子进了茶馆。   沈承希快步跟上了雁落,他刚想张口,却被雁落抢了先:“沈承希,你听着,刚刚发生的那件事只不过是个意外,没有任何的含义,你别误会。我,我想请你保守这个秘密,不要把这件事告诉给别人。”   “你是说,不要告诉南归?”沈承希皱了皱眉,声音有些冷淡地问道。   “是。”雁落干脆地点点头。   沈承希沉默了片刻,突然冲雁落扬起了笑容:“好,我答应你,就把那件事当成你和我之间的小秘密吧。”   雁落没想到沈承希这么通情达理好说话,不禁回给他一个笑容:“天也快亮了,我进去换套袍子,你要是渴了饿了就去厨房找吃的,我记得有一盒桃酥在柜子里。”说完雁落一扭身上了二层。   “如果说第一次是意外的话,那么第二次,第三次之后,你还能说是意外吗?”沈承希自然自语道:“雁儿,你还真是天真无邪,怕南归生气?你怎么就不想想,说出那种话,我也会生气呢。不过,我很有耐性,等你爱上我之后再好好惩罚你。”   雁落换好袍子,去厨房烧了开水,沏了一壶天上茶端到沈承希面前。沈承希也不客气,接过茶杯就小口抿了起来。没过多久,南归掌柜也回到了茶馆。雁落把偷听来的对话一五一十的转述给了南归:“南归,我总觉得那个秋来凤怪怪的,像是在预谋什么,而且,那小毛驴死的也挺蹊跷。”   “知道了。”南归沉思片刻,说道:“二子已无大碍,估摸着现在已经到家了。咱们也忙了一晚上,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再出门去办正事。”说着南归跟变戏法似的掏出一个食盒,打开一瞧,竟然是冒着热气的大豆包。   “这是在医馆的时候,小鹿子摸黑送来的。”南归顺手拿起一个咬了一口。   就在三人吃得正香的时候,余若书匆匆地跑进了茶馆。   “南归,驴肉王和二傻又打起来了,已经闹到衙门那了。”   “还真是片刻都不让人省心……”南归说着放下手里的豆包,起身抖了抖袍子:“沈承希,你去查查小毛驴的死因。若书,你去打听一下秋来凤在蕲州的事儿。”   “那我呢?”雁落指了指自己。   “乖乖呆在店里。”南归瞥了雁落一眼,冷声说道。   “可是……”雁落刚想争辩,却被南归那一记冰刀眼给封住了嘴。   “先别忙开张,等我回来再说。”南归说完这话扭头就走了。沈承希和余若书跟在了南归身后,临出门时,沈承希冲雁落抛了一个飞吻,雁落尴尬地吐了吐舌头。   “我可不是帮你,而是帮驴肉王。”沈承希轻声对南归说。   “就怕你连这点小忙都帮不好呢。”南归的目光飞快地扫过沈承希的脸:“还有,少去招惹雁落。”   “哦?”沈承希呵呵一笑:“你这是吃醋还是嫉妒啊?南归,你也该学着诚实点。”   “你……”   “好了好了,都别吵了。”余若书见沈承希和南归有要动手的趋势,赶忙挤在二人中间说:“办正事要紧。”   南归点了点头,朝着知府衙门奔去,沈承希冲着他的背影嚷道:“南归,她可不是你的小玩意。你若是不好好攥紧她,可别怪我横刀夺爱。”   好嘛,还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之前自己为了让冰山变脸,故意和雁落拉拉扯扯,冰山是变脸了,但自己也差点被冻死。现在又出来一个沈承希瞎搅和,而且听他的语气,可不仅仅是想逗弄南归,似乎,似乎他对雁落有那么点意思,可坏就坏在这有点意思上了。南归和雁落,一个是闷在心里不肯开口,一个是完全懵懂无知,即使有第三者插足,这一对想有情人终成眷属恐怕仍要耗很长的一段日子。沈承希横空出世,看他那势头,似乎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南归这回可是棋逢对手,有他头痛的时候。余若书微微叹了口气。   聪明如南归,怎么会察觉不到沈承希对雁落的细微转变呢,刚才他一进门就瞅见沈承希脸上那块淤青,不用多想也知道和雁落有关。但对于南归来说,真正的对手绝对不是沈承希,而是自己一会将要见到的那位英俊男子——清光。   与此同时,正在吃早点的清光猛地打了一个喷嚏,大清早的,就有人骂我?该不是落落那个小丫头片子吧,清光歪嘴一笑,是时候找点乐子了。   第十章:棒打驴肉与火烧   南归接近晌午才回到茶馆,外面拿好号候着的队伍一直排到了猫耳胡同口。比起品茶休闲来,众位老少爷们更关心驴肉王和二傻的三角恋。南归一进门便吩咐季宝挂上营业的牌子,人群呼啦呼啦的一股脑挤了进来,众人寻好了座位,全都眼巴巴地瞅着南归,希望能从他这儿得到最新的一手八卦。而这位焦点人物却斜靠在二层楼梯扶手上,冷着眼瞅着窗外。   大家想过去问问事情的进展,但见南归脸上分明写着别理我,烦着呢,六个大字,任谁也不敢去自讨没趣。外面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窗户被风吹得咚咚作响,沙沙的雨声搅和的人心烦意乱。   雁落走到南归身边,抬起眼来不说话,只是盯着他脸瞧。南归微微叹了口气,轻声说道:“昨儿个夜里二子离开医馆返回家里,没成想一推门,就瞅见驴肉王和秋来凤……他顿时醋意大发,脑子一热,从厨房抄起片肉用的尖刀朝着驴肉王刺了过去,倒是没刺中要害,但却也划伤了驴肉王的胳膊,反正这俩人打打骂骂一直折腾到清晨闹进衙门里。清大人问清缘由之后,判二子赔偿一头毛驴给驴肉王,并把二子关在大牢里四日以示惩戒。”   “他没怀疑小毛驴的死亡原因?还真是彻彻底底的一个昏官。”雁落咬牙切齿地说道。   “雁落。”南归突然正了正神色:“清大人虽然与你是发小知己,但今时不同往日,你若是再摆出这种不敬的态度,恐怕会给自己和霜叶茶馆惹上麻烦。”   “是我的错,我下次注意。”雁落经南归提醒后重重地点了点头。   “嗯。”南归伸手拍了拍雁落的肩膀:“少见面,即使见了面,少说话,说多错多,不说不错,你可别怪我管得太多。”   “怎么会?!”雁落反驳道:“我知道南归一直都为我好,放心吧,我看到他肯定会绕道走,若是绕不开,我就爬树或是上房,总是会避免和他见面的。”   南归欣慰地揉了揉雁落的头发,今日在衙门口,他替二子求了半天的情,但清光仍决定把其扔进大牢里。本来不过是寻常男子争风吃醋,罚点银两也就罢了,二子一听要被关起来几天,脸色立马绿了,两眼止不住的流泪。他本是个胆小怕事的人,平日里人家吃他家的驴肉火烧少给几个铜板,他都不好意思找人要。   这么一个息事宁人的老好人,在□面前却突然跟变了一个人似的,竟然用刀袭击自己的好兄弟驴肉王。但他们二人终归是兄弟,见二子被抓,驴肉王也瞬间变了脸色,他可怜兮兮地望着自己,想让南归伸把手,帮帮忙。南归该说的话都说了,可清光一副铁面无私的包拯相,任凭他磨破了嘴皮子也不肯放人。正所谓县官不如现管,清光摆出一副要公事公办的样子,饶是南归也没了法子,只能苦笑着转身离开。   “那头瘸腿瞎眼驴是被毒死的。”沈承希不知从哪窜了出来,他伏在南归耳边小声嘀咕了几句,南归先是有些诧异,随即冷笑了一声:“还真是有备而来。”说完这话,南归便叫来季宝,告知他自己要亲自前往蕲州一趟,归期不定,吩咐他好生看顾着茶馆。   南归要走时还不忘拉过雁落叮嘱她,有时间多去驴肉烧饼铺瞧瞧驴肉王,但最好别一个人去。南归虽然百分之百的心不甘情不愿,但他还是希望在自己出门办事这几天,沈承希可以留在店里照应。虽然他早就想到放出这种话来,沈承希这个混蛋定会整日粘着雁落,领了尚方宝剑,焉有不用之理?   不过,被沈承希骚扰总比和清光扯上关系的好,到现在南归仍拿不准雁落对清光的真正看法。这件事本该尽早解决掉,可现在实在是抽不出功夫。但南归相信雁落的眼光,定不会看上沈承希这种混世魔王。   南归离开叶城前往蕲州已经整整三天了,平日里泡茶馆比呆在自己店里都久的余若书也消失了踪影。饶是前来品茶的各路英雄好汉这几天也都异常的清净。偶尔只能隐约听到几句近乎耳语的说话声。这是猫耳胡同里有史以来最沉闷的三天,没了驴肉火烧,就跟割掉猫的一只耳朵似的,这猫耳胡同,莫非就要从此落寞了?   您问,区区一家驴肉火烧铺,能有如此巨大的魅力?想想当年天安首屈一指的繁华地隆福寺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净,即便后来重建了整条街,可当年那人山人海、摩肩接踵的盛况却一去不复返了。生意场上,最忌讳突如其来的变动,正所谓牵一发动全身,风水这种东西,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怀里揣着的银子可是硬邦邦的。众位爷这三天没少往驴肉火烧铺跑,但都被双手叉腰站在门口的秋来凤挡了回去,她给的理由倒也充分,驴肉王心力交瘁,无力待客。众人也不好勉强,全都撇着嘴,摇着手指离去了。   凡事都有个例外,驴肉王和烧饼二傻散伙这件事并没有影响到沈承希的心情。他经营的是殡葬馆,赚死人钱,这世界上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死人,所以他是大红灯笼高高挂,白花花的银子自会滚到他手心里。   这不,他正趁着南归不在茶馆,美滋滋地前去骚扰雁落。   此时霜叶茶馆还未营业,季宝和程贝贝正拿着鸡毛掸子清洁窗台。雁落本来在擦楼梯扶手,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叫卖刚出炉的发糕,她的馋虫被逗上来了,急匆匆赶到胡同口,却被告知卖光了。雁落正失望地准备回茶馆,却被沈承希拦住了去路。   雁落抬眼瞅了瞅沈承希,见他一脸坏笑,心头一紧,低着头想假装没看到他。沈承希可不是这么容易打发走的人,他三步并作两步窜到了雁落身边。   “雁儿。”沈承希高兴地唤着:“天暖了,野林子里开了不少小花,咱们什么时候看看去?”   “哦?等腾出功夫吧。”雁落警觉地瞅着沈承希,跟他打上了太极拳:“最近忙。”   “不就是驴肉王和二傻那档子事……”沈承希有些不满地说:“又不是霜叶茶馆要散伙,你还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你不是和驴肉王关系不错吗?怎么一点都不关心他的事儿。”雁落问道。   “生死由命富贵在天,替别人操心,点到而止,管多了,恐遭怨恨。”沈承希瞥了雁落一眼继续说道:“雁儿,咱们说定个日子一起去看花嘛。”   “你一个大男人,怎么会喜欢那些花花草草呢?”雁落轻声问道。   “我可不是什么花儿都喜欢的。”沈承希暧昧地说道:“百花虽好,但我独摘一支。兰叶春葳蕤,桂花秋皎洁,芦花白兮蓼花红,牡丹海棠如梦中。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亭亭净植,香远益清,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雁落无奈地撇撇嘴,最后一篇脍炙人口的《爱莲说》,沈承希这个不学无术的浪荡子都能把它背颠倒了……但雁落懒得去提醒他。   “雁儿喜欢什么花?”沈承希双眼冒着贼光。   “彼岸花。”雁落不假思索地回答。   沈承希先是一怔,随即苦笑着说:“你还真是巴不得我赶紧死在你眼前啊。不过,雁儿你是不是忘记了,我可是号称黄泉领路人的大鞭杆子,这彼岸花正好生长在我工作之地,莫非你是爱屋及乌,因为暗恋着我,所以连带着喜欢彼岸花了?”   “沈承希,有时候我真是佩服你的脸皮。”雁落重重的叹了口气:“能自作多情到你这个程度,也是挺难得的一件事。”   “雁儿莫非忘记了,你和我可还有肌肤之亲呢。”沈承希无视雁落的讽刺,仍满脸挂着灿烂的笑容。   雁落顿时火冒三丈,她狠狠地瞪了沈承希一眼,冷声说道:“我今儿个不会喜欢你,明儿,后儿个,直到我死的那天,都不会。”说完这话雁落拽了拽衣襟,一甩手掉头就走。   沈承希望着雁落的背影,忿忿不平地说道:“你从一开始就没拿正眼看过我,你怎么就那么认定,我是在逗你玩呢?”   雁落一怔,猛地停住了步子,她扭过头对沈承希说:“无论你是真心还是开玩笑,我和你都没那个可能。”说完这话她便又转过头,大步朝茶馆走去。   沈承希郁闷地不停踢着脚下的石子,这是他第一次被人拒绝,对方还是自己心仪的姑娘。他很想像以往那样嬉皮笑脸地敷衍过去,可这一次,他的嘴角完全不听使唤了,想赌气这辈子都不再搭理雁落,可一想到那个偶然的初吻,心却又怦怦地跳得厉害。这可怎么办才好?沈承希满腹心事地返回了自己的宅子。   沈承希像是和自己赌气似的,一整天滴水未进,一动不动地倚着窗子,也不知他到底在看些什么。天黑了也不掌灯,只是换了个姿势继续靠着窗子。   “我说你这抽得是什么疯?”引魂沈手里提着一盏纸灯笼走到了沈承希左侧问道。   “没事,不用搭理我。”沈承希闷声说道。   “看你这德性,肯定是情事。”引魂沈捋了捋胡子,浅笑道:“我年轻时候,喜欢过一个唱戏的小粉蝶。那可真是一只花蝴蝶,寻常人,根本扑不着她。我啊,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成了她的入幕之宾。正赶上那几年收成不好,人穷,哪来的功夫听戏。她是饥一顿饱一顿,好端端的白胖小手愣是瘦成了鸡爪子。咱们的生意自然不受这些俗事的影响,依旧是芝麻开花节节高。我呢,好心让她跟我住一起,谁知道她住了三天就跑了。我找了她大半个月,直到我以为这辈子都见不着了的时候,她却灰头土脸的回来了。自此,她跑上了瘾,短短两年跑了十几回,为了找她,我两条腿都磨细了。到最后,我是精疲力竭了,拿出一百两银子,让她爱去哪去哪。   谁曾想,这姑娘冲我抿嘴一笑,柔声说道:‘你这是想赶我走,可我偏不走。’   我说:‘你不是总想走嘛,我给你银子让你走。’   ‘我想的不是走,而是跑。’   到这时候我才明白,敢情全是我的不对,百般疼着爱着,她不稀罕,等你不搭理她了吧,她又上赶着来追你。女人心,海底针,但你若看透了她,这小细针,定能变成孙大圣的如意金箍棒。”引魂沈说完这话便笑嘻嘻地离开了,留下沈承希一个人站在黑暗里,双眼熠熠闪着光芒。   第十章:棒打驴肉与火烧   到了第四日清晨,雁落早早醒来,麻利地收拾了店铺,准备迎接南掌柜的归来。可一直等到艳阳高照,仍未瞅见南归那张清冷的面孔,连牛皮糖沈承希也没了踪影。昨儿个似乎自己的话说得有点重呢,雁落无奈地撇撇嘴。做人要厚道,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自己对沈承希并没有那个心思,越早说清楚越好,别弄得跟清光似的,占着茅坑不拉屎……这话虽然糙,但却是那个理儿。   季宝见到了营业时间,沈承希仍未出现,心里已经猜到了八九分。那个大鞭杆子,想趁着南掌柜不在家,横刀夺爱。殊不知,雁落根本不吃他那套。太腻乎、太热情、太唾手可得的东西,人往往不珍惜,反而是像南掌柜这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巨型冰山,更受女子欢迎。这人嘛,总是喜欢水中月,镜中花,看得见摸不着的才是矜贵玩意儿。   文人墨客吃饱了混天黑,有事没事总爱歌咏个什么桃花源,仿佛是人间仙境似的。什么求而不得,寤寐思之,吹的是天花乱坠,没边没沿儿。得得,不就是臭河沟外加几亩田地嘛,等那群穷酸迂腐的文人真正去了乡下务农,恐怕就该蹲在地上哭天抹泪了。有些人,有些事,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南掌柜对雁落是若即若离,沈老板对雁落是热情洋溢,相较之下,自然是南掌柜更胜一筹……季宝不禁替沈承希感到惋惜,谁让他一开始就选错了追雁落的路线呢,自作孽,不可活。   再说雁落,时不时地踮起脚尖往窗外瞄上几眼,可左等右等,始终没见到那抹熟悉的身影。   “南掌柜可能是临时有事耽误了,雁落,你先去衙门把二子接回来吧。”季宝缓缓说道:“如果你不想一个人去,就叫上沈老板。”   “叫他做什么?!”雁落毫不犹豫地拒绝道:“我自己去就行了。”说完这话,她冲季宝一挥手就离开了。   “唉。”季宝轻声叹了口气,本来他设想的场景是沈承希和雁落去接人,一回茶馆,撞到南掌柜,这三角恋就有的看了。季宝在霜叶茶馆浸淫了不少年,早就看出沈承希和雁落发生了什么事情,保不准还是暧昧事儿。这几天沈承希面貌红光,宛若恋爱中的少男,而雁落却扳着脸,眼神中比以往多了几丝不耐烦。若连自己都能察觉到,南掌柜铁定也会注意到。现在好了,一个独自去了衙门,一个根本没露面,完全不给自己八卦看戏的机会。   季宝忘记了,在衙门口里,坐着一号惹不起还躲不了的人物——知府清光。   雁落一路向东,朝着知府衙门奔去。刚走到一半,突然天空乌云密布,狂风阵阵,树木摇摇晃晃,一瞬间下起了瓢泼大雨。雁落左顾右盼,竟然没有寻到可以避雨的地方。摆在她面前只有两条路,要么抱头跑回茶馆,要么冒雨冲向衙门。总之,这落汤鸡是当定了。罢了罢了,正事要紧,雁落心下一横,朝着衙门飞速奔跑着。黄豆大的雨点打在地上,溅起了无数的碎花。雨越下越大,雁落只觉眼前一片烟雨朦胧,都说春雨贵如油,现在自己满身都浸着香油了。   雁落一口气跑到衙门口,穿着蓑衣尽职尽责站岗的衙役大哥赶忙把她领进了门。这位雁姑娘可是知府清光的发小,若是伺候的不周全只怕会被知府大人怪罪,衙役自以为这回能拍上清光的马屁,未经通报便把雁落领去了后院内宅。   要说这事也真是邪乎,雁落一进知府衙门,立马雨过天晴,碧空如洗,暖风徐徐。合着这雨是特意为自己下的,果然,一沾上清光,自己就开始走背字儿,雁落在心中忿忿道。就在此时,一阵驴叫吸引了雁落的注意,她顺着声音望去,只见知府花园里凭空出现了一头驴,而且还是一头瞎眼瘸腿驴。   这头驴怎么瞅着如此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雁落心思一动,走近了毛驴。这头驴的模样还真是难以形容的丑,身架子比例失调,大脑袋,小身子,一身杂毛,右前腿明显要比其他三条腿短一大截子,走起路来拐嗒拐嗒,院子里养的那头大黄狗用屁股对着它,明显一人嫌狗不待见。不光如此,它还伸脖子瞪眼睛,傻不愣登地瞅着雁落,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知府衙门里怎会有这么一个煞风景的玩意?!更绝的是,这头毛驴长得和驴肉王被毒死的那头宛若双生……邪行,真是邪行。   就在雁落陷入沉思之际,那头小毛驴突然昂起头,扯着嗓子嘶叫起来,吓得雁落连连倒退几步。   “你怎么在这儿?”清光突然出现在雁落身后。   雁落扭过头,迷迷瞪瞪地望着清光:“这头驴不是已经死了吗?”   “这是老知府谢大人留下的,说是没法带着它去云游四方,拜托我好好照顾它。”清光抿嘴一乐:“要说能丑到这份儿上的畜生也真是难得一见。倒是你,怎么如此狼狈不堪?”   清光的眼睛在雁落身上打转,雁落下意识护住了自己的胸 脯,正值春季,她早就换下了冬袍,穿上了薄薄的单衣,叫雨这么一淋,好嘛,那套棉布小衫紧紧地粘在了身上。强烈的阳光这么一照,雁落觉得自己跟什么都没穿似的,光溜溜的别提多羞人。她脸色惨白,牙齿吱吱打架,但却拼命装出一副凶悍的样子。   身为雁落的发小知己,清光自然知道此时的她有多不安与窘迫。他凝视着雁落的眼睛,这是他第一次发现雁落也会有如此倔强的眼神。不同于以往的那种柔情似水、楚楚可怜,反而像一匹难以驯服的小野马,这种既陌生又有趣的表情成功地吸引了清光的注意力。   他故意慢慢靠近雁落,伸手捋了捋她湿漉漉的头发,低声说道:“羞什么?我又不是没见过你光屁股的样子。”   “当时我才七岁好不好,而且那件事是意外,是偶然!”雁落一侧身,躲开了清光的骚扰。七八岁的事情,他竟然到现在还记得……那次不过是自己在房里洗澡,谁知道忘了关门,一道小风吹过,好巧不巧让路过自己门前的清光看到了。但那时他们俩都是没发育的黄毛孩子,看到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偏偏清光一直记得这件事,还时不时的拿出来刺激自己。   “是吗?我以为你从那个时候就想勾引我呢。”清光凑在雁落耳边轻声说道。   “你以为自己是稀世美人啊?”雁落没好气地瞪了清光一眼:“我来是有正事找你。”   “哦?”清光甩了甩袖子,换上了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   “清光……清大人。”拽什么拽,当年也不过是流着鼻涕跟我争糖吃的小孩子……雁落在心里腹诽,但却改了语气:“小人是来接二子回去的。”   “他刚才被沈承希接走了。”清光弹了弹手指,漫不经心地说道:“要没什么事,你也回吧。”   雁落拔腿就走,但只走了几步又调转方向回到了清光身边:“清大人,请问这头毛驴能不能送给驴肉王,二子为了这事都寻短见了。”   “嗯。”清光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笑容:“本官为何要割爱呢?”   雁落支支吾吾不知如何回答:“这驴不是谢大人的吗?小的想谢大人若是知道了驴肉王这事,肯定会忍痛割爱的。”雁落故意在割爱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   “本官不是谢大人,他会不会割爱本官怎么知道。不过现在这头驴是本官的私有财产,想不想割爱全凭本官一句话。”清光见雁落面露难色,不觉心情大好:“这头驴可是本官用来取乐子的,本官每天听它的嘶叫,看着它那可怜兮兮的长相,简直是通体舒畅,烦恼皆消。”   呃……听驴叫取乐?不愧是清光,病态到了这份上,恐怕是无药可治。   “您要不,换个解闷的法子?”雁落试探性地问道:“它能给您解闷,更能救驴肉王一命。您身为父母官,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百姓排忧解难,才能促进叶城的和谐进步。驴肉王得了小毛驴,和二子言归于好,驴肉烧饼铺便又能开张了。驴肉铺子开了张,猫耳胡同也就重新焕发了光彩,猫耳胡同焕发了光彩,叶城的经济发展就有了持久的动力,这样百姓才能安居乐业,叶城才有了牢固的基础,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清光不动声色地打量着雁落,雁落也毫不示弱地瞪着清光。清光的脸上突然掠过一丝阴沉的笑容。   雁落只觉头皮发麻,身子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那种不怀好意的笑容让用雁落有种羊入虎口的感觉,要不,这事还是交给南归去处理吧,雁落一边想着一边慢慢倒退,试图雁过不留痕的离开知府衙门。   清光哪会这么轻易放过她,他一把抓住了雁落的手腕,似笑非笑地说:“该不是想向南归求救吧?不过,这倒像是你平日的作风,遇到解决不了的事情就会哭鼻子,装鸵鸟。你娘亲明明抛弃了你,你却仍嘴硬的说她还会回来找你。其实你心里也清楚,自己是个没人要的小废物。”   “清大人还真是百姓的贴心人,如此关心小人的的家庭,小人感激不尽。您这样兢兢业业地工作,真是叶城百姓之福。但摆在眼前急需解决的并非小人的事情,而是驴肉王和二子一事。大人,驴肉王是猫耳胡同乃至整个叶城的招牌,若是被蕲州挖走了,这损失可是大了去了。驴肉火烧是最具叶城特色的饮食,如果失去了驴肉王,会对叶城的经济与旅游造成无法估计的损失,此事还请大人速速定夺。”雁落故意回避了清光话里的挑衅成分,一本正经的跟他掰上了场面话。   “让本官割爱也可以。”清光眼珠一转,冲雁落嫣然一笑:“有个条件。”   第十章:棒打驴肉与火烧   知府清光开出的条件很简单,只要雁落留下做上一桌云岭家常菜即可。这要求听起来不算过分,可却再一次戳到了雁落的痛处。合着,在他眼里,自己仍是一个小跟班,小佣人,小厨子……   雁落正要严词拒绝,却被清光抢先开了口:“你大可以拒绝,不过别指着让南归来办成这件事。他就是再有能耐,也不过是一介草民,难不成还想跟父母官谈条件?!本官听说,现在驴肉火烧铺门口可是热闹非凡,聚着不少看戏的老少爷们,驴肉王心爱的小毛驴一死,亲如兄弟的二子又被关了起来。   据本官所知,这三四天驴肉王夜里净做噩梦了,早上醒来还咳了好几口浓痰,别说磨刀宰驴,就是握住筷子都费劲。那个叫秋来凤的姑娘给他请了不少大夫,吃了几幅药也不见好转。依本官分析,他这是心病。这几日你不也往驴肉火烧铺跑了好几趟嘛,自然比本官更清楚这里面的事儿。   只不过是为本官烧上一顿家常菜,就可以解决猫耳胡同的危机,身为霜叶茶馆的二当家难道连这点举手之劳都办不到?”清光斜着眼睛瞥着雁落,摆出一副莫非你怕了的不屑表情,弄得雁落大为恼火。   他这是赤 裸 裸的挑衅!威胁!侮辱!雁落理智上觉得应该毫不犹豫的拒绝,可她一张口,说的确是:“一言为定,一顿饭,你便把小毛驴让给驴肉王。”   “本官一向言而有信。”清光见目的达成,不由得喜上眉梢:“不过,这顿饭底我吃着舒心才行。”   “好!”雁落朗声答道:“灶房在哪?我这就去准备。”   清光用眼神示意立在一侧的衙役,衙役哈着腰领着雁落去了灶房。   还真是……孩子气的两个人。勒锦之远远望着清光和雁落,苦笑着摇了摇头。清光这个人,表面上耍帅装酷,任性妄为,嘴巴毒的要死,可其实是个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好少年。比如二子和驴肉王这件事,清光就暗中派衙役守在店铺外面,怕驴肉王想不开抹脖子。他又把出诊的大夫请到了衙门里,细细询问了一番,得知驴肉王的病不在身,而在心的时候,清光迅速想到了医治驴肉王的办法。   ‘他们二人兄弟反目,起因是那个姑娘,但真正撕破脸动起手却是因为那头小毛驴。那头小驴既是宠物,又是一种象征,象征着驴肉烧饼铺,象征着二子和驴肉王之间的深情厚谊。现在小驴死了,二子被关进了大牢,驴肉王是急火攻心,才会卧床不起。想要让驴肉王和二子破镜重圆,一方面要查清楚秋姑娘的真正目的以及小毛驴死亡原因,另一方面,是要重新帮助他们二人建立起信任感,而方法就是再找一条相似的小毛驴。’这些话是清光在吃早点的时候对勒锦之说的,乍听起来很荒谬,但若细想想,却也不无道理。   好巧不巧,衙门府里正好有一头瘸腿瞎眼小毛驴,勒锦之本以为清光在二子刑满释放之时会把那头小毛驴送给他,可直到沈承希接走二子,清光都没吐出半句话。勒锦之有些好奇地问清光到底在打什么算盘,清光抿着嘴神秘一笑,那笑容仿佛在告诉勒锦之,等着瞧好戏吧。   原来这好戏,就是调戏雁落……勒锦之只觉哭笑不得,聪明如清光,却也时不常的弄出这种费力不讨好的傻帽事。雁落之于清光,恰恰应了东坡居士那首‘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但人啊,总是喜欢墨守成规,等清光看清这庐山的真面目,恐怕黄花菜都凉了。身为好友,还是找个机会点拨他一下吧。勒锦之拿定主意便朝着清光走去。   与此同时,雁落正在厨房忙前忙后为清光准备午餐,不知是被手里正在切着的洋葱辣了眼睛,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她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朦朦胧胧的。有十几年了吧,自己总是在厨房里兜圈子,每天绞尽脑汁思考如何为清光做上一顿美餐。那些过去的事情,恍恍惚惚地出现在脑子里,但又有什么似乎变得不同了,那种滋味很难用语言描绘出来,仿佛有股子既热又酸的东西涌上心头,就像是一碗冒着热气的酸辣粉,吃上一口就能让人鼻涕眼泪一起冒,那种滋味直直地往心窝子和眼眶里戳,弄得雁落有些茫然。   为何会以前喜欢上清光呢?雁落自言自语着。严格来说,在来猫耳胡同之前,雁落只认识三个男人,自己已经过世的爹爹,清光的爹爹和清光。雁落理所当然的喜欢上了和自己同龄的清光,那时候她以为,天下的男人全都和清光一样,桀骜不逊但偶尔也会流露出一丝温柔。比如,当自己做好了一桌佳肴的时候,清光会冲自己笑笑,虽然那笑容很浅,但对自己来说却是最好的嘉奖。   也许,在爱上清光之前,雁落先爱上了自己幻想中的幸福家庭,清光不过是她幻想中必不可少的丈夫。清光的无情,打碎了长久以来支持着雁落活下去的小小信念,让雁落一度以为,天下之大,却无自己容身之地。但好在,老天爷还没有那么狠绝,阴错阳差的来到了猫耳胡同,认识了南归……一想到南归,雁落只觉得心头那股子委屈与酸楚瞬间消失不见了。   南归也不常对自己笑,但他从来就没想过利用自己,更没有瞧不起自己。他就好像是爹爹派来的守护菩萨一样,默默地关心着自己,关心着猫耳胡同里的老老少少。他虽然不善表达,但雁落清楚地知道,南归爱着猫耳胡同,爱着霜叶茶馆,就好像是母鸡照顾小鸡,他尽心尽力地为大家做事,不求回报。   这样的一个男人,扭转了雁落对男人的看法,在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些男人,敢担当,有魄力,正直无私。崇拜着南归,仰慕着南归,只要有南归在身边,雁落就感到踏实和安心。每天和南归、季宝、程贝贝在一起工作,让雁落产生了一种名为家的感觉。   如果说以前住在清光家,雁落像是置身于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密闭房子里,只能凭借着一只即将燃尽的蜡烛窥看整个屋子,那么呆在茶馆里,就好像一瞬间天顶打开了,明媚耀眼的阳光‘稀里哗啦’的倾泻进屋内。   清光就像是高高天上的一片浮云,只能远远地望着,踮起脚尖,伸出手却怎么也触摸不到他。雁落突然想起三年前的此时,她像往常一样在店铺里忙乎着,而清光却赖在床上死活不肯起来。中午的时候,她特意跑回家做了一盘清光最爱吃的菠萝咕噜肉,配上鸡腿菇炒饭和虾米油菜汤,饭菜的香味成功地把清光引下了楼。   看着清光狼吞虎咽地吃着自己做的饭菜,那种感觉,曾被雁落命名为幸福。而现在,雁落端着清光最爱吃的几样菜慢慢朝饭厅走去,依旧是菠萝咕噜肉、鸡腿菇炒饭和虾米油菜汤,依旧是他和她,可心中却再也没有那种名为悸动的感觉了。就把这顿饭,当做是和清光之间纠缠多年的了结吧,雁落是带着这样的心情把饭菜放到清光面前的。   清光坐在饭桌旁和勒锦之谈着天,他的眼神飞快地在雁落身上扫过之后,便又扭过头压低声音和勒锦之说了几句俏皮话,惹得勒锦之不顾形象地哈哈大笑起来。   雁落默默地摆好了碗筷,转身就要离开,却听到清光冷声说着:“就这几道菜,根本上不了台面,真是丢了云岭的脸,重做!”   “呃?”雁落诧异地望着清光,这是他平日里最喜欢吃的东西啊……果然,他是故意找茬!雁落咬牙切齿地说道:“大人想吃什么?”   “反正不是这些。”清光嚣张地冲雁落一挑眉:“果然是乡下村妇,只能做出这些乱七八糟的食物。你今天若是伺候不好本官,就休想牵走那头小毛驴。”   雁落毫不示弱地瞪了清光一眼:“小人这就去重做。”说着转身退出了饭厅。   “你这是做什么?”勒锦之微微叹了口气。   “没什么。”清光一边说着一边夹起一块菠萝往嘴里送去。   雁落端着饭菜再度走向饭厅,还未进门,便听到清光和勒锦之的说话声。   “等会儿雁落姑娘来了,你也收敛一下,别再故意为难她。”勒锦之柔声说道。   “锦之,怎么你也替她说话。我就是要故意整她,谁让她敢不告而别,那几天正赶上科考,害得我只能下馆子吃那些大鱼大肉的油腻玩意。”清光的语气有些不善:“她啊,丫鬟的身子丫鬟的命,硬得很,折腾几次反而活得更结实呢。”   雁落愤怒地伸出一只手想要推门进去破口大骂清光,许是太过着急,她脚下被门槛别到了,整个人如脱线风筝一般撞向了大门,只听噼里啪啦几声巨响,清光和勒锦之赶忙起身出来察看。只见一锅冒着热气的西湖牛肉羹洒在了地上,雁落双手抓着门边,两条腿拧成了麻花状。清光的肩膀无意中碰了一下门,谁知好巧不巧,雁落的小拇指被门框夹着了。顿时鲜血顺着门缝流了下来。   勒锦之赶忙走上前去,关切地问道:“雁落姑娘,要不要紧?我这就去叫大夫来。”说着勒锦之要走,却被雁落喊住了:“不,不要紧。”雁落紧皱着眉,一边吸着凉气一边声音哽咽的说道:“不太疼。”   “胡说八道。”清光赶忙从袖子里掏出一帕熏过香的手绢,他小心翼翼地捧着雁落被压变形的小拇指,慢慢给她包扎着伤口:“锦之,去让下人取来止血的药。”   勒锦之点点头,十分担心地瞅了雁落一眼才匆匆离去。有句老话说得好,十指连心,就算雁落强忍着不让眼泪落下来,可泛红的眼眶和不住抽动着的嘴角也能让旁人猜到刚才夹的这一下,着实不轻。   “别忍着了,想哭就哭。”清光低着头一边帮雁落清理着伤口一边闷声说道:“整个指甲盖都掉了,还装什么坚强。”这话咋听起来是在数落雁落,但若细细品品,也不乏关心之意。   只不过,此时的雁落却没那个耐心去感受清光别扭的温情,肉体的疼痛远没有清光那一而再再而三的嘲讽折磨人。眼前这个如花似玉的美男子,是自己曾经喜欢过的人,但此时此刻,雁落却觉得他的脸看起来是如此的模糊不清,反而是南归那张冷冰冰的面孔,不停地在眼前转悠。   勒锦之拿着药,站在不远处有些出神地望着雁落和清光。她还是第一次看到清光惊慌失措,就好像是顽劣的孩子因为赌气而把心爱的玩具扔到垃圾桶里,可过了一会又把玩具掏出来抱在怀里,不愿撒手。冥冥之中,像是有什么东西在牵引着他们俩,赌气吵架也好,翻脸瞪眼也罢,但似乎任谁也无法动摇彼此在对方心中的分量。   勒锦之那时候并不知道,比起万年冰山,更容易融化的是一个人在另一个人心中的那张面孔。人和人之间的距离,从来都没法用尺子丈量得清楚。   第十章:棒打驴肉与火烧   “我很好,没事,不痛。”雁落紧咬着嘴唇,缓缓地说出了这七个字:“汤洒了,我再去煮。”她一边说着一边抽回了被清光攥住的手。   清光瞪大了眼睛,脸上写满了不解与惊讶,他沉默了许久才闷声说道:“不必了,我这就去请大夫。”   “不用麻烦。”雁落接话道:“如果大人还满意小人做的饭菜,可否履行承诺?”   “你!”清光气愤地甩了甩衣袖:“真是比驴都倔,明明受伤了还……”   “大人,请言而有信。”雁落抬起头冷冷地看着清光。   “好,好!”清光提高了音量说道:“来人,把那头毛驴牵到门口,交给雁姑娘。”   “谢大人。”雁落说着鞠躬行礼就要离去,清光一把拽住了她的肩膀,狠狠地说道:“以后没事少往知府衙门里跑,也不瞧瞧自己是什么身份。”   “大人教训得极是。”雁落快速说道:“大人,勒姑娘,小人这就告辞,多有打扰,请大人恕罪。”雁落头也不回地朝大门走去。   勒锦之缓缓走到清光跟前,伸出手来重重地捶了捶他的后背:“你就这样放她走了?”   “那我还能怎样,她不是说的很清楚嘛,‘没事,不痛。’”清光撇过脸,摆出一副爷现在心情欠佳,生人熟人都勿扰的表情。   这家伙从什么时候开始,在自己面前也唱上大戏了?不痛?怎么可能不痛!一整块指甲掉了下来,别说她是一介女流了,就是七尺汉子恐怕也会流下两行清泪,可这家伙,愣是把泪水给憋了回去。这到底是为什么?以前落落受了委屈或是生了病,最喜欢眼角一耷拉装可怜,倒是自己,一看到她眼眶发红心里就觉得厌烦,巴不得赶紧躲开她。可现在她不哭不撒娇了,自己反倒觉得不是滋味。清光死活想不明白雁落为何会改变的如此之大。   再说雁落,她用那只没受伤的手牵着小毛驴,扭搭扭搭地返回了霜叶茶馆。她可不是打不死的小强,十指连心,掉了一块指甲,疼得她都想满地打滚了,可在清光面前,底忍着,不能让他瞧不起自己,不能让他以为自己还是原来的那个雁落。雁落从心底里抵触当着清光面抹泪,仿佛谁看见自己哭都成,但那个人绝对不能是发小清光。   事实证明,雁落其人,有着小蚂蚁搬骨头的毅力,她愣是昂首挺胸、雄纠纠气昂昂地出了衙门。可走在路上,那一波接一波的疼痛感折磨得她快要骂街了。好不容易,走到了茶馆,她站在门口重重地吸了一口气,扯着嗓子叫道:“季宝,程贝贝,快出来看我寻到了什么宝贝。”   雁落话音刚落,就从茶馆里噌噌噌窜出若干人士。二子、驴肉王、秋来凤、程贝贝、季宝、余若书、沈承希……还有南归。见到南归,雁落突然有一种想要冲上前去,扑进南归怀里大哭一场的冲动。淋了一身的雨、手上的疼,受到的欺负……那些委屈一股脑地涌上了雁落的心头。那些她一直极力掩藏的东西,像是春雨之后地里的小草一样,呼拉拉的往上冒着绿芽。   南归的面孔冷漠依旧,雁落却感到异常的踏实,那些乱七八糟的感觉,就跟一阵烟似的,消失得无影无踪:“你回来了。”似乎有某种热热的液体涌到了眼睛里,雁落下意识地干笑了几下,想借此掩饰自己的失态。   “嗯。”南归一眼就注意到雁落受伤的手指和她那身皱巴巴的袍子。他一回茶馆就得知雁落去了衙门,说不担心是假的,可他又没有任何立场可以冲过去把雁落拽到自己身边。清光是雁落的发小,是雁落的暗恋对象,而自己在雁落心中,不过是一个冷血无情兼讨厌小动物的黑心老板。   即使现在情况有所转变,雁落对自己由最初的讨厌变成了尊敬,但离自己想要的还很远。自己只能寄希望于清光和雁落见面之后仍是喋喋不休的争吵,最好闹得一个不欢而散。可现在,自己后悔了!该死的,无论什么原因,自己都不能原谅清光那个混蛋,竟然会让雁落受伤!   南归不动声色地走到雁落身边,他当着众人的面拉住了雁落的手腕,冷声说道:“怎么弄得?”   “不小心被门掩到了,不碍事。”雁落冲南归微微一笑。   “那你袍子上沾的汤汁又是怎么一回事?”南归一字一顿地问道。   “嗯,先别说这个了,正事要紧。”雁落有些窘迫地抽回了手腕,她快步走到驴肉王身边:“你看!”说着她指了指那头小毛驴。   “驴儿?”驴肉王又惊又喜,一个箭步冲过去抱住了那头瘸腿小叫驴,二子跟在他身后,也扑倒了那头小驴身上。   “南掌柜,雁小姐,这是怎么一回事?”秋来凤眯起眼睛瞅着南归。   “怎么一回事?”南归冷笑了一声:“我倒要问问秋小姐是怎么一回事?”南归说着冲余若书使了个眼色,余若书心领神会,从茶馆二层带下了一个人。来人又高又瘦,皮肤白得反光,衬得那副黑眼圈尤为明显,一双柳叶眼,又细又深邃,只是双眼无神,像是罩着一层薄薄的雾气,五官虽美,却透着几丝病气,不像是活人,倒像是新死的丧气鬼。   “阿凤。”他支支吾吾地唤着秋来凤。   秋来凤一见这位男子,先是一怔,随即耷拉下脸来:“章老板。”   “阿凤,别演戏了,我把实情全都告诉给了南掌柜。”被唤作章老板的男子低声说道。   “什么?”秋来凤瞪大了眼睛瞅着章老板。   “你也别怪我,大难临头各自飞,你为了银两,竟然做出这种事,我只不过大义灭亲而已。”章老板突然挺直了后脊梁骨说道:“那个番邦的王爷多年前私服出访,偶然吃了驴肉火烧,返回自己国土之后仍念念不忘。也不知你怎么和他手下的一个人搭上了话,竟然许诺要把驴肉王给拐到番邦。我以为你只不过是来牵线搭桥,谁知你因驴肉王和二子不愿离开叶城,竟然痛下毒手,想害死二子,然后利用美色引诱驴肉王和你走。阿凤,别一错再错了,趁还没闹出人命,赶紧收手吧。”   “你这个……王八蛋!”秋来凤说着就朝章老板冲了过去:“我这都是为了谁?你倒是说说,我图的什么!要不是你这个败家子没事学人家抽大烟,败光了家里的银子,连你爹爹的银尿桶都偷出去卖了。若不是我拦着,恐怕你会扛着铁锹去挖你祖宗的坟。现在你倒怪起我来?!当初你追我的时候是怎么说的?什么穿金戴银、大鱼大肉……我跟着你,就没过过几天好日子!   我早就想一脚把你给踹了,谁知道,我……我这肚子不争气,竟然怀了你的种儿,连喝了几大碗汤药就是打不下来。大夫说我要是再强行堕胎,以后就别想怀孕了。要不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我会去做这偷人的买卖吗?若不是那位王爷出价一千两,我又怎么会铤而走险……这全都怪二子,当时我好说歹说让他们随我走,驴肉王本都答应了,偏偏那个二子不答应,说什么祖训之类的狗屁话。去他妈的祖训,挡在我面前的,全都底去死!”秋来凤越说越急,到最后跳着脚骂上了人。   驴肉王和二子全都扭着头,一动不动地瞅着秋来凤。   “秋姐,昨晚上你搂着我说喜欢我,合着都是假的?你说要要嫁给我,也是骗我的?”驴肉王喃喃问道。   “你以为,姑奶奶我会看上一个杀驴的吗?”秋来凤轻蔑地笑了笑:“若不是为了那一千两银子,想让我陪你困觉,门都没有!”   章老板也不知哪来的力气,走到秋来凤面前挥手就是一巴掌:“你个小贱货,当初你只说来当说客,谁知你竟然不要脸的倒贴上了身子。什么我的孩子,指不定是你和哪个野汉子的崽儿呢。当初把你接进我家,我爹爹就说,你不是一好鸟,迟早有一天会惹出事来。我那时候还不信,现在我懂了,你当初摽上我,图的是我的家产。没想到,我家早就是驴粪球,表面光。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偷偷进我娘的屋子里偷了不少金银首饰。你头上现在别着的那支簪子,就是我娘的,你还我!”章老板说着伸手要摘下秋来凤头上的那支龙凤雕花金簪,却被秋来风一手推开了。   “怎么着?睡了姑奶奶我,还不许我拿点物件玩玩了?”秋来凤说着和章老板扭打在了一起。女的拽头发,男的踹肚子,一时尘土飞扬,引来无数看热闹的人把他们团团围在了中央。   待他们打够了,南归才慢悠悠地说道:“秋来凤,你在给二子的糖块里下了砒霜,没想到二子还没吃,却毒死了小毛驴。念在你有身孕,且没有真正闹出人命,就不把你送去官府追究责任了。但从今以后,你决不许踏进叶城半步,否则……”   “哼。”秋来凤瞥了南归一眼,转身忿忿离开了。   倒是章老板走到南归身边,点头哈腰地说道:“南掌柜,您看,那封推举信,您什么时候方便……”   “明日会派人送到府上。”南归说道。   “那在下就先告辞了”说着章老板拱拱手,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雁落等人几乎同时开了口。   “我查到秋来凤在蕲州的落脚地是章家,便写了拜帖前去探访。我和他的爹爹是旧识,通过闲谈得知他的独生子和秋来凤搞在了一起。这位小章老板是个大烟鬼,把家里败坏的不成样子,他爹爹求我给他寻个差事,最好能帮他戒掉烟瘾,我便答应把他推举给蕲州知府。作为交换条件,他爹爹便把秋来凤来叶城的目的一五一十地告诉给了我。待小章老板回家,我略施小计,让他同意跟我一道来揭穿秋来凤。”   “可他们不是情人吗?为何章老板会答应出卖自己喜欢的人?”雁落问道。   “说是情人,还不如说是各取所需。”南归侧过头对雁落说。   “她要是一口咬定,毒不是自己下的呢?又该怎办?”雁落继续问道。   “她送给二子那几块混了砒霜的糖豆是从一个乡医手里买的,那位大夫我也找来了,如果她不承认,就只好叫出来对质。我在她住的房间里搜到了剩下的几块糖,不怕她不承认。而且若是闹到那个地步,我就一定会报官,秋来凤不傻,给她留了后路,她焉有不跑之理。”   “原来如此,那……他们呢?”雁落伸出那只没受伤的手指了指站在小毛驴身边的二子和驴肉王。   “这我们就帮不上什么忙了。”南归拍拍雁落的肩膀,然后转过身对众人说:“成了,戏演完了,热闹也看够了,大家都散了吧。”说完这话,南归就和雁落肩并肩进了茶馆。   沈承希凝视着他们二人的背影,他想追上去关心雁落的伤势,想去跟她说上几句甜蜜的情话,可一直站到看客们全都走光了,他也没迈开步子。这一次,姑且算了吧,下一次,自己一定不会再把雁落让给南归的。沈承希攥了攥拳头,郁闷地转身离去了。   第十章:棒打驴肉与火烧   “我走之前不是吩咐过你,不要一个人去找清光吗?”南归突然说道。   “我……”雁落想解释,却一时词穷,嗯嗯啊啊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我说的话,你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南归有些气结地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   “我没有……”雁落小声辩解道:“这只是意外,而且我也没受什么大伤,只不过……”   南归眉毛一挑,冷冰冰地望着雁落,雁落只觉手指头更痛了,她低着头,沉默地返回了房间。   她这种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彻底激怒了南归,这个小丫头,就不能像其他姑娘那样,嘟嘟嘴,撒撒娇,再掉上几滴眼泪,自己不就可以顺势抱住她,轻轻抚摸她的后背安慰她,可她怎么就那么各色呢。   “唉,雁落,你让我拿你怎么办才好?总不能告诉你,我讨厌你去见清光,我嫉妒你们俩在一起吧。”南归苦笑着起身朝着雁落的房间走去。   南归走到雁落的房门口,本想伸手敲敲门,却见房门虚掩着,他先是一怔,随即慢慢推开门,探着头往里面瞅着。   此时雁落正在艰难地用那只好手洗着头,淋雨后若是不洗干净自己,恐怕会生病。只不过因为一只手的小拇指受了伤,不能沾水,洗起头来外费劲儿,雁落不停地用枸杞叶子在头上揉搓着,一个不小心眼睛里进了水,雁落只得闭上眼,伸手在桌子上摸着水瓢,她想往自己上再浇点水,可摸了半天,都没碰到水瓢。这时她听到一阵熟悉的脚步声,还不待她起身说话,那人就拿着水瓢帮她清洗起了头发。   “南归,不用……我自己来……”雁落不好意思地扭了扭腰。   “闭起眼睛,别说话。”南归轻声吩咐道。   雁落听着头发往木盆里滴水的声音,她觉得自己有点呼吸困难了:“南归……”雁落拖长了声音唤着南归的名字。   “嗯。”南归的手指灵活的在雁落的三千发丝中游走着,不像是洗头,到像是在引诱雁落。那样的轻柔,那样的温存。一滴水顺着雁落的脖颈流了下去,南归下意识地伸手抹去了水珠,这个动作引得雁落微微颤抖了一下。   雁落觉得自己就像是一片细长的柳叶,被阵阵暖风吹进了河中,时而在浪尖上起舞,时而又被卷入河底。她觉得要是在这样下去,自己就要疯掉了。   一直潜伏在南归心里的那把火,也被这滴水点燃了,他凝视着雁落被水浸湿了的肩膀,凝视着她白皙纤细的脖颈,他突然很想就这样从后面抱住她,把唇贴在她的后背,哪怕隔着衣衫,也要细细地吻上一遍。天知道,自己走的这几天有多思念她,连她犯迷糊时嘟着的嘴唇都深深地刻在了记忆里。也许,她不会拒绝自己,没准她依从了自己也说不定。不可以,在没确定雁落的心意之前,自己不能这么干,要有耐心……南归就这样时而微笑,时而皱眉,患得患失地帮雁落洗着头发。   要克制,要克制!南归在心中不停地叨念着,以至于他没有发现,自己已经把这三个字说出了口。   “要克制什么?”雁落好奇地问道。   南归一怔,有些恼羞成怒地拿起毛巾裹住了雁落的头发,重重擦拭着:“要克制自己不冲你发脾气。”南归没好气地回答。   雁落哑然一笑,她转过身,和南归面对面站着,此时他们的距离近到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对方的呼吸。南归看着雁落那懵懵懂懂孩子气十足的表情,不觉冲她轻轻笑了一声。南归的笑,来的既浅又快,让人还没来得及记在脑海里,就消失不见了。   饶是如此,雁落还是捕捉到南归那难得一见的笑靥。他们二人就这样望着彼此,雁落的脸上一直洋溢着甜甜的笑容,南归冲雁落眨眨眼睛,似乎是在说,我知道你为什么笑,可我就是不说出来。雁落有样学样地也眨了眨眼睛,我知道你为什么不笑,我也不说出来。   就这样,两个人痴痴地望着对方,窗外柳树吐出了细丝,昨夜还含苞欲放的桃花经过上午的那场雨,已经争先恐后的向世人展露其娇艳的身姿,时间在一点一点的过去,任凭窗外如何嘈杂,屋内的两个人却始终注视着对方。   直到南归轻咳嗽了一声,二人才同时收回目光,再这样望下去,南归觉得自己铁定会直接扑倒雁落,把她抱上床榻,管他三七二十一,先吻了再说。可如果那么做了,就不是南归南大掌柜了。   他是个成年男子,面对心仪的姑娘,说没那个渴求是骗人的。但南归之所以能成为霜叶茶馆的掌柜,若是没有点定力怎么行。他最强悍之处在于,可以硬生生的把自己对雁落的渴望与憧憬憋在肚子里。   殊不知,长久下去是会憋出病来的,偶尔学学沈承希,大胆地搞点暧昧,或是放肆一下自己的感情,才像个正常人。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如果不那么别扭冷感,就不是南归南大掌柜了。   “你也累了一天,早点休息吧。”南归冲雁落点了点头,转身要走,他像是想到了什么,猛地一回头说道:“进了春天,叶城经常会下雨,以后出门记得带伞。”   雁落嗯了一声,南归便带上了门。雁落摸了摸有些发烫的面颊,褪去了袍子,换上了干净的亵衣之后,钻进了被窝里。她刚躺下,南归又闯了进来。他一只手端着杯子,一只手抓着小猫阿斗:“你的这只宠物猫,就跟流浪猫似的,到处瞎跑。”说着南归把阿斗扔到了雁落床上。   阿斗一见雁落,连忙钻进了她怀里,一边低声喵喵叫着,一边示威似的冲南归甩着尾巴。雁落抚摸着阿斗的头,笑着对南归说:“它就是玩心重。”   “嗯。”南归把杯子放到雁落手上:“我刚熬得红糖姜水,你淋了雨,喝点祛祛寒气。”   “谢谢。”雁落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谁曾想水太热,烫到了舌头,雁落尴尬地伸出舌头吸着凉气。本来是一个很正常和谐的场面,看在南归眼中却是另一番滋味。她这是……无时不刻不再挑战自己的忍耐力!吐舌头……这分明是在勾引自己去吻她。这个雁落,到底是真迟钝,还是在玩弄自己啊……南归舔了舔嘴唇,犹豫片刻还是离开了。   雁落见南归一句话没说就走了,以为是自己说错了话,她抱着阿斗自言自语道:“我刚才有说错什么吗?他怎么又翻脸了?”   阿斗仰起头,蹭了蹭雁落的下巴,似乎是在说:‘小主人没做错任何事,是南归发神经了。’雁落亲热地搂着阿斗闭上眼睛,缓缓进入了梦乡。   雁落这一夜睡得很沉,公鸡唱晓也没能把她从睡梦中唤醒。她做了许多稀奇古怪的梦,时而是衣着华丽的贵小姐,时而是披头散发的女泼子,这还不是最夸张的,有一个场景是她穿着亵衣亵裤在一个如迷宫般的地方奔跑,死活找不到出口,就在她将近绝望之际,南归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他不说话,只是冲雁落笑着。   “南归,你知道门在哪吗?”雁落可怜兮兮地望着南归,央求道。   南归猛地把雁落拽进了自己怀里,他的嘴唇贴在雁落的耳朵上,轻轻地咬着,而左手却顺着雁落的腰一直摸到了大腿:“你觉得,自己还逃得掉吗?”说着南归的手一下子伸进了雁落的亵裤里。雁落剧烈地反抗着,可毕竟男女力量悬殊,一会功夫,雁落的手就被南归用裤腰带绑了起来……   再后来的事情,雁落已经记不得了。只是在她睁开眼睛的时候,身子不受控制地微微颤抖着。好邪门的梦!自己这是怎么了,会做出这样……□的梦……而且对象还是南归。莫非,自己是隐藏在好人堆里的大坏蛋?雁落纠结挠了挠头。   照在墙壁上的日光已经转成了暗淡的血色,一阵饭菜的香味顺着窗户缝溜进了屋,雁落不经意瞥到被夜风吹灭了的半截蜡烛,楼下传来了程贝贝聒噪的笑声。一只黄鹂立在她的窗台上,正顽皮地啄着窗框。   雁落噗哧一笑,翻了个身,继续赖在床上,悠闲自得地享受着休闲时光。她猛地回想起昨天下午自己牵着小毛驴到了霜叶茶馆,驴肉王和二傻抱着小毛驴的头嗡嗡地哭着,虽然他们二人并没有热烈地拥抱彼此或是说上一句贴己的话,但雁落明白,那些悔恨与抱歉,全都融在这一声声低沉的哭泣里。   无论何时何地,无论发生过什么事情,亲情都是最浓最烈的感情。尽管母亲抛下了自己,但在她内心深处的某个角落,一定在挂念着自己。只不过,当人对某件事习以为常之后,就很难再向前迈出一步了。会有那么一天的,一家人重新聚在一起,默默地流着喜悦的泪水。   “要死了,要死了,雁落,我要死了。”谢婉儿突然推开房门,跌跌撞撞跑了进来,没等雁落搞清楚状况,她就窜上了床。   第十一章:客栈住进神秘人   南归的反常表现对于霜叶茶馆里的诸位看客来说,不啻于天上掉下了猪肉大葱馅饼,香喷喷地令人直流口水。但这馅饼只能看,不能咬,谁也不想自讨没趣去招惹处于非常态的南归南大掌柜。那位蒙面女子与年轻小哥一定和南归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要不然也不会逼得南归掌柜变了脸色,当场下了逐客令,这可是前所未有过的大事件。   首先,没人敢到霜叶茶馆里寻晦气,特别是南大掌柜坐镇的时候。第二,就是有人来挑衅,南大掌柜也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定能圆滑周全地击退来犯者。最后,人人皆知,惹毛了南大掌柜的人一定有危险,十有八九是死无全尸,别说在叶城呆不下去,这天下之大,恐怕都找不到一个藏身之地。   您要是不信,就请看看刚刚离开叶城的秋来凤秋姑娘吧,听说她想重返蕲州,却被城门口的衙役给挡了下来,说是知府有令,拒绝秋姑娘入城。秋来凤抹着眼泪去了临近的几个城市,全都被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进入。她万般无奈,只得背井离乡跑去了番邦,投靠那个据说胡子长到可以当围脖的王爷,至于那位王爷有没有因她办事不利而大发雷霆,就不得而知了。反正得罪了南掌柜,定是屎壳郎跌炉灶,凶多吉少。   这位异乡来的年轻小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在霜叶茶馆里叫嚣,还摆出一副:小样,你要是敢说不认识我,我要你好看的嘴脸,勇气可嘉。如果说是旧识,为何南掌柜会矢口否认说并不认识这两个人,若说不是旧识,南掌柜大可不必突然跑去灶房。总而言之,这里面,定有些门道。想从南掌柜这里套到新闻八上一卦可能性不大,既然那位蒙面女子说住在舒心客栈,那不如从她入手,看看能不能得到一手资料。   诸位吃饱了混天黑的老少爷们不约而同地起身跟着那两个人的后头去了舒心客栈。一时间茶馆里寂静无声,只能听见程贝贝嘴里嚼着五香铁蚕豆,发出吧唧吧唧的声响。季宝侧脸瞥了程贝贝一眼,然后伏在他耳边小声嘀咕着:“你说那俩人什么来头?”   程贝贝一边麻利地往嘴里塞着蚕豆,一边含混不清地说:“讨债的?要账的?还是千里寻负心郎索要赔偿的?”   季宝毫不犹豫地掐了掐程贝贝的耳朵:“胡说八道,咱家掌柜,会欠钱不还?他随便把二楼挂着的字画拿出一副去卖,都够你吃香的喝辣的一辈子了。呸呸,什么千里寻夫,那个蒙面女子,估摸着快四十了,而那个年轻小哥瞅着也有十四五岁,难不成咱们掌柜十三四岁就有了相好?”   “这你就不懂了。”程贝贝用胳膊肘戳了戳季宝的肋骨说道:“咱家掌柜十三四岁的时候,肯定是如花似玉,我见犹怜。你想想,那时候他肯定没现在这么高,身材也没现在这么结实,目光也比现在单纯清明,若是唇角再挂上一丝浅笑,身上再带点奶气,底有多少大姑娘小媳妇趋之若鹜啊。”程贝贝越说越兴奋,到最后手舞足蹈跟喝醉了酒似的:“见一少年赛潘安,站在门前将奴看,倒叫我二八女面带羞惭。”(拾玉镯 唱词)   季宝冲程贝贝挤了挤眼,示意他适可而止,别再抽疯。可程贝贝这疯一抽起来,就刹不住了,他故意摆出一副小女子遇情郎的样子,摇头晃脑,还贴在季宝身上磨蹭着。不待季宝推开他,就听‘哐当’一声响,一颗铁蚕豆正好击中程贝贝的脑门儿,打得他鼻子一酸,揉着眼睛刚要发飙,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看你是一日不打,就想上房揭瓦。”   “掌柜,我哪敢啊,有您管着我,我这只小猴子怎么能翻出如来佛的手掌心。”程贝贝嬉皮笑脸地说道。   他这话弄得雁落噗哧一笑,原来不止自己是南归手掌心里的小猴子,程贝贝也是。这比喻用在南归身上,还真是恰如其分。   南归瞥了雁落一眼,冷声说道:“程贝贝,你这嘴是抹了猪油吗?整天没个正形。这份工可不是缺你不行,大不了就换人,反正就是发发号,组织茶客排好队而已。”   “别别。”程贝贝立马如同哈巴狗见主人似的,摇尾乞怜道:“南掌柜,我上有八十岁奶奶,药罐子娘亲,整日不着家的没用爹爹,还有三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妹子,您可不能断了我的生计啊。”   “装,你跟我面前还敢装!”南归皱了皱眉头,看来最近自己对他们太过友善了,导致程贝贝这小子敢当着自己的面唱大戏。   “我哪有。”程贝贝躲到雁落身后,带着哭腔说道:“雁落,雁姑娘,雁姑奶奶,您倒是帮我说说话。”   雁落先是飞快地瞅了程贝贝一眼,然后冲南归耸了耸肩膀,眼神中带着几丝讨好之意:“南归,贝贝他……”   “他家的确有八十岁的奶奶,可那位奶奶当年是胡同里练火圈的,身体倍棒,就是现在还时不长的去外省表演呢。他娘亲的确整日熬药,但都是养生的补药,根本就没病。他爹爹常年不在家,而是在天安做兵部侍郎府上的管家,月俸十五两银子。他那三个小妹妹年纪尚轻,但却是叶城有名的三朵小花,那些贵小姐们别提多喜欢她们了,吃的使的用的,在他家厢房堆成了小山。”南归说着还瞪了程贝贝一眼。   “我是说,南归,对待程贝贝这种成天浑水摸鱼,不好好工作的员工,就该罚他把整个茶馆打扫一遍。”雁落赶紧改口道:“不光如此,还要让他去后院拔野草。”   “嗯。”南归抿了抿嘴唇,说道:“程贝贝,你都听到了,快按照雁落的吩咐去做,若是打扫得不干净,你明儿个就不用来了。”   程贝贝哭丧着脸,低着头扛起墩布朝茶馆二层走去,一边走,他嘴里仍叨唠个不停:“这还没成一家子呢,我就要加班卖苦力。这要是真成了,我还不被他们小夫妻扒掉一层皮。”   他的声音不算小,还没等南归发火,季宝照着程贝贝的屁股就是一脚:“让你干活就乖乖去干活,废话真多。”说完这话,季宝还恭敬地冲南归和雁落笑了笑,弄得他们二人十分尴尬。   吃晚饭的时候,程贝贝已经把茶馆从里到外打扫得干干净净,他累得呼哧带喘,趴在饭桌上一刻不停地往嘴里塞着白面馒头。吃到一半,阳奕突然闯了进来,给雁落带来了彤若的口信,说是约她明天一起出游。本来,她们之前已经去野林子玩耍过了,还遇到了沈承希,这次南归并不太想放人,但阳奕说,彤若已经租好了马车,明天要带着雁落去城北的芦葭湖看天鹅。   雁落一听说去看天鹅,那双溜圆的大眼睛就不住地往外放着亮光,南归拒绝的话已经到了嘴边,却被那双堪比小狗狗的眼神给弄得没了脾气:“去吧,但要注意安全。”   季宝坐在一旁诧异地望着南归,自家掌柜竟然就这么痛快的放行了?要知道,每年一到这时候,那芦葭湖可是挤满了聒噪的小青年,个个都摩拳擦掌要在春光明媚的日子勾搭上年轻姑娘。说是赏景观天鹅,还不如说是叶城一年一度的自由恋爱相亲会。南掌柜莫非是吃错了药,难道他不怕雁落被那些不三不四的小青年们缠上吗?季宝挠了挠头,却见南归一脸淡定,似乎是胸有成竹。   “一定不要和彤老板走散了,你们俩在一起相互要照应着对方。”南归继续好脾气地说道。   原来如此,雁落的身边跟着猫耳胡同性格大美人彤若,那些年轻小哥的注意力恐怕是不会放在清秀的雁落身上……这招甚妙,一来没有惹雁落不高兴,二来让她见识一下叶城男子们的肤浅与无知,相较之下,南掌柜可是洁身自好的完美夫君。   不知是季宝太过马虎,还是南归过于自大,他们竟然把沈承希这号人物给忘记了。也难怪,沈承希性子乖张,从来没见他参与过民间筹办的任何活动。春节花车游行也好,湖边赏景也罢,这些无聊乏味的活动沈老板是绝不会参加的。但今时不同往日,沈承希自打对雁落萌发了某种既甜蜜又酸涩,还时不时地伴随着一丝紧张的感情之后,他便化身为狼,誓要把雁落这只小绵羊吃进肚子里。   沈承希利用自己的特殊关系网,打探到雁落和彤若将去游湖之后,便兴冲冲地跑去住在湖边的孙姥姥府中,一番耳语之后,大鞭杆子俊俏男狩猎迷迷糊糊小雁子计划即将上演。   但沈承希万万没有料到,还有一个人,在暗处蠢蠢欲动,其目标正是他的心上人雁落。   此时正坐在饭桌旁笑语盈盈的雁落绝不会想到,明日的湖边,各方人士全都心怀鬼胎地布下了天罗地网,干等着她这只雁子钻进去呢。   雁死谁手,且听下回分解。   第十一章:客栈住进神秘人   第二日清早,雁落穿戴整齐跑去了轰天炮竹铺,临出门前她还不忘到南归房门口瞟上两眼。南归正坐在太师椅上品茶看书,一见雁落,他自然而然地放下了手中的书本,快步走到雁落身边,先是伸手帮雁落把碎发别到耳后,随后又柔声地吩咐她游玩时注意安全,小心掉到湖里云云。临了,南归还从兜里摸出三两银子塞进雁落的手掌心里,他的这番举动,在季宝和程贝贝看来,简直是就爹爹照顾女儿,处处洋溢着暖暖的温情。   雁落似乎越来越不害怕南归的接近,虽然南归帮她整理头发时,她还是低着头红了脸,但却没有最初认识时那种抵触心理。相反,一嗅到南归身上淡淡的香气,雁落就觉得既紧张,又安心,这两种看似矛盾的感觉却出乎意料的融合。雁落带着这种复杂的心情,迈着轻快地步子出了门。   今日天儿出奇的好,刮了一夜的沙子风停了,清晨下了一阵细雨,这会儿艳阳高照,碧空如洗,时不时的有成人字形的雁群从头顶飞过。马车内笑语盈盈,彤若和雁落并肩而坐,一边说着姑娘家的悄悄话,一边冷不丁地伸手挠对方的痒痒,阵阵银铃般的笑声从车内传到车外,赶车大伯也面带微笑,不住地和路上行人点头问好。   到了芦葭湖,两位年轻姑娘先后跳下马车,与车夫约定了接她们回去的时辰后,二人就手拉着手朝湖边走去。碧波荡漾,春气萌动。经过清晨那场春雨的滋润,杨柳垂青,芳草萋萋,那些原本还羞答答不好意思展露其迷人笑靥的桃花也都迎着明媚的阳光怒放着,空气中夹杂着一丝甜甜的桃花味儿。   彤若不喜桃花,她半搂着雁落的肩膀,低声神秘地说:“酒不醉人人自醉,闻着这股子妖香,那帮纨绔子弟恨不得立马抽下腰带,光着屁 股在这桃花树下打滚呢。往年这时候,瑞雪那个姑奶奶穿得跟风月楼门口接客的姑娘是似的,招蜂引蝶,还故作姿态,摆出一副大家闺秀的恶心嘴脸。依我看,她啊,是桃木精转世,专门来吸这些傻帽爷们的精血。你看,说曹操,曹操就到了。”彤若说着伸手一指,雁落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瑞雪姑娘正扭着纤细的腰肢,如花蝴蝶般穿梭在一群男子当中。   果然是吃开口饭的,面对众多男子的追逐,楞然脸不红心不跳,配上那莲花指,杏核眼,真是万种风情。   不单是桃花,海棠、芍药、蔷薇也都纷纷跳出来争奇斗艳,一派姹紫嫣红的醉人景象,饶是色彩斑斓的蝴蝶也会在这花团锦簇当中迷失方向。   彤若和雁落欣赏着春景,殊不知,她们二人也成了别人眼中一抹亮丽的色彩。一个叫天翔的年轻男子提着一把红缨枪,冲到彤若面前:“彤若,我……我才从外城回来,一听说你来湖边赏景,便马不停蹄地赶过来了。”天翔说完这话,立马低下头,害臊地整个脸一直红到耳根。   彤若眉头一皱,冷冷地说道:“天翔,既然刚回来,怎么不留在家里歇着?”   “我……”天翔不知如何回答,死死咬着嘴唇。   雁落见彤若有些不耐烦,便赶忙出来打圆场:“这位是吴家的二公子吧,听程贝贝说你是练家子,很是了得呢。”   “不,不……”天翔赶忙摇头:“比起南掌柜来……”   “差得远。”彤若毫不留情地插话道。   雁落挠了挠头,看样子彤若还真是很讨厌这位天翔小哥:“彤若……”   “既然拿着家伙来了,定是想表演一番?”彤若冲雁落使了个眼色,示意她不要多言。   天翔支吾了一声,便抡起红缨枪,耍了起来。这枪使得甚是好看,寒光闪闪,动作干净利索,只是这枪所到之处,砍倒了一大片花花草草,满地全是花朵树木的尸骸。不仅如此,这位天翔还真是学艺不到家,耍着耍着一失手,红缨枪箭一般飞了出去,众人急忙抱头逃窜,只听哐当一声巨响,红缨枪砸在了树上,反弹滚到彤若脚下。彤若抿嘴一乐,拾起红缨枪默默把他交给了天翔。天翔垂头丧气地接过红缨枪,转身离开了。   人群中爆发了一阵嬉笑声,雁落无意中瞥到瑞雪正倒在一个虎背熊腰的男子怀中,那男子一脸横肉,脸上还疙疙瘩瘩的,看着就吓人。但衣着打扮却十分贵气,特别是腰间坠着的那块金镶玉配饰,价格不菲。   彤若小声告诉雁落:“那是许家的大公子,据小道消息传说是他娘和一个火夫私通生下的,也难怪,他爹爹娶亲时已经七十有四了,而他娘那时候不过二十六七……他名叫许诗材,我看是许废柴,整天游手好闲,招猫递狗,就是一败家子。不光如此,他还喜欢调戏年轻姑娘,有一次他到我店里买炮竹,竟然趁我没有防备,捏了我屁 股一把,当时我就火了,抄起整整一盒轰天爆竹,往他身上招呼,打得他是皮开肉绽,整整在床上趴了三个月。南掌柜私底下也没少教训他,后来他学乖了,不再占良家妇女的便宜,改去勾搭那些水性杨花的小妞。那个瑞雪,他可是花了大价钱,才成了她的入幕之宾。”   “瑞雪不是喜欢南归吗?”雁落不解地问。   彤若翻了翻白眼,说道:“她喜欢的人多了,难不成人家还都喜欢她?你们家南归,可是我见过最铁石心肠的男子,别说区区一个瑞雪了,我看就是皇后娘娘轻解罗裳,南归也不会有丝毫的反应。”   “什么我们家……是我们店铺。”雁落认真地纠正着彤若。   不待彤若回话,一群年轻小哥就把彤若和雁落包围了起来,当然,他们大部分是来勾搭彤若的,一口一个彤妹妹,叫的别提多腻乎。还有几个胆大的,有意无意地碰碰彤若的肩膀,偷偷吃上一口小豆腐。彤若被气得够呛,好端端的踏青游玩,怎么就不能让她安生片刻呢。   “彤若……”   “彤姑娘……”   “若若……”   雁落不知什么时候被这群疯狂的男子挤到了湖边上,她站定之后,双手抱在胸前,踮着脚尖静静地欣赏好友彤若的窘态。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可以见到猫耳胡同性格大美人彤若露出慌张的神色。不过,彤若也不是吃素的,她早有准备,从兜里掏出几支轰天炮竹,嘴角上扬,轻蔑地瞅着那群男子:“要试试吗?”那群怂主儿见这阵势,立马和彤若拉开了距离,可脸上却仍带着暧昧的笑容。   彤若从容地走到雁落身边,伸出手去毫不留情地重重弹了弹雁落的额头,低声说道:“你竟敢在旁边瞧着,不伸把手帮帮忙。”   “反正你也能不费吹灰之力把他们制服,我在旁边替你助威就好。”雁落嬉皮笑脸地说着。   彤若攥起粉拳佯装要打雁落,雁落大笑着一弯腰,躲开了彤若拳头的同时,她还伸出手去瞄准了彤若的痒痒肉,就在这时,一双手突然拦在了她面前。不用抬头,雁落也知道来人是谁。淡淡的檀木香混着一丝嚣张的味道,曾经这个味道是雁落最喜欢的气味……   “清大人。”雁落先是一怔,迅速停住步子,收回手,满腹狐疑地抬头瞄了一眼,果然是冤家路窄……   随着雁落这一声轻唤,众人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到了此时正站在湖边,一袭白衣,脸上带着淡淡笑容的年轻男子身上。一阵微风拂过,片片桃花瓣飘散在空中,送来了阵阵暧昧的香气,不远处传来摇橹的水声以及天鹅扑着翅膀拍打水面所发出的清脆声响。远远望上去,动静皆宜,像是一幅浓妆淡抹的水墨画,而画中的男子,自是有一股无法言说的风流气度。   这副美景,看在雁落的眼中,却完全变了滋味。褪下官袍换成便服的清光,多了几丝飘逸与洒脱,那张如满月般清润的脸蛋上嵌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微微上扬的嘴角看起来既调皮又可爱。雁落觉得,似乎一瞬间,又回到了从前,回到了云岭老家,回到了两小无猜的那段日子。自觉失态,雁落立马沉下脸来,不动声色地瞅着清光。   刚才雁落微微皱了皱鼻子,眉头紧蹙,原本浮在嘴边的笑容顺势收了回去,这些细节清光可是捕捉得十分仔细:“什么都瞒不了你的小狗鼻子。”清光微微一笑,打趣地说道,“锦之和这位姑娘可能还不知道,我这个发小落落,平日里总迷迷瞪瞪的,走个路还能撞到门框。但是那鼻子却十分与众不同,一闻到气味,马上能想到来人的相貌声音之类的。不夸张的说,她连别人今儿个早上吃了什么都能闻出来。”说着清光伸手就要捏雁落的鼻子,却被雁落闪躲开了。   “请自重,清大人。”雁落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直到和清光拉开了不小的距离才停下来。   清光的表情有些难堪,他早上起来偶然听到下人们闲聊,得知这几天城中的未婚男女们会来芦葭湖边赏景谈情。他一开始并没有太在意,可是吃过早饭之后,一直心神不宁,似乎有个声音告诉他,落落那个小笨蛋此时就在湖边招猫递狗。这种想法越来越强烈,到最后他坐立难安,思考片刻之后便跑去锦之的房里,邀她一同去湖边散步观花。锦之正好闲来无事,便提着一个竹篮,说是采些野花回来装饰屋子。   到了芦葭湖,清光挤在人群里,钻来钻去像是在找什么人。锦之提着竹篮忙不迭地跟在他身后,几乎绕着芦葭湖走了大半圈,锦之才恍然大悟,什么赏景踏春,吟诗作乐,全都是幌子,这个口不对心的知府大人是来寻他的发小。起初锦之觉得清光那如没头苍蝇般乱撞的样子甚为可笑,他又不知道雁姑娘的行程安排,怎么就那么确定,此时雁姑娘也在湖边呢?就在锦之暗暗嘲笑清光的别扭性子时,只听一阵爽朗的笑声,锦之整个人傻在原地。该不会,这么巧吧?她慢慢侧过头张望着,发出那笑声的人正是雁落。   莫非,清光和雁落之间真的有什么无法言说的羁绊?以至于两个人表面上无论多讨厌对方,都会再度相遇。   “落落。”清光快步走到雁落身边,他十分强势地把手搭在了雁落的肩膀上:“你一个黄花大闺女,怎么跑来这种乱七八糟的地方?还是说,你想勾引哪家的公子?”   雁落狠狠地拍掉了清光的手,愤怒地说道:“没错,我就是来钓金龟婿的。”   “你!”清光指着雁落的鼻尖,他射向雁落的目光似乎能把她身上戳出几个洞来:“你这丫头,竟然敢不知羞耻的承认。”   “你不觉得,自己很幼稚吗?”雁落轻蔑地瞥了清光一眼。   清光被雁落咄咄逼人的模样气得直咬牙,从什么时候开始,落落这个小丫头竟然敢和自己顶嘴?还是大庭广众之下?清光猛地想起,这些天来他听到不少关于雁落和南归之间的八卦绯闻,什么开门关门一家亲,什么吹灯摸黑甜蜜蜜,总之是要多肉麻有多肉麻,要多恶心有多恶心。以前在云岭,雁落可是洁身自好的正经姑娘,莫非到了叶城,她就……露出了本性?还是说,她是因为被自己打击了,所以自暴自弃,投入南归的怀抱寻求温暖?   对这些流言蜚语,清光从心底里不相信,在他看来,雁落还是那个雁落,大大咧咧,时而犯犯迷糊,嘴馋但勤快,对人死心塌地。只不过对于自己的态度,和过去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但对于清光来说,雁落这是在玩欲擒故纵的把戏。她的心,终究是向着自己的,从上次她还记着自己最爱吃的菜就可见一斑。   清光伸手从锦之的竹篮里抽出一朵白色的蔷薇花,他猛地捏住了雁落的下巴,在外人看来,清大人正深情款款地托住发小雁落的下巴,二人凝视着彼此,仿佛一切尽在不言中。只有雁落知道,清光这家伙使了十成的力气,恨不得把自己的下巴掐碎。   雁落翻白眼,急于挣脱的表情却被众人当成了她害羞撒娇,故作小女人姿态。就在雁落挥舞着拳头,准备把清光打成熊猫眼的时候,清光飞快地把花朵插在了雁落的发髻里。雁落下意识地想要拿下来,却见清光凑到自己耳边轻声说:“落落,你说,这朵花的花瓣是单数还是双数呢?”   雁落心里一颤,身体变得异常僵硬,她一动不动地望着清光。不待雁落说什么,清光又说:“我猜是双数的,许个愿吧,落落。”   许个愿吧,落落。已经很久很久没听到清光对自己说这句话了,小时候,每当清光有求于自己,都会送上一朵花,然后温柔地说出这句话来。雁落曾经许过无数的愿望,然而,这些愿望却没有一个成真。等他们俩长大之后,清光就很少再送花给自己了。这句话,成功地触碰到雁落心中最柔软的角落,她的泪珠子在眼眶里不停地打转。   清光用手掌盖住了雁落的眼睛,在外人看来这个动作异常亲昵,带着些许宠爱的味道。只有当事人知道,清光这种做法,仅仅是为了掩饰那即将留下的泪水而已。清光觉得雁落长长的睫毛有意无意地刷着自己的手掌心,那种感觉让他整个身子都僵住了,从胸口涌上的热浪一直冲到耳根子后头。   直到几滴泪水掉在掌心之后,他才慢慢松开手:“落落。”他轻唤着雁落的名字,然后做了一个令所有人惊讶的动作,他竟然伸出舌头舔了舔掌心里的泪珠,“好苦。”他一边说着一边做出很夸张的表情。   顿时,之前的那种旖旎风情荡然无存,雁落猛地摘下别在发髻上的那朵蔷薇,照着清光的身上扔了过去。清光眼急手快接住了花朵,他故意用鼻子嗅了嗅花,笑着说道:“无论多美的东西,经落落这么一碰,都变得没了味道呢。”   雁落刚想发飙,却被彤若挽着胳膊拖走了。清光低着嗅着蔷薇,脸上洋溢着坏坏的笑容。   “清光。”勒锦之轻声说道:“是花朵没了香味,还是在你心里,只有她才散发着光彩呢?”   “什么?”清光转过头,诧异地看着勒锦之。   “没什么。”勒锦之浅浅一笑:“只是想起一句诗文来,人面桃花相映红。我一直很好奇,美人和桃花相比,谁更胜一筹?”   “这取决于看客的心情。”清光心知勒锦之话里有话,他索性借题发挥,拽到了诗词歌赋上来,摆明了不想讨论刚才发生的那一幕,勒锦之对于他这种孩子气的任性做法深感无奈。   再说彤若和雁落这对姐妹花,手挽着手奔去了孙姥姥家。   两个姑娘并没有发现,有个人一直不近不远地跟在她们身后,用一双如同深井般漆黑的眼睛静静地观察着。   第十一章:客栈住进神秘人   孙姥姥并非叶城本土人士,而是在四十几年前坐着一艘木头船从遥远的西域来到此地。她一到叶城,便遇到了旱灾,城中有些大户人家因生计所迫,低价卖出了不少良田美宅。孙姥姥大发天灾之财,盘下了叶城风景最佳的芦葭湖边上的二层小楼。   孙姥姥买下这幢小楼之后将其重新翻修,房屋四周架起了高高的篱笆墙,后院里种了许多棵杨柳,并请来问天问地问心处的算命先生测了风水,引芦葭湖之水在自家院内用石头砌了一座喷泉,并在喷泉的顶部放上一座铜质滴水观音娘娘像。从此孙姥姥深居简出,几乎不踏出房门半步。   早年间,官家提倡男女自由恋爱,但真正实施却有很大的困难。百姓们受惯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教条束缚,虽然没人敢公然反对官家的政策,但私底下,那些做爹娘的仍然安排自家孩子去相亲,包办婚姻十分盛行。饶是他们管得再严,仍有些年轻人为了争取爱情的权利而偷偷跑出家。他们的落脚地,便是孙姥姥的小楼。   不知他们如何说动孙姥姥让他们进去躲避爹娘的纠缠,总之那段非常时期,孙姥姥的临湖小楼是年轻人最为向往的神圣之所,是他们与心上人约会谈情的最佳地点。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有几位姑娘搞大了肚子,一开始爹娘自然持反对态度,但架不住这些少男少女们一哭二闹三上吊,哭天抹泪,要死要活,总不能一尸两命吧。折腾来折腾去,家长们服软了,年轻男女们终于可以自由选择恋爱的对象。   因他们不用再东躲西藏,孙姥姥的二层小楼渐渐冷清了下来,从门庭若市到门可罗雀。但众人为了纪念那段光辉岁月,每到春末夏初,便会在湖边自发举行所谓的赏景观天鹅聚会,说白了,就是猎艳会。偶尔也有些看对了眼,把持不住的姑娘小伙溜去孙姥姥的后院,颠鸾倒凤、风流快活一番。   彤若带着雁落来到孙姥姥的宅子,可没动什么邪念。要知道,在这个年代,男男恋女女恋颇为流行,两个姑娘或是两个小伙若是过于亲密,定会被那些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人乱嚼舌根,虽然十次有九次是无事生非,但瞎猫撞死耗子,总有那么一两次,是确有其事。   所以,当彤若挽着雁落的胳膊亲密地离开时,有些无聊的公子便吹起了口哨,似乎是在有意无意的暗示什么。彤若身正不怕影子斜,自然没什么顾忌,雁落懵懂,决计不会往那些乱七八糟的地方想。二人一进后院,雁落就兴冲冲地奔到了喷泉旁边,许是年代太久了,那尊菩萨像身上爬满了厚厚的绿毛,似乎是铁锈。听着流水撞击石头发出‘叮叮咚咚’的响声,雁落感到十分放松。   雁落一屁股坐在喷泉边上,也不怕水会弄湿她的裤子,彤若贴着她的身子坐了下来。二人都感到有些倦了,依偎着对方,慢慢闭上眼睛休息。   不知什么时候,孙姥姥拄着拐杖站在她们二人面前:“彤丫头,你们这么睡觉,小心着凉。”   雁落和彤若几乎是同时睁开眼睛,她们二人忙起身冲孙姥姥行礼:“刚才怕您在睡午觉,没敢进屋打扰。”彤若细声细语地说道。   “人老了,哪儿比的上你们年轻人,别说是睡午觉了,就是晚上合了眼,睡上两三个时辰也准醒,都快赶上家里养的大公鸡了。”孙姥姥笑着说。   “您这是什么话,在我眼里,您还年轻着呢。”彤若伸手搂住了孙姥姥的肩膀:“瞧瞧您这满头青丝,没一根白的,哪像我,发髻里藏着不少白头发呢。”   “就你这丫头嘴甜。”孙姥姥瞥了雁落一眼问道:“这姑娘瞅着眼生,不是本地人吧。”   彤若听完急急忙忙地把雁落介绍给了孙姥姥,孙姥姥抿着嘴,上下打量着雁落:“没想到南归那个榆木疙瘩也有开窍的时候。”   孙姥姥这话引得彤若一阵大笑:“瞧您说得,人心都是肉长的,南掌柜也不例外嘛。”   “哼,我看那小子,还嫩得很呢。”孙姥姥眼珠一转,轻声说道:“既然来了,也别闲着。彤丫头,上楼帮我打扫阁楼,你家那个小祖宗阳奕上回带着几个孩子,说是帮我晒被子,可一进屋就窜上阁楼毁我那些老物件,还弄坏了我好几副耳环,你去帮我修修。至于雁丫头,一会儿有个小子会来拾掇院子,你就留在这儿等他来了帮帮他,可好?”   雁落和彤若哪敢说不好,她们二人重重地点点头,彤若便跟着孙姥姥进了屋。雁落见孙姥姥说得那个小子还没到,便又坐回了原位。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后门吱呀一声打开了,雁落下意识地转过头一看,好嘛,来人正是大鞭杆子沈承希。只见他面带微笑,推着一个独轮木车进了院子。   雁落直觉上想要逃掉,自那次不欢而散之后,她最不想遇到的人中,沈承希排在了第二位,仅次于那个混蛋知府清光。但与清光不同,对于沈承希,雁落觉得既尴尬又窘迫,一方面是他们曾经有过一次所谓的亲吻,另一方面是沈承希不加掩饰的对自己示爱。雁落不讨厌沈承希,甚至可以说喜欢沈承希。但那种喜欢仅仅局限于朋友之情,就像喜欢彤若或是谢婉儿。   就在雁落陷入沉思之际,沈承希走到她身边,轻轻捏了捏她的鼻子:“回魂吧,雁儿。”说着他递给雁落几包花种,雁落接过来一看,那些花种看起来很像大蒜头。   “这是什么花?”雁落不解地问道。   “别管什么花了,总之,种下之后,过些日子就能开出紫红色的花朵来,到时候整间屋子都能闻到沁人心脾的花香呢。”   “种在哪?”雁落继续问道。   沈承希指了指喷泉旁边的土地,二人便拿着工具开始种花了。雁落认真地翻土撒种,倒是沈承希,虽然干得有模有样,但那一双明亮的眼睛,却一直盯着雁落的侧脸。   早在雁落和彤若睡着的时候,他就已经来了,只不过是躲在暗处偷窥罢了。雁落的睡颜很像个小孩子,嘟着嘴,双手紧紧地攥住彤若的胳膊,时而还微微抽动一下。正是那种睡颜,让沈承希感到甜蜜与安宁。他突然幻想着雁落躺在自己的怀里,亦如现在那样,他轻轻地拍着雁落的后背,柔声地唱着童谣,什么‘小耗子儿,上灯台;偷油吃,下不来;吱儿吱儿吱儿的叫奶奶,奶奶拿个包子哄下来。’‘小小子儿,坐门墩儿,哭着喊着要媳妇儿。要媳妇儿干吗呀?点灯,说话儿;吹灯,做伴儿;明天早晨给你梳小辫儿。’   刚认识雁落的时候,沈承希像是一个好奇心过剩的孩童,向雁落做鬼脸,说些不着调的话,只不过因为好玩和有趣,没想到,这一路折腾下来,雁落并不为之所动,而他自己却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了。真是一个十足的傻瓜,沈承希喃喃自语道。   “你的手好点了没?”沈承希轻声问道。   “嗯,没什么事。”雁落仰起脸,冲沈承希微微一笑。   沈承希缓缓咽了口唾沫,他走到雁落面前,从兜里掏出一颗糖,包掉糖纸之后塞进了雁落的口中。   “这是……大虾酥!”雁落又惊又喜,大虾酥是云岭特产,叫大虾酥,并不是说里面有虾仁之类的海味,仅仅是说这种糖果的外形酷似大虾而已,这其实是一种混杂了芝麻和花生碎粒的糖果。这种糖果只有在云岭的老字号义利糖果糕点铺才有售,因产量极少,所以一般时候孩童们只有在过年才能品尝到。雁落记得小时候,爹爹还未去世,逢年过节爹爹总会排队去帮自己买上二两回来,那时候自己不舍得吃,一块糖常常要掰成好几瓣,每次只吃一小口,慢慢含在嘴里,而娘总会无奈地揉着自己的头发,一家人笑嘻嘻地过大年。   随着大虾酥的香甜气息,那些本来已经模模糊糊的记忆一阵阵地朝着雁落袭来。雁落觉得自己慢慢回到了云岭那有些破败的老宅,墙壁早已斑驳不堪,黑漆漆的蚂蚁占据在房屋的角落,成群结队的麻雀停在树上哼着跑调的小曲儿,这是雁落对于曾经的家所拥有的最后印象。那时她正要陪清光进天安赶考,老宅已经易手多次,早就不复当年。饶是如此,雁落的心中仍有某种渴望,希望能够再回到老宅,再蹲在门槛上吃上一粒大虾酥……   “雁儿。”沈承希见雁落皱着眉头,以为她并不喜欢自己送上的糖果。这种糖听说是云岭特产,十个姑娘有九个半都喜欢它,剩下那半个不是喜欢,而是太喜欢。难不成,自己拍马屁拍到了蹄子上,惹雁落不高兴了?   “你要是觉得难吃,就吐出来吧,别勉强。”沈承希惴惴不安地说道。   “怎么会?!”雁落白了沈承希一眼:“不是不好吃,是太好吃,一时弄得我说不出话来。”雁落侧过身子,不想让沈承希看到自己泛红的眼眶。   “呃……”沈承希搞不懂雁落这样子,到底是真喜欢,还是给自己面子而说谎话,他愣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雁落吸了吸鼻子,用手背擦擦眼角的泪水,慢慢扭过头对沈承希说:“你这家伙,偶尔也挺讨人喜欢的。”   “真的?”沈承希眼睛一亮,立马换上了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他伸手指了指自己的面颊,愉快地说道:“既然雁儿喜欢,我要奖赏。”   雁落先是一怔,随即冲沈承希嫣然一笑:“好。”   “什么?”沈承希没想到雁落会痛快地答应而非破口大骂,他的脸唰得红了起来。   “过来。”雁落头一歪,轻声说道。   沈承希只觉心跳加速,他恍恍惚惚地凑过脸,有些羞涩地唤道:“雁儿。”   雁落伏在他耳边吹着气:“闭上眼睛。”沈承希依言合上眼睛,他此刻是既紧张,又激动。莫非,雁儿真的喜欢上了自己?!   “沈承希。”雁落坏坏一笑:“你这个人,还真是不撞南墙不死心啊。”说着雁落迅速地用沾满了泥土的手掌拍了拍沈承希的双颊,顿时,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沈承希变的灰头土脸,气派荡然无存。   “我不要撞南墙,只想撞进你怀里。”沈承希睁开眼睛,不满地撇撇嘴:“你这只雁子,还真是狡猾至极。”   “我又不是扑棱蛾子,哪能飞蛾扑火,着了你这个大鞭杆子的道儿。”雁落接话道。   “再狡猾的雁子也逃不出精明猎人的手掌心。”沈承希不甘示弱地回话道。   “猎人和大佛比,差得远呢。”雁落脱口而出。   “谁是大佛?”沈承希问道。   雁落有些尴尬地侧过头,不再搭理沈承希。自己果然是受南归的荼毒太深,要不怎么无时无刻不提到他的大名呢……佛法无边,佛法无边。雁落在心里默默叨念着。   只不过雁落刚刚捉弄沈承希的场景,看在别人眼中,却是打情骂俏,小两口耍花腔。特别是在某人的眼中,雁落是一只不折不扣的花蝴蝶,招惹完南归,现在又来挑逗其他男子。如此水性杨花的女人,怎么配呆在南归身边?!   雁落和沈承希都没有察觉到,有一双眼睛,正在盯着他们俩的后背,似乎要用那冰冷的目光戳穿他们二人的心脏似的。   第十一章:客栈住进神秘人   雁落和沈承希有说有笑地打理着院子,一时竟忘记了时辰。彤若早已收拾妥当,正在阁楼上和孙姥姥品着桂花绿茶。时而从楼下传来沈承希的坏笑以及雁落的呸呸声,孙姥姥眯着眼睛,笑呵呵地瞅着彤若:“我看那两个娃儿,很般配。”   “我说姥姥啊,您就别跟着添乱了。”彤若轻轻叹了口气:“您又不是不知道,南归对雁落有意,干嘛还要撮合雁落和那个桃花媚眼男?”   孙姥姥瞥了彤若一眼,有些嗔怒地说道:“怎么着也比南小子这块巨型冰山要顺眼多了。”   “姥姥,您这是故意找南掌柜的茬儿。”彤若的语气中带了一丝嘲笑之意:“那事您怎么还念念不忘……南掌柜性子冷,不喜别人亲近,您当年非要掐他脸蛋,他不甩您很正常啊。”   “哼。”孙姥姥见彤若旧事重提,十分不悦:“总之,这次我站在沈承希这边,打倒南归,哪能让那小子事事顺心。”   “您这是……唯恐天下不乱。”彤若笑着摇摇头,人都说老小老小,这人一老,怎么变得跟小孩子似的,行事完全没有章法,想一出是一出。不过也好,有沈承希和清光这两个人跟在雁落身边瞎搅和,也许自己这位不开窍的干妹妹能早点产生恋爱的觉悟。就算她一直迟钝着,保不齐哪天南归发飙了,一口吃下雁落,也算皆大欢喜。至于沈清二人,就当是宫保鸡丁里的花生米,调调味儿,磨磨牙,掀点小波澜,这样才有意思。   彤若透过窗子不经意看到沈承希正拿着一壶清水往雁落身上泼着,雁落一边笑,一边躲闪着他的进攻,红色的霞光涂抹在二人的脸上、身上,柔和了他们的表情,看起来十分温馨。夕阳西沉,多情的月亮早已迫不及待地越过湖面升到空中。树影婆娑,清风徐徐,沈承希突然伸手搂住了雁落的腰,不待雁落有所反应,他便提气一跃跳上了院中的一棵花团锦簇的桃树上。   “你干什么?”雁落刚想发火,却见沈承希一脸温柔地指了指远处:“看。”   沿路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过去,只见整个叶城都笼罩在一层朦朦胧胧的橙色光芒里。不远处的野地里有两只灰色的小野兔在追逐打闹着,一只野猫正在灌木丛后虎视眈眈地盯着兔子,它猛地一扑,落空了。小兔子早就跳到很远的地方,正回头冲野猫呲牙傻笑呢。几只画眉鸟落在桃树枝上,扭着头,用一双双圆眼睛好奇地打量着沈承希和雁落。   此时他们二人并肩坐在树杈上,一起眺望远方,春风拂过,树枝轻轻地摇晃着,那些粉红色的花瓣犹如雪花一般,飘飘然地落在地上,像是一场永远都不会醒来的甜美梦境。   “雁儿。”沈承希低声说道:“别一上来就判我出局好吗?”   雁落一惊,扭过头望着沈承希那张英俊的侧脸:“你……我不懂,你到底是在开玩笑,还是认真的?”   “你很怕别人喜欢自己?”沈承希并没有理会雁落的提问。   “我不知道。”雁落挠了挠头,轻声回话道:“经过清光那件事之后,我觉得,很难再去信任一个人。”   “那你信任南归吗?”沈承希瞥了雁落一眼。   雁落低着头,沉默了很久才说道:“我不知道那算不算信任,只是我相信,他永远都不会害我。”   “哦。”沈承希突然摘下一片桃树叶子,放进嘴里百无聊赖地嚼着:“他不会害你,但我会一直宠着你。”   “呃?”雁落有些不解地望着沈承希:“你……你别老说这些不着调的话,听着很……”   “感动?”沈承希突然深情款款地凝视着雁落。   雁落无法控制地红了脸,她转过头,故意忽略掉沈承希的目光。   沈承希突然伸手搂住雁落的腰,轻盈地从树上跳了下来,在落地的一刹那,他伏在雁落耳边吹着气:“你还真信?雁儿真是个单纯的孩子。”   雁落的双脚一踩到地上,便毫不犹豫地伸脚照着沈承希的小腿肚子踹了过去:“你这家伙,就会拿我寻开心,嘴里没一句实话。”   沈承希也不躲闪,而是一脸坏笑地瞅着雁落,刚才他本想顺势向雁落表白的,但在最后一刻,他却有些踌躇。他和雁落的关系因为那粒大虾酥而有所改善,他不想破坏眼前这种很好很和谐的氛围。   自打清光出现之后,自己终于从雁落最讨厌的人名单第一名下降成第二名了,比起清光那家伙,自己绝对算是和蔼可亲。虽然暂时还撼动不了南归在雁落心中的地位,但这不过是个时间问题。加以时日,雁落一定会慢慢被自己的小花招所感动,进而折服在自己的袍子下面。玩浪漫讲情调,自己可是一等一的高手,比那个死鱼眼冰山脸不知强多少倍。沈承希一边揉着小腿肚子,一边撒娇地说道:“雁儿,你要是踢坏了沈哥哥,以后谁来满足你嘛。”   这是红果果的骚扰!雁落两眼喷着怒火,攥紧双拳,就差拿一把斧子直接把沈承希劈成两半了。   就在二人斗嘴之际,彤大美人不知何时走到了他们面前,一见到彤若,雁落立马由凶神恶煞变身为温柔小绵羊,她凑在彤若身边,细声细语地问道:“彤若,可是累了?要我去给你倒杯水吗?”   “不用。”彤若说着用手揉了揉雁落的头发,像是在抚摸自家养的宠物似的。她们二人,一个眼冒星星,一个目光温柔,站在一旁的沈承希看得浑身上下直起鸡皮疙瘩。   折腾够了,雁落和彤若手挽着手离开了孙姥姥的宅子,朝着与赶车大叔约定好的地点走去。一路上这对姐妹花像是忽略掉沈承希的存在一样,亲亲热热地咬着耳朵说悄悄话。沈承希跟在她们身后,双手抱在胸前,时不时地吹上几声口哨,本想引雁落回头望望他。   谁知一只乌鸦从他头顶飞过,好巧不巧直线抛下一团粘不拉几的屎,沈承希闪躲及时,并没有沾到身上。这回雁落和彤若倒是齐刷刷地转过头,哈哈哈地笑着,彤若捂着嘴偷笑,雁落可是不管不顾,直接弯下腰抱着肚子笑个不停。那只排泄完毕、神清气爽的乌鸦还嘎嘎的叫上几声,气得沈承希直跺脚。   每当沈承希想在雁落面前耍酷装帅,总会有这种匪夷所思且极端搞笑的事情发生,天上掉下鸟屎,走路踩到驴粪,怎么这种和排泄物有关的倒霉事,全让他赶上了呢。沈承希扶着额,郁闷地撅着嘴。   半个时辰之后,一行人便进了猫耳胡同。按照距离的远近,三人决定先送雁落回茶馆。马车停在霜叶茶馆的门口,雁落冲彤若点点头,二人又免不了依依惜别几句,仿佛这一别再见遥遥无期似的,其实二人几乎每天都会混在一起闲聊嗑瓜子。告别了彤若,雁落推开马车的门,正准备往下跳,却被一个人横空抱起:“沈承希,快放我下来。”   “不要。”沈承希冲雁落嫣然一笑:“刚才猫耳胡同这边似乎下过雨,地上湿,我抱你进去,免得脏了你的鞋子。”   雁落低头一看,地面的确有些潮湿,但根本就没有什么明显的水迹……这家伙,是以调戏自己为终身事业……   春日之夜,月光皎洁,一进茶馆后院,雁落突然觉得,一墙之隔,但院内的月光似乎更加明亮,几棵杨树沐浴在月色下,一片片树叶熠熠发光,犹如满天繁星。雁落突然想到了南归,也不知他此时睡了没?昨儿个他的咳嗽似乎挺严重的,但今早上他又说没有大碍,也不知是真是假。   “你还要抱她到何时?”南归的声音透过如水的月光,倾泻进后院里。   沈承希歪嘴一笑,他故意加重了手上的力道,任凭雁落如何挣扎,也无法从他的怀抱中逃开:“我若是一直不放手呢?”   “简单,直接剁掉你的手掌即可。”南归冷冷地说道。   雁落突然感觉到,一阵冷气沁入心脾,她下意识地抬头望了望月亮,似乎月亮也被南归吓着了,躲进了薄薄的云彩里,只露出小小的一角。   “放开。”雁落轻声说道,但语气却有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味道。沈承希依言放下雁落,在这过程中,他故意凑近雁落,重重地在雁落的头发上嗅了嗅,然后露出一副陶醉的表情。   “雁落,今天玩得可尽兴吗?”南归假装没看到沈承希的挑衅举动。   “雁儿和我在一起,自然是快乐似神仙。”沈承希抢答道。   “南归。”雁落刚想解释,却被南归打断了话茬:“想来你也累了,早点回屋歇着吧,厨房里还剩了些吃的,你要是饿了就自己热热,我有话想单独跟沈承希说。”   “这……”雁落站在原地,她直觉上认为,不应该让南归和沈承希独处,但见南归板着面孔,大有你若不听话,我便打昏你,把你扔上楼的架势,雁落只得点头答应道:“好,我这就上楼。”雁落说着迈开步子朝小楼走去,刚走出两三步,她突然停了下来,扭过头温柔地对南归说:“南归,你今儿个感觉好点了吗?我临出门前交代程贝贝去街上给你买两碗龟苓膏,不知那家伙是不是忘记了。”   南归一怔,随即唇角微微上扬,脸上的表情柔和了不少:“嗯,吃过了,无大碍。”   “那就好。”说完这话,雁落便离开了。   南归注视着雁落的背影,直到雁落走进小楼,他才收回目光,转而盯着沈承希的俊脸。   如果说,刚才看到沈承希抱着雁落归来,南归心里泛起的是熊熊烈火以及无数坛老陈醋的话,那么雁落临走时那句关切的问话就是飘香浓郁的美酒,晶莹剔透的蜂蜜。南归从没想到过,会有这么一天,自己的生活因某个小女子而变得如此丰富多彩,似乎在遇到雁落之后,对于某些感情,自己不再无动于衷了,反而是,蠢蠢欲动……   当然,眼下急需解决的是沈承希这个大鞭杆子,南归突然从袖子里抽出一把精致的匕首,出其不意地照着沈承希的脖子划了过去。   第十一章:客栈住进神秘人   雁落带着满腹狐疑进了茶馆,南归要和沈承希谈什么?他们之间有什么可谈的?虽说刚才南归语气平和,不像以往看到沈承希之后那般不耐烦,但他们二人终究有段无法回避的诡异感情,姑且称之为孽缘。看南归那架势,不像是想旧情复燃,但也不像是想杀人灭口……雁落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南归和沈承希谈话的内容。   此时茶馆一层点着蜡烛,程贝贝、季宝和卖针头线脑的张奶奶正围成一桌闲聊着,一见到雁落,张奶奶急忙挪了挪屁股,示意雁落坐在她身边。   雁落刚坐稳,张奶奶就笑着伸手捏了捏她的脸:“瞧着姑娘,越来越俊了,南掌柜真是好福气。”她这话弄得雁落脸一红,低着头不敢抬起来。   程贝贝不置可否地撇撇嘴,雁落正要转开话题,张奶奶却抢先开了口:“害羞个什么,想当年奶奶我可是这猫耳胡同里一枝花呢,好多小伙跟在屁股后头死命追,没一个入得了我的眼。我要是晚生几年,南掌柜铁定迷上我。”   “对对对。”程贝贝把桌上那盘糖耳朵往张奶奶的方向推了推:“别说是南掌柜了,连我和季宝都要迷上您。”   “什么话。”张奶奶一嘟嘴,不高兴地说道:“我才不稀罕你们这些黄毛小子呢,追我?怎么着也不能次于南掌柜。”说着张奶奶拿起一个糖耳朵就往嘴里送,急得季宝忙说:“我的好奶奶,这东西硬得很,要不让贝贝出去给您买鸡蛋饼,您赶紧把糖耳朵放下,免得粘下一颗牙来。”   “哪能!”张奶奶冲季宝翻了个白眼:“你奶奶我牙好胃口好,身体倍棒,吃嘛嘛香。”   “得得!”季宝无可奈何地耸了耸肩膀:“您爱怎么着怎么着,我说不过您。”   雁落陪坐在一旁,嘴上虽然也挂着笑,但心思却飘到了门口,也不知南归和沈承希谈的怎么样了?正在雁落担心之际,只听外面传来了阵阵打斗声,雁落一惊,正要起身出去一探究竟,却被季宝眼急手快按住了肩膀:“老老实实坐着。”   “可是,南归似乎和沈承希在打架……”雁落不解地望着季宝。   “男人的事情,你少掺和。”季宝酷酷地抛下了这句话之后便抬手给雁落倒了杯天上茶。   “但……”雁落扭着头,焦急地往外面张望着,又有几声巨响传进了她耳朵里:“不成,我底出去看看。”说着她便起身朝门口冲了过去,程贝贝跟只小猴子似的窜到她的面前,挡住了去路。   “雁落。”程贝贝冲雁落挤挤眼,用他那正在变声期的公鸭嗓说道:“若是南掌柜和沈承希动起手来,你希望谁赢?”   “这……”雁落为难地皱皱眉:“一定要用武力解决吗?就不能,坐下来好好谈谈?武斗不如文斗嘛。”   “不能,一定要分出了高低胜负。”程贝贝挥舞着拳头,仿佛他要和什么人干一架似的。   “嗯。”雁落舔了舔嘴唇,小声说道:“自然是南归。”   她的声音太小了,以至于程贝贝根本没有听清楚:“你说什么?”   雁落有些不好意思地侧过头,不想再回答这个问题,程贝贝却不依不饶地拽住雁落的袖口,非逼她重复一遍不可。雁落着急想赶紧出去瞅瞅,二人谁也不肯让步,一个瞪眼,一个吐舌头。   正在二人僵持不下之际,一抹熟悉的身影步入了茶馆一层。   “南归。”雁落脱口而出。   “嗯。”南归冲雁落微微点点头,刚才他在外面的确和沈承希动了手。刚开始他抽出匕首攻击沈承希,还有几丝玩笑的成分。只是想出其不意吓吓沈承希,谁让他竟胆敢故意抱着雁落。在匕首即将划破沈承希那张漂亮的脸蛋时,南归故意减慢了速度,而沈承希也趁势往后一跃,躲开了南归的进攻。   沈承希从袖子里掏出鞭子,以退为进,照着南归攥武器的胳膊就挥舞过去,若不是南归及时躲开,以那一鞭子的力道,恐怕会把虎口震裂了。只听咔嚓一声响,鞭子抡在了一株柳树上,柳叶夹杂着柳絮纷纷飘落,宛若一团团云彩。   “南归,告诉你个秘密。”沈承希突然冲南归坏坏一笑:“我和雁儿吻过了哦。”说着他嘟起嘴,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唇,“很甜。”   这下彻底惹恼了南归,他攥紧匕首,朝着沈承希的要害就攻了过去,沈承希哪里招架得住南归这股子怒火,他是身上脸上全开了花。只见小匕首在南归的控制下,既灵巧轻柔又极具攻击性。南归故意挑破沈承希的衫子,并在他脸上划出一个不大不小的血口子,倒不是要取得对方的性命,仅仅是要彻彻底底的羞辱沈承希。   沈承希焉能不明白南归的这种心理,他本想发挥自己轻功甚佳的优势,但无奈南归攻守十分严密,自己根本逮不到逃跑的机会。而南归却越战越勇,大有一扫天下、所向无敌之势。   “你这是在嫉妒吃醋吗?”沈承希像是想到了什么,他一边喘着气,一边对南归说:“抱也抱过了,亲也亲过了,就差挑个时间娶进门恩恩爱爱过小日子。你说,下个月初八这日子如何?不行,初八不宜纳娶,还是初六吧,早把她娶进门早踏实。”   “娶?”南归眯起眼睛,突然凑近了沈承希,南归本想赠给他一副熊猫眼,却不料中了沈承希的小诡计。沈承希一个鹞子翻身,顺势甩出鞭子,正好勾破了南归的衣袖,同时趁南归侧身之际,他给自己创造了绝佳机会,拔腿酒开溜了。   待南归站定之时,沈承希已经窜出去老远,虽然已经望不见他的身影,但他那有些邪气的笑声却始终回荡在空中。南归对沈承希的感情颇为复杂,一方面他曾是自己的好友,另一方面,他现在又是自己的情敌。二虎相争,必有一伤。沈承希其实也是恋爱小白痴,和自己半斤八两,谁也别说谁。他走的是花花公子路线,而自己走的是冷血无情的调调。但却有一个共同的原则,就是轻易不言爱,但承诺便是一辈子。   刚才沈承希把雁落抱在怀里,他眼神中所流露出的温柔与眷恋令南归的内心产生了巨大的震动。不愧是自己的好友,选择女人的品味都惊人的一致。只不过,这只雁子,早就落在自己的网中央,其他什么人,只可远观,若是敢凑近便格杀勿论。想来通过刚才的交手,自己已经把这个讯息清楚地传递给沈承希,至于他能否知难而退,就不好说了。   至于雁落和沈承希亲过一事,是真是假目前无法确定,但定不会是空穴来风,自己需要加强注意才行,等一会寻个机会套套雁落的话。南归拿定主意,便悄悄走进了茶馆一层。   “你怎么受伤了?”雁落眼尖瞅见南归的衣袖破了,她二话不说拽住南归的手腕,就要当众褪下南归的袍子。直到解开两个盘扣之后,才反应过来自己正在很黄很暴力地扒南归的衣衫。雁落涨红了脸,想收回手,却被南归反握住了:“南归……”   “无碍。”南归依旧摆出万年冰山状,但攥着雁落的手掌却冒出了一层密密的薄汗:“你在担心我?”   “那当然。”雁落重重地点点头:“真的不要紧?”   南归当着众人的面,突然把雁落拉进了自己怀里。他低下头,伏在雁落耳边轻声问道:“沈承希说,他吻过你,是真的吗?”南归的嗓音带着一丝沙哑,与平日的清冷味道不同,那种说话的语调令雁落猛然想起了几日前做的那个□意味十足的梦。   此时雁落脑子里一片空白,她支支吾吾完全不知如何接话,只能反射性的点点头。南归只觉胸口涌起一阵无法控制的情绪,哪怕现在正有三双眼睛死死地盯着他们,这一刻,他也要做点什么了。   南归的呼吸重重地打在雁落的脖颈上,弄得雁落很想伸手去挠痒,但因双手都被南归攥着而只得扭扭脖子,试图缓解身上的那股子燥热。殊不知,她这个动作在南归看来绝对是引诱加挑逗,南归一不做二不休,一下子把唇贴在了雁落的颈窝。他故意用舌尖舔了舔雁落的皮肤,不出意外地引得雁落微微颤抖着身子。   “南归……”雁落喃喃地唤着南归的名字。   南归嗯了一声,他用牙齿在雁落的皮肤上咯出了一排整齐的牙印之后,才放开雁落的手:“他是这样吻你的吗?”   “不是不是。”雁落急忙辩解道:“那真是意外,只是碰到了而已。”   “哦。”南归不置可否地点点头,他伸出手揉了揉雁落的头发,柔声说道:“记住,刚才这个可不是意外。”   “什么?”雁落张大了嘴巴,瞅着南归。   南归一转身,随意坐在了木椅上:“和彤老板玩得可尽兴?吃过晚饭没?若是没吃,一会让程贝贝去买鸡蛋饼。吴家的鸡蛋饼做的不错,里面抹了一层甜面酱,还撒了厚厚的肉末。你若是不喜欢,我带你出去吃肉串,刚一帮子人吵吵着说去吃烤羊肉串……”南归见雁落一脸惊讶之情,便又说道:“怎么,不喜欢?也是,这天气越来越热,总吃这些上火的东西也不好,要不我们去吃点清淡的?”   “不用不用。”雁落刚忙摇摇头,此时她的小脑袋瓜子已经完全不够用了:“在马车上吃了不少点心,不饿了,千万别忙活。”莫非自己灵魂出窍了?还是站着就睡着了?其实南归刚才并没有调戏自己?雁落伸手摸了摸被南归嘬过的地方,一丝又麻又痒的感觉通过那块地方传到了手指头上。似乎,不像是梦啊,雁落自言自语道。   “哦。”南归点点头:“对了,今儿个程贝贝抽风,买了一大束花回来,也不知插在哪好,我便让他放你屋了,你若不喜欢就扔掉吧。”说这话时南归的脸有些泛红,看得季宝和张奶奶全都捂嘴偷笑。   这位南大掌柜,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那花分明是他让程贝贝跑去城南一家花房买的,还一个劲吩咐说要买带花骨朵的,不要开得太盛。根本就是春心涌动,想要借花献美人。可他却死要面子,愣说是随便塞到雁落屋里的。   还有,雁落没回来的时候,南归坐在屋里一刻都没安生,一会沏茶喝,一会说要吃点心,累得季宝和程贝贝呼哧带喘。雁落不就离开一天嘛,哪至于想成这样?!还真应了那句老话,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再说,雁落也没去远地儿,不过是和彤若俩人租了马车,去郊外踏青游玩罢了。   但也情有可原,今儿个天气甚佳,不少住在城里的公子哥们都坐着马车去郊外游玩。每年这个时候,都免不了发生些风流韵事。谁谁家的小姐和谁谁家的公子看对了眼,丢个帕子,赠首情诗,总之,春天是恋爱的好季节。不过南归大可放心,雁落虽然现在也出落得格外清秀,但站在猫耳胡同性格大美人彤若身边,只能算是一片相当称职的绿叶罢了。季宝等人认为,南归这纯粹是庸人自扰,没事找事。   他们万万没想到,这次踏青,被骚扰的人并非彤大美人,而是雁小绿叶。正所谓,大鱼大肉吃多了,换上点清淡小菜,别有一番风情。被沈承希骚扰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偶遇发小清光,就完全出乎大家的意料了。   当然,遇到清光这件事,雁落是绝不会对南归提起的。此时的雁落,满心满眼全是刚刚南归那个不寻常的举动,有个声音在她的心里小声说着,应该上前扇南归几个巴掌,让他再也不敢轻薄自己。又有一个声音却说,若是吻在双唇上, 滋味应该更好。这两个声音,快把雁落折磨疯了。   雁落这副纠结的模样,看在南归眼中,却是越发得可爱逗趣,以至于他有些后悔,刚刚为什么没吻在唇上。这种子,他已经埋下了,之后就要看雁落这个迟钝的姑娘何时能真正开窍。   屋内的众人只顾着打趣雁落,没人注意到窗外人影一闪而过,饶是练家子南归,此时也沉浸在刚才的暧昧氛围中无法自拔。倒是张奶奶冷不丁地冒出一句:“听说,明天有雷阵雨呢。”   第十一章:客栈住进神秘人   月光如水,倾泻在雁落的房间里,此时她正坐在这片清辉之中,托着下巴发呆。到底是月光太美好以至于了无睡意,还是因为刚刚南归那出人意料的举动撩拨了心弦,雁落绞尽脑汁也想不出答案。她很想拽住南归的衣襟问个清楚,但南归只是抿嘴一笑,伸手指了指房间,吩咐她早点休息,雁落如中邪了似的依言跑回自己屋子。   进了屋,她慌慌张张地关紧房门,胡乱褪去衣衫爬上了床,卧着、躺着、趴着,无论采取何种姿势,周公大人就是不登门。雁落无奈地起身披上一件罩衫,赤着脚在屋里打转。地面很凉,浸着一层水汽,但却不冷,反而有种清爽的感觉。脚心虽然感到清凉,但身体的其他部位却仍觉得火烧火燎,真是三伏天烧炉子,要多热乎有多热乎。   一会是清光捏住自己的下巴,一会是沈承希的拥抱,一会又是南归的挑逗……这些画面在屋里飘来飘去,不停地交替出现在雁落的眼前。她的头仿佛快要像轰天炮竹那样炸开花了。雁落随手推开窗子,一阵小风‘嗖’的吹进屋来,顿时让她清醒不少。   “睡不着?”南归的声音突然出现在耳边。雁落诧异地转过头,但屋内却空无一人。她有些迟疑地推开门左右张望着,并没有南归的身影。   自己……果然是中邪了!雁落一个箭步窜到床上,用被子蒙着脸,嘴里嘟嘟囔囔地也不知在说些什么,就这样,混混沌沌度过了一夜。   清晨起床,她猛地发现门窗紧闭,记忆中,她昨夜里打开之后似乎忘记关掉了……难道,屋里有鬼?雁落撇撇嘴,就当是梦游时关掉的吧,她故意忽略掉另一种可能。   好在昨晚上答应张奶奶,今天上午去帮她画鞋样儿,要不然雁落真不知如何面对南归。一想到昨天南归曾用舌头舔过自己,雁落觉得太不可思议了,而且南归完全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而雁落又决计不敢跑去问个清楚,难道自己这亏,算是白吃了?   但那……真的算是吃亏吗?那种感觉,前所未有,却又不招人讨厌,应该说,被南归调戏,自己竟感到莫名的欢欣雀跃……完了完了,原来自己才是潜在的大色女……雁落红着脸麻利地跑下楼,南归正在和季宝交谈,见到雁落,还不待他出声问候,雁落就前言不搭后语地说道:“我,我和张奶奶约好了,中午就回来,也不一定,可能还要去彤若那一趟,你们吃饭不用等我,给我剩点也行。就这样,我走了。”雁落如同醉酒般摇摇晃晃地冲了出去,跑到一半不小心被院子里的树枝绊了一下,踉跄了几步,她猛地回过头摆摆手,便又头也不回地跑开了。   “掌柜的,估摸着你吓到她了。”季宝捂嘴偷笑着。   “怎么会。”南归冷冷地瞥了季宝一眼,转身进了灶房。昨夜里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似乎自己的主动引诱颇有成效,那之后,雁落一直红着脸,时不时地偷瞄自己,但若自己回望过去,她又跟做贼似的,快速扭过头,假装没看自己。雁落那种小猫猫撒娇式的模样引得南归心里十分痒痒,有好几次,他都不得不用大碗凉茶来冲淡心中的欲望之火。   听见开窗户的声音之后,南归一跃跳下床,施展轻功奔到雁落窗下。他曾一时冲动想直接闯进去,生米煮成熟饭,看这个迟钝的姑娘如何继续装糊涂,但若是那么做了,他就不是南归南大掌柜,而是沈承希那个蹩脚的大鞭杆子。所以,他仅仅是待雁落睡着后,替她关上了窗子,免得夜风吹进屋,冻着心爱的女子。   南归的爱,也许不够炙热,不够惊心动魄,不够缠绵悱恻,但人生不是戏文,跌宕起伏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得住。那种如微风雨露般的爱情,在点点滴滴生活中体现关怀与体贴,恐怕才真正令女子无法招架。策马奔腾、对酒当歌固然潇洒写意,但围炉夜话、执手相望却更见温馨甜蜜。   以南归这种级别的男子,只需勾勾小手指,自有大把的美人送上门来。也许,正应了那句老话,送上门的不是买卖。他偏偏对雁落这只能算是清秀的姑娘动了情,这情一动,想要收回可就难了,只能盼着念着雁落可以早些开窍,别让自己等的如此辛苦。但话又说来,太容易得手的反而令人不太珍惜。拉大锯,扯大锯,姥姥家门前唱大戏这种调子更能激起男子 的征服欲。   再说雁落,她一个人,低着头顺着墙根朝张奶奶住的宅子走去,在路上她瞅见两个光屁股的小孩正蹲在门墩上卒瓦(cei)叮壳。雁落冲他们挥挥手后一转身进了一条狭长背阴儿的胡同,胡同的尽头有一户用青砖砌成的四合院,这便是张奶奶的宅子。雁落见大门虚掩,她轻唤了几声,得到回应之后便迈过门槛,进了屋。   屋里还坐着几位年轻姑娘,一问才知,全是来帮张奶奶描鞋样的。众人寒暄客套之后,便开始了工作。小院里摆了一张八仙桌,上面堆着不少的新鲜蔬果,张奶奶和两位大婶穿着围裙,正在择菜切菜。一位大婶冷不丁地捉住了正在院里瞎跑的小母鸡,她把刀别在腰间,用绳子把鸡的爪子捆好,在鸡脖子上洒了点水之后。大婶猛地抽出刀,在鸡脖子上轻轻一推,鲜血喷射出来,另一位大婶眼急手快用瓷盆接住了血,只听咚咚几声响。   空气中飘荡着几丝血腥味儿,弄得雁落有些恶心,正好到了饭点儿,雁落推说要回茶馆一趟,无法留下用膳。其他姑娘不依,拽着她的胳膊不放她走,这时张奶奶端着一大缸子茶水慢条斯理地说道:“去吧去吧,免得你家掌柜跑我这儿寻人。”   雁落听出张奶奶话里有话,只是她无力辩解,空气中的血腥气越来越重,她只觉从胃里泛上一股酸水,急于想离开这里,去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草草和众人告别之后,雁落便踉踉跄跄的出了宅子。   她慢慢行走在胡同里,血腥气渐渐淡了,但却闻到了一股子霉味,许是背阴儿的关系,不少地方还积着雨水,那些深深浅浅的水坑上落满了黑色的小腻虫,间或还有几只嗡嗡作响的蚊子。雁落裤腿上沾了好几个黄豆大的泥点子,她撅了撅嘴,弯下腰正要挽起裤脚,却见到一双样式时髦的鞋子出现在自己面前。她好奇地直起身子想要看看来人是谁,却突然感到脖子发酸,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待雁落醒来时,已是傍晚时分。她正躺在一张双人床上,房中光线很暗,只有桌上点着一盏小小的烛灯。透过窗子,雁落瞥见到天儿阴得很沉,似乎是正在酝酿着一场暴雨。   “好疼。”雁落一边揉着脖子一边起身下床。印象中自己出了张奶奶的宅子,正要回霜叶茶馆,当时自己弯下腰挽裤腿,却突然看到一双男鞋,然后……然后就什么都记不得了。雁落感到有些害怕,她跑到窗边,踮着脚往外一瞅,舒心客栈……自己怎么会在舒心客栈?雁落伸手推开门就要往外走,却撞到了一个人身上。她下意识地抬起头:“怎么会是你?”   “哼。”那人突然从袖子里掏出一把短刀,架在了雁落的脖子上:“闭嘴。”他一侧身,便把雁落重新拉回了屋。   雁落完全搞不清楚眼前的状况,她有些害怕地问道:“你是谁?为什么要绑架我?”   “绑架你?你也配!”年轻男子瞪了雁落一眼说道:“我带你过来,只是想警告你,像你这样的女人,哪里配得上南归,也不照照镜子。限你三日之内,马上离开霜叶茶馆,马上离开南归。”   “嗯?”雁落不知所措地张大了嘴巴:“南归?这和南归有什么关系?”   “我叫艾卓。”男子颇为不屑地说道:“只是看不惯你这种水性杨花的女子施展媚态迷惑南归。”   “水性杨花?媚态?”雁落突然觉得,要么是自己耳朵出了问题,要么是这位叫艾卓的小哥脑子出了问题:“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误会?那日你和蒙面女子来到店里,听语气似乎和南掌柜相识。”   “误会?!哼,怎么可能会有误会,我跟踪你了好几天,你要么和那个叫沈承希的打情骂俏,要么在大庭广众之下和知府大人眉来眼去,回到茶馆,你还对南归投怀送抱,像你这等轻浮的女子,定是用了什么妖法才让南归留你在身边。”艾卓信誓旦旦地说道。   “我之所以留在霜叶茶馆做工,是因为我的小猫弄坏了南归的物品,而我没银子赔偿。”雁落无奈地摊了摊手:“咱们有话好好说,你先放下刀子。”   “那不过是你为了接近南归而使出的诡计。”艾卓冷声说道:“要我放下刀子也行,你现在就发毒誓,说这辈子不会再接近南归。”   这都什么和什么啊?莫非自己遇到了南归的疯狂拥簇者?虽说本朝盛行男风,只要是美男子,不管是草包还是祸害,都有一帮子男男女女自发为其组成助威团,丝毫不逊于魏晋时期。虽然南归的五官不及潘安,才华不及嵇康,但终归是叶城一枝花。怪不得,这位叫艾卓的小哥身上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气质,原来是因爱慕南归而特意模仿的。可这些,又干自己什么事?雁落在心中一边腹诽,一边慢慢移动着脚步,试图逃离艾卓的控制。   “想得美。”艾卓一眼就识破了雁落的企图,他一只手掐着雁落的下巴,逼她和自己对视:“快发誓。”   “快放手。”雁落不甘示弱地回瞪着艾卓,只见艾卓冷笑了一声,他怪声怪气地说道:“你若不发誓,我就在你的脸上花个乌龟王八,我倒要看看,花了脸的女人,有什么资格呆在南归身边!”   “你!”雁落见那把锋利的刀子距离自己的脸越来越近,不由得恐惧地缩着脖子。她想要大声呼救,却又怕惹恼眼前这位男子,换来他更加疯狂的报复。   果然,出门忘了看黄历。雁落有些绝望地想着。   第十一章:客栈住进神秘人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一位女子的身影从木制镂雕彩漆屏风后面缓缓走到雁落面前,虽然蒙着黑色的面纱,但雁落还是从她的眼神中看到了一丝忧伤。   “快放开雁姑娘。”女子严厉地对艾卓说。艾卓嘴角抽了抽,他顺从地收回了手,大步往外面走去,一边走,嘴里一边嘟囔着:“她根本不是个好女人……根本……”   “闭嘴。”女子冷冷说道,待听到重重的关门声后,雁落这一颗心才算是落进肚子里。   已是傍晚时分,屋内的光线有些暗淡,红木制的桌椅家具上染着一层冷冷的色彩,让人觉得呼吸困难。蒙面女子那身上好的绸缎锦袍似乎散发着某种祥和的光彩,雁落下意识地抬头凝视着她的眼睛。   “唉。”蒙面女子幽幽地叹了口气,她身上的那种悲伤情绪透过空气沁入到雁落的心脾,雁落只觉得眼前一片朦胧,似乎身在不可知的梦境中。   “卓卓这孩子,总这么没分寸,还请雁姑娘不要怪罪他才好。”蒙面女子的声音有些沙哑:“但他并没有歹意,雁姑娘不必害怕。”   “你到底是谁?”雁落脱口问道。   “我?”蒙面女子伸手把垂在胸前的秀发别在了耳后:“我叫艾琴,只是个异乡人罢了。”   “你和艾卓为何会来到猫耳胡同?”雁落追问道。   “寻亲。”蒙面女子爽快地回答。   “呃?”雁落挠了挠头:“这和南归有何关系?”   “这……”艾琴犹豫了一下说道:“我们要寻的那个人,和南掌柜有颇深的渊源。”   “此话怎讲?”雁落追问道。   “我们要寻的那个人叫艾羽,只有南掌柜可以说动他。”艾琴冲雁落浅浅一笑:“艾羽的爹爹很想念儿子,希望他能回家看看。”   “这位伯伯没有一同前来?”雁落望着艾琴。   “他疯了。”艾琴淡淡地说道,雁落惊讶地张大嘴巴,刚想提问,却被艾琴抢过了话茬。   “他的爹爹,名为艾川,十九岁时中了殿试第二名,才华横溢,文采斐然,深得皇帝的赏识,之后曾任翰林院侍读学士一职。他爱棋成痴,与国都各路围棋好手切磋,无一败绩,是名动天安的一代国手。他和我姐姐,也就是艾羽的娘亲因棋相识,相知,相爱,是众人交口称赞的一对儿恩爱夫妻。后来我姐姐生下了艾羽。   时局动荡,艾川因支持推行新政而遭到太子党的打压,他便辞官带着我姐姐回乡了。远离庙堂之高,一家三口尽享天伦之乐。每日艾川都和姐姐摆上一盘棋,夫妻二人在下棋的过程中打情骂俏,甜甜蜜蜜。艾羽八岁那年,我姐姐再度怀孕,当时我刚满十七岁,娘亲命我前去照顾姐姐。姐姐害喜得厉害,整日躺在床上呕吐,手脚浮肿,精神状态欠佳。   刚开始的几个月,艾川尽心尽力地在姐姐跟前伺候着。但到了七八个月的时候,艾川的棋瘾犯了,手里攥着几个棋子,在屋里走来走去。我姐姐见状便吩咐他出去找人下盘棋,别一直闷在家里。艾川一开始不同意,可经不住姐姐一再劝说,他骑着一匹杂色的马便奔去郊外李老爷家。李老爷和艾川是旧识,且是好棋之人,二人一见面就一定要杀个天昏地暗,分出个胜负来。   当时艾羽在城中的学堂读书,这孩子十分刻苦,时常要学到月上柳梢才会回府。那天傍晚,天刚黑,姐姐就说想吃山楂糕沾白糖,正巧没了白糖。我闲着没事,便主动要求出去购买,家里只留了一个打杂的老妈子伺候着。   谁知道,短短的半个时辰,却出事了。那老妈子躲在书房卷了烟丝偷着吸,没成想点着了艾川的一本诗集,慌乱间她本想扑火,谁知越弄火越大,顷刻间整个书房都烧着了,书房与我姐姐的房间只有一墙之隔。   等住在四周的百姓发现着了火,大家赶去救火,却已经来不及了,我姐姐和那个老妈子全被烧死在屋里。等艾羽下课回来,火已经灭了。他得知自己母亲和未出生的弟弟惨死的消息,一时受不了这种打击,昏了过去。我把他送进医馆之后,便吩咐熟识的友人前去叫回艾川。”艾琴越说声音越哽咽,泪珠子噼里啪啦地往下掉,雁落默默地递上了一方手帕。   “筹备葬礼这些天,艾羽就跟块木头似的,一动不动端坐在房里,不吃不喝,一连三天。艾川担心他,便跑去他屋里劝他,没想到二人却吵了起来,之后直到我姐姐下葬,他们父子俩都没交谈过一句。   人死了固然伤心,但伤心过了,这日子还要继续。艾羽依旧每天去学堂念书,可我却再也没见他笑过,别说是笑,他那张脸,似乎就再也没有过任何表情。他那时还小,把他母亲的死怪在了自己头上,怪在了非要抛下妻子和人下棋的艾川身上。好多次,我都试着想劝他,那只是场意外,但只要一提到那场火,他就立马转身离开。他心里苦,艾川心里更苦,更自责。艾羽的沉默,对于艾川来说无异于是一种更残忍的指责。   在处理姐姐葬礼期间,家里住进了一老一少,年长者是艾川的友人,因故来到天安,没想到会赶上姐姐去世。年轻的那个孩子和艾羽年龄相仿,二人因故成为了朋友,似乎只有和那个孩子在一起的时候,艾羽脸上才会露出些表情,但随着那两位的离开,艾羽又变得沉默寡言了。   后来,我的大哥知道了这件事,他从叶城赶到了老家,把艾羽带到他的一个朋友家里,那位朋友是个练家子,功夫了得,艾羽便开始跟着那人学习武艺。艾羽并不知道,他走了之后,艾川便疯疯癫癫的了。他先是把自己珍藏的棋谱全都扔到河中,然后把那些玉质的棋子当成石头洒在了院子里。   晚上的时候,艾川就坐在院子里发呆,发着发着猛地就抽自己的嘴巴,我和下人一左一右抱着他的胳膊,饶是如此,他还是打掉了自己一颗门牙。我怕闹出人命,便强行把他关到了阁楼,命人没日没夜地看着他。后来他不再自残了,我给他送饭,偶尔还能听到他背上几句诗文,我以为,他快好了。   艾羽一走就是五年,待他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十四岁的少年郎了。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飘着雪花的冬天,进了腊月,家家户户都忙着过节,我们家也不例外。那一日早上,我如往常一样去艾川的房里,帮他收拾床榻。等我进去之后,只见艾川光溜溜的什么也没穿站在我面前,直直地看着我。我整个人傻在那里,这时他突然哭了,像个孩子似的哇哇大哭着。我慢慢走到他身边,抱住了他……   当我和他躺在床上的时候,艾羽一推门进来了,他什么都没说,关上门掉头就走,我披上袍子匆匆追了出去,却早已寻不着他的踪影。”   “那你和艾川……”雁落欲言又止地望着艾琴。   “我是真心喜欢他的,他和我姐姐成亲时,我只不过是一个小孩子,可那时我就许过愿,要找一个和姐夫一样的男人。我知道,姐夫把我当成了姐姐,但我不后悔。那次之后,我怀孕了,生下了艾卓。我带着艾卓去找过艾羽很多次,但他却都拒而不见。这两年艾川的病情有所好转,偶尔还能写写字。   今年秋天他就要过五十大寿了,他不说我也知道,他一直都惦记着艾羽。有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吃饭,吃着吃着艾川就会停下筷子望着窗外小声说,‘也不知那孩子一个人在外面过的好不好?’天冷的时候,他又会说‘不知他那边是不是也刮大风呢……’可每当我一提到艾羽,艾川却低着头,沉默不语。他一直都在怪自己,他没有勇气再面对他的儿子。   所以我带着艾卓来到了叶城,拜托南掌柜帮我们劝说那个孩子回家去看一看,哪怕只坐上一刻也好。”   “南归不愿意管这件事?”雁落完全搞不清楚眼前的状况了,既然是来拜托南归帮忙的,那个叫艾卓的为何要装成南归的支持者,还是特疯狂那种,摆出一副凶巴巴的模样,仿佛自己偷了他的东西似的。   “南掌柜……”艾琴微微皱了皱眉头:“他可能不愿意见到我们,如果雁姑娘肯帮忙,替我们求求南掌柜,也许事情会有转机。”   “这……”雁落有些犯难,刚才听完艾琴所讲述的事情,那个叫艾羽的男子内心应该受了很重的伤,母亲和未出世的弟弟被火烧死了,父亲又和自己的小姨生了孩子……他想逃开,不愿意面对是人之常情。清官难断家务事,一旦扯到情字上来,就是有理也说不清。也许艾琴和艾川的确有错,但毕竟是血浓于水的亲人,避而不见恐怕也有些说不过去。但这心结也不是说结就结得开的……   雁落突然想起了抛弃自己的娘亲,若是娘亲回来找自己,自己会怎么待她?不理不睬,还是抱头痛哭?恐怕会是后者。毕竟那是自己的娘亲,无论发生过什么事,都比不上一家人坐在一起吃上一口团圆饭来的重要。这么多年过去了,说不定那个叫艾羽的人心里也在惦念着爹爹,只是没有适合的机会表露出感情罢了。   艾琴走到雁落面前,猛地抓住她的双手,有些激动地说道:“雁姑娘能不能帮我们这个忙?”   “嗯……”雁落支支吾吾了半天,缓缓点了点头:“我回去问问南归这件事,但你别抱太大希望,通常南归做的决定,就是十匹马也拉不回来。”   艾琴忙着道谢,二人客套了半天,雁落突然问道:“艾卓似乎很崇拜南归?”   “嗯。”艾琴轻轻点点头:“他一直想做南归那样的人。”   “哦。”雁落挠了挠头,看来,南归不光在自己心中是至高无上的大佛,在那个叫艾卓小子眼中,也是神圣不可侵犯。   二人一时无话,雁落便起身告辞了。   一进茶馆,雁落就听到张奶奶夸张的笑声,她赶忙凑上前去,插话道:“说什么有趣的故事呢?”   “我们在说你半夜起来到灶房里偷吃的,没成想把贝贝妈给阿斗做的炖小鱼当成剩菜呼噜呼噜吃了个干净。”季宝笑着拍了拍雁落的肩膀。   雁落有些不好意思地侧过头去,狡辩道:“反正那上面也没写着是给人吃的,还是给猫吃的。”   “你也好意思说。”程贝贝伸手刮了刮雁落的鼻尖。   雁落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她迈着小碎步走到南归身边,先冲南归嫣然一笑,见南归也回给自己一个淡淡的笑容之后,便开口柔声说道:“南归,我回来时候遇到一个人,她拜托我求你帮忙。”   “哦?”南归放下了手中的书本,轻声问道:“有什么事情一会再说。你下午可是去彤若哪了?”不待雁落回话,他继续说道:“还真是玩野了呢。打烊的时候婉儿来过,说是有话要对你说,我问她何事,这个小妮子竟然跟我说是秘密,从什么时候开始,你们俩背着我有秘密了?”   “这……”雁落吐吐舌头,自从她给谢婉儿普及了女性生理知识之后,谢婉儿就把自己当成了知心大姐姐兼贴身小棉袄,天天跑来茶馆和自己说悄悄话,雁落对此感到颇为愉悦。   “说吧,有什么事情要我帮忙?”南归起身掸了掸袍子。自打雁落这丫头来到霜叶茶馆,自己由猫耳胡同大总管变成了猫耳胡同老妈子,事事都要操心……想起来南归就觉头痛。   “能不能转告你的朋友艾羽,请他考虑一下,是否回家看看他的爹爹呢?”雁落轻快地说道。   “是谁让你来问我的?”南归突然换了语气,冷冰冰地瞅着雁落。不待雁落回答,南归又说道:“这件事,你少管。”说完这话,南归扭头冲出了霜叶茶馆,留下一干人等大眼瞪小眼。   倒是张奶奶一边咬着大麻花,一边话里有话地说道:“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有人憋着忍着,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有人哭着喊着,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跟他一样倒霉。你的南掌柜,我看是前者。不过……”张奶奶瞟了雁落一眼,“说不定,遇到你这个丫头片子,是他的福气。”   艾羽,艾羽,这个名字对于南归来说,既熟悉又陌生。这是他极力想忘掉却挥之不去的一段痛苦记忆,这个名字里包含了太多的眼泪与心碎,母亲的死,父亲和小姨的背叛……一幕幕回忆争先恐后的涌上眼底。南归站在原地,眼睛里充满泪水,他的身体在剧烈颤抖着。   “为什么要来找我……”他喃喃地自问道。   南归冷漠,但并不无情,几年前他曾悄悄回老家看望过爹爹和小姨,只是远远地望着他们并没有走进而已。记得爹爹的双鬓上出现了点点白色的发丝,原本炯炯有神的眼睛周围布满细细的皱纹,那曾经挺拔笔直的腰身早已有了微微的弧度。那一刻,南归曾经想要冲过去,紧紧地抱住爹爹的肩膀,把那些从未说出口的话一股脑的告诉给爹爹。他是南归,是猫耳胡同公认的大总管,是冷静自制、绝顶聪明的南大掌柜,但同时,他还是一个叫艾羽的男孩子,一个过早品尝过生离死别的孩子。   当南归往前迈了一步的时候,他看到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艾卓。艾卓端着一碗玉米粥,正笑嘻嘻地放到爹爹的手上,而小姨的手正轻轻搂着爹爹的腰。那样温馨和睦的场景,也曾经属于过他。只不过……物是人非事事休……南归立在阳光下,双手紧紧地攥成了拳头,片刻之后,又忽的松开了。也许有那么一刻,南归的眼神里流出一丝的羡慕,但随即又被他一贯的冷酷所取代了。   “为什么要去找雁落?你告诉她什么了?”南归身影一晃,出现在艾琴眼前,他的声音压得很低,但艾琴却仍是听出他话音里的气恼之意。   “小羽,你听我说。”艾琴抬头看了南归一眼,又慌慌张张地低下了头,小声说道:“我知道你不愿听我说,所以便……”   “既然知道我不愿听,就什么也别说了。”南归挥了挥手,他无意中瞥见艾琴的发髻上也有了不少白头发,心里一颤。记忆中小姨只比自己大上八九岁,但现在看起来却如此苍老。他本想继续质问,但最后却换成了:“若是没什么事,早点回去吧。”   南归突然离开霜叶茶馆之后,一干人等继续喝茶闲聊,大家早就习惯了南掌柜这种独来独往的行事风格,并没有太往心里去。   但也许有一个人除外,那就是霜叶茶馆的第四号员工,和南掌柜有着暧昧关系的雁落。雁落总觉得有些事情不对头,但绞尽脑汁却怎么也想不出是什么不对劲。直到大鞭杆子沈承希溜溜达达地走进茶馆,她才眼前一片豁然开朗。   “沈承希。”雁落焦急地凑到沈承希面前,踮起脚尖,伏在沈承希耳边问道:“南掌柜是不是曾经姓艾?”   沈承希一怔,随即点点头:“是啊,怎么了?你怎么会知道这件事?当年我和那小子在猫耳胡同重逢时,他就改姓南了,说是随前掌柜南苏的姓。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雁落迅速扭过头,对季宝说道:“你可知道南掌柜曾经姓艾吗?”   季宝摊了摊手,表示自己并不知情。   雁落一拍脑门,道了一声:“坏了。”然后拔腿就跑,一个不小心撞到了门框上,她一边揉着额头,一边对众人说:“我有要事,先出去一趟,你们聊。”   季宝和程贝贝对视一眼,二人几乎同时皱起了眉头。   “她这是抽得什么疯?”程贝贝问道。   “莫非是因为我的缘故?”沈承希喃喃说道:“不成,我去问个清楚。”说着沈承希一个箭步飞奔出了茶馆。   季宝若有所思地把目光投在了张奶奶身上:“奶奶是不是知道什么?”   “我啊……”张奶奶拖长了声音笑着说道:“只知道这雨憋了一天,等会儿下起来,准小不了。”   第十一章:客栈住进神秘人   “你就这么走了?”艾卓突然出现在南归面前,他伸开双臂,拦住了南归的去路。   “让开。”南归冷冷地瞥了艾卓一眼。   “你知不知道爹爹总在睡梦中叨念着你的名字?你又知不知道,娘每天晚上都默默抹着眼泪,为什么你就是不肯回家?不肯原谅他们?难道一句我原谅你们,很难吗?”艾卓怒视着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南归。   “他们不是我的父母。”南归一字一顿地说道。   痛失娘亲,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已经是难以承受的痛苦了,爹爹另娶他人,而娶的人正是自己的亲小姨,这种感觉就已经不是痛苦,而是愤怒了。就好像一江奔腾咆哮的水,把站在岸边的自己卷进了沸腾的江流里,那江水像是要把世间的万事万物全都吞噬个干净。自己在水中拼命挣扎,却被一块巨石压在了头顶,永无浮出水面的机会。蚍蜉撼树也罢,螳臂挡车也罢,总之,用尽全身力气,自己也没法推开巨石,那憋在胸口的怒气就快要爆炸了,就快要冲垮自己,就快要彻底地被卷入江底!   南归没法承受自己心中的愤怒与痛苦,他觉得,只要看见爹爹和小姨的脸,自己就感到呼吸困难。心中有个声音不停地在警告他,永远不要忘记十四岁的那个新年,爹爹在那张母亲曾经休息过的床上未着一缕地搂着小姨。那两具白得刺眼的身体,纠缠交织在一起,如此的荒唐,如此的不堪。   现在,他们竟然还想求得自己的原谅!南归怒视着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艾卓,他很想冲过去把艾卓狠狠地揍一顿,以消心头之恨,但残存的理智使得他仅仅是把拳头攥得咯咯响。   夜风越刮越大,黑云如同万匹战马疾驰而过,那仅存的几颗残星挂在幽暗的天幕上,散发着微弱的光芒。   空气中流动着看不见却可以感觉到的水雾,那重重的湿气源源不断地拍在南归和艾卓的脸上,拍进他们的胸腔里。无论是天气还是人心,都沉到了深不可测的谷底。   随着一阵电闪雷鸣,来势汹汹的雨点噼里啪啦地打在了整个叶城。房屋吱呀作响,树枝在风中狂舞着,那原本看起来婀娜多姿的柳条此刻正如残忍的行刑人般用长长的鞭子殴打着地面,殴打着南归和艾卓。   他们二人一动不动地站在暴雨里,四周一片漆黑,只有犀利的闪电时不时地划过天际。   “这算什么?”年纪较轻的艾卓率先打破了沉默:“在这里,人人都尊你敬你,把你当成什么猫耳胡同大总管……可你却弃自己的家人不顾,甚至不愿去看看他们,你这么做,对得起爹爹和娘亲吗?”   “别搞错了,她并不是我的娘亲,她只是在我娘亲死后,厚颜无耻地爬上我爹爹床榻的浪荡货。”南归毫不犹豫地说道:“你们竟然能如此不要脸的来请求我的原谅?甚至还责怪我不回去探望你们?想当婊 子还想立贞节牌坊,你娘亲的如意算盘打得实在是太好了。”   “你!”艾卓听到南归侮辱他的娘亲,立马两眼喷火,攥紧拳头朝着南归就冲了过来,却被南归轻巧地闪开了。   “我有说错吗?”南归冷笑着说道:“你可是你娘亲淫 乱的最好证据!我的同父异母的‘弟弟’!”   “混蛋!你这个大混蛋!”艾卓被南归这几句挑衅气得说不出话来:“他们是真心相爱的,你为什么不能原谅他们?”   “为什么要我原谅?”南归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明知是错,却仍执迷不悟。我再说一遍,你们不是我的亲人,别再来纠缠我。”说完这话,南归转身要走,却被艾卓一个箭步拽住了胳膊。   “哥……南归。”艾卓略带哭腔的说道:“算我求求你了,跟我回家去一趟,哪怕演场戏,让爹爹高兴几天也好。你……你若是不答应,我便……我便去掠走那个叫雁落的。”艾卓自言自语地说道。   “什么?”南归听到雁落的名字,一下子动了气,他毫不犹豫地拎起艾卓的衣领,恶狠狠地说道:“你是不是对她做了什么?”   “我……”艾卓没想到南归会如此生气,他一时不知如何接话。   “你到底对她做了什么?”南归加大了手上的力道。他一开始以为是小姨偷偷找过雁落,但听雁落的口气,似乎并不知道自己就是艾羽。但现在听艾卓的话茬儿,这里面似乎有另有蹊跷。他们公然跑到叶城来寻自己,并大言不惭地说希望自己原谅他们,已经十分无耻了,没想到,没想到他们竟然敢去找雁落的麻烦。   一想到雁落可能遇到过危险,南归脑子里那根一直绷得紧紧的弦终于咔嚓一声断开了。他此刻只有一个念头,立马回到雁落身边问个清楚,若是她受了一丝一毫的委屈,自己绝对会连本带利的讨回来,哪怕那个人是自己的小姨或是弟弟也不例外。   “她不过是个轻浮女子,也只得你如此动气?”饶是艾卓被南归牢牢控制在掌下,仍死鸭子上架嘴硬的不得了。   “你根本不配说她。”南归几乎是叫嚷着对艾卓说:“她单纯善良,从来都先为别人着想,哪怕被人说是冤大头,傻姑娘也从不生气。和她比起来,你和你娘不知要龌龊多少倍。”南归挥舞着拳头,照着艾卓的眼眶打了过去。   这一拳力道十足,艾卓一下子摔倒在地上,瞬时变成了熊猫眼,他抱着头,流着眼泪一动不动地瞅着南归。雨越下越大,黄豆大的雨点打在地上溅起无数的水花,一道闪电划过天际,那白得刺眼的光茫瞬间照亮了漆黑的城市,不知谁家屋顶的茅草被狂风揭起撕扯成了千条万缕,像是犀利的箭矢噼里啪啦地打在南归的身上,南归纹丝不动,那些草箭划破了他的面颊和手背,但他却完全感觉不到任何疼痛。   “南归,南归。”   南归恍惚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他茫然地抬起头,只见雁落正逆着风,猫着腰朝他走来。这种雷雨天气,她还冒雨出门?!万一着凉生病了怎么办?天这么黑,万一摔倒伤了骨头怎么办?万一被赶路的马车撞到了怎么办?南归的脑子里涌出了无数个万一,这个女孩子,怎么如此不让自己省心呢?担心归担心,能在这个暴雨夜见到雁落,南归突然感到十分踏实,之前的那些浓郁的怨恨与愤怒,似乎都随着这一声‘南归’而烟消云散了。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清楚地明白眼前这个女孩在自己心中的分量,如果说之前对雁落的感觉是喜欢,那么现在这种情绪绝对可以称之为爱了。懵懂迟钝的雁落却能在自己最需要她的时候跳出来……原来,是有那么一个人,在关心着自己……南归一边喃喃地说着,一边朝雁落跑去。   “雁落。”南归扶住雁落的胳膊,有些生气地望着她:“下了这么大的雨,你怎么连伞都不打就出来了?”   雁落喘着粗气,斜靠在南归身上:“刚才一阵大风,我没拽住,伞被吹跑了。”   “这些话一会再说,咱们先找个地方避雨。”南归说着弯腰就要抱起雁落,却被雁落推开了:“怎么?”   雁落扭头瞅了瞅坐在地上,脸色煞白的艾卓,她抿了抿嘴唇,心里已经猜到了大概:“南归,他是不是你弟弟?”   “……”南归一惊,随即冷冷说道:“不是。”   “你是不是曾经叫艾羽?”雁落继续问道。   “哪那么多问题,咱们先回去再说。”南归不容雁落继续提问,他强硬地搂住了雁落的腰,正要施展轻功,却见雁落一脸严肃地凝视着自己,他不由自主地把手放下了。   “你的过去,我并不了解,若是说什么场面话大道理,反而惹人生厌。”雁落顿了顿继续说道:“我想说的是,如果观音娘娘能再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和爹娘可以坐在圆桌旁吃上一顿饺子,无论付出什么代价我也愿意。”雁落的声音有些哽咽,冰冷的雨水拍打在她的身上,冷得她嘎嘣嘎嘣咬着牙关,但她那双眼睛却格外的明亮,南归觉得自己在这双眼睛的注视下无处逃遁。   “如果我说,我不想面对他们,不想面对过去,你会讨厌我吗?或是从我身边逃开吗?”南归挺直了身子,他的眼神忧郁而悲伤。   “不会。”雁落突然握住了南归的手,坚定地说道:“在我心里,你永远都是最值得尊敬的南归,若没有认识你,我仍是那只寻不着方向的迷路雁子。”   南归突然笑了,他的笑容很浅,却十分真实,他攀住雁落的肩膀,柔声说道:“你何尝不是我的方向呢。”说完这话,他不待雁落反应过来,便抱起她离开了。雁落下意识地转过头望着依旧坐在雨里的艾卓,她想说什么,却终还是没说出口。   南归并没有带雁落回霜叶茶馆,而是跑去了恒昌酒家。酒家掌柜韦兴白一见到他们二人,便忙吩咐伙计去烧上一壶热酒,并取来了一小盘干辣椒。   趁这功夫,南归向店家借了几条干净的毛巾,他温柔地帮雁落擦拭着头发。可能是冒雨走太久了,雁落的皮肤被浸泡得有些发皱,脸上、脖子上净是些污泥。南归小心翼翼地帮雁落清理着,雁落一开始有些不好意思,她扭捏着想要夺过毛巾,但南归却根本不许她拒绝,他专注地帮雁落处理着身上的污渍。   南归不知道的是,他的手指或是眼睛所到之处,雁落只觉得有种颇为古怪的感觉,既热又辣,手脚不停地冒汗,谈不上难受,似乎到有几分痛快。雁落搞不清楚,到底是烧酒和辣椒混合在一起的作用,还是因为这个男子,在她眼里,屋内烛光一闪一闪,屋外水光影影绰绰,一切似乎都笼罩着一层水汽,朦朦胧胧地看不真切。   “南归。”雁落脚下一个踉跄,跌倒在了南归的怀里。   南归紧紧搂着雁落,笑着低下头,他伸出手,慢慢摩挲着雁落的面颊:“你知道,我要做什么吗?”南归的声音变得十分温和,不似以往那么清冷。   “嗯?”雁落觉得像是踩在了棉花上,飘飘然地完全没了根基。   南归冲雁落嫣然一笑,他用手背遮住了雁落的眼睛,当着酒家掌柜和伙计的面,舔了舔嘴唇,缓缓朝着雁落的唇压了下去。   第十一章:客栈住进神秘人   ‘南归与雁落当众热吻’的传闻,像是一条滑不留手的小蛇,伴着雨后的彩虹在猫耳胡同常住人口的心田游弋着。无论是推着小车摆摊卖货小商小贩们,还是开门迎客送客的老板掌柜们,大家全都低着头咬耳朵,互相交换着对传说的看法以及所谓的最新消息。   据目击证人恒昌酒家二东家韦蒜苗所说,昨日夜里暴风骤雨,雷声隆隆,外面漆黑一团,伸手不见五指。突然,一道夹杂着火星的闪电划过长空,点亮了半个叶城,伴着这道白晃晃的火光,霜叶茶馆第二十五任掌柜南归抱着第四号员工雁落出现在了酒家里。他们二人浑身上下全都湿透了,特别是雁落姑娘,脸色苍白,上下嘴唇不住地颤抖着,她蜷缩在南归的怀里,像是在榨取南掌柜身上的温暖,别提多娇柔可人。那身春天穿的衫子被雨水浸透得可以隐隐约约看到其有些纤细的身材,虽然南掌柜当即用毛巾把雁落上下包裹的严严实实,但惊鸿一瞥依旧令人记忆犹新……   言归正传,平日里冷若冰山的南归南大掌柜此时却摇身一变,成了温柔体贴、细腻温存的完美情郎,他先是喂雁落喝下了一碗热酒,然后还亲自动手帮助雁落处理好身上的污渍。只见他的手指灵巧的游走在雁落的周身……那双脉脉含情的眼睛,令站在一旁围观的众人都心跳加速,恨不得可以化身为雁落,享受一下南掌柜从不示人的温情。   二人一番甜蜜互动之后,雁落几乎是半靠在南归的怀抱里,仰起头,两眼迷蒙好似水中月,镜中花,她双唇微微开启,摆明了是在等着南掌柜随意品尝。看得大家心里十分痒痒,只盼着南掌柜可以顺势吻下去,一饱众人的眼福。南掌柜丝毫没有犹豫什么,他十分有技巧地摩挲着雁落的面颊,从额头到眼睛,从鼻尖到下巴,最后那只像是有某种魔力一般的手指停留在了雁落的双唇,一遍又一遍的勾画着雁落的唇形。直到雁落因害羞而涨红了面颊,他才笑着伸手遮住了雁落的眼睛。   万事大吉,只欠一吻。南掌柜就是南掌柜,如此大好机会焉能放过,只见他缓缓把唇压在了雁落的唇上,先是试探性的轻轻一碰,然后便开始细细的采摘品尝……具体过程就不细细道来了,单单只说结束了这个缠绵悱恻的吻之后,雁落姑娘的双唇已经微微肿起,整个人紧紧地依偎着南归,说什么也不肯再探出头来。正好雨也停了,南掌柜便抱着雁姑娘,心满意足地离开了酒家。   该八卦版本由韦蒜苗提供,鉴于他这人嘴上没把门的,针别儿大的事楞能说得天花乱坠,所以这个版本只能姑妄听之,不能太信。   目击证人二是当晚正在酒家里喝酒取乐的顾客周五爷,据周五爷所说,南掌柜虽然怀抱雁落,但神情却十分清冷,间或还有几分愤懑情绪。他虽然帮雁落清理着身上的污渍,但全程并没有和雁落说上一句话,令人搞不清楚他的情绪。虽然之后他捏住了雁落的下巴,乍看上去像是要吻,但若仔细观察雁落姑娘的眉毛似乎微微蹙起,连嘴角也不自觉地颤抖着,那副表情可不像是在与心上人恩爱甜蜜,倒似在忍受什么难言的痛苦。   南掌柜遮住了雁落的眼睛,舔了舔有些干燥的嘴唇,然后他便一口咬住了雁落的唇,与其说是缠缠绵绵,倒不如说是在泄愤报复。雁落被他折磨得呼吸困难,双颊涨红,一双小手死死地攥着南掌柜的衣襟。雁落几次想撇开头,却都因力量悬殊而被南归控制在掌下。想来掌柜韦兴白也看出南归正在向雁落施暴,但碍于他武艺高强且身份特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拖走了雁落,估计是回霜叶茶馆继续做哪些龌龊事。   周五爷一口咬定,南归之所以出人意料的打破规矩雇佣第四号员工,并非是先前雁落所说的做工抵债,而是另有蹊跷。南掌柜虽然在众人面前是一位年轻杰出的正人君子,但内心却十分肮脏,他仗势欺人留下雁落,是为了随时发泄欲 火。雁落胆小怕事,完全被他玩弄于股掌之间,名义上是伙计,其实还兼着南归情妇一职。周五爷号召猫耳胡同的老少爷们不要被南归的虚假面具所蒙蔽,应该组织起来解救雁落于水深火热之中。临了,周五爷还捋胳膊挽袖子,扬言要和南归大干一场,替雁落讨回公道。   当然,这些话他不过是蹲在自家石墩上说给众人听的,真要让他去找南归理论,恐怕还没进霜叶茶馆的门儿,他就吓得双腿发软瘫倒在地了。周五爷向来喜欢哗众取宠,且沾酒既醉,醉后就胡言乱语。前晚他喝了一坛子酒,恐怕那时候问他爹娘是谁他都搞不清楚。平日里他就没少说南归的闲话,皆因南归太有女人缘,而他自己却三十好几仍光棍一条。所以他这个版本,更不可信。   最后一个流言版本来源于霜叶茶馆发号员程贝贝,他当夜并没有在恒昌酒家,也就是说,南归与雁落到底有没有热吻一事,他并不知晓。但他却目睹了南归抱着雁落回到霜叶茶馆之后所发生的事情。半夜雨停了,地面积水很多十分湿滑,季宝便提着灯笼送张奶奶回家。张奶奶临走时嘱咐程贝贝去烧上一锅热水,等着南掌柜和雁落回来的时候使用。程贝贝刚烧完开水,便见南归抱着雁落进了茶馆。   进了门,南归并没有放下雁落的意图,而是抱着她上了二楼,过了约莫一柱香的功夫才合上门走出来。程贝贝一边给南归倒上热茶,一边好奇地询问发生了何事。南归一脸严肃地瞪了程贝贝一眼,还数落他不该任由雁落夜里出门,弄得程贝贝十分憋屈。雁落要出门寻南归,自己哪拦得住,这小两口莫非是吵嘴闹别扭了?可就算是折腾掐架,也不能拿自己这个旁观者当出气筒嘛,程贝贝不住地腹诽着。   “怎么没见着沈承希?”程贝贝随口问道。   “他之前来过了?”南归突然眯起眼睛,不动声色地望着程贝贝。   “是啊,雁落问了他几句就出门寻您,沈承希也随着她出去了。”程贝贝猛地往后退了一步,通过南归的眼神和说话的语气,他察觉到了一丝危险。   “怪不得。”南归瞥了程贝贝一眼之后,撂下了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就返回了自己屋子。   这事儿有的瞧了,程贝贝摸了摸下巴小声说道。看来在南沈二人的猎雁行动中,沈承希后发制人,取得了优势。莫非,雁落跑出去对南归说了什么绝情的话,诸如我最讨厌你了之类的,然后搂着沈承希的脖子狠命嘬上一口,用以挑衅南归……但想来雁落没那个胆子,又可能是沈承希抱着雁落狂吻,雁落羞羞答答地不知所措,激怒了南归?无论事情的真相是什么,南归现在肯定是恨死了沈承希,未来这二男争一女的戏码恐怕会越演越烈。   第二日清晨,程贝贝就屁颠屁颠地把自己的推测告诉给了在门口排队拿号等着进茶馆的茶客们。什么南大掌柜打翻醋瓶,强行把雁落关在房内,不许其踏出房门半步的谣言便从他口中呼啦呼啦地倾泻出来,俨然把南归塑造成一位好妒小心眼的霸君。   配合上韦蒜苗与周五爷的两个版本,程贝贝得出结论,定是沈承希这家伙尾随雁落且加以骚扰,被南掌柜逮了个正着,南归一气之下抱起雁落就来到了恒昌酒家。他是又嫉妒又愤怒,便一改往日的闷骚,主动出击,当着众人的面吻了雁落,正所谓生米煮成熟饭,看她还敢不敢装迟钝不认账。   这三个不同版本的流言蜚语像是自己长了脚一般,飞速传遍了大半个叶城。一帮子好热闹的人物全都聚在霜叶茶馆里,等着看好戏。可惜的是,整整一天都没见着焦点人物雁落,据可靠消息称,雁落的确在自己房内,但是不是被关起来的,就不得而知了。   另两位当事人南归和沈承希倒没有避不见人。南归依旧端坐在茶馆内,只是面露凶光,大有随时准备开练的架势。沈承希倒与以往没什么不同,他一早便在殡葬馆里忙和着,听说是在处理一具新死的男尸。众人就是好奇心再强,也不敢贸然闯进殡葬馆里寻晦气,更不敢往南归这尊大佛身上撞。   吻了还是没吻,这是一个问题。   其实,还有一号人物也是目击者,那就是恒昌酒家的掌柜韦兴白,只不过那位爷口风甚紧,以不方便透露客人隐私为由拒绝发表任何意见。但据可靠人士透露,韦兴白亲口承认说南掌柜事后曾塞给他一锭银子,这摆明了是封口费嘛,看来,南大掌柜也有心虚的时候。诸位老少爷们全都蹲在霜叶茶馆里看乐子,一时大家都忽略掉了住在舒心客栈里的那两个异乡人。   傍晚霜叶茶馆准备打烊,这帮子闲散人员才依依不舍地散去,谁知没走出几步,便见到谢婉儿步履匆匆地来到了茶馆。她一进屋,甚至没和南归打上一声招呼便径直去了雁落的屋子。   片刻之后,知府清光大人竟然乘着官轿来到了茶馆门口,他并没有下轿,而是吩咐一个衙役进了店。   正所谓无巧不成书,几乎被众人遗忘了的蒙面女子也在那位傲慢少年的陪伴下缓缓朝着霜叶茶馆走来。正在擦桌椅的季宝撇了撇嘴,该来的不该来的倒是都来了,今儿个够南掌柜一呛。   “季宝。”南归放下手中的诗集,冷冷地说道:“去沏壶天上茶。”   第十一章:客栈住进神秘人   天地万物,讲究一个‘变’字。有道是阴阳交,万物生。生死、男女、火水、黑白……只要能说得出名字的,都逃不过阴阳消长,这人心也不例外。   阴阳合德,自然是人安事宁,但人活在世,哪有十全十美的时候。要么是物极必反,要么是乐极生悲,最其次也是一盛极而衰。总之是变来变去,时好时坏,任谁也逃不出这个循环圈。什么?您说死了不就一了百了!哪能,您就是合上眼蹬腿咽了气,还有黑白无常这哥俩等着您呢,无非是从阳间搬家到了阴间,到头来,还是离不开这阴阳二字。   这不,叶城新知府清光就深陷阴阳圈里无法自拔,只不过他糊里糊涂,搞不清楚醉就是醒,醒就是醉,正就是反,反就是正这个道理。愣是把对发小雁落那点小情绪当成了讨厌与憎恶。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丞相府二小姐勒锦之可是把清光的这些小心思看得仔细,她倒也不是全然站在一旁喝茶嗑瓜子看热闹,偶尔也出出主意,虽然都是唯恐天下不乱的歪点子。   比如太阳刚爬上头顶儿,她就听说了南归热吻雁落一事。勒锦之一开始并未当真,但在她上街购物这短短的半个时辰之内,起码听到四拨人聚在一起交头接耳,说得是有鼻子有眼儿,仿佛各个全都亲眼所见似的。   无论多没影儿的事,架不住说的人多了,也就成真事儿了。反正,热吻事件已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热门话题,您要是没编出个版本,可就落伍了。勒锦之早就隐隐察觉到,雁落和南归之间有点暧昧,若是没人从中作梗,估摸着早晚有一天,水到渠成,瓜熟蒂落。若是等清光那个别扭的家伙明白过来,人家小两口的娃子都能打酱油了。身为清光的好友,她自然是希望雁落和清光好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才赏心悦目,横空出世一个冷面冰山算是怎么一回事。   思前想后,勒锦之把热吻事件添油加醋地告诉给了清光。清光毕竟是官场中人,虽然入行时间短,但胜在悟性高,他先是对勒锦之所讲述的事情嗤之以鼻。在他看来,别说是热吻了,就是勾勾雁落的小手指,恐怕自己这位发小也会当场喷鼻血,弄不好还底失血过多而死。   清光本来没那个闲情逸致去管这些八卦新闻,但架不住勒锦之不停地给他灌输雁落和南归热吻的画面,导致他在堂上走神了三次,吃午饭时还把姜块当肉块吃进了肚子里,辣得他不停地灌茶水。罢了罢了,不过是真是假,还是亲自去一趟霜叶茶馆,把那个不让人省心的雁子拎出来问个究竟。无论真假,自己都趁这个机会教育一下她,女大不中留,自己就勉为其难,替她娘亲好好管教她一番,免得这个花痴的家伙被那个面瘫男勾引了去。   拿定主意,清光便坐着官家的轿子前往霜叶茶馆,到了门口,他并没有下轿,而是派了一个小厮进去通报,摆明了不给南掌柜的面子。正赶上傍晚时分,炊烟袅袅,诸位英雄好汉忙活了一整天,这会儿全蹲在猫耳胡同里吃吃喝喝玩玩闹闹呢。凉拌猪头肉外加一坛子二锅头,甭提多解馋了。吃饱了喝足了,怎么着底乐呵乐呵吧,您说去听相声?俗,看杂技?更俗,上青楼?恶俗。搬个马扎,在霜叶茶馆门口坐一坐,就能看上一出免费且劲爆的真人秀,比那些虚的假的玩意有趣多了。   “清大人。”南归站在轿子外面,冷声唤道。   清光歪嘴一笑,他缓缓掀开门帘,探出半个脑袋,眼睛往上一挑,摆足了谱儿之后才轻声说道:“南掌柜,瞅您气色不佳,莫不是染了什么隐疾?”   “承蒙大人关心,在下身体并无大碍。”南归焉能不知清光此行的目的,眼下关于自己和雁落热吻一事被炒得热火朝天,清光并不是能沉得住气之人,跑来寻自己晦气是肯定的。   “那就好。”清光话锋一转厉声说道:“本官近来听到不少流言蜚语,都是关于发小雁落的,其中不乏一些污言秽语。落落年纪尚轻,不懂得识人,恐怕是着了别人的道儿。身为她的好友,本官自然不能坐视不理。既然落落留在茶馆是做工抵债,那欠下的银子就由本官来替她偿还好了。”   “哦?”南归眯起眼睛,不动声色地打量着清光,想替雁落赎身好借机把她带走?!这位清大人,还真是很傻很天真呢。套句猫耳胡同颇为流行的话说,雁落生是自己的人,死是自己的死人。若说以前对雁落的感觉是喜欢,那现在早就成了爱。敢惦记自己的女人,可不是奉送几记冰刀眼那么简单的了。   “她欠我的可不止银子呢。”南归瞥了清光一眼。   “还有什么?”清光皱了皱眉头。   “这……”南归故意拖长了话音,他故作神秘地凑到清光耳边小声说道:“想来清大人也听说那件事了,您放心,我一定会对您的发小落落负责的。”南归故意加重了发小和落落这四个字,果然,他成功地激起了清光的怒火。   “她的事情,不用南掌柜负责。”清光不甘示弱地回嘴道:“想来南掌柜有所不知,落落的娘亲临走前把她托付给了本官,说是待本官高中之后,择日把她娶进门。”清光为了和南归斗气,口不择言地胡编乱造着瞎话。   “清大人不是在备考的时候,就抛弃雁落了吗?再想吃回头草,只怕这片林子早就易主了。”南归就连嘴上的便宜也不愿被清光占了去,他们二人堵在茶馆门口,较上了劲。   南归成功地戳到了清光的痛处,他挂不住,脸一绷说道:“不如南掌柜把落落请出来,听听她怎么说。”   南归嘴角微微上扬,这位清光还真是够单纯,他难道不明白,雁落心里恨死他了嘛。虽然自己这种略带挑拨离间的做法算不得正人君子,但感情上的事,若是谦让了,君子了,岂不成了他人之美?!南归递给季宝一个眼神,示意他上楼去请雁落。   与此同时,雁落正懒洋洋地半躺在床上,笑着对婉儿说:“婉儿,什么事这么急?”   “雁落,我有话问你。”谢婉儿异常严肃地走到床边,规规矩矩地坐了下来。   “你问吧。”雁落的声音显得有些沙哑,她轻轻地咳嗽了几声说道:“可能是昨儿个夜里淋雨着了凉,一整天我的头都晕晕乎乎的,今儿早上听程贝贝那个聒噪的家伙说,我是被南归抱上楼送进屋的,可我竟然全然不知。”   “我来不是问你热吻事件的,我是想……”谢婉儿话音未落,便被雁落打断了话茬:“什么热吻事件?”   谢婉儿眉头一皱,撇了撇嘴说道:“得啦,别占了便宜还卖乖。我都不计较你吻了南哥哥这件事,你就别跟我揣着明白装糊涂了。”   “这都什么和什么啊?”雁落瞪大了眼睛瞅着谢婉儿。   “别打断我说话。”谢婉儿没好气地说道:“想你也知道了,那个叫艾卓的小哥是南哥哥同父异母的弟弟。昨夜里你们离开之后,我正好坐着马车经过那里,见他一个人瘫坐在雨中十分可怜,便吩咐车夫把他拽上了车。这家伙固执得很,死活不肯挪窝,多亏了车夫是个练家子,几乎是把他压上了车。   上车后,他什么也不肯说,上下嘴唇死死地咬着,一双眼睛往外突突地冒着火苗,别提多吓人了。我一开始想把他送回客栈,但瞅他那要死要活的架势,又不放心,便把他带回了我家。厨子怕他着凉害病,便给他烫了一小壶酒。几杯下肚之后,这个别扭的家伙才算是打开话匣子,噼里啪啦说个没完没了。不过无论如何我总算是知道了大概。   雁落,无论他爹娘做过什么错事,身为子女,总要学着体谅嘛。之前你可是扮大妈劝我说父母也有追求幸福,过自己生活的权力。现在这事发生在南哥哥身上,你怎么不去骂醒他?好好敲打他?”   雁落思考了片刻,她支起身子,伸手搂住谢婉儿的肩膀:“南归的事情和你的事情不同。”   “有什么不同,还不是母亲改嫁,父亲续弦。”谢婉儿大声问道。   “若真的关心他,为何当时不和他说清楚而是任其离开呢?”雁落正了正神色说道:“他的继母曾把事情的起因经过大致说给我听过,她说,她从第一次见到南归的爹爹便偷偷喜欢上了,她并不后悔生下艾卓。她的爱也许没有错,但的的确确伤害到了南归。你能想象到那个场景吗?自己风尘仆仆回家过年,一推门却见自己的爹爹和小姨滚在床上,对南归来说,这绝对是侮辱。   南归是多骄傲的一个人,心里再痛,恐怕也不会对其他人提起一个字。他的过去,我不知道,季宝程贝贝不知道,这猫耳胡同里,除了旧识沈承希之外,没人知道。就算是沈承希,也不完全清楚这里面的曲折。我之前会答应帮艾琴来劝说南归,是因为我并不知晓南归就是艾羽。”   “你的意思是,你不愿帮助他们一家人团聚?”谢婉儿若有所思地问道。   “不是不愿,是不能。”雁落抿了抿嘴唇:“他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性子十分顽劣,甚至可以说是无理。他和他娘亲从未站在过南归的立场去思考过整件事,更从未真正体谅过南归。他们口口声声说着思念南归,惦记南归,用亲情道德去逼迫南归就范。爱并没有错,错的是以爱的名义一次又一次的进行伤害。想得到南归的原谅,就该放下所谓的身段,真正的去了解他,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为了劝南归回家,无所不用其极。”   “雁落。”谢婉儿拖长了声音说道:“你该不会还对艾卓威胁你那件事怀恨在心吧?他不过是……”   “吓唬我?”雁落浅浅笑了一声:“婉儿,也许他的确没有打算真正伤害我,但却让我毛骨悚然。他们母子为了到达目的,不择手段,巧取豪夺,我想这就是南归不愿见他们的原因吧。”   “所以,你不会帮他们了?”谢婉儿垂头丧气地望着雁落。   雁落伸手捏了捏谢婉儿的面颊说道:“别摆出这副丧气脸,瞧你的小嘴翘的,都能挂上油瓶子了。我不是不帮,只是……婉儿,你把我对你说的这些转告给艾卓和他娘亲,如果他们能真正想明白整件事,便让他们明儿个中午去轰天炮竹铺,若他们还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家人模样,他们就不用来了。”   “雁落。”谢婉儿郑重其事地对雁落说:“我觉得,你好像长大了呢。”   “没大没小。”雁落笑着说:“对了,你刚刚说什么热吻事件来的?”   “这……”谢婉儿眼珠一转,撒腿就跑,她一边跑一边笑着说:“你追上我,我就告诉你。”说完这话,她就溜出了房间,雁落胡乱套上袍子便追了出去,正好撞在季宝身上。   “雁落,你那个发小知府正在门口对南掌柜发飙呢。”季宝故意装出一副焦急的模样:“你快点去劝劝吧。”   第十一章:客栈住进神秘人   不是冤家不聚头,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雁落一听说清光正在茶馆门口找南归的麻烦,立马三步并作两步匆匆跑下了楼。一见到清光那张俏脸,雁落是气不打一处来,这个死小孩怎么就是不让自己安生几天呢。   雁落不问青红皂白便扯着嗓子嚷开了:“什么邪风把知府大人吹来了?眼瞅着太阳落山,温度骤降,大人还是早早回府歇着吧,免得站在风口吹出个好歹来,小店可担待不起。”雁落说着身子一横,挡在了南归和清光中间,就像是母鸡护小鸡似的,生怕清光化身为老鹰捉去南归。   清光的脸阴沉沉的,刚才瞥见雁落的身影,他的脸色本有剥开迷雾散出点光亮来的趋势,可被雁落这如炒崩豆似的连珠话给给气得愣是多云转阴,眼见要成雷阵雨。清光撅着嘴,伸手就想拽雁落的胳膊,却被南归抢先一步把雁落拉到了自己身边。   “你这淘气鬼,就算清大人是发小,也不能这么无理嘛。”南归一边似嗔似笑地对雁落说,一边体贴地帮雁落整理着袍子:“清大人偶然路过小店,顺脚儿来看看你。”南归侧过头又对清光说,“还请大人海涵,昨儿她睡晚了,今儿一天都赖在床上,都到这点儿了,还闹起床气呢。”   起床气?雁落不明所以地挠了挠头,南归这又是唱的哪出戏?她一时想不明白,但无论如何,看南归今天气色不错,虽说当众帮自己整理袍子让自己有些受宠若惊兼小尴尬。也许是经过了昨晚上那件事,南归和自己走的更近了,毕竟分享过他的心事,了解到他内心不为人知的一面。不过,昨晚自己貌似在恒昌酒家喝下两杯白酒就睡着了,也许是晕倒了……不记得之后发生的事情,刚才起床时自己还担心会不会给南归添了麻烦。现在看来,自己表现良好,获得了南归的首肯。   雁落抬头冲南归嫣然一笑,亲热地说:“我哪有闹起床气……只是看到这家伙……算了,我今天心情好,不跟那些乱七八糟的人一般见识。”话音刚落雁落就投给清光一个颇为不屑的眼神。   好家伙,这一对野鸳鸯竟然敢当着自己的面儿调情!清光顿时火冒三丈,听南归那话茬,似乎他们俩睡在一起似的。淘气鬼?淘气个大头鬼!还有雁落这个白痴笨蛋,人家冲她笑笑,她就死心塌地,也不怕被人卖了。早知道这家伙笨到这个地步,就不该让她跟着自己去天安赶考,更不该当时任由她离开。应该用条粗绳子,把她牢牢地绑住扔回云岭去。   “看看你笑得那样儿,真够肉麻的。”清光冷声说道:“我来是想提醒你,别搞大了肚子,丢了雁家和我们家的脸,再怎么说,你也是我清光的发小。”   “你这个混蛋!”雁落伸脚照着清光的小腿肚子踹了过去,清光竟然没有躲开,而是生生抗下了这力道十足的一踢:“你还是和以前一样,一恼羞成怒便动手打人,真是没出息。”   “我有没有出息关你什么事?”雁落踹了清光,算是解了气:“你若是没事儿,就赶紧走,别杵在茶馆门口碍眼。”   “赶我走?”清光怒视着雁落大声说道:“你难道忘了,逢年过节,是谁陪着你站在后院数星星许愿?又是谁在没有星星的夜晚点起一百多支蜡烛,差点把房子给燎了?你笨手笨脚,一开始进铺子帮忙,打碎了多少古董花瓶盘子,又是谁替你扛下来,饶是被爹爹用裤腰带抽也不肯把你的名字供出去?又是谁在你犯女儿家的那种病时,去医馆抓药?要知道,我是个爷们,面子里子全都挂不住,可还不是拉下脸去照顾你!这些事,就是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数不清。现在,你翅膀硬了,就想赶我走?就因为这个男的?!落落,你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吗?闹出了这种丢人现眼的事,你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热吻!你说说,有哪个正经人家的姑娘会在酒家里和莫名其妙的男子热吻?”   “你要是这么算就没劲儿了。你照顾过我,我也照顾过你,而且绝对不会比你做得少。更重要的是,你利用了我对你的喜欢。没有谁一定要对谁好,更没有谁一定要回应谁的感情。我喜欢你,你不喜欢我,这没什么,可你万万不该故意暗示我,让我误会。清光,我之前的十几年,几乎都是绕在你身边,为你忙活。现在我不再是你的跟班和女佣了,我想和谁热吻就和谁热吻,与你无关。”雁落说完这一长串的话,猛地捂住了嘴巴。热吻?热吻!和南归热吻!!天啊,她突然想起来了,就在自己快晕倒的前一刻,南归把脸凑了过来,他含情脉脉地凝视着自己,然后……然后霸道且温柔地吻上了自己的唇!   雁落咽了口唾沫,瞪圆眼睛直视着南归。她的手脚微微颤抖着,胳膊大腿不知怎么摆才好了。那应该……不是梦吧。现在要怎么办?怎么面对南归?万一他那个吻,只是一时兴起,自己会错了意,岂不尴尬?可万一他想的和自己想的一样,那自己该如何是好?雁落此时已经自动忽略掉站在她面前满脸怒容的清光了,她的脑子里不停地多角度闪过南归亲自己的画面。   南归通过雁落的眼神和表情判断出,这个迟钝的姑娘并没有忘记那一吻。本来嘛,自己好不容易鼓足勇气当着众人的面吻上了她,她倒好,软绵绵地倒在自己怀里,双眼紧闭,弄得自己以为她是欲拒还迎。在怎说自己也是个正常男人,心爱的姑娘没有拒绝自己的吻,还摆出一副乖巧可人的小绵羊姿态,就算是再正人君子,恐怕也禁不起这种程度的诱惑吧。   说时迟那时快,南归抱着雁落飞奔出了酒家,朝着茶馆跑去。在这过程中,雁落一直把头埋在他怀里,时不时的还嗯上一两声,弄得南归甚至想当场生米煮成熟饭。好不容易强压着心中的□到了茶馆,南归抱着雁落冲上二楼卧室。他紧张地把雁落放在床上,伏在她耳边低声说道:“雁落,到家了。你……别害羞,睁开眼睛吧,若是你不愿,我……也不勉强。我……你……你知道我的心意。”南归本想趁机表白,可话到嘴边,却怎么都说不出口。他涨红了脸,有些紧张地等着雁落的反应。   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了,雁落仍紧闭着双眼。南归迟疑了一下,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有些烫,似乎是淋雨发热了。难道说,她刚才在酒家里不是因为害羞才依偎着自己,而是……而是因为烧糊涂了才任由自己随意品尝?南归苦笑着从抽屉里取出药丸,伺候着雁落服下了。   自己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告白并当众吻了她,谁知会是这种结果,估摸着等她醒来,肯定不记得这件事。在那一瞬间,南归有些邪恶地想索性趁机把她吃抹干净,待她明早醒来,发现躺在身边的自己,那场面应该很有趣。而且这么一来,她就再也没有什么机会退缩逃跑。当然,南归随即打消了这种龌龊的想法,要是这么做,自己和那个大鞭杆子沈承希就没有本质区别了。还是,顺其自然吧……   “雁落。”南归轻轻用手捅了捅雁落的后背:“时候也不早了,你一天没吃过东西,我带你去吃牛肉面吧,咱们就别占用清大人的时间了。”   “哦?”雁落此时还沉浸在回忆中,她有些迷糊地问道:“我们真的吻了?”   南归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这让你很困扰吗?”   “是。”雁落飞快地接话道,她联想起自己曾做过的那些关于南归的情 色之梦,莫非自己借身体不适之机,主动骚扰南归。记忆一定出了偏差,不是南归霸道且温柔的吻了自己,而是自己霸道的吻了南归。这样就能解释,为何南归没有一早叫醒自己质问这件事。刚才自己竟然还想着也许南归对自己……有那个意思……真是太邪恶了。   “雁落。”南归瞅着眼前这个眉毛拧成麻花的姑娘,轻声叹了口气,她怎么又开始胡思乱想了呢:“那个吻,是我主动的。即使让你困扰,或者觉得不舒服,我也不会道歉。”南归说完这话,转身就进了茶馆,临了还不忘投给清光一个胜利的眼神。   “什么?”雁落张大嘴巴,真的是南归主动吻了自己,看来自己的记忆并没有出什么问题。这么说来,南归他对自己……自己对他……雁落噗哧一笑,她正想去追南归,却被清光抱住了腰。   “清光?”雁落几乎忘记还有这么一号人物的存在。   清光没有搭理雁落,而是冲正要进门的南归喊了一声:“南归。”待南归诧异地回过头,却见清光已经吻上了雁落的唇,雁落先是一惊,随即手脚并用照着清光的身上猛捶着。清光一手死死搂住雁落的腰,一手攥紧雁落的下巴,根本不给她躲闪的机会。   他的唇包裹着雁落的唇,雁落一开始死死咬住牙关,但清光十分有技巧地夹住了她的下巴,强迫雁落张开嘴,接着就开始攻城拔寨。那已经算不上是吻了,如此大力地吮 吸不像是表达爱意,倒像是泄愤。   待南归冲到跟前,毫不犹豫地夺回雁落。清光抬起头,满嘴全都是血,但脸上却挂着一丝得意的笑容:“这个吻,落落可是记清楚了?”说罢便潇洒地一转身上了轿子。   雁落傻了眼,直直地站在原地,她嘴里全都是血腥味儿。刚才清光的舌头伸进来之时,她下意识地选择了用牙咬,并且是狠狠地咬。这个混蛋清光,竟然敢非礼自己?!还当着南归的面!雁落小心翼翼地偷瞄着南归,只见南归面无表情地注视着清光的马车。雁落心一凉,有些难过地低下头。她不知道的是,南归藏在衣袖里的双手,早就攥成了拳头。   与此同时,谢婉儿和艾卓及其娘亲艾琴正躲在角落里,注视着霜叶茶馆门口发生的这惊人的一幕。   “我还是第一次见他的脸上有这么多表情。”艾卓喃喃说道。   “老天有眼,终有了能令这孩子牵挂的人了。”艾琴半搂着艾卓的肩膀:“我们就按照雁姑娘说得去做吧,艾卓。”   “好。”艾卓说着瞥了一眼谢婉儿,谢婉儿冲他甜甜一笑,他有些不好意思地侧过了头。   第十一章:客栈住进神秘人   有句老话说得好:不爽就骂,不骂就糟,什么都不讲乱糟糟。   现在这个场面,绝对可以称得上是乱糟糟。清光强吻了雁落之后便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离开了,而当事人雁落却震惊地站在原地,另一中心人物南归静静地陪在她身边。有若干不明真相且好事的群众在围观,说是围观,却也颇有几分技巧性。众位老少爷们依旧是吃饭的吃饭,喝茶的喝茶,下棋的下棋,侃山的侃山,但那一双双贼溜溜的眼睛却都盯着霜叶茶馆门口那两个酷似石头雕像的人。   半个时辰之后,这两个人还是一动不动地立在门口,饶是之前绕在南归和雁落头顶的那些乌鸦和麻雀也飞累了落在枝头歇着。雁落内心十分忐忑不安,她绝没有料到清光会吻自己,更没有料到那家伙竟然是个大力男,雁落无论怎么挣扎都被他牢牢地擒住动弹不得。和沈承希那次所谓的亲吻,不过是偶然事件,她就当被猪亲了一口,没什么大不了。但发小清光这次,可就真的令雁落气愤不已了。   那家伙分明是故意当众,特别是当着南归的面儿,给自己难堪,真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雁落一边在心里诅咒清光,一边小心翼翼地偷瞄南归。但见南归低着头,面无表情,不知在想些什么。雁落心下一沉,轻声问道:“南归,刚才……我……”她本想解释说自己完全是被清光那个混蛋占了便宜,非礼了,可话到嘴边却噎了回去。无论再怎么解释,刚才自己被清光吻了都是事实,再加上自己曾喜欢过清光,这件事恐怕是说不清楚了。   雁落本来脑子就一根筋且爱胡思乱想,这大半个时辰过去了,南归仍未表示什么,雁落突然很小女子气的眼眶一红,别过脸快速说:“我去彤若那儿一趟,晚饭不回来吃了。”说罢雁落头也不回地跑开了,留下南归一人不知所措地挠着头。   南归之所以沉默,是因为他怕一张口,就会控制不了情绪地破口大骂清光,他更怕会从雁落的嘴里听到任何令自己发飙的字眼。这都怪自己,不该耍帅装酷离开,不该给清光那个混蛋占便宜的机会,更不该事后强忍住愤怒任其离去,就该果断出手把清光打得生活不能自理,看他还敢不敢骚扰自己的女人。   但若是那么冲动,就不是南归南大掌柜了,总不能在猫耳胡同里和知府大人打架斗殴吧,到时候自己吃上官司是小,若是连累了胡同里的一干人等,可就是罪过了。此仇不报非君子,总有一天,自己会逮住机会,连本带利找清光算上一帐。至于眼下,这口气还是要忍着。南归这些丰富的心理活动并没有反映在脸上,他那张清冷的脸像是一大盆凉水,浇得雁落直打冷颤,到最后不得不落荒而逃。   “她为什么要逃走?”南归自言自语道。   “我说掌柜子。”季宝不知什么时候窜到了南归身边,他一边翻着白眼,一边语重心长地教育道:“您干嘛傻站着不说话啊?现在可好,吓着雁落了。她被知府非礼,心里肯定郁闷加憋屈,人家站在这儿等着您说句宽心贴己的话。您倒好,跟冰柱子似的,纹丝不动,嘴巴紧闭,连个安慰的眼神都没有,怨不得雁落颠了。就算是家养的鸟,也底时不常地逗逗才行嘛。”   “呃……”南归蹙了蹙眉,沉默不过是在自责而已,原来这样也能被误会?那怎么办?去追回雁落,把她扛进屋,一不做二不休,先吻了再说?反正,宽慰的话自己说不出口,要不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心意?   季宝瞅着南归那副纠结的样子,不由得重重叹了口气,平日里精明能干的南归南大掌柜,怎么遇到感情事就跟个愣头青似的呢,完全丧失了判断力和决策力。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爱情的魔力?能够让一个人变成呆子傻子疯子,也许,还包括孙子。饶是天上地下人前人后皆为巨型冰山的南归也会为了一个姑娘而变得痴傻呆乜起来。果然,这爱情,沾不得,碰不得,惹上身,就是符咒黄酒也驱不走。   “晚了。”季宝抛出这么一句不咸不淡的话之后,浅笑着离开了。南归迟疑片刻,一扭身进了屋,总不能一直站在外面让这帮子吃饱了混天黑的家伙瞧笑话。至于雁落,她去找小姐妹彤若诉诉苦,抱怨一下也好。等晚上她回来,自己再去找她谈谈也不迟。   谁知道,南归这一等就是一夜,雁落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家伙愣是在彤若家住下了。南归从程贝贝哪儿得知这个消息后,撂下茶杯就想出去把雁落找回来,一出门正好撞上阳奕。阳奕神神秘秘地伏在南归耳边说:“雁落让我转告你,明儿个中午,炮竹铺后院见。”   “何事?”南归一时没反应过来。   阳奕歪嘴一笑,坏坏地说道:“南掌柜大可以不来。”说完这话他哼着小曲离开了。   南归突然有一种落了地的凤凰不如鸡,谁都可以捏上一把之感。因为雁落的关系,自己苦心维持了多年的冰山形象算是彻底消失殆尽了。估摸着在胡同诸位英雄好汉的眼里,自己已经成了一被爱折腾得晕头转向的小傻瓜。   可问题是,自己非但不觉得腻味烦人,反而是心甘情愿自我毁灭。南归一夜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时而担心雁落是不是还在生自己的气,时而傻笑着回忆那个热吻。无论如何,明儿个也要把关系和雁落挑明了,不能让她再这样装傻混事。这女孩一天没娶进门,自己这颗心就一天落不了地。   南归丝毫没有察觉到,在他心里,已经自动把雁落划成未过门的媳妇。谁能料到,一个吻会有这么大的魔力,能让百炼刚化为绕指柔。南归幻想了一晚上,直到公鸡唱晓才昏昏沉沉的睡过去,待再睁开眼,已是晌午了。他起身梳洗完毕,还特意在手腕处涂了点麝香,并立在铜镜前面照了半天,见一切准备妥当才迈着轻快的步子下楼。   程贝贝和季宝见南归一脸喜气,并没有因雁落一夜未归而甩脸色,不禁大感诧异。程贝贝正要开口试探南归,却听南归自言自语道:“夏天就要到了,是带她去看海,还是去避暑?”   好嘛,敢情南大掌柜已经开始计划度蜜月了,这想的还真够长远。只是前有眼冒绿光大尾巴狼沈承希,后有泼辣傲娇嘟嘴东北虎清光,南掌柜是不是高兴得有点早了?但这话,程贝贝是死也不敢说出口的。他和季宝二人恭恭敬敬地把南大佛送出门,见其走远了,季宝才笑着对程贝贝说:“我现在觉得,南掌柜并不是如来佛,雁落才是真观音。”   “呃?”程贝贝似懂非懂地瞅着季宝。   “瞧着吧,不出两个时辰,咱们掌柜准垂头丧气的回来。”季宝一扭身,拾起鸡毛掸子照着程贝贝的后腰戳了一下:“赶紧忙活着,免得等他回来把你当炮灰。”   季宝猜的没错,南大掌柜在处理感情问题上,那绝对是一等一的新手菜鸟。他乘兴而去,到了轰天炮竹铺后院,没见着心上人雁落,倒遇上了小姨兼继母艾琴以及同父异母的弟弟艾卓。   南归那张脸立马冻上了,他甩袖要走,却被彤若挡住了去路:“先别急着走,南掌柜。今儿个请他们二人来,是我妹妹雁落的主意。她让我转告你,要走要留全凭你自己,但起码要跟他们说清楚,就是死,也要做个明白鬼。另外她还说,无论你做出什么决定,她都绝对支持。”   “她人呢?”南归环视四周,并没有寻到那抹熟悉的身影。   “别惦记了,她一早就随阳奕去城郊送货,晚上才回来。”彤若突然压低声音说道:“南掌柜还是先处理眼前的事情要紧,你啊,就把心放进肚子里,我这个妹妹,跑不了,也不会跑。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底给她点儿时间,让她好好想想。”彤若说完这话冲南归点点头,便带上了后门。   南归轻叹了口气,他慢慢转过身,直视着艾琴:“你怎么还不死心,我是不会随你回去的。”   “我今儿个来,不是求你跟我回去。”艾琴苦笑了一声说道:“雁姑娘特意让谢小姐把个中曲折说给了我们,以前的事,都是我们的错,你恨你怨都是应该的。我们不该强人所难,正如雁姑娘所说,不能以爱的名义去要求你什么。这些年,苦了你……我……对不起死去的姐姐。艾羽,不,南归,我们再也不求你原谅了,再也不求你违心的去看看你爹爹了。”艾琴一边说着,一边不住地抹眼泪。   “南归……”艾卓有些别扭地瞅着南归:“掳走雁落,威胁雁落,全都是我的主意,与娘亲无关。我……我并不是真的要对她怎么样,只是很嫉妒她。你……明明是我的哥哥,却从未对我笑过,也没跟我说过一句关心的话,我只是想引起你的注意,没想到却弄巧成拙。昨晚上我想了一夜,终于想明白了。不是我把你当哥哥,你就一定要把我当弟弟的。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找你或是雁落的麻烦。我们已经找了马车,一会儿就走,不会再来叶城。”艾卓的声音有些哽咽。   “唉……”南归无奈地皱了皱眉头,这些年他一直埋在心底里的恨,随着艾琴和艾卓的这番话,开始慢慢瓦解了。并不是说一切都烟消云散,只是没那么固执己见。这些年,艾琴照顾疯癫的爹爹,照顾那个濒临破碎的家,想来也付出了不少的努力。自己是逃走了,可弟弟艾卓却只能每天陪在爹爹身边,听着他一遍又一遍地诉说过去的日子,恐怕也很痛苦。   “娘走了以后,若不是你,也许爹爹早就死了。”南归轻声说道:“没什么原谅不原谅的,这是你选择的路,你觉得快乐就好。至于我的想法,并没有那么重要……”   “南归……”艾琴拖着哭腔唤道,这是南归第一次,第一次承认自己在艾川身边是有价值的,艾琴一时感动得说不出话来。她一直在等着南归原谅自己,或者说,她一直在等着某种自我救赎。嫁给姐夫,并让南归目睹了他们的欢好,这个重担一直压得艾琴喘不过气来。   多少次,她觉得快要崩溃了,心里有个声音不停地谴责自己。所以,她固执地认为,若是南归原谅了自己,心中的那个声音就会消失,夜里就不会再从噩梦中惊醒。直到南归说出了这番话,一语点醒梦中人,她才真正明白过来,需要的是自我的宽恕。   “到饭点儿了,不如去烤鸭店里吃点东西填饱肚子再走吧。”南归迟疑了片刻,才有些不情愿地说道。   艾卓听罢狂点着头,傻傻地冲南归笑着。   三人便出了炮竹铺,朝烤鸭店走去。一路上艾卓噼里啪啦说个不停,从学堂里念的书到周末参加的蹴鞠比赛,仿佛要把憋在心里的话一股脑倾泻出来。南归撇撇嘴,艾卓这孩子,还真是蹬鼻子上脸,自己刚退了一步,他就赶紧凑上来。这种浮躁的毛头小子,真是自己的弟弟吗?南归颇为怀疑地瞅着艾卓。   这顿饭吃的决算不上宾主尽欢,但也不算剑拔弩张,总体说来,很平淡。毕竟这疙瘩结了那么多年,不是一句两句话就能化解的。但起码这次大家都掌握了相处时的度,不会再有越界这种事情发生了。临走时,艾卓扭扭捏捏地唤了一声:“哥哥保重。”后,一溜烟窜上马车。   倒是艾琴面色平和地说道:“那位雁姑娘,很像姐姐,既热心又活泼。”   南归听后两眼突然泛上了一层水汽,他吸了吸鼻子说道:“娘亲比她漂亮多了。”   艾琴没再说什么,笑了笑转身要走,只听南归在她身后小声说道:“请告诉爹爹,我很好,希望……他也好。”   艾琴扭过头,冲南归淡淡一笑,抬腿上了马车。南归半倚着一株桃树,眯着眼睛目送他们离开。谁知刚行几步,就瞅见谢婉儿不知从何处奔了过来。车夫赶紧拉拉缰绳,停了马,艾卓掀开窗帘冲谢婉儿嫣然一笑。   “别忘了你说过的话。”谢婉儿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六年之后,我娶你。”艾卓一边说一边探出半个身子抚摸着谢婉儿的头发:“你要乖乖地等我回来,不许惦记其他的男人,连我哥哥南归也不例外。”   “哼,谁喜欢老男人啊。”谢婉儿攥住艾卓的手大声说道:“你也一样,不许惦记其他的姑娘大妈。”   两个半大的孩子勾着小手指,南归颇为尴尬地立在一旁。   “我没听错吧,老男人,南归是老男人?!哈哈哈……”余若书神不知鬼不觉地站在南归身后大笑道。   南归扭过头,见余若书正搂着未婚妻小鹿子,二人脸上全挂着看好戏的表情。   “我道是谁,原来是妻管严余若书。”南归冷冷地说道。   “南归,咱们兄弟一场,何必说这种口不对心的话,其实我知道,你巴不得天天被雁落管着呢。”余若书说完这话就躲在小鹿子身后,一副我有老婆我怕谁的架势。   南归揉了揉太阳穴,自己的一世英名,算是全毁了。   等害得自己冰山不像冰山,飞刀不像飞刀的雁落回来,这笔帐,一定要好好地算一算,一个吻恐怕不够,那就多个好了……   第十二章:威武爷的烦心事   人活在世,免不了吃喝拉撒睡。别管是皇帝老儿还是凡夫俗子,谁也躲不开这五件事。但人活着,难道仅仅只为了这五件事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吃饱了喝足了,肚子痛快了,八卦新闻侃够了,人民群众还能做些什么?   您说拉灯睡觉?瞧瞧,想歪了是不。还有一件关乎到个人幸福的大事呢,泡澡。关于泡澡的轶事,就是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咱们别的不提,单说说历史上那位有名的圆嘟嘟胖乎乎、人家人爱贵妃娘娘,最喜泡澡。试想一下,娇娇柔柔的二八佳人跳进华清池里,左搓搓又揉揉,在热水里舒舒服服地泡上一泡,找几个利索的宫娥擦擦背,捏捏肩,清清爽爽赛过活神仙。这可不是瞎编乱造的,有诗为证:‘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眼下虽然过了春寒,且南掌柜也不是双腿经常拌蒜的杨家娘娘,但他还是不能免俗地跑了一趟悠然池。毕竟在家里洗澡不得劲,木桶太小,南归总是伸不开胳膊腿,每次洗澡都觉得不能尽兴。以往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时常带着洗澡用的家伙悄悄去悠然池泡澡,只因那时澡堂子已打了烊,洗起来比较痛快,不会被阿猫阿狗盯着自己的身子瞧。   这不,今儿晚上南掌柜又踏着月色来到了悠然池。他掀开帘子一进门,王老板就迎了上来:“南掌柜,您来了。怎么不提前说一声,我好叫伙计替您点上檀香。”   “有客?”南归通过王老板那有些局促的表情猜测到里面可能有客人正在泡着。   “我知道您不喜欢泡澡的时候有人在身边,今儿太不凑巧了,威震镖局的威武大爷正在里面,您要不,明日再来?”王老板小心翼翼地问道。   南归迟疑了片刻,见时候还早,估摸着雁落刚进城,起码要半个时辰之后才能到猫耳胡同。反正在里面泡着的是他的哥们威武,应该没那么无聊八卦打探自己的隐私:“不折腾了,就盆池子吧。”   到池子泡澡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一是合池子,也就是一堆人挤在大池子里,跟煮饺子涮羊肉似的泡着。还有一种是盆池子,也就是单间,一人一小池子泡着。盆池子贵得很,一般人家还真消费不起。南归这人十分讲究,若不是瞅着悠然池用的是活水,就是打死他,他也不愿进公用浴池半步。饶是活水,他也不想和人同泡着。细一琢磨,也是,本是来放松享受顺便洗洗身上的尘土,若是进了合池子,估摸着身上的土没洗干净,到沾上那里面的黑泥白泥。   王老板亲自领着南归进了池子,里面水汽弥漫,白蒙蒙,热腾腾。南掌柜一边褪掉袍子,一边朝盆池子走去。只见在合池子里边儿上坐着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那男子光着身子,一个伙计正给他搓后背呢。   “我倒是哪位爷儿这么有钱,大晚上的来盆池子泡着,一听声儿,原来是南大掌柜。”威武挥挥手,示意伙计先退下。他侧过头,笑嘻嘻地望着南归。   “威武大爷怎么躲清闲来了,这几日没出去走镖?”南归打趣道。   “寻我开心是不是?”威武一起身,身上的水珠子稀里哗啦地散落到地上:“过不了多少日子,我师父六十大寿,所以局子里的生意就先停了,大家都忙着准备好好闹腾一番呢。”   “你可别忘了给我送上帖子。”南归拍了拍威武的肩膀,冷不丁地瞥见他胳膊上有几道血印子,不像是猫抓的,到似被人挠了几下:“你这是怎么弄得?该不是……”   “呸呸。”威武脸一黑,没好气地说道:“什么时候你也开始说这些有的没的了,我胳膊上这几道印子,的确是人弄的,但不是你想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儿,这是被轰天爆竹铺里的少爷阳奕给抓的。”   “阳奕?”南归惊讶地望着威武。   “别提了,都怪我心软,找事给自己添堵。”威武挠了挠头继续说道:“前些天我师娘去炮竹铺里订过寿用的炮竹,一进门就瞅见阳奕和彤若在吵架,声音特大,彤若气得拿着炮竹就往阳奕身上扔,阳奕那只猴子腿脚还挺灵,一溜烟翻墙跑了。我师娘是个热心肠,拉着彤若不停地询问。彤若一开始不肯讲,架不住我师娘没完没了的追问,她神色暗淡的说,‘自打阳奕过完十八岁生日,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吵吵着要自己负责经营炮竹铺,他这孩子平日里就没好好练过手艺,哪能把炮竹铺交给一个嘴上刚开始长毛的娃子呢。自打这以后,他就天天跟我吵架拌嘴。’   我师娘一听这话,就劝彤若说,‘男孩子家都有这个过程,别慌别慌,阳奕这孩子命苦,爹娘死得早,身边没个能给他做榜样的爷们,不如把他送到我家镖局,让威武好好地管管他,保准不出几日还你一个棒棒的小伙子。’   第二日清早天刚亮,阳奕就冷着脸来了。一开始我没太在意,就让他跟着几个小徒弟一起练武,说是练武,其实也就活动活动胳膊腿,找点事做而已。谁曾想,阳奕这小子把镖局的后院折腾得是鸡飞狗跳,他先是爬树捅鸟窝,然后钻狗洞摘蘑菇。到最后,非说我家后院里长着的野草是什么何首乌,愣是把墙根给掀了。我一气之下,给了这只猴子一巴掌,他倒好,死命摽着我胳膊,张口就要咬。我下意识地一甩袖子,好嘛,他竟然生生地把我的衣袖给扯了下来。我胳膊上这伤,就是这么来的。咱爷们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挂过彩见过红,没成想,竟然栽在一只泼猴手里。”   “后来呢?”南归抿嘴一笑,低声问道。   “哪还有什么后来,我让人把彤若请来,让她领走了这个宝贝少爷。”威武冲南归翻了翻白眼。   “我昨儿个见他,倒没瞅出什么异样来。”南归皱了皱眉头,雁落今天跟着阳奕去城郊送货,千万别出什么岔子,唉,还真是没一件事让自己省心。   “成了,别净说别人的闲事,这几天猫耳胡同可都传遍了,南大掌柜热吻雁落姑娘。”威武坏笑道:“咱们兄弟一场,你给我句实话,到底是瞎编乱造的还是确有其事?”   “你觉得呢?”南归反问道。   “本来我不信,但这故事传的是有鼻子有眼儿,说你和新任知府清光争姑娘,还在茶馆门口吵了起来。临了,知府大人强吻了雁姑娘……”威武见南归的脸色有要冻结的趋势,他赶忙收了口:“得得,别跟我这儿翻脸,咱兄弟明白了。”   威武没想到南归翻脸如同翻书,都说女孩的心事猜不得,现在看来,这男孩的心事更不能猜。   南归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一想起雁落以及清光那个混蛋,他就没什么心情泡澡享受了,匆匆用温水冲洗身子之后,便离开了。刚走到霜叶茶馆门口,就见一个黑影从槐树后面走了出来:“南掌柜,是我。”来人正是彤若彤老板,南归冲彤若微微点了点头。   “雁落妹妹今晚上住我那儿,就不回来歇着了。”彤若有气无力地说道。   “又住?”雁落已经连续两个晚上夜不归宿了,就算生气,也不能跟自己玩躲猫猫的游戏啊。更何况,今晚上南归准备来一个爱的告白,认认真真、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把自己的心意告诉给雁落。现在可倒好,这家伙不回来,难不成,要自己对着月亮瞎哼哼吗?   “南掌柜……”彤若突然感到一阵阴风嗖的钻进了自己的脖领子里,多日不见的南归式冷眼冰刀重出江湖,似乎这次已经不是薄薄的冰刀,而是孔武有力的大砍刀了。   “我去接她回来。”南归冷声说道。   “别……”彤若焦急地挡住了南归的去路:“雁落妹妹不是为了躲开你才不回茶馆的,是我要她留下来陪我,最近阳奕天天跟我吵架,我晚上……唉,当着雁落的面,他还能收敛点。”   “这……”南归有些为难,他已经忍了一天多,为得就是今晚‘好好’和雁落谈谈,难不成,又要被放鸽子?   “我知道南掌柜在担心什么。”彤若浅浅一笑:“知府大人强吻妹妹,只会让妹妹更讨厌他。比如昨晚上她就跟我说,要去找沈承希,让他做几个童男童女给知府送去。我刚才出门的时候她还让我转告你,那件事,她的确有点困扰,但是没有觉得不舒服,你也不用道歉。”   南归猛地想起自己曾跟雁落说过‘那个吻,是我主动的。即使让你困扰,或者觉得不舒服,我也不会道歉。’之类的话,现在雁落这么回答自己,应该是……应该是……南归不敢再想下去,他怕控制不了自己情绪闯进炮竹铺里抢走雁落。   “好,今晚就麻烦彤老板照顾她。”南归冲彤若点了点头:“请告诉雁落,明天一早我去接她。”   “嗯。”彤若笑呵呵地瞅着南归:“这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反正我说了,南掌柜千万别生气。雁落妹妹性子执拗认死理,我猜她也明白自己的心思,只是因为曾受过伤,总是下意识地想躲在壳儿里保护自己。这是人之常情,南掌柜还请有点耐心,别逼得太紧,反正她已经落在你的手心里了,跑也跑不掉。”   南归望着彤若,陷入了沉思。彤若冲南归摆摆手,转身朝着自家店铺走去,才走几步,她突然扭过头,飞快地说道:“南掌柜,还有一事,你该不是故意激怒清光,让他当众非礼雁落,好让雁落彻底恨上他吧?若真是如此,彤若十分佩服你。”彤若说完这话,吐了吐舌头赶紧跑了。留下南归哭笑不得地站在门口,好嘛,合着自己在众人眼中,是一个阴险狡诈的人。   不过,别人怎么看不重要,自己要赶紧回去安排一下明日的行程,早上接到雁落之后去做什么呢?总不能直接上客栈开房吧……不经意间,南归又开始回味那个亲吻了。   是谁说过,男人都是用下半个身子思考的呢?   第十二章:威武爷的烦心事   立夏前后,种瓜点豆。这不,刚进入夏季,太阳就毒得跟蝎子似的,蛰得人睁不开眼睛,脑袋瓜子上还噌噌的往外冒汗。   早上南归一起床,就感到滚滚热浪扑面而来。还没到伏天就这么热,这要是到了七八月,估摸着叶城变蒸笼了。等过了六月,就带着雁落去避暑……南归一边想着一边收拾妥帖,缓步走到了茶馆一层。   “季宝,熬点绿豆汤吧,这天儿太热了。”程贝贝翘着二郎腿,斜坐在椅子上呼呼地喘气。   “哪至于啊。”季宝抿了抿嘴唇:“今儿个刚立夏,这要是到了伏天,你还不一头扎进冰窟窿里。”   “要真有冰窟窿就好了。”程贝贝咧开嘴冲季宝哈哈坏笑了几声:“倒别说,只要见着南掌柜,我这心里就凉快了许多,他那双冰刀眼和冷面孔,真是居家旅行、杀人越货必不可少的宝贝啊。”   季宝眼尖地瞅见南归,他一低头,赶忙三步并作两步奔去了灶房。倒是向来没眼力见儿的程贝贝依旧叨叨唠唠、没完没了。南归走到程贝贝身后,冷不丁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程贝贝一扭头见到南归正面无表情地瞅着自己,吓得他差点从椅子上跌下去。   “既然闲着无事,不如去后院擦墙。”南归说完便一甩袖子出了茶馆。留下程贝贝一个人耷拉着脸,一副欲哭无泪的模样。这么热的天,擦什么墙啊,南掌柜这分明是要让自己中暑……程贝贝恨不得抽自己几个巴掌。   南掌柜此时正迈着轻快的步子,嘴角微微上扬,心情愉悦的前往轰天炮竹铺接雁落回家。他见院子后门虚掩着,轻敲了几下之后推门而入。   一进门,他便听到一连串银铃般的笑声。   “雁落妹妹穿上这套衫子,好似刚过门准备回娘家的小媳妇。”南归耳边传来彤若又脆又亮的声音。   “又打趣我,还不是你非逼着我穿上这套能透出亮儿的衫子。你要是再糗我,以后我再也不帮你了。”雁落似嗔似笑地说着。   “透出亮儿才好,有些人眼拙,看不出雁落妹妹的好。非要给他点甜头,逗逗他,他才能……”彤若突然住了口,雁落不解其意,好奇地问道:“他才能怎样?”   “你少给我这儿装糊涂。”彤若伸手弹了弹雁落的额头:“人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他这种子早就播下了,至于能不能收获,可全在你。”   “彤若。”雁落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什么种豆种瓜的,说得我跟傻子似的。他……他也没亲口对我说什么,何况,一个吻,也不能代表他对我有意……”   “你不是傻子,难道我是?”彤若伶牙俐齿地反驳道:“你想让他说什么,站在猫耳胡同门口,大吼几声我喜欢雁落?他那个人,就一冰冻闷葫芦,平日里别说吻别人了,根本不不让人近身,人家现在对你是又抱又搂,又亲又吻,这难道还不能说明什么?!我知道你心里气他那天为何不安慰你,他又不是沈承希余若书,对这种事,根本就没什么经验。据我估计,他当时被气得说不出话来,恨不得一刀捅了你那个发小,然后把你扛进洞房。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对你的心意连我们这种旁观看热闹的都感觉得到,你要是再跟我这儿装蒜,我可直接把你打晕了,送进他房里,让他看着办。”   “你若是敢打我,他肯定不会轻饶你。”雁落脱口而出道。   “瞧瞧,你可算找到靠山了。”彤若伸手就挠雁落的痒痒肉,两个姑娘笑作一团。南归站在窗外轻咳嗽了几声,屋内的笑声戛然而止,片刻功夫,房门吱呀一声打开了,雁落红着脸低着头站在了门口。   南归一怔,直直地凝视着雁落。眼前这个姑娘一身漂漂亮亮的鹅黄色对襟宽袖衫子,袖口领口全镶着一道紫色的绣花宽边,下面一条天青色暗纹长裤,一双坠珠开口绣鞋。头发松松绾成一个圆髻,上面插了一支白玉簪子,这一身装扮真叫南归傻了眼。之前撮合余若书与小鹿子那次,雁落也曾精心打扮过,但那次的打扮过于盛气凌人,与这次的娇俏可人大不相同。南归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凑到雁落身边,抬手帮雁落捋着头发,想借此掩饰自己泛红的面颊:“这么早就换上夏装了,也不怕着凉。”   “嗯?”雁落见南归露出少有的羞涩表情,不禁玩心大起。她侧过头,笑咪咪地瞅着南归的眼睛:“不好看吗?那我换下来好了。”说着雁落转身要走,南归下意识地拽住了她的胳膊。   他被雁落这突如其来的大胆问话弄得哑口无言,只好苦笑着叹了口气:“这都跟谁学的,油嘴滑舌。”   “你不喜欢?”雁落飞快地问道,随即窘迫地低下头假装玩着衣角。   南归绝对没想到,短短两日未见,雁落这嘴皮子溜得赛过胡同口耍花腔逗人乐的那些团(tuàn)柴。他舔了舔嘴唇,突然压低声音说道:“你说我喜欢还是不喜欢?”   这……不愧是南归南大掌柜,这花皮球又给雁落踢回来了。雁落支支吾吾地说道:“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哪知道你喜不喜欢?”   “你啊……”南归说着捏了捏雁落的鼻尖:“该装糊涂的时候不装糊涂,不该装的时候瞎装糊涂。”这话里带着浓浓的宠爱味道,听得雁落是心花怒放,但又不敢表露出来,她扭过头,假装欣赏后院里种的那几棵摇曳多姿的柳树。   “那天我没说话,是……”南归突然说道。   “我没生你的气。”雁落忸怩捏捏地说道:“只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儿,被清光那个混蛋给……非礼了,我心里不是滋味儿。”说着雁落慢慢抬起头,盯着南归的脸,露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那种表情,若是出现在其他姑娘脸上,南归铁定是直接甩袖走人,‘你心里的滋味,关我什么事’。但现在可不一样了,南归急忙伸手半搂住雁落的肩膀,缓缓说道:“那天都怪我,和清光这仇,我记下了。雁落你……你只要记得之前的那个吻就好。”这已经是南归能说出口的,最肉麻的情话。他觉得自己真的尽力了,若是雁落还听不懂,他也没什么办法。   雁落脸一红,猛地想起那个下雨夜,和南归的热吻。这两天晚上,小姐妹彤若反复敲打自己,不停地普及恋爱知识,弄得自己就是再想装迟钝混日子也不可能。比如昨晚彤若躺在床上说得第一句话就是:“雁落,你到底喜不喜欢南归?你若是不喜欢,我也就不费什么口舌了,也别再耽误南归的时间。明儿个我就让阳奕去转告他,你以后就住在我这儿,帮我看店。你和南归之前的那笔帐,我帮你去解决。”   姑且不说彤若能否解决掉那笔帐,单她上来这一句‘你到底喜不喜欢南归’就把雁落问住了。说不喜欢,那绝对是骗人的,可这喜欢二字,却又无论如何说不出口。雁落也很恼怒自己这种优柔寡断的性子,但面对爱情,她总会感到一丝胆怯。   彤若焉能洞察不到雁落心里的小九九,她伏在雁落耳边,小声指点着好姐妹,那些主意弄得雁落脸红心跳加速,她侧着身子倒在彤若怀里,引得彤若一阵大笑。   “今儿个立夏,天气真好。”雁落突然没头没脑地来了这么一句。   “嗯。”南归心知,不能逼得太紧,虽说这话茬是雁落挑起来的,自己不过是加以利用罢了,但点到为止,适可而止这些道理他还是懂的:“按理说立夏应该吃些五色饭,再拌碗扒糕,但这平日咱们也常做,没必要非今儿个吃。最近店里生意闲,不如咱们去芦葭湖走走,我带着鱼竿呢,若是能钓上几条大鱼来,晚上咱们烧着吃。”   雁落听后兴奋地点点头,这还是她第一次和南归出去玩,能不能钓上鱼反而没那么重要了,大不了晚上下馆子去。   南归带着雁落,手里提着钓鱼用的物件,慢悠悠地朝芦霞湖走去。二人一路上走走停停,一会儿看看耍戏法儿的,一会和偶遇的熟人聊上几句,等到了目的地,已经过去了大半天。   长空澄碧,艳阳高照,鸟语花香,正是出游的好时候。南归钓鱼,雁落就坐在他身边静静地瞅着湖面。绿水盈盈,轻风徐徐,有美男子相伴在侧,雁落觉得,生活无限美好。钓鱼这项娱乐虽然有点大叔气,不像是寻常年轻男子会选择的爱好,但南归毕竟不是一般人。他好钓鱼,虽在雁落的意料之外,但细细一想,却也在情理之中。   能沉得住气在湖边纹丝不动呆上几个时辰,这种心胸和性子,想来也只有冰山男才能做得到。一开始雁落还能耐着性子乖乖坐着,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鱼竿根本就没动弹过一丝一毫。雁落只觉上下眼皮开始打架,周公大人提前拜访。   南归注意到雁落有些乏了,他侧过头,轻声说道:“是不是倦了?”雁落赶忙冲南归眨眨眼睛,示意自己还精神得很。南归神情有些黯淡,他从未和女子单独出来约会过,更不知道这约会都要做些什么。眼下雁落就坐在自己身边,可自己愣是没了词,连句俏皮话都想不起来,只能傻傻地盯着鱼竿发呆。自己如此无趣,雁落一定觉得很闷,南归沮丧地想着。   正在二人绞尽脑汁、拼命寻找话题的时候,鱼竿一弯,水哗哗的响着。经过这艳阳的照射,水面翻滚着朵朵金花。南归手上一抖,拿捏好力道一拉竿,一条金色的大鲤鱼就窜出了水面。雁落高兴地大叫着:“老天爷,这鱼跟脸盆差不多大。”   南归斜眼瞥见雁落乐得直蹦蹬,不由得嘴角挂上了点点笑意。他稳稳握住鱼竿,高高地一甩,一条足足有十斤重的大鲤鱼就上了岸,落在了雁落身旁放着的木桶里。雁落低头想凑近观察鲤鱼,却被鲤鱼溅起的水花打湿了脸,南归温柔地帮雁落擦着额头的水渍。   二人距离很近,似乎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声。南归望着雁落红扑扑的脸蛋,心思一动,他一只手轻搂着雁落的腰,另一只手慢慢在雁落的嘴唇上摩挲着。   “和上一次的情景很像呢。”南归的声音有些沙哑。   雁落立马想起了不久前那个热吻,她一下子羞红了脸,不停地躲闪着南归的目光。   “这一次,可不许再说忘记了。”南归浅浅一笑,低下头,慢慢地吻上了雁落。   “大白天的,你们也不避避人。”一个男声突然响起:“南掌柜,就算是要种瓜种豆,也选个清净的地方嘛。”   第十二章:威武爷的烦心事   南归的唇仅仅在雁落的唇上碰了一下,还未来得及品尝,就被人无情地打断了。这个没眼力见儿的家伙正是南归的好哥们——威震镖局的现任总镖头威武大爷。   “威武爷今儿个很闲嘛。”南归面露不忒,他揽着雁落的腰,冷冷地瞅着威武。   威武歪嘴一乐,丝毫没有要道歉的意思。他笑咪咪地望着雁落,中气十足地朗声说道:“雁姑娘,我师娘一直惦记着您呢,说您做的驴打滚比胡同里卖的好吃多了。什么时候您赏个脸,再给我师娘做点儿,喂喂她的馋虫。”   “一定一定,我今晚上做好就给大娘送去。”雁落红着脸,忙不迭地点着头。她没想到自己和南归亲热会被人撞见,偏偏那人还是南归的好友威武。   南归不满地哼了一声,好不容易有和雁落独处的机会,却总是被莫名其妙的打断,他心里有气,言语自然不善:“一张口就会指使人,还真不客气。”   “岂敢。”威武抱拳冲南归一弯腰,郑重其事地说道:“敢问南大掌柜,可否行个方便,让雁姑娘为我师娘做上几个驴打滚?威武在此先谢过了。”威武故意装腔作势取笑南归,南归焉能不知。   “瞧你这样,哪像管着三四十号人的总镖头……”南归撇撇嘴,算是答应了下来。   威武不以为意,他哈哈一笑,斜眼一瞥,正好看到雁落身边放着的木桶:“鲤鱼?”   雁落不明所以地点点头,威武眼睛一亮,弯腰凑近盯着木桶里那条鲤鱼猛瞧着:“好家伙,这鱼底有十几斤吧。”说着他直起身子,有些讨好地对南归说:“南归兄弟,这鱼能不能让给我?”   “不能。”南归想也没想就拒绝了。   “别急得摇头嘛。”威武眉毛一挑,伸手轻轻捶了捶南归的肩头:“咱们兄弟俩谁跟谁,一条鱼而已,难不成你还要跟我生分?就算哥哥求你了,你也知道,我家那位老爷子要过寿,师娘非要让我们去找条过十斤的鲤鱼来,说是讨个彩头。我和几个兄弟翻遍了叶城,也没找到大鱼。若是从其他的地方买回来,又怕到时候鱼死了,更不吉利。这不,师娘叉着腰伸手一指我鼻尖,非让我到湖里来摸鱼,咱兄弟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这滑不留手的玩意。我正愁没法交差,没想到,天上掉下了大鲤鱼,楞让兄弟你钓到了,这就是缘分。”威武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其目的直指南归为雁落钓上的定情鲤鱼。   “少拿老太太和老爷子压我,吩咐你的事,你没办好,管我什么事。”南归扭身拽着雁落要走,威武赶紧拉住了木桶,“放手。”南归皱了皱眉,瞪着威武。   “兄弟有难,你不能不帮。”威武哭丧着脸,唉声叹气道:“这几天我算是要多惨有多惨……今儿早上阳奕那个死小子来送炮竹,他非要在后院里表演一番。表演就表演吧,可却把老太太的几盆牡丹给燎了,溅出来的火星子还把我晾在院里的一件上好袍子给烧出大洞。事后这小子拍拍屁股走人了,留下我被老太太骂得是狗血淋头。老太太非说我糊弄她,说什么轰天炮竹铺家的炮竹,怎么会走火花,定是我练功时候玩什么抡火球。我又不是耍把式卖艺的,玩什么火球!”   “阳奕这孩子,最近越来越没分寸了。”雁落颇为同情地对威武说:“赶明我腾出空儿来去跟彤若说说,不能这么惯着他。”   南归抿嘴微微一笑:“恐怕彤若制不住他。”   “怎么会?”雁落嘟了嘟嘴:“再怎么说,彤若也是他的姐姐……”   “姐姐?”南归低头伏在雁落耳边嘀咕了几句,只见雁落脸色大变,她仰着头,眯着眼睛喃喃说道:“不会吧?”   “到底是不是你去问问不就知道了?”南归摸了摸雁落的头,又耳语了几句,雁落带着满腹的疑虑转身前往了轰天炮竹铺。待雁落走远之后,南归才把注意力重新放到威武身上:“让你发愁的事情恐怕不是阳奕吧。”   威武呵呵一笑,他冲南归眨眨眼睛,算是默认了。   “说。”南归双手抱在胸前,靠在了一株柳树上。   威武大爷索性席地而坐,一五一十地把最近发生在他身上的奇怪事儿讲给了南归。   再说威武大爷的烦心事之前,咱们先来了解一下他这个人。   正所谓,忆往昔,峥嵘岁月稠。   威武大爷长南归三岁,叶城本地人。幼年时父母皆殴,便被叔叔威东海接进了镖局,自幼习武。威东海并无子嗣,待他金盆洗手之后,总镖头这个位子便落到了侄子威武身上。   威武人如其名,生得高大壮实,不光武艺高强,还心思缜密。不似一般的镖头,就知道打打杀杀。威震镖局行事风格,完全秉承老祖宗立下的规矩:“行走江湖,三分靠武力,三分靠面子,一分靠运气,至于剩下的三分,嘿嘿,自然是靠老婆了,正所谓,有老婆万事足。”   武功当然重要,谁会花银子请棒槌来护镖,但良好的人际关系也必不可少。镖局无论立在哪里,都要上下打点。这说的不是受贿那套,而是说,要在当地公家和民间都叫的响,叫的亮,总要得到当地衙门主事大人的支持以及乡绅百姓们的捧场才行。正所谓礼多人不怪,面熟好办事,威家老祖宗就深得其中的奥妙。   亮镖之后也不是就没事了,还要调查运镖的线路,了解哪些路上有贼人,哪些路上有匪徒。运镖,总会行到偏僻的地方,所以要一路上喊镖号。就跟曾经有个什么什么教,总喊星宿老仙,法力无边一样。为得是警告心怀叵测之人,此镖是威震镖局运的,若是开眼就别往刀刃上撞。   饶是如此,还是经常能遇到劫镖的歹徒。比如走到孤坟荒庙,十有八九里面潜伏着若干假和尚。假和尚好对付,大不了干一架,以武力取胜即可。可怕的是远离城镇,开在大山或是野地里的酒家客栈,就跟西游记里说得似的,里面准藏着美艳狠毒的白骨精。这里的白骨精说得不是妖孽,若是妖孽也容易,念念咒,撒点黄酒,再不行磕几个头,烧三株高香,再奉上若干纸钱,定能让那些小妖们美得屁颠屁颠。人扮的妖孽才可怕,什么衣不遮体的美妇人、个头小小的娃子、拄着拐杖的大娘……这些人通常属于摸门儿的,他们负责评估运镖的人马,若是容易得手,便会通知躲在暗处的匪人。   即使遇到贼人,大干一场,还不能把人打死或是打残了。打死打残,这梁子就结下了,免不了来个报仇雪恨的。人在江湖飘,那能不挨刀,就是武功再高,也有落单的时候,说不准夜里解小手被人给抹了脖子,或是水缸里下了毒。镖局的原则是,打跑了贼人即可,万不可弄出血债来。   就算把东西安全送到顾客手上,这镖也没走完呢。想想这一路上交了几个朋友,又和什么人结了梁子,该如何应付,是打套点心匣子送过去,还是托人去说说好话,这里外里,全都是学问,只有事事想的周全,镖局才能立住脚,总镖头才能扬名立万。这碗饭,看着容易吃,其实,不亚于皇帝的宝座,烫屁股得很。   威震镖局声名远播,自然不需要威武来帮着打江山,立牌子,他只要能维持现状即可。武艺自是没的说,单来讲讲他对朋友的一副古道热肠。   威武与南归,是不打不相识,那时南归刚到叶城,还未站稳脚跟就扛下了猫耳胡同大总管一职。胡同里响起了不少反对之声,想来也是,谁愿意让一个半大的孩子来管理呢。那时威武已经随叔叔保了好几趟的镖,其能力得到了诸位英雄好汉的一致认可。正所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就在南归来到猫耳胡同的前一个月,威武成了镖局的总镖头,人人尊敬的大能人。   南归成为新任霜叶茶馆掌柜之时,他刚好保镖回来,众人请他拿主意,他也没什么废话,直接杀去了霜叶茶馆。二人闭门较量了一番,谁输谁赢大家并不知晓。反正自那之后,威武便和南归成了朋友,得到了威武的支持,南归算是在猫耳胡同扎了根。   严格来说,威武大爷还是南归掌柜的恩人呢,当然他们俩是英雄惜英雄,自然不讲这些客套话。有趣的是,威武是南归的好友,却和余若书十分不对付,他时常嘲笑余若书一身酸腐气,满口之乎者也的假道学。所以,通常是有余若书的时候见不找威武,有威武的时候瞅不见余若书。再加上威武大爷生意十分兴隆,不似余若书那个浪荡公子,所以威武和南归聚在一起的时候不算多,但二人的友情却从未淡过。   言归正传,此时威武大爷面露愁容,似乎还带着几丝窘迫,这副神情可是十分少见:“南归,我不知触了什么霉头,这几天,接连收到了这样的信笺。”他说着从怀里掏出了一沓子花花绿绿的信纸。   南归接过随手翻看了几封,这不看不要紧,一看,楞然把冰山南大掌柜逗得是前仰后合,开怀大笑:“情极不能羞,乍调筝处又回眸。正不在相逢合欢频,许并坐双行,也都情分。织女机边,一线秋河,夜凉人涉,早是含情迎接……敢情,这都是写给威武大爷的情信?威武啊,你这是惹到了哪家姑娘,人家都含情迎接了,你就别再半推半就,欲说还休了……”   “得得。”威武毫不留情地瞪着南归:“这话哪像是冰刀眼南大掌柜说出口的,也不怕折了你的光辉形象。你啊,就别逗我了,赶紧想想,怎么帮我解决这件事。这信天天顺着门缝塞进后院,我起得最早先拾到了,要是给底下的兄弟们瞅见,我这脸往哪搁,还不被他们笑死。你看,这信也没署名……”   “想查出这信是谁送的并不难,但查出来之后呢?你准备严词拒绝这位姑娘?”南归轻轻抚着额头,有谱有派地说道。   “这……”威武一时语塞:“我也没想好。”   南归见威武涨红了脸,露出难得一见的局促,不由得心情大好,谁让这家伙打扰了自己和雁落的约会,这下也该自己逗逗他:“成,这事我管了,你先回镖局等我信儿吧。”   威武挠挠头,他见南归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似乎对于抓住给自己写情书的女子十分有把握,他也不好再多问什么,毕竟论起才智计谋,南归可是猫耳胡同里一等一的人物。   “这鱼,你拿去吧,就说是我和雁落孝敬大娘的。”南归说着把木桶交到了威武手上,威武点点头,算是谢过。   与威武分开后,南归施展轻功,片刻功夫便到了轰天炮竹铺。此时已是月上柳梢头,他刚想敲门,却见门虚掩着,一双手噌地朝他伸了过来。   “嘘。”雁落轻轻打开门,放南归进了店铺。   “成了?”南归见雁落跟做贼似的,猫着腰、高抬腿,一双圆眼睛溜溜乱转着,十分可爱。他心思一动,便牵住了雁落的手。雁落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她咳嗽一声,又马上咬着嘴唇止住了。南归握着雁落有些颤抖的手,心里泛上了阵阵甜蜜,仿佛这双手有某种神奇的魔力,可以让自己心跳加速,血液上涌,浑身上下都充满了一种无法言说的幸福感。   “不知。”雁落冲南归挤挤眼:“等了老半天,也没见有什么动静。”   “别急。”南归柔声说道:“都这么晚了,你一定饿了,一会带你去吃包子炒肝可好?”南归一边说着,一边把雁落轻拥进怀抱里。雁落没有躲闪,而是任其为所欲为。南归身上有种淡淡的香味,那味道让雁落变得反应迟钝,脑子里一片空白,但心里却是暖洋洋的。   这就是,恋爱的感觉吧。雁落迷迷糊糊地想着,突然房门打开了,阳奕小跑着到了后院,随后彤若也从房里走了出来。南归赶紧把雁落拽到了阴暗处,二人对视一眼,然后便目不转睛地盯着后院那片空地。   只听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南归下意识地捂住了雁落的耳朵。   第十二章:威武爷的烦心事   伴随着轰隆隆的爆炸声,幽蓝深邃的天空被一片冲天的火光点燃了。那是如此夺目耀眼的红色,美好得令人惊叹。烟火在空中飞舞旋转着,把整个叶城照得亮如白昼。   “这是你做的?”彤若又惊又喜,她傻傻地望着站在身边的阳奕。   “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阳奕骄傲地拍了拍胸脯,含情脉脉地瞅着彤若:“彤若,我喜欢你,一直都喜欢你,以后换我来照顾你吧。”   彤若没有说话,她低下头,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肩膀上的重担,独自一个人挑了许多年,正如刚才雁落所说,是时候,为自己活着。   “为什么只有一种颜色的烟火?”彤若轻声问道。   “还记得小时候,你带着我去庙会看烟火,咱们走着走着就被人群给冲散了。那时候我特别害怕,大声地叫着你的名字,可四周却都是陌生的面孔。我猛地一转头,看到一抹鲜红色一闪而过,我下意识地追了过去,果然是你。”阳奕缓缓喘了口气,继续说道:“那时候你正焦急地找我,一边找,眼泪还一边不住地往下掉。从那时候起,我就告诉自己,总有一天,换我来照顾你。”   彤若微笑着,她没有说什么,而是把头轻轻地靠在了阳奕的肩膀,阳奕伸手揽住彤若的腰,二人幸福地凝视着绚烂的烟火。   不必言说,也知晓对方的心意,这就足够了。   与此同时,雁落和南归躲在暗处,二人相视一笑,随即扭头注视着灿烂的夜空。院子里茉莉花开得正盛,一朵朵白色的小花缀满了茉莉枝梢,若是竖起耳朵甚至能听到茉莉花绽放时发出的沙沙声。一阵微风拂过,满园的花香让人好似置身于梦境之中。   在这醉人心脾的香气中,雁落有些害羞地踮起脚跟,继续他们在湖边被打断的事情,轻轻地吻上了南归的唇。仅仅是双唇相碰,便让她的心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呆在南归身边越久,雁落觉得自己越像个孩子,被宠爱着、呵护着,虽然是以某种看起来冷漠的方式。没有山盟海誓、没有生死相许,但却感到安心踏实。霜叶茶馆,越来越像是雁落苦苦追寻的一个名为家的地方,而身边这个清冷的男子,总会为自己端上一杯热茶,微笑着注视自己……   南归看到雁落的眼角闪着泪花,不禁心疼地把她搂在怀里。南归觉得,雁落就跟她养的那只小猫似的,把自己的心一块不剩的叼个干净。两情相悦,无用的废话何必多说。南归认为,爱一个人,用行动证明就可以了,甜言蜜语他说不出口,也不想说。可惜,遇上迟钝的雁落,他的满腔爱意无处消解。   某个时候他很担心,自己这辈子会一直和雁落杠下去,看看到底谁先服软认输。但随着雁落这个吻,他心里的一颗石头落了地,总算是有进展了。看来把她娶进门,指日可待。南大掌柜这算盘打得甚好,只是他似乎忘记了,这世间的事儿,怎可能都称他的心如他的意呢,这是后话,按住不表。   解决掉阳奕和彤若之间的爱情小插曲之后,南归和雁落并肩返回了霜叶茶馆。夜已深,二人均无睡意,只好坐在一层喝茶嗑瓜子闲聊,聊着聊着,南归就说起总镖头威武大爷的烦心事来了。   “所以,你让我去扮他相亲的对象?”雁落迟疑了一下,轻声问道。   “别担心,到时候你蒙着面纱,没人认得出来,只不过是演场戏,目的是把那个姑娘给逼出来。”南归端起茶杯,随意抿了一口。   “可万一那个姑娘不出现呢?那这戏该怎么演?”雁落追问道。   “依我对她的了解,她肯定会来。”南归伸手捋了捋雁落额前的碎发,目光柔和地注视着她。   “你已经知道那人是谁了?”雁落好奇地眨眨眼睛。   “差不多吧。”南归看到雁落的表情,跟只见到胡萝卜的小兔子似的,既可爱又冒着几分傻气,他心思一动,故意凑到雁落身边,压低声音说道:“你想不想知道这里面的奥妙?”   只见雁落狂点头,南归嫣然一笑,甩了甩袖子便张开了口:“七八年前,龙王爷住进了叶城,无论高楼还是四合院,全都被水给淹了。像茶馆这种两层的小楼,水齐腰深,那些只有一层的门脸全都被没了顶。木桶当船,能在街上滑着走。别说是做买卖了,连日常生计都发愁。我那时忙着去照顾大杂院里的大爷大妈们,这猫耳胡同里的英雄好汉便全归威武管理。   人要是倒霉,喝凉水都塞牙,位于猫耳胡同东南角的聚贤烤鸭店在发大水的前一天,从外省进了一千只鸭子,本想趁着端午节发一笔小财,可成想却遇到了天灾。那时候人都泡在水里头,谁又闲心下馆子吃烤鸭。可这天儿越来越热,这些鸭子要是卖不出去,就全馊了坏了,到时候损失可不是一星半点儿。   聚贤烤鸭店是侯寡妇开的,她身边只有两个刚满十六岁的双胞胎女儿,哪里遇到过这阵势,全都闷在家里嗡嗡地哭。眼瞅着这些鸭子要砸在手里,侯寡妇为了这事着急上火,嘴里起了好几个大泡,她家隔壁一位小哥劝侯寡妇去找找威武,兴许能有办法。   她这人一向胆小,虽然在猫耳胡同里开店,却从不敢招惹江湖上的人,见人先低头弯腰,就是欺负她她也不敢还手。就这么一个老好人,被逼到走投无路,只能忐忐忑忑地随着那位小哥去了威震镖局。   威震镖局是套古香古色的四合院,这大水一来,把值钱的不值钱的玩意通通冲了个干净。威武和他手下的那些人顾不得自家院子,全都去照顾胡同里有需要的人家了。侯寡妇带着两个女儿一进门,便瞅见威武大爷正扛着木板要出去。侯家两个小姑娘下意识地瞅了威武一眼,这一看,吓了她们一跳。威武好几天没正经睡觉了,灰头土脸不说,还胡子拉碴,身上穿着的袍子也被刮破了好几个大洞,简直跟手里拿着铃铛行走街头要饭的没两样。   威武当时正忙,可能语气有些生硬,不过还是把侯家这三位女子请进了屋。一进屋,侯寡妇见里面的家具全都破破烂烂、乱七八糟的,瓷碗缺了口,椅子少了腿,要多寒碜有多寒碜。当下她心里一凉,这威武爷自己个儿家都弄成这样,哪会有闲心去管鸭子的事儿。她虽然把来意一五一十地告诉给了威武,但却没抱什么希望,完全是死马当活马医。   没成想第二日清早,威武派了几个兄弟,拉着侯寡妇一家连带那一千只鸭子,火速奔往了临近的镇子,并且仗着威武的面子,借住在一家饭馆里。烤鸭是肯定做不了了,只能做酱鸭子,镇上的百姓一听说是威武介绍来的,全都跑来捧场,只用了五日功夫,那一千只鸭子竟然全都卖光了,非但没折银子,还小有盈余。等他们一行人回到叶城,龙王爷起驾回宫了,大水退去,又是一派生机勃勃。   侯寡妇带着两个姑娘跑到威震镖局门口等威武,一见到威武,赶紧双手奉上用红纸包的四四方方的三十两银子,说是谢恩之礼。一瞅见银子,威武当时就翻了脸,压低嗓门对侯寡妇说道,‘祖宗早就立下了规矩,出门在外靠朋友,能帮把手绝不瞪眼瞧着。您现在塞给我银子,这不是存心让我难堪嘛。我威武是诚心帮您和孩子,不谈钱,谈钱就伤了和气。还是说,您没把我威武当朋友?’威武这番话把侯寡妇说得是面红耳赤,当即紧紧攥住威武的手,唤了一句威武侄子,这事情才算是圆满。”   听了大半天,雁落才有些明白这里面的曲折:“所以,你猜写情书的人是侯家两姐妹中的一个?”   “嗯,我认得情书上面的字迹。”南归点点头:“与过年时候侯家贴对子用的字迹一样,只不过,我猜不出是姐姐还是妹妹对威武有意。总而言之,明天那场戏你端坐着不动就行,剩下的见机行事。”   转眼就到了第二日,太阳毒得很,晒得胡同里那些爱疯跑的小孩全都打了蔫,坐在石墩上一边扇着蒲扇,一边大口地喝着绿豆汤。假相亲的地点在恒昌酒家,早上程贝贝刚进门,就被南归抓过去耳语了几句。半个时辰之后,大半个猫耳胡同全都知道,威震镖局的总镖头威武要相亲了,听闻姑娘是从外省来的,长得别提多俊。   雁落早就做好准备,换了一套新袍子,用白纱遮住脸,低着头,顺着墙角抄近路跑去了恒昌酒家。她一进门就撞见了韦蒜苗,韦蒜苗瞅见蒙着面纱的雁落,先是一怔,随即吸了吸鼻子,这股子若有若无的香味似曾相识,却又想不起来在哪闻过。他好奇地打量着雁落,直到掌柜韦兴白踹了他屁股一脚之后,他才一边揉着屁股瓣一边请雁落上二层雅间。   韦蒜苗一掀门帘子,雁落便侧身进了屋。威武已经在这里等候多时了,他见雁落进来,赶忙起身相迎:“南归怎么没来?”   “他说自己就不凑这个热闹了。”雁落用袖口擦了擦额头的汗,这大热天的,自己全副武装,快赶上胡同口卖的八珍烤鸡。   “他没少凑过热闹。”威武哼了一声,体贴地坐到雁落身边,帮她摇着扇子,雁落仰起脸冲他感激一笑。   就在二人友爱互动之际,门帘子一下被掀开了。侯家两姐妹嗖的窜了进来,一个夹住雁落的胳膊往外拽,一个按住威武的肩头不让他动弹。   “你们这是干什么?”雁落大叫道。   “少废话,你跟我走。”侯暮恶狠狠地说道,她一掐雁落的腰,趁雁落疼得呻吟之时把雁落拖出了雅间,留下侯晨一个人面对威武。   侯晨喜静,侯暮喜动,这两姐妹虽是双胞胎,但性子却南辕北辙,差距甚大。这不,侯晨面对心仪的男子威武,却只会低着头,依依呀呀说不出话来。威武也觉有些尴尬,他别过脸,假装盯着窗外瞧。   过了一柱香的时间,侯晨幽幽开了口:“威武大哥,今天的事全怪我和妹妹太鲁莽,我们一听说你要相亲,慌了神,才……才会跑来折腾的,你别介意。你是个大好人,我们怕你被外乡的姑娘骗了。我娘说,外面的姑娘都水性杨花得很,她们只顾盯着男人的荷包,不会做家务,更不懂得关心人。”侯晨见威武面无表情,以为他动了气,忙改口道:“你别气,错都在我,要不,我让妹妹去把那个姑娘叫回来?”   “为什么?”威武突然转过头,目光炯炯地盯着侯晨:“我要听实话。”其实他刚才看到侯晨留下,而侯暮离开,心里产生了一丝窃喜。他对侯晨一直也有那么点意思,否则不会三天两头往烤鸭店跑,次次都吃两三只鸭子,以至于他有时候觉得,自己说话声都是嘎嘎的。比起过于热情的侯暮,他更喜欢善良不爱说话的侯晨。所以当南归对他说,写情书之人必是她们姐妹中的一个时,他曾小小的期待过,那个姑娘是侯晨。没想到,还真让他给料中了,毕竟威武爷也老大不小,再不讨房媳妇,会被老太太碎碎念死。现在不妨顺水推舟,抓紧时间解决个人问题。   侯晨没想到威武会如此直截了当的提问,她脸一红,小声说道:“我……我就想陪在威武大哥身边,给你洗衣服做针线活,伺候你吃喝,陪你说话解闷儿。”   威武哈哈一笑,他一伸手,便把侯晨拉进了自己怀里:“还要帮我生娃子。”   侯晨更窘了,红着脸在威武的怀里点了点头。二人缠绵够了,才想起侯暮和雁落。   威武一拍脑袋,自责道:“惨了,要坏事,侯暮拽走那个姑娘,是雁落。”他没时间把整件事细细地说给侯晨听,而是飞奔着跑出了雅间。   只见雁落和侯暮正站在楼梯口说着什么,一见威武,雁落赶忙冲他挥挥手。侯暮眉头一皱,她使坏伸出了脚,本是想害雁落在威武面前跌倒出丑,谁知赶上了寸劲儿,雁落脚下拌蒜,身子一斜竟然从楼梯上摔了下去。   与此同时,威武伸出手想拉住雁落,却擦着手指头尖错过了。只听扑通一声巨响,雁落从二层滚到了一层,威武和侯氏姐妹赶紧跑到雁落身边。   “雁落,雁落。”威武焦急地唤着她的名字。   雁落双目紧闭,躺在地上,完全没有任何反应,侯暮下意识地摸了摸雁落的后脑勺:“血,她流了好多血。”   “天啊!”侯晨把手放在雁落鼻子下面,只觉她出的气多,进的气少。   第十三章:螳螂捕蝉谁在后   五月初七,诸事不宜。虽说随着时代的进步,叶城乃至整个明国都不流行翻黄历定吉凶了,但一些闲极无聊的大妈们还是会偶尔叨唠上两句,什么岁煞东、蛇日冲,什么东方亢金龙-凶,说得是有鼻子有眼儿。不过也就说说罢了,没什么人真按照黄历上写的去过日子。比如今儿是诸事不宜,难不成收摊子回家躺炕上歇着?   也许,除了这些大娘大妈大婶之外,还有一个人会时不常的关心一下黄历,那就是叶城的新任知府清光。这都是以前在自家店铺里养成的习惯,他娘亲是一个八卦算命抽签活动的爱好者,家里头放着不少铜盘、铁盘、木头盘,还有一沓子乱七八糟的书籍,什么《奇门遁甲》、《奇门大全》、《卜筮正宗》任意一本都让人五迷三道,云里雾里。每日清早,她娘准让清光把今日的黄历念给她听,一来二去,他养成了早上一睁眼先看黄历的习惯。   这不,一清早起来,他翻了翻黄历,然后随手一扔,也没当回事。但等到接近正午的时候,他的右眼皮不停地跳着,左眼跳财,右眼跳灾,莫非要出什么大事?清光一边揉着眼睛一边瞎想着。   吃午饭时,他不小心摔碎了一个小碟,本不是什么大事,等着下人来收拾就好了。谁知也不知清大人中了什么邪,竟然弯腰伸手想亲自拾掇,果不其然,右手中指被碎片划了一个小口子,几滴鲜血落在了袖口上。随后就有衙役跑进大厅,喘着粗气告诉清光,雁落从恒昌酒家楼梯上跌了下来,摔破了头,到现在人还没醒,正躺在医馆里呢。   清光听完之后,猛地站了起来,他一边吩咐衙役们准备轿子,一边示意勒锦之把他从天安带过来的药匣子取过来。等清光坐上轿子时,勒锦之刚好提着药匣子赶到门口。她本想一同去探望雁落,却被清光给挡了下来:“锦之,你留在府里照应着吧,落落那边我自己去就可以。”   说完这话,他就吩咐衙役起轿朝着医馆奔去。勒锦之站在大门口,望着渐渐远去的官轿,苦笑着摇头:“不是总叨唠说雁落只是发小和女佣嘛,听到她受伤,看把你急得。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心爱的姑娘,就该把她牢牢绑在身边,不能离开视线一步。要知道,这年头,大野狼多着呢,防不胜防,更何况你是主动把雁子给放生的。”   清光坐在轿子里,双手拖着下巴陷入了沉思。这个发小落落,怎么就不能老老实实地呆上一天呢,从楼梯上跌下来……她没事去什么酒家?!那个什么南什么归呢,不是说要守在她身边寸步不离,怎么会让她跌倒?!那个男人根本不靠谱,就会逞嘴上功夫,也就落落那个小糊涂蛋会相信他!竟然一直昏迷着,想来很严重,叶城的大夫也不知可不可靠?可别遇上什么三角踹不出个屁来的庸医,耽误了治疗,那就糟了。幸好出门时娘亲塞给了自己几粒丹药,说是有起死回生之效,也不知真假。唉,真是愁人!   清光的脑子乱成了一锅粥,他恍恍惚惚突然想起几年前在云岭自家宅子的后院里,雁落蹲在院中鼓捣一群刚刚孵出来的小鸭子,那些毛茸茸的小玩意刚走出蛋壳,就腿软晃悠着身子倒在地上。雁落把野菜叶子剁成一小块一小块地放到掌心里,喂它们吃。   当时自己正好从学堂归来,一进门便瞅见雁落一边抚摸小鸭子,一边还跟它们窃窃私语着什么。一看到自己,雁落兴高采烈地捧着一只小鸭子蹦了过来。她抓住自己的手,非要让自己抚摸小鸭子,记得那时候自己瞪了雁落一眼,便甩手走开了。现在想想,自己为何不顺她的意,摸摸那只鸭子又有什么难的,那时的自己真是太固执了。   还有一次,自己和一帮好哥们去附近小岛上玩耍,娘亲硬要让雁落同去。自己一开始不答应,但禁不住娘亲软磨硬泡、恩威并施,只得勉强答应了下来。但和娘亲的吵架声几乎能把房顶掀开,雁落焉能没听到?一路上,她沉默不语,不知道是赌气还是什么缘故,渐渐地落在了最后头。   当时自己正和一个哥们的妹妹谈天,根本没顾上她。她虽然平时像只小兔子似的温驯可人,但偶尔也会化身为小毛驴,尥尥蹶子。其实,雁落的内心十分敏感、机智,有时候会耍小聪明。但和自己相处,雁落一直都是乖巧听话到无趣的程度。这正中了自己的下怀,明知道雁落喜欢自己,却仍若即若离不给她明确的答案,甚至时不时地故意气气她,让她吃点小醋。很长时间,这都是自己乐此不疲的游戏。   火焰烧得正旺,自己还往上面浇了一大碗油。自己一边与那个早已忘记名字的姑娘调笑着,一边悄悄观察雁落的反应。   本来是逢场作戏,谁知那个姑娘生性浪荡,见自己主动搭讪,竟然忘乎所以,动手动脚起来。先是捏了自己的腰一把,然后又借故路难走而用手挽着自己。不光手上有动作,嘴上也没闲着,什么亲哥哥好哥哥,什么香不香软不软……弄得自己生生地打了一个冷颤。自己万万没想到,光天化日之下竟被一个姑娘给调戏了。   话说回来,这位姑娘也算是有发骚的本钱,上面吊着两个大木瓜,后面坠着一个大西瓜,但腰肢奇细无比,似乎一只手就可以把她掰断似的。自己虽然从未行过男女之事,但也不是贪色轻薄、荒淫无耻之人。如此粗俗的女子,哪里入得了自己的眼。   等到了岸边,众人都上了船,雁落才慢悠悠地走过来。记得她穿着一件月牙白色的褂子,上面绣着几朵紫色的丁香花,也不知她用了什么法子,浑身上下竟然都飘着一股子丁香味道,虽然早就过了花期。   看来看去,还是自己的小跟班最顺眼,比那些胭脂俗粉好多了。这样琢磨着,自己便伸手想拉雁落上船,可雁落却不动声色地跳上了甲板。自己的手悬在半空中,被哥们们取笑了半天。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在有些生气的同时,心里头还产生了一丝窃喜。只不过在那时,这种感觉被自己强行当成感情上的某种习惯,就像养只小猫小狗久了,也会有感情。现在看来,自己那时真是既天真又无赖。   她出事了,自己才开始明白,原来心里头一直藏着的那个人,就是她!   那时候她总坐在窗台前面给自己念诗,一边念还一边和自己闲聊谈天。偶尔读到情诗,她总会脸一热,低着头用比蚊子大不了多少的声音快速地念着。而自己总会犯坏说没听清,让她重新念过,看着她窘迫不安,自己像是得胜了将军。   有那么多独处的日子,自己却从来没真正地走进她的心里瞧一瞧。以至于弄成了现在这副局面……清光时而傻笑几声,时而又死死咬着嘴角出神,他是真的害怕雁落出事。正如勒锦之所说,自己若是再故作聪明,若是再不早点觉悟,恐怕就会永远的失去雁落了。   轿子一停,清光立马跳了下来,三步并作两步跑进医馆,一进门他就瞅见南归的身影。清光没有多想便走到南归身边恶狠狠地拽住了他的脖领子:“落落怎么会去酒家?又是怎么从楼梯上摔下来的?你给我一五一十解释清楚,否则我定要大大地治你的罪!”   不待南归说什么,侯氏姐妹便扑通一声跪在了清光面前。事出之后,侯暮已经被她姐姐侯晨、威武大爷和南归掌柜炮轰了半天。现在连知府大人都跑过来了,这事情,看来小不了。侯家在猫耳胡同里一向低调谨慎,现在可好,竟然一连招惹上最不能惹的几个人。而雁落姑娘又一直昏迷着,完了完了,自己算是完蛋了……侯暮越想越觉得自己没救了,不由得悲从中来,跪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   倒是姐姐侯晨比较冷静,她轻声对清光说:“禀大人,都怪我妹妹少不更事,性子顽劣惹出了祸事,连累雁姑娘受了伤。现在大夫正在里面诊脉,等确定雁姑娘的伤势之后,大人再做惩处也不迟。”侯晨这番话说得是言辞恳切,不卑不亢。一时清光也没了词,但那双手却仍死死地拽着南归不放。   “清大人,请放手。”南归冷冷地说道。   南归一听说雁落受伤,便飞奔赶到了医馆。一进门,他先是给了威武一个嘴巴,然后才转身去看雁落的伤势。他习过武,粗通医术,号过雁落的脉,并没伤到筋骨,只是擦破了头皮,流了不少的血。但南归搞不懂,为何雁落会昏迷这么久。坐堂大夫何寒包扎完雁落头部的伤之后,取出银针,说是要采用针灸疗法,并把南归威武以及侯氏姐妹轰到了外屋。没有和雁落同去恒昌酒家这件事,让南归懊恼不已。他在了解到事情的始末后,把侯暮大骂了一顿,接着就陷入到了某种自责的情绪里。   特别是看到雁落那面无血色的小脸时,他心里头噌噌地往上冒着火苗子,恨不得把这一干子人等包括他自己都烧焦了才好。南归的情绪,第一次完全不受控制地爆发出来,冰山的下面其实是暗潮汹涌的火山,只要能触到机关,随时都有可能来场火山喷发。只不过平日里冰山形象太深入人心了,以至于大家完全不敢相信,眼前这个眼里窜火星子的男人是一向冷静自制的南归南大掌柜。   “放手?”清光眯起眼睛,挥舞着拳头照着南归的俊脸就想偷袭,却被南归一侧身按住了胳膊。   “现在不是打架的时候,待雁落醒来,清大人愿意打多久,南某定会奉陪。”南归瞪着清光。   “南归,你别蹬鼻子上脸,落落她是我的发小,我有责任由义务照顾好她,你算她什么人?不过是她的老板而已!我看你管得太多了,已经到了招人讨厌的程度。”清光不甘示弱地回击道。   “我不光是她的老板,还是她正在交往的人。”南归实在是忍受不了清光每次都搬出发小这件事刺激自己,他不得不使出杀手锏,索性公开自己和雁落的关系,好让清光死心。   清光一怔,他蹙了蹙眉,浅笑了一声说道:“交往的人又怎么样?这年头,谁没谈过三四个姑娘?交往是一回事,成亲又是另一回事了。你真以为,落落会舍弃我——一个她喜欢了十几年的人而跟你吗?别忘了,你们才认识多久?能有多少回忆?我和落落可几乎是在一起了一辈子。”   “在一起?你是说,把雁落当成女佣和跟班,呼来唤去加以使唤?恐怕那些回忆对雁落来说,算不上美好吧?”南归唇角上扬,露出一副势在必得的表情:“清大人,你越是这样纠缠雁落,越招她讨厌。这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错过了就错过了。你这么矫情,反而显得小家子气。”   “我小家子气?!”清光已经被南归气得说不出话来,此时他早已不是叶城知府清光了,而是一个被情敌逼得直跺脚的愤怒男人。   “等她醒了之后,你可以去问她,是选择你,还是选择我?”南归继续在清光的伤口上撒盐:“还是说,你不敢问,怕知道答案?”   “问就问!”清光大声吼道。   “雁姑娘醒了。”何大夫适时的从里屋走了出来,他话音刚落,只见两道人影嗖的一声闪了进去。   “雁落……”南归惊讶地望着床铺。   “她在哪?”清光瞪圆了眼睛怒视着何大夫,牙咬切齿地问道。   何烈被眼前的这一幕吓傻了,怎么一转身,雁落就不见了踪影?老天爷,你可不带这么玩我的啊!   要怪,就怪他今天没看黄历,上面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诸事不宜!   第十三章:螳螂捕蝉谁在后   黄鼠狼单咬病鸭子——倒霉透了!   雁落这一辈子,就没遇到过什么顺心事。幼年爹爹惨死,母亲离家出走,寄人篱下被清光虐待,到了天安又被清光抛弃。好不容易时来运转,到了叶城,认识了南归,在斗嘴耍贫中培养出了□……感情,可这幸福小日子还没过上几天,就跌下楼,摔破了脑袋瓢,流了一滩血,还晕了小一个时辰。等脸上手上被插了起码四十几根银针之后,她总算是幽幽转醒,一醒来,先听到了那熟悉的声音,只觉安心,可随即又听到一个更为熟悉的声音,只不过,这声音带给雁落的绝非愉悦。   清光那个混蛋来做什么?!看笑话?嘲笑自己笨手笨脚,导致头破血流,还被包扎成酱猪头肉状?雁落越想越气,恨不得把刚才扎在自己脸上的银针照着清光那张俊脸扔过去,最好把他扎成马蜂窝。那家伙竟然还有脸说什么和自己在一起快一辈子了!一辈子个大头鬼!他竟然得了便宜还卖乖,这十几年端茶倒水把他伺候得跟坐月子似的,这笔账,还没找他算清楚呢,他竟然有脸提起这事!果真是,人至贱则无敌。雁落只觉心痛头痛腿痛,浑身上下就没一处舒服的地方。   正在这时,一阵小风顺着窗户吹了进来,雁落身子一颤,下意识地瞥了一眼,这不瞥还好,一瞥,她顿时觉得,还是昏死过去的好,眼不见为净。   “雁儿。”上一刻沈承希还摽在窗棂上冲雁落挤眉弄眼,下一刻他就已经闪到了雁落床边。他笑着伸出手,不待雁落反应过来,就点了她穴道。雁落只觉言语不能,动弹不得。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沈承希一边低声说着一边把雁落搂在了怀中,雁落苦于被点了穴道成了木头人,只能通过挑眉瞪眼来发泄心中不满。合着,自己永远都是那倒霉的螳螂,只有被捕的份儿!雁落腹诽着,外头南归正忙着和清光斗嘴,恐怕没有注意到自己这儿有难,指着他英雄救美估摸着是没戏了,还是认命的接受这种喝凉水都能塞住牙的倒霉命吧。   事实证明,雁落其人,猜好的不灵,但猜坏的,一准灵儿!当南归和清光走进内屋时,她已经被沈承希掳走了。   南归扫视一周,见床头有一朵白纸折成的冥花,心里有了底。比起沈承希,南归更不愿雁落去和清光废话。沈承希属小耗子的,偶尔偷点油水抹抹嘴,构不成真正的威胁。而清光则不同,这家伙有权有势,又和雁落曾有过那么一段,万一他抽风犯病来一出强取豪夺,自己自然是能应付,但总要费些周折,且免不了会伤害到雁落,所以还是少见面,最好不见面,才是上策。   就是这个原因,使得南归决定暂且不去追回雁落和沈承希。雁落被推下楼,想来心情欠佳,再加上她多半听到了自己和清光的争吵,若是这个时候见到清光,免不了动起手来,还有上次被强吻的事,新仇旧恨,保不齐雁落会当场发飙。以她现在的身体状况,万一气出个好歹,可就麻烦大了。   谁能猜到,南归的心里头藏着这么多七拐八弯,处处为雁落着想,生怕她受一丁点的委屈。然而,表现在南归的脸上,却仍旧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   “她去哪了?”清光拽着何大夫的胳膊质问道。   何烈是有苦难言,他搞不清楚自己到底触了什么霉头,会招惹上清光这么号混不吝的人物。想来想去,他把责任归结到清晨那泡从天而降的鸟粪上。   “小的真是不知。”何烈结结巴巴地说着,鉴于清光太过强势,他只好求助于猫耳胡同大掌柜南归:“南掌柜……”   “她很好。”南归轻轻说着:“只不过是被一个旧友接走了。”   “接走?!”清光攥紧了拳头,牙咬切齿地吼道:“什么朋友会爬窗户掳人,而不走正门,我看这猫耳胡同里净是些不三不四的人,需要好好整治才行。”   南归冷笑了一声,一转身朝着大门走去。清光一怔,正想要再去和南归吵架,却被随即赶来的勒锦之挡住了:“雁落姑娘还好吗?”勒锦之见清光一只手提着药箱,一只手不住地按摩着太阳穴,就知这次他又输了。   “反正没死。”说完这话,清光把药箱随手扔给了衙役,挺胸抬头,故作潇洒状。   勒锦之不动声色地说道:“既然如此,就请大人回府一趟,从天安来了一位高僧正在偏厅候着呢。”   清光胡乱点了点头便随着勒锦之上轿子离开了。   与此同时,雁落则被沈承希带到了一处她未曾去过的地方。   猫耳胡同往南不过半里地,有一土坡,名为土城,一小河从土坡前绕过,河上有一桥,名为安贞桥。   白天此地颇为萧条,偶尔只能见到几个顽童在这里打滚玩弹弓,虽与猫耳胡同相隔不远,但却是冰火两重天。   但一过子夜,这里却是人潮汹涌,热闹非凡,南腔北调不绝于耳,热闹程度丝毫不逊于白日里的猫耳胡同。   猫耳胡同被称为集市,而土城则被当地人称为鬼市。如果说,猫耳胡同里都是做正经生意的,那土城便都是做些见不得光的买卖。既没有固定摊位,也不分商品种类,上至所谓御赐之物,下到和尚用来化缘的铜钹,无所不包,无所不有。只要您能叫出名来,这里的人都有办法帮您寻着。   您要做的就是把银子塞进胸脯里,让人知道您有的是钱,也不怕花钱,这事准成。   “呦,您今儿个想拣点什么宝?”   “前朝的金莲鞋,苏绣,最好还是穿过的,不得长于三寸。”   “瞧,有倒是有,但货少,价高。”   “不怕价儿,只要货好。”   “那您跟我来。”   又比如:   “我这链子上少了一颗珠子,不是什么值钱玩意,只要能补上就成。”   “我这有颗包金的豆子,看大小正合适,行吗?”   “多少钱?”   “别钱不钱的,就把你手里提着那半瓶二锅头给我,齐了。”   还有一种:   “这玻璃罩子怎么卖?”   “玻璃?您瞅准了,这可是正经八百的琉璃。”   “多少银子?”   “三十两。”   “贵了。”   “您说个价?”   “三两。”   “你这是让我喝西北风啊,再加点。”   “那算了。”   “得得,没见过您这么会砍价的,卖您了,就当是交个朋友。”   您问,怎么这么便宜就卖了?嘘,肯定是偷来的,赃物是烫手山芋,搁在身边心里总不踏实,宁愿贱卖了赚个酒钱。   您又问,这东西打来偷的?瞅瞅,不懂规矩了是不,到鬼市上交易,切不可问出处,您一问,卖家准跑。若是遇到几个混人,说不定就跟在您身后,等您落了单,给您一闷棍,看您还多不多嘴。   大户人家自然不屑于来鬼市上捡便宜,但一般人家就时不常地摸黑来这儿逛逛,偶尔也赚上一笔。比如用一两银子买到王羲之的字儿,又比如花三两银子买个灰不拉几的佛,回家一擦发现是足金的。不过,这漏儿也不是那么容易拣的,时不常的听说某个冤大头买什么千年老人参,其实就是一根涂了色儿的萝卜。   不过话说回来,鸡鸣狗盗之辈窃来的,败家子从家里偷出来的,造假者精心仿制骗钱的……无论这东西怎么来的,只要有人买,这生意就不会黄。正所谓不占白不占,鬼市大大的满足了国人这种占便宜没够的心态。   灯火点点,闪着忽绿忽红的光,人影绰绰,个个都像是飘在半空。沈承希刚解开雁落的穴道,就吃了她一拳,他一边揉着自己的右胸口,一边赖赖地打趣道:“我看雁儿这伤不重,还有力气打人呢。”   雁落瞪了他一眼,转身要走,却被他拦腰扛在了肩膀上:“你这家伙,快放我下来,要不我可揍你了。”   “揍我?”沈承希嘻嘻一笑:“几日不见,雁儿越来越彪悍了,很有咱们国女子的风范,动不动就捋胳膊挽袖子要干架……不过我喜欢,吃惯了白菜豆腐,偶尔来点小辣椒也别有一番风味嘛。”   “沈承希——”雁落拖长了声音吼道。   “别叫别叫,我耳朵都快被你给震聋了。”沈承希一甩手放下了雁落:“成了,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刚才我带你走时,故意放慢了脚步,为得是让南归追上来,不过比起我,他似乎更不想让你见知府大人。所以,掠走你,也算是经过他默认首肯的,你就别再跟我耍性子了。饿了吧?走,我带你吃东西去。”   沈承希稀稀拉拉说了一大车话,雁落来不及多想,就被他连来带拽进了土城。   罢了,正好有些饿,就先喂饱了肚子,再回茶馆也不迟,雁落无奈地望着沈承希。   这沈承希也算是一吃货,冰镇酸梅汤、鸡丝冷面、凉拌苦瓜、最后还买了二十串往下滴着热油的孜然羊肉串,吃到雁落开始打嗝才算告一段落。   吃饱喝足,雁落本想借机告辞,但沈承希却不依,非要让雁落陪他在鬼市上转悠,说是想买些便宜玩意装饰屋子。他这次的借口倒说得过去,雁落曾借住在清光家,清光父母是做典当生意的私商,这种生意在叶城称为柜坊。无所不当,无所不受,这是大部分当铺的规矩。上至黄金美玉,下至日常用品,只要您拿的出来,掌柜子都能报个价给您,至于出价是否合理那就另说了。无商不奸,压价踩价是非常普遍的行为,比如衣服收购价一般为原价的一二成,当票上还写着诸如破旧啊、虫洞啊之类的贬义词。再比如金银细软,通常会注上砂金、淡金之类的字眼,至于生活器皿就更是注明‘废’字。   关于典当业的事宜这里就不赘述了,但只说雁落在店里做了多年小工,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所以古玩玉器、名人字画这类东西,还是有一定的鉴赏力。到鬼市上捡漏儿这档子事,找雁落,算是找对人了。   雁落不好再做拒绝,便和沈承希肩并肩逛了起来。   沈承希是漫无目的地瞎逛,时而瞅瞅这个,时而瞧瞧那个,气得雁落偷偷踹了他小腿肚子几脚,他倒是大大咧咧全然没放在心上,时不时地还说上几个冷笑话逗逗雁落,这街逛得倒也不算乏味。雁落无意中瞅见了有缘古玩店的老板古铭飞的身影,她礼貌地走上前去正要打招呼,却见一个人拿着刀子冲自己扑了过来。   雁落突然想起说书的嘴里常叨唠的一句话:曹操背时遇蒋干,胡豆背时遇稀饭——没见过这么倒霉的。   第十三章:螳螂捕蝉谁在后   千钧一发之际,沈承希身形一闪,夺下了行凶者手中的菜刀,并三下五除二地将其摁倒在地上。一个好心的小哥提着一盏纸灯笼在那人脸前一晃,竟是城东西门家的少爷西门不二,他被逮住后非但没有露出慌乱之色,反而张着大口叫骂着:“你这个断子绝孙的臭婆娘,竟然敢讹诈老子的银两,造假造到爷脑袋上来了,你说吧,咱们是公了还是私了,公了你定要吃官司,私了的话,爷也不多要,就从你胳膊上片下一斤肉来,回家炖着吃。”   西门不二说的是又急又快,弄得雁落和沈承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沈承希先扶起了西门不二,细问之下,总算了解到事情的始末。   原来一个月前,西门不二从古铭飞那里买了一幅黄公望的《春色雨意图》,本是想孝敬其在天安翰林院任职的老丈人,拍拍马屁,联络感情,谁知这画被退了回来,画轴上还夹着一个小纸条,上面写着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此乃赝品。西门不二这马屁没拍成,反而被马蹄子踢了一脚。他老婆一看纸条,气得抱着刚满月的娃子就要回娘家,西门不二就差给他老婆跪地认错了。   可他老婆不依不饶,口口声声说什么自己出身高贵,嫁到这边塞小镇叶城已经是万分委屈,西门家不过是富甲一方的乡绅,论身份地位,无论如何也配不上自己。现在因为假画事件,被爹爹和其他兄弟姐妹嘲笑嫌弃,自己还有什么脸面活在人世云云……   西门不二这一肚子的火没处发泄,只能来找罪魁祸首——把画卖给他的有缘古玩店老板古铭飞问个清楚。   雁落和沈承希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认为,这事儿有蹊跷。   有缘古董店老板古铭飞,人称火眼晶晶,说得是她那双能识破一切假画赝品的黄豆眼。别看她一介女流,但肚子里存着的全是实打实的硬货。想当年她二十岁既成为名震天下的鉴宝专家,凭着那双看似无光的眼睛,她楞然从一大推假画假字里挑出了书画学博士米芾的真迹,并且只用区区十两银子买到了价值万两的宝贝,赚足了名气和银子。   这事儿后来越传越邪乎,说什么她闭着眼睛看画,只凑上去嗅嗅便闻出真假,又有人说她看画时,眼睛由棕色变成绿色,连瞳孔都跟贼猫似的——竖长条。这话您就姑且听之,信不信随意。按理说,这么一个成名成腕儿的人物,不该看走了眼才对。   像是猜出了雁落和沈承希心中所想,古铭飞慢条斯理地说道:“那画是年前我从这街上收来的,卖画的是个外乡年轻人。那画轴上题着‘春色雨意图’,但只要在这行里面摸爬滚打的人都知道,题签不可信,净是造假的。我随意接过画,想看看仿成了啥样,不过是图一乐子。没想到只看了一角,就吓了我一大跳,好嘛,这画是真的!   近些日子黄公望的画火,好多人来寻,我看了一半,便打算收进囊中。这时那年轻小哥跟我说道,‘《春色雨意图》的赝品甚多,听说临城的关四娘曾瞅过这副。’我一听他这话,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关四娘是造假的行家,但就凭他想糊弄我这双眼睛,没戏。当下我重金买下了这幅画,本想自个儿留着把玩,若不是西门公子一眼瞧上了这副,我还真不愿割爱呢。   不过,各行有各行的规矩,我们这个行当是货出了店,概不退还。我知道您是不是照着真画做幅假的来糊弄我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您要是打了眼,只能怨自己没能耐。说经我手出去的货是赝品,您这不是拿盆脏水往我头上浇嘛。这话可不能乱说,小心吃不了兜着走。”   古铭飞这番话说得是轻描淡写,但句句像根针似的扎在西门不二的心尖上,弄得他的脸一阵红,一阵白,一阵青,一阵绿。古铭飞见西门不二服了软,便得意洋洋地晃悠着膀子一甩袖,离开了。   沈承希也不知如何劝西门不二才好,只得伸手拍拍他的后背,以示慰藉。   “古老板为何只看了一半,便买了那幅画,万一,另一半是假的呢?”雁落有些不解地问道。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沈承希抿嘴一笑,轻声说道:“猫耳胡同里最流行,也最受人追捧就是些神了鬼了,没边没沿儿的事儿。比如霜叶茶馆里的大石头,又比如说我能下到阴间引路……总之,越不靠谱的事情越有人信,一传十,十传百,三人成虎,最后变成了流传在风中的传说。这古铭飞也是如此,传说她看字画只看一半便可知真假,绝不多看一分一毫,再加上她那双灯火黄豆眼儿,和能闻出不同年代墨迹的狗鼻子,这便成了所谓的艺高人胆大。”   “听你这口气,似乎不太信她?”雁落眼珠一转,朗声说道。   “我信不信有何重要,我又不是冤大头,会被她牵着鼻子走……”沈承希见身边的西门不二又要露出那副苦大仇深的样子,赶紧住了嘴:“我说西门大官人,您这一哭二闹三上吊,再不行就抹脖子撞墙喂毒药的戏码,我见得多了,您倒是换点新鲜的。比如把古老板先 奸 后杀,先杀后 奸,总要弄得血腥风雨点才好嘛,您跟我们这瞎折腾,有什么用。还是说,你想让我给您打个折扣,办丧事时多送您俩纸扎的姑娘?”   “这……”西门不二哪里招架得了沈承希这蹦豆子似的问话,他一个大少爷,就算是土包子少爷吧,也知道当街抹眼泪不是什么光彩事,可难道这口气就要生生咽下去?   “这么着吧,明儿个早上您去霜叶茶馆找南掌柜求助,他这人鬼精,估计会有对付同类的方法。”沈承希说完这话,便一推雁落的腰,走人了。留下西门不二这个傻帽站在原地狂点头,怎么就没想起来去找南归呢!他只觉眼前一片金灿灿、黄澄澄的佛光。   “就这样?他不会出事吧?”雁落有些不放心地频频回头望着西门不二。   “用不着担心,像他这种大少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自视过高,但骨头却软得跟切面似的,办正事没能耐,办点大奸大恶的事又没胆子。正所谓三脚踹不出个屁,他被骗,一点都不意外。何况,他又不是倾家荡产,不过是在老婆和老丈人面前折了面,心里头不忿而已,南归自有方法应付他。你就别跟这儿瞎担心了,你看这怎样?”沈承希随手拿起地上放着红底粉彩小酒壶问道。   雁落翻翻白眼,还真是什么人挑什么东西,沈承希一眼就相中了匠气十足的粉彩瓷器:“你这是预备着当酒鬼?记得你宅子里可有不少的酒壶酒坛,我看要不然买个酒缸得了。”   “那个叫什么太白的不是说了嘛,但愿长醉不愿醒,惟有饮者留其名。我这不过是……”   不待沈承希说完,雁落就插话道:“你这是附庸风雅,偏偏还附的不是地方,人家谪仙中间还有一句‘古来圣贤皆寂寞’呢。难不成,你还准备朝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圣人方向努力?”   “得得,你嘴巧,我说不过你。”沈承希一边假装露出沮丧的表情,一边伸手挠着雁落的脖颈子。雁落笑着躲闪,沈承希却没打算轻易放过她,二人互相咯吱对方的痒痒肉,如同两个顽皮的孩童。   就在雁落和沈承希追跑打闹、玩得不亦乐乎之际,叶城知府清光大人却是被勒锦之连拉带拽,赶着回了府。   不就一和尚嘛,给他点银子打发走得了,至于让自己亲自见一面。清光一边腹诽着,一边整理着官袍,迈着四方步进了偏厅。   那位所谓的得道高僧正手里托着一足金打制的小碗,碗里面放着他左眼化成的舍利子,但用红布遮了起来,轻易不示人。据说这位和尚曾在佛祖面前发愿,要度世人一切苦云云,佛祖感动其诚心,对他吹了一口佛气。他只觉眼前模糊,待他清醒之后,左眼珠子已经掉在了地上,化成了一颗舍利子。这可是闻所未闻的事儿,一时在天安居住的王公贵族全都跑到他呆着的庙猎奇,他便趁势要求募捐,说是要修一座释迦摩尼的庙宇。反正那群贵公子吃饱了没事干,便都慷慨解囊,还不遗余力的帮他做口头宣传。   这位高僧在天安敛够了钱,便骑着一头歪嘴小骡子一路向西来到了叶城。   清光一进门,先是客套寒暄,问了些不痛不痒的话题之后,他话锋一转,想要亲眼看看这左眼珠子化成的舍利子。   “这……”高僧下意识地把金碗藏在了身后:“佛家之物,不便外露。”   “这什么话,让本官捐银子,可以,但怎么着也让本官见着信物才行。”清光严厉地说道:“莫非你是在骗本官不成?!”   高僧身子一晃,不得不掀起红盖头,颤颤悠悠地把那个小金碗举到了清光面前。清光只瞥了一眼,便一拍桌子,吼道:“你当本官是纸老虎,好哄是不是!这哪里是什么舍利子,分明就是一裹了面的鸽子粪。”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贫僧自幼出家,因诚心感动佛祖,如有欺瞒,佛法难容!”   “是吗?”清光嘴角上泛起了轻蔑的笑容:“既然佛祖保佑你,那就当着我的面儿,把右眼挖出来,看看佛祖会不会让它也变成舍利子!”说着清光一挥手,立马从外面窜进来两个彪形大汉,一人一胳膊把高僧架了起来。高僧哪见过这阵势,顿时泪如雨下,哇啦哇啦的哭上了,他斜眼瞅见清光从袖子里摸出匕首,心更慌了,眼前一黑,竟然昏死过去。   清光见状哈哈大笑了几声,他吩咐衙役端了盆马尿进来,给高僧喂下。片刻功夫,高僧连呕带吐,清醒了过来。他先是伸手摸了摸右眼,还在,然后一转头看见了清光,忙跪在地上磕头:“大人,大人,贫僧再也不敢讹诈人了。”   “行了,锦之,给他三十两银子,打发他走吧。”说完这话,清光又是仰天大笑了几声,才得意洋洋地扭身走开了。   锦之望着清光的背影,无奈地耸了耸肩膀,清光这个机灵劲儿却又总不用在正地方的家伙……   再说这位高僧怀揣着三十两银子,迷迷瞪瞪地出了知府衙门,不知不觉走到了土城。黑灯瞎火,他不小心撞上了雁落和沈承希,只听几声沉沉的声响,敢情银子掉在地上了。雁落和沈承希赶紧弯腰帮他捡银子,雁落不经意间瞥到不远处树丛后面跪着一个人,看身形,应该是古铭飞。   雁落用胳膊肘戳了戳沈承希的肋骨,沈承希心领神会,带着雁落悄悄地跟了上去。凑近一看,古铭飞双手全是泥,不停地在地上刨坑。沈承希人高马大,探头一瞧,饶是胆大的他也吓了一跳,只觉一阵寒气从脚尖冒上了头顶。   那坑里面,竟然是一副婴儿的骸骨!   第十三章:螳螂捕蝉谁在后   雁落虽不是树叶落下怕打破头的胆小鬼,但却也不是敢在玉帝爷嘴上拔胡子的主儿。三更半夜,四周黑漆漆一片,偶尔只能听到低低的私语声与走动时袍子摩擦发出的簌簌声。身处在有名的土城鬼市,一位颇有地位和名气的奇人跪在地上挖土坑,那土坑里面竟然是一具婴儿的骸骨,这场景也太渗人了。她只觉后背发凉,额头上噌噌地冒着冷汗。   大鞭杆子沈承希倒迅速恢复了镇定,他见过的死人比活人多,虽说婴儿的骸骨不常见,但也不算什么新鲜玩意儿。叶城有个风俗,说得是未满三岁就离世的孩童不可葬在祖坟里,一律寻个土坑埋葬即可。原因有二,一是死去的孩童多为病死或意外死亡,这种横死的不宜入祖坟,容易坏了风水;第二个原因说得是横死的孩童是被阎王爷差来向其父母讨债的,债讨够了,自然就走了,所以要另行处理。   土城周围并无什么住家,都是野林子和小土坡,倒是埋死孩子的好地方。只不过,这古铭飞古老板一直是单身,从未被编排过什么八卦绯闻,是胡同里有名的清高老姑娘。那这孩子是谁的呢?沈承希一边观察着古铭飞一边暗暗猜想。   说时迟那时快,古铭飞猛地站了起来,转身要走,沈承希急忙搂住雁落的腰,一跃身跳上了附近一棵歪脖老槐树。直到古铭飞走远了,他和雁落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土坑已经被重新掩埋起来,周围的土也被踩实了,若是偶然经过,定然不会发现这地下还住着一个孩子呢。雁落只觉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住了,她缓缓弯下腰,有些害怕的在脚边摸索着。片刻功夫,她直起身子,手上多了一只沾满了泥土的婴儿绣鞋。   叶城的夏天是火辣辣的,即使摇晃着蒲扇仍嫌不够凉快,但当雁落托着那只绣鞋呈在沈承希面前的时候,他们二人不约而同地打了一个寒颤,似乎那闷热的风骤然降了温度。沈承希把手压在雁落的头上,慢慢地拍了几下,然后沉默地低下头,带着雁落离开了土城。   一路上二人无话,没有插科打诨,没有嗔笑推搡,而是靠着墙角,溜边回到了猫耳胡同。老远雁落就瞅见霜叶茶馆还亮着红烛灯,那圈跳来跳去的暖红色让她心神慢慢安宁下来。不知从哪刮来一阵邪风,吹得街边的碎纸屑和柳树叶满地旋转,雁落加快了步子,把沈承希甩在了身后,率先走进了茶馆。   “回来了,伤口还痛吗?”南归清冷的声音突然在雁落耳边响起,雁落下意识地抬起头,一袭绛红色单衣的南归正端着一杯温茶,表情柔和地瞅着她。   “南归……”听到南归的声音,雁落觉得像是三九天喝了一杯热姜水,又辣又暖的味道充斥在心里。   南归冲雁落抿嘴一笑,然后把茶杯放到雁落手中:“喝吧,我刚熬的蜂蜜苹果水。灶房里炖了人参鸡汤,还买了你最爱吃的香菇素馅包子,估计现在已经凉了,你自己去热热好了。”说着南归轻推了推雁落的肩膀,他见雁落有些迟钝,便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尖,眼里含笑瞅着雁落,“莫非这一跤把你摔傻了?”   雁落忙摇了摇头,十分听话地扭身去了灶房,全然忘记沈承希还在她身后。待雁落出了一层,南归才双手抱在胸前,斜眼瞥着沈承希:“你还真是不放过任何机会。”   “瞧你这话说得。”沈承希呵呵一笑,舔了舔嘴唇说道:“当时是你有意让我带走雁儿吧,南归,你这算盘打得好,比起清光,我的威胁要小得多,放雁落和我在一起,顶多是被摸摸脸,勾勾手,可若是让她和清光见面……你我心里都清楚,今天那个状况,搞不好清光来一段真情告白,浪子回头金不换。更何况,这个浪子是雁儿从小仰慕的对象,就算他们之间出了龌龊,但这感情二字,本就是剪不清理还乱的赔钱买卖。今天清光有一句话倒是说到了点子上,‘这年头,谁没谈过三四个姑娘?交往是一回事,成亲就又是另一回事了。’你就那么有把握,雁落会死心塌地跟着你?”   “难不成,她还死心塌地跟着你?!”南归没好气地反问道。他实在是腻味沈承希和清光这种三天两头的挑衅和骚扰,有本事,光明正大追求雁落,没事老找自己谈这些有的没的做什么,难不成他们还指着可以劝退自己? 墨子那套非攻、尚贤的玩意早就不流行了。南归其人,最大的优点是执着,当然,最大的缺点也是执着,他认准了的事情,哪怕前面是鬼门关也要闯一闯。   “呵呵,不好说,说不好。”沈承希一侧身,正准备离去,他突然想起古铭飞那档子事,便又停住了步子,懒洋洋地唤道:“南归,还有一事。”   “什么?”南归面露不耐之色。   沈承希便把鬼市上的见闻有所拣选地转告给了南归,临了,他还故意冲南归抛了个媚眼,暧昧的说道:“替我转告雁儿,今晚上,很尽兴呢。”   南归没搭理他,而是坐在木椅上,思考着古铭飞的事。西门不二属棒槌的,那脑子就跟摆设一样,别人就是说太阳打南边升起来,煮熟的鸭子也能飞,他照单全收,说他实在吧,却又总想着捞点小便宜,每次却都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所以被古铭飞这种老油条耍了很正常,但古铭飞曾对自己说过,早就不干那造假的生意了,以她的身份地位,没理由骗自己。   有缘古玩店是猫耳胡同另一块风水宝地,无论是本城的居民还是外乡的旅客,来到叶城,定要去霜叶茶馆喝上一杯天上茶,然后迈着四方步,优哉游哉去有缘古玩店里转悠一圈子,哪怕什么都不买,长长见识也值了。但现在若出了古玩店卖假货的消息,恐怕会对猫耳胡同的经济不利。   南归虽和古铭飞没什么交集,但为了猫耳胡同的长治久安,他决定明儿早上去有缘古玩店问个清楚,看看到底是西门不二胡搅蛮缠,还是古铭飞动了邪念,想赚外财。拿定主意之后,南归慢悠悠地走进了灶房。   此时雁落正坐在木马扎上小口喝着人参鸡汤,餐桌上放着一个空盘子,见南归来了,雁落忙放下碗筷起身迎了过去。但走了两步,却又突然停了步子,南归不解其意,正要张口询问,却见雁落憨憨一笑:“我忘了问你饿不饿,那碟素包子都被我吃光了。”   南归噗哧一笑,他从袖子里抽出一方熏过香的手帕,温柔地帮雁落擦着嘴角的油渍。雁落垂下眼帘,嘴角微微上扬,摆出一副欲说还休的小女子模样。擦着擦着,那方帕子不知去了何处,取而代之的是南归纤细却有力的手指。   他们二人自从确定了彼此的心意之后,很少有独处的时间,几乎每次都被些奇奇怪怪的人和事情打断。此时已是夜深人静,间或能听到蛐蛐的低低鸣叫声,笑眯眯的月亮也躲进云彩里打盹,薄烟样的云,薄云样的烟,只有那星星点点的萤火虫还闪着光亮。这是他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独处,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二人只是出神地望着彼此,雁落想做出些表情来缓解略显尴尬的气氛,但面颊上的那两块肉却不听使唤的僵住了,任她怎么努力,愣是挤不出一个像样的笑容。   南归见雁落时而皱眉头,时而撇撇嘴,不禁轻声叹了口气。   他这一叹气不要紧,雁落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立马哭丧着脸,细声细语地唤道:“南归……”   “你啊……”南归的脸有些红润,他也搞不懂接下来要做些什么,完全没有睡意,难道要沏壶茶,秉烛夜谈吗?可心里头似乎产生了某种很邪恶的念头,刚才抚摸过雁落面颊和嘴唇的手指烫得厉害,一种很想亲近雁落的欲望占据了他的心。   “嗯。”雁落凝视着南归的脸,橙黄色的烛光映得南归的脸部轮廓柔和了不少,雁落突然闻到了一种淡淡的味道,好像是夏日里晒在院子里的棉被,等冬日盖着它睡觉,就如同睡在了明媚温暖的阳光里。这就是……阳光的味道吗?   雁落缓缓凑近了南归,她鬼使神差般伸出手,从额头到鼻尖,从眉角到下巴,每一寸皮肤都细细地抚摸着,像是要把眼前这个男子的相貌深深地刻在脑海里。某个瞬间,雁落突然鼻子一酸,一种既想哭,又想笑的古怪感觉弄得她快要发狂了。是谁说过,比起悲伤的往事,眼前的幸福更令人想流泪呢?雁落很怕这一切只是场梦,甜美的、不真实的梦,她担心也许明早一觉醒来,自己仍是孤独一人。   “又在胡思乱想了?”南归轻轻地搂住了雁落的肩膀,他低下头,有些不知所措地望着雁落。他知道雁落在想什么,在担心什么,事实上,如果面除雁落之外的其他任何一个人,他都有办法让人信任自己,都有办法显示出自己的聪明与机智。也许这就是一物降一物吧,雁落这个迟钝的、爱逞能的家伙却让南归露出了从未有过的笨拙与可爱。   明明此时此地,他可以为所欲为,可以随心所欲,但他却只是搂着雁落,给她所需要的安全感以及关怀,并不奢求任何的回报。   他怜惜她,他尊重她,因为他爱着她。   许久之后,雁落从南归的怀抱中挣脱了出来,她揉了揉眼睛,像是一只渴睡的小猫,拉着南归的手上了二楼。南归体贴地帮她推开门便转身要走,却被雁落拉住了胳膊。   雁落带着几分羞涩地飞快亲了一下南归的下巴,她本想亲南归的面颊,但因南归太过高大,即使踮起脚尖也只能碰到他的下巴。   南归一怔,低下头正要回吻,雁落却调皮地推了推他的胳膊,不待他反应过来就关上了门,留下南归一人站在门外心跳加速,气息不稳。   她还真是越来越喜欢挑逗自己了!南归一边摸着自己刚刚被偷袭过的地方,一边哭笑不得地返回自己屋子,唉,这一夜,恐怕是睡不着了。   雁落突然想起古铭飞的事儿,她从袖子里取出那只婴儿绣鞋,步履匆匆地跑到南归屋外。   南归听到敲门声,又惊又喜,他一跃跳下床,打开了门。   “雁落?”南归倚着房门唤道。   “南归,你看。”说着雁落把绣鞋塞进了南归手里,南归眉头一皱,他把绣鞋捧到眼前,认真地检查着,片刻功夫,他声音有些凝重地问道:“雁落,你从哪捡到这只鞋子的?”   雁落把今儿个在土城闲逛时见到的事情着重给南归讲了一遍,与刚才沈承希所讲的差不离,沈承希那家伙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忘记告诉南归绣鞋之事。   南归听后眉头皱得更紧了,雁落好奇地追问,却换来南归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这鞋子有毒。”   第十三章:螳螂捕蝉谁在后   明国人讲究吃穿,吃自然不用多言,民以食为天嘛。至于穿戴,就不能不说一说绣鞋了。三百多年前,明国还不流行放足,女人们自小便用布条把脚裹得密不透气,美其名曰三寸金莲,步步升花,其实全是糟蹋人的玩意。   朝代有兴亡,习俗有盛败,这不,二百九十九年前,明国第七任皇帝大婚,新任皇后朱氏生得是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可偏偏美中不足的是没缠脚。这在当时看来可是十分丑陋不堪的事儿,这种女子,哪怕身份再尊贵,也不能嫁进皇室败坏了风气。偏偏这第七任皇帝爱皇后爱得痴狂,非但不因这小小的瑕疵而感到失落,反而挥毫泼墨,画了许多幅皇后的肖像,动静都有,还故意把焦点放在皇后的那两只大脚丫子上。   一开始,国人哗然,一群无聊人士还编了一出名为《皇后朱大脚》的黄梅戏来嘲笑皇后娘娘。但没成想,过了些日子,竟然有些姑娘开始悄悄地放了脚,时尚这种东西,想来是听风就是雨,雨过天就晴。一二来去,这缠脚的习俗竟然在明国绝了,人人以大脚为美,以天足为乐。这脚是不缠了,但攀比绣鞋之华美的游戏却从未在姑娘媳妇心中绝迹。   素履、葛履、青勾……什么款式都有,上面绣着莲生贵子、榴开百子、双蝶恋花、龙飞凤舞……只要是能想出的花样,全都能绣在鞋子上。而这鞋子上的绣工,通常是衡量女人是否心灵手巧的一个重要标志。做姑娘时,绣给自己穿;做媳妇时,绣给丈夫和孩子穿,务必要把自己和家人打扮的漂漂亮亮,不跌面儿才行。   到了近五十年,这绣鞋上的学问就更多了。特别是在叶城这种经济发达,人民安居乐业的桃花源地,大姑娘小媳妇闲来无事,净琢磨着如何在绣鞋上玩出新意,所以几乎每一户人家的姑娘,都有独具特色的绣鞋制法。也就是源于此,南归对手上这只绣鞋的来历有了些眉目。   “有毒?”雁落惊慌失措地望着南归。   南归沉了沉说道:“嗯,不过现在毒性估摸着已消失殆尽了,只留下些印迹在这里。”说着南归把小鞋子一弯,示意雁落看看鞋子的内层。雁落一瞅,里面果然有一块米粒大青不拉几的脏点子。   “这鞋子是在那具婴儿骨头旁边拾到的,莫非是……”雁落眼前一亮,可随即又暗了下去。   “你想问的是,莫非是这只鞋子害了那个婴儿吧。”南归把绣鞋放到一边,伸手把雁落拉到自己床边坐了下来。   他这动作是自然流畅,可雁落却心脏扑通扑通跳得飞快,为了避免更多不健康的联想,雁落自言自语地说道:“这事情太悬了,搞不好是我想太多。”   “到底是不是你想太多,不妨明日去亲自证实一下。”南归说着把头靠在了雁落的肩膀上,轻轻地对雁落的脖子吹着气:“叶城绣工手艺最厉害的人是鞋行马三姐,她脑子里几乎装着全叶城所有姑娘大婶绣鞋的样子,你带着这只鞋去问问她,不就知道这鞋子是谁做的了嘛?保不齐是古铭飞自己绣的,她虽然一直独身,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你是说,她生了孩子之后,下毒杀死了亲骨肉?”雁落猛地一扬头,差点撞上南归的鼻子,南归赶忙按住她的肩膀,不让她再乱动。   “你这小脑袋瓜子,净往这种恐怖的地方想,也许只是一场误会也说不定。总之,明儿个你去问问马三姐,满足一下你的好奇心。我上午正好要去找古铭飞问问赝品那件事,如果来得及,咱们就约在胡同西口一起吃红果酪去。”说着南归推了推雁落的后背,“时候也不早了,快去歇着吧。”   雁落站了起来,却没有走的意思,而是直直地盯着南归的脸。她心里很清楚,夜已深,自己一个黄花大闺女赖在一个未婚男子房间里有些说不过去,若是被旁人知道,恐怕又会传出些带颜色的故事。但她又真的不想离开,南归身上有种诱人的味道,引诱着自己,哪怕就是靠在他身边静坐一夜也好啊。可南归总要休息,自己还是识趣地离开吧。这么想着,雁落冲南归微微一笑,转身走了。   待雁落走后,南归才咚地一声倒在床上苦笑,干什么用那种引人犯罪的眼神望着自己啊,弄得自己以为她心里也想要……既然停住步子,那就索性坐到身边直截了当吻上嘛,就跟之前她偷吻自己似的……生米熟米,总之是粮食就行了。可这可恶的雁子,偏偏最后一刻幡然悔悟,点燃了火,扔了把柴,好嘛,干柴烈火了,她却一溜烟没了影,合着自己又被耍了。自打遇到雁落,南归觉得是一跟头栽倒了底儿,先前那些冷啊漠啊之类的性子, 竟然被一点一点的磨没了,只剩下满心满眼的喜欢与疼惜。   南归绝对不是脑子里只想着那种事的猪头恶心男,但也不是清心寡欲的佛家老祖,总被心爱的姑娘这有一搭没一搭的逗弄,南归觉得既郁闷又无奈。长此下去,南归真怕自己会憋出个好歹来。等过了暑天,就跟雁落好好谈谈成亲一事吧,南归缓缓闭上了眼睛。   第二日雁落一醒来就去敲南归的房门,却无人来应,她迟疑片刻扭身下了楼。谁知,霜叶茶馆今儿个提前开了张,里面挤满了人。见到雁落,那群人呼啦呼啦地扑了过来。雁落定睛一瞧,站在最前面的是彤若、阳奕、侯氏姐妹、威武大爷、余若书和小鹿子。   不待雁落开口,彤若就拽住她胳膊语气不善地质问道:“你这只死雁子,也太不把姐姐我放在眼里了,从楼梯上跌下来这么大的事儿楞然没通知我,还是今早上阳奕听程贝贝说起的呢,你心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干姐姐……”   雁落讪讪一笑,正要解释,却见侯氏姐妹要给自己下跪,赶忙一手架一个把她们俩给搀住了:“两位姑娘可千万别这样……”   “雁姑娘,这都是我们姐俩的错……害你受伤,昨天你在医馆突然消失,我们十分担心,本想一直留在霜叶茶馆等你回来,但南掌柜以时间太晚为由劝走了我俩。”侯晨话音里带着哭腔,仿佛她才是受害人似的。   “雁姑娘,你要怪就怪我,我当时本想害你在威武大哥面前摔跤出丑,却绝想到会害你跌下楼,这事儿我一人承担,与姐姐无关,你要打要骂或是把我从楼梯上推下去解气报复都成,只求你千万别让知府大人找店里的麻烦。”侯暮挡在了侯晨面前,一副准备慷慨就义的悲壮表情。   雁落翻了翻白眼,她在人群里扫视了一周,不见南归的身影,正要开口询问,却被季宝抢先开了口:“雁落,别找了,南掌柜一清早就出去了。”   敢情他溜了,让自己来面对这一竿子人,雁落只觉头痛,但脸上却不得不挤出笑容来:“我没事,伤在后脑勺,用头发遮住就行了,没破相,更没伤筋动骨。你们俩也别担心,赶紧回去照顾店子吧,至于清……清大人那边,我自会去说明。”雁落说完这话,还故意拍拍胸脯,示意自己并无大碍。   好说歹说,总算是劝走了侯家姐妹,不过,临走时侯晨硬塞给了雁落一条四方小帕,上面绣着聚贤烤鸭店终身免费几个大字。侯暮解释说,只要雁落拿着这方帕子去烤鸭店里吃饭,一律免费。雁落哭笑不得地攥着手帕,这算不算是因祸得福,若是自己失业了,起码还有个蹭饭的地方。   威武大爷一直安静地站在旁边,只是在侯晨给了雁落手帕之后,他郑重其事地走到雁落跟前,朗声说道:“威武没什么可以补偿雁姑娘的,但如果雁姑娘以后需要保镖或是护院……”   “成成,我在这先谢过威武爷了。”雁落及时地打断了威武的话,她怕威武会说什么哪怕自己要他打家劫舍,他也一定做到云云。   送走了侯家姑娘和威武,雁落本想松一口气,但好姐妹彤若却趁这个机会大声问道:“雁落妹妹,你和南归南掌柜,莫非真的在交往?”   雁落一怔,彤若这张嘴还真是没把门的,什么话都敢问。这下好了,霜叶茶馆里聚着四五十号人,全都放下茶杯,竖起耳朵,等着听一手消息呢。自己若是承认了,不到一个时辰,就能传遍整个叶城。想来南归一定预料到今早上的混乱,所以才会不动声色地开溜,但这下,可苦了自己。   雁落冲彤若挤挤眼,想浑水摸鱼,偏偏彤若不吃这套。她睁大眼睛,直勾勾地瞅着雁落。雁落无法,只得浅笑了一声,慢慢说道:“的确,我和南归在交往。”她话音刚落,茶馆里就爆发了雷鸣般的掌声以及口哨声。   “那你呢,彤若?你和阳奕什么时候准备办事?”雁落眼珠一转,似笑非笑地对彤若说。   这下换彤若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幸好阳奕这小子反应快,他一手搂在彤若的肩膀上,一手指着雁落的鼻尖,大声说:“总之,喜酒少不了你的。”然后就拉着彤若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猫耳胡同一天之内,竟然有两件喜事,而且还都发生在最惹眼的人身上,这新闻,若是不八上一八,岂不枉为人了。就在众人随意编排着这四个人的恋情时,雁落早就低着头,贴墙角跑走了。   今天雁落还有任务在身,哪能一直和这群闲散人士耗着,她出了霜叶茶馆,直奔高升鞋行。   高升鞋行老板名为升高,男,已到不惑之年。妻子姓马,在娘家排行老三,人称马三姐。二人均是制鞋高手,特别是马三姐,脑袋瓜子里头揣着百十来个古鞋样子,是叶城远近闻名的能人,大凡姑娘出嫁,准找她做婚鞋。   高升鞋店有三宝,第一是新婚如意鞋,专卖新娘。那鞋子做得跟一朵盛开的牡丹似的,凑近了闻还有阵阵暗香。第二是平底牛皮软鞋,专为长鸡眼、平足人士设计,穿上不夹脚,不臭,且方便清洗。第三是镇店之宝,步步高升鞋,这鞋子除了外形美观,绣工精湛之外,还另有玄机。   明国年轻男女追求身材的纤细高挑,纤细还容易满足,大不了饿几顿总能瘦下来,可这高挑就真是有难度,只能借助于垫棉花这种粗糙的方式来增加身高。升高和他老婆马三姐从这里看出了赚钱的门道,他们制出了一种内增高靴子,与平常的靴子外型上并无二致,但里面却是垫了七八层软垫,保证了舒适的同时,又无形中增加了穿鞋者的高度。一经推出,便风靡了整个叶城,还被有心之士囤货运到了其他城市高价贩卖。   他们二人并无子嗣,早年马三姐曾生下一个丫头,只是出生不久便长红疹子死了。之后马三姐的肚子就没了动静,有些好事的婆娘曾劝马三姐和升高,不如抱养一个孩子,但被马三姐严词拒绝了,再往后就没人提起这事。人家夫妻愿意断子绝孙,关旁人什么事。   雁落进了升高鞋行的门,就被里面乌央乌央的人给吓到了,她卡在门口,进出两难。幸好马三姐老远瞅见了她,赶忙招呼雁落进了内屋。马三姐是生意人,眼下猫耳胡同最火的姑娘雁落进了她的店,哪有不笼络下来之理。单不说雁落和知府是青梅竹马,就凭着她和南归的那点事,也注定这位外乡姑娘会成为猫耳胡同持续关注的焦点。   马三姐正在畅想未来南归和雁落成亲,要是雁落穿着高升鞋行的鞋子,那岂不是活脱脱的广告幌子!想到不久的将来,雪花般的银子滚滚而来,马三姐不由得喜上眉梢。只不过,她脸上这笑容还未持续多久,就被雁落从怀里掏出来的婴儿绣鞋吓得连连倒退了三步。   “你……从哪弄来的这鞋子?”马三姐大口地喘着粗气。   “土城捡的。”雁落轻声说道:“马三姐认识这鞋?”   “我……我不认识!”马三姐说完这话,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把头埋进膝盖里,死活不肯抬起来见人。这时她丈夫升高从内屋走了出来,见到绣鞋,二话不说拿笤帚把雁落赶了出去。   雁落踉跄着被轰出了鞋行,她满腹疑惑,却找不到答案,只能拿着绣鞋前往有缘古玩店去寻南归。   再说南归,他早就料到霜叶茶馆今日会涌进一大批看热闹的人,索性天刚亮就脚下抹油开溜了。虽说让雁落一个人去招架这群疯子于心不忍,但鉴于这姑娘昨晚上几次三番调戏自己,也该让她吃点小苦头了,南归坏坏地想着。   南归一出门便遇到了抱着画轴的西门不二,没什么废话,直接拽着西门不二去了古玩店。   古铭飞睡意朦胧地把南归和西门不二请进客厅,一番客套之后,古铭飞便率先开了口:“我说南掌柜,这古玩行里的规矩您不是不懂,货出了门,焉能退换?!”   “古老板莫急,我只是想让古老板重新瞧瞧这幅画,无论真假。”南归瞥了西门不二一眼继续说道:“西门少爷并非想退货,估摸着是因为折了面儿,才会冲动地跑去为难古老板。”南归说完便打开画轴,把画作平摊在了八仙桌上。   古铭飞上次收画时,并没有把画完全展开细瞅,但今日借着阳光这么一瞧,好嘛,古铭飞倒吸一口凉气,这画,神了!   说真不真,说假不假,半真半假,半假半真!古铭飞一边苦笑一边对南归摇了摇手指,算是认栽了。   “西门大人,这画您留下吧,我这儿有一个自己玩的物件,绿松石山石花卉鼻烟壶你拿去孝敬老丈人,准能讨得他欢心。”古铭飞从怀里摸出了一绿色的物件递给了西门不二,西门不二还想说什么,却被南归一个眼神制止了。南归伸手示意他先行离去,西门不二虽不解到底发了何事,但还是拿着鼻烟壶走了。   听到关门声之后,南归才转身望着古铭飞:“可惜了这幅画。”   “谁说不是呢。”古铭飞苦涩一笑。看来这画是针对她来的,一半真,一半假,明知她看画只看一半,所以就把真假两幅拼贴在一起,自己见到了那半真的,自然就掏银子买下来,谁知道这里面另有机关呢!只不过,这拼贴的水平实在是高,看来自己是被圈内人耍了一把,这笔银子,全当交了学费。   “这件事,还望南掌柜可以保守秘密。”古铭飞说着弯腰就是一拜。   南归点点头,正要离去却听见雁落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古铭飞抿嘴一笑,推开门,请进了雁落。   雁落一进门,冲南归点了点头便走到古铭飞面前,一字一顿地问道:“古老板,有句话我自知不该问,但却不能不问,我总觉得这里面不太对劲,如有得罪,请古老板莫怪。”   “雁姑娘请问。”古铭飞笑着对雁落说道。   “古老板是否生过孩子?那孩子是否早夭,并被埋在了土城?这鞋子,又是老板从哪得来的?”雁落摊开手,那只小绣鞋就放在她的掌心。   “你……是从何知道这件事的?”古铭飞脸色煞白,语无伦次地说道:“我……曾有过一子,半岁时不知染了什么病,就……”   “那这绣鞋从何而来?”雁落继续追问道。   “和这鞋子有什么关系?”古铭飞诧异地望着雁落。   “这鞋子里面染了毒。”南归插话进来。   “什么?”古铭飞尖叫道:“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她一连说了三个不可能之后,才有气无力地对南归说,“这鞋子,是孩子的爹爹送来的。”   “孩子的爹爹又是谁?”雁落一字一顿地问道。   第十三章:螳螂捕蝉谁在后   马三姐是被人夹着胳膊拖上知府大堂的,她晕晕乎乎,神志不清,浑身上下酸痛难忍。她在大牢里仅仅呆了一个晚上,整个人就老了十岁,两鬓斑白,双眼凹陷,全然没有往日的神采。   这事儿还要从昨天中午说起,雁落闯进有缘古玩店追问古铭飞死孩子一事,一段尘封了多年的往事就这样慢慢浮出了水面。   那年古铭飞刚刚成名,正是年少轻狂之时,又在猫耳胡同里开了古玩店,迎来送往全是叶城乃至明国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一时风光无限。   也就是在那时,古铭飞遇到了高升鞋行的年轻掌柜升高,二人年纪相仿,且都对未来野心勃勃,这么一来二去,便勾搭上了。春宵苦短,他们几乎每天晚上都会缠缠绵绵搅和在一起,正是你侬我侬之时,升高的未婚妻马三姐出现了。   原来,那升高为了吃掉古铭飞这块嫩肉,竟然对她隐瞒了自己早有婚约一事。古铭飞性子高傲,君既无心我便休,她一脚把升高踹出了自己闺房。半个月后,升高迎娶了马三姐。本来,露水姻缘,好聚好散,谁知古铭飞怀了孕,这还不是最糟的事儿,那马三姐也前后脚有了喜。古铭飞偷偷跑到外地产下了儿子,待她带着孩子回来时,马三姐也为升高生了一个女娃子。   本来,一切相安无事。直到马三姐的女儿染病死了,事情才发生了转折。痛失爱女,那段日子对于马三姐和升高来说都不好过。他们关了店子,一个趴在床头哭,一个蹲在门口抹泪。一天晚上,升高醉酒跑去了有缘古玩店,死活要见一见自己的儿子。古铭飞见他可怜,便抱出孩子给他瞧了瞧,这一瞧,也就惹出了祸事。   升高把自己对亡女的思念全都转化成浓浓的爱意投在了古铭飞的儿子身上,他夜里经常悄悄摸黑去探望他们。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渐渐的,闲言碎语便传进了马三姐的耳朵里。   马三姐不是大奸大恶之人,她秉公守法,勤劳踏实,只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没了爱女,丈夫又和其他女人有了孩子。   她恨,她怨,她嫉,她妒。   所以,她在升高送给儿子的绣鞋里下了毒,致使其高烧而死,小儿生病猝死,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没有人去调查,更没有人去怀疑马三姐。   失去了儿子,升高只觉天崩地裂,马三姐适时的出现抚慰他,把他重新拉回了自己的怀抱。一心想着前程的古铭飞把儿子的死所带来的痛苦转化成了工作的动力,一桩血案,就这样悄然无息的飘散开了。   直到雁落发现了绣鞋,古铭飞才恍然大悟,她怒火朝天地冲进了高升鞋行。然而,店里却没有马三姐的身影,只有高升抱着酒坛子瘫坐在后院里。   原来,上午雁落拿着绣鞋来询问马三姐,她就知事情败露,无法再去遮掩。更何况,这么多年来,她内心一直受着煎熬,是时候说出真相了。她给高升留了一封短信解释个中曲折后便自己去知府衙门投案自首。   雁落望着眼眶微红的古铭飞和悲痛欲绝的升高,她突然觉得,真相有时候比谎言更恐怖,更让人绝望,若是假装一切安好,做人会不会比较轻松些呢?   带着这样的疑问,她和南归回到了霜叶茶馆。雁落心情沮丧,南归牵着她的手走到了后院,二人就那样抬头望着缀满了星子的天空。   “马三姐……会怎么样呢?”雁落喃喃问道。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南归搂着雁落微微颤抖的肩膀,轻声说道:“雁落,你的眼睛容不进沙子,可有些人,情愿模模糊糊过一辈子。”   “所以,应该装糊涂?”雁落仰起脸望着南归。   “可惜,难就难在这‘装’字上了。古铭飞是聪明人,恐怕心底里早就对儿子的死产生了怀疑,只是她不愿面对,不愿承受捅破窗户纸所带来的阵阵冷风。”南归一边摸着雁落的头,一边沉声说道。   “那她的儿子,岂不就这样白白死了?杀人不用偿命,这王法二字……”   不待雁落说完,南归便插话进来:“王法与人情,孰更重要,并不是一言半语能说清楚的,只要你我问心无愧便可。”   “你是不是早就预料到这一切了?”雁落正了正神色,直视着南归的眼睛。   南归嘴角微微上扬,既不否认,又不承认:“夜深了,你也回屋歇着吧。”说完他弯下腰,轻轻地吻了吻雁落的额头便返回了自己房间。   雁落带着某种似懂非懂的心情也跟着上了二层,这一夜,二人无梦。   转眼到了第二日,一清早天就阴沉着,灰不拉几的云彩几乎是一动不动地停在空中,又湿又热的空气闷得人喘不过气起来。消息灵通的人士一早就聚在了霜叶茶馆门口,只等着营业。众人多是在昨日晚些时候得知马三姐自首一事,他们万万没想到,古铭飞竟然曾和升高有过旧情,还扯出一桩血案。果然,人心隔肚皮,哪怕是住了多年的街坊邻居也可能藏着不为人知的惊天秘密。   新官上任三把火,想来知府清光定会严惩杀人凶手马三姐为自己树立青天大老爷的形象,马三姐这一去,恐怕是再难归来。大家虽不至墙倒众人推,但谈论马三姐时却也少了平日里的客气,多了几分鄙夷和不屑。   众人在茶馆外议论纷纷,殊不知,几位当事人正在茶馆内交谈。说是交谈,倒不如说是一场颇为窘迫的会面。古铭飞和升高跪在地上,请雁落与南归帮忙求情,他们已经隐隐猜到知府大人将要如何判这段旧案。   升高来求无可厚非,但古铭飞也来了,这就让雁落感到不解:“古老板,您确定?”   “嗯。”古铭飞十分冷静地回答道:“我细细想过一夜,这世间的事儿,就好像是蜘蛛结的网子,密密麻麻却又出人意料的清晰可见。而我们则是那没头没脑的小虫子,硬要撞上网子吃了苦,才明白天大地大,却没有真正的容身之地。”   雁落若有所思地扶起古铭飞,她迟疑了片刻说道:“我知道了。”   与此同时,知府大堂内一派肃静,三四十根粗大的白色蜡烛点在两侧,跳动的火光让马三姐的头更晕了,一夜未睡加上滴水未进,她只觉得从胃里泛上来一股酸水,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里面搅拌着,和弄着。她一弯腰,哇啦哇啦吐了一地,那腥臭的黄褐色液体不光落在了地上,还溅在她的衣衫上,挂在她的嘴角上。   “威——武——”一阵整齐的喊声吓得马三姐一屁股坐在了呕吐物上,她下意识地挣扎着双手撑地,似跪似趴地冲着高高在上的案牍。   “堂下何人,报上名来。”清光一拍惊堂木,缓缓说道。   “小民升马氏。”   ……例行问了几个问题之后,清光再度拍了拍惊堂木,厉声说道:“升马氏可知自己犯了何罪?”   马三姐点了头,清光没做多想便判马三姐杀人偿命,秋后于菜市口行刑。   整个案子审了不到半个时辰就结了,听到最终判决,马三姐反而感到无比轻松,不知是因吐出酸水,还是说出真相,她觉得眼前一片清明,不再提心吊胆,不再担心东窗事发,好汉做事好汉当,自己虽不是什么大老爷们,但这一次总算是活出了点尊严,哪怕这点尊严是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   毒死那个孩子,是压在她心头最沉重的石头,现在,这块石头终于被搬走了。   “退堂!”清光说罢,一挥袖子便转身下了大堂,像一阵清风似的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里。   仅仅过了一个时辰,马三姐被判了死刑这件事就传遍了整个叶城,升高听后一头扎在地上昏了过去,倒是古铭飞沉着冷静地瞅着雁落。   “南归……”雁落轻声唤道。   “你确定,自己可以说服清光?”南归有些担心地问道。   雁落点点头:“确定。”   南归没有多说什么,而是起身送雁落去了知府衙门。   到了门口,雁落冲南归做了一个放心的手势后,便随着衙役进了后堂,七拐八绕走到了书房,衙役代为通报之后,雁落便被请了进去。   这是雁落第一次见清光穿官服,她带着一种既厌恶又好奇的心态打量着清光。他似乎又长高了些,后背越发的挺直,乌黑的眉毛下面是那双熟悉的杏核眼,比起之前那几次见面,这一次清光的目光中似乎多了几分平和。他举止高雅,但不经意间却散发出某种光彩。莫非这才是真正的清光?!雁落坐在木椅上,感到一阵又一阵的局促与不安,她有意无意地变换着坐姿,许是天气太热的缘故。她觉得后背全是汗,薄薄的夏衣贴在皮肤上,有种很刺痒的感觉。   此时清光正端坐在堂前,认真地翻看着卷轴。他虽面无表情,但却时不时的偷偷瞄上雁落一眼。他读书,她坐在身侧,这样的情形曾经出现过无数次,但却没有一次令清光如现在这样感到亲切与安宁。   仿佛他和雁落之间从未发生过什么龌龊事,仿佛天安那场闹剧不过是噩梦而已。这些天,清光时常回想,当时那样对雁落是对是错。备考之前,他感到肩头扛着巨大的压力,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否则就要回云岭子承父业。   雁落就像是一团挥之不去的乌云,那里面包裹着一种名为家的气息,是他拼命想要逃离的,所以他才会刻薄的对待雁落。仿佛只要雁落消失在他的生命里,他就会暂时遗忘云岭,遗忘自幼成长的故乡。   然而,等雁落真正离开了,他又觉得呼吸困难。家的印记牢牢地刻在了他的骨髓里,像是空气,平日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但若失去了,就会窒息而死。   金榜题名让他暂且松了一口气,美酒佳肴暂时抚慰了他心中那难言的苦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再甘甜的酒也敌不过雁落亲手熬的一杯酸梅汤,再精致的菜也敌不过雁落随意做的一盘炸酱面。某个时刻,清光曾感到有些后怕,若是与雁落就此天涯两隔,他该怎么办呢?   也许,他还是那个威风凛凛的清光,也许,他会把家这个字眼深深地埋藏在心里,但他们俩终还是再相遇了。就好像无形中有那么一根红线,一直缠在他和她的小指,令他们无论相隔多远都能找到彼此。   清光从未担心过雁落会爱上别人,无论那个人是不是比自己出色。对于清光来说,雁落变了,变得成熟了,变得漂亮了,变得独立自主了。但她终还是雁落,是他的发小兼玩伴雁落,只要自己轻唤一声,仍会毫不犹豫跟在自己身后的雁落。   至于现在胡同里越传越凶的雁落情定南归一事,清光并没有放在心上。在他看来,这不过是雁落为了和自己赌气而耍的把戏,她要自己吃醋,自己就偏偏表现的沉着冷静,待她慌了手脚,再把她绑在自己身边也不迟。   若爱情这样简单便好了……   “你是来求情的?”清光放下手中的卷轴,幽幽说道。   雁落一怔,她缓缓起身走到清光面前,恭敬地行过礼之后沉声回话道:“是,大人,小的是替古铭飞来求情的。”   “她儿子惨死,如今逮到了凶手,她不放炮庆贺,反而跑来替凶手求情?”清光直视着雁落的眼睛。   “杀人偿命,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这万事里缠着一个情字,谁又能说清呢。”雁落自嘲般地笑了笑继续说道:“女儿猝死,在马三姐最需要关怀的时刻,丈夫却跑去了古铭飞家里,如果说女儿的死是一道重重的伤口,那升高的做法就是在这伤口上撒一把辣椒面。后来马三姐因愤恨而下毒害死了古铭飞的儿子,一桩血案,两个不懂事的孩子,她们都得到了教训。眼下已经过去十几年了,爱的恨的早就灰飞烟灭,剩下的只有后悔与懊恼,这样的惩罚足够重了。”雁落回望着清光。   曾几何时,雁落是一个黑是黑,白是白,眼中绝没有灰色的人。她有些时候正直到略显迂腐,对待不平的事情,总是抱着一种令清光无法理解的责任感与正义感。说她笨吧,她却总能洞察到鲜为人知的秘密,说她机灵吧,那些不该碰的秘密她却总是想插上一脚。   殊不知,有些秘密,还是埋藏在内心深处比较好。   清光曾因为雁落不通人情世故而数落过她许多次。情与法,法与情,并非三言两语能讲得清楚。但在叶城乃至整个明国,更多的是情在法上,法中含情。杀人偿命,乍听起来无可厚非,但若是盲目的依法判决,定会惹来民众的非议。   关于法,清光曾认真地思考过,并有自己的一套阐释。比如像马三姐这个案子,她杀人是事实,但这里面有包含了诸如丈夫的背叛、痛失爱女等一系列引人同情的事件。虽时隔多年,但她还是主动自首,就凭这点,也不致死罪。清光之所以在堂上判了马三姐死罪,是为了在叶城百姓面前做一场政治秀。   他早就料到,升高和古铭飞会来求情,甚至南归和雁落也会来求情,弄不好,半个叶城的人都会跑到衙门口请愿。到时候自己穿着官服出去转上那么一圈,假装是倾听民众的声音,然后华丽丽的改判,这为官的头一脚就算踢出去了。   只不过,他万万没想到,南归会放心地让雁落只身前来找自己。不能不说,那个叫南归的男人实在是太精明了,他恐怕早就预料到自己的计划,故意不给自己作秀的机会,直截了当派雁落来求情。面对雁落,自己绝摆不出官架子,这件案子自然而然会处理得很低调。这时候百姓们只当是雁落借着和自己非同一般的关系求情成功,而雁落又是南归的手下,这功劳到最后定会算在南归头上。南归这招棋实在是太妙了,清光觉得自己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事已至此,他只好写下判书交给了身边的衙役:“放了马三姐。”衙役接过判书便去了大牢。偌大的书房只剩下了清光和雁落两个人。   雁落起身想要告辞,清光却疾步走到她面前,一手扶住她的肩膀,一字一顿地问道:“你是不是还恨着我?”   雁落瞪圆了眼睛瞅着清光,许久之后才牙咬切齿地冒出了两个字:“不恨。”   “哦?”清光一挑眉,露出一副不相信的表情。   雁落撇撇嘴,弹开了清光放在自己肩上的手,清光不依,雁落抬脚狠狠地踩了他一下,这才逼得清光退后了几步。带着得胜的心情,雁落哼着小曲离开了知府衙门,殊不知,清光蹲在地上,一边揉着脚趾一边微笑着。   她还是恨他的,只要还有恨,就好,总有一天,这恨会再度转化为爱,清光十分确定那一天迟早会来到。   第十四章:大尾巴蛆跃龙门   自马三姐一事过后,已半月有余。马三姐和升高关了鞋行说是去探望住在天安的表妹,古铭飞也以捡漏寻宝为由离开了叶城,一时间,猫耳胡同清净了不少,连带着霜叶茶馆里的生意也不如往日红火。掌柜南归对此倒是颇为满意,少了那群好嚼舌根的无聊人士在耳边聒噪,他时不常的带着雁落偷得浮生半日闲一把,湖边散步也好、骑马吹风也罢,总之是尽可能的利用时间约会来促进感情。   只不过,这自在的日子没过几天,就有事儿找上门来了。   猫耳胡同背阴地一家空着的铺子搬进了人,老店关张,新店开张,在商业气息浓郁的猫耳胡同本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平日大家也在闲谈时说上两句而已。可这次却大不相同,一群人聚在茶馆门口,等着开门进去好向南掌柜汇报最新八卦消息。   南归听他们在外面吵吵嚷嚷十分烦人,便差程贝贝出去提前开门放他们进来。前脚门一打开,后脚就呼啦呼啦涌进来三四十口子。   “南掌柜,您猜猜谁回来了?竟然是当年那条大尾巴蛆!”   南归立在楼梯口,眉毛不自觉地抽了抽,大尾巴蛆,不是早就被撵出猫耳胡同了吗?   大尾巴蛆其人,小矮个,五短身材,头发像是用糨子黏到了一起,乱糟糟的堆在头顶上,斜楞着一双芝麻绿豆眼,浑身上下就像八百年没洗过澡似的,又酸又臭,夏天净招苍蝇,要多寒碜有多寒碜。虽说凭他这副尊容,不次于粪坑里的蛆,但他这外号却另有所指。   大尾巴蛆从小就在猫耳胡同里混,却怎么着也混不出个名堂来。早年间他在胡同口卖艺,表演走钢索,没走两步就摔下来,生生砸折了一位看客的腿,不光赔了银子,还讨得了一顿好打。后来他又经营上了皮行,该当丁香座子,专治痔疮。他一个混星子,大字不识几个,哪里会通医理,不过是设局来唬人。   这局一般设在旅店里,先点上七八支香,弄得人一进门就晕晕乎乎。待病人坐好之后,解开裤头,他就用针在病人的屁股上放血,所谓见红。然后嘴里含着一个羊肠管子,里面灌了些动物的血水,趁病人屁股被扎得疼痛难耐的时候,把管子里的东西挤在伤口上,下面放着一盆清水接着,手术完毕后,便把那盆脏水拿给病人看,算是治完了。   这种买卖通常骗骗外乡人,倒也十有八九能成功,只不过有一次让大尾巴蛆恶心得够呛,而他的绰号也是从那次得来的。   那日他又哄骗了一个外乡人到旅店来,说是帮他治疗,谁知那病人正好闹肚子,被他冷不丁地用针这么一扎,没控制住,那是飞流直下三千尺,稀里哗啦全都落在大尾巴蛆的脸蛋上了,他当场吓得昏死过去。再醒来,人已身在何烈的诊所里。   他一身大粪味儿,赛过茅房里的蛆,所以便有了大尾巴蛆这个称号。   可惜,他这人不懂什么叫吃一堑长一智,不干丁香座子之后,改去守坟了。守坟就好好守呗,可他半年三更趁四下无人,竟勾结外人盗墓挖坟,事发之后又是一顿好打。   得罪了一大帮子人,他只好躲在野林子里,摸黑到附近地里偷点土豆玉米棒子垫肚。风平浪静了一阵子之后,大尾巴蛆瞧上了巧绣坊的小掌柜商紫梅,那时候商紫梅还未成年,娇滴滴水灵灵一个女娃子,也不知怎么就入了大尾巴蛆的眼。他是朝思暮想,□难耐,半夜竟然翻墙进了商家的后院,见厢房亮着灯,就要闯进去行那不轨之事。   谁知他却摸进了商紫梅奶奶的屋里,别看她奶奶年岁已高,但身手利索,眼睛清明,当即攥住烛台,照着大尾巴蛆的脸就是一刺,吓得他屁滚尿流,夺门而逃。   出了这档子事,他自知猫耳胡同里的英雄好汉们不会轻易放过他,索性撒丫子颠了。   没想到多年之后,他竟然摇身一变成了新开张的丽颜坊掌柜,听说身边还跟着五六个高大壮实的小伙。   这事儿,有得瞧了!   “南掌柜,您可不知道,大尾巴蛆盖得那二层小绣楼,别提多各色了。不是咱叶城传统的四合院式,也不是天安流行的那种穿斗式,而是颇有几分异域情调的新式绣楼。”   “不光如此,建房的全是外地人,我听人说,那屋里面的砖上全都刻着画呢。没想到大尾巴蛆出去这几年,竟然还讲究起装潢来了。”   “看来这小子是发迹了,真是风水轮流转啊。”   “谁说不是呢。”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之际,雁落悄悄来到南归身后,她伸手轻轻拉了拉南归的袖口,说道:“看来你对这人是讨厌得很。”   南归一抿嘴,不动声色地握住了雁落的手,有意无意地挠着她的手心:“他可不是什么讨喜的人物。”   “哦?”雁落冲南归挤挤眼,故意压低声音说道:“该不是因为他曾惦记过商小姐吧?”   “你这只雁子……”南归无奈地捏了捏雁落的手背,谁说眼前这个姑娘迟钝来的?她这根本是大智若愚,那些乱七八糟、捕风捉影的事情记得比谁都清楚!明知道自己和商紫梅并无关系,却偏偏旧事重提,揶揄自己:“莫非是打翻了醋坛子?我都闻到酸味了……”南归故意贴在雁落耳朵上柔声说道,阵阵热气吹进雁落的耳朵里,她身子一颤,脸变得红润起来。   “我怎么没闻到?”雁落故意吸了吸鼻子:“该不是你的幻觉吧。”   “会吗?”南归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但身子却和雁落贴的更紧了,一时间,雁落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南归强健有力的心跳声,她后仰着身子躲避着南归的体温。南归凝视着雁落红扑扑的脸蛋,以及鬓角上挂着的汗珠,只觉心潮澎湃。他低下头,本想躲避雁落那直直的眼神,却无意中瞥到了雁落一起一伏的胸脯,顿时手心冒汗。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   南归从小就见到过马啊、驴啊、牛啊、狗啊之类的动物发情,那种难耐的涨痛感快让他发狂了。一开始他只是对发情的畜生抱着几丝怜悯与同情,但现在他觉得感同身受。当人非常渴望与另一个人亲近、甚至是融为一体,但又不得不忍受这种感觉而慢慢等待,那种折磨让人既甜蜜又痛苦。   二人在霜叶茶馆内公然亲亲我我,毫不避嫌的秀着恩爱,引得众人全都别过脸去捂嘴偷笑。眼尖的程贝贝瞅到南归长袍内支起的帐篷,他实在是搞不懂南归,既然已经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为何还要憋着忍着,夜里闯进雁落房里一解裤腰带不就完事了。雁落肯定不会拒绝,说不准心里还往外冒糖水呢。但他们二人现在除了牵手也就吻吻嘴唇,根本没有进一步发展,让程贝贝在一旁看得十分心急。   发乎情,止乎礼,这么高深的学问,想来程贝贝是不懂的。   这时间说快就快,说慢就慢,转眼就到了黄昏,茶馆打了烊,程贝贝和季宝在一层收拾,雁落则在灶房里煮饭,南归一开始在二层书房算账,但只坐了片刻,就起身下楼跑到灶房门口和雁落聊天说话了。恋爱中的男女,就好似连体的婴儿,总想着腻在一起,任谁也扯不开他们。天热,雁落煮了一锅绿豆汤,然后把中午吃剩下的烙饼切成块炒着吃,里面放点绿豆芽、白菜丝和细粉条,既清爽又方便。   南归一边闻着饭菜的香味一边注视着雁落忙碌的身影,他的嘴角上挂着幸福的笑容。自从母亲去世之后,家这个字眼就被他埋藏在了心里,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将一个人活着。一个人活着并没有什么不好,但那仅仅是活着,而非生活。生活是会有那么一个人,陪在自己身边,为自己忙碌,为自己欢笑,偶尔的拌嘴吵架,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可爱。   心意相通的感觉,胜过世间一切珍宝。   雁落炒完饼,突然意识到这顿晚餐太素了,没什么荤腥儿。她正在犹豫是不是炒个肉菜的时候,偶然听到外面有人在吆喝买香酥炸小黄花鱼,她心思一动,转身朝后院走去。南归赶忙跟在她身后,雁落一扭头,冲南归甜甜一笑:“我去买两斤炸小黄花鱼回来,你在屋里等着就行了。”   南归略带尴尬地点了点头,便停了步子坐在后院的石凳上等雁落。   雁落见铁锅里随意码放着四五十条香酥小鱼,金澄澄的十分讨人喜爱。卖鱼的老汉热情地掰了半条小鱼、撒上椒盐递给雁落,雁落接过轻咬了一口,香脆可口,那蒜瓣似的鱼肉几乎不用嚼就进了肚子。雁落笑着买了十条小鱼,端着瓷碗朝茶馆走去。快走到门口时,她无意中瞥见一个中年妇人一手扶着围墙,一手捂在胸口。雁落心肠软,快步走上去问道:“这位大婶,您还好吧?”   那妇人艰难地抬起脸瞅了瞅雁落,她的脸叫毒辣的太阳给晒掉了皮,嘴唇上还起了好几个水泡。雁落见这种情况便搀起妇人的胳膊,把她带回了茶馆。   南归没想到雁落去了这么久还没回来,他正要推门出去瞧瞧,却见雁落扶着一个陌生女人进了门。他赶忙吩咐季宝去盛杯天上泉水来,妇人喝过之后,才幽幽开了口。   原来她是从百里之外的赵庄来寻自己儿子的,她儿子是一个月前赶集市走失的,年纪不大,只有十五岁,身体有残疾,左腿从出生就比右腿短一大截子,且吃不上力,走道都靠拄拐。她远远近近跑了七八个村子,都没寻到儿子,后来还是一个赶车的邻人说,曾在通往叶城官道上隐约见到了她儿子,她当下收拾了小包袱出了门。一路上边走边打听,竟然听说每个大城里都有残疾孩子失踪,一细打听,竟然和她儿子走失的时间是前后脚。与此同时,临近几个城里开始谣传有个邪魔专门挨家挨户叼走那些残疾的孩子,说是把他们藏在地窖里,一天吃上一个,连骨头都不吐。   邪魔之说也许可以忽悠住这位质朴的农村妇人,但却糊弄不了南归和雁落,他们二人对视一眼,便领会到了对方的意图。雁落领着妇人去了客栈,待安顿好她之后,雁落才回到茶馆。   残阳如血,黄昏像是一出让人听不懂的猫腔大戏,透着诡秘与危险。   雁落在回来的路上脑子里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想法,她觉得,黄昏要比白日和黑夜来的更真实,白日里人都带着面具伪装自己,而黑夜人又都躲在阴影里,只有在这短暂的黄昏时分,那些或狰狞或丑陋的嘴脸才慢慢浮现出来。似乎一到黄昏,叶城就总会有事情发生。到底是先有了黄昏,才有了事情,还是先有了事情,才有了黄昏,雁落并不知晓。   “安置好了?”南归一伸手,把雁落拉到了自己身边。   雁落嗯了一声算是回答:“你说,会不会和那个大尾巴蛆有关?”   “说不好,就算和他有关,他抓一群残疾孩子做什么呢?”南归皱了皱眉头,果然,今天早上一听说大尾巴蛆回来了,他就觉得没好事。   “该不会练是什么邪门的武功吧?”雁落突发奇想问道。   “练功?”南归不解地看着雁落。   “有本侠义小说上提到过,一些邪派武功通常都不走寻常路。比如什么欲练此功,挥刀自宫之类的。”   雁落说得是头头是道,南归听得是目瞪口呆,随即哈哈大笑:“挥刀自宫?这种鬼话你也信?这是哪位小说家写的,分明是在逗读者玩嘛。”南归弹了弹雁落的额头继续说道:“等天黑透了,我会去大尾巴蛆开的那个店里打探打探。”   “也好。”雁落犹豫了一下点点头。   亥时一过,南归就穿着夜行衣离开了。他不费吹灰之力地跃进了丽颜坊的后院,他小心翼翼地凑到窗台边上,竖起耳朵听着里面的对话。   “今儿个运来了几位?”大尾巴蛆懒洋洋地问道。   “一个。”   “什么?怎么这么少?”   “这……”   “废物,还不快去别的城寻寻。”   “是。”   南归从这些只言片语中理出了头绪,看来人还真是在大尾巴蛆这儿,只不过,他这到底是为个什么?南归转身正想探一探那座二层小绣楼,却被三四个彪形大汉挡住了去路。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一个大汉阴沉沉地对南归说道。   南归见自己已被团团围住,断了脱身的路,只得拔出宝剑,准备一战。   第十四章:大尾巴蛆跃龙门   南归的武功深得其师傅南疆红莲大侠的真传,甚至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什么金钟罩铁布衫、什么索命刀断魂枪,大凡江湖流行的武功套数,南归都略有涉猎。内外兼修,不敢说出神入化吧,怎么着也算是如火纯青了。平时抓个小偷流氓、或是三教九流的混星子,自然不在话下。就是真来几个不要命的顽主,南归也从未输过。虽说一般情况下,不待他动手,事情就能顺利解决,但这不意味着,南归的武功有所退步,相反是更加精进了。   面对三四个虎视眈眈的大汉,南归冷冷一笑,猛地一个鹞子翻身,竟然越过了一个大汉的头顶,宛若仙人般飘飘然立在了墙头。他故意冲那几个大汉摇了摇手指,然后转身消失在了黑暗中。   那几个大汉垂头丧气地回到主子大尾巴蛆身边,他们皆是外乡人,并不认得南归,只能把身形和五官简单描述给了主子。大尾巴蛆托着下巴沉思了片刻,才从嘴里头吐出了两个字:“南归。”   与此同时,雁落正坐在霜叶茶馆门口,眼巴巴地朝胡同口瞅着。她一方面担心夜探丽颜坊的南归,一方面又惦记在客栈住着的那个妇人。掐指一算,娘亲抛下自己也有十年了,她是不是已经把自己忘了呢?也许,某一天自己死了,她也不会知道。   中年妇人寻子这件事触到了雁落的伤口,她一直都在渴望着,会有那么一天,和母亲重逢,哪怕只是听她轻轻唤上一句自己的名字也好。雁落情愿拿出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去换取那么短短的一瞬。娘亲这个字眼永远都是她心尖上的一根针,时时刺痛她,刻刻折磨她。但这些话,她不会告诉任何一个人。雁落总是把微笑带给别人,把悲伤留给自己,哪怕现在身边有了南归,她内心深处仍有一间紧闭着的房子,任谁也寻不着打开房门的钥匙。   或许某一天,那扇厚重的大门会被推开,会有一位婀娜多姿的女子踏着霞光走到雁落面前,轻轻地道上一句:“女儿。”又或许,这一切都是雁落心中那遥不可及的梦。   “雁落,这么晚了还在外面,小心被蚊子咬了。”南归的身影出现在雁落面前,他自然而然地朝雁落伸出手,雁落笑着握住了。   一句简简单单的问候,一句平平常常的关怀,却弄得雁落像个小孩子似的笑了起来。南归啊南归,他总是有法子让雁落觉得心头暖洋洋的,这个男人,就像是上瘾的鸦片,戒不掉,也不愿戒掉。雁落轻轻地靠在南归身边,她侧过头,出神地望着窗外。   窗外杨柳随风舞动,那点点月光照在柳叶上,像是一粒粒圆润的珍珠,带着淡淡的光彩。   “怎么样?有收获吗?”雁落随口问道。   “这件事,你就不要操心了,交给我处理好了。”南归抚摸着雁落的脊背,温和地说道。   雁落一怔,她仰起头来打量着南归,南归以为她没听清,便又重复了一遍。   南归的声音十分平和,即使话中带着一丝宠爱的味道,也被他很好的控制着。他说话很少打手势,也很少惺惺作态的提高语音语调,没有一丝江湖气。若是在平时,南归如此吩咐雁落,雁落定会听话地全权交给南归处理。但这次,她产生了某种执念,仿佛帮妇人寻到儿子,自己的娘亲就会回来似的,她固执地把自己的情感带入到了这件事里。所以,虽然表面上对南归点了点头,但雁落却决定自己着手调查此事,一定要尽快让他们母子团聚,亲人分离的滋味,雁落品尝过,很苦。   南归并不知道面色如常的雁落内心里打起了小算盘,他微笑着在雁落的额头留下了深深的一吻,目送着心爱的姑娘回了房间。   第二日清晨,南归早早便去威震镖局找威武商谈此事。雁落则如往常一样和程贝贝季宝在霜叶茶馆里忙乎着。   等茶水卖完了,茶馆打扫整齐了,雁落才不言不语地从后门溜了出去。她直奔着丽颜坊而去,拐了三个弯到了丽颜坊门口,她蹲在对街一棵柳树后面悄悄观察着。雁落猜测,昨晚南归归来,并嘱咐自己不要管这件事,定是他在夜探的时候暴露了身份,被人瞅见了。想来大尾巴蛆定要转移那些被拐骗来的残疾人,白天猫耳胡同人来人往,不是干坏事的好时候,估摸着等夜幕一拉下来,他们定会出动,免得打草惊蛇。   正如雁落所料,天刚黑,一辆没有窗户的马车就从丽颜坊驶了出来,速度不快,像是载了很重的东西,一直朝着叶城东面驶去,雁落一路小跑竟然没有跟丢马车。   七拐八绕,马车开进了一户人家里。雁落没多想就跟了上去,她小心翼翼地躲过了后院里走来走去的家丁,蹲在灌木丛中张望着。   只见一个颇似管家的鼠脸男手里托着一个厚本子,正在记录着什么。马车的门被一个家丁打开了,从里面稀稀拉拉走下来七八个残疾孩子,不是缺胳膊断腿就是眼睛瞎了,雁落越看越气,她死死地攥紧了拳头。   正在雁落愤怒之时,突然觉得后脖梗子发凉。她下意识地扭过头,只见一个小厮正双手抱在胸前,冷冰冰地瞅着她。她心道不好,死咬着嘴唇不知该说些什么,那小厮却先开了口:“你是谁?谁准你进大人的后院的?走,跟我去见管家。”说着他一把拽住雁落的胳膊,狠命地掐了一把。雁落疼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比起胳膊上的痛,她更担心如何去面对管家。该不会被他们……一刀取了性命吧,雁落只觉心都凉了。   那个小厮见雁落脸露惧色,不觉更加嚣张了。他拽着雁落直奔管家所在的房间,没想到中途遇到自家主子以及一位贵客。   “你这慌慌张张是做什么?”一个约莫六十出头的男子瞪了小厮一眼:“没瞅见府里来了贵客吗?还不快退下!”   “且慢。”一个年轻公子挡在了小厮面前,他见到被小厮钳制住的雁落,不禁微微皱了皱眉头:“落落,你怎么才来?”   “落落?她不是女贼吗?”   “清大人认识这位姑娘?”   “清光?!”雁落听到清光的声音,不禁长长出了一口气,还真是天无绝人之路,眼下顾不得自己和清光之间的龌龊事儿,赶紧脱身才好,雁落抬头冲清光猛眨了眨眼睛。   清光走到小厮面前,把雁落拽到了自己身边。他先是揉了揉雁落的头发,然后带着笑意地对那位老者说:“让马大人见笑了,这位是我的未婚妻雁落。她啊,今天跟我闹别扭,非不许我出门,我说那怎么行,今日要给马大人接风,她就甩脸子给我看,我没搭理她。没想到她竟然找到您这儿来了,这都是我平日里管教无方,您多担待着。”   “哦?”马大人捋了捋下巴上那撮小山羊胡子,小眼一眯,打量着雁落。清光不是和丞相府里的二小姐有一腿嘛,怎么这又凭空冒出一个未婚妻来?!马大人满腹疑惑,但又不好多问,只得笑呵呵地说道:“无妨无妨,瞧我府上的这些奴才,全是不长眼的货儿,竟然把清夫人当成小贼了,还不快给清大人赔罪。”马大人说着踢了那名小厮屁股一脚,那小厮没站稳,一头扎在了雁落脚下,不住地磕着头。   “成了成了,下去吧,别败了我和清大人的兴致。”马大人一伸手,把清光和雁落领进了饭厅。雁落本想赶紧离开此地,但清光却对她做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然后半拉半拽把她按在了自己身边。   这位被清光称为马大人的老者,正是最近告老还乡的前礼部侍郎马大力。他一边和清光闲聊着官场上的闲话,一边用那双绿莹莹的小眼睛滴溜溜地盯着雁落的脸,一边看,还一边冲雁落□着。   雁落见他唇角上挂着哈喇子,一双眼睛笑成了一道缝,心里只觉膈应。   “清夫人真是生的花容月貌,好似桃杏带雨,暗香阵阵,娇柔可人。清大人真是好福气,好福气。”马大力呵呵笑着。   清光笑嘻嘻地攥住雁落的手,放在掌心里摩挲了半天,到最后还放到唇边吻了吻,一副十足的情圣模样,等他秀够了恩爱,才抬头对马大力说道:“她啊,知道我对她是含在口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碎了,才有恃无恐,经常和我生闷子。”   雁落被清光这几句话弄得是浑身上下起了密密麻麻一层鸡皮疙瘩,她虽知这不过是演戏给马大人瞧而已,但这清光,是不是有点太入戏了?   马大力见状,一边笑着一边吩咐丫鬟们摆酒开宴,很快便上了满满一桌子佳肴。雁落哪有胃口进食,她虽拿着筷子,却只夹了几粒花生米。清光见状竟然亲自夹了一块鱼肉,去了鱼骨头递到雁落嘴边。雁落不好拒绝,只好勉为其难接受了清光的服侍。   谁知,清光还来劲了。他不停地往雁落嘴里招呼吃的,还摆出一副好丈夫模样,对雁落极尽温柔。   总算是吃饱了喝足了,清光又和马大人闲聊了几句,才带着雁落坐上马车离开。   一上马车,雁落立马松开了清光的手,并且身子紧紧靠在角落里,警惕地望着清光:“今日多谢你仗义出手,等过了前面那座桥,你就放我下来,我自己走回去便可。”   清光刚才喝了不少的白酒,现在已是面红耳赤,他蹙蹙眉,低沉着嗓音说道:“一句谢谢就完了?”   “那你想怎样?”雁落缩了缩脖子,她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清光酒量欠佳,今日他又喝了不少,莫非要抽酒疯?   清光瞅着雁落那双带着一丝惧意的黑眼睛,他突然有些生气的一把搂住雁落,他的头抵在雁落的肩膀上,一边喷着酒气一边对雁落说:“你怕什么?夫人。”说着他攥住雁落的下巴,毫不犹豫地吻上了,这吻并不深,蜻蜓点水般从雁落的唇上划过,随后他冲雁落嫣然一笑。   雁落又气又急,她不停地扭着身子躲避清光的袭击,这种螳臂当车的做法换来清光一阵调笑:“刚才当着马大人的面,你可没有否认是我夫人,那么,是不是也该对为夫尽一下妻子的职责呢?”清光的手从雁落的腰部慢慢往下滑去,他冷不丁地掀起了雁落的裙子,伸手就要一探究竟。   雁落一动不动地僵坐着,清光纤细的手指正抵在她的亵裤外面,那样急切地想去解开裤带。雁落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从来没想到过会被人侵犯,而那个人竟然是清光!人在某些特殊的状态下,会进入一种假死的状态,此时雁落就已经灵魂出窍,不知飘到哪里去了。一再的被清光侮辱,无论是言语还是行为,对雁落的伤害都是巨大的。   她的眼神有些迷离,眉毛拧到了一起,两只手颓然地垂了下去。她嘴里喃喃地叨念着一个名字:“南归。”她声音极轻,却还是被清光听到了。这一句南归,把清光从醉酒中唤醒了。   仿佛一下子回到了云岭,回到了他们成长的小镇,回到了那个长满牡丹花的后院。那种感觉像蜜糖般滋润着清光的心,他突然觉得,自己的生活中不能没有雁落。也许他是骄傲的固执的,但他需要她,正如同鱼儿需要水。   只不过,那突如其来迸发出的爱意全随着一句南归而烟消云散了。   二人一路无话,直到马车停在知府衙门口儿,雁落才扭过头直视着清光的眼睛:“对你来说,我难道永远只是一件招之则来,挥之即去的玩具吗?对我,你就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尊重?”说完这话,雁落就要下马车,却正好跳进了一个人怀里。   “南归?!”雁落带着几丝哭腔望着南归:“你怎么会在这?”   “你不在店里,我猜你肯定是去了丽颜坊,但到了那也没寻着你。我从威武那里得知,大尾巴蛆这次回猫耳胡同开店幕后另有东家,正是刚刚告老还乡回到叶城的马大人。我怕你到他府上惹事,便赶紧跑到马府门口,得知清大人正在里面做客,便放下心来,索性到知府衙门门口接你。”南归这几句话说得是云淡风轻,但话音里却夹带着一丝怒气。   雁落自知做了错事,不敢说什么,只是把头埋在南归怀里,一副委委屈屈的模样。南归见到雁落平安归来,心里头的火气已经消了一大半。但一想到这个姑娘敢公然不听自己的话,还独自一个人跑去马府,最后还是被清光领回来,这口怒气又翻腾了上来。   随后下车的清光,阴着脸,他站在南归面前,冷声说道:“听说南掌柜在调查马大人和那家新店丽颜坊的事情?”   “正是。”南归冲清光点了点头。   “那请进府细说吧。”清光一甩袖子就往知府衙门里走,走到半途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冲南归灿烂一笑:“不过,先放下我的夫人落落。”   第十四章:大尾巴蛆跃龙门   民间有许多关于媳妇的俏皮话,比如猪八戒背媳妇——吃力不讨好,娶媳妇遇见出殡的——倒霉透了,麻媳妇拜见歪嘴婆——一对丑。此时站在知府大门口的这三个人,也能套上几句关于媳妇的歇后语。   南归对于清光那句‘夫人’的第一反应是和尚娶媳妇——今生休想。雁落则觉得清光是戏园里挑媳妇——一厢情愿。清光则觉得他和雁落的婚事是丑媳妇见公婆——迟早一回。   这三人各怀心事,还是雁落最先沉不住气开口冲清光嚷道:“夫人?夫人你个大头鬼!梦里娶媳妇——你想的美,我就是当尼姑去,也不会嫁给你这种没心没肺的混账东西。”雁落情急之下,差点爆粗口,等她骂够了,才发现南归正在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脸。她一时语塞,嗯嗯啊啊不知说什么好。   “当尼姑?”南归突然冲雁落微微一笑,故作苦恼地朗声说道:“你若是当了尼姑,那我岂不要去当和尚?”   雁落噗哧一笑,脑子里瞬间出现了一身袈裟头上点着香疤的南归大佛造型,其实……也很可爱啊……当然,这话她决计不敢说出口,只能用傻笑来掩饰自己意淫的小剧场。南归焉能不知雁落心里所想,他似宠爱似嗔怒地敲了敲雁落的额头,雁落假装不满地嘟着嘴,其实对南归这种小暧昧颇为受用。   好嘛,这两个人当着清光的面公然调情,彻底把清光当背景了。清光故意重重咳嗽了几声,他一把抢过衙役手里提着的红灯笼,径直走到雁落和南归跟前,举起灯笼照着他们的面孔,果真是奸夫□的脸!   “知府大门口,搂搂抱抱,成何体统,快下来!”清光颇为严厉地说道:“难不成,想让本官治你们一个有伤风化罪?”   雁落怒视了清光一眼,然后挑衅似的在南归的面颊上猛地亲了一口,声音之大,弄得四周站岗的衙役全都侧过头嘻嘻地笑着。南归轻轻放下雁落,但二人的手却一直紧紧地握着。清光恨不得拿把斧子剁掉那双碍眼的手,但眼下正事要紧,他不得不强忍怒火把南归和雁落请进了门。   三人一番交谈之后,慢慢拼凑出残疾孩子失踪这件案子的脉络。原来那位告老还乡的马大人在天安时就喜欢猥亵儿童,但因那些孩童父母都是一般的小老百姓,他们有苦难言怕被官家打击报复。再加上这位马大人颇舍得银两,常常用钱财封住那些父母的嘴。所以,虽然他的斑斑劣迹在天安是家喻户晓,朝廷也曾派人下来调查,但都因证据不足而作罢。   再后来,这位大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迷上了身体有缺陷的儿童,他特别让手下的家丁去街上搜罗那些有残疾的小叫花子,把他们带进府里把玩,还美其名曰慈善事业。正所谓怒其不争、哀其不幸,那些小叫花子见有吃有喝,还有专人伺候,竟然不以为耻,反以为乐。   对他们来说,被摸摸身子,或是碰碰羞人的部位,算不得什么,远不如吃不上饭饿肚子来的可怕。终于熬到了马大人辞官回家,天安的百姓们才算是长出一口气,此等老鼠屎,偏偏黏在锅沿儿抠不下来,弄得这一锅热汤走了味。   据南归打探得知,大尾巴蛆自从灰溜溜地离开叶城之后,就直奔了国都天安。一开始他在天安混得不如意,江湖有江湖的规矩,像他这种到处流窜且贼眉鼠眼的坏胚子,走到哪都不受欢迎,根本在天安站不住脚,只好躲在城郊的土地公公庙里,和一群小乞丐混在一起。   没成想,这倒给了他飞黄腾达的机会,让他认识了马大人。若说起来,大尾巴蛆不愧是一流的烂货色,就跟那茅房里的蛆似的,拱来拱去,不放过一丁点屎星子。他小眼珠一转,便知道马大人放的屁是臭是香了。仅用了短短一年功夫,就荣升为马大人身边第一红人,专门帮他网罗各种残疾孩子供其娱乐,此等令人作呕的事情也只有大尾巴蛆这等人物才干的出来。   马大人虽然告老还乡了,但仍没放下他那点小爱好。为了掩人耳目,他不敢把在天安收藏的一干孩子拉过来,只好沿路让大尾巴蛆帮他收集。从天安到叶城,这一路上哪会那么多残疾小孩候在路边等着马大人临幸……   大尾巴蛆又恐完不成任务,被马大人一脚踢开,毕竟他的理想是光鲜亮丽的重返叶城。马大人为了表彰大尾巴蛆这么多年来尽心尽力为自己寻觅残疾孩子,拿出了五百两银子,盘下了猫耳胡同上一家店铺,重新装潢一番准备做生意。至于什么生意,嘿嘿,自然是人肉生意。他们准备在猫耳胡同上开一家青楼,供有钱有时间的大爷来消遣,同时兼残疾儿童中转站。在这里把那些孩子洗干净换上新衣服□一番后才会送到马府供其淫乐。   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下面就要谈谈如何解决这件事了。清光这时倒没拿搪摆架子,而是平心静气地和南归讨论着如何行动才能一举歼灭这个新兴的□□加人口买卖组织。因为扯到了官家,虽说马大人已经隐退了吧,但毕竟还有一定的势力,所以,要想一举将其制服,一定要有十足的把握才行。否则打草惊蛇是小,引火上身是大。   清光虽然想搅了马大人的老窝,为百姓做点实事,但他首先要考虑的是顶上乌纱,自保才是第一位的。所以当南归提出希望清光带着衙役去包抄马府的时候,他面露难色,一手托着下巴,一手玩着盖碗,既不拒绝也不答应。   南归是何等聪明的人物,他早就料到没那么容易说服清光,便抛住了酝酿多时的橄榄枝,主动提出与威武一起潜入马府,盗得管家用来记录孩子情况的小册子作为证据,并且派威震镖局的兄弟们把守住丽颜坊,以免他们得到风声转移了哪些孩子。至于清光要做的仅仅是在南归和威武行窃之际,前去马府缠住马大人。若一切顺利,清光便可带着衙役将马大人拿下。   若是除了岔子,也不干清光什么事。南归见清光仍未吱声,便又提出说解救那群残疾儿童的时候,可以号召猫耳胡同的老少爷们围观助威,定能增加清光的威望值。清光这才点点头,算是答应下来。   雁落坐在一旁撅着嘴,这个混蛋清光,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所谓的前程功名!果然是个自私自利的家伙,相较而下,南归简直就是正气凌然、慈悲心肠的一尊大佛。每一次南归和清光同时出现,雁落就很想猛抽自己几个大嘴巴,当年这双狗眼一定是瞎了,否则怎会看上一个自以为是、臭屁得要死的小破孩……年少无知,中了他的美男计,心甘情愿做了他的佣人,现在想想,真是羞愧得无地自容。   转头再看看南归,虽然刚认识的时候也经常拌嘴吵架,但那是因为自己不了解南归的性子,总惹他生气。他虽然表面上冷漠寡言,但若是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是一个既细心又体贴的温柔男子,简直是□里一等一的男主人公。正所谓爱屋及乌,雁落爱上了南归,连南归的冰山脸冰刀眼在她看来都变得迷人起来。   不能不说,雁落在感情方面相当的俗气,她就跟大多数的年轻姑娘一样,喜欢把男友和暗恋对象或是前男友摆在一起品头论足。结论自然是现任比前任要好出多少倍,借以达到一种所谓的满足感和平衡感。是谁说爱情一定要轰轰烈烈,搞到伤痕累累才算是爱过一场,南归之于雁落,是一杯温茶,是一缕暗香,那些太过浓烈的爱情,还是留给说书先生们去骗骗小姑娘的眼泪吧。现在的雁落,早已是个成熟的大姑娘了。   言归正传,三人按照计划于第二日开始了行动。南归和威武潜入马府成功地盗得了小册子,丽颜坊已被镖局的兄弟们团团围住,大尾巴蛆被圈在一米见方的地上蹲着干瞪眼。而清光则带着衙役闯进了马府,距离马大人送走清光不过一个时辰,他对于清光的突然出现表示出了相当的疑惑。清光抖擞出了小册子,衙役们又寻到了关残疾孩子的地牢,把他们全都带到了马大人面前。   至此,马大人仍想狡辩,他一口咬定这些孩子是自己收养的。清光见状便大手一挥,吩咐衙役把那个瘸腿男孩的娘亲领过来。那妇人一见到自己失散多日的儿子,又是哭又是笑,最后还不忘指着马大人的鼻梁骨大骂他不得好死云云。   清光得意洋洋地瞥了马大人一眼,他正要派人拿下马大人,却见马大人从脖子上摘下了一块成色颇好的玉环。清光一怔,屏退了众人后,才轻声问道:“这可是九王爷所赠?”   “正是。”马大人一侧头,眼里含笑说道:“清大人也知道,九王爷是陛下最为器重的弟弟,本官曾有幸救过王爷一命,王爷便赠了我一块刻着他名字的玉佩,这个中深意,想来不用本官多言。清大人是个聪明人,不会为了这等小事误了自己的锦绣前程。叶城虽是块风水宝地,但想来清大人的志向不在此。本官知道清大人和勒丞相关系甚好,但勒丞相权势再大,也不过是个臣子,想来不敢与王爷掰手腕。清大人……”   清光哼了一声,缓缓说道:“这事说起来也不难办,若是马大人能拿出黄金百两安置那些孩子,并且离开叶城,永不再回来,今日的事,就当是一场误会,如何?”   “还是清大人识时务。”马大力说着拍了拍清光的肩膀,清光虽心有不甘,但也只好作罢。   清光把从马大人处得来的银两交给了南归,让他去安置那些被掳来的孩子。威武派镖局的兄弟护送有亲眷的孩子返乡,而那些沿路捡来的小叫花子便都被南归安置在了丽颜坊内,并从大杂院请了两位大婶代为照顾他们。至于大尾巴蛆,被南归安排在城郊的粪厂里,专门制作施肥用的粪饼,也算是物尽其用。   大尾巴蛆见后台马大人跑了,哪里还敢执拗,乖乖扛着铲子去了粪厂。总比留在胡同里,天天被殴打强。光凭掳孩子这一档子事,胡同里的英雄好汉们就能把他揍得半死不活。他本以为,跟着马大人,是吃香喝辣,从粪坑里跃上龙门。殊不知,烂泥扶不上墙,更何况是一条肉蛆。   这桩案子至此算是了了,只是雁落心里仍感到忿忿不平,怎么能那么便宜了马大人,放他走,他指不定还要祸害多少孩子呢!   雁落把对马大力的愤怒之情迁移到了清光身上,她觉得是清光胆小怕事,只顾着所谓前程,才会对马大人屈服。这一次,南归到没有沉默不语,而是开口替清光说了几句好话:“这也怪不得他,若是真的把马大人拿下,一来他官职比清光高,即使是归隐田园,其势力也不容小视。清光初入官场,没有什么根基,虽和丞相交好,但那种交情单薄的很,若是共荣还好,遇到这等事,恐怕丞相不会为了区区一个清光和王爷闹别扭。二来咱们虽然拿到了小册子,但作为证据恐怕还欠缺了些。如果马大人一口咬定这些孩子们是收养的,他财大气粗,收买那些孩子的父母也是有可能的。到最后他倒打一耙,恐怕清光这条小命都难保。”   听了南归的解释,雁落仍十分郁闷,不过正如南归所说,清光只是做了损失最小的选择而已。南归见雁落皱着眉头,嘴巴翘得能挂上一斤香油,便伸手捋了捋她的头发,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清光这个名字,总能让你牵肠挂肚,无论是喜爱还是憎恨。”   雁落傻乎乎地望着南归,正在她思考如何回话之际,南归又说道:“雁落,你难道没想过,我会吃醋或是嫉妒吗?”   不待雁落有所反应,南归便吻上了她的唇,热烈地、强势的吻着,像是要吸走雁落的灵魂一般。他总是喜欢用出其不意的方式证明自己对雁落的所有权,而每每当南归化身为狼,雁落非但不觉讨厌,反而有几丝莫名其妙的欣喜。   吻过之后,雁落搂着南归的脖子,红着脸小声说道:“你吃醋的时候……也很好看……”说完这话,她就把脸埋在南归的怀里,呵呵地笑着。   与此同时,在知府衙门里喝茶看书的清光收到了一封从老家云岭寄来的信。信很短,他却翻来覆去看了数遍,直到坐在身旁的勒锦之好奇地抬头询问,他才舔了舔嘴唇,神神秘秘地说道:“锦之,你知道雁子这种鸟,是最顾家的吗?若是一只大雁被铁夹套住了,其余的大雁多半会在天空盘旋,悲鸣连连,不忍离去。”   “这是什么意思?”勒锦之问道。   “没什么意思,只是有个现成的铁夹子在我手里头。”清光手里攥着信,哈哈大笑着朝花园走去,勒锦之望着他的背影,心里泛上一种不安感,莫非,他要开始行动了?   第十五章:贵小姐出口成脏   六月底七月初的叶城,就像是西游记里的火焰山,热得人只想躲在家里大口喝凉白开。猫耳胡同内一派萧条,但有一家店生意却是一如既往的火爆,那自然是由南归掌柜坐镇的霜叶茶馆。每到酷暑,霜叶茶馆就代卖程贝贝的娘秘制的清热龟苓膏,既败火又解暑,乃叶城夏日里必不可少的一道甜品。   正午时分,茶馆里聚了一帮子男男女女,喝茶的喝茶、侃山的侃山,各取所需,各得其所。此时雁落正拿着抹布站在窗户边上发呆,天空堆满了笨头笨脑的碎云彩,灼热的阳光像火舌一样粗暴地舔着大地,那一波接一波扑面袭来的热气熏红了雁落的面颊,她却一动不动地望着远方,像是在等待什么。   南归轻叹了口气之后,缓缓走到她身边,他从袖子里掏出一方手帕递给了雁落:“擦擦额头上的汗吧,天这么热,连阿斗都知道躲在树荫底下乘凉,你却傻乎乎地站在窗户边上,不怕晒脱皮?”   雁落一边望着窗外单调的风景一边轻声回答道:“长孙公子已经有三天没来喝茶了……”   南归扫视了众位茶客一眼,见他们的注意力并不在自己和雁落身上,便把手放在雁落的后背上,动作轻柔地抚摸着:“许是他有事。”   雁落侧过头,冲南归勉强一笑:“真的吗?”   南归低下头,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这事儿,还底从六月初的一天早上说起。   娘娘庙里的小和尚刚刚撞完晨钟,就有一个提着鸟笼子的老者敲开了霜叶茶馆的大门。南归迎出去一瞅,竟然是多日不见的苗四爷,他赶紧挑开门帘,把苗四爷请进了屋。   这位苗四爷是何人?   他既非达官贵人、也非英雄豪杰,只是一个年约六十的干巴老头子。您别撇嘴瞧不上眼,这猫耳胡同缺了苗四爷,还真不行。他啊,老好人一个,属那万金油的,逮哪都能抹上一抹,他脾气顺、人缘好,在猫耳胡同里十分吃得开。   前些日子他染了一种怪病,手脚肿大,甚至没法下地走路。他儿子得知这个消息后,派家丁把他接到了天安治病。天安名医云集,虽不敢说药到病除,但没过多少日子,苗四爷就好利索了。严格说起来,他得的是富贵病,大鱼大肉吃多了,又不怎么食用新鲜蔬菜,导致身体出现了异常。在天安这半年多,他戒酒戒肉,天天早起打太极,晚上吃完饭就和儿子去遛弯,经过细心调理,身子板似乎比以前更硬朗了。   这不,苗四爷气色颇佳、活蹦乱跳地回到了叶城,跟着他一同回来的,还有那只名叫贵小姐的百灵鸟。   这只百灵鸟,可不一般,它是全叶城玩鸟人士心头好,其价值堪比千两黄金。   说起玩鸟,这里面学问可就大了去了。一般来说,玩鸟的分两类,一是好型儿,专挑那些长得秀色可餐的漂亮鸟玩,注重鸟的品种、毛色和姿态。二是听声儿,顾名思义,就是好听鸟叫。这可不是瞎叫,没人喜欢乌鸦那瘪瘪的烟酒嗓,人人都爱画眉、云雀、绣眼儿、柳莺等善于唱歌且声音悠扬婉转的鸟儿。   苗四爷这只百灵鸟,可是正宗张家口坝上的货,货真价实,血统纯正,是不可多得的名贵玩意儿。   叶城百姓好鼓捣这些小玩意,遛马玩鹰斗蛐蛐,品茶听戏逛大街,总之是要多清闲有多清闲。国泰民安嘛,人民群众满足了温饱需求之后,自然需要更高层次消磨时间的法子。   苗四爷和他百灵贵小姐,就是玩鸟界的领军风云人物,那一嘴地道的音儿唱得听众是小心肝一颤一颤、滚滚热泪在眼眶里滴流打转。冬天听了暖胃,夏天听了败火,总之是叶城玩鸟人士心中独一无二的尊贵小姐。   这苗四爷宠它宠得快上了天,嘴里头唤着心肝宝贝闺女,花大价钱打了一镀金的鸟笼子,这贵小姐的生活是极尽奢华。苗四爷成天为了贵小姐忙前跑后,不亦乐乎,遇到生人,先把贵小姐介绍给人家,然后才自报家门。弄得玩鸟的不玩鸟的人都知道,苗四爷家有一宝,名为贵小姐。   言归正传,天转暖之后,叶城那群玩鸟的人士就自动聚齐到霜叶茶馆,品上一壶好茶,听一听鸟儿的啼鸣,这日子过得,赛神仙。   霜叶茶馆后院那几棵槐树杈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鸟笼子,其中,靠近天上泉的那株老槐树上却空荡荡的,没人敢贸然挂上自己的鸟笼。   您问这是为何?江湖有江湖的规矩,玩鸟也有玩鸟的规矩,那株老槐树被玩鸟人士戏称为鸟界龙椅,既然是龙椅,就不是一般的鸟儿担当得起的。这就跟一百单八将排座次一样,底有名有份才能坐在上头,至于这名份从何而来,自然是一年一度的赛鸟会了。苗四爷的贵小姐已连任冠军多年,自然名正言顺被挂在了老槐树上,正所谓鸟贵主荣,连带着苗四爷走起路来也是虎虎生风,满面红光。   等苗四爷灌下一杯天上茶之后,便掀开鸟笼套,让贵小姐出来领头先唱。这贵小姐也是见过大场面的鸟儿,两眼放光,随意梳理了几下羽毛,睁着大眼睛瞅瞅苗四爷,见苗四爷微微点头,便放开嗓子,纵情地叫了起来。它这一叫,其他那些听声的鸟也跟着唱起了歌,百鸟齐鸣,听得人心旷神怡,烦恼皆消。   饶是如此,贵小姐的声音夹在这群鸟儿中间仍清晰可辨,那阵阵啼鸣,宛如一个二八佳人在与心爱的男子打情骂俏,时而洪亮,时而悠扬,时而缠绵,时而清脆……不愧为叶城第一名鸟。   本来,这一切都好好的,直到苗四爷生了病,被儿子接去天安,这事情才发生了意想不到变化。   长孙忠,人称长孙公子,虽年过半百,但却生的是鹤发童颜,冷眼一瞧不过三十出头。说起长孙公子,那绝对是胡同里的奇人,据传说他是皇太后长孙蕙的亲弟弟,只是过惯了闲云野鹤的生活,才抛下了锦绣前程和尊贵身份,跑到叶城里猫着。他什么都玩,却又都没常性。前段日子还痴迷于斗鸡,现在又开始玩鸟了。   可别因为长孙公子做事没常性就小瞧了他,事实上,他是玩一行精一行,正因为精了,才失了兴致。这不,他心血来潮,突然玩起了鸟。长孙公子财大气粗,舍得花银子。听说他托关系走路子,买到了一只纯种百灵。有懂行的好事者称,单说这只百灵住的笼子,就不是一般人买得起的,那鸟笼子是天安最有名的工匠老小张的手艺。再说那鸟食盆,正宗的官瓷,粉青紫口,釉色透亮得反光,这种物件,恐怕就是有银子也买不到。人家长孙公子,摆的就是这个派头,要的就是这个谱儿!   这长孙公子带着自己新近得来的百灵鸟一枝花来到了霜叶茶馆,正逢苗四爷带着贵小姐去天安,众位玩鸟人因失了挑头贵小姐的而意兴阑珊。偶见长孙公子的新宠一枝花,惊为天人。那一张口,好似宫里头的娘娘,雍容华贵,让人如痴如醉。   理所当然,一枝花被请上了‘龙椅’,代替贵小姐成为了新一任猫耳胡同群鸟领唱员。雁落对于听鸟叫这等雅事并无兴趣,若不是她养的小猫阿斗顽皮,爬上了挂着一枝花的那棵老槐树,她还得不着机会和长孙公子说上话。   春日里,小猫阿斗忙着和沈承希养的那只黑猫谈恋爱,基本不着家,就跟只小野猫似的天天和那只大黑猫依偎在一起。现在天热了,它懒得动,便呆在茶馆里避暑,若说茶馆里最凉快的地方当属天上泉附近。一开始,阿斗蜷缩在老槐树下乘凉小憩,本来与挂在树上的鸟儿们相安无事。   要怪就怪长孙公子那袋长烟,熏得阿斗只打喷嚏,它半威胁半报复似的爬上了树,虎视眈眈地瞅着站在鸟笼子里一展歌喉的一枝花。   吓得那群玩鸟的人吱哇乱叫,倒是长孙公子沉得住气,他唤来了南归,伸手一指树上的阿斗。南归耸了耸肩膀,一个飞身把阿斗抱了下来,雁落闻讯赶来,赶忙把阿斗抱在怀里,跑到长孙公子面前又是作揖又是鞠躬地赔礼道歉。   这要是真伤了那只百灵,自己还不切腹谢罪?雁落心有余悸地想着,不待南归吩咐,她便跑去灶房端上了一盘话梅花生米和一壶新茶,还亲自斟好茶,放到长孙公子手边,算是赔罪。   雁落毕竟在霜叶茶馆里浸淫了一年多,终于培养出了点眼力见儿,不用南归吩咐,便让长孙公子消了气。非但是消了气,她还引起了长孙公子的兴趣。长孙公子拉着她闲话家常,净说些《山海经》、《镜花缘》上的故事逗雁落。雁落又不是大字不识的小文盲,这些杂七杂八的书也全都翻看过。长孙公子讲的虽是老梗,但她却当新梗听,再加上身边那些玩鸟人刻意奉承拍马屁,倒也哄得长孙公子喜笑颜开。   南归对于雁落与长孙公子交好持中立态度,简而言之,对于和雁落亲近的所有男子,上至花甲老人,下至学走的婴孩,他都抱着某种消极抵触心理。尽管他知道这些都是没必要的闲醋,但仍不能免俗的喝上一口,酸了自己的胃,倒了自己的牙。却偏偏还底在雁落面前装成若无其事,继续维持他那清冷的外表,借以造成一种假象,仿佛他是个心胸宽广的好恋人似的。   他总觉得,雁落和长孙公子走得太近,会惹来事端。事实证明,南归大佛,法力无边,料事如神。   苗四爷回来了,带着他的常胜将军贵小姐,神清气爽地重返叶城。他一进城,衣服也没顾上换就提着鸟笼子踏着晨光来到了霜叶茶馆。   随后,一竿子玩鸟者也都陆陆续续地进了茶馆,这其中就包括了长孙公子。正所谓一山不能容二虎,一张龙椅上自然容不下两只百灵。   按理说,贵小姐是赛鸟会冠军,本该重新挂在老槐树上,但这长孙公子家的一枝花也不是省油的灯。它一瞅见贵小姐,立马燃烧了斗志,仿佛知道贵小姐是挡在它成名之路上的绊脚石一样,它拉开嗓子和贵小姐斗上了。   百灵鸟性子硬,好斗,爱斗。这不,一枝花一起头,贵小姐自然不甘落后,也张口唱上了。   这一唱不要紧,竟然唱的是十三套!   十三套,十三套,这可是玩鸟的行家心中最神圣不可亵渎的字眼,号称鸟界国粹,能唱出来整套的鸟,在玩鸟人眼中堪比梅尚程荀四大家。您问,这十三套有这么邪乎吗?那当然了。这十三套说得是让鸟儿模仿鸡下蛋、驴子叫、喜鹊、麻雀等十三种动物的叫声,这可是将近失传的古艺!   现在贵小姐唱出了十三套,这高低胜负自然也就分出来了。   长孙公子的一枝花完败,他面上挂不住,摘下鸟笼子径直奔家走,雁落见状赶忙跟了上去。长孙公子瞥了雁落一眼,便把鸟笼子塞到她怀里,头也不回地颠了。雁落心里暗暗叫苦,她双手抱着鸟笼子,小腿紧捣,一路小跑追着长孙公子身后。   那一枝花从小被宠着护着,哪里受过这等闲气,它冷不丁地来开了嗓子,唱了起来。这不唱不要紧,它竟然也会唱十三套!   这阵叫声唤回了长孙公子,他从雁落手里头抢过鸟笼子,如顽童般直奔霜叶茶馆而去。   进了茶馆,他朝苗四爷挤挤眼,说要再让两只百灵比试,苗四爷沉思片刻,便答应了下来,二人约定三日后在霜叶茶馆后院进行比试。   对于这场比试,南归心觉不妥,他暗示雁落,请她去劝劝长孙公子,做人不必太较真。只可惜雁落把南归的话当成了耳边风,全然没过脑子。   到了比赛日,一切准备妥当,只等着两只百灵开唱。   这两只鸟儿毫不怯场,对视一眼,便唱开了。   十三套,又一个十三套?!   众人听得是目瞪口呆,如梦似幻,没想到短短三日功夫,一枝花竟然也会唱十三套了,神了,真是神了!   贵小姐突然停了口,正待众人不解之际,它来了一声怪叫,这叫声,吓得大伙愣是出了一身冷汗。   “脏口!贵小姐冒脏口了!”不知谁吼了这么一嗓子,霜叶茶馆里立马炸开了锅。   脏口二字一出,就像一块巨石,激起了层层水浪。这两个字对于玩鸟的人来说,相当于斩立决。玩鸟有玩鸟的规矩,鸟儿绝不能学乱七八糟的叫声,诸如乌鸦叫或是猫头鹰叫之类的,全都是禁忌。若是鸟儿学了,就算完蛋了。无论多机灵多本事的鸟,只要冒了脏口,不仅身价大跌,且会被所有玩鸟同行鄙视,不许在公共场合出现,免得教坏其他鸟。   而现在,赫赫有名的贵小姐竟然冒了脏口,苗四爷觉得天晕地转,他身子一晃,竟然瘫坐在了地上。   “我的鸟,我的心肝宝贝贵小姐啊……”苗四爷仰天一声长叹,那话音里竟带着浓浓的哭腔。   众人皆面色凝重,这时一个玩家小声嘀咕道:“昨天我瞅见长孙公子到贵小姐身边站了一会……”   好嘛,这真是火上浇油,唯恐天下不乱!苗四爷一听这话,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直冲着长孙公子而去,他拽住长孙公子的衣袖,语无伦次地吼道:“不就是一棵老槐树,放哪不成,你存的什么心,毁了我的贵小姐。你……你……你真是欺人太甚!”   经他这么一提醒,众人想起了长孙公子那神乎其神的背景,全都闭口缄默,但一双双如刀子割人心的眼睛却都望向了长孙公子。   长孙公子愣在原地,他这辈子哪里受过这等侮辱,雁落本想站出来为其说话,却被南归按住了肩膀,动弹不得。   长孙公子见无人相信自己,不觉心灰意冷,他默默摘下鸟笼子,带着一枝花离开了霜叶茶馆。   “贵小姐为何会出脏口呢?长孙公子定然不会做那种小人之事。”雁落一想起几日前发生的事情,就觉得坐立难安,她本想去长孙公子的家中探望他,但却被南归拦了下来。南归给出的理由是,长孙公子好面子,雁落若是轻易前去,只会让他更加难过伤感。   “你想知道为何贵小姐会出脏口?”南归冲雁落抿嘴一笑:“其实也不难……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雁落焦急地追问道。   “我有一个条件,若是我帮长孙公子洗清了罪名,你要答应我一事。”南归眼珠一转,神神秘秘地说道。   “什么事?”雁落不解地望着南归。   南归伏在她耳边,似有似无地对她的耳朵眼里吹热气:“情事。”   第十五章:贵小姐出口成脏   京剧里有一出戏,名为《将相和》,说得是廉颇负荆请罪酬知己的故事。其中有这么两句唱词,颇有意味:‘将相不和成何样,二虎相争必有伤。并非是蔺相如胆小退让,怕的是文武不和有害家邦。’   贵小姐出口成脏,不光让好端端一个民间玩鸟组织黄了,还使得苗四爷和长孙公子交了恶,长孙公子性子傲,被人当众泼脏水,心里头自然憋屈,他自觉脸上无光,从此以后再也没登过霜叶茶馆的大门。   再说苗四爷,本是一老好人,从不得罪人,若是有人当着他的面指鹿为马,他恐怕都会嗯嗯几声,绝不折了人家的面子。可惟独一扯上贵小姐,他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特较真,甚至还有那么一点蛮不讲理。   这两位玩鸟界的领军人物不和,弄得众人也都提不起兴致,全都把鸟笼子挂在自家后院里,闷着气。不知哪位鸟友出了馊主意,非要在霜叶茶馆摆一场和解宴,硬要让苗四爷和长孙公子言归于好。   在叶城,玩鸟的多是老头子,年轻时候在猫耳胡同里卖手艺糊口,现在上了年纪,撒手不干,全都自找乐子去了。乐子也分好多种,有贵又便宜的,有些玩意,就是倾家荡产也玩不起,比如古玩、又比如女人。   这群老实巴交的爷们凑到了一起,提着鸟笼子,甭管里面养的是老家贼还是小黄雀,总之就图一乐。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聚在一起,侃侃山,逗逗鸟,其乐融融。   现在……玩鸟界是怎一个冷字了得。   南归当着雁落的面,故弄玄虚说自己有法子还长孙公子一个清白,这话可不是说说而已。南掌柜向来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从不信口开河,他心里很清楚为何贵小姐会冒脏口,只不过为了能在心爱的姑娘面前显摆显摆自个的能耐,他是故意要把这事情往玄了弄。   这不,日头刚下山,南归就提着两壶二锅头直奔苗四爷的宅子。他此行的目的是劝说苗四爷明天上午来霜叶茶馆参加所谓的和解宴,说是宴,其实也不过是几壶好茶、配上两斤葵瓜子而已,重在心意。   南归一进门,便斜眼瞅见贵小姐蜷缩在鸟笼子里,不只是天气炎热的缘故,还是生了病,总是它垂耷着头,眼里没神儿,羽毛上落着许多尘土,那样儿别提多衰败了。   正所谓落难的凤凰不如鸡,以前风光无两的贵小姐,似乎洞察到它主人苗四爷态度的转变。   而这位平日里总笑呵呵的苗四爷见到南归,也没了往日那种客套劲儿,他走到南归跟前,噌地用布遮住了鸟笼子:“还有什么可瞅的,一只破烂货。”   南归抿了抿嘴唇,没吱声。苗四爷因为贵小姐这事,动了气,那头发乱得不成样子,步子也重了,走几步路还呼哧带喘。   “我说南掌柜,您走南闯北见识非凡,您给出出主意,该如何处理掉这只废物。”苗四爷嘴一歪,伸手指了指鸟笼子。   “哪用得着我出主意,既然玩腻了,厌倦了,杀了埋了不就结了。”南归冷声说道。   苗四爷脖梗子一僵,傻愣愣地望着南归。这几日天天有人到他家里来劝他,说什么玩鸟界没了他不成,没了贵小姐更不成,恐怕那日冒脏口是个误会云云。什么误会,大伙都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群小人来找他,无非是因为赛鸟会下个月开比,长孙公子闭门不出,若是他再闹退出,恐怕猫耳胡同今年休想蝉联冠军,他们是万不得已之下才来求他的。   这几天,苗四爷听腻了好话,今日见到南归,以为他也要来游说自己,谁知他竟然建议杀了贵小姐,那话说得十分顺流,就好像谈论明儿个的天气似的。苗四爷只觉得胸口上像是被压了千斤巨石,疼得死去活来,喘不过气:“杀、杀、杀……”   南归心知苗四爷想说的是杀不得,但他却假装苗四爷首肯了自己的建议。他一侧身便把鸟笼子摘了下来:“那我可动手了,它去了,您这心病也就除了。”   “您,您!”苗四爷急得直跺脚,平常他说话不结巴,谁知到了关键时刻,嘴里含了热茄子,怎么着都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了。   “您那……”南归轻轻地把鸟笼子交到了苗四爷手上,语重心长地说道:“依我看,这贵小姐比您的亲儿子都亲,别说杀了埋了它,就是让它饿一顿,您也心疼。冒脏口就冒脏口呗,有什么大不了的。难不成,您还指着把它□好,送进宫当御鸟啊。玩鸟,不就是找一个伴儿,解闷儿、逗趣。别人爱说什么,让他们说去,还能让您少块肉不成?!至于那脏口是谁教的,您心知,定不是长孙公子干的,他犯不着,您也犯不着在这事儿上较劲儿。您瞅瞅,您心情欠佳,连带着贵小姐也打了蔫。您要是再这么矫情下去,过不了几天,不用我动手,这贵小姐就没命可活了。”   苗四爷从未见南归说过这么多话,这位南掌柜,不是冷面冷心吗?可他今儿个跟自己说的话,却句句在理,字字珠玑,这些话,苗四爷盼着别人会对他说,会给他找个台阶下,可那群混小子,张口就是贵小姐不争气、闭口就是贵小姐学野了……他们哪里能揣测到苗四爷肚子里面这七拐八弯。   南归见苗四爷热泪盈眶,心知这结算是解开了,事不宜迟,他迅速交代苗四爷明日带着贵小姐前往霜叶茶馆一聚,便转身奔向了长孙公子的宅子。   见到长孙公子,南归直奔主题开了口:“长孙公子,您这一辈子行的正,坐的直,明儿个您要是不来,这黑锅就背定了。是继续闹脾气不肯出面一同解决此事,还是放下身段与苗四爷和好,这全在您。”说完这话,南归不待长孙公子反应,便抱了抱拳离开了。   南归,南大掌柜对付不同的人,自有不同的法子。对付苗四爷那等耳根子软的人士,就要用动之以情,而对付长孙公子这种性子倔好面子的人,就要晓之以理。遇人说人话,遇鬼说鬼话,南归这霜叶茶馆大掌柜也不是白当的,只是平时不轻易露底罢了。   第二日的和解茶会,苗四爷和长孙公子以及一干玩鸟的全都准时到达了霜叶茶馆。几杯温茶下肚,场面活跃了许多。交换养鸟心得的有之,询问如何教鸟儿开嗓的也有之……苗四爷和长孙公子全都是行家,说起话来头头是道,还常常说到一块去。正所谓英雄见英雄,惺惺相惜。前几日起的龌龊,这会儿早就烟消云散了。   南归站在不远处旁观,雁落凑到他身边,踮起脚轻声问道:“你不是说,知道是谁教贵小姐唱的脏口,为何现在还不说明?”   南归低下头,伸手揉了揉雁落的头发,无奈地说道:“我难道会骗你?!沉住气,等着瞧。”   雁落嘟嘟嘴,将信将疑的把目光重新投到那群玩鸟者身上。不知谁提议,解开鸟盖头,放它们唱唱曲儿助兴。贵小姐和一枝花这几日都闷在家里,好不容易逮到了机会,放开喉咙,扯着嗓子就唱上了,正所谓闻声而动,其他的鸟儿也都一扬脖,百鸟争鸣,好不热闹。   就在这时,南归突然走到玩鸟者中间,他伸手指了指停在一株松树上的白脸大山雀:“这教贵小姐唱脏口的,正是它。”众人纷纷差异地盯着后院,只见那只大山雀凑热闹,加入了群鸟的合唱,它的声音不大,几乎被淹没在其他鸟儿的叫声里。但偏偏吸引了贵小姐的注意,它睁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盯着大山雀瞧,随后一转音儿,竟然模仿起了山雀那‘吱黑吱黑’的叫声。   “贵小姐,可真是一只聪明绝顶的鸟儿啊,光听着其他鸟儿的叫声,竟然就能模仿下来,说不准多和它说说话,它能学舌呢。”雁落适时的□话来,奉承道。   “谁说不是呢。”雁落这番外行话引来众人一阵大笑,这贵小姐冒脏口一事,就这么消解在众人的笑声中了。   南归伸手半搂住雁落的腰,他凑到雁落耳边小声说道:“你要履行之前承诺。”   雁落脸一红,她的脑海中出现了无数个粉红色的小剧场,每一个都让她心跳加速、血脉喷张,她半推半就地撒娇道:“我……都依你。”   南归舔了舔嘴唇,都依你……这什么意思……她该不会以为自己要先吃了她,然后才……南归翻了翻白眼,自己难道就这么像衣冠禽兽吗?让雁落这个小妮子以为,自己总想着滚床单的戏码,虽然,自己的确常常想,但……但那是希望她成为自己妻子之后嘛。   再过五天,就是雁落生日了,这可是南归旁敲侧击威逼利诱季宝打听来的。他告诫季宝程贝贝等一干闲杂人等,谁也不许和雁落提起生日一事。在这一天,他有一个大计划,要亲自准备一桌菜,席间向雁落求婚。雁落不会拒绝,也不敢拒绝,对此南归有十足的把握。等定下日子,他们便会抢在余若书和威武前面成亲,风风光光地把这个女孩娶进门。然后,那些少儿不宜的事情,自然可以名正言顺的上演了。   “你啊,这几天就给我老老实实呆在茶馆里,乖乖地等着。”南归冲雁落嫣然一笑,雁落觉得自己掉进了一罐名为南归的蜂蜜里,甜得化不开。   与此同时,知府清光一身便装站在衙门口,他老远见到一辆朴素的马车驶来,便带着衙役们迎了过去。马车吱呀一声响,停在了他面前,青色的门帘被缓缓撩了起来,从里面走出来一位中年妇人。   清光见到来人立马露出了笑容,他亲热地勾住了中年妇人的胳膊:“干姨,总算是把您给盼来了,我们也有十年没见过了吧。”   “清光也成大人了。”那位中年妇人对清光微微一笑,她面带病容,声音有些虚弱地问道:“我家的那个小丫头落落呢?”   第十六章:所谓青梅与竹马   正所谓三伏天下冰雹——来者不善。叶城人一直相信,天降冰雹是因为老天爷发怒了,派雷公驾着装满了雹子的马车来到人间,把那些比石头还要硬的冰块砸到地上,与此同时,雷母手持明晃晃的铜铲,跟在雷公身边呐喊助威。   于是乎,便有了刺眼的闪电和轰隆隆的雷鸣。正值三伏天儿,潮湿的空气压得人喘不过起来,天空黑压压的像是在酝酿着某种阴谋。   许是受了这鬼天气的影响,霜叶茶馆难得一整日没什么生意。季宝早早便关上了茶馆的大门,单留了后院的门供人走动。程贝贝嚷嚷着说要去湖里捞鱼,但屁股却始终未离开椅子面半寸。   南归正坐在窗户边上假装算着帐,其实是在盘算向雁落求婚一事,他时不时地抬头瞅瞅雁落,若是雁落也回望他,他就冲雁落微微一笑,弄得雁落紧张兮兮地侧过头,假装没看到南归那令人怦然心动的笑容。   二人的这番眉目传情,看得季宝想吐酸水,恋爱就恋爱吧,有必要弄得跟戏文里的才子佳人似的吗?亏得南归还是公认的巨型冰山,怎么一解冻,瞬时融化成绵绵春江水了呢。倒是雁落,仍保留了其迟钝害羞的本色,面对南归如此这般闷骚的举动,愣是坐怀不乱,蜻蜓点水般和南归拉着大锯。难道说,雁落才是深藏不露的大情圣?要不她怎么会一举攻下这座叶城最难攀登的高山呢,欲说还休、欲拒还迎、若即若离、似是而非……区区一个雁落,愣是把南大掌柜迷得神魂颠倒,看来自己以前还真小瞧了她。季宝撇着嘴腹诽着。   “天儿真热,这是憋雨呢,保不准一会就来场大暴雨。”程贝贝翘着二郎腿百无聊赖地说道。   季宝往外窗外瞥了一眼,漫不经心地回话道:“估摸着会下雹子。”   季宝猜得没错,片刻功夫,雷公带着他老婆雷母驾着马车来到了叶城上空,他们夫妻配合默契,一个打闪一个把雹子一勺一勺往下倒,叶城被惊雷闪电以及那些打在地上声声作响的冰雹笼罩了起来。南归吩咐程贝贝点上蜡烛,而雁落则一溜小跑去了后院,她要把那几盆夜来香移到屋内,免得被冰雹这么一敲打伤了根脉。   也就是在这个坏到不能再坏的时刻,雁落见到有两个人从后门里走了进来。那个人的身形如此眼熟,但她却记不清在哪里见过。仿佛是在梦中,但那又是个什么样子的梦呢?雁落说不清楚,但她却感到自己的心脏快要跳到嗓子眼儿了,那两个字,呼之欲出。   “落落。”清光扶着一个中年妇人缓缓走到雁落跟前,雁落见到那个女人的肩膀上落了许多的冰渣子,一道闪电划过,那些冰渣子闪着点点的光芒,好似夏日夜空中的繁星,迷惑了雁落的双眼。她步履蹒跚地凑到妇人身边,伸手替她掸去了冰粒,哽咽地唤道:“娘。”   已经有将近十五年没有见过娘亲了,但她的脸,她的身形,她的声音,她的一切一切,却都牢牢刻在雁落的脑海中,那些童年关于母亲的记忆,依旧鲜活如往昔。她的身上,留着眼前这个女人的血,无论这个人是否曾抛弃过她,那种无法割断的亲情,那种无法忘却的爱始终占据着雁落的心灵深处。   万语千言、千言万语,雁落却不知从何问起,她只能傻傻地站在原地,盯着母亲那张惨白的面孔,眼眶泛红,说不出话来。清光见状,不由分说地把雁落的头强行搂在自己的怀里,他一边轻轻拍着雁落的后背,一边抿着嘴冲雁落的娘亲弦歌微微一笑。   这温馨感人的一幕,落在南归眼中,却走了味道。他刚才听到雁落唤出那句娘,便赶紧放下账本,走到了后院。见到雁落几近落泪,他恨不得马上飞奔过去把她揽在怀中,温柔地抚慰她。   只不过,清光抢先一步这样做了!   “雁落,快别傻站着了,赶紧把大娘请进屋,这冰雹越下越大呢。”南归说着冲雁落的娘亲弦歌友好地笑了笑,可却换来弦歌一个冷眼。南归的心一沉,他突然觉得,雁落娘亲的出现,对他和雁落的感情将是一次巨大的考验。   南归猜的没错,雁落自从见到她的娘亲之后,进入到了一种迷迷糊糊、朦朦胧胧的状态里,雁落扶着弦歌的胳膊,小心翼翼地把她请进屋,待她坐好之后,雁落直直地盯着弦歌的脸看了好一阵,才猛地拍拍额头说道:“我去沏茶,贝贝,你去灶房把那盘金丝糕端出来……等等,那盘金丝糕是前天做的,恐怕不新鲜了,等会我去做新的点心,嗯,到底做什么好呢……”雁落头脑发胀、语无伦次地嘟囔道。   再见到娘亲,她完全被这种突如其来的幸福感所淹没了,此时雁落满心满眼都是多年不见的娘亲,容不下其他人的存在。她一蹦一跳跑去了灶房。待雁落离开之后,弦歌用手帕捂着嘴,重重地咳嗽了几声,才侧过头,冷冷地望着南归。   南归从未见过如此有敌意的目光,像是要把自己生吞活剥了似的。他下意识地瞅了清光一眼,只见清光的脸上荡漾着某种神秘的笑容,南归只觉头痛得厉害。   雁落重情,特别对于家庭,即使她被抛弃、被伤害,但仍一如既往的相信着,会有那么一天,娘亲会回到她身边,仅仅只是唤她一声女儿,便足够让雁落感动得落泪了。也就是这样永远怀着希望的雁落,吸引了南归,让南归觉得,家这个字眼也可以是美好的、幸福的。然而现在这个形势,让南归第一次感到了某种难以言说的恐惧,他几乎可以肯定,这位从天而降的娘亲将会给雁落的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而自己也在这变化之中。   “你放开她吧,你们并不合适。”弦歌冷不丁地对南归说道,不待南归有所反应,她又说:“落落的丈夫只能是清光,他们从小便订了亲。这些日子以来,十分感谢南掌柜对落落的照顾,但落了单的雁子,终还是要飞回巢中,她和清光都还年轻,吵架拌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还请南掌柜不要跟落落一般见识才好。”   “雁落和我两情相悦,她是我的女人,未来是我的妻子,我孩子的母亲,任谁也别想把她从我身边夺走。”南归皱了皱眉头,毫不犹豫地说道。他心知,在弦歌眼中,清光才是女婿的不二人选,既然如此,自己也犯不着再低三下气地讨好她,反正她也不会领情,倒不如开门见山,把事情说清楚。   “你的女人?”清光冷笑了一声,正要说什么,却被弦歌打断了话茬:“小光,这件事交给我来处理。南掌柜,我不想多说什么,女儿今日一定要跟我走。”   “什么?”南归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目光盯着弦歌的脸。   正在这时,雁落端着一壶热茶走了进来,她沉浸在与母亲相聚的愉悦之中,完全没有注意到南归铁青的脸色。   “娘,喝茶。”雁落斟好了一杯茶,推到了弦歌手边,痴痴地望着弦歌:“娘,这些年,你过得好不好?每年过节我都盼着娘能回来,但……我现在什么都会做了,煎炒烹炸都不是问题,我一直都想给娘做上一桌子菜,就像小时候爹爹还在……娘每到过年都会弄上许多好菜,一家人……”说着说着雁落的眼泪啪嗒啪嗒落了下来,她想了盼了这么多年的人,此刻就活生生地坐在她面前。雁落已经记不清对佛祖许了多少次的愿,只盼着能和母亲再相聚。曾经她以为,也许一辈子,一辈子都见不到娘了,然而,佛祖终是听到了她小小的愿望。   “傻孩子……”弦歌说着眼泪如同断了线的珠子噼里啪啦掉在地上,清光适时地递上一方手帕:“干姨,快擦擦吧,您看,落落现在也长大了,变漂亮了呢。”   弦歌和雁落的泪水流得更凶了。   清光的声音也有些哽咽,他吸了吸鼻子喃喃说道:“干姨,您可不能再哭了,昨晚上您哭了一夜,今天若是再哭,身子受不住的。落落你也是,快别哭了,见到干姨,应该高兴才是。”   弦歌终于止住了泪,她攥住雁落的手,缓缓说道:“落落,跟娘回去吧,娘有很多话想跟你说。”   “回去?”雁落一怔,她不解地望着弦歌,南归站在一侧冷笑了一声,果然,该来的还是来了。   “娘现在住在小光那里,你一个大姑娘,怎么能不避嫌的和其他男人同住呢?!”弦歌说着瞪了南归一眼。   雁落蹙了蹙眉,她舔了舔嘴唇,郑重其事地说道:“娘,他不是其他男人,他是南归,是我……喜欢的人。”   弦歌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不管如何,先和娘回去吧。”   “娘……”雁落诧异地把手从弦歌的手掌中抽了出来。刚才第一眼看到娘,她的确是被喜悦冲昏了头脑,可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她的心中产生了无数的疑问。比如,娘亲抛下自己这么多年,为何会突然出现?又为何住在清光家?这些问题她本想等自己和娘亲的情绪都稳定了之后再问,可现在娘亲一个劲儿的让自己和她走,并且完全忽视南归,这就让雁落的心渐渐凉了下来。   “落落。”清光见雁落和弦歌两个人僵在了那里,他不得不走到雁落身边,对着她耳语了几句:“干姨她病了,很严重。我娘带她去看了许多大夫,都说,活不过这个秋天……她的脑子一阵糊涂一阵清醒,但无论清醒还是糊涂,都嚷着说要见你,所以娘就派家丁把干姨送到了我这儿,说是让咱们尽最后一点孝道。所以,你就顺了干姨的意吧,别再和她呛呛了。”   经清光这么一说,雁落注意到,弦歌瘦得不成人样,那两块肩胛骨像大木板似的,突兀出来,如擀面杖般纤细的胳膊,惨白的脸色,深陷的眼窝、以及与这脸色并不相配的一抹红晕,雁落这才意识到,刚才娘亲之所以会那么自然地和自己交谈,是因为她病了,而这病闹得她很可能忘记了她抛弃自己时说过的话。   雁落苦涩地对清光笑了笑之后,她走到南归面前,主动拉住了南归的手:“清光说的,你也听到了吧。南归,我……”   南归冲雁落摇了摇头,他怜惜地摸着雁落的面颊:“嗯,我明白。”   “南归……”面对体贴的南归,雁落的心中十分不是滋味,一边是她生重病的母亲,一边是心上人南归,这让她如何是好。   沉默了许久之后,雁落抬起头,冲南归笑了笑:“很快我就会回来的,南归。”   南归没有多说什么,外面冰雹越下越大,天空一片昏暗,只有闪电不停地在折磨人们的眼睛,刺痛人们的心灵。   饶是如此,弦歌仍执意要回知府衙门,雁落和清光一左一右搀扶着她,有那么一瞬间,南归想开口留下雁落。他相信,只要自己开口,雁落就不会走,她一定会顾及到自己的感受。但如果做出那么自私的事情,他就不是雁落从心底里尊敬爱恋着的南归了。   世事难料,特别是情事,更是变化莫测。季宝站在南归身后,一同目送着雁落一行人的离去,恍惚间他突然看到,南归的肩膀在微微颤抖,即使南归在拼命地控制自己。   第十六章:所谓青梅与竹马   进了知府衙门,雁落赶紧派人取来干净的毛巾替弦歌擦干了头发上的水渍,然后又伺候她换了一套干净的袍子。处理妥帖之后,雁落才领着弦歌走到大厅。此时清光早已端坐在八仙桌旁,小口抿着热茶。   雁落瞥了清光一眼,有些别扭地问道:“娘说她想吃挂面,我这去做,你……要不要吃?”不待清光有所反应,雁落又说:“你别误会,既然我和娘亲要在府上打扰几日,自然不能白吃白喝,你府上的活计,可以吩咐我去做。”   清光放下茶杯,冲雁落噗哧一笑,轻声说道:“你的娘亲是我干姨,我娘的好姐妹,我怎么会跟你计较这些。不过,我要一大碗挂面,记得,多放香油。”清光毫不客气地说道。   雁落翻了翻白眼,转身去了灶房。弦歌冲清光眨了眨眼睛,像是在邀功,又像是在鼓励清光。   清光冲弦歌做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后,便跟着雁落进了灶房,他倚着门,目不转睛地看着雁落忙活。   煮挂面、卧鸡蛋、再搁点葱花和香油,这是最平常不过的家乡饭。孩子生病、女人坐月子、小媳妇回娘家,都离不开清汤鸡蛋挂面。看似最简单不过,但里面却包含了一种浓得化不开的情感。自从雁落走后,清光已经很多日没吃到鸡蛋挂面了,他也曾吩咐厨子给自己煮过,但都不是那个味道,总觉得欠了点什么。   今日闻到雁落煮的面,清光突然恍然大悟,原来,欠缺的是一种名为家的味道。清光下意识地揉了揉眼睛,有些不自然地说道:“那天从马府出来,我喝醉了,你……”   “我都忘记了。”雁落扭过头,飞快地看了清光一眼说道:“你先出去吧,这油烟味儿重,你不怕熏了眼睛?!”   “不怕。”清光脱口而出,他见雁落面色有异,便急急地补充道:“我自然要监督你,免得你偷懒。”   “说得跟真得似的。”雁落白了清光一眼,没好气地把一碗热汤面递到了他手上:“还不快端过去。”   “你这家伙,竟然敢指使知府大人。”清光一边嘟嘟囔囔冲雁落表示不满,一边还是乖乖地端起碗,朝大厅走去,雁落跟在他身后,无奈地撇着嘴。   三口人坐在饭桌旁,一开始气氛颇为压抑,雁落心中有许多疑问,却不知该先问什么,而弦歌面对长大了的雁落,也多了几分尴尬。最后还是清光开了口,他故意找了些轻松的话题,谈论着叶城的风俗典故,逗得弦歌哈哈大笑了好几次,场面才有所好转。   待弦歌喝干了最后一滴汤之后,雁落放下碗筷,郑重其事地问道:“娘,爹爹那件事,你还怪我吗?”这个问题一直压在雁落的心中,几乎每隔几天她就会梦到爹爹死的样子,就会梦到娘亲临走时那决绝的眼神。雁落曾一度认为,娘亲是恨她的,而这个认知让她痛不欲生。   “你爹爹?”弦歌疑惑地望着雁落:“他不是出外闲游去了吗?”   “嗯?”雁落不解地瞅着清光,清光赶紧凑到雁落耳边小声说道:“我娘来信说,干姨对过去的事情记得不大清楚了,可能……可能她编了一个你爹爹还在世的谎言来骗自己,让自己心里好过些吧。”   雁落的嗓子眼里像是卡了一根鱼刺,拔不出来,却又刺得她生生得疼。清光见雁落一脸忧伤,不觉十分心疼,他敲了敲雁落的碗,轻声说道:“快点吃吧,再不吃就凉了。”雁落嗯了一声,埋下了头,她的眼泪顺着眼角落到了面碗中,清光伸出手,紧紧地攥住了雁落的手,像是在给她力量与勇气一般。   弦歌若无其事地把碗筷往雁落面前一推,起身便走开了,雁落忙擦擦脸上的泪水追了过去:“娘……”   “怎么?”弦歌转身冲雁落笑了笑:“娘先回房歇着了,你和小光慢慢聊。”   “可……”雁落本想和弦歌说说话,但见她已露出倦容,一双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不觉心疼地搀住了弦歌:“我送您回房吧。”   弦歌一把推开了雁落,许是用力太猛,她一连咳嗽了几声才哑哑地说道:“没几步路,不用送,落落,去和小光说说话吧,昨天我都听他说了,唉……即使他犯了错,你也要给他个机会嘛。”弦歌说完这话便头也不回地朝西屋走去。   雁落神情黯然地走到后院,雹子已经止了,湿漉漉的水汽模糊了雁落的眼睛。她挽起了裤脚,缓缓走到院子中央,抬起头仰望着夜空,不觉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这时清光也已用过晚餐,走到了她的左侧。   “还记不记你小时候最喜欢摸黑上房看星星,还让我给你打掩护,那时候我还笑你傻,星星有什么可看的,不过是会发光的玩意。你啊,每次都会指着天河对我说,哪个是牛郎,哪个是织女……说着还自我陶醉般闭上眼睛,硬告诉可以听到牛郎和织女的悄悄话。”清光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气,雁落侧过头,不解地望着清光的脸。   “落落,你说,那时候的我又烦人又臭屁,为什么你却还是喜欢上了呢?”清光突然板正了雁落的身子,直直地注视着她的眼睛。   雁落嘴角抽了抽,毫不犹豫地回答道:“因为我那时瞎了眼。”   “落落……”清光不满地拖长了声音。   “若能说得清楚,就不是真的喜欢了。”雁落压低了声音解释道:“锦之呢,怎么都没见到她?”   清光没想到雁落会转移话题,他猛地攥住了雁落的肩膀,一字一顿地说道:“我和锦之只是朋友,知己,我欣赏她,仅此而已。而对你,以前是我不好,落落,回来吧,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求你,回到我身边吧。你、干姨和我,我们三个人生活在一起,就像以前你希望的那样。”   雁落紧咬着嘴唇,她忍住不让眼泪再度落下:“晚了,清光,也许一两年前,你若是对我说这些话,我会高兴得不知所措,但现在……”   “落落,不晚,怎么会晚呢,你喜欢看星星,以后我天天晚上都陪你看。”清光孩子气地把雁落抱在怀中,他鼻子一酸,把头埋在了雁落的肩膀上,“落落,我觉得,我喜欢上你了,真心实意的喜欢上你了。”   雁落没有开口,而是轻轻地拍着清光的脊背。曾几何时,她热烈地喜欢过清光,仿佛没有了他,自己就无法呼吸一样,然而现在,对清光的那种爱早已化作了亲情,没了当初的悸动。   斗转星移之间,青梅和竹马还是错过了彼此。   不远处,南归一身夜行衣站在房梁上,面无表情地注视着眼前的这一幕。几日后便是雁落的生日,自己偷偷跑到余若书家里,求小鹿子叫自己做寿面,还特别找首饰工匠做了一个和阿斗几乎一样的银质项链,准备送给雁落作为生日礼物。当然不止这些,南归还计划要再饭后向雁落提亲,早点定下日子,好风风光光把她娶进门。但现在,南归攥紧的拳头又松开了。许久之后,他才一侧身翻出了衙门后院,消失在浓浓的夜色之中。   “清光,我现在有了喜欢的人,无论你怎么想,我都不会放开他。”雁落推了推清光的胳膊,认真地说道:“从没有一个人,会像他那样的包容我、疼爱我,很多时候我都有种感觉,自己配不上他。一开始,面对南归的示好,我躲闪,我假装迟钝,我怕他像你一样,最终会嫌弃我、厌烦我,我把自己蜷缩在一个安全的区域内。我以为这么一来,他就会对我丧失兴趣。然而,南归没有,他就站在我身后,支持我,鼓励我,我不算聪明,时而还会惹出小麻烦,可这些他都不介意。他会让我随心所欲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我做错了,他会用行动来纠正我,我做对了,他会揉着我的头发冲我微笑。   一直以来,我活得太累,太小心翼翼,只有面对他的时候,我才能做回自己,也只有他,才会接受这样的我。我知道娘亲在打什么算盘,她想让我嫁给你,对不对?而你则以为,我一定会遵从娘亲的话。也许,以前我会这样做,但现在不会了,还有一个人,一个真正关心我的人在等我。”   “那你为什么会同意跟干姨住在我这儿?”清光凝视着雁落。   “因为我不想让她失望,失望的滋味,我品尝过太多次了。”雁落故作轻松地冲清光眨眨眼睛:“最初,母亲抛下我一个人走掉的时候,我也怨恨过她,这些话我从未对你说过,你的娘亲对我视如己出,但她毕竟不是我亲娘,一起生活,免不了磕磕绊绊。每次被你娘数落后,我心里就想,大家都欺负我,就因为我没爹没娘。这种想法很可笑是不是,但那时候我还是个小孩子,心里头的苦不知如何发泄。多少次,我都幻想娘有一天回到我身边,我冷冰冰地望着她,然后扭头走掉,让她一个人伤心痛苦去。   但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我对娘亲的那些怨恨渐渐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名为思念的东西。我时常会回想起娘亲包的饺子,娘亲纳的鞋底,以及娘亲温暖的怀抱。再后来,我就告诉自己,如果真有重逢的一天,我什么都不会问,仅仅只是牵着她的手,唤她一声娘亲足矣。   无论发生过什么,她都是我娘,我都是她女儿。现在娘身体不好,对往事记得不太清楚了,我就更没有理由再去问什么。我愿意照顾她、陪在她身边,尽量满足她的心愿,让她高兴。但是清光,这不意味着,我和你之间会发生什么转机。我们一见面就争吵,互相看对方不顺眼,但你仍是我的发小知己,仍是陪在我身边和我一起长大的那个人,这点从来都没有改变过。也许那次你的确伤了我,可换个角度想,若是我没有负气离开,就不会来到叶城,就不会成为霜叶茶馆的第四号员工,更不会认识南归。”   “他……让你觉得很幸福,是吗?比起和我在云岭的日子,更幸福?”清光竭力控制住自己的感情,缓缓问道。他听到雁落不加掩饰地表露出对南归的热爱时,心像是被用烤得滚烫的铁钳子戳了无数个冒着热气的大洞,嘴里全都是鲜血的腥气。   “清光。”雁落像是对待小孩子一般,轻轻地抚摸着清光的头发。   就在雁落和清光陷入沉默之际,一个托着银盘的下人步履匆匆地闯入了后院。   “大人,您吩咐去准备的荔枝,已经买到了。”下人有些诧异地望着一脸惆怅的清光,他从未见过知府大人如此伤感。   清光嗯了一声,接过盘子,便挥挥手示意下人先行离去。   “我的一世英名,全毁了。”清光半赌气似的把银盘递给雁落:“你最爱吃的荔枝,叶城没有的卖,只好差衙役去临城买。”   雁落笑着接过盘子,随手包了一颗荔枝放进嘴里:“你这是以权谋私。”   “那又怎样?”清光一挑眉,迅速调整着情绪,他出神地凝视着雁落的脸。以前,他总觉得雁落笑起来笨笨傻傻的,丝毫没有任何魅力可言,但现在看来,那种直率的微笑却十分可爱,只不过这笑容,恐怕永不再属于他了。清光突然话锋一转,提起了他们俩小时候不少的糗事,这些回忆让雁落渐渐放松下来,她一边剥着荔枝一边摇晃着肩膀,时而点点清光的鼻子,时而捂着嘴巴嘻嘻一笑。   清光突然想到了什么,他犹豫一下,轻声问道:“还记不记得,你曾经给我编了满头小辫子,然后被我娘大骂了一顿?”   “怎么不记得,明明是你好奇说要试试,到头来却诬陷到我头上。”雁落没好气地嘟着嘴。   “落落,再帮我编一次小辫吧。”清光冲雁落淡淡一笑,雁落本想拒绝,但见清光神情忧郁,心知自己刚刚说的话伤害到了他。雁落迟疑了片刻,点点头,清光兴高采烈地耸了耸肩膀,拉着雁落朝他的寝室奔去。   这是雁落第一次进清光在叶城的寝室,她第一眼就瞅见紧靠着窗台的那张楠木制案几,这张案几和在云岭老家那张几乎一模一样。在墙上贴着一张手绘的云岭地形图,那些熟悉的地名让雁落的眼角有些湿润。仿佛仅仅面对着地图,雁落就能感到云岭那扑面而来的咸湿水汽。故乡的一草一木都深深地刻在了雁落的心里,那蔚蓝的天,那洁白的云,以及那些嫩黄色的菊花,无论相隔多远,都无法忘却。   清光自小喜欢地图,云岭的、天安的、甚至明国的。他喜欢研究那些高山和大海,那些平原和小溪,对他来说,地图像是一扇门,打开了他的眼界,让他的心早早的便飞离了云岭,飞到了天安、飞到了地图上画的每一个奇妙地方。   面对那小小一张地图,清光却有一种与世界同在之感。他的理想,他的野心,也全都反映在了那薄薄的一张纸上。   “你还真是没什么变化。”雁落望着地图,感慨地说道,随后她继续打量着屋内的布置,眼尖的她看到床榻上叠得整整齐齐的一方被子。她快步走上前去,清光见状本想拉住雁落,却被雁落一个侧身躲过了。   “这床被子,你还留着?”雁落不解地指了指床榻上那方绣着云岭风景的被子。这被子是她在云岭的时候绣给清光作为生日礼物的,那时候清光还嘟着嘴埋怨自己送的礼物很土气,从云岭到天安赶考时,清光带着的正是这条被子,那时候自己还曾经隐隐窃喜。但后来清光搬进了丞相府,雁落以为,这床被子早就被他扔掉了,可没想到,竟然在千里之外的叶城再度看到它。   “喂,你这算什么表情,难道不应该感动得痛哭流涕吗?为什么皱着眉,好像见鬼了一样?”清光不满地说道:“我是个勤俭节约的人,这床被子既然还能凑合着用,干嘛要换新的。”   雁落抿嘴一笑,没有想要和他在这个问题上继续争论的意思。雁落的这种反应倒让清光觉得有些尴尬,这床被子他的的确确不舍得丢下。在云岭的一般人家,做娘的都会给全家人绣被套枕巾之类的东西,偏偏清光的娘在女红方面相当的笨拙,别说是刺绣了,就连盘个扣子,都弄不好。而雁落则在很小的时候便显露出了做女红的天分,自然而然做枕套被罩这等事情,就落在了她的头上。   清光每次见到这被套上面绣着的风景,就会想起雁落,想起她坐在后院的石凳上,身子微微向前歪着,注意力全都放在了手中的针线上,嘴角还挂着一丝甜甜的笑意。那样的日子,曾经唾手可得,然而现在……清光只觉心头泛起一阵苦涩之感,他觉得,自己和雁落的距离越来越远。   “好啦好啦,废话少说,快点给我梳头。”清光一屁股坐在了铜镜前,他把梳子塞到雁落手上。雁落接过梳子,轻叹了口气,便开始给清光编起了小辫子。   云岭有个习俗,说得是给未成年的小男孩留个小辫,这样就能活得长长久久。清光一边享受着雁落的服务,一边自言自语道:“若能一直这样,该多好,你仍是跟在我身后的落落,而我仍是那个趾高气昂的小破孩。不对,不能让你跟在我身后,你啊,总犯迷糊,跟在我身后一转眼的功夫就走丢了,我还是牢牢牵着你的手回家才对。”清光一边说着,一边望着镜中的雁落,恍惚间他突然觉得回到了十三四岁两小无猜的好年华,他和她仍是一对不开窍的欢喜冤家。   雁落听完清光的话,握住梳子的手停在了半空,许久之后,她为了掩饰自己的失态,赶忙低下头用梳子在清光的头发上胡乱弄着,她一不小心从清光头上拽下了几根头发,又忙不迭得向清光道歉。清光仰起脸,本想说句俏皮话嘲笑雁落,但却他清晰地望见从雁落的眼睛里掉下一滴晶莹的泪珠,那滴泪落在了他的脖颈上,顺着筋脉慢慢地滚到了他的心底里。   清光曾见雁落哭过许多次,但没有一次像刚刚的那滴泪水一样,让他的心有种火烧火燎的疼。他笨拙地扭了扭身子,尽量用若无其事的神态对雁落说:“怎么搞的,你想害我当和尚吗?”   “你就是想当和尚,也没有庙敢收啊。”雁落吸了吸鼻子,不甘示弱地瞪了清光一眼。   就这样,雁落和清光坐在一起,聊了一整夜小时候的故事,一夜未眠的不仅仅是他们俩,还有身在霜叶茶馆的南归。与清光和雁落那种略带伤感情绪的忆旧不同,南归的脑海中不停地出现清光抱着雁落的画面。他一再告诫自己,雁落和清光之间没有什么,那个拥抱肯定事出有因,但强烈的嫉妒感仍源源不断地朝自己袭来。原来,自己也不过是个会吃醋会嫉妒会不安会提心吊胆的普通男人,这种认知让南归更加的郁闷,也更确定自己对雁落是爱惨了。   一连三天,雁落几乎对弦歌寸步不离,伺候得无微不至。她每天变着花样做食物给弦歌,什么酱汁排骨、红烧猪蹄、香辣土豆丝、小鸡炖蘑菇……只要弦歌说得出名字,雁落二话不说立马开做,连弦歌偶然提起的叫花子鸡雁落都能在晚饭时刻端上桌。弦歌脸上的笑容一天比一天多,但她的身体却一天比一天差。刚吃过晚饭,她咳嗽了一阵,吐了不少混着血的浓痰。从医馆请来的大夫表情凝重地告诉雁落,该早点动手准备后事了。   每每听到这话,雁落都会咽口唾沫,默不作声地把大夫送出门,然后一个人蹲在墙角抹泪。待她哭够了,便又擦擦脸笑着返回屋里,陪弦歌说悄悄话。这一切,南归全都看在眼里,他静静地站在远处注视着雁落,看着雁落一次又一次强颜欢笑,看着她明明已经接近崩溃可仍装作乐观坚强,南归心疼,心痛,心伤。好几次他都想冲过去把雁落搂在怀里,但刚迈开步子,却又收了回来,急得陪在他身边的沈承希摇头晃脑叹息连连。   南归很清楚,他不能在这个时候去安慰雁落,这是雁落人生需要经历的一个转弯,她必须要自己面对这一切,然后慢慢站起来。若自己这时候对她伸出了手,她就会毫不犹豫地躲在自己身后,逃避这一切,如果那样做了,无论弦歌生死与否,雁落都将永远的活在娘亲带给她的阴影中,她必须自己从这种困境中走出来。   “弦歌之于雁落,不仅仅是娘亲,更是一道深深的伤口,从弦歌抛下雁落的那天起,这道伤口就存在了,并且从未真正愈合过。雁落一直在等着弦歌回来,等着她说上一句‘我从未恨过你,女儿。’但是现在弦歌糊涂了,她情愿编造一个谎言来欺骗自己,也不愿面对丈夫早逝这件事。对于雁落来说,这不啻于一种更深刻的惩罚。弦歌的做法,时时刻刻提醒着雁落,她爹爹的死责任全在她。弦歌激起了雁落的愧疚感与负罪感,甚至是绝望感。   尽管她爹爹的死,并不是她的错,她从未做错过任何事。但她仍想要取悦弦歌,就像小孩子上学堂希望得到夫子的赞赏一样。雁落必须自己认识到,她爱弦歌,这爱并不卑微,甚至可以说,这爱十分的崇高,远比她母亲弦歌的所作所为来的崇高。子女爱父母,这是天性使然。父母也该用同样的爱回报自己的孩子,而不是以爱的名义加以伤害。弦歌出现之后,不停地在逼迫雁落,让她住到知府衙门也好,让她嫁给清光也罢,她从未真正关心过自己的女儿,相反,现在的弦歌和当年抛弃雁落时一样自私。”南归是这样解释沈承希的疑问的,他省略了一句话,那句话是,‘我相信雁落一定会再度走到我面前。’   沈承希望着一脸严肃的南归,他突然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赢不了这个男人,他对雁落的爱,如大海般深沉,同时也如大海般广阔,从一开始自己就没有赢得胜算。   弦歌的确是自私的,这几天,她只要一逮到话茬便会不停地叨唠着清光有多么多么出色,雁落和清光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他们早已定了娃娃亲云云。一开始,雁落只是沉默着,并不做出任何回应。弦歌看出雁落在敷衍她,她用一种谴责的目光盯着雁落的眼睛,那目光坚硬而犀利,一点都不似病人。但若是讨论别的话题,弦歌又变成一副慈母的样子,她甚至不顾自己日渐衰败的身子,硬要为雁落缝制一双婚鞋。   好几次弦歌还试图把雁落和清光锁在一间房内,幸好雁落发现的及时,没有弄出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来。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雁落就会想起霜叶茶馆,想起南归,她是如此的想念南归,想念着南归的包容与宠爱。雁落不傻,她明白为何这么多日南归都未来知府探望她和娘亲,她更知道,南归在会端着一杯温茶斜靠在楼梯口等着自己。想到这,雁落又觉得浑身充满了勇气。   当弦歌吐了一大口暗红色的血后,雁落和清光下意识地交换了眼神,他们知道,这一天还是来了。   弦歌躺在床上,一只枯干的手紧紧攥着雁落的手腕,她大口地吸着气:“落落,我快不行了,你要听清光的话,好好跟他过日子。”   雁落凝视着弦歌那张苍老的脸,曾盘踞在她心头的那个问题,又再度浮了上来。她本来不打算问,就这样迷迷糊糊地过日子。但经过这几日与弦歌的相处,雁落突然觉得,她一定要问清楚,否则这块石头会始终压在自己的肩膀上,迟早有一天会压弯自己的腰。自欺欺人的活着的确可以,但如果那样做,就不是雁落了。   她缓缓问道:“娘,你是不是一直都恨着我?”终于,雁落还是把这句话问出了口,她的声音有些颤抖,但情绪确实从未有过的平和,倒是清光紧张兮兮地望了一眼弦歌。   “这什么话,你是娘的女儿,娘怎么会恨你。”弦歌艰难地否认道。   “那你为何会抛弃我,一走就是这么多年?”雁落继续问道。   “这……”弦歌突然别过脸,她的脸像是一颗放了很久的苹果,上面布满了纵横交错的皱纹:“你要记得,听清光的话。”   雁落突然轻笑了几声,笑过之后,她的目光沉了下去,带着哭腔说道:“娘,我等了您这么多年,盼了您这么多年,只求您一句话,一句话而已。然而,我终于还是没等到,我现在不会再为此而耿耿于怀了,我爱着您,哪怕您不爱我,我依旧爱着您,因为您是我的娘。”   弦歌猛地直了起身,她狠狠地瞪着雁落,十个手指头紧紧扣在雁落的肩头,她毫不犹豫地说道:“我,我是恨你,那日若不是你,他也不会死……他们都说,日子久了我会忘记这件事,而慢慢地重新爱上你,但我做不到,我一合眼,全都是他。雁落,我情愿没生下你,那样他就不会死,不会死……”弦歌身子一歪,倒在了雁落的怀抱里,直到咽气的这一刻,她还怒视着雁落,仿佛在控诉不公的命运一样。   清光本以为雁落会伤心欲绝,谁知雁落却如释重负般松了一口气,她揉了揉红肿的眼睛说道:“别担心,我很好,一切都好。起码,娘在死前终于说出了心里话,想来她也死而无憾了。”   “可是你……”清光欲言又止地望着雁落。   “我们爱一个人,并不能要求那个人也用相同的爱来回报我们,即使是父母也不例外。”雁落说完这话,就转身开始张罗起弦歌的葬礼了。   一开始,雁落曾想把娘亲运回云岭和爹爹葬在一起,可正值酷暑,尸体停放一日便已经发臭了,而叶城与云岭相距千里,运回去显然不现实。雁落只好在叶城寻了一块风水上甚佳的墓地安葬了弦歌。   弦歌入殓一事雁落并未张扬,甚至没有去找叶城最有名的大鞭杆子沈承希来引魂。雁落认为,引魂招魂不过是为了抚慰生者的心,与死者并无关系。弦歌的死,雁落固然是伤心难过,但伤心难过够了,这日子还底继续。终于,雁落可以没有负担的为自己而活了。   她只是请和尚做了一场简短的法事,然后在家做了一桌子白菜豆腐,清光十分担心雁落,他觉得对于弦歌的死,雁落太冷静了,冷静得不像她。他更希望雁落可以扑倒在自己怀里大哭一场,也比她现在这种渗人状态要好,殊不知,此时的雁落,早已成熟到可以独当一面。   吃过了豆腐饭,雁落起身告辞,清光十分酸楚地望着雁落。他知道,雁落这一走,就彻底走出了自己的生命,童年的那些事,将变成一段美好的回忆。他是骄傲的清光,是口是心非的清光,是后知后觉的清光,是喜欢着发小玩伴的清光。这几天,清光努力想去挽回了雁落的感情,只是情已逝,多说无益,多做无用。有时候,女人若是狠下心来放弃,比男人还决绝、还坚定。对于清光的示好,甚至可以说是服软,雁落只是一笑而过,并没有流露出丝毫的感动或是心动。   清光知道,这个雁落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雁落了,在道路上相遇,又在道路上分离,说是过客,却又比过客多了一分亲情。对于清光来说,最荒谬可笑的是,当雁落不爱自己了,自己才发现她有多重要。但这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只能等着黄泉路上,共饮一杯孟婆汤,忘却纷纷扰扰的尘世情缘。   如果这样、如果那样、如果如果……如果这个字眼,是世上最无用却又最迷惑人的字眼,它让人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去追逐早已消逝了的东西。即使有无数个如果,真实的那一刻还是会来到。   “清光,我走了,你保重。”雁落冲清光嫣然一笑。   “落落。”清光突然拉住了雁落的胳膊,把她揽入了怀中:“也许,从很小的时候我便喜欢你了,只是我没发觉而已。欺负你、羞辱你,可能是因为我觉得,你一直是我的,无论发生何事,都是我一个人的。但我错了,我从未真正想要伤害过你,落落。”   雁落回抱着清光,她没有说什么,只是伸手捋了捋清光额前的碎发。   “落落,别走。”清光低下头,用一种乞求的语调对雁落说。   “清光,还有一个人在等着我,而我也在等着他。”雁落说完这话,推开了清光,她冲清光挥挥手,便头也不回地跑出了知府衙门。清光迟疑了片刻,还是起身跟了上去。   。雁落一进霜叶茶馆大门,便不顾其他人诧异的目光,径直走到南归身边,毫不犹豫地抱住了他:“南归。”   “嗯,都处理好了?”南归反抱住雁落,轻声问道。   雁落点了点头,她仰起脸望着南归:“我觉得很累,但总算是了结了一桩心愿。”   “所以?”南归不动声色地凝视着雁落的眼睛。   “所以我想暂时离开叶城,出去走走。”雁落小声说道:“南归……”   “可以,但我不一定会等你。”南归吻了吻雁落的眉毛后,缓缓放开了她。   “我明白。”雁落苦涩地笑了笑:“请帮我照顾好阿斗。”   南归一甩袖子,转身就朝二楼走去,雁落望着南归的背影,嘴角却泛起了笑容,那笑容一度让茶客们以为她疯了。哪有人刚刚死了娘,又要和男友闹分手的呢?可偏偏这等怪事全出在雁落身上了,反观雁落倒是笑嘻嘻跟没事人一样,莫非她和南归都中了邪?   倒是季宝捂着嘴偷笑了几声,程贝贝站在他身边好奇地问:“你说,掌柜和雁落这又唱得是哪出?”   季宝眉毛一挑,捏着嗓子说道:“夫妻双双把家还,贝贝,我们来赌一把,我赌不出半年,我们就要改口叫雁落为南夫人了。”   “什么?”程贝贝挠了挠头,可刚刚南掌柜明明说,不会等雁落啊……   清光和沈承希站在霜叶茶馆门口注视着刚才发生的那一幕。   “你该不会就这么轻易的放弃吧?”沈承希冲清光挤挤眼:“雁落这一走,估摸着少说半年不会回来,这可正是猎雁的大好机会。”   “怎么,你要行动?”清光一挑眉,对沈承希露出不屑的神情。   “你那什么态度?!既然南归能把雁落从你身边抢走,我也自然能把雁落从他身边抢走。”沈承希说完这话,自己也觉心虚不已,但打肿脸充胖子,他仍得意洋洋地瞅着清光。   这话正戳中了清光的痛处,他赌气地说道:“区区一个南归,算什么,好,我们来赌一把。”   “赌什么?”沈承希眼前一亮。   清光伏在沈承希耳边,嘀嘀咕咕地说了一通。   “真有你的!”沈承希兴奋地猛拍着清光的后背。   此时正在房内收拾细软的雁落完全不知道,她的这次出行,充满了算计与意外。   第十七章:推倒是个大问题   雁落是在二伏吃面条那天离开的叶城,众人本以为她会在春节的时候赶回来,谁知她这一走,竟然一年有余。这期间她倒是给南归寄了几封信,都是说些注意身体之类的废话,绝口不提自己何日返回叶城。雁落的这种行为引起了包括彤若在内的一竿子闲人不满,他们中一些好事者竟然替南归打抱不平,比如威武大爷就扬言要派兄弟们把雁落绑回来,长夜漫漫,南归独守空房,万一憋出个好歹来怎么办。   这期间清光和沈承希倒是频繁出入茶馆,二人不知怎么勾搭成了奸,一狼一狈、一唱一和、一左一右,纠缠在南归身边。弄得南归好几次没忍住冲他们二人大吼:“堂堂知府大人,应该去处理公事,天天窝在茶馆算什么?还有沈大掌柜,赶紧回店子瞧瞧吧,门口站了一排年轻貌美的女鬼望眼欲穿候着你呢。”   谁知,这两人各有各得说辞,清光一拍南归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自从本官治理叶城以来,百姓安居乐业,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现在的叶城,真乃桃花源。”   不待南归反驳,沈承希便接话道:“正因为清大人治理有方,叶城的死亡率大大降低,我现在是乐得清闲。”   南归的嘴角无法控制地抽了抽,这两个人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仿佛做出了什么丰功伟绩似的,其实还不是在茶馆喝茶打屁闲聊。聊就聊呗,偏偏这两个人没完没了的提起雁落,还净说些似是而非的暧昧话。一个吹嘘自己和雁落是青梅竹马,另一个吹嘘曾和雁落有过隐晦的肌肤之亲。   青梅竹马还勉强可以忍,那个什么肌肤之亲就彻底引爆了南归。动手打架,有失风度,和沈承希争吵,那岂不让他蹬鼻子上脸。南归碍于自己正人君子的身份,无法对沈承希实施打击报复,但他的手下唯恐天下不乱加八卦长舌男程贝贝主动替南归分忧解难。   程贝贝先是用没有煮开的水沏茶给清光和沈承希,偏偏这两个人肠胃十分强悍,完全没有闹肚子的迹象,气得程贝贝都想用刷锅水伺候这两位难缠的爷儿了。倒是季宝颇有心计,知道废物利用……是就地取材。反正茶馆里放着两位大帅哥,不用白不用,季宝在茶馆外面贴了一张广告,上面说得是每日在霜叶茶馆消费一两银子,便可参加摸奖,中奖者第二日可以与清光和沈承希同桌喝茶。   此广告一经贴出,叶城姑娘倾巢出动,把霜叶茶馆围得是水泄不通,一时清沈两大帅哥变成了茶馆免费的人肉招牌。南归看到他们二人淹没在红颜脂粉当中,心情不觉大好。   终有一日,清光和沈承希把南归团团围住,一个把手架在南归的肩膀上,一个冲南归眨着眼睛:“你就这么放心,不怕落落在外面另结新欢忘了你?”   “南归,你就老老实实承认了吧,你因不知雁落的行踪,担心得很。你若是求我和清光,我们可以考虑略微透露一下雁落此时身在何方。”沈承希冲南归坏坏一笑。   南归无奈地翻了翻白眼,这两人,还真把自己当白痴啊。他们俩在雁落临走时搞得那点小动作,自己早就知道了,只不过不愿揭穿而已。这两个混蛋,煽动雁落去千里之外的水榭阁寻一种名叫南归的紫裳蝴蝶,还添油加醋地说,若是她能找到紫裳蝴蝶,自己一定会十分高兴。雁落当时将信将疑,那可恶的沈承希见状故意诱导雁落,他对雁落说,在自己为她做了那么多事情之后,是不是也该有所回报。   自己要什么回报?还不是希望她平平安安呆在自己身边?!那个傻姑娘听罢毫不犹豫地背上包袱赶着一架驴车就去了水榭阁,路途遥远,还要经过几处不算安全的地带。自己那能放下心,赶紧修书一封寄给了猪头秦,他任职之地恰恰就在水榭阁附近,请他代为照顾雁落。然后自己又马不停蹄走访了不少道上的兄弟,请他们一路上暗中保护雁落。每到一处,那些兄弟就会给飞鸽传书,汇报雁落的情况,以至于连雁落前几日晚上吃的什么买了什么自己都门儿清。唉,她出行一趟,可算是苦了自己。这些话,南归自然是不会说出口,只会闷在心里头折磨自己而已。   再说被清沈二人诓去水榭阁的雁落,这一路上她总觉得怪怪的,没遇到任何可疑人物,甚至连要饭的也没见到几个。而最诡异的是,她每行到一处留宿,那店家招呼她时热情周到的可怕,一开始她以为是黑店,忐忑不安不敢入住,可慢慢地,她觉得那些人好像认识自己。雁落细细一想,便明白过来,估摸着是南归不放心,暗中派人来保护自己。一想到南归,雁落的心就怦怦跳得飞快。   那日她离去,南归并未送行,但雁落却知道南归会等着自己,关于这点,她十分有把握。全心全意的爱着他,信任着他,即使自己踏上旅途,心中仍装着霜叶茶馆,装着一个叫南归的男子。带着这种心情,她来到了水榭阁,来寻那种名叫南归的蝴蝶。   这一次,雁落要主动示爱,她想用蝴蝶作为信物向南归求亲。   再也没有比水榭阁更适合捉蝴蝶的地方了,雁落凝视着长满了郁郁葱葱水草的湖边,繁茂的花树和灌木,似乎连湿润的空气都夹杂着一丝甜甜的花香。随处可见成群结队翩翩起舞的蝴蝶,雁落随意挥了挥纱网,捕到的不仅仅是一两只蝴蝶,而是七八只甚至是十来只五彩斑斓的蝴蝶。   然而,她却始终没有找到名叫南归的紫裳蝴蝶。雁落其人,十分固执,认死理,她下定决心一定要捕捉到紫裳蝴蝶送给南归,索性就住在了山谷附近的一家小客栈内,天一亮就去捕蝴蝶,直到天黑才回客栈休息。   皇天不负有心人,或者说瞎猫撞上死耗子,还真让雁落遇上了传说中的南归蝴蝶。   某日傍晚,雁落正绕湖而走,水面上隐隐约约浮动着一层薄薄的雾气,耳边时而传来野鸭子嘎嘎的叫声。在一个路口,雁落突然停住步子,在她眼前有一条从未留意过的羊肠小道,道路的两旁种着不知名的白色野花。   雁落突然心思一动,她捻手捻脚地走上小路,一直走到了最深处才停住步子,在她眼前出现了一只闪着紫色荧光的蝴蝶。那蝴蝶仿佛有灵性般,落在了一朵洁白的花上,雁落小心翼翼地凑到跟前,那只蝴蝶却迅速逃开了。雁落正在怅然之际,突然发现在那朵花的花心处,闪着点点亮光。雁落下意识地摘下了那朵花,没想到竟然从花中掉出了一只紫裳蝴蝶,那蝴蝶已经死去,但却仍栩栩如生。雁落赶忙把它收集到盒子中。   经历了这番奇遇之后,雁落归心似箭,马不停蹄地踏上了回家的路。整整走了十三日,才回到魂牵梦绕的叶城。雁落站在城门口,一时感慨万千,几年前,她从未想过会有一个地方成为自己的家,会有一个人,成为自己最牵挂的对象。不过是偶然跳上马车,来到这个只听过名字的地方,因为一只小猫,误打误撞认识了南归。这一切,看似杂乱无章,却又玄妙异常,冥冥之中像是有某种力量把雁落引领到了叶城,让她在这里找到了人生的方向,结识了一群好友,同时收获了一份真爱。   阳奕、小鹿子、威武、余若书、谢婉儿、季宝、程贝贝、彤若、沈承希……自然,还有南归。大家因这样或那样的原因相识、相知,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成为惺惺相惜的伙伴。   更重要的是,在这里,雁落终于在对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   “弄坏了御赐的字画,就是做一辈子的工也偿还不起。”南归的声音突然在雁落身后响起。   雁落迅速地回过头,她含着喜悦的眼泪望着南归:“你怎么在这?”   “自然是来监督你这个偷懒的员工回店里去干活抵债了。”南归说着一把搂住了雁落的腰。   “抵债?我都做了两年的小工,还不够?”雁落笑着说道。   “不够,你欠下的债,要用一生去偿还。”南归说着低头凝视着雁落的眼睛:“雁落,我……”   “南归。”雁落抢过了话茬,有些羞涩地说道:“我们定亲好不好?”   南归没想到会被雁落占了先,他故意皱了皱眉头,轻声说道:“不好。”他见雁落脸色一变,补充道,“我等不及三媒六聘了。”   “哦?”雁落张大了嘴巴,莫非,莫非他……雁落总算机灵了一次,她猜得没错,南归早已算好日子,准备好酒席,只等着雁落一进叶城,立马把她压上花轿,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拜堂成亲再说。   人生四大喜事,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他乡遇故知,久旱逢甘露。   这其中,以洞房花烛夜最旖旎最有味儿,特别是这新娘和新郎皆为猫耳胡同的风云人物。拜天地、喝喜酒,这些自然不能免俗。有趣的是,因南归未来得及通知他的爹爹和后母,且雁落的父母已过世,没有什么可以联络的亲戚,他们二人的观礼亲戚竟然是清光和沈承希。   特别是清光,心爱姑娘嫁给他人,本是件郁闷事,即使他不出席婚礼,也无可厚非。但清光知道,雁落希望他来,他是她的玩伴、知己,更是亲人。清光强忍着泪水,注视着南归掀起了雁落的红头盖,注视着雁落那张笑得格外灿烂的脸。当雁落笑着接受所有人的祝福时,清光默默地端起酒杯,遥遥地举杯祝福雁落。   待到敬酒时,南归什么也没说,只是和清光连干了三大杯之后,拍了拍清光的肩膀。清光伏在南归耳边,一字一顿地说道:“照顾好她,若她受了一丝一毫的委屈,我都会把她从你身边夺走。”随后二人再度干了一杯,一切尽在不言中。   彤若一边夹菜一边捅了捅坐在她身边的沈承希:“就没什么可说的吗?”   “其实我是有机会的,仅仅是差了一点点,让南归捷足先登了。”沈承希故作懊恼地摇了摇头。   “那时为什么不再坚持一下呢?”阳奕冷不丁地问道。   “因为……我没那坨冰山执着,也只有他,才会有如此耐性一直等着雁落长大,一直等着雁落回应他的爱。”沈承希幽幽说道。   酒足饭饱,月上柳梢,新娘新郎自然是入洞房,做 爱做的事情了。   一进婚房,望着满眼喜庆的红色,以及床榻上那绣着鸳鸯戏水的枕头,南归倒先不好意思起来。见不找雁落的时候日思夜想,碰不到雁落的时候浑身燥热难安。现在人就在身边,可以名正言顺想干什么干什么,可南大掌柜竟然在这时候扭捏上了。   倒是雁落先打开了僵局,她把装着名为南归的紫裳蝴蝶盒子交给他,趁南归坐在床边抱着盒子欣赏之际,雁落猛地往他身上一挤,那扑面而来的女子香气弄得南归的脸更红晕了。   雁落调皮地贴在了南归的后背上,双手紧紧搂住南归的脖子,还似有似无地往南归的耳朵里吹气。南归顺势抓住雁落的手,想反客为主:“雁落,你可知道,一会儿吹了蜡烛要做什么吗?”   雁落眼珠一转,笑着说:“为何要吹蜡烛,难不成你怕自己身材不够好?”   “这……”南归哑口无言,只得把雁落拽进自己的怀里,低下头就要索吻。雁落故意躲闪着南归的亲吻,二人嘻嘻哈哈闹成了一团,气氛慢慢热了起来。雁落的手突然伸进了南归的袍子内,缓缓游走在南归的胸膛,然后慢慢地往下探索着,再快接近某个部位的时候,雁落突然停了下来。   “南归,你若是不愿……”不待雁落说完,南归便吻上了她的唇,雁落趁机解开了南归的裤腰带。南归也不甘示弱地脱下了雁落的对襟短上衣,那两团柔软的部位紧紧贴在南归的胸口。这一切对与南归来说,实在是太刺激,太充满挑逗性了。他把雁落压在身下,细细地吻着雁落胸前。   “南归,帮我。”雁落有些羞涩地别过脸,她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裤子,   “雁落,自己解开它。”南归的声音变得十分沙哑,他根本等不及雁落动手,便自己拽下了雁落的裤子。   在一阵又一阵热浪之中,南归和雁落终于融为了一体。   第二日中午,一干人等来探望这对新婚小夫妇,却不期然听到了二人的争吵。   “明明就是我推倒的你,你那时候,脸红得跟猴屁股似的。”雁落得意洋洋地说道。   “是这样吗?”南归挑了挑眉:“是谁一整晚都说,南归,你好过分,嗯……这样很舒服的?”   “我……我那是为了鼓励你,谁让你跟块冰坨子似的,我是想融化你,懂不懂?”雁落狡辩道。   “你是觉得,我昨晚不够热情吗?”南归猛地把雁落拉到怀中,他微微一笑说道:“那不如就请夫人再融化我一次吧。”南归说着把雁落抗在了肩头,径直朝寝室走去,走到半路上,他又折了回来,站到楼梯口冲下面嚷道,“茶馆已打烊,明日请早。”   “他们,什么时候来的?”雁落见楼下一帮子人正望着自己窃笑,不由得张大了嘴巴。   “就在你说推倒我的时候。”南归回话道。   “啊……”雁落赶忙合上了双眼,完了,自己的一世英名,这下全毁了。   “夫人。”南归捏了捏雁落的鼻尖:“为夫已经倒下了,夫人请随意。”   雁落双手抱住头,苦笑着靠在南归的肩膀上。   小猫阿斗蹲在窗台上,好奇地望着正在滚床单的两个人。   自此,在叶城里又多了一个传说,杂毛混血猫可以带来好姻缘。   至于是真是假,您说了算。   若是您哪天路过此地,不妨去逛逛那条处处透着古灵精怪的猫耳胡同,说不准,会遇上什么匪夷所思的新鲜事呢。 本文由书本网提供下载,更多好书请访问http://www.bookben.cn/